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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难言毒邪 聂上风 343436 2024-11-26 16:54

   第一章 独孤风云

   北郊发电厂里硕大烟囱,冒起滚滚白烟,向着城市地带缓缓飘来,三栋三十来层高的新大厦,突兀地耸立在市中心地带,除此之外便是一些很寻常样式、高低的房子,星罗密布地向四周分布,各种汽车在城市里来回穿梭,街道上好像蒙着一层喧嚣的云,在南郊一座被挖空半边的石山,光秃秃地环抱着城市一角,一些蚂蚁大小的拖拉车,正在山脚续进续出。在目视所极的西北方向,便是铁路桥、村庄、田野、天际线上腾起的蘑菇云,形成一副苍凉的背景,这是一座北方小城。

   蔚蓝的天空底下,穿着黑色休闲西装外套、与蓝色牛仔裤的男士,一头凌发在他脸庞颤动,他左手拿笔,趴在围栏的平面上,笔在纸上莎莎地写着小说。一支香烟夹在他左手的拇指与食指之间,冒起着一缕青烟,犹如一支刚被吹熄的生日蜡烛,一种幻灭感浮现于脑海,这是一位心事重重的人。

   我就是这个人,委身于这座北方小城,现在正站在天台,扶着栏杆。我放下手中的笔,眼睛穿过城市,遥望着西北方向的景物。此时起风了,耳旁捆在栏杆上的竹竿,竹竿上系着的青色旗帜,渐渐舒展开来,一些凌乱的画面随风潜入脑海里面,我试图将那些画面用文字记忆下来,风却夹杂着沙尘,渗入了眼眶,我回头揉了揉眼睛,再睁开时,那些记忆碎片,好似被风扫过的天台地面,我忘记得干干净净了。我非常气馁,扔掉手里的香烟,双手捂脸,蹬下身体,就像自己被封闭在一个狭小的屋子,独自面对着一扇诡异的记忆之门,它一会儿打开,整个屋里豁然开朗,我刚想踱步离开屋子,它又旋即关闭,屋子里瞬间恢复到漆黑一片的样子,我根本走不出那间黑暗屋子,记住起自己来,那怕用尽全力也未能如愿。我的情绪变得暴躁、激动,我又站起身来,摔坏了笔,将一页页的纸全都揉碎、撕毁,扔出天台之外,让所有继之而来的懊恼、悲戚,都随着碎纸片,在楼底下飞扬。

   我是一个很古怪的人,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一切关于自身的符号,我的生辰、名字、从什么地方而来,似乎都成为了谜。而我却要去写一本自传性质的小说,所以仅凭那些稍纵即逝的记忆碎片,这是根本无从着墨的。想想便令人觉得可笑,一个失去记忆的人,竟然想要去写一本自传性质的小说?

   然而我又非这么做不可,原因无非只有一个,我一直没有工作,我身上却有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足以维持生计。但每一次花销那笔钱,我便愈加想要将那本小说写出来,那笔钱倒像是预知给我的稿酬,一直责令着我写下去。于是我想虚构一个故事作为开头,慢慢地写,等行文流畅之后,潜意识里的那些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地倾泻出来,被文字衔接形成一个不完整的记忆,一本完整小说,显然今天我又失败了。

   此时天台上的阳光阴暗了下来,我抬头望向天空,窄窄长长的浮云一端吞没了日头,留下了一个黑色的斑。我有些疲惫,于是走到青色旗帜旁边的屋角下,靠着墙壁,闭上眼睛,躲在云影里,用肌肤亲昵着风,我豁然间感觉体内仿佛存在着两个人,他们非常极端,仿佛是用锐不可当的矛,戳向了坚不可摧的盾,是毛戳破了盾?还是盾抵挡住了矛?他们各执一词地走向了两个极端,而我在中间,始终无法保持中立,因为两边都有可能是我。我想这是不是人格分裂的征兆,尽管我喜欢躲在云影里,感受着风,不过为了避免自己被分裂,我选择走进了卧室里面。

   青色旗帜的旁边,有一间很大的屋子,被一堵墙隔成了两个房间,左边一间是我的卧室,右边一间是我洗澡的地方。卧室里,一条棉被皱巴巴地正对着门前铺在地上,汽水罐、啤酒瓶、塑料包装袋散乱在床尾。一般人可能每天需要消耗550升的纯氧,我除此之外,由于还需要三包香烟,所以地上遍布着随处可见的烟蒂,以至于整间屋子即乱糟糟的、又毫无生机,就像好像我这个人一样,有些消极情绪。好在北侧的墙壁上,我胸前的位置,有一扇四方窗户,尽管没有按上木窗或者铝合金窗,不过阳光充裕。床头比较工整,一个黑色行李箱,上面平齐放着各种牌子的牙膏、插着牙刷的漱口杯,床头另外一侧堆叠着几个纸箱,纸箱里满有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的蜡烛,在之后便是几个纯净水桶,以及一堆破损的笔与笔记本。

   我所处于的天台,是一栋医院刚扩建的八层大楼顶部,我不知道该称呼这栋大楼为旧还是新,虽说修建起来没多久,却已经不准备使用,内部虽是毛坯,大楼四面的墙壁、天台上的屋里屋外,都已经用水泥粉刷好了。我想是不是现在人不愿意去病,医院收入紧缩,经费不足,导致扩建工程闲置。不过废楼四面的围墙上画满了圈,圈里写满了“拆”字,大概也是因为不合规占用土地,被城建规划局给叫停了。我见那栋大楼闲置了很久,既没有继续修建的意图,又没有拆掉的迹象,于是磨破了嘴皮,买通了守门的老头,方才获取了大楼的临时居住权。我在这里居住得有一段时间了,不过具体哪一天,我也记不起来。我的记忆仿佛过不了一天。

   第一章 独孤风云

   自从我搬进这里开始,我总会遇见一些怪人,例如我在医院附近闲逛时,偶尔会遇见一位医生,初次见面时,他便显得非常热情,询问我的名字、年纪、什么地方的人?我都笑而不答。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医生,当你看病没钱交的时候,他是不会告诉你好消息的,所以我一直都讳疾忌医,我宁可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也从不看病。这反而令他对我越来越感兴趣,他每次见到我,都会主动打招呼,而我一直有一个习惯,从不问及别人的姓名,所以也只是礼貌性点点头回应,我想我这么冷漠,他就不会再纠缠下去。怎想他好像不懂人情世故似的,为了能与我熟悉起来,不仅自我介绍了一番,而且还郑重邀请我去他家里做客。我当然没有答应。因为我不想再交朋友,对于现在的我而言,交上一个朋友如同树立一个敌人一样,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不想认识任何人,交上一些朋友,给自己带来烦恼,更不想得罪任何人,惹上一个敌人,给自己招来麻烦,所以最近我一直躲着他。

   这时阳光从云层里挣脱了出来,又重新洒满了整个天台,温暖得叫人浑身都懒洋洋的。为了去做一个阳光一点的人,我决定打扫收拾我的卧室,我将铺在地上的棉絮、盖被,扦了扦、抖了抖,那些尘灰、碎渣落满一地,我重新铺垫好床铺,然后又去隔壁房间,拿出扫把,将屋子里的垃圾全都清理出去,整个房间里面豁然开朗了起来。我在天台上,仰望天空,面对明媚阳光,我整个身体都软酥了下来,我想回屋子里躺一会。但是我非常喜欢那一幅晴空碧洗的样子,于是我去隔壁房间,抱出一怀之大的红色塑料盆,搁置在卧室门前两米远的位置,底下垫着一堆砖块,塑料盆里盛着水,天空都倒影在了水里面,白云落到了蓝天之上,塑料盆的角度刚好容我躺在地铺上观看得到,为了增加意趣,我折叠好一支纸舟,放在塑料盆里面。

   此时我正在悠闲地躺在地铺上,看着纸舟在颤颤的轻风里面,向上划过蓝天白云,然后撞在盆底壁上,回撤了下来。我从口袋里掏出一部黑色的诺基亚n72手机出来,那部手机一直跟随了我很久,里面什么数据都没有,我又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拇指大小的内存卡,插进了手机侧边的卡槽里面,这部手机里面这才存有一些视频,以及大约两百多首古典音乐、流行歌曲。我打开视频播放器,里面播放着一位日本x女歌手的mv,她脸袋可爱,身体娇小,歌声婉转如风,似从美好春天向我扑面而来,最为吸引我的还是她那一双明眸亮眼,时而笑,时而怒,时而悲伤,时而羞怯,我时常忘神地凝视着她,催生出一种缠绵悱恻的相思之情出来,我感觉我们好像认识,我对这种感情,极为不放心,却仍然无法阻挡自己,心无旁骛地沉溺于她,很多时候我都需要看她的mv才能睡着。

   不过睡着之后,我经常会听见一阵阵捣衣声传来,另外一位女人蹬在小河边的一块石板上,用木杵敲打着反转着的衣服,整个动作即富有节奏,又充满美感。袅袅春风拂过,她抬起头来,一双大眼睛看着清澈的河水,洁白的手指优雅划过额头,再抓起腮边的发梢,轻轻扎在了耳后。她微笑了起来,倒影在微波粼粼的水影里,青色裙边缓缓拍着脚腕,溅起的水花洒落在了她的脚踝上。我想走近看清楚她时,她的脸却始终模糊不清,而且刻意回避着我,至今我都不知道她是谁,不过醒来之后,我的眼角都会留有两道未干的泪花,我很想知道她是谁,但是没人会告诉我。

   一阵大风忽然间刮过,从窗户里面灌了进来,一本杂志在窗台上被刮下来,刚好砸到我的头,我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本有关中国的地理气候杂志,其中介绍了火焰山的夏日温度、漠河冬季时长以及第一场雪景发生的时间。昆明为何四季如春,岭南沿海地区台风状况以及介绍钱塘江的海潮等等,其中在一章很不起眼的地方,刊载着一篇报导,原来每一年的十一月中旬左右,这座北方小城,都会发生一次猛烈的沙尘暴。我将杂志放下,仔细算了算时间,大概还有两个月,我就能欣赏到一次壮观景象,我充满了期待。我有些口渴,于是将漱口杯里面的牙刷,抽出来放在箱子上,再搬起纯净水桶,倒满了漱口杯,然后在地铺上架开一张简易的书桌,我盘坐在地铺,依着书桌,慢吞吞地喝起了水来。

   我渐渐觉得百无聊赖,于是从口袋里搜出一个绿色的啤酒盖子,这个啤酒盖我珍藏许久。具体我也不大记得从何而来。它大概是用牙齿从啤酒瓶上撬下来的,正面曲卷幅度颇小,还留有几颗牙印。我将啤酒盖向上方抛起,它飞至与我耳朵平齐,便兀自坠落下来,我稳稳接住,握在手心。我反复这般玩弄着啤酒盖,此时离我的卧室屋子,大概四米多远的楼梯间里,传来了隆冬隆冬的脚步声,我知道乞丐又上来喝水了,其实我们是这栋大楼里面,仅有的两位住户,虽说我一开始也比较讨厌他,但是他似乎比我还要厚颜无耻,我怎么也赶不走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我也只能迁就着他生活,渐渐我也习惯了这个人。他经常会留上灯红酒绿的大街上,走进人群里,畏畏缩缩地低着头,眼睛时不时斜视四周,好像很害怕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他似乎感觉自己像一只老鼠,或者除了他,其他的人都是老鼠,他正在一个老鼠窝里。过了会,他又变得热情洋溢,向行人熟络地打着招呼,奔放时干脆扯住女孩子胳膊,故作深情地表达着爱慕之情。一些人实在是受不了他,拳脚相向,他一边跪地作揖,一边嬉皮笑脸地说着毫无头绪的鬼话,当然大家也知道,他只不过是精神存在问题的乞丐,只能教训了事,不过他倒是个不长记性的人,他乐此不疲地玩着这种把戏。

   “

   第一章 独孤风云

   他挨打过后,会站起来大声咆哮,然后张开双臂,像一位悲壮的斗士,向后硬生生地倒下。他会躺很久,然后疯疯癫癫地奔跑起来,天色渐深了以后,他才看起来恢复了些许神智,双手捅进袖套里面,落寞地钻过涂鸦着“拆”字的墙窟窿,回到他在大楼地下室里的卧房,几个小时之后,他会在卧室里狂笑、咆哮、哀嚎,周而复始三次,基本上一个晚上就折腾过去了,最后才是到八楼来,骚扰我的生活。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一件非常厚重的棉袄,即使刚过去的那个炎热夏天也是如此,里面还穿有一件蓝色毛衣,毛衣袖套很长,完全套住了他的手掌,特别是他的左手,我几乎看不着。与大多数疯子差不多,他也很喜欢喃喃自语,说着一种很独特方言,走遍大江南北的我,都听不出来,他到底说着什么意思,不过语调上,与粤语倒是很相似,我想他应该是华南人。前些天,他来到楼顶就一直扶着栏杆,朝着南方遥望,碎碎叨叨地好像念着什么东西,我虽听不出他具体说着什么,不过语气抑扬顿挫,非常具有节奏感,倒像是念着一首诗。他像一个复读机一样,一直反复念着,我好不容易才听出来了最后一个词语“故乡”,我想他应该出来流浪了很久,该不会是想念家乡了吧?于是我用普通话告诉他,只要他不上天台打搅我,我就可以带他去寻找故乡,他很开心,但是仍旧骚扰着我。其实这种人我见多了,他们好像还没有想好自己该干什么,就被上天匆匆抛下了凡间,也不懂经济,衣食无着地满世界游荡。所以我一点都不感到畏惧。

   他来到我的卧室,聚精会神地望了一眼,地铺旁的水桶,笑呵呵地蹬下身体,像一只撑饱了的鸭子,跌跌撞撞地挪动到水桶旁,扦开掩面的枯发,露出浓密、脏兮兮的腮帮子,抱起水桶,咕咚咕咚地痛饮了起来。我看了一眼他,便毫无心情可言,于是干脆关掉手机播放器,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

   “贼昂浩腕!”他看着我颠上颠下的啤酒盖,于是用他奇怪的方言,说。

   我没有打理,继续玩着啤酒盖。

   “雷昊某留。”他继续说。

   我听不懂,也不好如何回话。

   “你叫什么名字?”乞丐走到我的耳旁,用普通话问了我一声。

   我接住啤酒盖,紧紧握于手心,停止了无聊游戏,旋即望着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这一次使用普通话问的,我感觉很奇怪,他说起普通话来,舌头有一点点平卷,好像是华中地区的口音。我怀疑他是不是曾经也去过很多地方,语言习惯已经发生混乱。

   “你叫什么名字?”他继续问了一遍,用普通话。

   “咦!”我叫什么来着,真记不起来了,我好像没名没姓好久了,算了吧,还是不为难自己为好。

   “你叫什么名字?”乞丐见我依然没有回答,于是又问了一遍。

   “你管我叫什么?”我已经喝水喝不下去,于是将水杯里剩下的水洒向了门前,我想我即使记起自己的名字,也大概不会告诉旁人,更何况是一个有些失心疯的乞丐。

   “我看你是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吧!”乞丐站起身来,对我说:“我其实观察了你很久,你平时喜欢躲在云影里,因为你是一个自惭形秽的人。你平时喜欢钻进风里,这样你的心事,就可以与风声附和出去。”

   “看来,你很能理解我这个人。”我点点头说。

   “其实忘记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重新取一个就好啦。”他手掌抹了抹嘴角,说:“绝少见到像你这么孤独的人,姓孤或者姓独,亦或复姓孤独,都感觉不伦不类,还不如把孤独倒过来念,你就干脆复姓独孤吧,起码这个姓氏曾经出现过,念起来顺口多了。”

   “我可是一个汉人?怎么能取一个鲜卑姓氏?”我望着乞丐,说。

   “唉,鲜卑人都已经汉化了,你就暂时这么姓吧,多酷的一个姓氏。”乞丐说完,便走到我的对面的墙壁旁边,捡起地上的一块碎砖片,在墙壁上写着:独孤,起源匈奴之部落,后随鲜卑而为姓,汉化已佚失,今惟以孤独意尔。风,生之于无形,草木皆动,死之于无迹,秋毫寂寥。云,在天为云,千变万化,覆地为水,奔流不息。现机缘巧遇一孤独者,三问其姓名而不答,然其慕长风之潇洒,羡白云之飘逸,故此,吾称之谓独孤风云。

   “独孤风云?嗯,这个名字真是不错,我就‘勉为其难’,以后叫这个名字吧。”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便欣然接受了,从此混沌不明的我,总算有了一个酷毙的称呼,他孤僻、冷傲,不愿意去接触人。但是很奇怪,这个名字隐隐约约似曾相识,但绝非历史名人,或者武侠小说里的人物,但是具体是谁,我也真记不起来。

   “解决完你的问题,现在该来,解决我的问题了吧。”乞丐回头望着我,说:“你说替我找到故乡,并且带我回去,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啦,但是我很不理解,你既然选择出来流浪,那为什么还要回去,做人可不能朝秦暮楚。”我一边说,一边走出屋子,望了望天空,我当然不想替他找到故乡,更别提送他回家,我只不过是搪塞他罢了。

   “人老了嘛,难免思乡心切,其实我也不想奢求什么,只想在有生之年,能在双亲的坟前,烧烧纸钱、拜拜坟,略补一下人生的遗憾。”乞丐也走出来,说:“你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应该有一定的理解才对。”

   乞丐这么一说,一种愧疚之情虐上了我的心头,我从呱呱坠地,再到匍匐学步,何曾离开过一位母亲,我感觉有些羞愧,想要回家,却根本找不着回头的方向。此时乞丐唱起了费翔的《故乡的云》,来表达对于我的感激,天边飘来故乡的云,他不停地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过,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归来吧,归来吧,别再四处漂泊

   当我听到歌词,我的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我回忆起了一副画面,那里有一座山坡,上坡上是一片秀丽的青松林,山下出现了一个村落,在一间平整的瓦房前,石灰涂抹的墙壁上,挂着几串萝卜干,空旷的碾地,龟裂的细纹互为犄角地纵横交错,健硕的水牛拴在圆柱形状的碾石旁,一边细嚼着稻草,一边悠哉地用尾巴抽打驱赶着飞虫。门前一汪碧绿的藕塘,莲花在繁茂的荷叶丛里,随风招展,我似乎都已经闻到了幽香之气,小鱼游弋的轻波,在阳光的俯射之下,泛着白光。藕塘前阡陌交错的稻田里,连绵起伏着青色稻秧,夕阳在远处碧草覆盖的小山丘上,挂在了一棵大树上停栖。

   一个小男孩,留着放牛娃的发型,赤裸着上身,穿着开裆裤,嘴里舔着冰棒,黝黑的小腿,勾住椅子的两支前脚,翘来翘去。他睁大眼睛向上翻起,偶然瞟到了天空,看见了一朵怪异硕大的白云,他起身离座,一头冲进了屋里,对着母亲大惊小怪地喊道:“妈妈,妈妈!我看到了超级赛亚人,他现在就在天空上飞。”

   母亲一把抱过小孩,揽入了怀里,揪着他的笑脸,嘴在他的脸上,轻揉着说:“真不要脸,就知道看动画片。”于是母亲,替他打开了黑白电视机,电视里播放起了动画片《七龙珠》。

   当我想到这里时,那在梦里模糊的女人,又像一场梦一样,扫过了我的眼前。我们相隔着一条窄窄长长的小,她一直在河对岸凝视着我,我很想过去,可当我淌过流水时,整个身体都在逐渐被销蚀。我可能知道对岸是块只需要心灵的优美地方,我得先毁灭自己,才能抵达,可我不想这么做,她可能并不欢迎我,于是我从河里退了出来,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身体,模糊不清的脸,以及那一双闪耀寒光的眼睛,瞬间挥发在了空气里。

   我此时颇为急迫地需要知道自己是谁,比任何时候都要迫切,这些人对我而言,都太过于宝贵了。我冲进屋子里,倒腾着行李箱,以及这件屋子里所有我似曾相识的东西,那怕一点点蛛丝马迹,我都想绞尽脑汁地记起来。

   恰巧乞丐无意之中,打开了我的手机,放起了音乐,一首很久都没有听过的歌曲,周杰伦的《晴天》,故事里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resososidosila`

   轻快的吉他声,触动着我的心弦,那个浮躁年代,那些为青春喝过彩、吹过牛的人,在脑海里稍纵即逝,我终于理清了,回忆最美好的接头年少的梦。

   我站起身来,走向南边的一侧墙壁,指尖触摸写在墙壁上的一首诗,那是追踪者最近一次念过的现代诗《我是鹰,我是狼》,我恍然记起了两个人的名字来。

   第二章 越墙时代

   “solasisisisilasilaso,吹着前奏望着天空,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两位样子看起来,刚过弱冠之年的年轻人,一个坐在两个树木之间,系有网丝床做成的秋千上晃来晃去,一个眼睛盯着清澈河水,向河水里投掷石子,水花一叠紧跟着一叠,形成一条线朝着对岸漫延扩散。

   “唉,楚云,你觉得你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是什么?”赵风回头,望着楚云问道。

   “当然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楚云笑着回答说。

   “看来诺贝尔文学奖金,一定让你垂涎三尺。”赵风轻挑了一下眉毛,说。

   “那当然,这奖金真够不菲的,够我买几套房子了,北京买一套、上海买一套,再去香港买一套。”楚云眉飞色舞地讲了起来,然后询问赵风:“那你呢?”

   “与你差不多,我也想当一个有钱人。”赵风也笑着回答说:“诺贝尔文学奖就留给你了,我想当一个老板,开公司、办工厂。”

   “有志气!”楚云竖起大拇指说:“我决定写一首诗送给你。”

   “洗耳恭听。”赵风说。

   楚云念起了自己写的诗:

   “我是一只苍鹰,

   我要扶摇在万里之上的天空,

   在世界屋脊,

   珠穆朗玛峰上,

   留下自己的掠影。

   我是一匹野狼,

   我要奔跑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

   站在大地的尽头,

   对着皓月嘶吼,

   用力量去划破漆黑的夜色,

   直到最后一颗流星璀璨收场。

   但是现在,

   我只是一直雎鸟,

   被无知的人,

   与鸡一起关进了樊笼里,等待宰割。

   我是一条狼崽,

   被愚蠢的人,

   与狗拴在一起,

   接受着看门的屈辱。

   我要等待时机,

   我们注定不可与异类同栖而眠。

   我是鹰,我是狼。

   健硕的翅膀将挣脱牢笼,

   锋利的獠牙将咬断铁索,

   我将荣耀地享受我的天空,我的草原,

   那便是我的梦想。”

   “由此可见,你虽说籍籍无名,也算有着狼子野心了。”赵风对楚云表示“赞许”地说。

   “时间不早了,赶紧回去上课吧。”楚云说完,我们便一起解下绳网,两人互相追逐起来,朝着学校方向飞奔而去。

   当中荡秋千的男孩叫作楚云,投掷石子的名叫赵风。楚云那时尽管五官端正、脸型棱角分明,神态却极为抑郁,清秀的眉宇之间,总有两弧“为赋新词强说愁”似的的沟壑,而留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他那如同稻草般的头发,发色金黄固然好看,不过每一根头发瞧上去,都极为倔强似的,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以不同形态野蛮生长,所以即难以梳理,又杂乱无章。他身体消瘦而修长,总是身穿比他实际宽大很多的旧衣服,感觉整个人就像是套进了一件衣服里面,样子非常不合体,而且也很少有衣服可以换洗,这样一来整个人的形象即邋遢又寒酸,仅凭一眼,任谁都会确定他是我们当中最为贫寒的人,然而他的家境并不是我们当中最为困难的,一切都源于他固执的家庭,固执得令人发指,也没谁比他母亲更为坚信“穷养男孩,富养女”,这条不知道从何时何地传下来的生活经验,他母亲固执地遵循、贯彻下去,如果衣服上没有几个补丁,都不好意思让他出门,所以除了过年有套新衣服之外,他大多都穿他哥哥旧得不要的衣服,而他与他哥哥同岁时个头差很多,不太合体的穿着也是理所当然,楚云为此相当苦闷,又无可奈何,只能任凭他人取笑。

   赵风则是另外一副光景,头发柔顺飘逸,脸型细长,皮肤白皙,表情始终不可一世,因为是家中独子,比较起来,自然境遇要好得多,每一件都是为他量身买来的,形象与楚云也就截然相反。他一般很喜欢穿一件白色修身衬衣,脖子上挂着一条黑色领带,为了显示自己的特别之处,他的领带结非常简洁,就是胡乱系在一起罢了,外加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踏一双白色的平板鞋,活脱脱的浪荡子弟模样。

   由于我们从来没有过校服,也自然没有一副正经的学生形象,累有攀比现象也实属平常,这倒不是我们的原因。我们小学、初中因为学校发展滞后,没有校服倒也再正常不过,但是说来蹊跷,高中学校是有统一校服的,一套浅蓝色的运动装,高于我们年级的同学有,底于我们年级的同学也有,唯独我们这个年级没有发放,于是大家自由发挥,各种奇装异服的学生游走在学校内外,显得非常不伦不类,个中原因,大概是因为我们正赶上的学校集资准备扩建,学校不好意思再以校服为名目,向我们搜刮一笔。说来我们那一代学生,其实也挺倒霉的,自打从小学开始,就面临着各级学校大兴土木运动,学校以此向学生索要集资费用,惹得家长怨声载道,不给也不行,这是强制性的,毕竟小孩子读书要紧,家长大多只能乖乖就范,当然有的贫困家庭不堪其扰,学生因此退学的例子,也是时有发生。说起来楚云倒是非常羡慕那些退学的同学,每一次他回家里索要集资费用以及其他‘苛捐杂费’,他的父母就会对着楚云破口谩骂,而且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有的时候甚至会用竹条抽打,完全将楚云当作是学校代表一般对待。面对学校的最后通牒,他的家人又不得不分毫未少地上缴给学校,尽管是如同“压哨进球”一般交上。所以楚云更像一个笑话一样,生活在班级里面,面对这种窘境,退学的念头一直都在他脑海里萦绕。在这一点上,赵风同学也有可比之处,只不过他早早要着费用,自己先花上再说,等学校催促最后期限时,他便向自己父亲摊明真相,他父亲将他狠揍一顿,最后也只能无可奈何地补交上去。

   第二章 2越墙时代

   我们是同一个村落的人,绝大多数居民不是姓楚,就是姓赵,祖传两位异姓始祖是亲表兄弟,所以赵风与楚云在长相上,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这些应该都是宿命,我们的出生时间也差不多,在楚云出生的两个小时之前,赵风已经先前一步来临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我们属于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自小开始,我们的关系就异乎寻常地好,近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令许多乡亲同学留有这种印象,只要看到了我们其中一人,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另外一个人来,就连曾经的老师也时常戏称我们就像一对同性恋。尽管楚、赵两族互相瞧不起,我们两家也时常发生龌龊,两家人也试图去打破、甚至是隔绝我们这种太过于紧密的关系。然而他们统统未能得逞,命运就是这样固执,我们必须在一起,我们竟然作为同班同学,也有十二载春秋,这几乎成为了学校里的孤例。我们自然也有同桌,也有不同桌的时候,不过即使不同桌,我们相隔很远,也会时不时一起望向对方,做着各种怪异表情,或者小动作。然而我们的性格,在大多数人眼里却截然相反,赵风性格顽劣、放荡不羁,楚云则是非常内敛,沉默寡言。然而我们在一起时,又总是眉飞色舞地疯言疯语,简而言之,赵风很吊,楚云很呆,在一起时很搞笑。

   其实我们也有机会早早分开,中考之后,楚云进入了县第二高中,赵风则是落榜生,兴高采烈地准备出门打工,怎想赵风父亲碍于面子,无论如何都不能输给楚家?于是托关系,交上几千块调节费用,算是将他托付给了学校。赵风尽管很不情愿,也着实没有办法,只能一边给楚云当同学,一边讽刺学校是自己的“美洲大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父亲与财务室的“人口贩子”,讨价还价之后,被贩卖的奴隶一样,既没有自由,又没有尊严,更何况读书也不是他的特长,对于父亲的这种行为,他感到难以理喻,一塌糊涂的成绩,刚开始还令他对自己产生过怀疑与绝望心境,好在他脸皮厚实,渐渐便习以为常了,生活上也越来越自由,这一切都源于他叛逆的性格,似乎叛逆成为了他不可或缺的青春气息。“叛逆不是天生的,叛逆只是憧憬自由的武装方式。”他以此为口头禅,并且贯彻落实了下去,叛逆地去跷课,叛逆地抽过烟、喝过酒、打过架,任谁都不能约束得住,他几乎打破了所有的条条框框。这股青春劲头,也确实让我们自由起来,翘课俨然成了家常便饭,我们时常上课时间,便溜到了学校几里路外的小河旁,或是没精打采地坐在草地上,或是荡秋千,或是跳进河里摸些鱼虾螃蟹。比起在课堂上,百无聊赖地趴在课桌上睡觉,这似乎倒是有趣得多,所以每一次调整座位时,我们都当仁不让地选择与后门为邻,方便能随时溜出课堂,老师对于我们也一般也不爱管束,毕竟学校也只能培养少数翘楚之人,便以之为骄傲,以之为广告,对于其他人,将来是何种人物,自有上天安排。我们溜出后,其他坏小子偷偷调整座位,也可以溜出后门,一般一堂课下来,就会有六七个学生从课堂上消失。其实进出校门也并非易事,出上学、放学之外,上课时间是严令禁止随便进出校门的,门口也有一些把手。不过这丝毫不成问题,有墙的地方,自然会有出路,我们会从学校后面的围墙,爬出去,虽说学校早有防范,围墙搭建得很高,墙面也很光滑,不容易攀爬,不过旁边一个四方垃圾池,倒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一般会爬上垃圾池,然后一跃跳到墙上,然后跳至校外即可。后来学校知晓之后,那个垃圾池便被拆掉了,能独立翻越围墙的学生几乎没有,所以这种翻越围墙的行为,倒成为一项集体运动项目,两、三个人一起,互相踩着肩膀、搭着手臂翻越围墙,在校外着地时,感觉也很舒服,因为校外的土壤,大都被我们利用集体大扫除时,填充满了垃圾,可以有效减缓反作用力。

   我们那时的跷课行为,实在严重,如果真按照校规处理,肯定得开除或者退学。但毕竟开除学生,对学校或者家长而言,代价太高,双方面子上也挂不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无可救药的家伙,只要不上课扰乱课堂纪律,放学不寻衅滋事,一般都不会被开除,但是也不能太过于放任自流,让学生写写检讨,说明旷课理由,以及详细交待旷课都去做了些什么。于是令人啧啧称奇,各种各样的谎话,开始被编造出来,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打趣地认为,我们学校应该组建一个编剧艺术班,说不定将来,这些顽劣的家伙,能有所成就。

   无论我们在校外,找到多少乐趣,也无法掩盖这所高中的乏味之处,第一天进这所学校,除了自动化、折叠滑动样式的校门,令人眼前一亮之外,学校格局与我们初中也大致相似,一条旷阔马路通向教学楼,路的两旁布置得有花坛,以及两排榉树,路的左边是操场与篮球场,操场上杂草稀松,两个足球球门,并排在了一起。马路右侧是小卖部与公共厕所,小卖部与社会上的超市一样,也有烟酒卖,而且也一直存在真假问题,除了供应那些老师之外,我们这帮学生,他们也是来者不拒。而教学楼后面是男生宿舍,女生宿舍在篮球场的后面。当下课铃声响起,学校仿佛是被捅了的马蜂窝似的,熙熙攘攘满是嬉笑打闹的人,整个学校氛围异常浮躁。高二时,学校扩建,学校操场被围墙封闭了起来,整个学校仿佛被缩小到了一半,我们活动区域越来越小,广播体操时,教室前后、马路、甬道上,都被划为了不同班级、班别的列队区域,大家于是左右不分,懒散地坐着广播体操。学校的文体活动越来越少,基本上只剩下一本校刊杂志,收集学生作文,显然我们对此毫无兴趣,基本上是每一个月发放下来,然后被强制性收取三块钱之后,便被草草放在一旁,束之高阁。每一个年纪其实还有一个美术班,可以学画画,但是能去那个班级的人,基本上都是“三好学生”,吃得好、穿得好,发型好,他们通常高二时期,便会去省城学习,费用自然高昂,而我们肯定是没有这个福气了,于是跟着广播做体操,对着美女吹口哨,成为了我们大部分学生,课间仅有的两项文体活动。

   第二章 3越墙时代

   到了高三,由于教室不够使用,学校非常别出心裁,将我们整个年级搬到了与学校一路之隔,样子有些破败的小学里面,高中生、小学生两个不同时代的学生,共处一校,丝毫不见《暗恋桃花源》,那般充满戏剧、滑稽的时代冲突感,相反课余活动获得拓展,变得丰富了起来,打兵乓球、跳绳、跳橡皮筋、做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有许多高三学生与小学生厮混到了一起,那些小学生也颇为搞怪,我们上课时,经常有小学生在窗前旁听,有的可能是真想趁早学点高中知识,天生对知识感到渴求,有的只是为了顽皮捣蛋,往我们教室扔几个爆竹,然后笑呵呵地逃之夭夭。有时也有小学生过来,向我们讨教一番,问为什么1的头上,为什么怪怪地有个2,它们是什么关系。我们显然也只当是玩笑处理,回答他们说“当然是父子关系,就像一个父亲,背着自己的儿子,然后呢这个儿子长大了,这个父亲背也不动,就只能一个人继续独自生活了。”我们当中有的人更是无聊透顶,不仅会与小学生交流网游经验,更会结伴溜去网吧打游戏,有些人更是过分,甚至抢夺小学生的棒棒糖等财物,遭到小学生举报。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由于我们学校的混蛋不胜枚举,单独组建一个班势在必行。高三时,我们便被分到了垃圾班上,这个班级几乎网罗了像赵风这样的累教不改的顽劣之徒,以及像楚云那般与世隔绝的沉闷之人,学校各种不良组织的头目,也几乎全在我们班上汇聚一堂。虽说这个班级臭名昭著,不过内在还是相当有趣,基本上人人都能朗朗上口吹得一口好牛,浑浑噩噩地睡得一桌好觉,这样下去成绩不烂才怪,也许正是因为大家成绩都烂,相处起来,也较为轻松,于是我们轻轻松松地任由成绩继续恶化下去。与其他班级备战高考的紧张氛围相比,我们班就是一股清流,尽管大家对于高考不报以希望,或者有其他途径去拓展未来,所以也没有太多人会否认自己的未来,更多时候对于我们而言,学校也就是个算命瞎子,诚心在骗钱罢了。

   我们从河边回到了教室,赵风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二组的靠走廊边上,而楚云坐在赵风的前排。赵风回到座位,连续打过几个哈欠,即使高分贝的噪音污染,也未能阻挡他稀里糊涂地大睡起来。此时不明物体,狠狠砸向向了他的头,赵风赶紧擦拭嘴角的哈喇子,回顾四周,这才彷如惊弓之鸟一般,站起身来,拿起书来,面对着严厉的班主任,装模做样地朗读起来。班主任走后,赵风探望窗外,确定班主任不会反过头来,杀他一个回马枪,这才放心坐下,赫然发现砸中,自己的不明物体,正是楚云的的体坛杂志。赵风捡起书卷起来,朝楚云的头砸去。

   楚云先有准备,早就跑进了走道里面,边跑,边嬉笑着说:“下次睡觉的时候,记得带上头盔,我决定不看体坛杂志,看《康熙字典》了。”

   赵风瞪大了眼睛,在后面追着说:“好小子,恩将仇报,那本体坛杂志可是我买的?”

   我们跑到了讲台上嬉闹,班长挺着青春的肚腩,站起来予以训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也只能乖乖回到座位上,即使一副很拽的样子。其实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对于权利存在天生的热爱与追求,本来班长不算是我们集体的一员,但是成绩也够烂,在其他正常的班级,很难混到一官半职,于是主动申请来到我们班,班主任对于这种“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精神,深有同感,两个人也算是心心相惜,于是很爽快地让他当上了我们班的班长,虽说我们班具备其他正常班级的基本制度与编制,但是除了罚款这一项,能严格执行下去之外,其他的都是纸老虎,大家基本上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所以整个教室仍然一片哄闹,没有读书声。由于三个月后,便是高考,这个话题理所当然成为了我们的谈资,说实话以我们的成绩,有高职高专可上,算是不错,不过我们俩压根没有打算去上大学,一来学费贵,二来我们确实不想浪费时间。不过我们班上,还是存在一类,有实力、有背景的学生,他们的家长,早早为他们安排好了大学,等高考之后,便能轻轻松松地入学,我们对于他们能来我们班级,与我们成为同学,深表震惊与荣幸。不过吹嘘归吹嘘,一些具有“革命色彩”的话,还是必须说说,赵风高举自由的旗帜,对于那些对大学还满怀憧憬的同学,一边嗤之以鼻,一边说“高考就是犯罪,大家由着分数,来获得两到四年‘刑期’,有什么只得夸耀的呢?自由诚可贵,大家要珍惜生命。”赵风经常以此话,劝解其他不愿意、或者上不了大学的同学。然而楚云的成绩本非如此之烂,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还是一位成绩优秀的佼佼者,以至于许多初中老师,都会惋惜,要是他再努力一些,离赵风这类不三不四的人远一点,完全有实力像他哥哥一样,上重点高中。但是他的成绩变乱,也不像水管堵塞,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仿似某种自然灾难的发生,例如地震那样,楚云的成绩瞬间就“塌陷”掉落。

   第二章 4越墙时代

   我们是外宿生,曾经也住过校舍,不过很快就因为人身安全,我们搬出了出来。那一天,我们心血来潮,深夜为了看一场意甲联赛,宿舍里的小伙伴们,将床单都拧结在一起,系在铁架床上,然后从校舍五楼,扔了下去。我们同村的燕秋同学,让赵风先行爬下去。

   “检验你的时候到了,看你到底有多热爱罗马队,表率一下第一个爬下去。”燕秋拍着赵风的肩膀说。

   “啊。”赵风感觉这个玩笑有点大,足有千金之重,当他听进耳朵里,整个腰背都被压弯了。

   “哇!还是算了吧,这样很危险的。”楚云望了一眼窗户下面,心有戚戚然地说。

   “为什么要我先爬下去?”赵风指着自己的鼻子,很不情愿地表情,看着燕秋。

   “因为你一直标榜,自己是最狂热的罗马球迷呀。”燕秋瞪大眼睛,回应赵风。

   “我现在怀疑你是国际米兰球迷,一直卧底在我们里面,对我们这些罗马球迷图谋不轨。”赵风拉着床单,说:“第一个就一个,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罗马球迷就是如此狂热。”

   “赞!”燕秋对着赵风竖起了大拇指来。

   赵风开始将身体探出窗户,抓着床单,小心翼翼地沿着墙壁往下爬,刚开始胆子还很大,不觉得害怕,当他整个人都悬在三楼时,他背后凉飕飕地起来,“进亦忧,退亦忧”,他在三楼待了很久,长叹一声“范先生,我终于明白您在岳阳楼上的心境了。”虽然最后硬着头皮,安全着陆,由于动静太大,还是被其他学生举报,教导处的人请来了大家的家长,赵风依然争辩,我们只不过在深夜,自行组织了一场消防演习,何必小题大做。教导主任也懒得再废口舌,既然锁不住心,照样也锁不住人,于是建议家长将我们搬出校舍,在校外租房。最后家长也被逼无赖,接受了这一建议。

   我们就这样,搬到了高中对面,一条宽阔公路之隔的村庄里。通往村庄的道路两旁,都是用尼龙布料搭建起来的帐篷,作为简易餐馆使用。这些餐馆基本上,也都是为了我们那所高中学校里的学生所服务。由于学校食堂伙食差强人意,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大约七成左右的学生,都在这一带就餐,虽说环境是差了些,不过饭菜可口,点菜也自由,服务也好许多。我们经常光顾的餐馆,也在那个区域,是一间平房,而不是帐篷,厨房与客厅是隔开的,所以不像其他帐篷一样,油烟气味非常之重,而且还有有线电视可以观看,自然成为我们聚集的大本营,一些重大nba、足球赛事,我们都会在客厅里面,将电视机围得水泄不通。由于老板为人仗义疏财,所以我们即使没有钱,也不用担心饿着肚子,我们在那家餐馆基本上是赊账就餐,很少使用现金支付,每个月领完生活费,按时偿还就行。这种记账交易,并非我们首创,应该由来已久,我们刚进入这所学校,便被一些自以为关系交好的老乡学长搜刮一通,或者以各种理由骗去了生活费,于是就被他们推荐给这里,过上寅吃卯粮的生活。这种风气蔚然成风形成了气候,盛行于整个校园周边,各种早餐店、餐馆、商店、小卖部,连网吧都在提供这项赊账业务,这种超前消费行为,也带来了异常活跃的校园周边经济,许许多多因为爱情、网游、打架斗殴,而破产的学生,纷纷靠此度日,一些信用度高、交际能力强的学生,几乎出门不需要携带现金,一切与生活相关的东西,都可以赊账,曾经向我们推荐这种消费模式的学长,便是此类佼佼者,实属佩服,他不仅上网可以如此,连**都是赊账而来,为此他还吹嘘了很久,连我们与他站在一起,都觉得是莫大的荣幸。说也奇怪,这种业务在同县城里面的其他高中,却没能形成气候,县重点高中与次级高中都没有形成,却唯独在我们这所中级高中盛行,其中的原因一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当然有些学生非常有头脑,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势力与实力,他们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作为担保人,担保其他学生去商家购物或者吃饭,然后每个月头便替商家,负责去班上收账。要是高中不是三年,或许时间更长久一些,六年或者十年,我们想弗兰克麦克纳马拉,一定会诞生在我们学校。次贷危机每年高考前后,便会爆发,那些赖账、溜之大吉的学生比比皆是,商家经过几次损失之后,一般会在高考来临的前两个月,终止高三学生的赊账业务,不过危机仍旧持续不断地发生。

   一般外宿的人,也大多住在这个村子里,租金那时也不算贵,我们合租的那一间,也就每月四十块钱而已。宿舍很宽敞,两张单人床平行放置,中间一条过道,鞋子、袜子散乱扔在床底。离床头半米远的墙角,摆放有一张旧圆桌,桌上有一台黑白电视,后面的墙上颇为简单,之挂有衣服,弗朗西斯科托蒂的海报,非常遗憾,就在与我们年纪极为相仿的梅西,冉冉升起时,我们这才在高一,一无是处地接触着足球运动,那时我们还省吃俭用地买有一套罗马球衣,合伙购买了一个足球,体育课时就在无人指导之下,异想、天开地踢了起来,结果赵风一个神龙摆尾样式的大脚解围,足球飞出校外,砸中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将汽车玻璃击碎。车主找学校理赔,学校赔钱之后,没收了足球,自此打击之后,我们很少再参加足球运动了。

   第二章5 越墙时代

   放学之后,我们准备继续跷课,不打算去上晚自习,我们吃完晚饭,便回到了宿舍。楚云疲倦躺在,宛如横断山脉一样,蜿蜒曲折的被子上,休息。赵风靠在自己的“蘑菇云”上,边脱裤子,边摸着香烟。楚云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张信纸,递给了赵风。赵风打开信纸,一股清香沁人心肺,那是一张香薰纸,深蓝的、印有日本漫画女性人物,上面规规矩矩地写有一首五言绝句。赵风念了念说:“诗倒是不错,五言绝句,只不过太短了一点,靠这么简短的诗,可是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的。”

   “我觉得现代诗,不应该称之为诗,应该用一个专有词汇来称呼。”楚云想了想,也没能想找一个好的词汇,来形容现代诗,只是无奈地说:“古体诗才算是诗嘛。现代诗真没法比较。”

   “想当然,照你这么一说,那徐志摩、郭沫若,九泉之下定不会放过你。”赵风说完,然后拿起衣服,冲凉去了。

   赵风冲完凉,换好衣服,从后院的一个盆栽里面,摘下了一朵玫瑰,那朵玫瑰是他特意拜托省城工作的表姐带回来的。当时在那座小县城,连一家花店也没有,如果不是偶像剧泛滥,估计也没有人知道这类花种。所以能收到玫瑰花作为礼物的女孩,实属罕见。

   赵风看完手表,时候也不早了,将玫瑰花递给了楚云,拿着写有诗的纸张,便心情大好地出门了。晚上十点钟时,高三终于放学了,赵风低着头。靠在校门不远处的马路围栏旁,默默抽起香烟来,路灯灯光打在他的头发上,让他的样子上去,颇有一些抑郁感。那时赵风有一个女朋友是初恋,虽说记不起来名字,也不能具体描绘出她的模样,不过一些鲜明特征以及衣着,还是能够回忆起来,那一天她手里捧着一本书,耳后扎着两条马尾辫,眼睛明亮而透彻,身高接近一米七公分,身穿一件白色短袖衬衣,衬衣下角全都扎进了,在风中轻微拍打着双膝的蓝色围裙里,她穿着白色的长筒袜,脚踏一双青色的帆布鞋,像一只可爱的兔子,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赵风眼前。

   其实他们从小就认识,谈不上青梅竹马,小学四年级时,她转校到我们小学,她老家自然也是我们那里的。由于成绩优异,她很快便成为了我们的组长,而且就坐在赵风的前排。那时我们还算天真无邪,对于男女关系没有过多非分之想。六年级时,准备办理毕业证书,班主任命令组长们收集同学们的登记照。赵风将相片交上去,她拿着相片,抿着嘴讲,由于他妈妈说他长得特帅,拐弯抹角地恳求赵风重新交上一张。他的登记照很多,无所谓地答应了。她收到相片,单独装进了视如珍宝的文具盒里面。到初中时,他进入了小学对面的初中,而她去了县城实验初中。当他情窦初开,也领略着时光的魔力时,他发现黑夜里,他更容易想起她来。

   当时也完全没有通讯、社交工具,本以为大家再也见不着,却与楚云在第一次逛操场时,偶然相遇,原来他们都在一所高中读书。更让他心惊肉跳的是,她已经初长成一位,拥有美妙身姿、婷婷玉立的少女。那一天大家其实都认出了对方,可能是不敢相信,或者是各自怀揣年轻气盛的心态作祟,我们与初恋都没有选择相认,大家昂扬着头擦身而过。而赵风与初恋能在一起,也多亏了楚云的撮合。有一天周末,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大街上,打完游戏,来到一家书店,那家书店门前摆着几个红色电话,有一个各自很高的学生,一边撑在电话台上,一边心事重重地拿着电话筒,打给一个女孩子表白,台词是周星驰的爱你一万年。由于是用的方言,所以听起来非常奇怪搞笑,我们忍俊不禁地捂着嘴,笑着走进书店。书店里的书架上,摆出来的都是一些武侠或者一些很污的小说,当然我们也是因为这个目的来到书店的,由于受众越来越有限,品类自然也非常单一,不过这个书店还是罕有国外译本小说,顶多几本例如《三个火枪手》、《巴黎圣母院》之类非常著名的文学小说。虽说书店里有许多小说,已经破败不堪,有的页面也不全,被租书者撕去了许多污力十足的页面,不过初到县城的我们,跷课时还是比较喜欢来到此地消磨时光。赵风在书架上翻阅着金庸的武侠小说,拿起一本《天龙八部》细细嚼读着,连赵风也没能想到,与他相隔两米远的对面,初恋正拿着一本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品读着,而楚云特别钟意古典文学,对四大名著特别痴迷,他正捧着一本《西游记》,盘腿坐在地上,就在赵风与初恋之间的中间位置。由于当年我们初出茅庐,对那本《月亮与六便士》,近乎闻所未闻,一看书名便想当然地觉得,应该是一本类似于《三个火枪手》那样的国外骑士小说,六个便士与三个火枪手一样,应该都是行侠仗义的英雄人物,只不过武器使用的类别不大一致罢了,这倒没什么稀奇的,我们只是奇怪于作者的名字,毛姆听上去倒像是位藏族同胞的名字,一个藏族同胞写了一本有关西方文学的骑士小说,似乎太不可思议。可那正是那时那般青春无知的我们,我们兴许知道英镑、美金,但绝对不知道便士也是货币,略知梵高、毕加索,却绝对不知晓保罗高更,即使梵高割掉耳朵的原因,也与高更存在某种关联。当时初恋渐渐发现了赵风,两人四目相对了大概一两秒钟,便不动声色地转移视线,各自看着手里的书,没有再有任何眼神交集。而她却捧着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就在那稍纵即逝的几秒钟,走进了他的心中,撞到了他的心坎里,正午的阳光透过书店门沿、积满灰尘的玻璃,照射进了昏暗的书屋,刚好辐照在赵风与初恋的身上,在他们之间的地面上,形成了一条红彤彤、长条形状的光束,初恋额头上的发夹,上面的一排仿真钻石,星光熠熠地反射着光泽,刺得楚云抬起头来,望向了他们。在赵风与初恋的眼中,他们似乎隔着一条银河系,是那么远,需要走过十万光年,才能走到一起,而在楚云的眼里,他们似乎隔着一条银河,是那么近,只要伸出手来,便能握住对方。我们三人这般如此地在温暖阳光恩泽下相处了很久,下午离开书屋走出大门时,那个正在表白的学生,好像被拒绝了似的,蹲在了地上,样子即不开心,表情也无所谓,他换了一个电话对象,聊起今天晚上该去那家网吧通宵鏖战。

   第二章 6越墙时代

   离开书屋没多久,楚云便擅作主张,写了一封情书,署上赵风的名字,?自己亲自出马交给了赵风的初恋。初恋虽然被这唐突之举,吓得双颊通红,不过也亲手接过了情书。赵风知晓后,本颇为尴尬地怪罪楚云,好在不就便收到了回信,赵风的初恋没有拒绝。自此赵风算是与初恋,确立了交往关系,也算是在那个晦涩的青春期,寻找着一丝曙光,然而自此一些麻烦接踵而至,许多人都开始嫉妒起了赵风,连一些其他高中的人也来赵风的麻烦,可见轻易摘取校花,有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好在赵风并非善类,渐渐大家只能接受了这种既定事实。赵风与初恋之间的这种早恋行为,虽说屡早老师以及各方面的打击,也未能动摇,算是情比金坚了。

   他们手牵着手,在春风拂过的万顷油菜花田里背靠着背,在清澈舒缓的小河旁,投石涉水;在白杨树下,她靠在树旁,他闭上眼睛,嘴里叼着叶子,安静地躺在她的腹部。大雪纷飞的大街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去焐热她冰凉的手,他们如此度过了三载时光,尽管这三年里来,他与初恋相处的时间里,也有许多楚云的影子,不过楚云的表现总显得稀奇古怪,连赵风这种习惯了他的人,都觉得奇怪,楚云几乎不与赵风的初恋讲话,讲起话来,也是支支吾吾地,将一些简单问题问得莫名其妙。大家完全摸不着头脑,为了避免尴尬,三个人相处时,楚云总是很主动地走开,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听赵风回头讲些关于初恋发生的一些事情。但是楚云不回避的话,赵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碍事的不便之处,反而觉得心有着落了,好似我们心中,一直存在着某种一样的东西,他们需要相互靠近,方能得到满足、得到宽慰。

   但是说也非常遗憾,楚云竟然与曾经的同学,赵风的初恋,连个普通同学关系都未能建立。

   “喂,你的坏小子,又在那里等你。”赵风初恋的闺中好友,望见了赵风,对着初恋说道。刚开始这位闺中好友,一般都用“穷小子”来称呼赵风,穷就像一件羞辱的外衣,自小穿到大,任谁都会介意,赵风自然没法免俗,不过他为人称道的“坏”,及时盖过了“穷”的风头,人们开始“津津乐道”他的“坏”,忽略他的“穷”。

   赵风从初恋手中,接过了书,他们互相挽着肩膀,与闺中好友挥手道完别,便沿着大街交头接耳地攀谈起来。

   “今天上课感觉怎么样?”赵风问初恋说。

   “就像日升日落,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在班会上,老师让我们各自谈谈未来的梦想,我想将来做一位服装设计师,这点倒是没有什么争议,毕竟这是个很有创造性的职业,可我的想法是只做自己喜欢的衣服,而非别人喜欢的,这就引起争论来了,别人不喜欢你做的衣服,那你还算服装设计师吗?”初恋皱着眉头说。

   “是啊,我们将来是为别人服务,还是为自己服务,这很重要。”赵风说。

   “这并不是谁服务谁的问题,也不存在矛盾。最伟大的创造者,就是以自己的风格,做自己喜欢的作品,然后去影响一大批人追随着自己。我给你谈论的是艺术,而仅仅是衣服,你懂吗?”初恋讲完,抓住耳旁的腮发,挠到了耳后,说。

   “当然懂,杰出的艺术家,都是那样啦。”赵风摇了摇头说:“看看你们班的那个胖子女生,应该是不适合穿紧身裙吧,可他就爱那样穿,也不管别人受得了、受不了,为什么呢,就因为喜欢看韩剧,那条紧身裙的款式,与她喜欢的瘦个子女明星颇为类似嘛。所以这种人,根本不需要为他们服务,当他们的偶像,赚他们的钱就行了。”

   “哈哈!所以创造艺术不是为人服务,艺术倒像是一个具有冲击力的倔强之物,具有了一定的征服意态。”初恋笑着问赵风说:“那你将来想干什么?”

   “那还要说,做个有钱人啦,到时候带着我妈妈,先去北京、上海各买几套房子,再买几辆法拉利、兰博基尼,每天锦衣玉食,让别人嫉妒、羡慕,这便是对我最大的尊重。”赵风说完,又感觉哪里似乎不对头似的,说:“但是有时我又不这么想,但不这样想,又觉得天理不容似的,我很矛盾。”

   “这说明你还没能认清自己,你内心真正所追求的东西,远还没有找着,你被生活胁迫、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只能照着别人的去想。”初恋摸了一下,赵风的头,玩笑着,说:“有些人就是这样哩,影视剧里面,别人在巴黎寻找浪漫,在纽约寻找财富,他觉得两样都挺好,于是干脆都要,于是想去一个地方,前面是华尔街,后面是香榭丽。”

   “那种人,岂不是很愚蠢。”赵风瞪大眼睛说。

   “是啊,蠢得满脑子的都是别人的思想以及生活方式。”初恋说完这段话,赵风有种折服起来,无论如何初恋都是位,难得的智慧与美貌兼备的女孩。

   第二章 7越墙时代

   “你是再讽刺我吗?我可是真心想去成为一个有钱人。”赵风听后,脸色都青了,有些不满地说。

   “我也相信你是真心的,你绝对是真心的。”初恋见赵风的神情剧变,于是说:“是啊,你知道,不能成为有钱人,是怎样一个悲惨结果,穷人根本享有不了待遇公平,我们都很渺小,但是学习能让我们变得强大,趁年轻,有机会学点东西武装好自己,该不会有错吧。”

   “我母亲也说过同样的话哩。”赵风这才知晓初恋话中的意思,于是打趣地指着初恋的脸颊,说:“你看看,你颧骨这里与我母亲的一样非常高,有时候感觉你们长得也真像,就是性格截然相反罢了。”

   此时圆月从阴暗乌云里显现出来,月光洒向地面,她抬头望向天空,面对月明星稀的场景,有些惆怅起来。她面色凝重地说:“又是一轮圆月满乾坤。”

   “那不正好,海上生圆月,天涯共此时。”赵风没能察觉她脸色上的变化,玩笑地说。

   “是‘明月’不是‘圆月’。”她拧着赵风的胳膊,责怪地说:“总是不正经,不爱学习。月亮太圆了,总不是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

   “人有悲欢离合,越有阴晴圆缺,何事长向别时圆。月亮太圆了,其实预兆着离别。”

   “不要太敏感了,我最讨厌这种借景抒情的手法了,即显得做作、又让人摸不着头脑。”赵风或许已经明白她今晚有些敏感的原因,他转身面对着她,郑重地说:“我一直觉得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句话开头里面的‘但愿’一词,使用得非常不恰当,我觉得应该是‘只是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样才能不应有恨。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能够做得更好。”

   “好吧。”初恋叹了一口气说完,两个人继续肩并着肩,走到了县城广场里,广场中央有一座喷泉,平时黄昏之后才会开启,可能那一天广场管理者,忘记了关掉水龙头,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喷泉继续喷涌着一朵硕大的水花,水雾弥漫在橘黄灯下婉转不散,水声哗啦哗啦地响着。

   在广场周围,有一排青树以及方形石坛可供人歇息,赵风掏出纸巾,擦去石台上的灰尘,将书本垫在上面。他们手拉着手,慢慢坐下,继续聊起天来。为了不引起她注意,赵风用眼神余光扫视周围,寻找楚云藏匿起来的玫瑰,眼睛没有寻找,心中对楚云有些埋怨。他顿感失望,双臂后撑起,碰着了一个烟盒,他手指摸了摸,似乎有一条龙纹,他大喜过望,他确信玫瑰花就在身后,不由感叹与楚云心有灵犀之处。

   赵风拉起初恋的手来,缓步走向步入广场的台阶上。初恋感觉奇怪,正准备询问时,赵风不解释,只是一味恳求她闭上眼睛,她大概也知晓又要收到礼物了,赵风经常喜欢送她礼物,她也习以为常地点点头。

   一切就绪,赵风像一只轻快的燕子,张开双臂,像张开一双翅膀一样,“掠”下台阶,拨开烟盒旁的小枝丛,几滴水珠熠着莹光,落在了绿叶上,顺着鲜嫩枝干滴落进了,湿漉的土壤里。

   赵风拿起玫瑰,与她站于同一条线上,整理好衣领,像模像样地润了润嗓子,开始背诵起诗来:“月夜思

   徘徊院落外,

   月照碾地白。

   独步易相思,

   霜发夹髻腮。”

   听完后,初恋许久没能说出话来,只是频频摇头,一脸不敢相信地摇了摇头。赵风背完楚云写的诗,将花递于她的手里,她睁开了眼睛,显得特别激动,那些眼泪不动声色地婆娑而下,她说:“那首诗真是你写的吗?虽说简单,却极其有意境。”

   “当然!”赵风用纸巾擦去初恋脸上的眼泪,微笑着说:“我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了。”

   “唉,玫瑰虽好,熬不过几个晚上,诗歌虽短,却能永记于心。你这首思念的诗,让我感动,我喜欢你看来也不是一时兴起嘛。”初恋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笑着说:“我也不是那种爱哭的女人,幸好你不喜欢女人哭泣。”

   “你笑起来真好看。”赵风微笑起来说。

   “我发现你有一种才华。”初恋想了想,惊讶地盯着赵风说。

   “才华!什么才华?”赵风有些激动地询问。

   “你的声音特别适合念诗或者朗读。”初恋说罢,走下台阶,去花坛旁,从一叠书里取出一本套着蓝色书套的书来,走到赵风身旁翻开了其中一页,上面抄有一首诗,是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扬》,英文上面是汉字译文。“读给我听。”初恋望着赵风,满怀憧憬。

   “这算什么才华?”赵风一脸不屑地说:“我才不要。”

   “不要是吧?”初恋非常不开心地扭过头去。

   “好啦,我就成人之美吧。”赵风为了不破坏气氛,接过蓝色封套的书,对着手抄的诗歌念了起来:“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

   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

   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海,

   才能在沙丘安眠,

   炮弹要多少次掠过天空,才能永远被禁止。

   答案啊,我的朋友在风中飘扬。

   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一座山要耸立多少年,才能被冲刷入大海。

   一些人要生存多少年,才能被容许自由。

   一个人要多少回转过头去,才能假装什么都看不见。

   答案啊,我的朋友在风中飘扬,

   答案啊!它在这风中飘扬。

   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见人们的悲泣;要牺牲多少条生命,才能知道太多的人已经死去,答案啊,我的朋友,在风中飘扬,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第二章 8越墙时代

   他们在硕大喷泉下面,他给她念着诗,步履稳健地在她的身边徘徊,震动悬浮而起的细细尘埃颗粒,在橘黄的灯光下,彷如在旋转一般起伏,月光洒向喷泉,那朵盛大的喷泉风姿妖娆,如同夜间绽放的莲花一样,水花在池边飞落,流水潺潺旋转。她闭着眼睛,握着手,一边侧耳聆听着朗朗而来的诗歌,一边聆听着喷泉喷涌而下、哗啦哗啦的水声。她站在灯光与喷泉印影的中间,面露微笑着,身体一动也不动,蓝色、没膝的裙子,在微风、时光里飘荡。赵风念完诗歌之后,情不自禁地上前抚摸她的脸颊,他的大拇指不慎碰着她的嘴唇。她的呼吸均匀地从他的手指,像轻轻细流一样淌过。他感觉她的嘴唇在轻微触动,他感觉自己变得贪婪起来,他想要再肆无忌惮一些,去冲破所有的约束与道德。赵风扫视着在她胸口上狂乱起伏的扣子,内心狂躁不已,产生了令人舒服的反应,但是那股封建思想,却极为美好地从他脑海里闪过,他放下手来,有些忐忑地后退了一米多远,阻止了自己对于禁果不合时宜的指摘。

   “对不起!实在是不好意思。”他胀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

   “原来叛逆的赵风,也是位保守人士。”初恋看着他这种变化,心中甚微惊奇,微笑着伸出手来,说:“送我回家吧。”

   “好吧。”赵风牵过了她的手,一起走下台阶,抱起书本离开,此时楚云躲在附近远处,一个不知名的黑暗角落,对着墙壁捻灭了香烟,一条火星散落了下来,掉进黑影里,依次熄灭,他背转过身,带着无法形容的古怪心情离开了。

   赵风将初恋送到家之后,像脱缰的野马,在大街上朝着宿舍飞奔而去,沿途时不时悄悄四周,好像在整个大街上寻找着自己的世界,他在这个世界,寻找着那个世界,他一直心中存在一个美好的梦想,做一个有钱人,取初恋为妻。

   一回到宿舍,他就给楚云来了句“我对你的崇拜,犹如那滔滔的黄河之水,一泻千里、连绵不绝,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聊表感激之情。楚云苦苦一笑,也无可奈何,毕竟赵风是他最好的朋友。

   “你能成为一位出色的诗人。”赵风肯定着楚云说。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成为一个诗人,有时我很沮丧。”楚云低着头,喝了一杯水说。

   “诗人的沮丧!”赵风指向楚云,笑着说。

   “好吧,我就是一个诗人。”楚云终于会心一笑了出来,充满了童真之趣。

   “比我高尚多了,我只想成为有钱人。”赵风自嘲着说。

   “不,一样高尚,那都是梦想,我们都是希望成为看海的人,与我们的父辈成为不一样的人。”楚云说道。

   当晚我们聊得非常投机,楚云即兴写了一首现代诗“看海的人,

   有着深邃的双眸,

   可以看透生活中的迷茫。

   看海的人,有着崇高的理想,

   拥有其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看海的人,有着广阔胸襟,海纳百川、包罗万象。

   看海的人有着高贵的品质,注定要成为王者,想秦皇纵横、魏武挥鞭。

   只有看海的人,才能寻找着内心的安宁。

   我们需要成为看海的人,

   收拾好行囊,

   走过荆棘,穿过崎岖,

   勇敢践行心中的梦想,

   我们要见着海洋。”

   “嗯,在我们内陆地区,能看看海的人,都是有钱人吧。”赵风摸了摸楚云的头发,问道:“等你有钱了,你该怎么花?”

   “在我们村后的小溪旁,搭建一个木屋,还要在小河上修建一座石拱桥,然后娶一位美女为妻。”楚云一边说,一边比划着手指蜷缩成一只鹅头,说:“木屋旁养几只曲颈向天歌的白鹅,门前再载上桃花,你想想一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与妻子在月光下,坐在石拱桥上,双脚荡漾在清澈的河里,嗅着沁人心肺的花香,相偎着诉说绵绵情话。岂不快哉。”

   “你想到是挺美,以后等我有钱了,我就带着初恋住在你上游,没事的时候,我撒泡尿进河里。”赵风哈哈大笑地说。

   就在我们漫无边际地聊天时,此时窗户被敲响了三声,楚云大喊一声,说道:“谁呀。”

   “是我啦。”窗外的人,转而敲起门来。

   “原来是燕秋,这么晚了,你来干什么?”赵风走出房间,打开了门,放燕秋进来。

   “我打架了。”燕秋捂着有些肿胀的眼角,钻进房间,坐在楚云的床上,说。

   “看得出来。”赵风关上门,说。

   “跟谁打架了?”楚云问燕秋。

   “丐帮帮主!”燕秋有些愤慨地说:“这个丐帮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凭什么横行校园,我一个人干他们三个外加帮主。”

   “好汉!”赵风竖起大拇指,说。

   “当然!”燕秋志得意满地说。

   “那是什么原因打起来的,丐帮可是人多势众哟!”楚云问道。

   “丐帮帮主学我说话,三年啦,他居然还敢学我说话,今天我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干翻了他。”燕秋说完,我们心知肚明地哄笑起来,说也很奇葩,在我们县城除了来自我们镇上的人能读清“shi”与“si”之外,其他乡镇以及县城的人,都含糊不清地念作“si”,不过发音标准反倒成为了我们的罪过一般,我们经常被其他地方的人,嘲笑为“卷舌头的人”,只要我们一开口说话,他们不仅知道我们来自哪个镇上,而且会捂嘴笑个不停,我们就好像是天生的相声演员似的。即使大家很熟,聊起天来,这些人也有意无意地卷起舌头,学着我们说起话来。我们有时极为恼火,因此与他们产生龌龊的事件,也是屡有发生。

   “那你考虑过,该怎么办?”赵风拍着燕秋的肩膀,说:“可快要高考了,要尽快解决这个争端,不然学校不会绕过你的”

   “说得你们好像真把高考当一回事似的。”燕秋满不在乎地说:“今天我就是想请大家喝喝酒,我要去杭州投靠我表哥了,明天就走。”

   “哇,你这样就跑路啦。”楚云惊讶地说:“这么急!”

   第二章 9越墙时代

   “我需要跑路吗?”燕秋站起来,说:“我只想趁此机会让家里以为我也是迫不得已,离开的,让他们对我不要存在希望了。”

   每一次临近毕业季,总有人会提前离开,这一次也没例外。从前我们前后村,年纪相仿,关系不错的五个人,大家依照家庭大约的地理位置,取了绰号,东色西氓,南呆北狂,中神经。西氓小学时离开的,东色初中时离开了,这次也轮到了北狂。燕秋在我们当中,性格最为急躁,个子虽不高,小小年纪已是满脸络腮胡子,总喜欢留有平头,肌肉健硕,骨骼粗壮,圆圆的脸上永远有着无法抹掉的指甲痕,莽撞地像一头牛一样,我们有麻烦时,他总会鼎力相助,不怕的态度,令诸多学校混混心惊胆战。

   离别前的那个晚上,燕秋非常畅怀,我们三个人喝了一宿的酒,我们喝得烂醉如泥,坐在餐馆外面的石阶上,并肩而坐,在月光的投影下,三条不成人形的人影,好像粘合在了一起,大家分不起彼此了。趁着一股酒劲,楚云慢慢起身,醉意蹒跚地向前挪动脚步,拿起啤酒瓶,指着燕秋即兴来了首,送别诗:“《别燕秋君》

   汤汤长江长,

   狂狂楚儿郎。

   搏力向苏杭,

   立旗钱塘上。”

   楚云作完诗,将空瓶抛向天空,对着明月张狂大笑起来,每一次酒过三巡之后,赵风总会遇见这样的一个人,那个潇洒、狂放不羁、浪漫天真的楚云,以一个崭新、鲜为人知的面貌,出现在了酒里。最后买单的自然也是这位喝醉的人,虽说他平日里最小气、拮据了。

   送别当天,燕秋好像忘记楚云已经为他作过送别诗了,他背着包裹,对楚云说:“我知道,你平日里爱写诗,不如给我来一首送别诗。”

   “啊?”楚云一头雾水地望着燕秋。

   “我来!”赵风自告奋勇地说:“征程上的战士,

   在青松的仪仗下,

   去攫取梦想的王冠,

   前进吧前进,

   忘记你那孤独的身影,

   忘记你的家乡,

   忘记你亲人,以及那些狐朋狗友,

   勇士想要成为英雄,

   都需要一副铁石心肠,

   你若颠沛流离,

   便是梦想冉冉升起,

   你指日可待,

   梦想在人生的旗端上,

   迎风飘扬。

   不要回头,

   离开只是为了荣耀地归来,

   一直向前、向前,

   梦想不在你拖沓的身后。”

   “真好,你也是个人才。”燕秋拳击赵风的胸膛,笑着说。

   楚云打好腹稿,也随燕秋的心意,写了一首诗?:“燕过长亭下兰舟,君驾云马万里去。波光留得心在楚,长江一日到钩吴。”

   “哇,你能不能走点心,真实点,我可是坐火车去杭州。”燕秋不太满意地瞥了一眼楚云说。

   “今天真写不出来。”楚云打起哈欠说。

   “好啦,不为难你了。”燕秋步上汽车之后,汽车刚好启动,开动起来,他突然笑嘻嘻地从窗口探出头,大声嚷嚷地对我说:“祝你们考上清华北大!”

   我们听后一脸苦笑地低下头,对着他竖起了中指,以此回应燕秋的言语挑衅。

   “你曾经有没有想过?”赵风瞄了一眼楚云问。

   “什么?”楚云吓得掉下了下巴。

   “清华北大呀。”赵风问。

   “没有,这那里是我敢想的,我只不过是一个贫穷家庭里的次子,也没有什么资质。”楚云回答说。

   “我有想过。”赵风挺直胸膛,富有频率地点着头说。

   “啊!”楚云望着赵风,面露不可相信的表情。

   “我童年真有想过哟!”赵风看着木讷的神情,笑着说:“我敢说但凡第一次上学的小孩,都有这个梦想,可惜,可惜啊!现在都毫不相干。”

   一个月以后,我们总算结束了滑稽、荒唐的高中生活,等待一段时间以后,高考也如期而来,第一场语文考试,赵风拿起试卷,填上名字,轻蔑地笑了笑,觉得自己上语文课时,就是在睡觉,考考睡功应该更符合情理,他立即伸直腰板,低头闭上眼睛,手中稳稳握住笔,笔尖紧紧贴在试卷上,以非常端正的态度与姿势睡着了。楚云拿起试卷,开始做了起来,勉强站闸之后,终于败下阵来,也打起了哈欠,如若不是监考老师,一再拍桌子提醒,估计与赵风一样去见周公去了。

   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在我们心中早就毫无价值,我们拿到高中毕业证回到家中,觉得一切都可以结束了,我们视高考如同儿戏。但高考毕竟是一件大事,几乎所有的人都将炎炎夏日的高涨热情,都投入进了这个话题当中,那些挖苦、嘲讽、攀比的话语不绝于耳,不过我们那时确实厚颜无耻,不仅没有搭理任何人,而且对于父母的质问,都敷衍了事,仿若无事地关注着世界杯比赛,关注着意大利队。

   赵风吃完他母亲做好的长寿面后不久,高考成绩也出来了,两个人自然成绩一塌糊涂,赵风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他父亲猛揍赵风,可一点都不含糊,虽说不是下手最狠的,却也伤得不轻。

   “真是丢人。”赵风的父亲气不打一处来,见赵风被揍得趴在地上,嗷嗷大叫,仍不解恨,又在赵风背上跺上了几脚,说:“不读书是吧,以后你世世代代都不要读书了。”

   “我同意。”赵风咬着呀说。

   “真是造孽,我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混蛋儿子。”赵风的父亲说完,陷入了无话可说的境地。

   “他爸!既然风儿不想读书,再打下去也不是办法,该为他着想,让他去学门手艺怎么样?”赵风的母亲,对着赵父说。

   “住口!平日里都是惯的,看看都惯成什么混蛋了。”赵父指着她母亲说完,左思右想了会,毕竟混蛋也是自己唯一的儿子,无可奈何地转变态度,说:“我镇上有一哥们,家里是开家电、水管维修的,要不让这混蛋去当免费学徒,将来也有一技之长。”

   “不行!”赵风恨不得跳了起来,指着父亲说:“我怎么能继续与你一起生活呢?”

   第二章 10越墙时代

   “你!”赵父又踹了几脚赵风之后,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离开屋子,他对赵风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束。

   几天之后,赵风窃走家里的一千块现金,行装齐整地来到了县城,与家里不辞而别。在他们经常用餐的餐馆里面,遇见同样鼻青脸肿的楚云,楚云正坐在大厅里面,呆如木鸡地低头哼唱《笨小孩》,他可能仍旧对于未来举棋不定,因为他母亲威逼他继续复读。

   “复读?”赵风趴在窗户上,面对着楚云,知晓楚云犹豫不决的问题,有些吃惊,继而说:“算了吧,都走到了这一步,复读一万年都没有用处,你迟早要离开的,何必再虚度光阴。”

   “的确如此,读书根本解决不了我的问题,我必须走!”楚云思虑良久,总算下好决定,但仍对前途一脸茫然,他转而向一脸傲气的赵风询问:“我感觉你体内存在一种极具生命力的某种东西,极其鲜活,时常让我非常羡慕。”

   “是呀,我也觉得好像是有这么一种东西,让我时常对自己的境遇心怀不甘,我没法抗拒,也没法控制,我知道瞧不起人是非常不对的行径,可我通常都会对别人产生一种莫名其妙地藐视感。”赵风摸了摸头发,问:“但具体是什么,我也想不清楚。”

   “才华!”楚云冥思了会,突然脱口而出。

   “才华?我想应该就是这个东西了。”赵风大笑了起来,说:“它在我心中莽撞而躁动,强烈地震撼着我,呼吁我去践行梦想,去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它,我要去成为一位不可一世的家伙。”

   “持才傲物!”楚云拍打桌子,说。

   “对,简直就是自命不凡!。”赵风狂傲地指着楚云,说:“你也是!我也感觉得到,它在你心中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休眠状态,几瓶啤酒下去,它便能苏醒过来。”

   “看来,我今天要请你喝酒了?”楚云脸上,这才有了一丝笑容流露出来。

   这个夏天注定是未知的,但是从精神上吸引了我们,他叫法比诺格罗索,2006年7月9日的一个晚上,他踢进了历史性的一球,意大利队击败法国队,获得了世界杯冠军。我们是冠军,我们两人在那个晚上,在餐馆电视机旁,不停咆哮、怒吼,肆无忌惮地宣泄内心的躁动,表情丝毫不逊色于意大利队的球员们,当托蒂举起大力神杯,所有的兴奋抵达了高潮,我们开启啤酒,一边摇晃,一边喷洒,白色的泡沫像刚被钻开的油井,泡沫激涌澎湃,餐厅都成了泡沫的海洋,我们哼着《意大利之夏》,高呼意大利万岁。

   直播结束之后,赵风脸上洋溢微笑,在这个自然清新的晚上,他感知梦想的白色羽翼已经丰满,已经扑展开来,美好的世界正在向他召唤。楚云拿着酒瓶,嘴角上扬,自信好像一条飞鱼,飞进了他的嘴里,被他紧紧咬住。楚云面露羞涩而迷人的微笑,走出餐馆,慢慢靠在墙上,内心好像摆脱所有的桎梏,此刻轻盈如飘,希望正在他辽阔荒芜的原野里燃烧,他从未如此喜欢过他自己。

   填志愿那一天,我们最后一次来到学校,当然不是填写什么乱七八糟的志愿,我们的志愿目前已经达到,自由就是我们的志愿。我们回来只想取回我们厚重的课本,站在校门口,背对着教学楼,为自己的自由,来一个潇洒仪式。我们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高喊:“wouldyougiveforonechancetoebackhereandtellourenemies,thattheymaytakeourlivesbuttheywellnevertakeourfreeeeedommmmmmmmmm!”

   我们将书本,都抛向身后的天空,空中散开的书本“咝咝”地响个不停,好像正在为我们的梦想,拉着美妙的小提琴,书本七零八落地着地声响,正在为我们掌声喝彩。就这样我们带着一颗不甘平庸的心,胸怀梦想与自由,在人生的汪洋大海里,扬帆乘风而去。

   第三章 枫树巷里的女人

   我是独孤风云,趁着夜色写完这段消失已久的记忆,我便悄然熟睡。直至中午,阳光穿过门前,在老鼠偷喝啤酒的地方停住。窗户里那抹阳光刚好罩在我负面睡着的头上,我在被窝里温暖极了,此时我已经半梦半醒,朦胧感觉有目光一直盯着我看,从我脚底白色的破袜子,灰色的被角,沿着斑裸在外的白絮边沿,左上到床头行李箱上,行李箱上的装牙刷、牙膏的被子,在长发里苍白的脸庞停滞几秒钟,再俯瞰我的全身。我不知道这充满充满柔情的目光,是属于谁的,但是我知道她一直想抚摸我,对于我,她可能一直心存内疚。

   我慢慢睁开眼睛,擦去眼角上的泪花,穿上鞋子,走出了卧室,伏在水泥扶栏上,眺望远处的天空,此时天空异常地蓝,那种深邃的蓝与翡翠的颜色相差无几,三条长条形态的白色云朵,横贯整个天空,太阳小心翼翼地行驶在西南天空之上,犹恐被白色云带所吞没,阳光洒满正个天台。北方扬起的清风吹拂而来,耳旁捆在水泥围栏上的旗杆砰砰作响,悬挂在旗杆上的青色旗帜迎风招展,一阵一阵地撕扯布料的声音,让风声突显得更为鲜明,那旗杆是一根粗壮的竹竿,竹竿本来应该有很多,是这栋大楼修建时期固定在外墙上的搭架,之后搭架被一根接着一根被拆卸到了不知道的什么地方,去修建其不知道的什么大楼去了。在这栋大楼外墙上,现在只剩下这根竹竿,高出围栏三、四米的样子,冒出了我卧室的屋顶,旗杆顶部绑着一条长方形的青色布条,布条累经风吹雨打,不仅样子变得老旧,而且尾部已经被撕开了三条口子。这杆旗帜在我头顶有力无力地飘扬,与我卧室的屋顶相互呼应,时常让我联想到大漠深处的一家古代客栈,让我现在更显得像是一名不知道向往何处去的羁旅客。

   在这栋废楼底下有一条深巷,深巷道路两旁载有等距的枫树,两旁是整齐的平房,样式有点类似北方的四合院。我掏出啤酒盖,在手里翻来覆去,乞丐突然在我身前崩了出来,一边兴致冲冲地望着楼下,一边向我索要二十块钱。我这才从神思中抽离出来,望了望深巷里走动的一名抽烟女子,她松散的头发垂落在纤细的双肩上,修长的柳叶眉悬于深壑的双眸上,精致鼻子里呼出的白烟,在扁长红润的嘴唇旁婉转而上,她神情慵懒地走进深巷里面的四合院房间内,关上了门,门上悬挂的一面桃花镜子晃荡来晃荡去,三秒钟之后,窗帘也随之被拉了下来,整个屋子的异乎寻常地灵寂。

   不言自喻,这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人,但是那种美貌,真想不出有那种父母可以生的出来,她倒像是被一位技艺非凡的画师画出来的一样,鼻尖从微微隆起的高颧骨而下,急速勾勒出长长的灰白色线条,一笔直到尖削的下巴,再依次描绘出精致的五官,然后用手指在线条上,摸出几道眼白色印迹,形成脸上的暗角,让她的整个面貌充满了立体感。外加她身材高挑、胸部浑润,肌如凌霜,模样虽然看起来好像韩星宋慧乔,然而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冷峻气质,神似林熙蕾,她着实美貌不凡,任谁都不禁怦然心动。

   也许因为她也有一双大眼睛的缘故,我每次都情不自禁地多看她几眼。她也很奇怪,把一面背面贴有桃花图样的圆形镜子,反着悬挂在她的门前,那面镜子是七、八时年代女性所常用的,玻璃镜镶在眼白色的圆形铁框里面,一根长长的铁丝穿过圆心,两边向下垂直,折弯衔接成为一个祥云模样的底座,镜子反面可以贴一些各种花草树木、明川大山、明星美女之类的塑料图案。这种设计非常方便,底座可以上下旋转调整角度,既可以立方在桌子上、窗台前,也可以悬挂在墙上以及门后。

   我想她不会无缘无故,将镜子悬挂在门外,她应该隐喻什么目的。我徒然记起了一部电影,里面也有类似的情节,盲武士即使晚上看不见东西,也会点上一盏油灯,“灯”喻意着“等”。至于那部电影的名字,我一时半会也没想出来,不过导演的作品,据说需要大学本科文凭才能看得懂。我便非常不理解了,我这个高中生是凭什么看懂的。我觉得“镜”与“见”读音相似,既然是反着挂在门外,她应该有一个不想再见的人,这个人曾经对不起她,或许这个不想再见的人就是她自己。

   我看着那面在风中轻微晃动的镜子,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多年以来我好像也有一面同样的镜子,一直相伴左右。现在却不知道它究竟被我遗忘到哪里去了,我一直试图将它寻找出不来,结果我翻遍了整个天台,都没有找着。我好想找着它,我无助地背转过身来,不禁黯然神伤,心怀戚戚地感慨:“镜”、“镜子”,像一位女孩的名字,好好听。

   她经常晚出晚归或者晚出早还,如果不在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上班,我真想不着有什么好的工作,她平日的作息时间也逐渐证明了我的猜测。曾几何时,我对于这种风月场所的工作的人,从来都是唾之以弃,然而却对她心生怜悯,可能是因她长得漂亮吧。我似乎很能理解她的古怪之处,女人的怪,都是男人使过的坏。每一个星期,她可能有两天的休息时间,这两天晚上,她会穿一件旗袍,浓妆艳抹地站在房前,在深巷里贩卖拥抱,二十元一次拥抱,一次三十秒钟,但只许摸腰抚肩,对于破坏规则的人,她会用锋利的指甲掐别人的脖子,以示惩戒。凌晨过后,生意清淡,她似乎也睡不着,一直靠在门沿,抽着香烟,尽显高冷、孤傲之仪姿。

   第三章 2枫树巷里的女人

   通常深巷里凌晨之后,也几乎没有行人走动,只有一条狗拴在深巷入口附近,怜怜呻吟,路旁的枫树上的树叶随风簌簌飘落。暗黄路灯照在她黑色的旧高跟鞋上,鞋子似乎船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显得有点左右脚失衡,而她只是在做这种无聊生意的时段,才穿那双鞋子。每一次月光照在她的身上,我便觉得她美得不可方物,月光仿佛只是从她冷如冰霜的脸上,轻轻温抚过细长的脖子,从旗袍低矮的立领处,穿入胸口随即消失,转而露出在白皙的双臂,裙底玉立的小腿上面,两道月光在开叉的裙缝里,若隐若现。而我第一次与她相遇,她也是这幅妆容与打扮,我本未在意,但她背后的屋里流淌出披头士的音乐,令人不禁驻足神往,我由此多看了她一眼,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穿过深巷就是一条大街,听别人讲大街上的早上,非常热闹,有菜农在地上摆摊吆喝,一笼热馒头冒着蒸汽,从炉子里被揭开,端在桌子上和粗绳大小的麻花放在一起。许许多多的人坐在店里店外,一边埋头吃着面条,一边啃着刚出炉的烧饼。路上的行人比肩继踵,时不时会有一、两辆汽车会挤进人流里面,热闹变得喧嚣了起来,行人停步或者规避,或者脱口大骂。

   我现在感觉自己味同嚼蜡,几乎也吃不吃什么味道出来,每天顶多几个馒头下肚,匆匆缓解饥饿之感,所以除了抽烟,我的吃喝就显得非常微不足道。而且我对于热乎乎的东西也咽不下,我习惯了喝冷水、吃冷的东西。我一般正午才会起床,似乎并不是因为我每天睡得很晚,不愿意早起的缘故,我现在一直都不太喜欢早晨,对于清晨的阳光,心存一种厌恶感,我不想看见它们,宁愿睡成傻瓜,也不愿意起床,那一段时间似乎发生了一件令我来说抱憾终生的事情。很多时候,我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倒不是我习惯去一家店里买东西,我也说不出个由来,只是第二次老板会主动问些私人问题。例如我经常买烟的小店,第二次去的时候,老板娘看见我,就问我年纪,有没有女朋友之类的私人问题,我笑而不答,她又调侃“这么年轻只抽十元一下的香烟?”我回答说:“你可不可以不卖十元以下的香烟。”她又说:“偶然抽下高档香烟,也未尝不可。”我告诉她“我的生命已经没有特别的日子,值得去庆祝。”

   我每一天在大街上买好烟香,吃过几个馒头,便会似乎闲逛,晚上再穿过那条深巷回到自己的住处。期间遇见过那位贩卖拥抱的女人。我曾经试图理会过她一次,一直觉得自己很会搭讪的我,竟然站在她的对面,一直低着头,不知所措。身体踌躇着扭了扭,脚底一直碾着空无一物的地面,好像真有一支怎么踩都踩不死的蚂蚁似的,想要张口说话,却攥紧拳头放在嘴旁,过了很久,才留下三个字“嗯,额,唉”三个感叹之后,便悻悻而去,我似乎还是位害羞的人。

   我没有搭理乞丐,乞丐却继续纠缠着说:“我好久都没有抱过女人了,有时候你即使身体有37摄氏度,也不见得会感觉到温暖。”

   “37摄氏度?”我轻蔑一笑地说:“那是发高烧!”

   “人真是奇妙,往往发烧感冒,身体温度很高,仍旧感觉很冷似的。”乞丐双臂环抱肩膀,打了一个寒颤,肩膀瑟瑟发抖了起来,说:“你就给我二十块钱吧,我的想法十分纯粹,我想体验一下从外界获取的温暖,我好久都没有与人拥抱了。”

   “好吧。”我见乞丐哆嗦的样子,似乎不是装出来的,这跟我在大街上,遇见他调戏他人时有所不同,于是说:“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乞丐双眼直勾勾地望着我说。

   “你必须把自己打理干净,再换一套看得过去的衣服。”我摸着他蓬乱、还夹杂着尘灰的头发说:“这是尊重一位女性的起码表现。”

   “虽说她长得非常好看,不过我还是不愿意改变自己,我就是一个乞丐,乞丐需要拥抱,就这个纯粹目的,我可不想衣冠楚楚地获取拥抱,那样的话,那便不是我了。”乞丐看着那个女人的木窗,那扇木窗是由四块浅蓝色玻璃组成,后面五根锈迹斑斑的钢筋插在窗台上,绿色的窗帘映着明亮的阳光,在屋内一直纹丝未动。

   “那我就帮不了你。”我对乞丐有些失望地说,尽管我平日里,习惯称呼他为乞丐,不过我仍旧希望他能自我救赎,去改变自己,成为被人稍微瞧得起的人。

   “那就不忙啦!”乞丐无所谓地望着我,满不在乎地继续说:“要不是见她长得像张雨绮,鬼才愿意拥抱她。”

   “张雨绮?”我听到这个名字,另外一个声名显赫的名字,在我脑海里浮现了出来,我说:“张雨绮应该是周星驰系列电影里,最漂亮的女演员。”

   “是啊,不过嫁人了。”乞丐学完周星驰电影里的夸张而吭长的笑声之后,继续说:“真是可惜,为什么星爷作为导演,不能安排一场滚床单的戏码,以饱大家的眼福,真是一个古板的人。”

   “可能星爷是位向往‘美好封建思想’的人嘛。”我说,听见周星驰的名字,我便顶礼膜拜了起来,如果要在我心目中挑选出十大最杰出的电影,《大话西游》、《功夫》、《唐伯虎点秋香》必定在里面。

   “照你这么说,周星驰也不应该落下个孤老终身的悲惨境遇。”乞丐说。

   第三章 3枫树巷里的女人

   “没有办法,他也是位背负着自己的地狱生活的人。”谈起周星驰,我感觉似乎对他,我存在另外一种无关崇拜之类的情感出来,我说:“有时候极端的性格,很容易毁灭掉自己的幸福,就像贝多芬那样。”

   “那朱茵为什么选择与他分道扬镳?”乞丐继续问。

   “这个问题就不要再提了。”我的脸瞬间阴沉了下来,说:“这应该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吧。”

   “不说,就不说吧。”乞丐说完,便转头离开了。

   我见乞丐离开之后,陷入了沉思,对于星爷我充满了感慨,他是一位喜剧演员,本身却是一个悲剧;他是一位完美主义者,本身缺存在诸多缺陷;他活在梦里,本身却只能冷酷地面对现实。想到这里,我便隐隐察觉到我与他的另外一种联系,也许我与他都存在着共同的生命符号。

   此时正午的太阳愈发明媚,我便离开了天台,穿过楼下写有“拆”字的墙窟窿,走过枫树的深巷,在大街上买上几个冷馒头、几包香烟,花去很长的时间,来到了这座城市西北方的郊外。我来到铁路桥旁的一片荒凉野地,淹没脚踝的荒草,稀稀松松地遍布四、五亩的田地,偶尔几只蚂蚁在斑裸的黄土上,溜达几圈,怯生生地逃入草丛,再爬上草尖。在我左边远处两边载满桦树的黄泥小路,通往我面朝的村落,那座村子看起来有些落寞、凄凉,一堵残破不堪、两层楼高的墙壁上,刷有一段性保健品的广告,显眼地耸立在公路旁边,断断续续地几个人影从我眼前路过。我背对着铁轨,每隔一段时间,便有火车从我耳后叩响着铁轨,拉动着风声,扬长而去。每一次我听到有火车经过,便仿佛听见有人对我倾诉,他告诉我,他便在火车里,但是我永远看不见他,他习惯坐着火车流浪,不,那一列列火车也许就是他的家。一辆绿皮火车慢慢吞吞地行驶在铁轨上,我的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一个人影出来,样貌非常模糊,以至于我不知道是他还是我,孤零零地靠在车窗上,额头紧紧贴着玻璃,身体微微震动地欣赏沿途的景致,宣泄着在体内积蓄已久的离愁别恨,以及歇斯底里的晦涩呓语。我莫名地疲惫下来,瘫坐在草地上,嘴里衔着一根荒草,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翻阅上面誊写的十首古体诗词,我仔细翻阅了一遍,最后一首宋体词,却只写了一半,下阕不见踪影,这本册子保存完好,丝毫没有撕毁的痕迹,我找不着那下半首,心想可能藏在另外九首里面,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个作者便让人头疼不已。他的动机让我觉得可怕,仿佛是想在我脑海里按上一颗文化炸弹,定好了时间,时间一到我便头崩欲裂,非得跪下来哀求他,他才洋洋得意地拆除掉。我这次回想到十六岁诗写过的一首诗:“云过长天飘无际,命丧随风润春泥。漂泊一生无留迹,但求知己翼比翼。”

   我现在才猝然间发现,那个“知己”也并非是朋友,而是一位女孩,我一直渴望爱情这种世间俗念,然而这首诗便是小册子里的第一首,但是我似乎对于册子里,另外一首完整的宋体词,拥有更为亲切的感受。这本册子应该是由两人所写,我想不是楚云,就是赵风了吧,想到这里我不胜悲哀了起来,原来我是由两块离破碎的记忆,拼凑而来的一个支离破碎的人。

   此时日头被西陲而来云海所吞没,便再也没法出来,周围陷入了一片苍白境地,我见时间也不早了,便离开了荒地,缓缓往医院废楼走去。期间我会穿过市中心,一条六车道的马路横贯这座城市的南北,大街上车水马龙,时不时一、两辆红色法拉第、灰色的保时捷,骤然呼啸而过。道路两旁是沿街商铺,三座高耸入云的大厦,气势夺人地屹立在道路东侧,中间一栋大厦底下是一座刚刚修建完工的购物广场,一座圆弧样式的硕大建筑兀自出现在广场中央位置,建筑墙壁上密密麻麻地装饰着一些凸起、放大的眼睛模样的灯幕,以至于从外面看上去,只有一楼存在玻璃墙幕,除此之外根本不知道这栋建筑有几层楼高,只能根据周围的其他建筑的高度加以判断,估测下去估计也有五、六层高的样子。可能现在正处于调试阶段,大白天里那些大眼睛开始整齐地一开一合,将要睁开时,灯幕中间出现了细长的睫毛,然后上下移动分开,黑色的瞳孔开始出现,慢慢眼睛里闪烁着绿光,停滞四、五秒钟之后,那些眼睛眨了两下,时而冒着蓝光、时而冒着红光,随后便慢慢闭合了下去,四、五秒钟之后,便慢慢再一次睁开,如此反复,不免让人毛骨悚然起来。这栋建筑靠近马路广场的墙壁中央留有一块方形空档,有两辆吊臂车正吊着一块巨大的荧幕,准备安装上去。

   第三章 4枫树巷里的女人

   我绕过吊臂车,往北继续向前走,穿过一个路口,有一座西式大楼,大楼屋顶悬挂着一座时钟,让这栋大楼看起来像教堂一样神圣,其实里面也只是一个购物中心而已,只不过现在即将被新的购物广场所取代。再往前走便是一座天桥,桥下的路面下也有地下通道,通道可以走到地下小商品卖场。所以说这所城市虽小,却也是五脏俱全。我在马路上,经过沿途的商铺,透过那些商铺的玻璃窗,竟然会处足凝望,里面漂亮、华丽的女士服装,都会在我心底,产生一种倾囊而尽的冲动感,连我都觉得莫名其妙,此时我脑海里,开始浮响起“镜”、“镜子”来,这个名字太耳熟能详了,却一直抗拒着我去记起她来,此时我被一层阴影所笼罩,内心焦躁不已,呼吸变得凝重,双手开始颤抖起来,我紧紧攥住衣领,感觉身体格外冰凉,浑身哆哆嗦嗦起来,耳后传来了追踪者仓促的脚步声,我心神不宁地逃跑了起来。追踪者一边追赶,一边有些嘲讽着念着一首诗:“蝴蝶薄命双飞死,春花秋落一尘笑。情为何物花多少,至死不渝天地老。”

   我们互相追赶了大概四五条街道,我这才感觉到浑身发热,此时追踪者可能已经被我摆脱掉了,我没有再听见他的脚步声以及他的叫声。我休息了一会,便来到一家网吧,尽管我没有身份证,不过网管见我平日里来得也多,也不像坏人,于是网开一面,用别人的身份证为我开了一台电脑,我打开搜索引擎,搜索意大利队最近一次世界杯夺冠的时间,出乎我所意料,时间竟然与我凭借模糊记忆,所写的章节里面的完全吻合。当我准备去搜索其他相关讯息时,已经被其他事实新闻所淹没,中东问题、朝鲜核危机、美俄对抗等等,我已经全然忘记了我来网吧的目的。很快,网吧外面突然下起大雨,雨声铺天盖地而来,可能是来得比较突然,网吧里的人面面相觑起来,为今天没能带雨伞出门而懊恼。此时我见时候也不早了,想回去休息,于是我关掉电脑,买完单,走到了大门口,路人打着伞行色匆匆地从我身旁路过,隔壁烧烤摊里的老板穿着雨衣,将霓虹灯招牌,急匆匆收进屋子里。我见大雨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的,也不想在网吧多做停留,于是我直接踏进倾盆大雨里面,不慌不忙地行走起来,两分钟之后,我浑身已经湿透,雨水冰人肌肤,不过我仍旧不肯多跑一步,继续漫不经心地踱步,如同沐浴在春日阳光里一般,期间有一两个撑着雨伞的人,与我擦身而过,都感到不可思议地望向我来,我见他们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打湿,于是更加坚定地视同雨水如同阳光,闲庭信步地走进枫树深巷里面。此时那只拴在路口的小狗,早已经消失不见了,也不知道是那户人家的。深巷里的那位贩卖拥抱的女人今天也在,可能是因为下雨,今天生意更显得冷清,深巷里除了正在走动的我之外,已经没有了旁人,从而使我更加莫名其妙了,下雨了天气会变冷,大家更需要温暖才对。她坐在一张木椅上,双手搁在木椅的靠背上,面朝着深巷,百无聊奈地掰着手指,她今天晚上仍旧穿着一身旗袍,由于天气原因,她身上多加了一件女士西装外套,玻璃窗投射出来的灯光打在她的身上,让她看起来愈显得美好了起来。

   “你不怕冷吗?”当我即将走到她眼前时,她一脸冷漠地问我说。

   “怕呀!我又不是外星人。”我回答说,由于是我们第一次说话,而问我的是一位风姿绰约的美好女人,我会心一笑起来。

   “别人都在雨中奔跑,你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似的。”她也笑了起来,说。

   “反正都已经湿透了,跑跟不跑有什么区别?”我说。

   “当然有区别,就像人遇见没法摆脱的危险,跑的人证明他还心存希望,那是人的求生本能,而不跑的人,大概不是神经病,就是生无可恋的人。”她拍了拍木椅的靠背,继续说:“你应该对生活保有一丝希望才行,张得还这么帅,不应该是你现在这个模样。”

   “嗯,谢谢你的提醒,你说得很对。”我底下头来,停下脚步,面对着她,诺有所思了起来。

   “不用。”她对着我摆手说完,然后突然站起身来,对我说:“你等一会,我一会便出来。”说完,她便拉开了门,走进了屋子里面,不一会工夫,她一手撑起雨伞,一手端着一盒蛋糕,走出门,来到我的面前,用雨伞替我挡着雨,将蛋糕低到我的手中,说:“这里有一块生日蛋糕,送给你吃。”

   “你今天生日?”我端着蛋糕,望神地凝视着她的明眸,问。

   “不是呀,我的生日还早着呢!”她扭捏一下看起来颇为纤细的腰,说:“我只是上个星期路过一家蛋糕店,看这个蛋糕挺好吃的,有草莓、巧克力哟,我一时贪吃就买回来了,也没有谁明文规定只容许过生日,才能吃生日蛋糕,我将里面写有我生日时间的那块吃完,便满足了,于是搁在一块,一直都没有吃,看你这么冷酷,就送给你咯。”

   第三章 5 枫树巷里的女人

   “谢谢!”我点点头,表示感激。

   “不用,不过可能已经过期,你大可以不吃。”她的笑脸带着一股邪气,对着我说。

   “没关系,偶尔吃点过期食品,也没有大不了的。”我说。

   “对了,这把雨伞也送给你了,你不必还给我。”她将雨伞也递给我了,继续说:“我只想奉劝你一句话,不知道你想听不想听。”

   “请说。”

   “在雨中,不管淋不淋得着自己,都要学会奔跑,像常人一样心怀希望。”她说完,咬着嘴唇望着我。

   “谨记。”我低下头,鞠躬说道。

   “再见!”她转过身,又别过头来,一边挥手道别,一边呈现给我一张楚楚动人的笑脸,最后抓紧外套衣襟,衣服裹得紧紧地,搬起木椅,回到屋子里,掩上了门,随即拉下窗帘,屋内的灯光开关旋即关闭,那道从窗户内透射我的灯光瞬间熄灭了,让我感觉一阵恍惚。

   我回到废楼上的卧室里,收起雨伞挂在了墙壁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融化干固之后紧贴在墙壁四周的蜡烛,整个卧室里灯火交映,一片通明。我又打开小型折叠桌,将蛋糕放在了上面,便跑进了隔壁的屋子,将水桶里面的水倒进塑料盆里,然后脱下湿漉漉的衣服,将衣服里面的东西取出,便将衣服扔进水桶里面,洒下几把洗衣粉,泡起衣物来。最后才站在塑料盆里,用凉水冲洗着身体。冲完凉,我裹着毛巾冲进卧室,用毛巾将身体擦干,便换上了干衣服,然后将追踪者最新念叨过的诗,像往常一样刻在了墙壁上。最后才坐在了搁有蛋糕的桌子旁,将从衣服里面取出来的手机、啤酒盖、零钱等物品,堆放在了桌子旁边。

   我面对着门外持续的大雨,看了看蛋糕盒上的日期,这块蛋糕的确过已经期,过期了三天,我拆开蛋糕盒,蛋糕上面淋有一些巧克力汁,四周雕有颜色各异的花朵,中间也用红色果酱写有“happybirthday”,底下是一个三角形的残缺,是被该女人吃掉的蛋糕部分,旁边镌刻着残有的数字,2017.1,其他数字应该被她一起吃掉了,那些数字应该是她的生日日期。通过与她对话所获得的信息,我基本上可以推测,她应该是一位出生在11月的女孩,天蝎座或者是射手座。

   我渐渐开始思考自己的生日日期,我似乎从来没有对自己如此感兴趣过,我翻开床头,自己所写的小说新章节,上面写过赵风在高考之后,意大利获得世界杯之前,曾经吃过一碗他母亲所做的长寿面,由于赵风、楚云是同一天出生的,所以我不管是楚云也好,赵风也罢,我应该出生于6月8号至7月9号之间,双子座或者是巨蟹座,今天是9月20日,也就是说我今年的生日都已经过了。由负负得正的数学定律作为依据,我用一块过期的蛋糕,来庆祝自己过期的生日,听上去倒也蛮符合逻辑。

   我们高中毕业那一年,应该也是2006年,小孩一般都是7岁左右入学,今年是2017年,这样算来,我今年应该30岁左右了。想想便觉得不可思议,转眼间十一年便匆匆不胫而走,我都已经而立之年了,可弗朗西斯托蒂今年7月份才挂靴退役的,他可是在2006年世界杯之后,像一位功成名就的老者一般退出了国家队。我感到有些失落,时间对于每一个人都似乎不太公平,而不公平的事情,总会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时间在他那里步履维艰,在我身上便是时光飞逝,我的青春眨眼睛都寻觅不着踪迹了。

   那就用这块蛋糕顺便祭奠我失去的青春好啦,我去装有蜡烛的纸箱子里,找出了一根红色的、食指粗的长蜡烛,蜡烛周围雕刻有螺旋凹槽,我点燃蜡烛,然后插在了蛋糕中间。然后闭上眼睛,将它当作生日蛋糕,许下心愿,我希望能尽快将那本小说写罢,我将它作为祭奠青春的牺牲,我祈祷青春一路走好。

   我用塑料切刀,切下一块三角形蛋糕,用纸蝶装好,便细嚼慢咽了起来。

   此时屋外的雨,越下越大,可能是由于雨声过于急促,完全覆盖了乞丐的脚步声。乞丐整个身体都套在一个大型的塑料包装袋里面,包装袋在他鼻口位置,被挖出了一个孔来,以供呼吸。那个包装袋原本应该是包装柜式冰箱的,所以他稍微弓下身体,便能将整个人套在里面,那些瓢泼大雨,似乎不能为难到他。他走进我的卧室,便将塑料袋取下,然后转过身,在我的门沿顶部,将塑料袋不知道用什么物件悬挂起来。

   “来,吃蛋糕。”我招呼乞丐说。

   “真有雅兴,还点着蜡烛吃蛋糕。”乞丐走过来,像一位与我棋逢的对手一般,盘坐在我对面,说。

   “我怕一不下心,夜太黑,吃进鼻子里面去了。”我开玩笑地说。

   “哈哈!”乞丐轻微一笑,扯了扯左手上的衣袖,紧紧攥住袖角,然后伸出右手,抓起蛋糕吃了起来,然后看着我那一双又脏又瘪的鞋子,说:“看你鞋子,你好像今天跑过步。”

   “跑步?”我一声冷笑,然后说:“我可没那番闲情雅致,有一个很古怪的人一直追踪了我很久,为了摆脱他,我不得不跑。”

   “他为什么要追踪你?”乞丐看上去十分嘴馋的样子,刚刚吃进嘴的蛋糕,还没能嚼完,便又抓了一把蛋糕,塞进了嘴里,结果噎着了,将整个脖子都伸得僵直。

   “我怎么知道?”我一脸漠然地说。

   “哟。”乞丐起身走到墙壁旁,念着我新写在墙壁上的诗,询问我说:“这是你作的吗?”

   “当然不是,是那个追踪者在我身后,一边追赶,一边念给我听的。”可能是蛋糕吃得有点多,我感觉有些口渴,于是倒了一杯水,喝上了一口,回答说。

   “哦!我知道他追逐你的目的了。”乞丐恍然大悟似的地望着我说。

   “什么目的?”我继续喝着水,可能是今天天气下雨的缘故,今天的饮水咽下喉咙以后,感觉特别冰凉。

   “因为他想你死。”乞丐一惊一乍地说:“他要杀了你。”

   “你凭什么知道他想我死。”我擦掉嘴角上的水珠,说。

   第三章 6枫树巷子里的女人

   “因为这首诗里面‘死’的字眼太多了。”乞丐走回到我面前,一边坐下,一边断章取义地说:“一首诗里面,出现两个死字可不多见,他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屋外继续下着雨,悬挂于门前,约莫人长的塑料袋被雨水敲打得霹雳扒拉地响个不停,又受冷风侵袭而鼓胀起来,像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又如同一休静坐思考时,悬挂在窗口上的布娃娃一样,左右游荡来游荡去,感觉有一丝恐怖的气息。

   “不要妄加揣测了。”我感觉乞丐一派胡言,如果追踪者想要杀我的话,估计早就动手了,何必等到现在。

   “你要好好保护你自己哟,我年老体衰,虽说平日关系与你倒是不错,不过到时候,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了。”乞丐又抓上一把蛋糕,吃了起来。

   “照你这么说,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呢?”我抽出一支烟,吸了起来。

   “去一个你觉得安全的地方!”乞丐说。

   “安全的地方?我现在这个地方就特别安全,难不成让我一直待在这栋废楼里面出不了门?”我仰起头来,望着天花板上渗透出来水迹,吐着香烟,说:“不出门哪有吃喝?要是饿死了,岂不是遂了他的心愿。”

   “难道你没有其他,你觉得更为安全的地方吗?”乞丐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看起来十分锐利,他说:“例如你的家!”

   “家?”我一脸困惑,此时一片松林、竹海、瓦房、池塘从我脑海里面扫过,而我完全记不起来,这是什么地方。为了应付乞丐,我说:“我四海为家的。”

   “要不去我家吧,村里一定还有我的宗族,我让他们保护你。”乞丐吃得满脸都是奶油,他满怀期待地对我说:“而且你早就答应我,要替我找到故乡,送我回去的。”

   “我有说过吗?”我冷漠地说完,继续望着天花板,非常庆幸,大楼的工程质量相当不错,天花板上虽有雨水渗透的痕迹,不过暂时还没有水珠滴落下来。

   “做人要言而有信,当初要不是看在你对我说过这句话,我可不会对你说什么普通话的。”乞丐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失望。

   “我连自己都不知道来自哪里?又怎么能找到你的故乡哩。”我扔掉香烟,嚼了一口蛋糕,说。

   “我看你那天写好了一篇小说章节,可否容我一看。”乞丐说完。

   “行。”我沉默良久,才下定决心,将笔记本递于他。

   “汤汤长江长,狂狂楚儿郎。”乞丐端起笔记本,读到这一段,说:

   “楚嘛,古代楚国发祥地,不就是湖北一带。”

   “这我知道,不过楚不一定就是湖北呀,楚地太广阔了,东抵东海,西达巴蜀,北至黄河,南极瓯越,即使现在经常自成楚的地方,也不止湖北呀,更有‘惟楚有才,于斯为盛’的湖南。”我咽下一块奶油,感觉喉咙润爽了许多,说。

   “你不是还有一本诗词集?”

   “好吧,你都拿去看吧。”我将诗词册子,也递于了乞丐。

   “荆楚才郎,荆楚呀!”乞丐翻阅册子,停在了上面的一首宋体词上,继续反问我说:“湖南该不会自称荆楚吧?”

   “照你这么说,我不就是一个湖北佬?”我深吸了一口气,说。

   “湖北省的省会是哪里?”乞丐追问道。

   “武汉?”我笑了笑,似乎想起了什么。此时屋外的大雨已经悄然停歇,只剩下一滴一滴雨珠从房檐上,跌落在地面上面的冲击声。

   “雨停了,我该下楼去了。”乞丐说完,便起身,离开了屋子,此时整个屋里,只剩下我与四周墙壁上的蜡烛,还在黑夜里燃烧着自己。

   气势恢宏的长江大桥横跨在长江两岸,层林覆盖的龟山上突兀的电视台,与之对面遥相呼应的是古色古香的黄鹤楼,水烟袅绕弥漫在浩浩汤汤的长江之上,客轮、货船慢慢悠悠地穿梭,汽笛声由远及近地响彻的天空。长江大桥越来越近,锈迹斑斑的铁钉、破旧的栅栏、灰色的路面,也开始闪烁起来,这些远的、近的景物如同一个车轮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旋转。

   我们当时坐在这个轮子所属的客车里,这辆客车正行驶在长江大桥上面,朝着武昌宏基汽车站进发。这是赵风第一次抵达省会,所以有些兴奋之情,时不时透过窗外,望四周的景物。而对于楚云而言,这只是故地重游,之前他只身来过一次,相当不愉快地经历。

   “我记得你之前来过武汉,还是被武汉警察给送回村子里的。”赵风拍着楚云的肩膀,哈哈大笑地说:“小子,你疯狂起来,还是蛮具有轰动性的,十里八方的人都晓得你的‘光辉’事迹哟。”

   “唉,真是扫兴,当年要是再坚强一点,或者不被警察发现,我今日就不会走得这么狼狈了。”楚云些许遗憾地说。

   “当年是怎么一回事,你就一个人跑了,居然都不叫上我一声。”赵风说。

   “那一年我十二岁,我的鞋子烂得实在无法再穿了,我要求我妈妈给我买两双新的,毕竟没有换洗,一双鞋子总一直穿下去,时间久了,鞋子里面不仅很臭,而且又湿又脏,更容易坏掉。她偏偏不随我心意,非得只买一双,我给她解释,她一边咒骂我,一边拿着竹条,狠狠抽我,认为我那是无理取闹。我实在受不了,于是我偷走了她专门为我‘设计’的竹条,然后穿着新鞋准备开跑,我当时是准备叫上你一起走的,不过实在时间紧迫,所以没能叫上你,我路过东坡山上的竹林时,我所有的怨恨都爆发了出来,因为我手里那根竹条就是从那竹林里砍伐而来的。我要与自己的家庭彻底了断,我脱下一只鞋子,扔进了竹林里面。于是继续跑路,结果在武汉被警察发现,警察管我吃饱之后,便送我回到了家呀。”

   “你母亲真是病态。”赵风摇摇头说。

   第三章 7枫树巷里的女人

   “我觉得我现在应该给当时的自己,写一首诗。”楚云说完,酝酿了一会功夫,便脱口而出地说:“十二岁的男孩蒙着眼睛,

   黑布条在后脑勺上随风飘荡,

   他的左手将一根竹条,顺势插进了地里,

   右手提着一双崭新的帆布鞋,

   他光着左脚,

   将左鞋穿在了右脚上,

   面朝着一片在风中摇荡的林海。

   千万束午后的阳光,

   从千万支枝条、绿叶,纵横交错的缝隙里,

   扫射到了他的身上。

   他将手上的帆布鞋,高高抛起,

   那只鞋子朝着日头,飞临而上,跌落进了竹海里面。

   他摸了摸立在地上的那根竹条,

   那根竹条沾满了他的血肉,都已风干,都已经风干。

   他的家人却始终嫌他不够完美,

   一直试图将那根竹条安装在他身体上,

   在胸口、在背上、在屁股,成为他的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甚至是一条尾巴也好。他将对这根竹条刻骨铭心,不离不弃,以此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于是他扭转过身体,解下蒙在眼睛上的黑布,

   抽起地上的竹条,

   用那块黑布将这根竹条系在了腰间,像一个潇洒的剑客,背对着旭日,朝着自己的江湖远去。

   然而他的脑海里,时不时浮现着那只遗落林间的帆布鞋,

   或许它已经陷入某处裸露着树根的坑里,

   经历雨水,稍加时日,便会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地长满了尺寸不一的帆布鞋;

   或许它已经坠入某处不为人知的水沟里,成为蚂蚁、螳螂、蜘蛛等昆虫,滑向彼岸的舟;或许它已经落在某个高处的树梢上,成为了鸟的窝。”

   “我怎么感觉,你这是在亡命天涯。”赵风听完楚云的诗,脸色黯然失色了起来,说:“拜托,我们这次是去努力奋斗,实现心中梦想的,可不是行走江湖、亡命天涯。”

   “嗯,我是有点悲观情绪。”楚云摸了摸额头,笑着说:“我想实现梦想了,应该就不会这么悲观了。”

   “一定自信,我们一定会取得成功的。”赵风握紧拳头说。

   客车驶离长江大桥,拐过阅马场,我们很快在宏基汽车站下车,汽车站向南行走一百多米远,便是武昌火车站。我们行走在大街上,抬头仰望大道两旁的建筑,盯着比家乡县城高上好几倍的大楼,一时半会也不太适应,总保持着一种相对较大的角度,脖子自然酸胀起来。我们也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些从武汉归来的乡邻,总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如果我再一次看见他们踩在狗屎,我们一定不会予以嘲笑了。也第一次见识了跳桥,明白原来桥不一定非得建造在水面上,由天桥我们当时寓意自己,这辈子也不会一辈子都是乡巴佬。

   不过初来乍到,我们仍旧是货真价实的乡巴佬,经常惹来不少笑话。在一个公交站牌旁边,楚云拿着一张一元面值的纸币,在公共电话的插卡处一直比划着,琢磨良久,也没用探出了个究竟出来。旁边的人要么捂嘴大笑;要么一脸鄙夷地路过,令我们觉得尴尬不已。好在一个小学生急于打电话,演示使用方法给我看,我们这才买了一张电话卡,照着纸条上的电话号码,拨通了一位平日关系要好,现在正在武汉的一所大学里,勤工俭学的学长,希望他能过来迎接我们的到来。

   两个小时之后,学长便坐着公交,带我们抵达了一处城中村,此时暮色已经降临,坑坑洼洼的水泥路面上,行人熙熙攘攘,两边小商铺里照射出来的灯光,让人莫名其妙地感受着了一种穷街陋巷特有的颓废之感。随后进入一栋出租楼里面,沿着破旧的露面而上,楼道里随处可见的垃圾,腐败物质发出的恶臭扑鼻而来,令人作呕,以及让人头昏目眩的昏黄灯光,都让我深处在一种极为抑郁的环境里面。

   当我们进入学长的房间,这才豁然开朗了起来,房间虽小,却干净整洁,一扫之前的颓废之气。房间摆设简单,一张没有床脚的席梦思平方在里面,床旁一张崭新的木桌,桌子上面一张台式电脑,桌下两双卡通拖鞋,屋子里面没有凳子,大概也没有其他空间可以放置。等学长给我准备鞋子时,我们已经脱下了鞋子与袜子,车马劳顿地横在床的中央,抱头大睡了起来。

   翌日早上,我们醒来洗完澡,便被学长带到了他们大学的操场上,打起了篮球。虽说这里是大学,教学楼、操场、足球场、网球场一一健全,不过随处可见的私家汽车、各类商店,仍旧让我们觉得这类更像是社区。

   我们一边打篮球,学长一边给我们讲起了在大学的所见所闻,大学生活看起来特别轻松,不必像当年高中那会翻墙越院去跷课,不过其实压力一直都在彼此心中暗潮涌动,竞争已经无处不在,尤其是以女性作为资源的争夺,更是“炮火喧天”,学生里的富家子弟、社会成功人士、连为人师表的老师,都如狼似虎地加入到了这场亘古未有的爱情大战,而现在的女生也易被物质所物化成为一件物质品,虽说纯真的感情越来越弥足可贵,但是只要努力赚钱,就一定不会成为剩男。

   打完篮球之后,学长带我们去找楚云的哥哥,他哥哥在网吧里面打暑期工。我们在这家网吧碰面,楚云兄弟两人尽管容貌颇为相似,不过气质、形象却大相径庭,尤其是肤色,一个像面条,一个似到稻草。

   我们在网吧里面待了一宿,就去大街上四处寻找工作。楚云盯着一张招聘启示看了看,将招聘启事整个都撕扯了下来,拿起一角,哈哈大笑地说:“这榜,我揭了。”

   第三章 8枫树巷里的女人

   我们就这样拥有了第一份工作,面试通过之后,便搬进了简陋的宿舍里面,第二天上班了。我们上班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冲洗餐厅门口,然后搬运餐厅食材。中午客人多时,车位供应难求,餐厅经理在餐厅隔壁的医院大院里面租有一块停车站,此时我们用对讲机互相联络,赵风称呼楚云为2046,楚云则是戏称赵风为007。顾客驱车而来,赵风便用对讲机,将车牌号码报给在大院留守的楚云,然后楚云再指引顾客停好车辆。到下午一点钟时,会有人换班去餐厅员工就餐处吃饭,毕竟是在餐厅工作,伙食自然不差,时不时还有大块火烧肉可以享用。下午三点时分,我们交班休息一个半小时。然后一直工作到晚上十点半左右,才能收工回宿舍。

   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度过的那个夏日,每年的八月底至九月初旬,武汉便处于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等阴雨过去之后,武汉的夏天便不辞而别,大家仿佛是一下掉进萧瑟的秋日里面了一样,这种唐突的季节交替,时常令我们有一种彷徨若失的感觉。虽说炎炎夏日,武汉如同火炉灸烤,不过大家还能打起精神生活,相比较起来,武汉这一时期的天气,更令人厌弃,整日阴郁的天空,令我们时常没有精神去工作,整个城区的街道被挖来挖去时扬起的尘灰,都让这座城市深处在一种重度污染之中。不过这座城市,毕竟是全国第三大高校聚集地,任何季节都有他青春活力的地方,每年秋天一来,那些大学生便是这座城市最色彩斑斓的地方。

   当时赵风的初恋也来到了武汉上大学,赵风初来工作一直没有经济实力购买手机,工作也非常繁忙,平日里极少有机会可以联络,不过两人仍旧在赵风休息日出来约会,那时那些富家子弟、莘莘学子、流川枫之流,已经遍布在赵风初恋的身边,各种追求方式更是层出不穷,不过赵风的初恋仍旧坚定不移地选择赵风,相比较之下,赵风似乎对这种感情产生了动摇。

   从七月底入职,一直到九月中旬,我们才终于领取着了足月的工资,大概六百多块钱,尽管收入甚微,不过初次自食其果,还是让我们为之一振。赵风选择约初恋出来,然后将工资花销掉。那一天,他们来到了江汉路,街道里人流如织,各种名牌店铺云集在街道两旁,一些艺术生,坐在天桥上、草丛旁,对着人或者景物一丝不苟地绘画着。顺着街道北拐,便是街道更为狭窄的江汉北路,路旁有一些黑色铜像,刻画的大多是一些清末小商贩栩栩如生的普通形象,有的打着赤脚攀谈,有的抽着旱烟,有的拿着秤称量,看起来生意兴隆的样子。

   他们观摩这些铜像良久,便走进了一间店铺。初恋在琳琅满目的店里,挑选了一件红蓝相间的格子衬衣与一条蓝色的牛仔裙,她去试衣间换上衣物,格子衬衣的边沿扎进了齐膝的牛仔裙里面,面朝着试衣镜,拉着牛仔裙的一角,身体旋转几周,显得即漂亮又优雅,虽说那时候的衣服,不论是设计风格与用料讲究远不如现在,不过在她总能将那些衣服,穿出超前于时代的时尚感来,仿佛她与生俱来的美貌与青春气息,在她身上服服帖帖的,任由她自由地与各类衣服进行搭配,可以说是她让那套衣服穿出了非比寻常的美感出来,又丝毫不给人刻意、夸张的做作之感,人靠衣装的俗套观念在她身上不成立,相反大家都觉得是衣装靠她才得以彰显出时尚感来。

   “怎么样,你觉得好看吗?”初恋旋转身体之后,拉起牛仔裙的两侧边角,歪着头,欠身对着赵风说。

   “当然,活脱脱的一个苏格兰踢踏舞者。”赵风抹着头,笑着回答说。

   随后他们便到收银台买完单,虽说那一套衣服总价才近两百块钱,不过对于当时月薪不超过六百的赵风而言,也算不廉价了。他们拎着包装好的衣服,走出了江汉路,穿过街道,准备去往汉口江滩时,被一位买玫瑰花的小女孩给拉住了,玫瑰五元一朵,完全超出市场价格,但是非买不可,不买的话,她们绝对不会松手,完全一副强买强卖的蛮横态度。大道上像这样的小孩很多,一个大妈在路旁遥控着这些小孩。虽说玫瑰看样子,已经不太新鲜,行将枯萎。虽说他们并不同情那些女孩,为了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也就付钱买下了一朵,算是借花献佛。

   我们抵达汉口江滩,可能是阴雨天气刚过,江滩里像他们那般的情侣不在少数。我们在垂柳下、花丛之间的一张长椅上就座,稍稍缓和逛街所带来的疲惫感。此时一阵北风吹过,垂柳上的落叶簌簌飘落,初恋别过头去,在花丛中发现了一双蝴蝶,那两只蝴蝶相互依偎着翅膀,一动不动地睡在草坪里面。

   “他们不会是死了吧。”初恋指着蝴蝶说。

   “大概是死了吧。”赵风伸出手,捡起那两只蝴蝶仔细观察之后,说。

   “我们葬了他们吧,不能同生,比翼而死也算是一种浪漫的故事。”初恋说完,便从赵风手里,接过了那两只蝴蝶,起身从一棵榉木树上,摘下一片绿叶下来,缓步走到长江边上。

   赵风也走到了她的跟前,浩浩荡荡的长江水向东奔流,江水拍打着松软的淤泥滩,初恋将一双蝴蝶捧在手里,高高举起,迎着从阴暗乌云里,渗透出来的惨淡白光,闭上眼睛祝福着这双死去的蝴蝶。然后蹬下身去,将绿叶放置在了水里,随之将蝴蝶放在绿叶上,那片绿叶像一直孤舟一般载着那一双蝴蝶。初恋随之从我手中,接过玫瑰花来,将花瓣一片一片撕下,洒向绿舟四周。用手指荡漾起水波,那些涟涟散开的水波,将绿舟推向了江水伸出。

   第三章 9枫树巷里的女人

   初恋重新站起身来,握紧双手,抵在自己的下颚上,闭上眼睛,念起了诗来:

   “蝴蝶薄命双飞死,

   春花秋落惹尘笑。

   情为何物花多少,

   生死不渝天地老。”

   “看来,你也是一位才女。”赵风微笑着说。

   “要是有一天,人也能这样死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初恋嘴角微微蠕动着说。

   “好吧,我陪你去死!”赵风哈哈大笑着说。

   “去你的,我们可要好好活着,一会还有幸福哩!”她睁开了眼睛,反问赵风说:“我们今天是不是想得太多了?”

   “有一点伤感而已。”赵风回答说。

   “可能是天气原因吧,这武汉八月中旬到九月中旬的天气,真是让人生无可恋。”初恋眨着大眼睛,别过头来,面朝着赵风说。

   “真是糟糕透顶,阳光明媚的天气,真是屈指可数。”赵风说。

   当她再一次凝视江面时,那只孤舟在烟雾袅绕的江面上已经无迹可寻了。之后他们便离开了江滩,在一家小餐馆里面就餐之后,见天色已晚,赵风便将初恋送回了学校。然后一个人回到员工宿舍里面,此时在赵风的上铺,伶仃大醉的楚云,正在嘴里嘀咕着“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等等诗句。我们都心知肚明,这里微薄的工资,完全不能满足我们的“雄心壮志”。

   没过多久,我们便离开了这个地方,走的那一天,正好是初恋的生日。当天赵风与初恋共享了一次烛光晚餐,而具体的策划人也是楚云,起因是一辆汽车停车不当,后视镜被刮破了,经理以此为由,扣掉了楚云半个月的工资。楚云积愤难平,毅然辞职,走之前还不忘报复那位经理。

   那一天,赵风西装革履,带着初恋来到餐厅里面就坐,餐厅里的女服务员平时与赵风关系融洽,与赵风装作互不认识,楚云也借来了一套服务生的衣服,装作服务生,手里端着一个蛋糕,来到了赵风、初恋的桌前。

   “你好,先生。”楚云一只手放在腰后,一只手拖着蛋糕,操着底亢的嗓音,对着赵风说:“您订的蛋糕,已经送来了。”

   “你慢了一分钟。”赵风昂起头,站起身来,拉了拉西服衣襟,装模做样地看了看手表说完,然后这才接过蛋糕,放在桌子中间。

   “对不起,堵车了,你就看在对面女神的份上,宽恕我吧。”楚云歉身,玩笑着说。

   “听说你诗写得不错,看在李白的份上,我就既往不咎了,如果再有下次,我就让你们经理开除你。”赵风继续装腔作势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百元钞票,递给了楚云,说:“这是小费,拿去吃个炒米粉吧。”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啦。”楚云接过钱,深深鞠躬地说。

   “楚云今天看起来,怪怪的。”初恋望了一眼楚云,哈哈大笑着,说。

   “他一直都这样。”赵风说完,拆开了蛋糕,将细长的蜡烛插在了蛋糕上面,然后点了一支红酒。

   楚云带着所有的愤怒,拖着他有些扭曲的人影,走到了装有保险丝的盒子前,一边坏笑,一边点燃一支香烟,抽上了几口。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他打开了盒子,将打火机放到了保险丝旁边,然后将香烟放在了打火机上面,再关上了盒子,留下一道缝隙,让香烟足以充分燃烧,最后便逃之夭夭,出门前不忘给赵风一个眼色。

   赵风全然会意,不久便传来了一阵爆炸声响,餐厅里面的灯光瞬间全部熄灭,惊哗之声不绝于耳,只有赵风泰然自诺。赵风点燃了蛋糕上面的蜡烛,一边安抚着有些惊讶情绪的初恋,一边拍着手给她唱起了生日歌来。初恋镇定之后,面对着蜡烛,闭上眼睛许下了心愿,便与赵风一起切开了蛋糕。那天晚上的烛光晚餐,令初恋非常感动,买完单之后,初恋一直紧紧拉着赵风的手臂,脑袋一直依偎在他肩膀上。

   他们走出餐厅门外,楚云早已经在大街上,替他们招来了一辆出租车。

   “请上车,我大方而尊贵的客人。”楚云拉开了车门,继续一副服务生的姿态,趁初恋不经意之间,将小费又重新塞回给了赵风手里。

   “你的服务很周到,谢谢。”赵风说完,便与初恋一起坐上了汽车。

   “楚云,你今天很帅。”初恋嫣然一笑,对着楚云挥手道别,随后汽车便开动起来。

   “哇!照这么说,难道我非常适合作一个服务员咯。”楚云望着离开的出租车,继续说道:“没品味。”

   楚云独自走到街头,脱下服务生的衣服,露出一件白色背心,欢快地将服务生的衣服,抛向了天空,再又手记住,他开始想象老板明天以此事对着经理破口谩骂的情景。

   三天之后,赵风也离职了,我们经过熟人介绍,便仓促地开始了第二份工作,是在汉阳一家日化品公司上班。

   这家公司办公室与车间走廊中间,供奉着一尊财神像。经理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换上新鲜水果,点燃几根高香,虔诚跪拜。受其感染,有时我们经过财神像,也会处足,默默祈祷家庭安康幸福,我们早日发大财,实现宏图大业。

   第三章 10枫树巷里的女人

   进入车间里面,便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由于公司从来不屑于向我们说明情况,那种气味也被其他员工以讹传讹,在那种气味待久了的话,是会影响生育的。我们暗自庆幸,好在我们真没有打算做长时间。由于是新进员工,我们暂时被安排在包装车间,每天折叠各类纸盒,由于是计件工资,其速度可比与银行柜台员工的点钞速度。后来逐渐熟练之后,便被安排到了流水线上,流水线开得飞快,经常被盒子、塑料胶片无意割伤,即使鲜血不止,包扎上创可贴之后,也得继续投入工作,渐渐大家也都麻木得毫无感觉,也只有洗衣服的时候,才会感觉着一种扎心的痛感。有时为了赶工,加班到凌晨两三点钟,两个星期休息一天,也是常有的事情,这是一份即让人疲惫,又痛苦不堪的工作。即使如此没日没夜地工作下去,每月的薪水也才八百到一千。所以计件工资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计薪方式罢了,组长与经理、老板沆瀣一气,对于我们的工作数量一直三缄其口。倒是我们每日不小心,造成的不良品,他们倒是记得清清楚楚,然后从工资里面扣除。

   宿舍还算不错,带有独立卫生间,每个宿舍还有两间小房,大房住四人,小房住两人,显得非常宽敞。伙食虽说与餐厅不可相提并论,不过还算可以,每周都有红烧鸡翅膀、或者红烧鸡腿等福利。厨房隔壁还有一间电视机,每到大家休息时,里面便坐满了工人。

   自从进入这家工厂,我们才终于发现了空间以及阳光的可贵之处,每天都待在充满白炽灯光的车间里面,确实有一种生无可恋的悲观情绪在我们心中。期间我们自以为是地做过一件非常幼稚的事情,楚云专门买来信纸,决定毛遂自荐,我们先是夸夸其谈来这家公司的缘由,以及如何像融入大家庭一样融入了这家公司,然后对于老板以及老板娘的创业历,表示滔滔长江之水般的崇敬之情。虽说情节露骨,相比我们心中最伟大的圣贤大诗人李白,那句“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见韩荆州。”,要风骚逊色许多。

   楚云另外书写了一封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个人建议书,即是一套从农村崛起,逐步包围城市的“沃尔玛”方式的战略,为此还专门设计了一则广告,一位漂亮、身材曼妙的女模特,身穿白色连衣裙,盘曲在王羲之曾经练习书法的墨池旁,天上月光皎洁,模特对着黑汪汪的墨池,看到干枯分叉的头发,情绪失落地抿着小嘴。月亮在墨池里的倒影,慢慢从水里升起,浮出水面之前,化作公司的一款洗发水,扦起阵阵涟漪,洗发水瓶竖在一个墨砚上,慢慢向模特如同划艇一样驶来,模特惊奇地使用洗发水之后,整个头发变得乌黑莹亮起来。模特自信地甩起秀发,秀发倒影在月光雪白的地面上,留下王羲之的书法《兰亭集序》,随之出现我们品牌的名字与logo,最后模特说上一句广告词:“你的风采,我来为你梳洗绽放。”

   经过几次精心修改,我们署上名字,将信纸折叠整齐地放进了员工意见箱里,以为会得到老板的赏识。结果仍旧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直到与那封信笺再见时,它已经烂在粪坑里面,我们只能暗自体会那种自取其辱的感觉。

   不过大为恼火的事情也接踵而至,罗马队在欧冠八分之一决赛,虽说第一回合比赛2比1击败了如日中天的曼联队,让我高兴了一阵子,不过第二回合便遭到曼联7比1屠杀,当我早上看到电视上的天坛快讯时,几乎奔溃了,差点从椅子上掉了下来,我们感觉前途一片茫然。期间学长见我们如此颓废,工作上也没有前景可言,建议我们去考研修生,赴日本打工,虽说三年难以回家,不过三年工作下来,一般都能赚到二十多万人民币。当时的货币消费情况而言,二十多万人民币算是不小的诱惑了。在老家,也有许许多多的乡亲去过日本当过研修生,三年回来之后,不仅拜托了备受歧视的工人身份,有的还取上了漂亮妻子,一家人幸福地打着麻将。我们的父母亲也是羡慕不已,自然支持我们的想法,于是我辞掉了工作,去一家武汉的劳务输出公司,交上了一千元押金,填完个人信息表格,报完名,去指定医院做完体检,到政府相关部门开完证明之后,便开始了为期三天的面试培训。

   我们先是每人上缴一百块钱,学了是来句自我介绍常用的用语,便是一些繁琐的日本待人接物的礼仪。对于一些有着民族情绪的人而言,鞠躬锤腰的礼仪动作,总是很难自然完成。好在培训人员一再善导利诱,我们也只能委屈求全,希望不背负叛国贼的骂名。

   面试时,要求学员统一身着西装,我们为此专门去汉正街,买来两套纯粹的水货西装。楚云穿上西装,头发梳理得井井有条,靠着墙壁抽着香烟,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忧郁气质,让赵风为之心中一怔,感觉楚云瞬间长大了似的,模样看起来颇像莱昂拉多迪卡普里奥。

   “我像不像汤姆克鲁斯?”楚云摸了摸额头上的发梢,询问赵风说。

   “别说,要是认真打扮自己,又帅又具有味道,到时候去日本了,别迷死了那帮日本女人。”赵风心想楚云的偶像大概是汤姆克鲁斯吧,所以他才会如此询问。

   “没办法,新一代的洗衣粉,新一代的人,新一代的中华大美女,爱嫁外国人。我也只能去日本解决单身问题了。”楚云又突然变回了小孩似的,蹦蹦跳跳起来。

   第三章 11枫树巷里的女人

   学好礼仪以及准备好着装,我们一大清早便来到劳务公司,与其他同伴一起,在公司走廊两侧排成两队,列队欢迎从日本赶来的面试人员。来的一位个头不高的日本女企业家以及簇拥在周边的随从人员,她们通过电梯一走进队列中间。我们便一边齐声大喊日语“阿里嘎多,够扎以马斯。”【早上好】,一边整齐地鞠躬致敬。日本企业家以及那些日籍人员,也纷纷对着面试学员,边鞠躬还礼,边说着“多佐”。由此礼数上礼尚往来,我便未觉得民族情感有多少挫伤之感。

   随之我们便展开了笔试,考试时间十分钟,三十道数学题目。开始我们心里还在犯着嘀咕,毕竟多年都未能参加考试了,外加身处在一个十分拘谨的环境之下,我们自然有些紧张忐忑。可试卷刚发到手中,略微看了下试题,便轻松自在了许多,全都是一些几乎是小学四、五年级阶段的考题,连六年级的水平都谈不上。所以我们大概只花掉三分钟时间,便轻轻松松将所有试题做完了,由于之前教官叮嘱过,笔试一定不要拿满分,否则极有可能被直接淘汰掉,之前有过几个先例。所以我们接下来的七分钟,便只能选择一题将结果改错掉,为了即不拿满分,也不至于让日本人知道我们是笨蛋。我们故意改错了一道难度稍大的题目,便准时上交了答卷。大概一个小时之后,笔试结果出来了,我们颇感意外,居然还有四、五个人被淘汰掉了,这倒不是因为得满分的问题,而是直接不及格。

   笔试过后,便是再一次公司体检,视力、色盲、心率检查等等,由于之前有过体检,这一关,大家都顺利通过。接下来便是关乎成败的日本企业家直接面试,大家自然非常紧张,大家继续衣装整齐地分列在办公室门前,日本人坐在里面的一张办公桌前面,两位翻译分座两旁,对面留有四个椅子,学员们四人一组,依次进去面试。等工作人员招手,学员们便昂首挺胸地走进办公室里面,在那四张椅子前,腰杆挺直地站好。日本企业家说“请坐”,大家齐刷刷地坐到椅子上,颇为拘谨地将双手贴在膝盖上,然后便依次大声地使用日语自我介绍起来,由于都是之前准备好的日语介绍,所以听上去,更像是声音洪亮的背诵课文。

   赵风是第二批进去面试的,坐在第二张椅子上,作完自我介绍之后,也就松了口气,接下来作自我介绍的学员,声音一阵高过一阵,仿佛是声音越加洪亮,通过面试的概率越大,最后一个自我介绍者,几乎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头,双脸鼓胀得通红,估计非得将窗户玻璃震碎,才能善罢甘休。

   自我介绍完毕之后,便是日本人直接提问,通常日本人首先提问大家,为什么要去日本。这个问题十分关键,学员之间之前早就编好了,不过回答非常老套,却不乏真实,就是为了去赚钱而已。但是有些人的回答便非常离谱,什么父母绝症不治,家里地震等等荒唐理由,不过也不乏充满新意者,说什么想买一辆丰田车、本田车,最经典的莫过于曾经一个女孩说过,她想坐一次飞机,结果日本人当场满足了她的要求,当场便被聘用。

   赵风虽说没读过什么大学,不过水平还是稍有,而且性格一直特立独行,他既不愿意落入俗套,又不甘心被其他三名学员夺走话语权,便洋洋得意地回答:“在我们伟大的大唐时期,有许多东洋扶桑人,也就是你们日本人,漂洋过海来到我们国家,学习我们的科学文化。”

   “唐朝怎么用日本讲解。”此时两名翻译赶紧叫停了赵风,拿出日语字典,互相询问起来。

   赵风瞪大眼睛,差点从凳子昏厥过去,。翻译交流过后,让赵风继续回答。

   “我们伟大的民族,没有排斥你们,悉数教会了你们两个文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你们的文字、茶艺以及服饰现在还保留着我们那个伟大时代的痕迹,就连你们穿的木拖鞋,原设计师也是我们东晋大诗人——谢灵运。”赵风说完,便长舒了一口气。

   “你好像很了解历史,你能说出那个时代一个日本人的名字吗?”日本企业家非常感兴趣地询问赵风说。

   “晁衡,日本原名阿倍仲麻吕,一个会写唐诗的日本人,一个掉进大海里鲸鱼都不敢吃、大难不死的日本人。我们的大诗人李白、王维,还与他是好朋友,他应该感到非常荣幸。时过境迁,我们国家现在落后了,因此我决定以阿倍仲麻吕为偶像,去学习你们现代的优势明显的文明,我想你也一定拥有我大唐海纳百川的胸怀。”赵风继续夸夸其谈地说完。

   “你之前面试过多少次?”日本人微微一笑,对着赵风继续提问道。

   “六次!这是第七次,我希望在第七次时,能像鉴真大师一样,排除万难,东渡日本,可不要让我的眼睛都等失明了。”赵风浮夸着说完,整个办公室里的人都目瞪口呆,其他三个学员更是痛疼不已,纷纷感慨自己时运不济,遇见了赵风这种见识广泛的家伙。

   果不其然赵风牢牢掌控了话语权,其他三个学员回答完问题,便被晾在一旁,垂头丧气起来。赵风面试完毕,便出门洋洋得意地告诫楚云要牢牢掌控话语权。

   轮到楚云面试时,经过自我介绍,日本人继续询问楚云去日本的理由。

   “为了给我未婚妻,一个教堂式的婚礼,在礼堂的钟声,亲友的祝福下,我们在上帝面前盟誓,无论生老病死,我们都永不相弃。”楚云一脸认真地说。

   “你的未婚妻张得什么样子?”日本人问道。

   “像中山忍一样,清纯、美丽。”

   “中山忍,你都知道,日本还有那些明星是你知道的?”

   “除了中山忍,我谁也不知道了,我用情很专一的。”

   “那你还喜欢日本什么?”

   “日本的动画非常精彩、动人。”

   “哦,你最喜欢那一部动画片。”

   “《圣斗士星矢》,使命、勇气、憧憬,交织出来的一部感动世界的动画片,希望里面《我的朋友》这首歌,可以让我们在蓝色的树下成为好朋友,给我这个机会去完成夙愿吧。”

   “你面试过几次?”

   “我之前面试过十一次,希望这一次能穿上黄金圣衣,去圣殿朝觐我们的女神纱织。”

   日本妇女微笑着与翻译交头接耳,仔细大量楚云一番,才让一行人出去等待结果。

   楚云出门之后,我们击掌相庆,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我们应该面试通过,去日本当研修生应该是稳稳当当的,不过结果让人大失所望,我们两人都名落孙山,当看到那些面试通过的大叔们欢呼雀跃时,我们十分地心有不甘。

   虽说我们的回答非常浮夸,不过我们还是知道了相关的内幕消息,其实那些考上的日本研修生的人,早就内定好了,我们只不过是陪太子读书罢了,一些所谓的日本人,也只不过是过来旅旅游,只要学员无重大疾病、体质好,拥有简单的数学基础,绝大数的人都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没人多缴纳五千块钱,公司可以优先推荐。

   我们觉得不公平,也不想再考下去,认为只要努力奋斗,在国内一样可以找着机会,就像我们长白山上的天池,一样比富士山优美,去不去日本也就无所谓,不过武汉是继续呆不下去了,我们决定去沿海工资更高的省份打工。

   第四章 风云无际

   我叫独孤风云,今年三十岁左右,华中地区人士,双子座或者巨蟹座。我的个人信息,目前也只能模糊记得这些。当我从床上起来时,已是阳光充裕的中午时光,窗户里面投射进来的阳光,让我身心舒畅。我摸了摸眼角,眼角像往常一样残留有泪花,我想自己是不是曾经有些伤心往事,或者这几滴眼泪是一个女人,是从内心深处流出来的。

   我翻阅了会昨日所写的小说章节,便一直觉得心中奇怪,里面居然连一个女人的名字都没有。我又在脑子里捣腾了一遍,仍旧记不得任何女人的名字,我非常气馁,将小说扔在一旁,便穿上了一件深蓝色的牛仔外套,外加另外一条浅蓝色的牛仔长裤,随后穿起拖鞋,走到隔壁,将昨日换下来的衣服连同塑料盆,一起拉到了天台上,坐在一个石头上,搓洗着衣服。昨晚乞悬挂在我卧室门顶上的柜式冰箱的包装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吹落在地,隔着一层雨水,服服帖帖地黏在水泥地面上。我见昨晚乞丐穿上它,身上一点都未遭受雨水打湿,它应该还存在一定的实用价值。我站起身来走过去,将塑料袋捡起来,仿似抓住了某个人的灵魂一样,迎着清爽北风飘荡来悠荡去,塑料包装袋在扯拉之中发出了丝丝声响,遍布在它一面上的水分纷纷跌落。整个塑料袋看上已经皱巴巴的,好像历尽沧桑老去了很多。不过尽管它的样子变了,没有昨日那般平整光滑,它仍然是一件雨水不侵的“雨衣”,我将“雨衣”挂在墙壁上有阳光的地方,等待着它身上的水迹,慢慢被蒸发掉。

   我继续回到红色转头垒好的凳子,搓洗完衣物之后,便去楼下提了两桶水上来,楼下有一个工程队遗留下来的水阀,我每日都会去那里打水,所以呆在这栋废弃的八楼天台生活,我仍旧能保持自己的良好的卫生习惯。我洗完衣服之后,涮洗两边之后,便将一根细长的绳子,一头系在我所住的屋子墙壁上的钉子,另外一头系在楼道顶部的房檐上,然后将湿衣服穿上衣架,挂在绳子上面。衣服全都挂好之后,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一计爆竹声,我屋檐上的四、五只麻雀兀自飞起,惊慌失措地依次从悬挂在晾衣绳上的两件衣服之间的缝档里穿过,飞过天台,朝着对面医院的五层大楼飞去时,好像在空气气流里又遇见了什么似的,它们旋即扭转过身体,又盘旋降落在了我的屋檐上,叽叽喳喳地叫唤个不停。我将洗衣服所需的物品,全都收回到屋内,准备将昨晚打湿的鞋子,随便晒晒了事,结果气味确实难闻,无法忍受,我又在屋内将鞋子洗干净,然后走出屋内,由于我的个头还算不错,弹跳力也相当可以,我提着鞋子,奋力起跳,就能将鞋子平稳放置在我卧室门沿上方,离地面近乎三米高、遮阳挡雨的圆弧形水泥石屏上。我将两只鞋子晾好,深巷子里传来了几个少男青女的欢笑声,电吉他声此时响起,宛如一匹白驹撅起臀部,从山丘起伏的山线上,欢快地踢踏而下,不一会这匹马儿跑下绿草如茵的平原,遭遇一条舒缓小河,踢踏节奏缓步下来,此刻传来了人声歌唱。我立刻想起了这首歌曲的名字,那时披头士的一首名曲,由乔治哈里森演唱的《whilemyguitargentlyweeps》。这首歌曲对我而言,非常迎合这秋日的阳光,我抬头仰望深蓝色的天空,放松身心,仿佛处身世外之时,一计爆竹声再一次响起,我赶紧走到扶栏上,朝着楼下深巷观望,隔着枫树上的一簇枫叶,发现在贩卖拥抱的女人屋前,停有三辆颜色分别为橙、蓝、黑的机动车,屋前台阶上坐着一个男孩染着橘黄色头发,穿着皮手套,手里拿着一罐百事可乐,吸一口香烟,便喝一口可乐,好像一个人喝酒时需要下酒菜一样,两个动作缺一不可。一辆蓝色机动车上面,坐着一个头发染有一撮蓝色的女孩,穿着一套黑色的皮衣与皮裤,胳膊左衽在皮衣外面,搭在橙色机动车的车头上,嘴里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玩着苹果手机。一个头发染成蓝白交映,身穿军绿色的外套,深蓝色卷角牛仔裤的年轻人,站在深巷里,对着贩卖拥抱的女子的屋内,一边做着嘻哈舞蹈动作,一边饶舌大喊:“不要再放这么老掉牙的歌曲了,快放bingbang的音乐。”

   我俯视一眼深巷里的这几个少男青女便觉得无聊了,好在路旁的枫树却立即吸引了我。两边楼旁的枫树上的叶子红了,咋眼望去,误以为是木棉花盛开似的,绚烂夺人的气势,令我心神震荡,一簇一簇的枫树枝又仿佛一把把熊熊燃烧的火团烘烤着深巷,而非是日头照亮深巷所致。

   此时那个饶舌男孩,点着一支大概是从儿童玩具店购买而来的擦炮,扔进了贩卖拥抱女孩的屋子内,砰的一声爆炸,屋内传来女孩锐利叫声。一个女孩怒发冲冠地冲出屋子,一只手插在腰间,一只手指着对着男孩厉声喝骂,然后跺了跺脚,身体上下晃动起来,耳旁半径三厘米的环形耳环,也随之剧烈摆动着。那个男孩丝毫没有歉意,一边继续张扬大笑,一边准备继续向屋子里扔着擦炮。那个女孩没法再忍受,只能放马追逐而去,那喝可乐的男孩也冲上去劝解,三个人互相扯着衣服,哈哈大笑起来,反而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看上去更像是调情,而并非劝解。虽说我以前对这些哈韩哈日的非主流文化心存厌恶,而在这座城市里每天所遇见的奇装异服的妖魔鬼怪,要多少有多少,眼见这种文化蔓延之势不可阻挡,我也就渐渐见管不管了。

   第四章 2 风云无际

   此时那首披头士的音乐停止了,贩卖拥抱的青年女人慢慢悠悠地走出屋子,她披着一件胸前、边角绣有流苏的浅蓝色的细短牛仔外套,里面是一件藏青色的圆领紧身秋衣,大概是为了刻意衬托出长腿的特点,她所穿的一件猩红色的绸绒长裤,一直抹在了腰围上侧,几乎就要到了胸前,让她的那件秋衣好像被勒得更紧了似的,所以她的一对双胸,尽管看上去玲珑精致,却一点都不失突兀之感。那件绸绒长裤也非常具有特点,外形与八十年代末期所流行的喇叭裤有些类似,所以当她双腿并拢时,裤脚连一起,又颇像一条裙子似的,在一双白色匡威帆布鞋上面摇摆。她估计刚洗过头发,头发刚被吹风机吹干,长发披肩莹亮轻盈,发丝表面略微散发着金黄色泽,里层的头发乌黑一片。她今天的妆容,看上去虽不落落庸俗,也给人艳丽了得的印象,她今天估计脸上没有打过粉底,脸色有些暗沉,脸上稍稍带有些雀斑,鼻子高耸,鼻头稍稍露出几点草莓,让她咋眼望去,散发出一股藏族姑娘的质朴气息。不过柳叶眉化得比较浓重,眼神之中波光潋滟,带有一股飒爽英气。她涂抹着姨妈红偏暗的一款口红,让本就有些艳丽打扮的她,显得愈加妖媚了起来。她站在石阶上沿的边缘,伸出半只脚来,张开双臂保持身体平衡,然后双手并拢,弓着身体前倾。从我的视角看上去,她此时的模样,像一条立起来的扁舟,显得愈加修长而消瘦。她微笑了一下,关上了悬挂着一面镜子的门,然后掏出钥匙反锁好,便将双手套进牛仔外套的口袋里面,隔着一支枫树树枝看上去,她好像头插着一根红色的头钗,样貌极为动人,又多了几分可爱气息,让我觉得她仿佛不像往日那般,看上去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反而更像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可能正是由于她的缘故,她周围那些非主流朋友,我感觉亲切多了,现在我反而接受了这种非主流文化,他们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让整个深巷都色彩斑斓起来,外加上他们头顶上火红得如同四月花一样的枫叶,我深为怀疑我是否身在秋季,如果风中的温度更够再提高三摄氏度左右,估计阳春三月也不过如此绚丽多彩。

   她抬起头来,发现了我似的,她朝我先是斜着头微笑了会,转瞬之间作了一个鬼脸,她闭上一只眼睛,做歪眉斜眼状态,向我有些玩世不恭地竖起了中指,姿态看上去虽说有些张狂,不过着实可爱之极。我本想竖起中指呼应,可我又不想伸出手来,因为我的左手存在残疾,我不想吓到她。之后那些人便坐上了机动车,互相谩骂的好像是一对情侣,他们坐上了一辆蓝色的机动车,先行启动了马达,嘴里仍旧叨叨絮絮。贩卖拥抱的女孩坐上皮衣女子的橙色机动车后座上,皮衣女子松开离合器,喝可乐的男孩则是独自骑在一辆黑色机动车,他们三辆机动车先后启动,穿过枫树深巷,朝着不知何处的地方扬长而去。

   我见他们走后,便将心思从枫树深巷里抽离回来,我将啤酒盖搜出来,拿着手里,然后用另外一只手的指甲敲着啤酒盖的正面,发出了一阵阵沉闷的声响。当我转过头来时,乞丐鬼魅一般地出现在我眼前。

   “在看美女呀。”乞丐问我说。

   “喂,你怎么像鬼一样出现了。”我吓得一跳,然后说:“我现在对女人已经不感兴趣。”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乞丐一脸鬼心思地笑了笑,准备说。

   “诶,你不要乱想哟!”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果断打断他的话,说:“我的轻取向是比较明确的,只对女人感兴趣,只不过我现在雄性荷尔蒙可能分泌得比较少,而且平时对男女之情关注得比较少,所以我即缺乏热情,又没有多大的兴趣。”

   “年轻人可不能这样,趁自己还有些青春,赶紧找一个女人吧。”

   “女人很麻烦的,既要物质文明,又要精神文明。”我慢慢走进卧室里面,拿出一双青色的回力帆布鞋,坐在床尾,一边穿着鞋子,一边说:“而我现在什么都不剩,你看我还有机会吗?”

   “不争取,怎么知道有没有机会呢?”乞丐慢慢走到我的门前,说。

   “好啊,不过总要找一个我喜欢的吧。”我穿好鞋子,走出门外,然后准备去小城北郊透透风。

   “你会找到的,只要你放下一些执念。”乞丐继续说。

   “算啦,不和你鬼扯了,我要出去透透风。”我一边走到楼梯通道,一边说。

   “就这么走了,我还想多与你聊一聊啦。”乞丐大喊着说。

   “改天吧。”我下了楼梯,慢慢走到墙窟窿附近。

   “你写的小说,我可不可以看。”乞丐望着楼下的我,突然大声喊道。

   “随便看,记得留下点读后感。”我说完,便穿过墙窟窿,走过枫树深巷。

   大约四十来分钟的路程,我来到了市中心广场,那个凸起着密密麻麻眼睛模样的大型购物广场,靠近路旁的一侧墙幕中央,一块大型播放屏幕已经安放完毕,里面播放着一些手机、婴幼儿奶粉、女性卫生棉等等广告,之后播放屏幕开始播放起了电影《无间道》,片头字母出现刘德华、梁朝伟的名字后,我突然想起了曾经看过的那部电影,以及里面一个即将失明的武士角色,我渐渐想起了这部电影与导演的名字。不过这部电影让我有些不太舒服,于是我没有选择留下来,将屏幕上面正在播放的港产经典影片欣赏完,便独自一个人从人群中走开。半个多小时以后,我终于抵达郊外铁路桥下的那块荒草地,背后依然是差不多十分钟一辆,南去北往的各种型号的火车,滴滴答答地叩响着铁轨。

   第四章 3风云无际

   此时西北方向吹来的风,特别清冷,我感觉有细微的风沙袭来,渗入到我眼眶里面。我垂下头来,背转过身体,揉了揉眼睛,然后睁开眨了眨,这才感觉有些舒服了。此时一辆高铁和谐号,风驰电掣地向着南方飞速而去,周围呼啦起来的厉风,将我的衣服、头发卷起,好在时间短促,我还能稍稍站稳住身体。看着那南去的火车消失在天际线的尽头时,我感觉自己真的去过许多地方,我们曾经满世界寻找过,可以让我们实现梦想地方。而现在我连第一次坐火车所去的第一站,都不记不起来了。此时一只鸿雁在天空里略显彷徨地盘旋着,叫声极为凄凉,它盘旋几周之后,又好像突然记起了什么似的,又兀自朝着南边天空径直飞行而去。我豁然想起来,我好像保存着人生第一次远行的火车票,我想回去好生找找,以便能更好地完成那本小说任务。

   当我走回市中心街道,离城市购物广场前的那条主干道,还有一个拐角的时候,我感到胸中一阵恶心。我知道追踪者已经有藏在我的身后,他大概也发觉了我也发觉了他,于是他觉得没有影藏的必要,他先是哈哈大笑一阵子,由于他的声音确实像从某个深不见底的幽暗井里发出来的一样,我顿时毛骨悚然地奔跑起来,想要摆脱追踪者。他也在后面穷追不舍,无论如何我都能听到他疾如霹雳的脚步声,我愈发疲于拼命地加速奔跑起来。他在我身后念起了一首诗歌来:

   “风清月满黄花瘦,

   剑锋跃影起哀愁。

   落木萧萧肃杀气,

   漂泊无际寂寞留。”

   他念完这首诗之后,我的心跳怵然间加快到了一百三十次每分钟,我感觉整个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我现在已经完全认同乞丐对于追踪者的分析,他追踪我的目的,无非是想杀了我。之前的诗有“死”字,现在倒好,出现了“剑”以及“杀”字,我想他无非是想用一把剑,来杀死我,取走我的性命,我非常疑惑,这个年代居然还会有人使用剑来杀人,如果我不幸被他抓住,倒是希望他能下手利索,部位准确地刨开我的胸膛,这样在我临死之前,就能看一眼自己的内心,到底有没有眼泪。

   我虽说犹为恐惧追踪者,平日里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就像一个活死人,不过关键时刻,尤其是性命攸关的时候,我还是勇于冒险求生的。我们已经追逐到,拥有六条车道的主干道旁边的人行道路上,再望前奔跑十来米的样子,便是斑马线可以抵达干道的另外一侧的城市中心购物广场。我不想让追踪者,跑得太轻松,我没有选择向前跑,二世立即直接一跃跳起,翻过了一米多高的路边乳白色的铁栅栏,在干道里面着地面,由于形势危急,我也顾不上干道里面疾驰而过的车辆,闭上眼睛,穿过三条车道,朝着干道中央的载有青松与碧草的绿化带奔跑,此时我所穿越的三条车道里面的汽车由于受到我惊扰,横七竖八地在干道里乱作一团。

   我跑到绿化带里的一棵青松旁边,准备继续翻上铁栅栏,此时我衣服背后被追踪者的手指扯住了似的,背后凉飕飕的,我一阵寒颤。立即飞越上了铁栅栏,此时一辆白色的宝马轿车疾驰而来,为了竭力摆脱追踪者的魔爪,我也顾不上这种危险境地,直接一跃跳下,刚好跳到了宝马汽车头上,好在司机技术娴熟,及时停下汽车,我撞到了前车窗玻璃,然后受到反作用力的冲击,滚落在地。此时司机的头,探出窗外,对着我大呼小叫起来。我心想本已经被追踪者追得踹不上气来,现在又遭受宝马司机的谩骂,我感觉十分愤慨,虽说我害怕追踪者,不过我对司机却没有这份惊恐。为了让司机尝尝颜色,我顺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然后站起身来,砸向了宝马车的前窗玻璃。然后继续奔跑着,我终于翻过最后一根铁栅栏,但是我感觉得到,追踪者一直还在身后穷追,然后又用同样的语气,念叨了那首诗。我赶紧拿出n72手机,然后调到录音功能。当我跑到城市中心购物广场大概三米远时,追踪者似乎也已经气喘吁吁了,我听得见他的呼吸声,追踪者好像为了给自己打气助威,又念叨了那首诗,然后继续狂奔地追向了我。

   为了不让追踪者知道我的住处,我放弃了跑回深巷大楼的路线,在大街上胡乱奔跑,尽可能地摆脱他的追杀。可能今天是周末的原因,街上行人比肩继踵而来,我在人流中像一条飞鱼一般穿梭。当夕阳西下时,追踪者似乎体能不足,我感觉身后安宁了许多,渐渐浑身发热起来,汗流浃背,我已经不知道来来回回地穿越过多少条街道了,不过我感觉得到,追踪者完全被我摆脱了。我带着一丝庆幸,低着头,停下脚步,捂着胸口,气喘喘地蹬下身体,此时夕阳余晖染红了大半个街道,照在我的身上,我倍感舒适地伸直腰板,此时地面上被汗水打湿了一滩。我实在口渴难耐,于是去路边商店里,买了一瓶矿泉水,随后坐在步行街入口处的圆球上,面朝着绚丽的夕阳、与如同火光冲天的西边天际,大口大口地喝起了水来,我掏出手机关掉了录音器,心中窃喜,现在终于留有证据,我可以报警了,我要将我与追踪者的矛盾,交给警方处理。我于是笑嘻嘻地站起来,朝着街道派出所的方向,一瘸一拐地走去。

   我来到派出所门前,回头四周望了望,心想追踪者会不会躲暗处,对我使用暗箭。我有些忐忑,赶紧钻进了派出所里面,见里面还有人上班,于是我大声喊道:“我要报警,我要报警,有人一直在追杀我。”

   第四章 4风云无际

   可能见过太过慌张的样子,一名年轻的警察来到我身边,扶着我坐在了一张椅子上面,我双手伏在案桌上,那名年轻警察赶紧打完一通电话,然后用纸杯给我到了一本茶,大概十来分钟之后,三个警察来到我的身边,一名女警察坐在了我的对面,拿起笔记本与笔,开始做笔录。而一个中年警官在我身边左右,晃来晃去,时不时还点上一支香烟抽起来。另外一个协警则是站在女警官身后,手里端着一个白色陶瓷水杯,眼神凶恶地盯着我看。

   “你说有人追杀你是吧。”女警察在我对面,询问我说。

   “是的,警官。”我点点头回答说:“他追踪我有很长时间了。”

   “有多久了?”

   “大概快一年了。”

   “具体时间。”

   “我不记得了。”

   “唉。”女警察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那名年轻警察倒了一杯茶水过来,递到了女警察的桌前,女警官对那名青年警察道谢完,便继续询问我:“那你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吗?”

   “不知道。”我说。

   “不知道?”我刚刚说完,对面的协警便指着我鼻子,大声喝斥地说:“小子!你是不是耍我们,你都不知道别人张什么样子,凭什么武断别人是来追杀你的,你可不要耍我们,我们刚刚晚饭都没有吃完,就过来处理你的问题了,你要是敢报假案,我可要你好看。”

   “真的有人要杀我,我像是在骗人吗?”我感觉委屈地说。

   “是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有人再追杀你。”我身后的警官说道。

   “有啊,我留有手机录音。”我拿出n72手机,然后准备拿出手机播放器。

   “你也真是可以啊。”协警喝了一口水,说:“都什么年代了,你还在用诺基亚n72手机。”

   “嘘。”我身后的警官嘘停了协警,然后让我打开录音。

   我打开了录音播放器,将若基亚声音调整到最高,此时播放器里面,先是传来了几声咝咝杂音,之后便陷入了两分钟时长的漫长沉默,周围死寂了一般,那墙壁上悬挂着的电子时钟上的数字、笔记本上被翻动的扉页、被清风微微震动的玻璃门等等,从未这般鲜明地呈现在死灰一般的空气里,手机里突然响起了几声枪响,大家心中一惊,警官正欲发火之际,传来了女生哼唱:“娜拉,娜拉,啦娜拉”,大家被这歌声所感染,暴躁的内心受到安抚,陷入了更加漫长的沉寂之中,各自诺有所思起来。

   “我是警察!”青年警察端起手掌,佯装成手枪,指着我的额头,打破了沉寂,说。

   “啊!”我盯着青年警察,感觉分外尴尬。三十多分钟的录音,除了这一段电影之外,便是偶尔嘈杂的人流攒动的声音。

   “真是一部经典的电影。”协警愈加凶神毕露地看着我,说。

   “是啊,我喜欢梁朝伟与刘德华的表演。”为了缓和尴尬局面,我于是说。

   “去你的,混蛋。”我身后的警官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脑袋像一个皮球一样,拍到了桌子上,说:“真是个混蛋,吃饱了撑着是吧,连警察都敢戏耍。”

   我鼻子狠狠受到撞击,血流不止起来。我捂着鼻子,抬起头来,大声回击着身后的警官:“我敢发誓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会拿自己性命来开玩笑吗?”

   “但是你拿出证据呀!”警官异常凶狠起来,指着我的鼻子说:“没有证据,你也用不着录一段电影片段,过来戏弄我们。拜托,我们很忙的,没时间功夫与你纠缠。”

   “可”我实在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追踪者的存在,只能任由警察们唾骂。

   “你擦一下吧。”对面的女警官还算温柔,递给我一张纸巾,说。

   “谢谢。”我低下头,擦着鼻子上以及周围的血迹,疼得闭上了眼睛。

   “你好!”青年警察对着一个走进来的男子,一边握手,一边亲切问好。

   “麻烦你们了。”该男子一副彬彬有礼地回复着警察们。

   我感觉中年男子的声音有些熟悉,于是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我一脸苦笑,原来是那个一直想要了解我的医生。我觉得让自己摆脱不利局面的时机到了,虽说我根本不想去认识那一名医生,但是情势所迫,也是身不由己,我可以说是做了非常大的牺牲,去打破自己的个人习惯,我主动给医生打起了招呼,说:“嗨,医生您好,你也是来报案的吗?”

   我说完,便站起身来,拉开椅子,拽着医生的手臂,继续说道:“请坐!我刚刚帮您焐热了。”

   “谢谢!”医生被我按着肩膀坐下,然后笑着对我说:“我的小电驴被偷了。”

   “噢,看来那个小偷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我一边说,一边慢慢走开,企图趁机离开派出所,我继续说道:“你那辆电动车又不烧油,结果每次开过的时候,整个机身都颤抖得要命,声音即刺耳又嘈杂,我经常以为你开的是一辆机动车,现在好了,整个世界安宁了。”

   医生好像没有听我说话,与警官、警察一起轻声交头接耳,说着什么。眼看我快要走到门口时,那一名协警突然跑了出来,将我按到了地上,说:“想跑,门都没有。”

   “啊!你这个王八蛋,凭什么抓我。”我躺在地上,一边大叫,一边挣扎着。

   此时那名警官也冲了过来,用手铐反铐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说:“报假案!可不是小事,那是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可不是一走了之这般简单,至少要拘留十五日。”

   “我冤枉,我真没有报假案,只是你们不相信而已。”我躺在地上,越是挣扎,手铐便铐得越紧,我没法再反抗,手腕被紧箍住,我只能放弃挣扎,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第四章 5风云无际

   我以为他们会将我扭送到地下室暂时羁押起来,结果我被扭送进了一辆吉普车里面。我在后面,年轻警察与警官坐在我的旁边,协警同志驾驶着吉普车,随后那名女警察走过来,从车窗里递进了一些水与面包。然后吉普车便启动,开出了派出所,此时天色已晚,夜幕降临,当汽车驶出流光溢彩的市区,我们便已经失去了方向感,我不知道自己将要被关押到那里去。我透过车窗,窗外漆黑一片,除了迎面而来的汽车远、近光灯,以及公路两旁的路灯之外,我发现我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着似的,车内也犹如死灰一片,我感觉尤为恐慌起来,渐渐产生一丝幻觉出来,我幻觉自己好像刚刚杀过人一样,还带有一股颇为强烈的负罪感,真是不可思议。好在此时那几个警察肚子饿了,拆开了塑料袋,一边喝水,一边吃着面包,这才让汽车内部,产生了生气,我这才从那种虚妄的幻觉中,醒目过来,那种负罪感也荡然无存。

   “给,你吃点吧。”警官将一袋土司片递给了我说:“看你的样子,应该一下午都没有吃过东西了吧。”

   “嗯。”我感觉很奇怪,平时我对饥饿的感觉不是很深,有时候从中午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虽说能感受到身体虚弱,却仍旧对饥饿信号缺乏敏感度。我想可能是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当我看见那些警察吃得津津有味时,那种消失已久的饥饿感被唤醒似的,我的肚子竟然咕咕叫了起来,我咽起了口水。我无法忍受那种突然回到我身边的饥饿感,我拆开包装袋,咬着吐司面包,狼吞虎咽了起来。吃相之野蛮,我身旁的警察看得目瞪口呆,年轻警察赶紧递给我一瓶水来,提醒我慢一点,小心噎着。

   我吃完之后,喝了几口水,便躺在汽车上,摇摇晃晃地睡着了。此时也不知道汽车开了多久,我听到窗外一袭一袭的风席卷起麦浪的声音,我被这风声搅扰醒来,发现这辆吉普车颠簸得愈加厉害了起来,好像正行驶在某个荒郊野外。我透过车窗四处张望,四周漆黑一片,我看不到任何一处黑暗的边界,除了这辆吉普车上发出的灯光之外,任何亮光也未能看见。此时这辆吉普车的车头扬起,然后滑落下来,平稳着地,剧烈颠簸的余波,震得我的头撞到了前面椅子的后背上,然后汽车继续前行,虽说一会平稳,一会颠簸,好像正行驶在一片耕地之上,汽车轮胎时不时要碾过田埂。

   半夜凌晨时,我这才透过车窗前面的玻璃,发现了一个亮光点,那个亮光点慢慢出现,渐渐变大,我感觉好像是一座监狱。汽车前面的远光灯打到那栋建筑的墙壁上,白色的墙壁咋眼望去,高得看不到墙顶,门是高高的铁栅栏样式的,门前挂着两幅吊牌,上面具体写着什么口号标语,我看不清楚,我只看见了几个字“精神救助中心”,写在左侧吊牌的下角处。

   随后门前保安亭的保安,走出来打开铁门上的锁,然后将硕大的铁门向门内推开,吉普车缓缓开进了大院里面,停了下来,之后一个戴眼镜、头发有些花白,学者模样的中年男子,步履稳健地朝着我们的方向走来,警官非常热情地打开汽车门走出汽车,飞快走到该男子跟前热情地握着手,递上香烟,然后吞云吐雾地聊了起来。

   我烟瘾发作,牙齿痒痒的,我挪动反铐着的手臂,忍着手腕的疼痛,从我裤口袋里,掏出了香烟。青年警察见我行动吃力,过来帮忙将手铐给你解开了一支,我略表感激之后,准备抽出香烟,可能是他觉得我的香烟有些劣质,于是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包中华来,递给了我一支,然后又递给前面的司机一支。

   “谢谢。”我点燃香烟抽了起来。

   “不用谢。”他说完,将我的那盒劣质香烟,给抢走了,说:“这包香烟我收走了。”

   “你收我烟干什么?”我伸手前去争夺。

   “因为这里不容许抽烟的,这根抽了就不要再抽了。”他继续说。

   “岂有此理,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你们就擅自将我送到精神病院,还不让我抽烟,你们是想将我逼成神经病是不是?”我竭力嘶吼着,想想他们的所作所为,便怒火中烧起来,我怎么可能是神经病。

   “你老实点。”司机扭过头来,扇了我两巴掌,远处的警官也闻讯,匆忙赶来将我再一次制服,之后该中年男子,带着一个护士走来,给我打了一计针,我便晕乎乎地昏睡了过去。

   等我一觉醒来时,我正躺在一张白色床上,身体被两条束带捆住,我睁开眼睛,望着白色天花板使力挣脱无果之后,我便大声呼喊起来。很快一名染着金色头发的年轻护士,端着装有注射器与注射液的铁盘,跟在一名中年短发护士身后,来到了我的跟前。

   “吵什么吵?没进过精神病院?”短发护士对着吼叫着说。

   “什么?”我一脸雾水,虽说平日里我不循规蹈矩,也总觉得与众不同,可神经病这种异如常人的定义,我没法接受,更何况现在的阵势告诉我,这可不是玩笑,我回击说:“神经病?你才是神经病呢?”

   “看来你需要休息。”短发护士看起来,像是这里的管理人员,说完便招呼后面的护士,给我注射,我完全不知名的药剂。我竭力挣扎,整个铁床为之咯吱咯吱响个不停。那名金黄色头发的女护士,好像是新来的菜鸟,手微微颤抖起来,手里的注射剂几乎便要掉落在地。

   “快点!怕什么?”短发护士在一旁大声催促。

   “是!”金发护士按着我的手臂,我明显感觉她的手指冰凉,她花了十来分钟,才将药剂注射进了我的血管里面,我翻了翻白眼,然后再一次昏睡过去。

   第四章 6风云无际

   等我再一次醒来时,我觉得抗争已经无效,如其再一次被注射药物昏睡过去,不如老老实实地言听计从,神经病就神经病吧。于是我被解放了,换上一套患者蓝白剑条衫,大楼里四下走动。期间我认识了一个自称李伯格的家伙,他带着一副眼镜,腮帮浓密,看起来五十多岁的样子。由于我本身多历史文学饶有兴致,而他颇有学识,我们非常谈得来,于是我干脆搬到了他的床边,这样我们便能彻夜长谈,他给我讲欧洲史,从古希腊城邦一直讲到了二战,而我从春秋战国,一直讲到清末武昌起义。我主要讲战争,而他更为侧重文化宗教,并且时常穿插自己的独特见解,使我由衷叹服。我们的病房住着四个人,除了我与李博格之外,还有一个戴眼镜、看起来近六十岁的数学狂人与一个经常回来满身是泥巴、绰号阿歪的秃顶男子。数学狂人平日里话不多,基本沉浸在自己的数学世界,整日坐在窗户旁边,破解着歌德巴猜想。而阿歪则是喜欢户外活动。

   宿舍大楼外面是一块很大的自由活动区域,由于没长草木,让我很容易联想到校园时代的那块光秃秃的操场。平日里阿歪与另外一伙人经常围在一个墙角落里,不知道在干什么,有些神神秘秘,等有人接近时,他们便会将墙角落围起来,然后闭起眼睛。等人走开之后,便继续鬼鬼祟祟起来。

   当我第一天出楼活动时,便已经开始盘算该如何从这家精神病院逃脱出去,结果四面三米多的高墙,墙顶上的三条铁丝电网,电网上穿梭来穿梭去的麻雀,以及大门口着装整齐的看守,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恶犬,让我望而却步。好在这里的伙食很是不错,早上是面食与牛奶,中餐是两荤一素外加一根玉米,晚餐是三荤两素,宵夜是面条,样式丰富,花样百出,我好久没有吃得如此充足、痛快了,精气神恢复了许多。这些充足的食物悉数免费,我想在这里待一阵子也并非坏事,不过这里不容许抽烟,四处也无香烟可卖。每天我都烟瘾犯得厉害,总感觉牙齿之间缝隙越来越大,牙根好像被拔起了一样,尖锐地刺击着我的舌尖。我实在难受,决定利用那位菜鸟护士,替我从外面带香烟过来。一天我与她刚好在走廊附近相遇,我见四周无人,果断上前搭讪。

   “这世间有三种漂亮,一种是整容出来的,一种是化妆出来的,最后一种是与生俱来的。我只赞美最后一种。”我盯着她的眼睛笑着,说:“你就属于最后一种,你知道吗?你非常浪费,明明就很漂亮,非要去化妆,不过这似乎证明了你的生活态度,你有继续让自己变得完美的积极追求。”

   “谢谢。”她低着头,满脸通红,显得非常羞涩地说。

   “爱脸红的女孩子,不是巨蟹座就是金牛座,而金牛座的女孩子,脸红起来,会更为壮观一点。”我装作思考,慢慢挪过脸去,望了一眼天花板,又旋即望着她的眼睛说:“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属于金牛座。”

   “哦,猜得真准,我真是金牛座的。”她惊讶起来,那张羞怯的脸,好像爆炸了一般,脸腮羞红程度瞬间加深,然后又瞬间消失,现在她脸上缭绕着对于我的好感。

   “星座书上讲过金牛座与摩羯座,不可能视而不见,他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我拍着自己胸怀,继续撒谎说:“而我就是摩羯座的。”

   越是平日里言语不多的女孩越迷信,越相信星座,于是我很容易取得了她的好感。她自然乐意帮助我,她每天会给我带几包香烟进来,我终于有烟可抽,在这座精神病院,我算是活得津津有味。

   可时间一久,我便开始厌倦这里,看什么都不顺眼,不习惯起来。每天透过高墙上的铁丝网,望着一望无际的天空,我对自由充满渴望。而我又多了件烦心事,李博格开始给我灌输一些他自成的“独创哲学”,我对道理都不感兴趣,更何况是哲学,至于亚里士多德、康德、尼采,我几乎不知晓。他所谓的哲学观点,不过只是一些新瓶装旧酒样式的悖论,我怀疑他想创立邪教,而我就是他一个想要吸纳的目标。为了不让他得逞,我到了另外一间宿舍里面去住了。他不肯罢休,便去吸引其他人,一些大话越来越离谱,他自称开封犹太人后裔,他终归回到犹太人的应许之地,成为拥有权势与财富的圣灵使者。大概是因为斯皮尔伯格、扎克伯格、布隆伯格等等后缀有伯格一词,都是犹太人的缘故,他才自成为李伯格,由于平日里,我对犹太人存在一定的佩服之情,所以对于犹太人有一定的了解,后缀伯格是日耳曼语“大山”的意思,所以李伯格所取的名字并不犹太。

   我新搬去的宿舍,有一个圆脸胖胖的中年男子,他自成阿凡达,他宿舍里住有四个家伙,与我之前宿舍的阿歪是一伙的,也就是整日躲在墙角落里鬼鬼祟祟的一帮人。我搬进去之后,鉴于前车之鉴,又不想得罪于人,我便与他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简单关系。阿凡达看起来颇具领导风范,一群小弟们也个个对他言听计从,外加每日都鬼鬼祟祟的,我感觉他们好像正在发动一场不小事件。终于有一天阿凡达拦住我,向我索要香烟,我见他平日里气势威风,也就给他几支。他说像我这种可以从女孩子身上骗到东西的家伙,应该可以成为他的朋友。他好像知道我与女护士的关系,为了保持香烟持续提供,不让他告密,我决定与他成为朋友,于是他也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原来他们一在挖一条通往院外的密道。为了重获自由,我决定加入他们的团伙,来一次飞越疯人院的疯狂举动。

   第四章 7 风云无际

   阿凡达与阿歪领着我抵达墙角,我看了一眼他们挖掘的坑,一下懵了。我们宿舍里的其他两个家伙与另外一个其他宿舍的家伙正在使用一个儿童玩具铲,挖掘着一个坑道。我约莫看了一眼,这个坑已经半人高了,此时阿歪大叫“护士长来了”,然后所有人都起来,用背挡住坑洞,然后闭上眼睛,口里振振有词地念叨:“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连阿凡达也是如此,然后路过者全程都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我感觉愈发不可思议,被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差点惊讶得昏倒在了坑道里面,这才意识到我身处的地方是精神病院,可不是修养身心的疗养院。由于已经加入,没法再退出,因为退出必将遭受队友们的攻击,于是我也只能每日出去,与他们一起像小孩一样挖坑,然后将泥土装进口袋,倒进厕所马桶里面冲走。我觉得靠这帮神经病,重获不了自由。为了打发与他们在一起的无聊时间,我用泥土在坑的周围堆积着城堡,每日消极怠工。等我的城堡将要落成时,阿歪凑过来给我城堡顶部插上了一面旗帜。我见他脸上有一粒小小的青春痘,于是提醒了他,结果我便后悔了,那粒青春痘成为了他极不光彩的一个地方,然后漫延至整个脸部,接下来几天,他即茶饭不思,又不跟着大家挖坑,而是持续不断地用手抠挤着脸上的青春痘,将整张脸挖得血肉模糊,那种疼痛成为了他的瘾癖,他没法停下来,现在不仅几乎毁掉了阿歪半张脸,而且影响着阿歪的精神状态。最后阿歪被强制性捆在在了铁床上,表情痛苦地大口大叫起来,最后被注射了镇定药剂,方才昏睡了过去。护士长对于这件事情极为重视,将我以及其他病患者聚集在一起,临时开了场会议。

   “是谁告诉阿歪,他脸上张有青春痘的?”护士长大口大叫地说道。底下的没人回答,只是趁我不注意时,都退到了我的身后。

   “是你!”护士长指着我说。

   我回头望着那些畏缩下去的病患者并不感到意外,只是对于平日里威风凛凛的阿凡达突然间变成一个小人,还是颇感意外,他躲在一个椅子后面,露出了一张滑稽的脸,指着我说:“是他!”

   “我承认是我说的。”我突兀地站在人群前面,只能如实招供。

   “你为什么要善于发现别人的缺点?”愤怒的护士长对着我吼叫着说:“你就不能先赞美他的青春痘可爱、漂亮吗?”

   “有谁会去赞美脸上的青春痘!”我觉得护士长的说辞不可理喻,她的指责令我愤怒,我没法压制胸中的怒火,我于是语气强硬地反击她,说:“我神经病啊?我去赞美青春痘!”

   “你现在终于承认自己是神经病了吧。”护士长轻蔑一笑。

   “拜托,请你不要断章取义。”我虽说对于阿歪心存愧疚,可对于护士长的指责,我一脸委屈,于是我径直离开大楼,走到门外透透气。此时门外阳光充裕,为了平复心情,我抬头仰望深蓝天空里的白云,一群麻雀在围墙上飞来飞去,几只麻雀停在铁丝网上续进续出,完全无恙。我豁然间明白,原来那所谓的电丝网,只不过是纸老虎,根本就没有通电,我们根本不用害怕。

   我决心离开这里,而翻越围墙本如同是我高中时期的一项体育运动,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这里是关押神经病的地方,而我不是精神病,我要为重获自由而再一次攀上围墙,由于周围有穿制服巡逻的安保人员,晚上行动显得安全很多。当晚我穿上进来时自己的衣服,然后偷回自己n72手机,此时夜色漆黑,天空中流云向着南方疾驰而去,我搬上一个凳子放在围墙旁边,然后飞速助跑起跳,先是跳在凳子上,后立即再一次起跳,双手牢牢抓住墙沿,然后撑起身体,翻过了铁丝网,一跃而下,跳到了墙外,重获了自由。我奋力奔跑,那栋亮着光的精神救助中心,眼见已经离我远去。我欢欣鼓舞地停下脚步,一边吹起口哨,一边在蔓草丛生的地方手舞足蹈。

   不过好景不长,我隐隐约约感觉身体有些阴冷,四周风力加剧,此时我耳后传来了追踪者的声音,他空洞地念了首诗来:“醉宿灵隐寺,抱枕飞来塔。别月跨天马,持风斩金甲。”

   周围气温骤降,我亡命奔跑起来,追踪者在我身后仍旧穷追不舍,我被一簇蔓草绊倒,身体失去重心,从一个山坡上滚落到了一个浅水坑里面。我淌着水,继续向前奔跑,此时我明显感觉水面正在凝固结冰,那种寒冷碜人肌肤,然后深入骨髓,当我穿过水坑,爬上一条曲径小路时。我明显感觉自己的骨头已经被冰冷所占据,它们被冻僵了,没法再动弹似的,好像只要再被人轻轻推上一把,我便会全身散架,分崩离析地消失了。此时暗夜里的风,相比较于白昼里的风,声音更加鲜明,让我足以判断风向,我逆着风声所过之处,继续独自奔跑。此时北风愈来愈有力量,我进入了一片万顷的麦海之中,从北方奔袭而来的冷风,好像是无数细微粒子组成的丝带,摇曳着连绵不绝的麦秆,冲击着恒河沙数的麦粒,从数以亿计的缝隙之中滑过,即声势浩大,又面面俱到,麦浪此起彼伏的声响,在我耳边回荡,为了能躲避追踪者,我蹬下了身体,淹没在了麦海里面匍匐前进,追踪者估计无法准确判断我的位置,我明显感觉身体恢复了些许温度。我渐渐爬出了麦海,抵达一条宽阔的水泥公路,此时风力缓和,公路两边的麦海悄无声息了起来,我向两边张望,东边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小块颜色惨白的裂口,裂口四周的阴暗乌云,好像人伤口周围的皮肤受到感染一般,红肿了起来,色彩随着时间推移,越加明亮鲜艳。此时躲在乌云里头的鲜丽红日,开始熠熠散发光芒,琥珀色的晨曦透过乌云上头,绚丽地射向东北方向的天空,渲染得彷如东北方向的天际线上。席卷而起了铺天盖地的黄沙。

   第四章 8风云无际

   我继续向前观望,视线所急之处仍旧是麦海,不见任何村庄,那怕一块残垣断壁的地方都没有,我无处可去求助。此时杀手念着诗,突然出现在了我身后。我被吓得慌慌张张地滚落在地,还是竭力爬起来,继续沿公路朝着北方奔跑,我担惊受怕到了所能忍受的极限,全然已经崩溃,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种崩溃所带来的,并不是脆弱或者麻木的消极情绪,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癫狂,这种癫狂极具爆发力,使我跑得更快,跳得更高。我变得勇敢起来,张狂地大笑着,此时也只有贝多芬的音乐才能贴合此情此景,我掏出手机出来,播放贝多芬的降b调大赋格曲,这首音乐让我越发癫狂,奔跑越发有力,我甚至带有一种玩亵的心理,对着耳后的追踪者大喊:“hey,朋友,你追了我这么久,这些年来,除了杀了我是你的工作,你总有人让你默默惦记,例如你的家人;总有人让你相思成灾,例如你的情人;总有人与你开怀畅饮,例如你的朋友。何必在乎你的职业,与你相见的人,说些你想提及的事情,何必为了我这个命如草菅的人,去浪费时间呢?我可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时间可是不等人的,即使你得逞了,有能怎样,你会发现一切都太晚了,物是人非、曲终人散的悲凉故事就会发生在你头上,这又是何必呢?”

   追踪者没有回答,只是继续追踪着。

   “像我这种没有价值的人,雇主开的价格也不高吧,我知道你可能身无分文,生活很拮据,不如这样,我给你开双倍价格,你放过我,你早点收拾行囊回到你的故乡。”

   追踪者仍不答话,他估计是铁了心地想要取我性命,这俨然成为了他的一个信念,我知道他不杀死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当他在信念上执迷不悟时,任何情感都不会对他产生漩涡,他真是一个可怕的人。

   我无法说服他放弃自己的信念,继续与他玩笑地说:“如果非要杀死我不可,在临死前,我想让一个人先死在我的面前,当然我不会使你吃亏,我给你开同样的价码,你先去杀了我的影子。”

   天空明亮了起来,蓝色的湖泊开始在天空漫延,而我面前东北方向的远处,隐约出现了一个村落,鸡鸣、狗吠的声音断断续续地穿来。我奔跑得汗流浃背,衣服已经湿透,手臂上的肌肉蒸发起了水汽。我朝着远处的村庄奔跑,追踪者见大势已去,便放弃了对我的追逐,我已经感觉不到他的脚步声了。我走到村庄里面,村子里面的道路上蔓草丛生,显然已经人迹罕至,估计这个村子的人大部分都已经搬走,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我想这些老弱病残得花上一段时间才能起床,周围有灯光的屋子,全都大门紧闭着。而我实在是饥渴难耐,翻遍几个被遗弃的房屋,房屋里空荡荡的,令我一无所获。我来到一口锈迹斑斑的压水井旁,井旁的蓄水池许久都未用过,到处都是分割崩塌的痕迹,以及像发霉了一样的绿色苔藓与一些黑色油皮。我使劲压了压水井,活塞里发出了一股腥臭的味道出来。我捡起地上一个热水瓶上的红色罩盖,在附近寻找着了一个罐子,罐子里有一点点水,我用罩盖将水舀起来,作为引水倒进压水井里,使劲压着活塞,过了许久,水终于流了出来,流进了蓄水池里面。待压水井里面的脏水流尽,我便用嘴接在出水口,一边压着活塞,一边大口大口地喝起水来。等补充完了身体的水分时,我便离开了村落,回到了马路上继续北行,可能现在正处于早晨的缘故,我感觉身体十分紧张,头冒冷汗,于是我躺在了路旁一条断壁墙角旁睡着了。

   等我再醒来时,已是正午阳光,我感觉身体舒服多了,便起身继续赶路。渐渐那座北方小城出现在我面前,三栋大厦鹤立鸡群于形如罗盘的小城里。我回到小城里,喝了几碗羊汤,吃了几碗牛肉面,这才平复了饥肠辘辘的肚子。我走到枫树巷的路口,阳光透过枫树的火红叶子之间的缝隙,照耀我的眼睛,使我的眼睛一阵刺痛。一阵阵北风袭击而来,树叶之间相互碰撞的肃肃声响,以及满地卷起的,似乎无处可去飞扬的枫树叶子,让我顿感深秋的萧索与悲凉。当我走进深巷时,如履薄冰一样,脚下的枫树叶子咝咝作响,脚底的薄冰正在碎裂,一条条裂缝正在形成,无论是叶子的,还是薄冰的,他们都已经心碎,我听得见他们都在哭泣,而我正踱步在这条充满感情色彩、充满哭泣声的枫树巷里,一脸轻松惬意。

   我非常庆幸能从精神病院里,安然无恙地逃出来,得意忘形地搜出口袋里面的啤酒盖,尽情地向上反复抛向天空,反复双手接住。

   “喂,这些天你都去了哪里?”乞丐站在天台,右手扶着旗杆,左袖挥舞着,对着我大喊起来。

   “出去旅游了呗。”我稳稳握住落下的啤酒盖,抬起头回答乞丐说。

   “哇,你真有闲情逸致。”乞丐说完,然后右手掏出一张方块纸片,扔向了我说:“我在楼道里,捡到了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不是你的。”

   那张方块纸片在空中旋转着,一面好像是红色的,一面好像是白色的,它落在了枫树上,又被风吹落下来,落在了一堆红色“鹅掌”上面,我捡起那张纸片,原来是一张发黄的旧火车票,车次k124,从武昌到义乌,上面没有姓名以及身份证号,时间信息也已经模糊,不过我想这张火车票,应该是属于我的个人的。

   我带着这张火车票,来到了我的卧室,然后脱下鞋子,撑开折叠桌,喝起水来。

   第四章 9风云无际

   乞丐慢慢走进说:“你旅游回来也真够狼狈的,裤子破了,身上全都是泥巴灰尘,应该是亡命天涯了吧。”

   “既然被你看出来了,我们也有这么久的交道,我也不隐瞒你,这几天我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了,我刚飞越疯人院,就被一个很奇怪的人追杀。”我告诉乞丐说。

   “你知不知道他的相貌?”

   “不知道,我不敢向后面对他。”我喝了一口水说。

   “那你知道他有什么其他特点?”乞丐继续追问说。

   “哦,他喜欢从我身后念叨一些诗词。”我放下水杯,水杯里的水振了几滴出来,洒向到了折叠桌面上,我说:“之前一直在我身后像鬼魅一般吓唬我,不过他最近使用上剑了,好几次我都快被他刺到。”

   “看来你遇见了一个古怪的杀手。”乞丐回答完,又思考了会,说:“他从你背后用剑偷袭你的话,你觉得你今天还能不能活着待在这里。”

   “说得也是,每一次他出现都会先念诗词,好像刻意让我察觉。”我想了想,又一头雾水地说:“既然他要杀我,又何必让我察觉呢?他该不会是闹着玩的吧?他根本不想杀我,我想不着自己有仇家。”

   “错,他就是想要杀了你。”乞丐说完之后,背转过身去,对我说:“杀一个人也用不着利器,赤手空拳可以杀人,恶言陷语也一样可以,现在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想用钝器杀死你。”乞丐说完,回头猛然望向我,说:“他只是想吓死你。”

   “分析的还挺有道理。”我吓得几乎双腿发麻,我颤颤巍巍地说:“看来我遇见一个聪明的杀手,他知道我的软肋,他以这种方式杀死我,警方就很难找到证据来定他的罪,他便可以继续逍遥法外。”

   “是,非常对,你必须要保护好自己,变得坚强,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让自己喜欢的女人,然后结婚,你们形影不离,他便没有可趁之机。”

   “我不会再有喜欢的女人。”我轻蔑地说。

   “好像那个杀手会念诗是吧。”乞丐坐在我对面,问我说。

   “是呀,还有些水准。”

   “不知道跟我的比起来,谁会写得更好?”乞丐起身从我床头,拿起笔记本与圆珠笔,然后继续坐在我的跟前,说:“我今天心情好,想写一首诗,你给我点个题吧。”

   “好。”我答应了下来,然后满脑子都是楼下的火红枫叶,于是在笔记本写上了“枫”字。

   乞丐稍纵眉梢,扯了扯左边衣袖,将衣袖拉长,右手随之写下诗来:

   “非花落时红满地,

   衣衫单薄北风袭。

   女在深闺锦衿冷。

   生暖相怀不穿衣。”

   我轻蔑一笑说:“你这首诗偏题了吧?”

   “你可以把这首诗当作是一首预言诗。”乞丐站起身来,走到墙壁旁,看着杀手的诗,说:“我掐指算来算去,2017年10月20日你会遇见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人,并且会喜欢上她。”

   “我想我在大街上游荡,应该不会遇见赤身裸体的女人。”我认为乞丐是在与我开玩笑,,而且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冷笑着说:“你有点装神弄鬼了,不穿衣服?她应该得了失心疯才对,我虽说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也不至于喜欢一个失心疯病人。”

   “那就走着瞧好咯。”乞丐看完诗,双手套在袖套里离开了,临走时还不忘告诫我,说:“等你有了机会,可一定要好好把握,有些机会失去了,就永远都失去了。”

   乞丐走了之后,我丝毫不在意乞丐的胡言乱语,于是将追踪者最近念的诗句,继续写在墙上,然后从口袋里将乞丐扔给我的k124次火车列车车票掏了出来,然后从床头行李箱里,找出了一张中国地图,我将地图铺在桌子上,地图里的一些城市,很快便吸引了我,突兀在我脑海里面。从武昌到义乌,我的手指沿着铁路线路滑动,仿佛食指置于铁轨之上,我指甲上之前被撕扯出来的,竖起的肌肤纤维,像一根火车烟囱一样,冒着滚滚长烟,汽笛被拉响,声音响破苍穹,火车正在缓缓启动,我感觉身体正在摇晃,我开始了远行,我慢慢理清了那些年以来,我所坐过的火车,依次去过的地方,义乌、温州、衢州、杭州、天津、唐山、北京、东莞、深圳……

   那一年我们考日本人研修生失败之后,我们在武汉街头闲逛,偶然来到了一家十元店门前。店里面装修精美,客流如云,很快便吸引了我们,我们进去之后,仔细观察里面的每一件商品,赵风看中了一支发夹,准备送给自己的女友,买单时意外看见了收银台上的货单邮戳,上面写着“义乌”两字。我们这才发现了这座江南小城,之前听说大名鼎鼎的武汉汉正街,便是这座城市所取代的,而且那时中央经济频道也频频播出这座城市的广告。“为什么不去那里闯一闯呢?”这种想法在我们心中滋生,我们决定远行,去继续追寻梦想。

   于是我们便买好了翌日的火车票,由于考试失败,我们非常自尊,我们没有与故人告别,便匆匆启程了。那时武昌火车站还处于扩建时期,进临时候车室之前,我们去火车站买了可乐、纸巾,一包五毛的纸巾结果花掉了三元,一罐可乐六元,我们面面相觑了很久,由于临近火车发车时间,我们只能任凭宰割。我们赶到候车厅里面,扩音喇叭已经开始播报,k124次列车正在进站,从武昌开往上海南,希望大家准备好自己的行李,准备上车。候车厅里的人都站起身来,秩序异常混乱,扛着行李的务工者,大包小包的旅行者等等,都在向前横冲直闯,三条队列挤破成一条洪流。我们好不容易,冲进列车站台,刚抵达车厢门口,乘务人员来不及一一检票,我们便被冲击而来的洪流席卷,夹杂在人群里面,感觉一阵胸闷疼痛,便已经浑浑噩噩进了火车,好像脚步完全被外力所操控,楚云甚至觉得自己双脚已经脱离了地面,像在水里游弋的鱼儿一样,在人流之中旋转几周之后,便稀里糊涂抵达了车厢。我们刚回缓过神来,一群涌进来的人流,将我们结结实实冲撞向另一端车厢壁上,双脚被踩得几乎就要融化了一般。

   第四章 10风云无际

   车厢内部也早已经人满为患,行李架被行李挤得严丝合缝,有些人仍不甘心,站在座位上,继续挤压着行李架,妄图将自己的行李放置好。我们找着自己的座位就坐,楚云挨着赵风坐在窗户旁,几分钟之后,火车突然好像打了个寒颤,抽动了一下,然后便缓缓启动开来。我们透过窗户,看着沿途一闪而过的高楼大厦,我们便疲惫地靠在椅子上睡着了。很快又被车厢热醒过来,热汗打湿了额头,我们一阵哈欠,望了望窗外,窗外漆黑的夜里,夹杂着不知地名的城市灯光,以及车厢里面疲惫得东倒西歪的旅客,杂乱无章的旅客。车厢内也死气沉沉,火车轮子在铁轨上疾驰碾过、硕大车身在风中穿梭的声音,颇具气势地传入耳际。也不知道过了多少站,火车报站抵达江西上饶,列车停下之后,窗外有人叫卖五元一根的上饶鸡腿。

   楚云由地名联想起在此地居住过的大词人辛弃疾,再望了望窗外的鸡腿,胡思乱想了会,对赵风说:“这个鸡腿说不定是辛弃疾报国无门,把满腔热情都转移到厨艺上面创造出来的,一种含有独门配方的鸡腿呢?”

   “那倒要尝尝这爱国热情到底是什么味道。”赵风说完,便买来了两只,与楚云分享起来。

   那只鸡腿滋味着实可口,鲜美里面带有股股浓浓的辛辣,我们美滋滋的吃完,想在来一只时,火车早已经离开了江西上饶,我们也只能回味。

   火车刚过金华市,旭日便透过玻璃上的窗纱,照进了车厢里面,我们揉了揉眼睛,开始领略这江南风色。首先映入我们眼睛的是一条小溪,蜿蜒流淌过一排排山林,在晨曦渲染下的村庄,一晃而过,断断续续的汽车在马路上飞驰,这些稀松平常的景物,与我们曾经脑海里的江南,那种小桥流水的风格相去恨远,我们未免有些失落地抵达了义乌火车站。下车之后,由于火车里面沿途下了许多旅客,车厢自然空闲许多,我们背好背包,走下火车,长吸一口清新空气,骤然间心情畅快地走出了火车站。此时红日刚好悬挂在车站的顶层上,格外引人注目。

   我们买了一张地图,根据地图下面的公交路线,便走上公交抵达咯商品城一期,庞然大物的四方建筑矗立在我们眼前,我们进去之后,好奇地玩弄着一台在电动楼梯旁的触摸屏,我们用指尖滑了滑,显示器上面都是介绍各类商品所处的位置,我们不由心中感概义乌的发达之处,心想汉正街的落寞是不无道理的。上电梯抵达二楼,我们彻底目眩神昏,各种商品将真层楼,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方块空间,我们彷如进入了迷宫之中,与比肩继踵的各色人种,在里面来来回回地穿梭。我们抵达了一家法式店铺,货架上堆满了成包成包的发夹,我们翻来覆去,一包包询问价格,一包一百来支的发夹、发饰,总价才二十块钱,而在武汉零售店里需要十多块,这里蕴含的利润,让我们瞠目结舌。我们闲逛了一天,才略微逛完一期商品城。

   夜幕渐近,我们走出商品城,穿过马路,在居民住宅一家面馆,吃饱喝足之后,住进了一家旅社,洗完澡与衣服,便酣然入睡。第二天,早早退完房,在一家正在进行促销活动的移动营业厅里面,换上了手机号,商家送给我们一个不锈钢洗脸盆,当然我们充分发挥它的通途,平日里用它洗脸之外,无论走到哪里,疲惫时总会拿出来,当凳子使用。

   商品城二期,是由三十多栋、五六层高的大楼,拼凑在一起的,气势宏伟的建筑。一楼是批发玩具的地方,玩具枪支、卡通人物、遥控汽车、飞机,应有尽有,是我们应接不暇,不由感叹店家的小孩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比起我们这两个从小只能玩秧马这类的人,不知道要幸福到哪里去了。

   二楼是卖五金的地方,我们觉得缺乏情趣,随便逛了逛,便上了三楼,三楼是文体用品,四楼是中国古典艺术装饰品,大大小小的花瓶,大的足以装下一个人来,还有卖假山的,有的大到可以攀爬,有的小得只能托在手掌里。古色古香的桌椅、精致典雅的茶具、绣花纹鸟的蒲扇,以及一些古画仿制品,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红楼梦》里的大观园。

   四、五楼是卖店子产品的,一天时间完全不够了解,这座无与伦比的小城,它的财富程度,经常让我们瞠目结舌,奔驰、宝马、凯迪拉克就像自行车在老家一样普及,劳斯莱斯幻影、法拉第、兰博基尼随处可见,与这些有钱人相比较,我们感觉自己即惭愧,又微不足道,梦想无疑成为了我们唯一可以闪耀的地方。

   我们在义乌各期商品城逛逛了足足一个星期,尽管省吃俭用,生活还是拮据起来。我们开始把旅社的双人间,换成单人间,或者慢慢住起了网吧。直至快吃不上饭时,我们便开始寻找工作,刚开始我们自然不想离开义乌,结果义乌招聘市场一团乱遭,楼里面狼藉一片,地上到处都是虚假的招聘信息,以及一些来历不明不明的人,门外更有甚者,从面包车上跳出来,凶神恶煞一般的人,将我们往车里面拉拽,好在我们有两个人,足以应付。我们没法在这种没有安全感的情况下找工作,于是联系上了在温州打工的赵伟,绰号西氓,与赵风一个宗族。我们离开了义乌,转车去了温州,天还未亮,由于涉世未深,我们下了火车与几个陌生人一起拼车,结果还在汽车上被那伙人给打劫了,虽说损失一些钱,不过好在我们的手上现金不多,银行卡也藏得很好,他们没有找着,便把我们两人给释放了。这些家伙劫走了现金,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规矩,居然还给了我们二十块钱车费,我们一头雾水。多年之后,我们听说就在我们被打劫的地方,有一个女孩与陌生人拼车,在出租车里面受到了侵害,这些害群之马得以整治。

   第四章 11风云无际

   我们抵达赵伟工作的地方,赵伟招待了我们,我们很吃惊,他准备介绍我们去夜总会当服务员,我们拒绝了,我们当时虽说一无所有,不过还是恪守着最基本的道德观,我们才不去那种烟花柳巷的地方,而且对赵伟鄙视不已,虽说没有撕破脸,不过各种挖苦、讽刺不绝于耳。我们三个人吃完饭,赵伟看在与赵风亲族一场,买完单,便留下我们两个人,继续留在温州。

   我们在温州一家摩托车配件工厂找到了工作,没过一个月,便随着这家工厂搬到了衢州市。新厂址虽说偏僻,附近只有几个村落零星分布,可是整天都能听见不远处大兴土木的机器声。我们打听得知,原来这里正在修建一座大型工厂,据说未来可以容纳三万多人,通往工厂的道路两旁,一些商铺都已经修好完毕,刚修建起来的租金,也才四百块钱每月。

   我们为之振奋,在义乌批发一些日常用品,在租下一个店铺,不久能赚到钱了吗?然而摩托车配件厂的工资每月才九百来块钱,而当时我们也没有什么金银首饰、月光宝盒之类的信物,可以抵押给银行,获取一定的贷款。所以找一份工资更高的工作,迫在眉睫。然而机会也出现了,远在逃逸案件的初中同学,让我们去他们那里当建筑工,六十块钱一天,我们于是果断辞去工作,结算完工资,便欣然成行。

   我们在衢州买了些柚子,便登上了北上的火车,火车经过苏州时,由于机缘巧合,我们在车厢里遇见已经一年多未曾谋面的燕秋,他怀揣着结实双臂,皮肤黝黑,刚上火车,放好行李,便鼾声如雷地大睡起来,丝毫没有察觉到我们就在他的对面。我们拿着剥下的柚子皮,扔向了他,然后别过头去,装作诺无所事地看着后挂的电视机。燕秋马上惊醒,怨声载道地回顾观望,依然没能察觉到我们,便继续低头酣睡起来,等他呼声再一次响起时。赵风抽出一支香烟,塞进他嘴里,然后点燃,回到座位。燕秋被呛醒,刚打了两声咳嗽,烟头便掉落在他裤子上,接连烫出了两个窟窿,他急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然后跳在地面上,将烟头踩灭,准备破口大骂之际,看到在他对面坏笑着的我们,也忍俊不禁得大笑起来。

   “世风日下,江湖险恶,君欲去何方?”赵风笑着说。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侠客漂泊在外,自然去的是天涯。”燕秋装起武侠来,颇为绘声绘色。

   “天涯在南,君何故向北独行。”楚云也装腔作势起来。

   “南辕北辙,贵人不知天地浑圆罢了,天涯海角一路向北亦可抵达。”燕秋继续回答说。

   “君去天涯,有何为?”赵风问道。

   “杀将天涯除浑浊,千古留名于江湖。”燕秋回答说。

   “坐卧长风笑花落,刀光剑影英雄书。”楚云跟着说。

   “君亦往何方去?”燕秋反过来,问我说。

   “天下武功赌何物,华山一舞试天高。”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总要六个名。”

   “降龙一舞震乾坤,天崩地裂无人敌。在下北狂楚云是也。”楚云模拟着降龙十八掌的招式说。

   “一阳指出无物挡,鬼哭狼嚎溅血寒。在下南癫燕秋。”燕秋摆弄着手指,说。

   “全真气剑天下绝,地动山摇苍穹缺。在下中神经赵风。”赵风比划着剑说道。

   我们神经兮兮之后,便互相讲述这一年以来的打工经历,故事很雷同,无非是进厂出厂,为了填饱肚子而进工厂,为了自由或者是梦想而出去,毫无新鲜感。这次燕秋离开杭州,准备去唐山找他表哥,学习建筑手艺。经过我们一番诱导,他改变主意,决定与我们一同去天津,投靠张舟宏。火车抵达天津之后,张舟宏开着一辆面包车,前来迎接我们,我们吃完烧烤之后,便与他回到工地居住。

   张舟宏的父亲,是我们老家赫赫有名的包工头,手底下几百号工人,家境相当不错,不过这对张舟宏的学业,却适得其反,他总是能凭着自己父亲的名声,在网吧赊账,通宵达旦地沉溺于网络游戏,虽说人很聪明,学业已经荒废得一塌糊涂。他父亲很着急,经常暑假时就托人将他带到天津工地上锤炼,希望他能珍惜学业,结果越加事与愿违,他不仅没有戒掉网络游戏,而且还迷恋上了东北二人转,污言秽语像顺口溜一样流利,每一次他从东北回来,便将那些污言秽语悉数传授给我们。初二时,他父亲意识到他书也不会有多大出息,学学二人转倒是不错,好在张舟宏还有自知之明,果断拒绝了。张舟宏兴高采烈地退学之后,就一直常伴左右,经过多年耳濡目染的学习,对于工地上的繁琐业务以及工作流程,有了相当得了解。他父亲也有意子承父业,索性今年让他晋升为工程队长,暂时管理一块工地上的大小事物。

   在我们老家,建筑行业是当地经济支柱,我们整个地区足有六成以上的男性,都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建筑工分为三个等级,小工、轻工、大工。小工分为两种,一种是上了年纪的人,也就是那种老而不学的人,主要从事筛沙、开搅罐、推翻斗车。至于年纪小的,便是学徒工,主要是大工师父自己带过来的,自家亲戚或者朋友之子。轻工便是手艺七八成,可以完成难度不高的作业。而到了师傅级别的人,粉刷水泥墙壁,砌墙、贴地板,可谓是样样精通,不过即使如此,我们那个地区出去的建筑工一般都是从事最为繁重、肮脏的粉刷水泥墙灰,贴瓷砖这种差事,一般建筑公司会交给四川人去做。这种职业九十年代初期从家乡兴起的,基本上是好一些无业游民,走投无路从事的工作。刚开始这些人的工资很低,小工一天十块,师傅也就一天三十块。有时遇见黑心包工头、承包商,基本上是给日本鬼子修炮楼,累死了也白干。不过,随着政府高层的重视与关怀,他们的收入早已经水涨船高,不可同日而语。

   第四章 12风云无际

   他们一般清明节前后,便背起大包小包,陆陆续续从老家出门。由于他们最初是从东北打响名声的,所以在老家,一般都称呼他们为“上东北的”,后来的他们的名声大作,逐渐辐射到了全国各地。十一月份左右,北方天气寒冷,他们无法适应天气,那种天气也无法工作,他们便会回到老家,这样算来他们一年也就工作六个月左右。随着他们归来,整个地区的商业活动,瞬间活跃起来,高档香烟、酒类非常走俏,餐馆、牌场也都通宵达旦地为他们服务。不过对于学校而言,那真是一段暴力横行的日子,晚上放学时,大家都必须加倍小心,说不定小巷子里,就有他们冲出来,勒索、恐吓、威逼学生。或者被几个醉汉拦住去路,逼迫着以不同行为艺术唱国歌。出于对正义的理解,我们无法对这种工作存在好感,我们对于从事这个工作的人是充满歧视的,这些人也确实相当令人不齿,即使身强力壮,却绝对不会与人单挑,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骑士精神,经常一窝蜂地殴打一个人。

   想想也可笑,我们当时居然就在这群人里面。我们在工地上住下之后,张舟宏便没有安排我们工作,只是略尽地主之谊,带着我们四处游玩,大吃大喝。大家刚开始也乐不思蜀,随着时间推移,我们自然之中,便觉得这是在虚度光阴,赵风、楚云强烈要求张舟宏安排工作,燕秋却不以为然,继续跟着张舟宏胡吃海喝着。几日之后,张舟宏也囊中羞涩起来,这才安排我们筛沙、推翻斗车,每天六十块钱。第一天从事这种艰苦的工作,下班之后,如针刺般的疼痛遍布全身,长时间弯曲的手指难以舒展开来。我们几乎躺在床上,就已精疲力尽地抱头大睡起来。

   不过即使晚上收工很晚,这些人人不安分,赌博游戏激烈开展,不过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家乡里的大手大脚有所不同,他们出手寒碜,一两块也能参与,虽说赌注不大,仍是丑态百出。要是有人回来稍晚,便会遭到张舟宏二人转式的调侃。

   张舟宏无聊时,也拉着我们一起打麻将,我们本来不从,他却开出了诱人条件,陪他打麻将也记作一天出勤,我们欣然接受,于是每天都赔他玩,张舟宏越来越放肆大胆起来,工地上的事物,也渐渐疏远了。一些麻烦问题开始凸显,团队里的师傅们出现了叛逃现象,有两栋单元楼,一平方水泥灰都没有粉刷,大家越来越消极怠工,随着交工时间临近,张舟宏这才心急如焚,每日像热锅里面的蚂蚁一样,在我们面前打转,时不时向我们讨教解决方案,我们一边筛沙,一边打趣着他。

   “何不举行一次招亲活动,增加噱头吸引人来,将没完成工期的两栋楼宇,作为他们的比试场地,这样一来,他们即给你白干,你也能顺利完成工期。”楚云继续打趣地说:“只是要牺牲色相。”

   “拜托,你是不是跟赵风待在一起太久了,成为了他那样的扯淡专家。”张舟宏一脸错愕,哭笑不得。

   “那就装疯卖傻,住进医院,将烂摊子交给你老爸解决。”赵风将铁锹插进沙堆里,说。

   “哼哼,我即使被我老爸打断腿,我也得给自己一个玩笑。”他诡异地笑了起来,好像找到了什么方法似的,对着我说道:“就按照楚云说的,那么做。”

   “啊,什么,这也太荒诞了,我只不过是给你开个玩笑,你可不要当真。”楚云惊讶得下巴都得掉了下来,说。

   “看来,我得给你出谋划策了。”赵风不管张舟宏是开玩笑也好,还是真准备具体实施也罢,都将这当作是一个可行的游戏,他走到张舟宏的跟前说:“越是荒诞的事情,越具有可行性。”

   “你知道吗?赵风。”张舟宏反问地说。

   “你说。”赵风

   “天下混蛋唯赵风与我耳。”张舟宏大笑着说。

   张舟宏拉过燕秋,五个人坐在沙堆旁边,一起集思广益起来,荒诞的故事虽说可以漫无边际,可用来招亲的女性还是得漂亮,颇具诱惑力。而张舟宏的亲族之中,该嫁的也绝对没有单身,剩下的几位还是在上小学的表妹。就在我们一筹莫展时,还是他脑子灵活,决定去认一位貌美如花的干妹妹。计划拟定之后,张舟宏嘱咐我们今天晚上穿得潇洒一点,而他自己却穿得破破烂烂,像兑现彩票一样,兴高采烈地出门了。我们对于他的种种举动,时常感觉思维混乱,经常以至于语塞。

   晚上回来时,张舟宏换了一套新衣服,双手插在口袋里,腋下夹着一个皮包,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回来了。于是他带着我们去市区,见见世面。不过,我们都知道他早已经山穷水尽,不是很相信他。

   “怎么样?老子千金散尽还复来!”张舟宏拉开皮包,里面厚厚的三扎人民币。

   “三万多块呀,土豪哥。”楚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钱,说。

   “那真应该好好潇洒一翻。”赵风也瞪大眼睛说。

   “干脆我们赌一把算了。一局定输赢,”燕秋高兴地抓住张舟宏的肩膀说。

   原来张舟宏之前穿得破破烂烂的,只不过是故作姿态地演给他父亲看,他父亲看着也心疼,顺便给他买了新衣服,也把中期准备发给工人的工资,悉数交给了他。那工资基本上是工人准备寄回家,留给小孩们报名读书的。张舟宏决定私自挪用,对于他而言,这都是小事情。

   第四章 13风云无际

   我们神清气爽地搭上一辆巴士,直奔天津市区,流光溢彩的夜色,让我们意乱情迷。张舟宏带着我们抵达了一家夜总会门口,我们抬头看了一眼,两个迎宾身材修长,笔挺地站在门前,张舟宏刚走到门前,一个身材臃肿的妈咪便走过来,拉着他肩膀,然后两人有说有笑地讲着荤笑话。由于第一次身处这些高档会所,我们与燕秋难免有些犹豫与拘谨,没有跟上前去。张舟宏回头望了望我们,发现我们还在漫无边际地打转,便叫了几个女孩,将我们硬生生地拉拽了进去。

   “你出来得早,你说说这些都是妓女吗?”赵风询问燕秋,说。

   “是妓女又怎么样?”燕秋毫不在乎地说。

   “是啊,妓女也有爱国的呀。”楚云在一旁,搞笑地说。

   “那她们爱国的标准是是什么?”燕秋笑嘻嘻地问。

   “不卖外国人的账,不上黑人的床,只为千千万万的中华光棍们脱光光。”赵风做作地挤着眼泪,说。

   我们进了包间之后,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使劲地颠来颠去,感觉十分过瘾,有种乡巴佬进城的感觉。几个服务生陆陆续续地端着啤酒与果盘,摆在了玻璃桌面上。

   胖妈咪不一会,便招来四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进了房间,开始在我们的沙发山钻来钻去,我们感觉颇为尴尬地挪动身体,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过了会,张舟宏便开始故弄玄虚地介绍起我们来。楚云被描绘成一个人体艺术绘画师,燕秋是张舟宏的亲随保镖,而赵风则是玩世不恭地风流才子。语气极具调侃,令我们相当不爽快。

   “要是早知道,这里有位人体艺术家,我们今天就不穿衣服进来了,为艺术献身,我们也是值了。”女孩们也调笑起来,说。

   楚云立马跳了起来,浑身鸡皮疙瘩,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

   “贤弟呀,你的纸与笔呢?还在裤裆里吧。”张舟宏继续调侃着楚云,这便是张舟宏的风格,任何事与物品,他都会污力十足地望着那方面联想,如若不然,便会觉得生活无趣。

   楚云黑着脸,说不出话来。

   “他们可还是处男。”张舟宏搂着一个女孩,说:“今天可是便宜你们了哟。”

   “现在这个世界哪里还有什么处男?”另外一个女孩调笑地说。

   “受不了啦,受不了啦。”楚云连连摆手,对着张舟宏说:“我出去透口气。”

   张舟宏见楚云是认真的,不想惹得过火,便支开了其中三个女孩,只留下一位画着淡妆的坐在他的身边,于是我们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大口喝酒,大声唱歌起来。

   等大家酒劲正浓时,那位留下来的女孩,开始给我们聊起自己的身世,原来她叫吴启芳,家住四川农村,在天津读的大学,原以为毕业会有好工作,结果事与愿违,没人垂青她的工作能力,大家只垂涎她的美貌,想方设法地只想借机与其同床共寝。终于有一天她没能守住底线,被人包养,后又被始乱终弃,沦落至此,成为陪酒女郎。现在年纪见长,手里有了些积蓄,想要找一个老实人,一起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在与张舟宏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便一直拜托他能给自己介绍一个既有手艺,又老实本分的人。张舟宏爽快地答应了,这次招亲活动,让他立即想到了吴。

   她一边声情并茂地描述,一边梨花带雨地哭泣,作为听众的我们似乎都感同身受,仿佛她没有错,错的是命运,她被无情捉弄了而已。我们陷入了一种“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沉默境地。为了让她重新对生活充满希望,义不容辞地去帮助她完成自己的心愿,做一个幸福的女人。张舟宏更是热忱,赶紧询问她的择偶标准,她的要求也不过分,年收入八万多,也没必要住在大城市里。

   张舟宏开始根据我们的样貌,开始判断她的择偶样貌。

   “他很有书生气,不过给人的感觉就是太寒酸了,没什么前途的。”吴启芳看了一眼楚云,说。

   楚云尴尬笑了笑,虽说有些落寞,不过仍旧付之一笑罢了,没有说话。

   “他长得很帅,不过那吊儿郎当的样子,看起来顶多是一个多情的薄情郎。”吴启芳形容赵风说道。

   “我可不是泛泛之辈,让你一眼就捕捉到我的内心世界。”赵风喝了一口啤酒,说道。

   “嗯,这个朋友倒是不错,肌肉结实,形象粗狂,有气势。”吴启芳对燕秋倒是颇为欣赏。

   “别别,我的这位朋友还是处男,我还是给你找别人吧。他年收入还不到一万块。”张舟宏胸有成竹地继续说道:“基本人选,我已经基本确认,现在最重要的是确立我们之间的关系,好掩人耳目。”

   “什么关系?”赵风笑着问。

   “你真够混蛋的。”张舟宏对着赵风说完,然后说:“我认你做干妹妹。”

   “可是我比你大呀。”吴启芳说。

   “没关系,到时候花点钱,把户口、身份证上的年纪改了。”张舟宏望着吊灯,推算了一下,说道:“就说今年刚大学毕业的,刚出来找工作,被别人给欺骗了,想找一个身强力壮的人,保护自己。”

   “这个理由,说不过去吧。”赵风说道。

   “就这样了,逻辑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演得好,到时候你卖力演就好了。”张舟宏一脸漠然地说。

   “好,老板说怎么样办,就怎么办。”赵风拍着手,说:“我一定不负众望。”

   唱完歌,我们买完单,便回到了工地上,开始着手准备招亲活动,首先得写一张公告,这些需要笔墨的东西,自然交由我们当中文笔最好的楚云。楚云当仁不让,思考片刻之后,一张舟宏的语气写下:“蜀地有一女,芳名吴启芳,秒年二十二。生得小家碧玉,貌美如花,西施之颦亦效之不可多让,玉环之醉犹学得惟妙惟肖,凤眼含春轻挑眉,梨花带雨满华泽,智慧亦如美貌兼备,本耕读于高府,怎奈家寒人贫,辍学于斯,方务工于此燕赵谷地。

   第四章 14风云无际

   唱完歌,我们买完单,便回到了工地上,开始着手准备招亲活动,首先得写一张公告,这些需要笔墨的东西,自然交由我们当中文笔最好的楚云。楚云当仁不让,思考片刻之后,一张舟宏的语气写下:“蜀地有一女,芳名吴启芳,秒年二十二。生得小家碧玉,貌美如花,西施之颦亦效之不可多让,玉环之醉犹学得惟妙惟肖,凤眼含春轻挑眉,梨花带雨满华泽,智慧亦如美貌兼备,本耕读于高府,怎奈家寒人贫,辍学于斯,方务工于此燕赵古地。

   滋此颜色,嫁之豪门亦不为过,然其知古人云曰:豪门一入深似海。遂无其念,然世风日下,又恐遭浮华侵浊,染风尘沦丧为玩物,失乡野本性之淳朴。为循适婚之年亦早嫁之之乡俗,今求一钟意郎君,一作凭窗剪烛之人。

   吾张家之公子,相逢于偶然,沉迷之美色,亦有非分之念,然其守贞之刚烈,天性之无邪,品德高悬于泰山,吾不胜羞愧,乃告皇天后土认其为妹,以长兄之道,得尝其愿。

   铮铮铁板男儿,皆是百精之艺,千锤之躯,而得之高酬。亦是吾辈同乡紧邻,吾怎可能欺。意者皆可奋力一搏,抱得美人荣归。年纪相貌皆是浮云,只求一妹婿,身强艺精,够养其家,了尝吾妹之夙愿,上顺双亲,下抚爱儿,以应天道之家,不做苟且之人。”

   告示写完之后,张舟宏已经带头神经错乱,喷饭爆笑,恨不得吐血身亡。张舟宏捂着肚子,让赵风翻译成白话文,然后对楚云,说:“你这个混蛋,也太高估了这些铁板混蛋的素质了。”

   告示写完之后,张舟宏贴上了吴启芳的相片,复印了两百多份,然后开着面包车在附近工地四处张贴告示,工地进出口、食堂门前、单元楼的过道里、搅罐机、翻斗车上,我们几乎连狗洞都没有放过。很快,比试铁板抹大灰技术的招亲活动,以掩儿不及迅雷的速度传播开来。故事被传得愈发离奇,充满了戏剧性与神秘感,大家也普遍对活动的真实性,存在质疑,毕竟张舟宏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个货真价实的纨绔子弟。

   为了打消人们的疑虑,张舟宏带着女孩到附近老乡的工地上四处转悠,由于工地上乱糟糟,女孩走路必须加倍小心翼翼,她身上的一股妖媚的风尘之气,自然被完全遮掩住了。一群工人看见她之后,一个个眼神直勾勾的,待她离开工地之后,大家便把张舟宏围起来,证实招亲活动,以及询问进展情况,虽说他们仍旧不相信张舟宏,不过张舟宏知道只要再下一翻功夫,他们都会成为自己的瓮中之鳖。他不仅微笑变得真诚,性子也变得极具耐心,行为礼貌地给大家一一解答,讲到动情之处,还会挤出几滴泪花出来。他的确是个好演员,具有强大的表演欲望,或许只有这般戏剧性的故事,他便能认认真真起来,再加上他富有的家庭背景,大家很容易接受他的虚伪转变,一些粗姨细婶更是发自内心地拉着张舟宏留下来吃饭,对于张舟宏出乎意外的成长,大为赞赏,“张家真是人才辈出。”“不负他父亲的盛名。”“在他身上可以看到他父亲高大的影子。”各种肉麻的赞誉层出不穷。这让张舟宏颇为激动,他为自己能戏弄到这么多的人,发自内心的骄傲。

   最后张舟宏带着吴启芳去了最后一块工地,偷偷瞄了几眼物色好的那个对象,那人虽说没上过什么大学,不过还算有些样貌,性情温顺,手艺自然也是首屈一指,几乎人人夸赞。女孩很满意,于是大家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不过张舟宏掌管的工地,很快又出现了问题,由于张舟宏挪用公款,工资发不出来,也不能再拖下去,再拖就要工人起义了,这样他父亲真要打断他的腿了,他又开始急躁不安了,向我们寻找解决方案。

   “看来你准备收取报名费啦!”赵风皱了下眉头说。

   “你与楚云一样,都太有才了,爱死你们啦。”张舟宏大笑起来,在赵风头上挠来挠去。

   “还是你厉害,能将这么荒诞的故事,付诸实际。”赵风笑着夸赞张舟宏,说。

   大戏终于拉开帷幕,张舟宏在自己的工地上,乐呵呵地放起了鞭炮,然后搭好了一个主席台,他坐在中间,楚云与两个质量评估员,以及号称从某公证处请来的公证人,列坐他两旁。一切都看起来,比超级女声选秀还要严谨规范。张舟宏让人拉起了横幅,横幅上写着“比铁板板招亲亲,姻缘回家一线牵。”

   为了扩大声势,张舟宏早就从别的工地上调度来了两台搅罐机,一大清早他便让小工们,将三台搅罐机启动,此时整个工地上即轰鸣声响,又感觉给人轻微摇摇晃晃之感。到上午七点多钟时,各路“英雄好汉”已经自备工具与小工纷至沓来,张舟宏略微清点人数,大惊失色,人数众多,竟有两百多师傅,形形色色的家伙都有,虽说我们主推的人群,是三十岁以下的没有家室的男性,不过有许多三口之家全来,主要是给自己刚至结婚年纪的儿子助上一臂之力,甚至里面还是参杂着众多的三、四十岁有家室的人,显然他们是做好了抛弃糟糠之妻的打算,我们不由感慨,幸好内定了对象,不然张舟宏又要犯上拆一张床,弄得别人妻离子散的罪过了。

   工地上的单元楼,总共加起来才一百多个百来平方的房子,而一个师父带上一个徒弟,一天的工作量也差不多一百来个方,供求无法平衡,收取一定的报名费,也是合情合理。

   张舟宏与楚云一起,将两百多个纸团,扔进了一个四方纸箱里,让每人先缴纳上一百块钱,以获取抓阄的资格,有字样的,方可参加下一个环节,没有字样的,那就只能告退。

   第四章 15风云无际

   台下的师父们,开始闹哄哄地表达抗议,有的人则是以一种看热闹的心态,在那里窃窃私语。楚云见大家不上钩,有些心急火燎,冷汗直冒,张舟宏似乎见惯不惯了,仍旧成竹在胸。张舟宏走到后台,将穿着婚纱,打扮俏丽的吴启芳,拉上前台来。顿时四座哗然,大家都在台下,摩拳擦掌。然后一个公证人拿出一张红色的结婚证明书,让女孩签上字,按上了手印。这些工人见到孩子,便开始撒鹰,哪里还在乎那一百块钱,欣欣然地缴费参加了抓阄,而作为顾问与财务会计的楚云忙得是焦头乱额。见底下工人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燕秋打扮成一个师傅,带着打扮成徒弟的赵风,悄悄参杂在人群里面。

   抓到字样的人,欣喜若狂,没有抓到的一脸丧气,破口大骂起来,与张舟宏对骂起来,好在张舟宏的父亲在这些人当中有些威望,如诺不然估计这些人势必引发一场暴乱。而张舟宏估计也懂得,越是混乱的时候,人越缺乏思考的时间与空间,为了让场面更加混乱暴躁,让那些抓阄成功的人,甘心情愿地为自己所用,张舟宏给赵风使了一个眼色。

   “张舟宏,你这个混蛋。吴启芳是我的网友,为了追到她,我花掉了那么多的心血,你竟然窃走了她的联系方式,窃玉偷香不成,竟然还把她弄来,参加什么比铁板招亲活动。她可是我的梦中情人,你真不是个东西。”赵风会意,冲上了主席台,抓住了张舟宏的衣领,一脸委屈地说。

   “你就别痴心妄想了,你以为你长得帅,别人就一定会答应你吗?你一年才赚多少钱?一个小工,没出师的,一年八千块钱不到,你这点钱还不够养活自己呢,你养的起她吗?你不配,你看看台下的那些师傅们,哪一个不是年薪七八万的。”张舟宏将赵风摁到在地,“语重心长”地说:“你、我都要释然一点,此时此刻我们的心情一样沉重,但是没有办法,我们都达不到作为一个丈夫该有的要求,我们承担不起那些责任,我们还是放吧。”

   “我不是再努力吗?今年当不了师父,明年可以呀。明年当不了,可以后年呀。”赵风继续说着。

   “唉,徒弟呀,别怪师父说话太耿直,别人学这门手艺,一年便学会了,而你至少得三年,要是赶上闰年的话,岂不是要多耽搁别人一个月的青春。”燕秋也装模做样地赶上台,劝解着赵风,说。

   赵风越装越像,仿佛心在颤抖似的,神情地凝望了吴启芳一眼。

   “请原谅我,我无法接受你,你的心意我明白,但是我也有家,上有双亲需要赡养,而你即使有了能力,可以帮助到我,也无济于事,我没有多少青春可以等待。现在我只想找一个稳重的人,安稳地生活,只要肩膀够结实,我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吴启芳跑过来,拉起赵风的胳膊,哭丧地说完,然后一边摸眼泪,一边抬起头来,望着天空,凹凸有致的身姿展露无遗,让底下的人神魂颠倒。

   赵风慢慢爬起身来,大叫一声“我不甘心”,便装作伤心欲绝地跑出了工地,燕秋黑夜假惺惺地追寻而去。由于演绎得过于逼真,让台下的工人更加躁动起来,找张舟宏的继续鼓动之下,抓阄成功者,又每人上缴了两百块钱报名费,抄着劳动工具,按照自己抽到的房间号,望单元楼里面,像野兽一样冲击了进去,大家开始如火如荼地抹起水泥灰来。

   此时张舟宏与楚云在台上,击掌相庆,吴启芳此时仍旧望着赵风的背影,似乎真的陷入了与赵风的感情纠葛之中去了。张舟宏发觉情况不对劲,于是上前询问:“你看上那小子啦!”

   “以前见他,只觉得他张得帅,这种人我见多了。但是刚刚那一幕,我竟然被他感动了。也许帅气的赵风不可怕,一个情真意切的赵风,才会令女人致命。”吴启芳底下头,说。

   “他刚出来打工没多久,自然有不成熟的一面,时间久了,等他成熟了,把妹的技术,自然不再我的能力之下。”张舟宏笑着说。

   而此时赵风与燕秋正躲在墙的一角,悠然自得地吃着肉包,见有人过来,赵风立马扔掉包子,在一旁继续装模做样地啜泣着,燕秋反应也及时,将包子放在赵风嘴边,说:“徒儿呀,别伤心啦,吃一点东西,不然饿瘦了,我怎么向你爸妈交待。”

   中午开饭时间到了,师傅们一工作起来,便会有废寝忘食的工作习惯,于是让徒弟们去楼下打好饭菜,送到楼上来,狼吞虎咽一翻之后,便继续充满幻想地陷入张舟宏的圈套里面。由于竞争激烈,张舟宏招来的几个闲杂小工,已经体力不支,水泥供应出现了紧张,迫于形势张舟宏拉上我们与燕秋,一起筛沙,一起开搅罐车搅拌着水泥,大家齐心协力,才将水泥供应问题解决掉了。

   天刚黑,张舟宏气喘吁吁地回到会场,所有的师父都已经完成了作业,在场下灰头土脸地等待着最终结果。此时质量检测员,也上楼一一检查质量归来,将一个本子递给了张舟宏。张舟宏翻了几页之后,说:“经过与质检人员的一致磋商,结果如下,速度最快的是刘得华,墙面最好看的是黎铭,最具风格的是张学有,最全面的是郭福城,但是最后的胜利者是郭福城的远房族弟郭建。”

   张舟宏说完之后,便自我陶醉地鼓起掌声来,底下所谓的公证人员振振有词地念着公证词,只有楚云还心存良知,他看着那些一脸失落的师傅们,有些歉疚地对张舟宏说道:“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要不将报名费退还给他们。”

   “过分?大家都是成年人,玩得起,如果玩不起的话自然不会来,来得都是王八蛋。”张舟宏打了个喷嚏,说:“真是难得,你还有良心这种东西。”

   第四章 16风云无际

   张舟宏说完,便兴奋走下礼台,将不好意思的新郎拉上台来,与新娘站在了一起。新郎官见吴启芳十分美貌动人,羞红着脸,来不及清洗布满水泥的手掌,便在结婚证书上面按上了手印。张舟宏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金戒指,宣称他作为娘家大舅,馈赠给新人的礼物,其实那枚金戒指,原本就是吴启芳所有,现在给张舟宏做顺水人情。楚云、燕秋也一起走上台来,祝福这么一对新人。招亲活动结束以后,张舟宏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买来两张回老家的飞机票,便将一对新人送回老家,操办婚礼去了。

   张舟宏将工程提前一个星期完成之后,基本上赚了个盆满钵满,当然这些都对他而言,都无关紧要,他只是想从这荒诞的生活中,寻找着不同凡响的快乐罢了。荒唐的生活一再发生,为了庆祝工期结束,他驾驶着开发商抵押给他父亲的凯美瑞轿车,载着我们在马路上兜风,赵风在车上便急难忍,张舟宏停下车来,刚打开车门,一辆货车便疾驰而过,将车门撞飞到了四五米远的树上。我们呆若木鸡地呆在车上,眼睁睁地看着火车逃之夭夭。张舟宏双眼通红,他父亲对于他的警告犹伴在耳。

   “你真是个混蛋,这辈子只有我坑别人,结果屡次被你坑着,有时候你简直就是我的克星。”张舟宏喝斥着楚云,说。

   “对不起,我真的尿急。”赵风说完,便走下轿车,在马路边小便起来。

   “哎呀,没关系了。”燕秋在一旁打趣着他们说:“赵风,你去阿富汗捡一辆悍马回来,还给张公子便是了。”

   “你也不要幸灾乐祸,你也是个混蛋,你还欠我大把赌债,你准备什么时候还。”张舟宏,气愤地说。

   “要不以身相许咯。”赵风也闷笑着,说。

   “哇,那我岂不是要去泰国变性。”燕秋玩笑着说。

   “这里离韩国近,你就将就一点,去韩国割了吧。”楚云也笑喷了,说。

   “真是没办法,遇见你们这帮损友,赶紧把车门给取下来,准备跑路。”张舟宏说完,赵风、楚云、燕秋下车掰下一根树枝,将汽车车门给捞了下来,收进汽车里,由赵风、楚云抱在怀里,然后张舟宏开动汽车,问燕秋,说:“听说你表哥在唐山干活。”

   “你认识我表哥?”燕秋惊讶地说。

   “当然认识,我都入行这么多年了,不是我吹牛皮,几乎以我们镇为中心,周围几个乡镇,没有我不认识的泥瓦匠。”张舟宏继续说:“所以兄弟们,以后跟着我干,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可是我们真不想从事这项工作。”赵风昂扬着头,一脸傲气地说。

   “唉,做人有时候要学会脚踏实地,抓住你们眼前的东西,而且泥瓦匠这手艺,工资日渐水涨船高,有什么不值得去的。”张舟宏继续说。

   “哇,我要是继续从事这一行,那我的梦想还能被称之为梦想吗?”赵风抱着车门,夜晚涌进汽车的风,冻得赵风有些哆嗦地说。

   “梦想?”张舟宏咋呼一声,然后继续说:“我只知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只能握紧眼前的东西,至于什么是梦想,还是留给那些口才出类拔萃的人吧。”

   我们回到工地,收拾好行囊,连夜逃到了唐山,住在了燕秋的表哥处。燕秋的表哥第二天,便给我们安排了工作,燕秋如愿以偿跟着他表哥学手艺,赵风、楚云跟着张舟宏一起做墙面维修。到了晚上张舟宏、燕秋沉溺于赌博,囊中羞涩时,才与我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去数里之外的网吧上网,那时网吧的消费颇低,会员制一元一小时,还是相当便宜的。

   九月之后,北方的天气骤然阴冷了下来,包工头结完我们的工资,我便准备辗转去广东东莞,希望能在二十至三十摄氏度的天气里,多带完上一段时间。而张舟宏与燕秋准备回老家,然后一直闲散至来年清明节时节,再来天津,继续从事这份工作。毕竟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匆匆道完别,便离开了唐山。毕竟唐山比邻首都,去东莞之前,能去一趟首都也实属荣耀,我们初次来到北京,所说作为一个正统中国人,比许多外国人晚了许多,不过我们终归是来了,比起足不出门的家人,我们还是较为宽慰的。本来是准备参照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将其中的景物一一浏览一番,不过实在时间紧凑,便放弃了陶然亭、钓鱼台、西山、玉泉等等,直接从火车站坐公交去了天安门。由于北京那时正处于奥运会筹备阶段,公交费用特别便宜,一元钱便可以坐到天安门,而且公交上还配置得有年轻貌美的乘务员。

   我们抵达天安门,瞬间被那共和国的光辉所笼罩,我们感觉振奋无比,浑身充满了力量。虽说之前无数次从武昌首义楼前,坐公交经过,却丝毫没有那种感觉。天安门前的游客络绎不绝,护城河上的桥上、城楼上积满了人。我们参杂在人流里,晃来晃去,触摸着华表,便扶着桥墩,走到天安门下边,由于不想买门票,所以上不了天安门城楼,只能待在石桥上,陷入浓郁的历史氛围之中,我们面朝着天安门城楼上的***挂像,脑海里响起了他用湖南话,说出那段点燃中国人生命火花的共和国宣言。不久之后,我们便离开了天安门,穿过人行隧道,来到了天安门广场,来到了国旗底下,此时我们愈加心涌澎湃,赵风实在是难耐心中的激动之情,他想起了自己的初恋,于是提起笔来,按在自己的背包上,与自己的初恋写下了一封信:“我们已经抵达了信仰的‘耶路撒冷’,之前我已经抵达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地向世界宣誓过,你便是我的一生所求。现在我正在国旗底下,以国家的名义告诉你,如果有一天我移情别恋,那么我就不是中国人。待会我会去买些鲜花,以你的名义去献给革命烈士纪念碑,我会默默告诉先辈们,我会像他们一样勇敢无畏,青春激昂”

   第四章 17风云无际

   我们在天安门广场四处回望,绕着人民大会堂、国家大剧院走了圈,之后又回到了奥运会倒计时的牌碑前。当黄昏降临时,广场上空盘旋的鹰,将蓝天、金色的云衬托得高不可及,为了能翌日早上,亲眼目睹升旗仪式,我们决定留在天安门广场过夜,我们坐在草丛旁的石凳子上,充满热忱地等待着黎明。然而漫夜凄冷,我们有些空虚寂寞,为了打发漫漫长夜,便漫无边际地聊起天来。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要是有本武侠小说,看一看该多好。”赵风哆嗦着身体,对着楚云,说道。

   “看什么嘛,我们自己来演绎一出吧。”楚云笑着,说。

   “自编自导自演吗?像周星驰那样!”赵风翻身一跃跳下了石凳子,说道。

   “当然!”楚云学着周星驰的声音,大笑起来。

   “哼哼!”赵风也笑了起来。

   “风清月满黄花瘦,剑锋跃影起哀愁。”楚云背朝着赵风,说道。

   “落木萧萧知秋来,漂泊无际寂寞留。”赵风朝着楚云,慢慢悠悠走来。

   “你终于来了。”

   “我来了,不是说好了,决战紫禁之巅的吗?”

   “买不起门票。”

   “原来是这样,其实我的轻功也不太好,还有恐高症。”

   “所以你来的时候,我便已经认出了你来,江湖上也只有一个可怕的杀手,步伐像你一样拖沓。看来我们今天只能有一个人,离开这里了。”

   “是的,我今天就是来杀死你的。”

   “杀我?谈何容易,我有寂寞相伴,你别看寂寞是名柔弱女子,琴棋书画烟都会,其实武功也很高强。”

   “我看过李商隐笔下的寂寞,寂寞不仅功力深厚,长得也很凄美。”

   “一个冷血杀手是不会随便赞美一个女人的,除非他喜欢上了她。你想当我与寂寞的第三者,却怕我先杀了你,于是你便像先下手为强,是不是?”

   “没必要,我只是一个全职杀手,你偷走了某富商的情人寂寞,他很伤心,于是花重金,来取你狗命。”

   “那就出手吧。”

   “呀,呀。”赵风将手臂轻轻甩动,装作剑落的样子。

   “你为什么要扔掉剑?你不想杀死我吗?或者是你想死。”楚云说着。

   “我怕我出剑太快,你死得太快。”

   “我死得太快不好吗?”

   “你很健谈,我怕你死得太快,这样寂寞便会来袭击我,我怎么能打得过寂寞呢?”

   “我还以为你会手下留情呢?”

   “我绝不留情。”

   “来吧,出招吧。”

   “天马流星拳,打得你上幼儿园。”赵风使拳向楚云冲击而去。

   “庐山坑龙霸,打得你见到蟑螂都害怕。”楚云夸张地变幻表情,说道。

   “好恶毒的掌法,我现在感觉自己的胆子变小了。”赵风装作气喘吁吁地说。

   “好凶狠的拳法,我感觉自己的智商变低了。”楚云也瞪大了眼睛。

   “看来要使用中国功夫了。”

   “尽管放马过来。”

   “一阳指!”赵风摆出手指,戳向楚云,大叫道。

   “降龙十八掌!”楚云手臂乱舞,也大吼着,说。

   “指!指!指!我指点江山。”

   “掌!掌!掌!我掌握乾坤!”

   第四章 18风云无际

   经过一段儿戏般的自娱自乐,我们感觉身体暖和起来,浑身冷汗直流,便躺在石板凳上睡着了,丝毫没有介意世俗鄙夷我们的目光,我们早已超然世外了,我们在梦里。

   大清早,天一亮,升旗仪式便开始了,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全都停了下来,一声令响,仪仗队迈着整齐的步伐,从天安门走过护城河上的白色石桥,穿过马路,来到旗杆上,高亢的国歌响起,国旗缓缓升了起来,在风中刚劲有力地一直升到了顶端,最后彻底舒张开来,迎风飘扬。而我们一直肃穆地站立着,我们深深被神圣的仪式所感染,双眼泛着泪花。

   “看着这种仪仗队的气势,我有一种想要当兵的冲动,我决定留诗一首,以作纪念,不枉此生来过这幽燕故地。”楚云说完,便写下了一首诗:”张榜黄金台,壮士不为财。新兵着戎装,雄狮百万来。报国戍边塞,一战忠骨白。烽火若犹在,万百赴万百。”

   看完升旗仪式,我们便离开了天安门广场,坐公交去了火车站,赶上了一趟去东莞的火车。在东莞清溪,由一名老乡引荐,击败几名从技校刚毕业的学生,我们便顺利进入了一家五金制品厂上班,由于是新手的缘故,我们第一个月是夜班。在工厂里,我们几乎足不出门,跟别提去网吧了,只是赵风偶尔想起自己的初恋时,便回去寄封信件。期间认识了广东当地的几个人,便天天与他们一起生活,期间学习过广东话,不过我们并非想要去学,只是装腔作势地互相调侃,觉得非常有意思。

   三个月之后,我们自觉钱已经攒够,便辞工到了深圳罗湖,赶火车去浙江衢州。当我们站在香格里拉酒店下面,面朝着颇具现代感的罗湖火车站,我们相视一笑,就快乘坐梦想的幸福快车,快乐溢于言表地走进人行隧道里,哼唱着黄家驹的《无悔这一生》,当情绪高昂时,会跳跃而起,将自己悬挂在通道上沿,做立体向上运动。当我们经过罗湖口岸时,赵风纵身大喊初恋的名字,他要带她去香港看谢霆锋的演唱会。

   这些妄人之举,自然招来异样目光,我们却丝毫没有在意,挺起胸膛,走进候车厅里面,上了火车,哼唱着谢霆锋的《不是定理》。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我们便回到了浙江衢州,出火车站,放眼蓝天白云,战斗机正轰鸣着,拖着三条白色云带,穿过一团一团云絮,朝着天际线独自飞行。我们感觉兴奋不已地抵达了我们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在那家知名的塑料管业工厂门前,崭新整齐的宿舍楼上,挂满了男男女女的衣物,几辆大货车从大门口,缓缓驶出,路旁有酒楼、出租屋、发廊、商店、网吧一应俱全,曾经的预测没有错,这里的经济已见发展态势。然而我们已经没有机会了,附近的商铺都已经租满了,这是我们所始料未及的。不过这些小挫折不足以,将我们的梦想扼杀,我们想起了小学期间,从外地而来的卖货郎,他举着一根外形类似如蒙古骑兵出征时所高举的苏鲁锭,上面挂着各类饰品与小型玩具,在小学门前喝卖。经过短暂思忖,我们决定冒次险,先做一个四处云游的货郎,一试机会。

   我们下好决定,便去义乌批发了一批新颖配饰以及文具用品,奔赴杭州,在浙江大学门前摆摊,为了博得学生以及城管的好感,适当地将自己伪装成一位勤工俭学的学生还是存在必要的,这样既能增加销量,又能不至于被城管没收财物。所以为了增添自己的学生气质,赵风故意坐在门口,看着小说《挪威的森林》,装作很文艺的样子,其实他只不过将那本书,当作是一本黄书再看罢了。不过三天之后,我也只卖出了几件东西,每天的销售量不够我们的花销,迫于生计,我们决定离开杭州,卖一些利润更大的遥控玩具,当然我们面对的受众,绝不能大学生了,我决定放眼小学生群体。我们又批发了一批遥控汽车与直升飞机,为了控制成本,我们决定离开生活成本高的杭州,又回到了相对落后的衢州,然后在衢州小学门口摆起了地摊,一边演示着遥控直升飞机,一边胡乱弹奏电子琴玩具。上学放学后,那些小孩便被我们所吸引,将我们的地摊团团围住,尤其是放学时,那些可爱的男孩、女孩,便一个个活蹦乱跳,朝气十足地簇拥而来,他们一边选择自己心仪的玩具,一边互相比试玩具武器。手中有钱的便非常爽快地买下来,没钱的开始对前来迎接自己回家的家长不依不饶地索求。因此我们的生意非常不错,我们渐渐赚得有些利润,生活质量也有所改善,我们开始

   天天可以喝上啤酒,吃回锅肉等等薄酒闲菜,也算是有滋有味的生活。这要是放在工厂,或者工地上,绝对算得上高消费。我们在网上搜遍了衢州所有的小学、幼儿园,按照地址逐次地摆着地摊。很快第一批玩具便所剩无几,为了节约时间,我们去义乌进货,通常凌晨三点钟赶火车抵达义乌火车站,第二天批发完货物,然后下午回到衢州。

   为了让自己在衢州有一个栖身之所,减少住旅社所带来的生活成本,我们索性在衢州一个村落里租了一间平房。房东全家都搬到市区居住,所以整个房子四室一厅,偌大空间只住我们两人,显得非常无拘无束。我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按上新窗户,换上牢固的大门,在我们的卧室里,为了激励自己时刻努力奋斗,我贴上一张周星驰的海报。之后我将门前的蒿草部分铲除,留有两排列分在屋子左右,每当清风袭来,蒿草左右摇摆的声音,格外美妙动听,让我们时刻与大自然保持着亲近。我将后院倒塌的围墙,重新用石头垒了起来,特地搬来了两块岩石,放在水井旁,以便夏日百无聊赖地时候,可以坐下来喝喝啤酒,纳凉乘风。

   第四章 19风云无际

   不过摆摊的日子,也逐渐变得磕磕绊绊,不尽人意,我们经常遇见城管。由于经常违规乱摆,我们被处罚多次,而且货物也经常被没收,使我们损失惨重。为了改变现状,虽说我们有租门面的意愿,可是租金是我们暂时没法承担的,而且实体店面的生意,未必会有我们畅销。于是我们选择游走于以衢州为中心的其他城市,例如江西的上饶、景德镇,安徽的黄山,虽说日子风尘仆仆,也落得个自在、洒脱。

   每一次远行归来,我们都会回到衢州的出租屋里,歇息一两天。而在这空闲时光,也是我们内心积蓄已久的情感的倾泻时机。至始至终,对于第一次从江西回来,我们度过的第一个假日记忆犹新,我们在村子附近晃悠,路过一座小桥,潺潺流水从桥拱底下娓娓穿过,时不时几条小鱼抽弹一阵脊背,怵然间卷起几重涟漪,便消失在了水里。水边一排排整齐的杨柳顶着骄阳,微风穿梭于细细的柳叶之间,莎拉沙拉地响。

   “这里的风景真是美不胜收,这才算是江南嘛。小桥流水,细柳垂边。”赵风搂着楚云的肩膀,跳起来说。

   “怎么,你像吟诗作赋了吧。”楚云咧动着嘴唇,笑着说。

   “来就来嘛,《如梦令》常忆小时那幕,楚云没穿内裤,扑动溺水河中。幸遇一根浮木,抓住,抓住,小心葬身鱼腹。”赵风作完词之后,便哈哈大笑起来。

   “清风吹起几层波,戏鱼游涌几重波。捉来鱼儿煮火锅,吃完回家玩老婆。”楚云前俯后仰地大笑起来。赵风笑得几乎都踹不上气来,憋不住地连连咳嗽。

   之后我们去了附近一座小型水库,在堤岸边挖了一个灶台,去水塘里捉了些许龙虾,便野炊了起来。当夕阳的余晖照在水库里,金灿灿的水光,在眼前闪烁。我们想起了童年,那金色的年华,我们好像那时候也没能长大一样,我们将自己脱了个精光,像跃起的马儿一般,跳进了水库里,纵情恣意。

   到了晚上,我们面对黑夜里的寂寞,便一筹莫展了起来,我们坐在后院里的水井旁,一边喝起啤酒,一边凝望着漫天繁星,在月光洒满洒满的庭落里,不免有些哀戚,而诗歌是我们最热衷的表达方式。

   “孤月流星银光飞,何处花草小风戚。空话空酒空寂莫,佳人不陪难成醉。”楚云连续三杯下肚,搓了搓手,又来了一首憋足诗,曰:“月下轻轻多思绪,云移渺渺只随风。且当月为窗前烛,共剪暮暮无别语。”

   “我发现你的诗越来越有进步了。”赵风嗤嗤发笑,说:“看我的,我来一首。”

   “洗耳恭听。”楚云大笑起来。

   “若是相思白我头,不叫男儿泪涕流。落进杯中成毒酒,饮入腹中又断肠。”赵风站起身来,拿起酒杯,对着明月吟诗,道。

   后来暑假来临,学生都已经放假,玩具销路趋于冷淡。一次偶然的机会,村里一位与我们相熟的老汉,需要一个手机,而平日里对于手机性能知之甚少,便托我们去给他买一只手机。我们在义乌小商品城里批发饰品、玩具时,经过电子市场,便买了一台诺基亚3100,带给了老头,老头得到手机之后,非常感激我们,请我们到他家做客。由于赵风的脑子活泛,便又发现了一个商机,那些留守在农村里,平日里靠座机的家庭,其实对于手机存在着一定的需求。于是我们干脆暂时放弃了玩具业务,开始投入到利润更为丰厚的电子市场,而我们面对的消费群体,也更具广阔的空间。我们开始批发一些功能手机,像诺基亚3100、诺基亚520,摩托罗拉系列,以及价格更为优惠的波导、中兴等等,我们又开始游走在浙江、安徽、江西的农村里面,背着双肩包,像古时候的货郎一般,一个村落接着一个村落地推销着手机。每台手机能给我们带来五、六十块钱的利润,虽说刚开始别人都把我们当作骗子,不过好在平日看过不少有关推销以及励志的书籍,由零开始,我们慢慢坚持了下来,渐渐每天都有所收获,运气好时,一天能卖出十来台功能手机,有时候手机销售一空,还能提前收到订单。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我开始倒腾一些价格比较昂贵的中档手机,像诺基亚n系列,从n70一直到n75以及摩托罗拉v系列,其中诺基亚n72与摩托摩拉v3是其中的翘楚,最为畅销,由于大多数是翻新机,所以价格比市面上的正品机型,要便宜三分之一以上,虽说性能不如正品机型,不过大致上没有多大问题,可以正常使用一到两年,外观几乎一致,再经过一番推销与质量保证,在农村市场还是备受亲睐。客户受众面也由此覆盖到了年轻族群当中,而且当时手机机型推新速度日新月异,年轻人也不会将一个机型使用多久,便会换上其他新型机型,我们大可安枕无忧地赚取利润。经过一段时间的日积月累,我们已经拥有十来万的积蓄,为了贴补家庭生活,我们各自汇款两万给家里开支。于是我们萌发了一个创业梦想,加强售后维修来确立口碑,将一次性生意变成具有长久意义的公司,寻求合作来确定货源,组建业务团队来发展壮大,公司经营策略,从农村逐步拓展到城市,想到这里我们便开始后悔,不应该将资金寄回家里。于是我们只能继续当货郎,游走在乡野农村,争取再赚到一笔资金,才准备启动人事招聘,扩大团队力量。由于我们之前一直有“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夙愿,所以我们这一次选择了到海边渔村推销。

   第四章 20风云无际

   我们来到了浙江绍兴沥海镇,在镇上的旅馆住了一宿之后,便来到了一个海边渔村,在村口处遇见了一个拉着二胡,戴着墨镜的算命先生。

   “两位先生好,我今天生意没有开张,现在颇感肚中饥饿。”算命先生拦住了我们,结果没能站稳住,轻飘飘地栽倒在地。

   “没事吧。”我们将先生扶起来,然后楚云说道:“我们背包里面,还有些饮料以及面包,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尽可以享用。”

   “是啊,不用客气。”赵风打开背包,将面包、饮料取了出来,递给了先生。先生取下背在背后的折叠小矮凳,坐了下来,然后拿起面包与水,狼吞虎咽了起来。我们也拿出了折叠矮凳,坐在了他的身旁,看着他吃东西。

   “谢谢。”算命先生吃完东西,喝完饮料,然后说道:“你们真是好心肠。”

   “不必言谢。”赵风笑着说。

   “唉,无功不受禄,我活了这七十来年,还是略知礼数嘛。”算命先生从口袋里,掏出眼镜盒子,戴上了一副老花镜,端详着我们样貌,说:“要不这样吧,今天也没什么可以报答你们的,就给你占卜面相,让你们对宿命有些认识,防微杜渐。”

   “你这先生真会做生意,推销起来有模有样的。”赵风扯了扯长袖,继续说:“虽说我们相信科学,传统文化也不可以丢失嘛。”

   “好呀,先生看看,我什么时候可以娶到老婆。”楚云伸过头来,面对算命先生。

   “你这小子,咦!”算命先生看了看楚云的面貌以及形象,面露愧色,然后又拉过他的手掌,仔细观摩了一阵子,带有警告的语气,说道:“你这面相不太好,连手相也不尽人意,天煞孤星之命,婚姻无着,六亲无靠。我现在给你个简批‘黄发枯槁,穷困潦倒,纵遇横财,已饮黄泉。’,你以后要多加注意,工作一定要脚踏实地,切记不可以做投机倒把的事情,特别是赌博之类的,虽说你有大发横财的机会,然而你命轻,承载不住。”

   “这也太悲催了,我还是相信科学吧。”楚云一脸沮丧地说。

   “那我呢?”赵风心中不然,带有一副玩世不恭地表情,对着算命先生:“我看你能看出什么玩意?”

   “哎呀,纵有一身好皮囊,怎奈生活总无常。鸳鸯寻食一只飞,抱饿以终青松旁。”算命先生看完赵风的面相,便连连摇头,说:“你要切记不要远行,不要好高骛远,守好自己的一亩半分地,不然的话,什么都会化作一场空梦。你还是尽快回家,安贫乐道,自然婚姻、生活有所着落。”

   “你这算命老头,给你吃喝,你就这样糟蹋两位有志青年。”赵风站起身来,愤愤不平地说:“年轻人有梦想,就是好高骛远了吗?没有理想,不知奋斗,与一条咸鱼有什么分别,简直就不符合社会主流观念。”

   “你们不要激动,爱信不信,我是看在你们待人不错的份上,才如实直说,要是换做他人,我可是尽是好话家常。而且我活到这古稀之年,也不怕得罪你们。”算命先生说完,便站起身来,收好矮凳,便拉着二胡离开了。

   “装神弄鬼,真是传统糟粕,封建迷信。”楚云咧着嘴,说道。

   看完面相之后,我们虽说心中大为不悦,不过追寻梦想的心思,仍不可动摇。我们去渔村里,挨家挨户地继续推销手机,一天下来卖出了两台诺基亚n72,以及一台摩托罗拉c118,生意还不错,我们心情得到收拾,打好起来。黄昏临近时,我们便顺道赶往海边,一路上我们播放着周杰伦的《爷爷泡的茶》来,欢快俏皮的节奏,略带童稚气味的唱法,更是让我们愈加神清气爽,我们忍不住跟着手中的n72手机播放器,大声高唱起来:“啦啦,啦啦啦啦啦”

   “我现在愈来愈相信,流行歌曲可以像诗歌一样被流传下去了。”楚云蹦蹦跳跳地说。

   “是呀,特别是周杰伦的一些歌曲,像那几首曲调简单,富有节奏的《简单爱》、《晴天》,以及这一首《爷爷泡的茶》”。赵风说完,紧接着唱起了《简单爱》来。

   “哈哈,这是英雄所见略同。”楚云也跟着哼唱了起来。

   当我们抵达海滩时,为防止鞋子被一浪席卷着一浪的海水所打湿,我们脱下鞋子,卸下背包,放置在两块紧挨在一起的黑色崖石上面,那两块崖石形同危卵,大小相近,好像是从旁边一座四、五米高的海崖上滚落而来的。我们在绵软的沙滩上奔跑跳跃,夕阳的余晖从天空西陲,一朵硕大的乌云里,烘烤在了我们脸上,在浪花中熠熠生辉,让我们温暖之极。

   “请坐!”我们走回那两块崖石旁边,准备歇歇脚,楚云对着赵风说。

   “我才不坐呢?”赵风一脸嫌弃地说:“你看看这两块崖石,并排在一起,成何体统?”

   “怎么啦?”楚云一脸疑惑地望着赵风。

   “你没有发现它们非常像一对**吗?”赵风摇起头来,说:“我才不想去当一根‘萝卜’呢?”

   “佩服、佩服,你的想象力,实在是丰富。”楚云欣然会意,捂着肚子,几乎笑道抽筋。

   为了能雅观地观赏沧海,我们从山崖附近,推来了一块体型更为硕大的崖石,放置在了那两块石头前面,于是坐在了上面,观看这破浪汹涌的大海,此时天边的那一朵乌云,飘了过来,骤然间下起了大雨,令我们猝不及防。我们立即穿上鞋子,背上肩包,犹如落汤鸡一般,逃离了海滩。

   第四章 21风云无际

   手中的二十多部手机销售一空,我们便继续批发手机而去。与我们保持长期合作的东家,是位年轻有为的白净大胖子,平日总爱留着平头,脖子上总挂着一条粗实的黄金项链,平日大大咧咧,为人颇为仗义疏财,与我们称兄道弟,每一次过去进货,他都会带我们去酒店里,大鱼大肉丰盛一餐。他提供的翻新手机,质量也非常过硬,从部分客户反馈的情况上讲,还是比较靠谱,而且即使我们从客户手里,回收来的问题手机,他也积极处理,无偿维修,或者换上新的手机,所以我们极为相信他,进货时对于手机,也很少仔细检查。这一次,我们来到他的店中,他先是送给我们每人一条,据说是从香港带回来的万宝路牌的香烟,然后按照管理,请我们去酒店大吃大喝,我们对于他也视如兄弟般,我们便告诉了关于开办公司的想法,希望他能一同入伙,扩大规模,保证货源渠道。他非常非常开心,对于我的想法大家赞同,为了能更好地支持我们的想法,他决定每部手机降价五十块钱,让我们获得更大的利润,早日攒够创业资金,创建销售团队,而货源就全权交由他来保证。那天我们三个人谈得非常尽兴,吃完饭,便又去吃烧烤,几乎喝了一晚上的啤酒,早上又去肯德基吃汉堡。我们还没来得及清醒,他便让他店里的伙计早就为我们准备好了近两百部翻新机,我们一股脑搭上了全部积蓄,全凭信任,疏于检查,虽说仍旧头昏脑胀,不过内心还是美滋滋的,我们准备一展拳脚,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出来。结果回到住处,头脑清醒之后,整理机器时,那近两百台手机,能正常使用的,寥寥无几,除了包装完好之外,大部分手机花屏、或者完全开不机,有的甚至都是空壳。当我们第二天,前去东家理论时,店子早就人去楼空,他逃之夭夭了,而周围的其他商家,也好像串通好了似的,对于我们的询问不理不睬,一副你们罪有应得的表情。

   我们在电子市场周围追寻无果之后,便感觉昏天暗地回到了衢州住处,我们破产了,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带着这令人悲愤的情绪,以及几日里来的心力交瘁。我们回到卧室,便倒在床上抱头酣睡。等赵风醒来时,发现楚云几乎都快不省人事了,他摸了摸楚云的额头,应该是高温发烧。赵风心急火燎般地背着楚云奔去了医院,结果病情远比想象还要糟糕,楚云需要住院,为了尽快筹措医疗费用,赵风只能将剩下的十几部翻新手机,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倒卖给了市区的商家。经过大概一周多的时间,在赵风的悉心照料下,楚云得以康复出院,不过身子骨仍旧十分虚弱。赵风只能天天给楚云熬鸡汤,很快手头越来越拮据,连房租都没法支付,好在房东见我们可怜,留下我们继续免费上一日子。

   “来来,喝了这碗鸡汤。”赵风端着一碗鸡汤,扶起床上的楚云,喂到了他嘴边。

   “你熬鸡汤的手艺现在略有见长嘛!”楚云喝下一口,苍白的嘴唇略有些血色。

   “唉,君子远庖厨,现在为了你,我连小人都当了。”赵风连连摇头,微笑说。

   “从来没有人这么周到地照顾我了,我们要是永远都在一起该多好。”楚云心有余悸地说。

   “当然可以啦,要是一时半会没有你,我还不习惯哩。”赵风拍着他的肩膀,望着房檐上的屋瓦,说:“想想,便觉得不可思议,我们都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真是时光荏苒。”

   “听说一个要是穷了,什么都不会有,我有种非常悲观的情绪,我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有可能一直一无所有,老无所依呀。”楚云一脸忧郁地说。

   “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赵风应许着楚云,说。

   “将来,你要是结婚了,我怎么办?总不能一直给你们当电灯泡吧。”楚云笑着,说。

   “没关系,我将来如果真娶到她成为老婆,我让她给你介绍一个,不就好了吗,到时候你住我家隔壁。”赵风端起碗来,继续喂了几口鸡汤给楚云。

   “算了吧,我家徒四壁,娶不上老婆的。”楚云有些落寞地说:“我们不可能永远都在一起的。”

   “要是有一天,我们真的分开了,你会怎么过。”赵风站起身来,将鸡汤碗放在了桌子上,问道。

   “不知道!”楚云说到。

   “我会想念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赵风点点头,颇为坚定地说。

   “要不这样,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分开了,当我们彼此想到对方的时候,看一部平生最难看的电影,怎么样?”楚云扯了扯毛毯,望着赵风的背影,说。

   “嗯,就看那部我们初一时,一起看过几分钟,便关掉电视机的《东邪西毒》。”赵风回头望着楚云,说道。

   “哎呀,你还别提,那部电影确实难看,我看得几乎头崩欲裂,差点都吐了出来。”楚云一脸恶心的样子,说道。

   “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这个导演的任何一部作品。”赵风一脸郁闷地说:“太伤脑筋了。”

   “我们现在出来多久了?”楚云问道。

   “快四年了吧。”赵风掰着手指头,盘算了会,说。

   第四章 22风云无际

   “我们好像去过许多地方。”楚云,说。

   “是啊,好多地方。”赵风心里算了算,说:“京津唐、珠三角、长三角,我们足迹广阔啦。”

   “好像没怎么去过什么名山大川,名胜古迹。”

   “好像就天安门,以及路过黄山而已。”赵风思索着,恍然大悟似的说:“我靠,太亏待自己了,我们去过那么多地方,居然只去过这两个名胜之地。”

   “真是浪费才情,不然我们去游趟西湖怎么样?”楚云建议着,说。

   “西湖?”赵风笑了笑,非常同意地说:“不到西湖非才子,就这么决定了。”

   “那我们退掉房子便去西湖。”楚云说。

   “不到西湖非才子,带着酒与诗作疯。”赵风从背包里面,掏出了一瓶干红葡萄酒来,拿到楚云的面前,说:“前几天,我路过一家大型超市,超市门前举行红酒促销活动,主要有两种葡萄酒,一种98年酿制的,一种95年酿制的。我买了一瓶95年酿制的。”

   “1895年酿制的?”楚云伸过头来,看着红酒标签,问道。

   “毛线,1995年的,四十块钱一瓶的,准备等你病愈之后,我们一起邀杯赏月的。”

   几日之后,楚云便已经身体恢复,我们一起收拾好包裹,与房东道别完,坐上火车赶到杭州,直接奔赴西湖游历,大醉癫狂一宿之后,便去了深圳继续打工生涯。

   第五章 风去云留

   本以为这段几乎幼稚得令人可笑的奋斗史,可以忘记得干干净净,我可不想成为赵风、楚云当中任何一个人。然而一张火车票与一副地图,便让我将这段故事,信笔自如地写在了笔记本上。我具体是赵风,还是楚云现在依然也分不清楚,虽说从外人视角上观察,赵风与楚云性格极其相反,然而现在从我自己的角度上讲,赵风、楚云在性格上,也没什么两样,而且与大多数处于成长阶段的年轻人一样,充满了自以为是的无知,与不可一世的狂妄。也有可能从那时开始,我们彼此都在进行性格互补,只需要一段故事的催化,我们便能将各自的性格容留在各自的身上,当我们分离之后,我独自流浪在陌生环境,又再也没有人能真情实意地呼喊起我的本名,提醒我是谁时,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现在的我独孤风云。不知道经历了这么多年,这么多事,他会变成怎么样的一个人,应该不会像以前一样吧,人是会变的,也许他也容留着我从前的性格,就像我现在容留着他的性格一样,他与现在的我俨然会成为同样的一个人,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会存在着两个独孤风云。

   眼见这本自传性质的小说已经有些篇幅,于是接下来的几日,我去楼下买来几箱面包、干脆面、辣条以及一条香烟,还有两箱啤酒,堆积在卧室一角,开始准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专心致志地修改小说,我不敢说我的这本小说写得有多好,不过总不想让它读起太过于具有fm特性。几日之后,写好的章节都已经修改完毕,备好的干粮也所剩无几,可能是这段时间,吃过太多的垃圾食品,喉咙干哑上火,总有异物吐不出来。我想润润嗓子,于是撬开一瓶啤酒,拿在手里,准备走出卧室,上天台四周瞧瞧,刚到门前便已被正午阳光,刺激得睁不开眼,我用手掌挡住阳光,眼睛微微瞟见一层硕大洁白的云彩,好像一块陈列馆里覆盖包裹古董铜镜的白布,正好被用力揭开牵起,那面古铜镜子犹如日头一般,豁然间发出金黄色的光来,照得众人眼睛隐隐作痛。

   我逐渐适应了阳光照射,站在天台上,身旁竖起的青色旗帜,正在一阵一阵地微微张合,我俯瞰楼下的枫树巷,看了很久,都没有见着贩卖拥抱的女人,一种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今天也着实有些冷清,乞丐也一直没有上楼打搅,我发现自己在楼顶待了这么久,居然还有些许等待他大驾光临的意味,看来我确实有些寂寞了。

   丁酉年,九月,初一日,月破大耗,四击九空,宜沐浴,忌嫁娶,冲狗煞南。我用手机万年历软件,看了看今天的黄历,决定出去散散心,毕竟待上几日不出门,胸中憋闷了得。走之前,参照黄历上面的宜忌,去隔壁屋子用冷水冲完凉,换好衣服,便离开大楼,直接去了小城的郊外,我翻开诗词册子,翻到了那首诗来,“情种碧波明月生,玉桥雕栏净无尘。闲游拍踏三十步,唤来玉儿吹风声。”我想这应该是这本小册子里,最好的一首诗了,而宋体词里的那首《梦江南》理应也是最好的一首词。我在郊外待上了几个小时之后,便走在了回天台的路上,追踪者仍旧过来追杀于我,这一次他念了一首现代的狗屁诗歌之后,便销声匿迹。我从废品回收站,靠近路边的垃圾纸箱堆里,像一只鼹鼠一样冒出身体来,吓得刚好走过的路人,魂飞魄散地瘫倒在地。

   等确认自己摆脱追踪者以后,我便去了网吧,一边上网浏览今日所发生的林林总总的新闻事件,然后一边用万能充电器给自己n72手机的三块备用电池充电。上完网,充好电池,天色已晚,我便走进了深巷里,那只拴在巷子口的小狗,急不可耐地对着我凶狠地吼叫起来。如果不是晚上还有人耳目的话,我早就让它成为盘中餐、腹中肉,倒不是我喜欢吃狗肉,我也并非不喜欢动物,只不过谁能受了在自己归途,总受一只疯狗威胁恐吓。

   此时我总算走过那只疯狗看守的屋子,犬吠也渐渐平息下来,我踱步在马路上,从没有枫叶的水泥路面,走到厚薄分布不均的火红枫叶堆里,然后又走过一圈没有枫叶的水泥路面,再从这些被枫叶包围起来,看上去好像坑坑洼洼似的平坦水泥路面,爬上了枫叶岸边。

   我也仿佛行走在一片沼泽当中,脚下的鞋履像两只河马张开的血盆大嘴,正在争先恐后地咀嚼着岸边那些一片一片脆弱的油炸红薯片。

   我刚抵达画满“拆”字以及各类奇形怪状样式涂鸦的围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随即发生,贩卖拥抱的女人兀自拉开自己房屋的大门,端起一盆洗脚水泼进枫树巷里,洗脚水正好冲过的我的鞋面,将我们的两只“河马”以及裤脚全都打湿了。我后退至干涸的水泥地面,跺了跺脚,一脸难堪地弓下身体,扯了扯裤脚,将身上的水迹抖落了部分。贩卖拥抱的女子瞪着眼睛,一脸愧色面对着我,连连表示歉意。

   “你好!对不起,真对不起。”她穿着一双白色的毛绒拖鞋,走到我跟前,先是给我打了个招呼,歉身拍打着我的裤脚,一脸尴尬模样地说:“真是不好意思,连你的裤子都打湿了。”

   “不碍事,我回去换一换便是了。”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刚好11点59分转眼间,变成了翌日凌晨零点。我本以为她实属故意,可看着她的表情,我开始确信,她应该是无心之失,为了缓解尴尬气氛,我转移话题地说:“诶,今天没有出去上班吗?”

   “你怎么知道我上夜班?”她微微斜着头,充满警觉性地盯着我,那双眼眸好像已经睁开到了极限,深邃得令我不寒而栗。

   “我经常看你中午过后才回来。”我全然被她的眼神所震慑,几欲说不出话来。

   第五章 2风去云留

   “哦,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可不是什么正经女人,我在一间酒吧工作,每天下班之后,与朋友吃吃夜宵、喝喝酒,再去疯狂一阵,便是大中午了。”她今天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外面围着一件橘黄色的吊带围裙,印有稀疏的黑色枝叶,闲碎地遍布在围裙上面,让她的模样看起来不是非常冷酷。然而她眨了下眼睛,嘴角上扬,从我的口袋里搜出香烟与打火机,拇指指甲推开了烟盒盖子,再用拇指从众多支整齐排列的香烟里面滑出一根来,然后用嘴唇叼住,怀抱着塑料盆,用另外一只手压开打火机,点燃了香烟,整套动作无不玩世不恭意味地向我昭示,她可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女人。

   “还好,比起我来要强多了,起码还知道工作,我连工作都没有。”我说完,便底下头来,我发现她发型变了,她将之前的垂直到胳膊肘的如瀑秀发,沿着腮帮以下部分,烫成破浪形状,看起来有些杂乱无章的样子,颇像一股滚滚洪流穿过怪石林立的浅滩。

   “照这么说,你也够混蛋的。”她左手握住右手手腕,香烟在她指尖冒起了笔直的青烟,她说:“既然混蛋,一定有些精彩故事,反正我今天休息,一个人也过得无聊,倒不如我请你到我的房间里,给我讲些故事,顺便换一双鞋袜,暖和暖和。”

   “那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我满口答应,面对这种美貌与个性兼备的女子邀请,我自然很难拒绝。

   于是我跟着她,走进她的屋子里。方到他门前,便有一股浓浓芳香扑鼻而来,这自然而然是位独立女性的深闺,房间被白炽灯照亮。我稍微看了一眼房间,屋子大约50多平米,一张床放在中间位置,床头紧靠着南墙,床上的被褥、毛毯被折叠得四四方方,一个白色枕头放置在毛毯上面,白色的床单也是铺得整整齐齐,悬在床尾以及两侧的床单边沿,长短完全一致,床面被特意捋得极为平整,连一条轻微的褶皱,都几乎看不到,而床的中心位置上面,悬挂着一个灯泡。房间西墙几乎被一个笨拙的黑漆木柜给完全挡住,东墙窗户南边放置着一个梳妆台,窗帘下沿时不时飘过镜子,而窗户北边是一张沙黄色旧皮沙发。北墙上挂有一副莫奈的画作《印象日出》的仿制品,画作下面是一张一米多高的黄色书台,书台中间位置放有一台年代久远、体形硕大的收录机,两个圆形大喇叭中间两个磁带夹,上面是一个fm调频刻录仪器,里面有一根红色的指示针。收录机顶部后面两个螺旋按钮,一个用来调频,一个用来调整音量大小。前面是一排按钮,用来调控磁带之用的。收录音机旁边竖着放有着几本有关美容、服装的时尚杂志以及一些青春读物。木桌前面还有一个可以旋转的靠椅,所以整个房间虽说较为宽阔,却已经拥挤不堪。

   我们步入房间,她让我坐在那张旋转靠椅上,我脱下被打湿的鞋袜,她拉开衣柜的门,从里面拿出一双崭新的白色毛绒拖鞋,放在了我的脚下,然后又去梳妆台上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吹风机来,插在我背后木桌上的插座里,通上了电,递给了我。然后便走到沙发上,盘起腿来。

   “你是不是住在那栋快要拆掉的大楼里面?”她手中的香烟,还未抽完,她将一个可口可乐的易拉罐,从床底下拉了出来,然后搁在梳妆台上,将烟灰弹进易拉罐里。

   “是啊,我住在那栋楼的天台上。”我拿着吹风机用热风吹着裤脚,见她吞云吐雾的样子,自然烟瘾发作难耐,我也点燃一支香烟抽了起来。

   “真够后现代主义了。像你这么古怪的家伙,我可是平生第一回遇见。”她笑起来,趴在沙发上,身后垂直竖起两根腿来,然后伸出左手,作出要与我握手的姿态,对我继续说:“我叫裴思琪,很高兴认识你。”

   “裴思琪?”我心中一怔,真是一个动听的好名字,我见右边裤脚,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便用吹风机转而吹左脚边上的裤脚,然后继续说:“看在你有这么动听名字的份上,我决定给你讲一个故事。”

   “好啊。”她左手拖着腮帮,明净的大眼睛盯着我眨了眨,就在这时,她那种活泼的仪态,反而让她看起来不像是一位成年女性,倒像一个稚气未脱的青葱少女。

   于是我将前几日,我觉得非常幼稚,狂妄得几乎难以启齿,甚至都不好意思写进小说里面的经历,准备讲给她听。我继续吹着裤脚,热风让我脚踝暖暖的,我于是给他讲到:

   从前有两个人,一个叫作赵风、一个叫作楚云,买来了一箱瓶酒,分装在各自的两个双肩包里,沿路边抽香烟,边大口喝酒。夜幕降临时,我们便已经酒醉醺醺,有时无所顾忌地在小巷里小解,有时勾肩搭背,放生纵唱。赵风见到漂亮女孩子路过时,便肆意搭讪:“问君能有几多愁,找个小妞吹吹牛。”惹来不少美女破口谩骂。

   “古来闲着皆寂寞,唯有饮着留其名。老子不才,只会写诗。”楚云放声大笑地说。

   “别提你那破诗了,没有人赞赏的,还是省省留给你老娘回家当柴火烧吧。”赵风挠着楚云的头发,说道。

   “寂寞引得青云上,起舞剑斩孤影在。”楚云拿起空空的啤酒瓶,一阵狂舞,便朝着自己的影子砸去,顿时碎片横飞,在他脸上刮出了几道血痕出来。

   “哈哈,你的剑碎了。”赵风走过去,用纸巾给楚云擦去血迹,再用几张创口贴贴在楚云脸上的伤口,楚云看起来,可爱极了。

   “你寂寞吗?”楚云对着赵风吼道。

   “莫愁前路无知己,你妈把个楚云生。”赵风指着楚云,说道。

   “你也会写诗,你也是根废柴。”

   “我本楚狂客,风歌笑孔丘。”楚云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废纸,一阵狂撕,将碎片抛向了天空,仰天长啸。

   第五章 3风去云留

   由于我们一路迷迷糊糊的,根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处于何处景物,但是立刻便被眼前的优美景色所吸引。蜿蜒的小溪轻轻流淌着,白色的雕栏石阶桥,像一块温润的玉石一般,悬挂在小溪的脖子上,两旁翠绿的垂柳,迎着月光悄悄倒影在了水里,仿似一位溪美人披上了青春着装。皎洁的月光在微波粼粼的水中,反射而来。我们难以抗拒诱惑,仿佛被切掉小脑一般,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小溪旁,我们抚摸河边碧绿的薪草,慢慢爬到一棵柳树下,靠着树干,坐直了腰板。

   “依香偎柳瓜洲畔。”楚云有爬到溪水旁,摸了摸清凌凌的溪水,吟诗。

   “我的小妞在武汉。赵风紧接着说。

   我们爬起来,烂醉如泥地踏上石阶,然后扶在了桥栏上,白色的石板桥,在月光底下,反而更加显得一尘不染。赵风看着在水中荡漾着的明月,按耐不住欣喜爱怜之情,探出了半个身体,整个人都悬挂在了桥栏上,由于醉意太浓,使不上劲来,于是掉也掉不下,腿也退不下来。楚云慢慢走了过去,扶着赵风的腰部。

   “我把东西掉进了水里。”赵风,说。

   “哦,我看到了,你把你高尚的情操掉进水里了,它现在在水里生成了一轮明月。”楚云探出头来,瞧了一眼。

   “水中捞月,瞧一瞧,只有我们这些泼猴,才干得出这种蠢事。”赵风在楚云的协助之下,退回到了桥上来。

   楚云又咬开了一瓶啤酒,几乎一饮而尽,然后在桥上唱着歌,沿着台阶来回跑来跑去,赵风也跟在后头追逐。

   此时晚风阵阵咋起,无不鲜明地从我们身前绕过,楚云闭上眼睛,伏在雕栏上,感觉清风正在他耳边娓娓诉说着什么东西似的,从雕栏缝隙而来的风,则是在他指尖徘徊,仿佛用触感,便能接触到风的味道。

   楚云一边拍着手,一边吟诗道:“情种碧波明月生,

   玉桥雕栏净无尘。

   闲游拍踏三十步,

   唤来玉儿吹风声”

   “这才是好诗嘛。”赵风拍手赞叹,说。

   我们继续醉游而去,来到一座古刹门前,穿过弯弯曲曲的铁栅栏通道,我们来到了油漆红色的木门前,便是一阵狂吐。

   “灵隐寺!”赵风吐完之后,抬头望见金色的牌匾,心中愣是一惊。

   “飞来塔!”楚云也颇为惊讶。

   “开门,开门,芝麻开门。”我们面面相觑,感觉即是机缘,何不进去纵情游玩或一番,我们又每人喝了一瓶啤酒下肚,趁着这新来的酒意,对着木门狂敲。

   “月下古刹影红门,落木青青游客人。整衣敲得风阵阵,小僧依门探光头。”我们后退几步,整理了一下衣服,楚云吟诗,赵风学着门开的声响,两人感觉眼前一片模糊,楚云仿佛看见了一个小和尚,轻轻推开了们,慢慢从门缝里,探出了光头脑袋出来。楚云走到门前,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了几颗大白兔奶糖,一边用手摸着小和尚的光头脑袋,说:“请替君代为通报一声,我荆楚游士到此游览一番。”

   “小僧切莫磨蹭,速速告知你家主持,今风客游子要夜宿灵隐寺,抱枕飞来塔。”赵风大声囔囔说。

   我们同时朝着红漆木门,纵身撞击而去,结果大门依旧紧闭,我们被反弹起来,重摔在地。我们躺在地上呻吟着,此时面对着的夜空里,飘来了一簇白云,形似一批纵横疆场的战马一般,明月被包裹进了云里,又露出了一边来,就像悬挂在马背上的弯弓,一阵狂风席卷而来,周围的树木左右摇曳,树叶叶纷纷扰扰被吹落在地,赵风随即指着寺门,大叫道:“醉宿灵隐寺,抱枕飞来塔。别月跨天马,持风斩鳞甲。”

   “唉,这千年古刹也是这般势力庸俗。”楚云站起身,准备悻悻离去。

   赵风爬起来,乐呵呵地从背包里,拿出一把美工刀来,在门上竖着刻下了一行字来,“赵风楚云在此一游。”

   正当我们准备离开时,又转念之间,绝对这样似乎太没素质,于是赵风回头在“赵”字右边,刻下了六个字“宋偏安东南隅”。

   “赵宋偏安东南隅。”楚云心领神会,接过美工刀来,也刻好了下一行“风华临安一江潮”。

   赵风一句,楚云接着一句,这般如此反复,整首诗便完整地雕刻在了木门上:

   赵宋偏安江南隅,

   风华临安一江潮。

   楚天阔揽江南岸,

   云影叠叠共锦袍。

   到抵古刹三叩敲。

   此寺门外拒客骚。

   一脚飞踹金履掉,

   游去西湖度春宵。

   我们朝着木门,各自飞踹了一脚,结果用力过于猛烈,鞋子都被踹飞掉落在了地上。我们打着赤脚,提着鞋子,稀里糊涂地抵达西湖畔,看着万顷潋滟的水光,随着轻声波澜拂过着岸头,远处青山隐隐约约,细柳垂过长亭之外,婀娜多姿地迎风招摇,我们顿时思绪狂飞,只要再增添一份酒意,就能天人合一地融入进这充满诗情画意的湖光水色之中。

   第五章 4风去云留

   我们撬开了干红葡萄酒,点上香烟,再一次醉生梦死,此时,思乡之情在我们心中泛滥起来,赵风更是难耐骨子里的相思之情,连连作词道:“

   《望江南》依疏影,凭首凝望西。

   茫茫天涯羁旅客。

   满腹离愁不得还。

   君在江南岸。

   苦难眠,

   玉儿抚窗怜。

   月下无处寻君影,

   相思俊朗孤灯寒。

   断肠泪沾衫。

   鸿雁传,锦字诉真言。

   素手轻捻拆书看,

   逐笑风声渐开颜。

   定不负痴心。”

   楚云的那份孤独之情,也开始发作,拿起红酒就是一阵痛饮,他晃晃悠悠着脚步,走到一株柳树旁边,抚摸着细嫩的枝条,捡起几粒石子,朝着湖中投掷,时不时回过头,做躲避姿态,好像在调戏某位女孩似的。不一会,楚云走回西湖边上,将剩下的红酒,倒进了西湖里面。他闭起眼睛,冥思苦想了会,笑嘻嘻地念道:“

   《阮郎归》翠柳碧装束发难,

   晚风暗偷簪。

   投石逗得水心动,

   西子羞颜红,

   三更寒,

   无处眠,

   寂寞听秋蝉,

   骚客不带伤心事,

   和衣睡江南。”

   念完诗歌之后,我们便在西湖边上,不省人事。等一觉醒来,我们已经分无分文,楚云只得找他哥哥,借了些钱财,我们才得以买着火车票,去了深圳继续打工生涯。

   她听完故事之后,便已经在沙发上捂着肚子,反转来反转去,笑得死去活来。她兀自起身,强忍疯笑,倒了一杯清水给自己,刚喝了一口,便又忍不住笑场,两颗洁白虎牙,形态美好地从她的唇边,由着微笑显露了出来。她被清水呛着,哽咽着拍了拍胸脯,眼眶里悬着泪花,这种不是由悲恸哭泣而来的眼泪极其迷人,让她的眼睛愈加神采奕奕。这与平常所遇见的她,她呈献给人的那种冷酷形象,是截然相反的。我开始相信一句话,每一个冷若冰霜的面孔下面,都隐藏着热情。

   “这两个人浪漫过头,即神经,又自恋,他们可是你的朋友?”她又喝了一口清水,这才顺畅地下咽到了腹中,她继续说:“要是有机会,你可一定要将这两个神经病,引荐给我。”

   此时,我两边的裤脚都已经吹干了,我将吹风机的电源拔掉,然后搁在了收录机旁边,扯了扯裤脚,听完她所说的话,我似乎不喜欢“神经”两字的评价,我可是刚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不久的正常人,对于神经病、精神病等等词汇,存在着抵触心理。所以我没有继续与她答话。

   “怎么啦,不开心!”她走过来,看着我一张扑克脸,说道。我仍旧没有大话,她蹬下身体,从木桌子底下,拉出一个四方黄色纸箱,然后打开纸箱,将一块青色绸缎揭开,里面摆放着数量可观的一盒盒磁带,我望了一眼,便被深深吸引住了目光。她拿出一盒周杰伦的磁带,小心翼翼地拔开背面的封套,拆开透明的塑料包装盒,将磁带取出,然后按动收录机上面的一个长型按钮,收录机上的磁带盒便弹了下来,她将磁带放入盒子里,顺手用手背关上,最后按了一个相对较短的播放键,磁带盒中的两个转轴,便带动着黑色丝带,转动了起来,发出一阵阵丝丝的声响。大概十几秒之后,便播放了《星晴》来,她拿起包装盒里的白色歌词本,跟着节奏唱了起来。

   我顿时被那通透的两个大喇叭里,传来的流行歌曲所感染,脸上的郁闷,一扫而尽。我俯下身来,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仔细倒腾着她的宝贝纸箱,她没有介意,反而得意洋洋,她走回沙发,接着躺在了上面,继续对着歌词唱起歌。大约四分半钟,这首歌便唱完了,转而是下一首《七里香》,此刻房间内,变得非常和谐。

   那箱子里的磁带涵盖之全,令我尤为惊讶,不仅有我们那个年代风靡无限的港台流行歌曲,张学友、刘德华等四大天王以及beyond乐队,还有依次走红的任贤齐、谢霆锋、周杰伦、阿杜等等,这些都是让我非常痴迷过的歌星,不过更令人咋舌的是里面竟然有成堆的欧美磁带,老鹰乐队、迈克尔杰克逊、卡朋特、齐柏林飞艇、皇后乐队等等的专辑,而无论欧美还是港台,里面数量最为众多的磁带,是披头士乐队与歌神张学友。当然里面也有我们内地歌手、乐队的磁带,主要是九十年代比较躁动的北京摇滚乐,像唐朝乐队、魔岩三杰、轮回乐队、零点乐队等等,可能是汪峰成名较晚,过了录制磁带的时代,里面没有他的专辑也是情有可原。里面甚至还有一些动画片歌曲,像灌篮高手、圣斗士星矢等等合辑,而女歌手里面除了王菲有几版专辑之外,其她的都是混录的。一般一版磁材,正反两面,一面六首歌曲的长度,一面唱完之后,需要将磁带重新取出,再反过来装进去,继续播放sideb面。

   “你是从哪里弄到这些宝贝的?”我非常好奇地询问着她,毕竟现在磁带已经是被淘汰的稀罕物品。

   第五章 5风去云留

   “这笨拙的收录机,在我们那个年代,都被淘汰了,后来被短放机所取代,磁带继续可以风行,不过好景不长,磁带也没有逃过被淘汰的命运,逐渐被mp3等数字音乐所取代。前些年,我父亲亡故,操办完葬礼,我收拾家里父亲用过的物件,结果在一个衣柜里面,找到这个笨拙的家伙,这个笨拙的家伙可是我父亲生前的最爱,后来即使被淘汰了,我父亲时不时还会拿出来,听一听歌曲,不过他听的歌曲,一般都是红歌,像李谷一、李双江等等,其中《歌唱我们的祖国》,可是我父亲生前最爱的一首歌曲。”

   “可是这里没有那些歌曲啦。”我翻了翻纸箱,寻找了一遍,说。

   “是啊,我把那些磁带都烧给了我父亲。”她有些伤感地说:“非常遗憾,我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其他红歌的磁带,我也非常喜欢那首《歌唱我们的祖国》。”

   “那现在这些磁带哩?”我问。

   “这些都容易找,在北京的旧货市场里就有,毕竟这些都曾泛滥一时。”她的手指轻微抚摸过眉梢,微笑着说。

   “披头士的也是那么好找吗?”我说,心想那些华语流行歌曲,容易找寻倒也可以解释,不过这欧美歌曲未必。

   “听你这么一说,我就觉得你是个乡巴佬,只知道华语流行歌曲了吧,当年改革开放之后,那些骚气的北京文艺青年可是泛滥成灾,外国的小说、外国的音乐可是风靡一时,自然有这些欧美流行音乐的磁带。”

   “那你怎么不把这个收录机,也一起烧给你父亲呢?你父亲在天国,光有磁带,没有收录机恐怕也不行呀,难道灵魂的手指充满了魔力,他只需用一根手指按在磁带上,那些磁带便能一边转动,一边震动地发出音乐吗?”

   “嗯,光烧他用过的东西给他,那总有会烧光的时候,到时候我拿什么物件来睹物思亲呢?也许他在天国也会想到我吧,所以我将自己小学时代,用过的一个短放机,烧给了他,这样他既能了尝思念之苦,又能收听那些音乐了。”她捂着嘴角,笑了笑,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非常可亲地盯着我看,她说:“我到真希望他具有魔力,有空了过来看看我,没空了放放音乐,那个短放机可漂亮了,烧给他实在是太可惜了。”

   “这首音乐非常不错。十多年了,依然打动人。”此时音乐换成了《稻香》,心想我从一个青涩高中生,一眨眼间便可以用“十年”这么具有浓墨重彩的时间代入感,来拉近曾经与同等身高的自己,便觉得不可思议。

   “换一首吧。”她站起身来,绕过我的身前,走到衣柜旁边,从一个抽屉里面,拿出一瓶用红色布料袋子装着的威士忌,然后又取出两只威士忌酒杯。她左手拿着威士忌,左手手指将威士忌酒杯夹在威士忌瓶上,那些玻璃制品在她手中相互撞击,摇摇欲坠似的。她又走到自己的床头柜里,右手取出两瓶脉动以及红牛饮料。最后回到我的跟前,将威士忌酒、酒杯以及脉动、红牛放在了书桌上。

   “那是一瓶皇家礼炮吧?”我看了一眼布料包装,有些眼熟地说。

   “有眼力嘛!”她说完,便解开布料上面的两根金黄色的绳子,将布袋滑过瓶颈,布袋随之像一件连衣裙一样,从酒瓶上面一脱到底,露出一件“肚兜”出来。她捏开了酒瓶盖子,问我说:“兑脉动、还是红牛?”

   “这么好的洋酒,被我这个乡巴佬喝了,岂不是暴殄天物了吗?”坦白讲,我对好酒、好烟已经没有任何知觉,倒不如喝两瓶啤酒,更为尽兴。

   “一个人喝酒,很容易醉的。”她又走回从床头柜里,拿出两瓶张裕解百纳、易拉罐装的雪碧,以及一个调酒容器出来,统统放到了书桌上,对我说:“你就当赔陪我咯。”

   “那就兑脉动吧,红牛留着最后提神醒脑吧。”我见她一副今日要对酒当歌的样子,也不好扫了她的性质,能与这么美丽动人的女人一起喝酒,也实属荣幸。

   “我也喜欢兑脉动。”她说完,随着音乐妖娆地扭动着身体,然后将一瓶脉动倒进了调酒容器里面,又倒了半瓶威士忌进去。她拿起调酒容器轻微摇了摇,整套动作极其流畅专业。

   “唉,听说喝洋酒、红酒,兑饮料,是件非常低级的喝法。”我说。然而从她调酒的娴熟气度,以及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惯上看,我约莫可以估计出,她应该是在夜总会或者酒吧里面工作,她应该是一名调酒师。

   “拜托,我压箱底的就这么三瓶好酒,要是喝纯的,一下喝完了,怎么办?这漫漫长夜该怎么过呢?还好啦,没有让你用吸管喝酒,已经很不错了。”她将调好的威士忌,倒进了两只杯子里面,然后递给了我一只。“来,干一个,今夜不醉不归。”她举起酒杯,与我撞完杯说:“这首音乐不适合喝酒。”她说完,便关掉了音乐,换了一盒齐柏林飞艇的磁带,播放起了《stairwaytoheaven》,前奏过了很久,主唱这才略带哭腔地唱了起来。

   为了加强喝酒氛围,她走到门前,关掉了白炽灯,然后打开了灯泡,黄旧的灯光柔和地洒满房间,让木桌、沙发、《印象日出》、她身上的围裙,增添了一层金黄色的油质感,看起来愈加显目起来。她将酒杯握在胸前,右腿中间搁在左腿脚踝上面,整个人成一个字母“l”形,坐在了沙发上。她别过头去,望着床头。灯光将她的裸露在外的肌肤,全都染黄了,一张看起来阴郁的侧脸、她的脖子、以及从围裙里露出的腿脚,外加她穿着的那一件黑色毛衣、乌黑的头发,这两种颜色搭配在一起,让她看起来,即端庄优雅又温情脉脉。我忘神地凝视着她,她的那一双赤足犹未使人动心,精致的希腊脚异乎寻常地白皙,以至于当灯光照耀在她足上时,令她的足部犹如一块金黄色的琥珀一般,即光滑温润,又色彩亮丽。不仅如此,她的肌肤好像都被这灯光扩大了一般,四肢看起来不像之前那般纤细,反而呈现给人一种雍容华贵的姿态。

   第五章 6风去云留

   “你知道齐柏林飞艇吗?”她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后转过头询问我,此时歌曲里没有人声,吉他手陷入漫长而疯狂地演奏。

   “一战时的飞行武器。”我故意这么说。

   “哦。”她笑着将酒咽下肚,然后说:“看来你还有些历史知识嘛!”

   “是啊,叫齐柏林的可不见得都是好东西哟。”

   “摇滚乐难道不是好东西吗?”她保持微笑地反问我,说。

   “是啊,齐柏林飞艇乐队倒是好乐队,我也很是喜欢。”我也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后继续说:“齐柏林广场,就不是什么好地方了。”

   “齐柏林广场?”她一脸好奇地问:“看来叫齐柏林的,还真不少,不过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一个地方。”

   “是啊,在德国纽伦堡。”我将酒杯放在书桌上,然后点燃一支香烟,继续说:“那可是德意志第三帝国举行大型集会的地方,每一次恶魔希特勒就会像一个摇滚明星一样,在那里发表煽动性的演讲,底下人山人海,井然有序地发出山呼海啸的声响,场面极其壮观,一场迈克尔杰克逊的大型演唱会,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希特勒是摇滚明星?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他的。”她笑得愈加开心了。

   “不光是他,整个纳粹都是大麻上头的摇滚明星。”

   “那日本鬼子也是。”

   “不,他们是畜生,不是摇滚明星,他们军帽上的猪耳朵,是最令人恶心的制服了。”我漫骂着说完,此时音乐快到了结尾部分,主唱大吼大叫起来,吼叫声与迈克尔杰克逊的那一首《beatit》颇为相似。

   “日本也有摇滚明星是吧。”她接着问我,说。

   “日本摇滚乐还不错。”我微微点点头说完,她便让我找了一盘b`z乐队的磁带,换下了齐柏林飞艇,放的是一首《neverletyougo》。我换好磁带,拿起酒杯又喝了两口,此时主唱唱起歌来,我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她见我笑了,也憋不住大笑起来。

   “这个主唱,我感觉像一个闽南人而非日本人,你听那腔调多像是在说福建话!伍佰都不能唱出这种腔调来。”我好奇地看了看歌词本,说:“不过这个声音真的好熟悉,我好像在哪个电影里面听过。”

   “《thewildwild》,电影《不夜城》的片尾曲。”她的酒杯已经喝完了,斜着身体,端着酒杯的手,缓缓伸了过来,我拿起调酒容器,刚好可以倒进她的酒杯里。倒完酒,她又双腿盘坐在沙发上,说:“金城武太帅了,想想他那唏嘘的胡渣子,冷峻的脸庞、忧郁的眼神,真叫人心惊肉跳,不过故事结尾令人唏嘘,最好应该这样,他与那个女主一起逃回中国,开了一家餐馆,摆脱了命运,结果却是他杀了女主,继续当他黑夜里的蝙蝠。”

   “如果没法摆脱命运,倒不如与命运同流合污。”我按上快进按钮,将音乐换成了《thewildwild》,这声音响起,我便觉得自己以后遇见追踪者时,播放这首音乐一定会增添几分亡命天涯之感,想想便觉得非常冷酷。我们很快将调酒容器里的酒,全都喝完了,我感觉有些醉意,她虽看起来,脸色有些红润,不过还是很清醒的样子。

   “放一首《加州旅馆》吧!”这首歌放完之后,她说。我便按照她的要求,换上了老鹰乐队的专辑,随后参照歌词本上的歌曲顺序,将磁带快进,随后便放弃了《加州旅馆》。然后我将威士忌,全都倒进了调酒容器里面,然后又兑上了一瓶脉动。

   “听着这首歌曲的名字,我便想起了河北的万能青年旅店乐队。”我给她灼上了酒,她喝下了一口,将酒杯捧在胸前,然后手掌穿过乌黑黄亮的长发,撑着额头,胳膊肘搁在扶手上。

   “哪有乐队,会起这样的名字。”我有些孤陋寡闻,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乐队,即使听起来,乐队的名字有些怪异。

   “放他们的一首《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她对我指挥着,说。我便找着了磁带,换上了那首歌曲,歌曲的前奏非常动听,歌词也非常新颖,有些民谣气质。随后号声响起,我便惊呆了,对这首歌曲,我赞叹不已。

   “真没有想到,我们内地的流行摇滚,也有这种好听的歌曲。”我赞许着说,在我的世界里,对于内地摇滚,是较为陌生的,几乎只闻其名,而绝少听他们的歌曲。

   “是啊,你们都是港台控,那里知道内地摇滚、民谣的味道。”她笑着对我说。为了让自己更为深入地了解内地流行音乐,我又放了窦唯的《暮春秋色》,何勇的《钟鼓楼》等等。

   “真是好听,我之前怎么没有发现呢?”我有些遗憾地说。

   “是啊,这些音乐可不都是像港台的那样,充满了靡靡之音。”她略带醉意地说:“其实我们内地的许多创作型的歌手,在港台也同样受欢迎。

   第五章 7风去云留

   “算啦,还是听港台与内地混合的吧。”说完,我便将磁带换成了王菲的专辑,王菲的音乐每一首都特别经典,让我没法再有机会,去按动快进按钮,我们便随着音乐,先是《棋子》、《旋木》、《矜持》、《百年孤寂》,很快我们便将整版磁带上的音乐都播放完毕,之后整瓶皇家礼炮已经被我们喝的精光。面对如此美妙的音乐,我哪能如此匆匆尽兴,我赶快撬开解百纳,倒进调酒容器,为了让酒不那么容易喝完,我从她的床头柜里,找来了两瓶一升装的红茶饮料,将红酒与红茶兑在一起,管它什么讲究,什么喝法,我们只需畅怀痛饮罢了。我接过她的酒杯,将红酒进了杯子里面,全都必须倒满,全然一副“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的放达姿态。我们举杯互敬,我一饮而尽,随之翻开装磁带的箱子,找来出了一张王菲的粤语专辑,先是一首《爱与痛的边缘》、紧接着是《胡思乱想》、《如风》、《容易受伤的女人》,王菲空灵天籁般的嗓音,几乎让每一首歌曲都堪为经典,想想那些其他歌手或者影视明星,妄图以翻唱王菲的歌曲而走红,便觉得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意味地自不量力,王菲的天赋与实力令他们望其项背,这是不容置疑的共识,他们只能选择怪怪地作一个菲迷,泯然于我们这等普罗大众,唱唱王菲歌曲的卡拉ok。

   裴思琪仿佛对于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颇为感触,她起身拿起床上的枕头,当作沙发上的靠枕,然后靠着扶手,面朝我躺下。整个身体弓曲着,看起来更像是一叶扁舟了,她慢慢在皮质沙发上滑动双脚,双腿便曲升成为两个折叠的三角形,膝盖顶着围裙边缘,与黄旧的沙发垫齐高。我无意之中,透过她双腿的缝隙,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一条白色的底裤,让我心生悸动,我赶紧转移视线,然而都无济于事,她美妙的身姿仍在我脑海里徘徊,我起了反应,异乎寻常的坚挺,我感觉非常奇妙,丝毫没有当初年少时的狂躁与焦虑,反而有一种充实饱满的舒适感,使人浑身温暖不已。不过,这终归是世俗邪念,我试着将自己融入进《梦中人》的音乐之中,然后长舒了几口起,这欲念便慢慢一点、一点地被打消了,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内心的平和。说也奇怪,这首《梦中人》,我之前在电影《重庆森林》里听过,感觉并未特别深刻,然而现在我极为容易被代入进去,我想可能与我的经历有关,之前可能大多数流落在乡间村野,而之后一直流连在街头路巷,而这首非常适合在城市里纵声歌唱,所以现在我与这首歌曲代入感增加了不少。很快一瓶红酒也被我们一扫而空,我赶紧撬开了另外一瓶,将雪碧、红茶全都勾兑完毕,此时专辑里的最后一首歌《暗涌》,已经唱完了。

   “放张学友的吧!”她醉醺醺地说。

   “算了吧,他那浑厚的嗓音,让什么歌曲都变得像烈酒一般,我怕《心如刀割》便真的心如刀割,《一千个伤心的理由》自己便真的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我等得花儿都凋谢了》便真的等到花儿都凋谢了。”我有些头疼地望着天花板,说。

   “那就放几首披头士的吧。”她说。

   于是我播放起了披头士乐队的专辑,结果第一首歌曲,竟然是emilia演唱的《bigbigword》,我摇摇头,问:“这是盗版磁带吧,这也能叫作披头士的专辑?”

   “你难道听过正版磁带?”她莞尔一笑,这首歌曲毕竟是经典歌曲,我没有快进,这首歌曲播放完毕之后,便是披头士的《norwegianwood》,《lovemedo》等等,之后没过多久,她的手臂便垂过了沙发边沿,酒杯顺势滚落在地,酒洒落了一地,她气息均匀地睡着了。

   此时白色亮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俯射在她身上,黄色的灯光逐渐消失,她的肌肤又恢复到雪白,四肢也变回原来的粗细。而我此时正听着披头士的《love》,继续迷幻地喝着酒,音乐的前奏轻声细语一般,让我误以为磁带发生故障,我刚伸出手准备一探究竟时,终于传来钢琴演奏声,随后约翰列侬便开始演唱,我的内心随之陷入漫长的寂寥之中,我没法喝醉,异乎寻常地清醒。等这首歌曲播放完毕,为了不打搅她安睡,我关掉了音乐,拉开房门,信步走出房间,轻轻关上了门,最后回到了废楼里。

   我顺着楼梯,沉默不语地信步爬上天台,转身抬头仰望天空,此时天空涌起了密云,将天空遮掩得近乎严丝合缝,天地之间一片苍白。我感觉非常头疼,昨日的记忆未能记忆犹新,反而令我置身于一层虚幻的云雾里,可就在十分钟之前,我还在一个女孩的深闺里,凝视一位处于熟睡状态的漂亮女孩,边听音乐边自酌自饮。我竭力回顾昨晚所发生的事情,记忆未能成为一段完整连贯的电影,它成为一支支失去顺序轮次的片段,我得花上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稍稍记起一些琐碎,一切都无济于事,随着时间推移,昨日所发生的事情,最后又像一大面镜子,被时间彻底击碎,从而垂直散落满地,成为了一片片形状各异、大小不同的碎片,现在这些碎片正在各自被白色胶带包裹起来,被写好标识,最后收藏进我的大脑框架里,有的我立即就能想起,有的我需要很久才能想起,有的需要相似的情景,才能让我兀自想起,有的自然自然地从我的大脑里跌落,有的标识模糊,即使我遇见相似情景以及动作,也误以为是预感罢了。有的将永远永远也没法记起,注定在我记忆边疆里头化作了春泥。

   然而无论记得起来的,记不起来的,都无法掩盖由昨日的事情所发酵出的情感,现在这种情感真真切切地存活于我的身体里,暗潮涌动地想要爆发出来。此时此刻我的衣襟里面,也好像闷着一只挣扎着的麻雀,扑咚直跳地想要突飞出来。我捂着胸口,不知所以地原地徘徊,感觉另外一个自己,正隔着天台南边扶栏上的蓝色防护网,脸色铁青地望向我,他对于我即失望,又束手无策,更没法用那破丝网网住我。我开始相信乞丐给我的预言。

   “非花落时红满地。

   衣衫单薄北风袭。

   女在深闺漫夜冷,

   生暖入怀不穿衣。”

   第五章 8风去云留

   我默背完乞丐写的诗,非衣女生,每句开头的四个字给我的昭示,让我不由不信,我无法安耐住这种情绪悸动,隐忍不发,只能模仿王家卫电影里面的台词来表述:“从前算命的说过,2017年10月20日,我会遇见一位没穿衣服的女人,并且喜欢上她。结果那一天我没有遇见任何一位没穿衣服的女人,期间也只有一位‘裴’姓女人,给我打了一个招呼。裴思琪,我喜欢你。”

   当我表述完以后,便莫名其妙地感觉伤心不已,我好像对不起某位女人似的。我望向天空西陲涌动而来的阴暗乌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走到旗杆旁边,青旗没精打采地缠绕着旗杆,我耳闻不着风声,周围空寂一片,陷入了无以复加地痛苦境地。我近乎精疲力尽,转过身来时,已经没有力量支撑自己,我背靠着扶栏,瘫坐在扶栏与屋子相交的角落里,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午后的阳光从西南角,撒满了天台,几滴水珠从旗杆上滑落下来,刚好滴落在我的脸上,冰凉冰凉的,我有了些许知觉,青旗在风中招展舞动的声响传入耳际。我闻之,睁开了眼睛,天空变幻莫测,此时长空寥廓,逶迤的乌云紧贴着湛蓝的天壁,四周空气里散发着一股清凉、湿漉的气息,心想可能就在我昏睡之际,下过一场气势甚微的雨,我扫视天台上下,雨后的水迹已经被蒸发得所剩无几,唯有一些阴暗角落还残存几片水分。我站起身来,牛仔外套、裤子上粘满灰尘,怎么拍也未能拍掉,由于昨日熬过夜,我感觉肌肤黏糊糊的,非常不舒服,特别是阳光照来时,我便觉得浑身燥热油腻。为了保持卫生,我走到卧室隔壁的屋子,脱掉衣服,用冰凉的清水洗头、冲凉,我感觉非常奇怪,即使浑身都已经皱起了鸡皮疙瘩,我也没有丝毫寒意,反而感觉身体暖乎乎的。我知道秋冬之际,用冷水泼到肌肤上,肌肤会产生过激反应,先是寒彻入股,然后瞬间便会产生暖意,几秒钟之后这种暖意便会消失。我的情况似乎完全不同,我能感觉到水是冰冷的,但是泼到我自己身体上,就是暖乎乎的,我想是不是酒精还大量存在于体内的缘故,毕竟酒是越喝越暖的。我觉得这种温暖舒适的感觉绝不可取,因为大多数东西都会在温暖舒适的环境下腐烂变质,我得将自己变得冷酷才行,最好冷酷得像一个冰箱一样,这样一来某些人、某些事装进心里,就不会那么容易过期。

   洗完澡,换好衣服,大概因为水越喝越凉,为了让自己变得冷酷起来,我赶紧走进卧室里面,抱起纯净水桶,咕咚咕咚地痛饮起来。结果我喝掉了半桶水,终于感觉体内有些寒意,这才罢手,回到天台上,将换下的衣服清洗干净,在晾衣绳上晾好。此时刚好黄昏将至,我感觉腹中饥饿,于是将卧室里能吃掉的东西一扫而尽,我便将昨天追踪者追杀我时,所念的诗歌写在了墙壁上,诗的第一句写作“我是一阵没有方向的风”,其中具体意思是讲述这个人像风一样,即没有人生方向,又喜欢攀话折柳。我想追踪者应该不是这种人,像这种行为古怪的家伙,有时候需要使用逆向思维来理解,他应该有一颗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心,只不过总喜欢口是心非罢了。我好像找着化解自己危机的方法,那就是给他介绍一个女孩子作为夫妻,这样的话,他每次出门远行杀人越货的时候,在他的家乡,就会有一个女人在那里等他,他没法为了去追杀一个人,而浪费太多时间,他会早早回去,从而放过我。

   夜色降临时,我点燃粘在墙壁上的六支蜡烛,然后坐在床上,扶着在折叠桌上,右手不停翻转着绿色的啤酒盖子,从无名指与小拇指的缝隙一直翻卷到食指与中指的缝隙,再又翻卷回去,结果一不小心,啤酒盖子刮伤了中指的皮肤,流出了血来。我将啤酒盖子放在桌上,随即吸允着伤口,我听到了乞丐的脚步声,他嬉皮笑脸地走进我的卧室,我抬头望了一眼他,他的额头上还留着鲜血。

   “怎么啦?跟别人打架啦。”我放下手指,伤口已经流不出血来,于是对着乞丐询问道。

   “现在还有人会跟我打架吗?他们不怕有失身份?”乞丐坐在我的床沿,说。

   “那额头是怎么破的?”我说。

   “我穿过墙窟窿的时候,额头不小心蹭到了碎砖块。”他饶有兴致地拿起我床上的小说,翻阅了起。过了许久之后,他额头上的血迹已经干涸,笑着说道:“年轻真好!”

   “好什么好!”我一脸漠然地说。

   “年轻真好,可以四处乱跑,青春总能驱使一些无知人,去忘乎所以地玩笑一场。”他挖苦着我说。

   “哼!”我一声冷笑,恨不得当场将他杀死,但是这种冲动,还是被自嘲所化解。

   “也许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与沿途看风景的心情。”他继续说。

   “这些对我而言,都不重要。我现在对什么都不屑一顾。”我对于这段广告词,不是很感冒,我更喜欢红金龙的广告词,“理想有多远,我就能走多远”,我真不愧是名湖北人。

   “我给你讲一个寓言故事!”乞丐站起来,对着我说:“从前有两只小灰鼠,梦想着能像麻雀一样飞,于是他们学着一直使用两只脚行走奔跑,这样便能腾出两只手来,变成翅膀飞向天空,结果他们永远都飞不起来,会飞的老鼠,天生也有一双翅膀,最后他们发现他们连老鼠都不是,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使用两只脚走路,再也不会用四只脚去脚踏实地奔跑了。”

   第五章 9风去云留

   你这个寓言故事真是不错。”我给乞丐鼓掌,故作行赏地说:“你这完全是模仿王家卫的台词,‘这个世界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他会一直地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休息,这种鸟一生只能落地一次,那就是他死的时候。’”

   “我觉得你们不像王家卫电影里的人物,倒是与周星驰极其相似。”乞丐继续说:“天真、搞笑又充满梦想。”

   “我们可是看着周星驰的电影长大的,能不像吗?”我接着说:“年轻的时候,有几个人能规规矩矩,全都一副不着调的样子。”

   “是啊,我年轻的时候,也不着调,混得好的时候,会抽黄鹤楼满天星的香烟。周围的人,会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奢侈,我回答‘问君能有几多愁,抽烟要抽黄鹤楼。’周围的人便会哄笑成一片,把这种玩笑话当成最好的解释,口口相传,之后便不会再有人问这个问题了。其实理由也很简单,无非是虚荣心作祟,有时想抽抽好烟,刚好手头上宽裕。结果大家偏爱玩笑话,全都不着调,不正经。”

   “我们年轻时,也想严肃点生活,毕竟生活不等于戏剧,不然会给别人一种浮夸、不认真的坏印象,可就是很难做到,一严肃起来,连我们自己都会笑场。”

   “把现实当作戏剧,便是一出最荒诞、最悲哀的戏剧,你们觉得你们应该藉由训练来控制自己,改变自己的个性,你们那种性格真不可取。”

   “我们要是能严肃、认真地对待事情,能不能实现那个发财梦?”我试问着乞丐说。

   “让一切随风吧,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乞丐拿起床上我的手机,说:“让我送给你,一首歌吧。”

   我不想搭理他了,他放起了披头士乐队的名曲《letitbe》,然后一直陶醉于歌曲里,他闭起眼睛,张开双臂,用脏兮兮的连迎着窗口,均匀涌动而来的空气。我感觉有些意外,他居然还懂点英文。一般来说,我听歌放松时,一般不会听披头士的歌,倒不是旋律本身的问题,只是似乎每一次听到他们的歌曲,就会发生点不快的事情。

   “那首歌,总是韵味感十足,久久令人回味。”乞丐轻声细语地对我说。

   “是啊,披头士嘛,可不是一般乐队,诗人一般地存在。”我笑了笑,又对着嘲讽着说:“没想到你还略懂一些英文。”

   “一点点。”

   我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友好,乞丐有时候也不怎么令人讨厌。

   “今天还有些月色,不如喝点酒吧。”乞丐建议着,说。

   可能是好久未曾欣赏过月色,我站起来,走到窗前,仔细看了看,是一轮柳叶弯眉月。

   “它在一条舒缓的小河里荡漾。”乞丐闭上眼睛,冥想着说。

   我长舒一口气,乞丐有时说话,也挺俏皮的。随后乞丐揭开棉袄,腰间悬挂着六瓶啤酒,我看了一眼,还是纯生啤酒。

   “真有型格。”我伸直腰板,拖着腮帮,嗤嗤发笑,生怕将下巴给笑掉了下来。

   乞丐将啤酒放在地上,我们一起盘坐下来。

   “你在笑什么?”乞丐向我敬酒,说。

   “没笑什么?”我喝了点酒,又觉得索然无味地说:“好像没有佳肴。”

   “我习惯边喝酒,边抽烟,你也不妨试试。两种不同的物质,交集在一起,口感都得到了升华。”乞丐说完,便从我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打火机,点燃了一支,深吸了一口说:“真是太棒了。”

   我非常苟同他的观点,一直以来吗,我也似乎存在着这个习惯,那种感觉很奇妙,酒能更醇厚,烟也更香纯,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欣赏他。于是询问,说:“你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听到这首歌的。”

   “公元2003年。”乞丐扯了扯左手的衣袖,从里面将袖子紧紧抓住,然后用右手中指在我的桌子上,用水迹写下“公园、2003年。”

   “公元、公园。”记忆似乎又把我带到了那个年份,也是2003年,刚刚中考散场之后,我去考场隔壁的公园里闲逛,可能是自知考得不尽人意,情绪有些低落,结果我遇见了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女人,正使用短放机播放着这首歌曲,我感觉非常不错,心情大好地回家了。

   “披头士是人类的知音。”乞丐,接着说。

   “我给你放几首其他披头士的歌曲吧。”我准备去拿手机,换上几首歌曲。

   “就让我们陶醉在一首歌曲里吧。”乞丐正襟危坐,像一位瘾君子,又深呼吸了一口气,语气轻盈地说。

   “你们这些人也太痴迷披头士了,要是约翰列侬还活着,一定也还很危险,崇拜者很容易走极端的。”我看着他的样子,调侃意味地说。

   “他是乐坛吸毒第一人,有人说他是为了获取艺术灵感,却鲜有人理解他那种牺牲精神。”他笑了笑,说。

   “什么?这与牺牲精神怎么能混为一谈,禁不起逻辑推敲嘛。”

   “约翰列侬有一种济世情怀。吸毒可以慰藉一个人的心灵,而他的音乐亦是如此。”

   “找你的逻辑,他吸毒就是为了获取那种的迷幻感受,然后用音乐符号去替代,这样便能避免更多的歌迷陷入毒品的泥沼里。”我装作“恍然大悟”一般,表现出一副“深深折服”的姿态,说。

   “孺子可教也,看来你还有些悟性。”

   我喝了一口啤酒,面对乞丐的“表扬”,呛着了,因为我知道,我们是在纯属假不正经地扯淡。

   “他有一个日本老婆。”乞丐接着,说。

   这句话让我陷入了一副画面,久久难以自拔,一位日本美少女撑着油伞,站在一排樱花树下,樱花纷纷吹落,她慢慢地绽放出摄人心魄的微笑,让人神魂颠倒。她是日本x女星。

   第五章 10风去云留

   “中人之姿。”我尤为不解,天底下那么多男人,都对日本女人情有独钟,我继续询问乞丐,说:“说也奇怪,许许多多的人对于日本男人,都是一贯的嗤之以鼻,却对日本女人都抱以很深的情结,会不会是因为日本男人生性猥琐,经常诱骗日本女人拍av所致,导致于大家非常同情日本女人,自然厌恶日本鬼子。”

   “可以这么说吧,像这种色情泛滥又合法的国家,真是绝无仅有。”乞丐有些嘲讽地说完,又思考了会,说:“应该是早些时候,日本女人的一些深入人心特质吧,她们温柔的怀抱,总是忧伤者最热衷的投靠之地,娇小的身体、白皙的皮肤、温柔的嗓音,便能征服全世界的男人。”

   “你是不是以前泡过日本女孩,这么有见地。”我一直寻思,为什么我会对日本x女星情有独钟。

   “你忧伤时,有没有想过,找一位日本女孩的怀抱,好好痛哭一场。”

   “痛哭!我已经没有了什么眼泪。”我将一瓶啤酒,几乎一饮而尽。

   “你虽看起来,一脸沧桑之态,可还是藏不住你那孩子般的内心。”

   “笑话,我虽说失败,起码还是男人,哭能解决问题吗?”我不服气地说。

   “不要掩饰了,成长便不意味着长大,只是有些人学会了掩饰罢了。”乞丐带着醉意,望着我笑了笑,说。

   “少来,当你学会了说谎,你便学会了成长,是这个道理吗?”

   “你就是这样的一人。”乞丐指着我说。

   我被乞丐一语中的,一直沉默不语。

   “你今年贵庚啦?”过了良久,我不想被乞丐看穿,想要让他闭嘴,也只能将话题,转移到他身上,于是我问。

   “这是秘密。”乞丐也默不吭声。

   “你可真幸福,起码还能与自己的偶像。涉足于同一个时代,而不用像我们那样,说不定从出生起就得缅怀约翰列侬了。”我继续,说。

   “其实我也没有那个福分。”乞丐醉眼惺忪地说。

   “看来你也是个爱说谎的家伙。”我取笑着他,说。

   我刚说完,乞丐便侧着身体,应声倒下,开始呼噜不止地大睡起来,嘴角还吹着白色的酒泡。我以为他是在装睡,摇了摇他的身体,发现他的身体异常地轻,我想他一年四季都穿着这件棉袄,只不过为了掩饰他瘦骨嶙峋的身体。摇了半响,都没能摇醒他,我想他应该是真的睡着了,于是我用被子给他盖上。然后继续一个人喝酒,很快便觉得眼前迷糊,一些虚幻的身影,在反反复复地重叠来分散去,无法形成一个清晰的人影。我伸出手来想要触及,却什么也未能着,我怕醉意太深,没法想起太多,当我将苦酒洒向地面的时候,痛苦顿时倾泻在了我的脸上。赵风、楚云怎么能够分开呢?这是我的不幸,也是他们的不幸。

   那一次奋斗失败之后,我们在杭州张狂了一宿,便坐火车赶达深圳,走出罗湖火车站时,我们已经孑然一身,神情落寞。我们望向从罗湖口岸、香港方向涌来涌去的人流,内心更是五位参杂,我们之前的呐喊,没想到会是这般痴人说梦。我们离开火车站,便投靠了东色楚国辉,从血统上讲他与楚云是同辈族兄弟。他最初念及相亲友情,自然对于我们予以接待,不过他知晓我们的经历之后,便竭尽揶揄讽刺之能事,要是换做当年高中时代,势必引起一场不小的纠纷,但是我们居然都一声不吭地忍耐下来,没有丝毫锐气可言。我们接受着楚国辉“人渣”这种羞辱性的称谓,便开始四处寻找工作。一次机缘巧合的相遇,我们遇见了一位老相亲,他为人亲切、直爽,于是介绍我们进了一家鞋厂,还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生活上也是照顾周到。

   鞋厂主要是代工nike品牌的鞋子。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工作,让我们感觉沾沾自喜,nike公司的培训师给我们讲了三天nike品牌文化,草草与我们签完合同书,我们便匆匆入职工作了。不过自从那个算命的给我们面过一相之后,我们的确一直霉运不断。刚进入工厂,就恰逢金融危机,工厂订单剧减,效益自然不高,即使作为一名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员工,每星期五天、九小时工作制,每月也仅有九百多块钱工资,可怜巴巴地生活着,这与我们鸿运当头,倒卖翻新手机时期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好在我们还是心系梦想,中日埋头苦干,节俭度日,准备集结资金,一年以后回浙江东山再起。

   后来由于工厂持续缩减产能,部分员工嫌工资微薄,辞职另谋出路。于是附近几个村子的租房很便宜就能租着,我们花掉三百块钱,轻易地租着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虽说住在七楼,好在我们年轻气盛,也大碍事。介绍我们进入公司的老乡,随后被调入了惠州分厂去了,临走之前,一些生活物品、家用电器,嫌搬走太麻烦,一并送给了我们,所以我们便没有太过花销,便让这个屋子也算一应俱全。我们也自得其乐得继续工作,节省工资,满怀憧憬地等待明年春暖花开,明年江南风日。然而赵风的悲剧也在悄然拉下序幕,他与他的初恋在网吧里视频,却经常陷入一种无话可说的境地,毕竟梦想失败过一次,赵风不敢再轻言梦想,然而不谈及梦想,赵风也就没有其他话可说了,而他的初恋似乎有什么搁在心里,欲言又止,两个人从未陷入过这种僵局,最后她给赵风放一首披头士的《yseterday》,便陷入了往日的回忆里。赵风的初恋的的确确是位才华横溢的女性,学什么都一点就通,一学就会,相比较起我们那点自以为是的才华,我们简直不值得一提。现在连小提琴,她也能得心应手地演奏,尽管是业余学习的成果,演奏起来的娴熟程度,丝毫不逊于专业小提琴手。披头士的音乐过后,她先是给赵风拉了几首舒伯特的协奏曲,然后又用吉他演奏王菲、范玮琪的曲目,反正他们之间已经无话可说。

   第五章 11风去云留

   之后,一个多月的日子里,赵风每天晚上都待在网吧里面上网,却再也没法遇见她,所有的留言都已经石沉大海。赵风有些忐忑不安,于是买好去武汉的火车票,准备一探究竟,她不会无缘无故地从赵风的世界消失掉。就在此时,赵风的表弟,带着对赵风的顶礼膜拜之情,犹如连绵不绝的长江之水,涛涛而至。

   赵风的表弟是楚云接到出租屋里来的,表弟看着久违逢面的赵风,便立刻疯言疯语起来。他从小由很受赵风关照,自然对于赵风那种伶牙俐齿的歪理邪说,口若悬河的年少梦想,心存崇敬之情。这些年以来,赵风一直被当作反面教材,以儆效尤般地教导他,非但没能改变他的性格,反而加剧了他的逆反心理,他对于赵风的崇拜程度,是可想而知了。他自然有模学样,这次比赵风更加决绝,与家里、学校没留下只言片语,便溜之大吉,开启了自己的人生之旅。

   一进屋子,他便脱下鞋子,一边挠着脚底,一边告诉我们关于赵风初恋的近况,说:“一个月之前,就嫁人啦!”

   “啊!”楚云惊讶地差点,掉下了眼珠子。

   “她嫁人的时候,排场非常阔气,八辆奔驰小轿车迎的亲,领头的还是一辆保时捷。当车队从我家门口路过时,我可是一点都不羡慕,有什么好神气的,不就是捡了一双我表哥的破鞋吗,还好意思从我家门前路过。”赵风的表弟得瑟地说,其神态动作与赵风年少时,颇为相似。

   “我就是一阵没有方向的风,

   不停地吹呀吹。

   吹起少女朦胧的情愫,

   轻轻撩起她白色的围裙,

   当芳心暗许,当时间留下鲜明的足迹,我在天空集结,吹向远方,吹呀吹。

   继续唤醒下一个女人,用谎言编织婚纱,用温柔挽起她们的长发,

   抚慰她们的心跳,渐渐弥合她们不再相信的真爱,当生命再一次不需要眼眶,她们垂下了纯洁的眼泪,我在天空集结,吹向远方,吹呀吹。

   我会遭受挫折,吹响那钢铁般的壁垒,但改变的只是我一时的方向,我依然在吹呀吹,我在天空集结,叩响着天堂的大门,召唤着天使,我依然在吹呀吹,我在暗夜盘旋,解开着地狱的枷锁,释放着魔鬼。每一段美好的音符,在风的抚琴之下,只会是一段忧伤的乐章,悬挂着蓝月亮的夜晚,有无数人在悲伤,我终于领悟了自己的方向,没有方向便是方向,我将毕生追求、邂逅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而勇气便是与生俱来的吹呀吹,不要在乎季节,吹呀吹,吹向生命的尽头,另一阵风继之而来。”

   赵风得到消息,抽搐着腮帮,苦笑着哼了几声,他表弟见状感觉有些不对头,一脸木然地盯着赵风,赵风为了挽回在表弟心中的那种放荡不羁的潇洒形象,那首《没有方向的风》,便脱口而出,不仅楚云为之震撼,赵风的表弟对于情圣表哥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风哥,你的光辉事迹,表弟真是望尘莫及。”赵风表弟继续喋喋不休地说:“你讲解讲解你与你那初恋的初夜,那个女的其实还蛮漂亮的,应该很带劲。”

   “那是一个美妙的夜晚,在皎洁的月光下,我解开了他的心房,在白色的床上,我解开了他的衣裳——”赵风已经说不下去了,声音有些哽咽,只得扬起头,望着天花板,笑着说:“似乎给自己的表弟讲着话,是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我就崇拜像你这样毫无道德感、羞耻感的表哥。”

   “行啦,行啦。”楚云心里也不是滋味,也理解赵风心中的悲痛,于是将赵风的表弟,推到自己的房间里休息,赵风才得以脱身,去社区广场散心。

   晚上一来为了给赵风表弟接风洗尘,二来为了庆祝赵风恢复单身,我们在一家餐馆里,摆上了一桌酒菜,请来了楚国辉等一伙七八个人。席间,众人推背换盏,不亦乐乎地讲述着各自的风流韵事。对于最早出来打工的楚国辉而言,经过多年流连花街柳巷的经历,自然弄清楚了爱情、金钱、女人之间的简单关系,俨然一副有学识、有经验的学者,对我们进行谆谆教诲,只要无心,人人便是情圣,甚至一番吹嘘,这些年来,与他睡过的女人不下百人。尽管他头头是道,不过赵风的表弟,却没有丝毫敬意,因为他顶多算一位资深嫖客,简直不值得一提。席间,话题自然转移到赵风的身上,为了继续维持自己的风流形象,赵风重新编造了一个爱情故事,故事讲述,他在杭州西湖如何巧遇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以及如何搭讪、追求、睡觉,极尽夸耀之词,最后分手那段话引来了满堂喝彩,如果一个女人追问你,到底有没有爱过她,你最好去建议她去问一块豆腐,而不是问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大家笑得几乎是前俯后仰,大赞赵风风流成性,为了继续为大家助兴,赵风相继编了几个始乱终弃的故事,几乎个个精彩,人人夸赞。

   赵风大醉之后,便独自迈出餐馆,楚国辉询问去处,赵风嬉皮笑脸地告诉他们,他是一支没有脚的飞鸟,累了就在风里休息,小便自然也要解在风里。大家再一次为赵风击节赞叹,赵风情圣的风采称谓,也是众望所归。

   然而赵风没有回来,他只身走进阴森森的深巷子里,背影带有哀伤之气。他来到社区休憩的地方,坐在一块石板长凳上,与初恋曾经一起的日子,在他脑海里徘徊,他摸了摸胸口上,曾经被她的呼吸吹湿过的地方,黯然神伤。

   第五章 12风去云留

   寒风凛冽地吹过,头顶上的一簇枝叶繁茂的树杆,莎莎向上翻转起来。地上的落叶,朝着路口方向,飞滚了过去。月色朦胧,月光所覆盖地地面上一尘不染,干净得只剩下赵风的一条孤独身影。他似乎深刻体悟到了爱情的残酷之处,爱情就像是一本书店里头的书,翻完最后一页,俨然会看见他的单价。或许赵风这种穷鬼,进入书店时,应该先摸摸口袋,或者带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这样再出来时,心里会好受一点。

   楚云悄悄也走了过来,坐在赵风的身旁,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劝慰。那一晚,我们依然用诗词来发泄心情。

   《蝶恋花》冷风长叹吹乱树,寒灯难清,何处宿君心。苦扫一庭明月净,竟是单身与孤影。钟鼓喧哗花车行,谁家嫁娶,躇足争望凝。旧人新衣入门迎,竟嫁他郎薄君情。

   熟人知那新断肠,唯有两行泪怜涟。

   探壶新酒不说罢,和穿愁衣卧恨榻。

   我们回到餐馆卖完单,送走了楚国辉一伙人。赵风扶着醉醺醺的表弟与楚云,一同回到了宿舍。几天之后,赵风表弟在工厂附近闲来无事地晃悠了一圈,认为周边的女孩长得简直不堪入目,而且自己也初步掌握了成为一名情圣,所具有的一切品质与技巧,权衡之后,他选择离开我们,去了据说是女孩子更多的电子厂打工。

   赵风自此之后,谁也没有招呼过,人间蒸发了三天三夜。原来他独自潜回武汉,将初恋的老公的一些信息,调查得如数家珍。新郎除了家境富裕之外,还是一名退役的击剑运动员,赵风感觉有些相形见拙,不过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祝福他们,他远没有那种度量。回到工厂里,赵风仿佛一下想开了,觉得自己早已过了适婚年纪,也该结婚了,于是凭借着自己的英俊相貌,巧舌如簧,一餐酒楼晚餐,一束鲜花玫瑰,一封情书,在厂里面轻而易举地找了位女友,虽说姿色不如前任,也算是凹凸有致,样貌纯清,受人欢迎。两个人交往之后,便开始了平淡无奇地生活,平淡得令人乏味,许多认识赵风的人,都觉得惊讶不已,在感情方面,他们应该轰轰烈烈、惊喜不断才是。赵风为了坚守美好的封建思想,除了没有睡觉之外,俨然一副相敬如宾的寻常夫妻。他们的关系虽说平淡,不过发展之快,令楚云更是瞠目结舌,大概相处了一个星期不到,便已经电告双方家长,准备年底回老家举办婚礼。楚云终于忍不住问起赵风,是否心里面还有初恋,赵风低头沉想片刻,留下一句“我早就把她从心里面,哭干净了。”

   赵风结婚日渐,也不忍让楚云一个人落单,于是准备给他介绍对象,虽说楚云平日里,形象潦草,不过毕竟文采稍有,文章上过厂报,还是有一些女孩颇为钟意的。不过楚云仍旧坚持不受,他认为他还没有到,需要抱残守缺地去找一位中人之姿的女人结婚的地步。远在武汉的好友学长,也一直颇为楚云的单身问题操心,这一次终于有了机会,学长决定将他表妹介绍给楚云,学长将表妹的照片以及qq号,全都发给了楚云,然后一直坐观其变。我们一见相片,几乎惊呆了,确实是一位美丽动人,又充满青春气息的美女,完全符合楚云的胃口。楚云加上qq之后,毕竟没有恋爱经验,也不知道说什么,连自我介绍都没有说过。打电话给她时,也是吞吞吐吐不知所以,双方短暂接触了几天之后,关系颇为尴尬。为了打破僵局,他告知学长由于太过于害羞,决定换做赵风的身份与他表妹交往,学长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按照他的想法行事,结果换做是赵风的身份,他与学长表妹聊得非常投机,一起聊学校生活、星座八卦、人生梦想,俨然就快要表白了,楚云也买了一双nike牌子的漂亮女式运动鞋,准备送给这位女生。不过也不知道家里面是谁多嘴,被女生知道了真相,便与楚云毅然断绝了关系,楚云怎么不可以以真面目示人呢。楚云虽说有些失落,不过并没有像赵风那般伤心,感情失败起码也是以别人的身份失败的,他觉得是十分侥幸。

   然而赵风的平凡婚姻也未能实现,一些无法容忍的事情发生了。赵风遭受背叛,那一天星期天,我们从惠州新厂支援回来,一推开门,便感觉屋里不对劲,赵风推开自己卧室的大门,便闻到一股异味,只见自己女友头发凌乱地钻在被窝里面,床上皱巴巴的。赵风听见水龙头还在滴水,赶紧走到卫生间,一条男士内裤扔在水桶里面,赵风便走到阳台上,扶着墙面,恶心得难以自抑地呕吐不止。赵风恼羞成怒,冲进卧室里,将女友以及床上的被子、床单、衣物一起抱着,扔出了门外,便紧锁着大门。

   这条内裤我们自然认识,之前楚国辉来我们看电视时,经常穿着这条内裤,在屋子里面晃来晃去。赵风冲出了门外,楚云紧跟其后,赵风恨着眼睛,瞄了一眼女友,便急冲冲跑到楼下,去找楚国辉算账。我们抵达楚国辉所工作的物流公司,楚国辉正在一个货车上面,边抽烟,边将腿放在车窗上,将车窗翘来翘去。赵风直接冲过去,一把将楚国辉从车上直接给拽了下来。楚国辉措手不及地重摔在地,被赵风一顿狂揍,没法进行回击。楚国辉的同僚,见势不妙,立即前来拉开了双方。

   “不就是个女人吗?值得我们兄弟之间如此大动干戈,妻子如衣服,你不知道吗?”楚国辉饿狠狠地说。

   “断了手足的人,不也要穿衣服吗?”赵风愤慨地说。

   “他又不是处女,大街上有得是,你喜欢的话,我大不了多给你介绍几个,你何必呢?你跟我都是混蛋,不要与我装正经了。”楚国辉继续说道。

   第五章 13风去云留

   赵风无言以对,灰土灰脸地回到宿舍。又蒙受了另外一个打击,原来楚国辉与楚云有过赌局,那便是赵风结不了婚,不久便会与新女友分手。由于楚云过分相信赵风的实力,自然押注反方,结果赵风大败,楚云也输掉一笔钱。然而现在的问题远非只是输掉一笔钱那么简单,而是两人之间的关系即将破裂。不管楚云作何解释,赵风都不会原谅他们一族姓楚的家伙,连楚云都不会例外,两个人大吵了一架,然而牵扯出来的问题,也是更为纷纭复杂。

   “你是个混蛋!”赵风在社区广场,推搡着楚云,说:“你现在开心啦,我与你一样单身!”

   “真的,我不是故意的,作为朋友,我的确不该参与楚国辉设立的赌局。”楚云恳求着赵风原谅。

   “这口气,我是咽不下去的。”赵风继续戳着楚云的肩膀窝,说:“现在所发生的一切,都远比我想象得还要龌龊,不单单是这个问题而已。”

   “还有其他问题?”楚云一脸疑惑地看着赵风,木然地问起。

   “我想起了你写的一首诗。”赵风仰着头思考着,念出来说:“云过长天飘无际,命丧随风润春泥。漂泊一生无留迹,但求知己翼比翼。”

   “耶,这首诗,你都还记得,这的确是我很早之前写的。”楚云皱了皱眉头,说。

   “当然是你写的,我曾经以为那个知己自然是我,现在才发现截然不是。”赵风继续说:“你曾经拿这首诗,署上我的名字,然后递给了我的初恋。”

   “是啊,是你让我继续帮你执笔写情诗的。”楚云瞪大了眼睛,说道。

   “嗯,都是我的错!”赵风苦笑着,说:“原来你一直暗恋我的初恋,你既然喜欢她的话,你大可不必玩这种把戏,你直接署上你的名字,不就可以表白了吗?”

   “我绝对不喜欢你的初恋!”楚云也大吼了起来,继续说:“今天就算了,你再胡说八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就真的没法挽回。”

   “你还不承认是吧。”赵风指着楚云的脸,说道:“天底下那么多的漂亮女人,你为什么非得喜欢我喜欢的女人。”

   “我再最后一次重申。”楚云一字一字地念着说:“我绝没有喜欢过你的女人。”

   “你就是个卑鄙小人,我现在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你要替我与初恋牵线搭桥,因为你害怕自己表白会被拒绝,如其你们之间连朋友都没得做,还不如成全我,这样你就可以凭借着与我关系,天天见着她,是不是还能与她说说话。”赵风继续肆无忌惮地说。

   “去你的,懒得理你呀。”楚云实在受不了赵风的讽刺,转身离开了社区。

   “我是不会原谅你的。”赵风对着楚云离开的背影,说:“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再是朋友。”

   没过多久,赵风便辞掉了工作,离开了深圳,我们两个人终于从此分道扬镳。

   第六章 1云影徘徊

   2017年10月24日,天气晴,太阳进入天蝎星座,星座运势财运两星半,爱情五颗星、健康三颗星。

   我是独孤风云,今年30岁左右,湖北人,双子座或者是巨蟹座。可能是这几日饮酒过甚,导致新章节费时颇久,等我写完一觉醒来时,时光匆匆已经过去了两天。乞丐也已经不再屋子里,我也迷迷糊糊,不知道他具体什么时候离开。不过,被子披在了我的身上看来乞丐并不是不懂得去照顾人,只是不懂得该如何去照顾自己罢了。

   我拿起牙刷起身,门前老鼠闻声而逃。我走出门外,伸直双臂,挺了挺酸胀的腰板,打起了哈欠,便只脚踏在防护墙上,边刷牙齿边俯视楼下,枫树巷里一位老妇推着三轮车拖着蒸笼,蒸笼上面冒着热气腾腾的白气,缕缕盘旋而上。我抬头望向天空,鱼鳞分布的云朵,似乎停止了一般,云缝隙里的蔚蓝之色,宛如小溪里流出来的涓涓细流。天空似乎比平时更为幽深,我隐隐约约想到了这样一副场景。也是在这种碧空如洗的天空下,那张压抑的脸遮蔽在幽暗的屋子里,迎着阳光渐渐清晰,走出门来问另外一个人,“你还是处男吗?”,另外一个人回答“不是。”这个人继续问:“那为什么你还没有结婚。”被问的人答不出话来,问话者阴郁地走回屋子里,红色的油漆门慢慢旋转着关闭,绝望的眼神在一张诡异的笑脸上面蓦然生起,一副恍若希斯莱杰扮演的小丑那般媚笑的神态,令被问者不禁毛骨悚然起来,一切都悄悄地陷入了死寂,大家再无法从周遭的世界,听见彼此的声音。

   我又想起了另外一副场景,一张在海湾留下的相片。一个人穿着白色衬衣、黑色西裤、打着赤脚,趴在满是细沙、泡沫的海滩上,此起彼伏着的细浪,没过赤脚,在脚跟涌起着浪花,他被白色泡沫所包围,像海豚一样冲在了海岸。湿漉的头发,苍白的脸,乌青的嘴角还扬着微笑。他的这一种行为艺术,似乎暗喻着我们的梦,到底意味着什么东西?何至于如此苍白?关于梦,我想到曾经在工厂里的一位同僚,他是海南渔民之子,向往着大海以及无边无际的自由,于是辞工回家出海打鱼,没过多久,我们却得到了噩耗,他被海浪所吞没,消失在了茫茫大海里。

   那张嵌入了脑海的相片,每每闭目深思,仿佛又变得动态起来,海潮、鸥鸣参杂着风声灌入耳际,他疲倦的身躯在蓝色海水里,微微颤动,白色衣领乏力地拍打另一边的扣子,他的微笑依然纹丝未动。一种恐慌感便油然而生,我非常害怕这张相片。他曾经问我,海是什么颜色,我说是蓝色,他说大海其实并没有颜色,它只是一直随着天空而变幻,瞧!晚上它不一样像天空般幽暗吗?即使还装着星辰。那张相片拍摄的海域,我好像去过,在他趴下的前方,有三块紧挨着海石,我战战兢兢地从大海里爬了出来,僵硬地坐在上面,焦躁而不安,仿佛失去了抒发生命的载体。

   不知道这些印象统统从何而来,反复穿越过我的脑海,当我刷牙漱口完毕,将最后一口清水吐到墙壁上时,脑海里不经意间浮现出一名蒙着眼睛的剑客,他独孤地矗立在茫茫大漠里,听着苍凉的风声,一声不吭。天空里烈日喷火,浮云变幻莫测,沙丘上细沙丝丝游走,云影徘徊。一阵狂风呼啸而过,他怵然间分解为一粒粒黑色沙尘,犹如密密麻麻的蜂群,浩浩荡荡地在大漠上方飞扬。

   我闭上眼睛,那副画面方才消失,我放好手中物品,楼下的枫树巷传来了争吵声。我仔细听了听,好像是从裴思琪的屋前传来的。我走回扶栏处,向楼下回望,他们门前有一男一女,就是前几日在他们门前燃放擦炮的那几个人。

   “你整日地说,爱我这,爱我那,结果一点实际行动都没有?”戴环形耳环的女孩,对着那位整天嚷嚷着bingbang音乐的男孩,说到。

   “什么叫作实际行动?”饶舌男孩,一边饶舌,一边手舞足蹈地说。

   “工作呀!”戴耳环的女孩,说。

   “这一点不用担心,我家虽说不是什么豪门富贵,也足够让我生活上无忧无虑。”饶舌男孩说:“所以我非常无忧无虑地爱你,我什么都不用做,全心全意地爱你哟。”

   “行啦,我算是看透你了,你这爱情观,太赤裸了,我收受不起。”戴耳环的女孩一脸无可奈何地说:“你滚吧,我们从此一刀两段?。”

   “帮帮忙嘛!”饶舌男孩摊开手,望向靠在门沿上的裴思琪,寻求调解。

   “恕不干涉。”裴思琪手臂向后,手指富有节奏地按着门沿,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我靠!”饶舌男坐上机动车,骂骂咧咧地开走了。

   裴思琪与戴耳环的女孩走进房间里,锁上了门。我站在天台上,对于这种分分合合的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也没多大意思可言,不过我还是非常理解戴耳环的女孩的想法,爱情就是个空壳,即需要锦衣玉食、金钱财富等等物质来维持外表的光鲜,又需要诗歌、艺术等等精神文明来填充内在的空虚,而且还有赖于大家源源不断地提供下去,不然它只是一副空壳,任谁踩上一脚,便已经支离破碎。

   我见裴思琪已经进屋,周围也无景物可看,便收拾好自己,出门填饱肚子,穿过市中心,抵达郊外的草地上,淹没膝盖的草丛里,一些细微的黄沙颗粒,正在随风游移。我蹬下身来,从地上捡起几粒细沙,一列火车呼啸着从我背后穿过。我回头望向这列南下的火车,我感觉颇为意外,当知晓自己来自何方,却反而不想回去了。

   第六章 2云影徘徊

   我似乎早已失去了,抒发人生的三种情感,亲情、爱情、友情。所以回不回家,都已经无所谓,但是不管是真心如此,还是害怕拒绝,总有一种消极情绪,令我无计可施。当我没法成为另外一个人时,我想他们也不会愿意接受我。关于友情,除了赵风、楚云,我几乎再难想起某个人,然而自从分别之后,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没有他的消息,我们完全失去了联络。爱情嘛,我觉得自己有些病态行为,我打开手机,播放了一段日本x女星的mv视频,然后又翻开了诗词册子,我察觉小册子上的《踏莎行》与《玉蝴蝶》,应该都是通过这段视频写出来的。当我看完这两首宋体词,便愈发觉得自己神经病,居然可以完全与这个现实世界毫无瓜葛,同时我不可不承认,我喜欢日本x女星。

   我见天色已晚,便溜回了市区中心,弧形购物广场上的显示屏正播放着华为p10的手机广告,我**着建筑下方的壁窗玻璃,指尖闪过一片一片模糊的片段,和赵风、初恋在武汉江汉路逛街时的情景颇为相似。我摸着初恋微笑而模糊的脸,一股冰霜从指尖,深入骨髓,我赶紧挪开手指,几欲失声痛哭。

   我知道追踪者又要出现,于是赶紧跑了起来。我明显发觉身后的追踪者数量,正在一个个地递增,一个个的脾气越来越暴戾,我想新加入的杀手也绝不会心慈手软,他们要拆掉我的骨头,挖尽我的骨髓。我连续跑了几条街之后,身后呼啦呼啦地传来了一阵狂风,一个个戴着蓑帽或裹着黑色头巾,衣衫褴褛的刀客,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感觉他们现在正在我身后,他们正集结成为一群非洲鬣狗,他们好像停止了追逐,我耳闻不着身后的脚步声响。他们大概正在摆列阵形,准备一鼓作气将我一举撕裂。他们列队完毕,随即一声怒吼,便杀声震天地朝我追砍了过来,我只能继续竭力奔跑以求苟活,为了给自己壮胆助威,我沿路疯狂咆哮了起来。此时,这才从我身后传来,那个语气空洞的追踪者声音,他哈哈大笑起来,尽管声音仍旧空洞无比,不过杀气腾腾得更为使人骇然,他大声念起了一首诗来,曰:

   天空云影幻万千,灸阳熊熊气如焰。

   破栈残甲侠客饮,狂风漫沙贼马掩。

   呼呼草寇蜂呼来,嗖嗖寒光燕嗖现。

   一把肝胆爆烈剑,千军万马全杀遍。

   他念完诗歌之后,嗖的一声,寒剑出鞘的声响划破了天空,惹得鸿雁窜飞,随即我身后出现了大砍大杀的厮杀之声,好像正是声音空洞的追踪者,正在与那一群衣衫褴褛的刀客血战。趁他们血战之际,我便得以脱身,我逃进一家网吧里面,钻到了一个桌子下面,用沙发掩藏住自己,仍旧心有余悸,我感觉非常奇怪,为什么这一次杀手会出手相救,我想许久,都没法解释清楚。此时屋外正下起了瓢泼大雨,整个网吧里面散布着湿气味道,我感觉寒意侵袭,非常渴望能有一个给予我拥抱,给予我温暖,我没法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困境。外面的大雨仍在下个不停,而我也顾不上那些,我直接走进风雨里面,飘摇着抵达枫树巷。我走到裴思琪的屋前时,见她屋内还开着灯光,我停止了脚步,屋内传来了王菲的《百年孤寂》,转眼间传遍了整个枫树巷,我再也按耐不住心中泛滥的情绪,我大声对着她的屋子,叫喊着:?“我是一个逃兵,

   失去了戎装、编制、番号,

   恬不知耻地活着。

   我在荒凉的地方,躲避着生活。

   我是一只离群的鸿雁,

   失去亲情、爱情、友情。

   失去温暖地飞着,我在陌生的天空,茫然飞旋。

   我是一只螃蟹,生在水里,却要靠近陆地,

   另类地横着爬行,

   永远都没法勇敢地走向自己的前方。

   我必须得寻求一个榜样,作为力量,

   一只在沙漠里耐住寂寞的蝎子,

   举着那一双大大的钳子,时刻警惕着天敌。

   高贵、冷峻、无所畏惧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将以你为榜样、为力量,

   同样高举起钳子,

   尾随着你一直穿过世态炎凉,携手共度波诡云谲的生活。”

   我始料未及地朗诵完这首诗歌,便上前使劲用力敲打着她的门,门框阵阵作响。她终于打开了门,神情慌乱地冲出来,将我推回到了雨中。

   “你神经病!”她似乎内心狂乱,身体起伏着,气喘吁吁地对我吼叫。

   “你今天除了接受,也只能接受,你别无选择。”我瞪大着眼睛,张开了双臂,说。

   “我为什么要接受你?”她对我说。

   “因为你是天蝎座,你不可能在这风雨飘摇的夜晚保持镇定,你寂寞!你也在渴求着温暖……”

   “你怎么知道我是天蝎座的?”她冷笑着,问。

   “因为我是巨蟹座,我们之间的相遇,不可能只是一场萍水相逢。”我也冷笑着回答完,便走到了她的身前,凝视着她深如丘壑、明净如水的双眸,继续说:“现在已经进入了天蝎星座区间,我只想对你说声,‘生日快乐!’”

   她未能把持住,‘生日快乐’无形之中暗涌着一种洪流之力,熟都没法与之抗衡,尽管她也许并不是今天生日。她缓缓抱住了我,我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心里好受多了,除了彼此之间的心跳声之外,再无其他声响。也不知道过来多久,她才慢慢松开了我,将我拉进了她的房间,我坐在旋转椅上,她拿出毛巾,将我湿淋淋的头发擦干,然后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我们各自望着天花板,有些心怀冒昧地一言不发,彼此可能对于这层关系的剧烈推进,还处于一种虚幻的朦胧状态。

   “其实我不太相信星座。”过了良久,她微笑着抛出这么一句话来。

   “看来你之前的男友,应该也是巨蟹座。”我关掉了播放机,说。

   第六章 3云影徘徊

   “是的,我们之间存在十几年的感情,我深爱过他,尽管他还是个娘娘腔,我却毫不在意,为此还暗自窃喜,原以为他是娘娘腔,其他女人就不会喜欢他,他也以‘姐妹’与其她女孩相称呼,她感觉非常具有安全感。然而我却忽略他归根结底还是个男人,他背着我与许多女人睡过,其中还包括我的闺蜜。我发现后,提出分手,他哭丧着死活不肯,我问他为什么不肯?他说我是结婚对象,家里的红旗,他偶尔在外面彩旗飘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说也有很多男人喜欢我,他说我不敢背叛他,女人要是胡搞男女关系,那就是个骚货,遭受世人唾弃!而男人则是‘风流’,雅韵流传。我非常激愤地告诉他,我不怕遭人唾弃,我只要报复。他让我不要这样,他其实非常珍视我,他屡次出轨,也只不过是想让那些嘲讽他娘娘腔的人知道,他非常男人。我感觉很痛心,这种解释,我没法接受,与他彻底了断这份感情,为了报复他,我就出来混混夜场。他后来找到了这里,跪着求我原谅,说我仍是他的一生所爱。我不为所动,将一面镜子反挂在了门上,义愤填膺地告诉这个沾花惹草的负心汉,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不管他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她说着说着,眼泪几欲流了出来。

   我暗自窃喜,那面在门前反面而挂的镜子所蕴含的意思,我猜得准确无误。也暗自叹服他的前男友,在追去女孩方面,他们这种娘娘腔的确具有先天优势,而且往往被人忽视,他们从小便能与女孩子拥有共同爱好,他们一起跳橡皮筋、踢毽子、一起画画、一起过家家等等女***,他们热爱和平,绝少会染指枪支弹药等玩具,每当女孩们与男孩们产生龌龊,他们便能身先士卒、毫不犹豫地选择与男孩们为敌,俨然一位女权主义者,不,连女生都不知不觉地当他们是女人,然后以至于掉以轻心,被少数人有机可乘,而浑然不知。不过话说回来,裴思琪可能运气不好,遇见的恰恰是其中的少数,大多数的娘娘腔的确是以保护女生,认同女生,而以诚相待的,这是我所不能全盘否定的。

   她扭过身去,趴在梳妆台上,用锋利指甲在梳妆台面上挠来挠去,台面上丝丝作响,留下几条爪印。她一面撕心裂肺地哭泣,一面继续对我大讲特讲,之前与她前男友之间的更多故事。我对于这种没有主角死掉的情节,一点都提不起兴趣,这种感情放在我眼里,根本谈不上感情,我非常不理解她为何要伤心至此,那些眼泪在我看来,有些弄虚作假的成分,我甚至怀疑她是一位演员。虽说如此,作为一位想要谋求她好感的人,我有必要适当安慰她为好。

   “对于这个‘骚’字,我很有看法,不知道屈原作何感想。它用在男人身上就叫作骚客,紧随在‘文人’的后面,‘文人骚客’‘迁客骚人’还可以当作一个非常文雅的词汇沿用至今。在女人身上就成了骚货,‘骚离骚气’‘骚气冲天’一些极其轻谩、污秽的称呼。难道女人不是人吗?世俗打压、歧视女性,甚至美化第一个开妓院、把女人当作工具的男人鲍叔牙。然何将骚字用于正途,对这个字眼心存美好的屈原,带着‘举世皆醉唯我独醒,举世混浊唯我独清。’的悲鸣,投河自尽?这简直就是不可理喻,毫无公平可言。”我脑洞大开地胡扯着,说。

   “看来,你还读过几年书。”她听我这么一说,颇感欣慰地抬起头来,望着我一边抹去眼泪,一边微笑地说:“你很有见地嘛!”

   “那当然,我与屈子可是老乡,都是湖北人,古楚地。”我也为自己的“见地”,颇为得意地说:“你遇见我,算是你的幸运,我与屈子一样,都是那种非常认真的人,这大概是我们湖北人的基因,没法改变。”

   “呵呵。”她捂着嘴,禁不住大笑起来。

   “不要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就像别人都说我的行迹古怪一样,其实我只是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相同的地点而已,如此简单而已,他们似乎看不懂似的。这些人都是世俗鄙物,好像我们身上不出点什么差错,他们便不会开心似的。”我继续劝解着她说:“我知道你工作的场所不好,容易受人诋毁,平日里的一些行为也颇为古怪,还贩卖拥抱,不过没关系,你只要做好自己,洁身自好,以后放下那个娘娘腔,专心致志地为自己而活,自然会遇见上苍为每一位微笑的女人,所准备的幸运拥抱与温暖。”

   “你也挺古怪的!为何每次走路时,脚步声就如同是在敲动我的心扉一样,让我没法保持沉着心态。”她眨了眨大眼睛,说。

   “也许,这就是感同身受,伤感的脚步声恰如其分地迎合着你那颗受伤的心。”

   “也许吧,你为何落下伤感,谈谈你的感情吧!”

   “‘落下伤感’!”我一阵欢笑,说:“这话说得!我好像是从山崖一不留神坠落,落下残疾一样。看来伤感是一件非同小可的残疾。”

   “哈哈,我好歹也上过大学嘛。”她继续追问着:“说吧,让我来听听你的故事。”

   第六章 4云影徘徊

   此时我的手机闹钟突然响起,铃声是日本x女星的歌曲,音乐在耳际盘旋,紧闭的双唇势难阻止心声所触及的歌手本人,以及那令人熟悉的嗓音在暗夜里悄声低语。感情就像永远都不敢翻开的禁书,我本不想去说太多,但现在一切都不由我掌控,我也不是不想破坏那种氛围,似乎我所思考的、追忆的,终于找到恰如其分的环境,脑海存储的凌散片段,似春风抚过绿地,流畅自然倾泻着。我慢慢进入神思,竭尽所能地抓住那些失去的记忆,整理齐全,以备我尽快写完那本小说。其实这首歌曲从专业角度上讲,谈不上出色,但是我之前在网吧里一直听着,居然百听不厌,一种相思成灰的感觉油然而生。我曾经看过这首歌的两段视频,一段是歌手参加访谈时唱的,一段是歌曲mtv,但听起来却有天壤之别。似乎她参加访谈的那段,格外引人入胜、美不胜收。她拿着话筒,迎着镜头,塞着耳机,那种微笑略带含蓄,却又张弛有力。她走进白灯光下,由叶子编制的白色舞台里,她身着紫色连衣裙、黑色腰带、高跟鞋。一条黑色的护腕,从中指间,一直抵达胳膊。她低头抚胸、轻舒一口气,音乐慢慢响起,她随着节奏抬起手臂和头,舞台也随着灯光的颜色变幻,时而绿、时而蓝、时而红。她翩翩起舞,凝神、羞怯、哀愁、微笑在她脸上千变万幻,然而所有表情里,微笑最能打动于我。瞧,现在她正对着我那抑郁的脸微笑呢,我藏不住的心声,在夜深人静时倾诉起来。

   见我深思良久都未说话,裴思琪亦不想强求我说下去,站起来,默默转过身去。

   “我叫楚云”我开始给裴思琪,讲了起来。

   赵风走了,就在他们父母翘首以待、归期的前一天,我浑然不知玩笑有时亦可以变真,也不知道女人背叛起人来,丝毫不逊色于男人。然而一切歉疚都无济于事,这段友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着他归来,等待着我们再一次扬帆远航。尽管我不相信自己喜欢她的初恋,不过仍旧羞愧难当,祈求着一个原谅。我和楚国辉毅然绝交,他依然骂我脑残,他居然觉得我令整个家族蒙羞。我没能还嘴,只是站在他单位门口,当着他同事面张手索要他一直用借口拖延,从我这里借走的血汗钱。他开始还在故技重施,嬉皮笑脸面对着我,阐述做人道理,以及谈及血脉情分。我面无表情,此时就两个字“还钱”回复,没再多说半句只言片语。他才终于明白,他失去的不止赵风一个朋友。或许我太过天真,他也许从未把我们当作过朋友。他见我这回铁了心,又骂我现实,将钱扔在我的脸上,我捡起钱便走了。暗自觉奇怪,我每次借出去的钱,都很难再收回来,而且收回来时,大家都已不再是朋友。于是我发誓再也不会借钱给任何人。从此,我和楚国辉们再也没有见过。

   我退掉租房,回到工厂宿舍,睡在下铺。每天晚上都把蚊帐关得紧紧的,即使没有蚊子,仍然会这么做。有时感觉窒息,就出来僵坐在门口的石凳上,看着宿舍前、高速公路里的汽车一闪即过,听着从台干专属四面高墙、别墅样式的宿舍草坪里,轰趴传来的欢歌笑语。我也极少出厂门,不是我在深圳已经没有朋友来往,是我感觉在这个世界,也没有值得记起的友谊。在深圳,其实我还有位当经理的表哥,我与赵风穷困潦倒至此,曾经当面找过他,乞求过帮助,他和表嫂拒绝了,让我好自为之。他还残忍地告诉我,已经没有一个亲戚愿意理解我,几乎所有人都在暗地里,戳着我的脊梁骨,我被形容成一个叛经离道、四处漂泊的浪荡游子。其实我也明白,亲情并非是我可以依托的,我在他们的眼里,连狗都不如。

   工厂里的人觉得我变了,变得冷漠无情,怀疑我是不是同性恋,一切变化都从赵风离开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何至此。?期间也有人再找我借钱,而我的回答不再不像以前那样,因为害怕失去一些朋友而遮遮掩掩,我的回答很干脆,“有钱,不借!”,我不想再有任何朋友,徒添烦恼。

   我越来越郁郁寡欢,喜欢一个人工作,讨厌集体生活,不愿意帮助别人,也更不接受任何人帮助,反感别人打破我的沉思。即使这样与世无争,也有麻烦缠身。产线组上有位女工与别人偷情私奔,她老公带着人发疯似的跑到组上询问,结果见到我,不分青红皂白,冲上来殴打,我没有忍让,我何尝不是位伤心人,我和他厮打了起来。出人意料,我的残忍让在场的人,瞠目结舌,羸弱的我居然将他打得头破血流。她老公攻击我的原因,让我啼笑皆非,他怀疑他老婆是跟我跑了。她老婆三十六岁,而我那时才刚二十三岁,尽管车间也出现过,这样怪癖的年轻人,喜欢明目张胆追求成家少妇,但也怪癖在别人眼中的我绝非此类。原因也只是她老婆见到我时,总是很热情地打招呼,我时常摸不着头脑,匆匆打招呼回应而已,绝无再多话语。俨然已经丧心病狂的他不肯罢休甘休,经常会在厂门口埋伏,而我却从不出厂门,让他一筹莫展。后来那位好心老乡知道了情况,过来托关系摆平了他,劝我多出去走走,不要生活得太压抑。我听了他的话,这才一个星期出门一次,星期六的晚上,去网吧里通宵上网。

   第六章 5云影徘徊

   一般通宵,也会很早出来,喜欢独自走在黑夜里。一次,路过餐厅时,我看见了那个老婆跑了人,衣服被撕烂,鼻青脸肿地被手铐锁在电线杆上,苦苦哀吟。他显然遭到了殴打,我看了看附近一餐厅里的一片狼藉和几个治安巡逻民警,就已知晓原因。他每天消沉地喝酒,醉后发发酒疯,和人争执、打砸桌子上的东西,招来殴打。我看着他,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勇气,我对着他说道:“你都不珍视自己了,还指望别人会珍视你吗?”后来,他对我讲述了和她老婆的故事,他老婆很漂亮,即使三十六岁了,也风韵犹存,而他却长得很寒碜。他和她老婆其实是亲表兄妹,十六岁时,他爷爷怕他娶不上老婆,劝说亲戚们动员,强行把十五岁时的表妹嫁给了他。他对老婆一贯地百依百顺,众人皆知,也从不找他老婆要一分钱贴补家用,家里的一切开支悉数由自己来承担,连家务事都是自己全全包办,他老婆的白银项链丢了,他毫不犹豫地买了条黄金的,他视若珍宝地对待她,即使都有了十几岁的孩子,得到的依然背叛和遗弃。他非常不理解,我也不知道从那个漫无边际的思想空间里挤出来一句,连我亦不是很理解的话来,说“也许你老婆从来都没年轻过。”他亦不理解,让我离开,不要打扰他的思考。

   走在黑夜里,我刚说的话犹旁耳际,仿佛跟自己在说般,我好像回想起,方才恍然间冒出来的话出自何处,是我晚八点,聆听fm频道的一个情感感悟类的节目。我想也许他老婆真的没有年轻过,他们之间从来没过真爱。当他老婆喜欢上别人,不管别人是何居心,她恍如破茧而出的蝴蝶,活泼洒脱地飞走了,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从没得到过那份感情罢了,而他的付出也并非全心全意,他更多的是害怕她老婆离开才会这么做,喜欢一个人,付出不一定会奏效,假装清高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这种深夜沉思,令我感觉很奇妙,我很是喜欢,从此每天凌晨两点,我都会出门,去冷清大街上、幽深的黑夜里孤独行走。仿佛黑夜里的蝙蝠一样,我在享受自己的感觉在飞。?

   我的性格渐渐明朗了些,开始和别人有些交谈、零星摩擦,但没过多久,我又变得更阴郁了。那天我前排的操作工,操作失误,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我的头上,瞬间我的头一阵闷疼,流出血来。组上干部们焦急地跑来,替我草草处理好伤口。我和一位大婶坐在一起休息,大婶摘掉我头上的创口贴,说有很长的一条伤口,劝我最好去医院检查,怕感染破伤风。我不放心自己,报告干部,我要去厂务医院包扎。医生看了伤口,问了原因,建议我最好去中心医院检查,怕有血块。我带着钱就去了,包扎了伤口,做了扫描,打过破伤风针,医生给我看了许多药,说没有什么大碍。我回到工厂,报了工伤,干部们都被扣点处罚,他们开始对我不满,然而我也理解他们。然而那位劝我去医院的大婶,却说起风凉话来,说我小题大做。自此,我没法相信任何人的话,一切都跟着自己的情绪走。

   金融危机越演越烈,厂区也紧锣密鼓地拆着组线,搬走很多机器。惠州分厂支援的一批批工人归期将近,却被告知延长支援期限,等归期再近,便被勒令继续支援下去。其动机无非是想让这些工人无可奈何地留在惠州,然后逐步关闭深圳总厂,这样一来,便能绕过深圳劳动法,分文不赔地搬到惠州。先是公司内地高管出面喊话,其意思无非是公司给予我们的工作,我们必须保持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公司,而且外面工厂倒闭之潮非常严重,离开公司也不一定找得着好工作,大家还是回去好好工作。这些工人不为所动,依然要求按照深圳劳动法依法赔偿。内地高管招架不住,装满货物的货车出货时间在即,平日里由内地高管背黑锅的台干终于出面喊话,大家本来就对于公司高管,尤其是台干、美国驻厂洋人与黑人们,在工厂里对于年轻貌美的女性的一些丑行,所看不惯,况且阐述的道理以及理由,与内地高管如出一辙,于是底下更是群情激奋。

   第六章 7云影徘徊

   我现在终于知道暗恋为何物,也不由不承认,我的的确确打心里喜欢她,想到这里我便不禁内疚了起来,她就是赵风的初恋,我又都做了些什么?我怎么可以喜欢我最要好的朋友的恋人呢?这成何体统,我太对不起赵风了,无论如何我都必须等他回来,郑重地道声对不起。

   没过多久,我便决定毅然出厂摆地摊,赚更多的钱,很快我就递交了辞工书。我在社区里租了间屋子,广东工厂附近的租房,修建时一般没什么规划,尽一切可能地增加空间利用率,所以两栋楼之间的间距很小。为了方便摆摊,我租住在一楼,每天正中午才会有阳光照进房间,所以即使大白天也需开着白炽灯。一楼租价要比楼上便宜,我的那间屋子,打开一扇铁门,就是空间很小的厨房,厨房旁是洗漱间,推开厨房后的红漆木门,就是我的卧室,卧室相比较楼上的房间稍显宽敞。房间里有个阁楼,那是厨房与洗漱间的顶部,有铝合金楼梯可以爬上去,上面开有我卧室里唯一的窗户。

   为了节约,我没买床,打着地铺,房间里没有任何家具。我花了三千块钱买了台笔记本电脑,也没牵网线。休息日,我去镇上买了摆地摊所需要器具。一辆餐饮推车,车上有两个炉框,两个煤炉子,一大一小两个铁钴,大的用来熬骨汤,小的用来烧开水。卖器具的店里负责给我提供所需的煤炭,我把煤炭装在房间里的废纸箱里,就去社区居委会,在厂门口租凭了一块摊位。我托武汉的学长,邮寄来几包干的芝麻酱,其实也不是什么芝麻酱,只是些玉米酱而已,再贵点的就是花生酱,这些干酱要在炉子上,用油熬成粘稠状态,方能使用。武汉热干面的面质特殊,所以要到制面作坊特别定制。一切准备妥当,积蓄也花去了一半,辞工到期之后,领完剩余工资,我便开始了摆摊生涯。

   热干面四块一碗,吸引许多老乡前来惠顾,生意也很是不错。我旁边的摊位是卖衣服的,每天晚上厂里下班了才会出摊,对面是卖桂林米粉,附近也有许多其他的面种,河南擀面、兰州拉面、还要沙县小吃,他们的种类比较繁杂,而我当时认为没有必要模仿,只要认真把热干面做好就行,纯粹就是我吸引人地方。渐渐我和每一个同行都认识,也都是点头之交,并无多大交集。

   出摊收摊,对我而言非常繁重,每天都要经过斜度很大的陡坡,而我住的那条小巷里,有一滩污水总是晒不干似的,总有人将污水泼在那里。雨天在斜坡上推上推下,地面湿滑,稍不留神,便容易滑倒,当别人来帮助我,我总浑身不自在,有时干脆拒绝,以获得心情舒适。我的鞋子常常会被污水打湿,晚上看着那滩污水,会想起闻一多的那句诗句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难道我的生命也是如此吗?我僵硬地活着,每天都在同样的两个地方,走着同样的一条路,溜达来溜达去。每个人却都用一种异样目光审视着我。我倒是想出去逛逛,却一直找不着理由,有一天,我晾在门外的旧衣服被别人偷走,连衣架都不见踪影。我这才想起,该买几件衣服了,几个月下来,我才终于出了趟远门,我去了躺镇上步行街,似乎我每一次买衣服时,都会遇见打折,那次也不例外,我买了许多,冬天的、秋天的、夏天的、春天的,一一买齐,好像这辈子都不用再去买衣服似的。而我从哥哥那里继承而来,一件灰褐色的休闲西服外套,我始终不忍丢弃,仿佛我始终没有勇气,扔掉曾经的自己,那衣服袖口边上有些磨损,颜色也退掉许多,我视若珍宝地穿着,感觉颇有些波西米亚风格。

   第六章 8云影徘徊

   摆摊时,总会有一个女孩,每天都来买热干面,也总问我一些没有边际的问题,而我的回答总是很简单。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忧郁呀。我说我是巨蟹座。她说偶尔会看见,我在路旁一个人疯笑、恶搞。我说这就不知道了。她后来又问我,喜欢看什么电影,我说很多。她让我举例子说明,我本不想再打理她,可是为了生意,我也只能如实告知,说《唐伯虎点秋香》、《花样年华》。她说我的性格难以捉摸,不知道我到底是一位悲伤者,还是一位阳光的人。我说关电影什么事,她说只是想根据我的喜好,判断我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她对于古怪的人很感兴趣。我问她中国电影悲、喜剧的两座高峰是谁?她回答说喜剧是周星驰,悲剧算是王家卫。我说他们都是巨蟹座,一个在做梦,一个在做自己。她非常困惑地走了,走之前向我索要社交账号。我拒绝了,她后来领来新交的男友过来买热干面,她还问我是不是缺乏做朋友的诚心。我感到非常厌烦,不想再去顾及生意好坏,而去一直迁就着她,说一些没有头绪的话,于是我拒绝回答她的任何问题。她与他男朋友走后,街上已经行人寥寥,我抬头仰望天空,夕阳刚刚落了下去,余晖前面有一朵扁扁长长的红云,悬于天际,现入我眼前,好像一位涂抹着口红的女神之唇,鲜丽夺目,我想要是用这一副嘴唇来诵读诗词歌赋,再合适不过了。而这片红云周围的其他云彩,该惨淡的,还是惨淡下去,该消散的终归消散掉了,唯有它依然超然世外,形状愈加美好起来,我想起了《2046》里面的插曲《圣洁女神》,于是用纸杯喝了口水,便打开手机播放起了这首曲目来,然后通过脑海一笔一划地试图画出女神的全貌,通过那朵“红唇”先勾勒出整个面部轮廓出来,着笔依次画出鼻子、眼睛、睫毛、眉宇、长发以及裹在头上的头巾,再画出脖子,最后描绘出她婀娜多姿的形体,她身着一条西欧中世纪的长衫麻衣,活像艾斯美拉达一样,质朴又惊为天人,我深陷这种美好姿色,无法自拔。然而好景不长,夕阳余晖毕竟短暂,这朵云彩注定无可挽回地消失在天空里,我难免有些失落,手机里的电影插曲,从《2046》一直播放到《花样年华》,然后又循环至《2046》,反复播放三个小时之后,工厂已经下了晚班,街上流光溢彩地穿梭着来来回回的人蔓,而我早已无心生意,即使有人前来我的摊位喊叫,我却丝毫看不见、听不着似的,统统不理不睬,宛如那些僵硬的墙壁、楼房、灯柱一般。我已经深深被插曲里面,丝丝入扣的情感所感染,一动不动地呆望这天空。我仿佛一副躯壳,被抛掷于一块奇异的地方,这个地方脱离了那条街道,脱离了人流,蒙着一层月光,我不知道明月在天空具体身处何处,明月的倒影却躲进了我的水杯里面,我看得见它,却不用知道它在何处,真是不可思议,也只有这个地方,才会这般神奇吧,我为那些巨蟹座的艺术家骄傲起来,王家卫、周星驰、梁朝伟、汤姆克鲁斯等等这些非凡之人,让我终于知晓了这块,我一直都在,又一直未能察觉到的地方。此刻的插曲是《黑暗列车》,我又感觉自己的那颗心就在火车上,准备被扔出了车窗外,像一个特殊的物体,没有形状,一团黑,然而它始终要与其他被抛出窗外的物体截然不同,它既没有惯性,周遭也没有风,正对着那块站着一副躯壳的地方扔去。它仅凭着被抛弃的力气以及自身的重量,形成一条优美弧线,稳稳落入那副躯壳里面,与之待在了这块地方。这块地方叫作孤独,我孤独地待在这个地方,这份孤独感要让我与世隔绝,让我始终没法从善如流地幸福起来,可能一辈子都会如此,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此时风也起了,水杯被吹翻在桌子上,水珠溅到我的胸前,在衣服上面晶莹发光,最后与流落至此的眼泪一起扩散,在胸前形成一块不规则的、湿淋淋的伤心之地,我没法爽朗地生活下去了。

   接下来的生活,我无心生意,开始在意这份孤独感,后来同行们也纷纷效仿,卖起了热干面,使我的生意越加趋于惨淡。我每天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地回到屋里,僵卧在床,感觉房里闷气沉沉,没有生机。渐渐这间屋子变得越来越诡异,白天因为少了一个人,变得空空荡荡,晚上又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变得凄凄凉凉,它至始至终都没法和颜悦色地开朗起来。

   我不想这样压抑地生活,决定给自己放松身心,于是我又去了网吧,搜索日本x女星的视频,一切都美好如初。由此我想到了一种非常好的方法,既能排解这份孤独感,又能平复对于赵风的愧疚之情,那就是给自己的心一次机会,让它喜欢上另外一个女人,这样他的初恋,便是我的过眼云烟了,我也许也没有那么孤独。这次我看了许多首mv,把许多视频都下载进手机,再拷贝进电脑里,每天晚上就会看着她做梦,很快就陷入到了,不看就没法入眠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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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一来,似乎我的想象力又回来了,我在招牌上的“武汉热干面”的“武”字上面加了一“刀”。小时候,经常会把这个字写错,我的意识似乎一直都是这样,一个武士总得有一把好刀吧,即使孤独时,没有美女相伴,摸摸刀口,自顾怜赏,又未尝不可。我赠了一把宝刀给这位孤独英雄,他也很感激于我,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光顾生意。有许多小孩,会提醒我字写错了,我拍拍了他们的头说,我小学都没毕业,劝他们好好读书,我已经没有机会了。成年人说我以前投稿都刊载在厂报里,会把“武”写错,一直是个怪胎。以至于我的古怪名声,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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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9云影徘徊

   天天会有些混混过来收取保护费,一开始我每天都上缴十块,后来经过交涉,干脆每天一包十块的红双喜,我买一条的话,还可以节约十块钱。然而这样也不太好混,有些初来乍到的混混,总是想惹出点事来,打响自己名声。一次,一个混混故意前来找茬,我知道他是新来的,不管交多少钱都没用,只能硬着头皮拼一拼。他刚把我的锅盖扦翻在地,我顺手将酱汁,泼在了他眼睛里,抡起椅子就是一顿闷打。他有些措手不及。他蒙着眼睛骂我阴他,我告诉他,我行的是正道,而他不管如何光明磊落地打倒我,依然是邪道。他见激将法不起作用,于是开始求饶,而我似乎想恶搞一下,我让他跪下,脱下鞋子,边打他的头,边骂道“我替你老妈教育你,你不好好自食其力,我替社会教育你,你危害广大劳苦大众,我替国家教育你,你败坏民族的名声!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我知道,他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于是我花了一千多块钱,请来一名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大哥吃了餐饭。大哥可能知晓我的怪名,觉得我很有意思,让我跟他混生活,我稀里呱啦地说了大堆废话,最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我是答应了,还是没有答应,最后此事得以不了了之,我继续安安稳稳过着我的生活。花开是有季节的,然而城管什么时候来,却无从知晓。每当有人惊恐地大喊“城管来啦!”,我会将钴里的汤立马倒掉,扔下两个炉子,推着车,窜进城中村里的巷子里。我将推车锁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用塑料布遮起来,撒腿就跑,城管对我面熟,我是不会往楼里跑的,不然就是一条死路。我会往山上跑,城管在后面狂追,边追边说,“抓住那个留长头发的”。我摸了摸口袋,没有刀子,只得用橡皮筋将头发扎起来。他们再喊“抓住那个穿白色t恤的”。我又得把衣服脱掉,拿在手里跑。他们又说“抓住那个穿板鞋的”我只得将鞋子也脱了。“抓住那个短裤的!”我刚想脱,还是忍住了没脱。他们又转过来喊“抓住那个扎辫子的男的”我只得又摘下橡皮筋。他喊,“抓住那个裸奔男”,我只得再穿上衣服,结果刚套在头上,一个足球滚了过来,我不慎踩到了上面,人仰马翻,整个胳膊和小腿到处都是伤痕。我也顾及不来,直接站起来接着再跑,一股脑跑上了山头。见他们气喘吁吁,不再追了,我才靠在了树下,咬着牙抽着烟,整个伤口没流出多少血,却布满了血清。

   ?

   我拖着瘸着的半条腿回到屋里,忍着疼痛,清洗好伤口。我想起了小时候,那时我身上也经常被削笔刀割伤,手臂上也常有被母亲指甲掐开的口子。为了疗伤,我在墙缝里抠出风干的泥浆,碾碎成粉末,再涂抹在伤口,这样疤壳会凝结得很快,过些天便自然脱落了,那真是个好土方。我想如法炮制,我砸破了墙上的一小块地方,颇感失望,现在的墙体都是用砖块夹杂着水泥浆砌成的。我于是一瘸一拐,去山上挖了点干土,用水搅成泥巴,放在窗口风干后,再碾成粉末,涂在了自己的伤口上。

   ?

   伤口未愈,我也无法工作,只得看看视频mv,竟然充满了想念,文思泉涌一般,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写诗词,十有八九都是女人的影子。我决定写封情书给她:

   ?

   “如果一捧玫瑰,可以传递一颗心,翘首期盼的,只是三天之后,悄无声息地悉数凋敝;如果一句话可以传递一段感情,望穿秋水的,只是几秒之后,勇气流于轻浮,你矜持离去的背影;如果情书可以传递一个吻,女士!请轻轻蠕动双唇,读到它。恕我如此直白,害怕每一秒的迟疑,都会给我们之间的距离增添新的一步,我们背道而驰,渐行渐远。我没法克制自己,你已经烂熟于我心,让我足以铭记永生,频频触及,却无法指摘。似乎我的周围只有你的影子以及空气中散发着的精灵,当我抓住这些肆意妄为的小孩,它们便已经跃然于纸上,这便是我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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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情书装进可乐瓶里,便抽时间去了趟深圳小梅沙海滩,走在松软沙滩上,听着风声,看着朝着我咆哮而来一阵阵的海潮。我神思游离,仿佛她就在我的身边,我与她牵手,长风挽着她的长发,海水没过她的小脚,而我一直注视着她的大眼睛,她劝告我,我应该快乐起来。我说什么能让我快乐呢?她说难道与她在一起不能快乐吗?我说能!一定能。我用下巴盯着她头,扶着她双肩,我们闭上了眼睛。明月从海上升了起来,月光拂过荡漾着海水,一直抵达我们处足的地方,我听着她唱歌,一直到黎明。我随后爬上海崖石,看着低矮云彩,一道金黄色的阳光破晓而出,温抚我脸,我张开手臂,头发在海风里飞扬,衣服抓紧风声,海水拍上石崖,灌进了鞋里。我将装有情书的罐子扔进了大海,希望它有朝一日,可以被她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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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镇上的途中,在街上买了一雌一雄两只小白兔、两条金鱼,一只鸽子。我把它们养在阁楼上,每一天都用手机给它们拍照,怕它们渐渐长大,而我却浑然不知。我收拾好凌乱房间,我精心装饰着餐饮车,在铁皮上写下了日本x女星的名字,用我最想去的城市名称,围了起来。我要赚钱,赚很多很多钱,带她去北京、上海、香港、武汉、乌镇、罗马、米兰、都灵、佛罗伦萨、热那亚——

   ?

   没过几日,还没有回信,我又写了几封,“风来了,我却不知道方向,心迷失在了没有你的地方。默默神思,眼前都似乎是你倩淑孤影。你在我的心里‘筑’起了波澜,汹涌澎湃!未曾回馈的音讯,仿佛藏在了风沙里,觅不见踪迹,却寻找到了漫天的孤独。长风乱舞,扯得断头发,却依然无法将你从脑海里吹走——”

   ?

   第六章 10云影徘徊

   “当我需要谈论我的灵魂时,请相信我,我的声音在这笔上,我的血液就是这字迹,这信纸就是我的躯体。我停不住倾诉的声音,止不住沸腾的血,我已不再属于我。我无法停下为你跳动百次甚至更多的心,它轻春风,快如马蹄,而你就是沿途看不完的风景,令我应接不暇——”?自此我决定每个星期一休息,去海滩将信装进可乐瓶里,扔进大海,对着大海默念着恋爱物语,最后心情畅快地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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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方法似乎很有效,我渐渐觉得心里好受多了,自己也可以对得起赵风。因此我的心情大好,也更愿意去学习,我在一个湖南人的指导下,学会了湖南猪脚米线的做法,我写了一副对联贴在了餐饮车上,左联“泪流荆楚热干面”,右联是“声断潇湘猪脚线”,横批“一湖南北亲”,生意也越来越好。我也多摆出了几个桌子、凳子出来。

   不再孤独,我找到了抒发爱情的载体,她有一双大眼睛,漂亮的脸蛋,迷人的微笑。但她是日本人,怎么办?她是给我们民族带来沉重苦难的日本人,我却深爱着她,这不是叛经离道吗?我决定暂时放弃这段感情,可工作之后的闲暇时光,总需要打发,于是我又开辟了另外几个世界,周一是继续休息,四处走走逛逛,周二是模拟《三国演义》的战斗场面、周三是《隋唐英雄传》、周四是《西游记》,周五是《水浒传》、周六是《天龙八部》,周日是去网吧看足球直播。我将不同颜色纸片剪碎,依照碎片长度、大小来分别代表人物重次要性,大一点、长一点的碎片代表大人物,并且写上人物名字,小一点的碎片,便是普通士卒、寻常百姓,对垒时的士卒,使用不同颜色的碎片加以区分。为此我还捡来了几百只不同品牌的硬纸烟盒,烟盒之间用双面胶牢牢粘合,围绕着我的地铺,堆砌出半米多高的彩虹城墙,形成一座城池。我稍稍对被褥不管不顾,便是一座“青山”,为了模拟水战,我专门去山上挖了许多泥土,垒成一环长提,为了防止漏水,我将里面铺上了一层塑料膜,塑料膜周边包裹住长提,然后注入水来,形成一个水泊,在一些塑料泡沫上面,插上纸糊的风帆,当作艨艟巨舰,然后折叠一些纸船,放置在水泊里面。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个色彩斑斓的成人童话世界里,难以自拔。

   眼见除夕将近,为了喜迎新春,我决定出门买些烟火炮竹,以作庆贺。可由于深圳市全城禁鞭,烟花炮竹便属于违禁品,要想找到售卖烟花爆竹的地方,可要废上一番周折。我打听了许久,这才从一位安徽老乡处得知,在东莞凤岗镇一个偏僻村庄里,有私卖烟花炮竹的地方。虽说路途遥远,公交交通无法携带,也不能打消我想观赏烟花的热情,我借来一辆自行车毅然前往,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沿途听着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圆舞曲》,确实是一番不可思议的享受,以至于让人忘记了骑行的劳累。由于携带不方便,我只能买一些小型烟花,于是我买来了六只二十冲的烟花棍,二十来捆火箭炮,二十来盒擦炮以及一盘一万响的圆形包装的鞭炮,装在一个菜篮子里,挂在后车座上,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

   新年长假开始,一大批工人开始陆陆续续地返回故乡准备过年,一些同行也早早收拾好行囊提前结束了生意。大街上显得颇为冷清,可能是“承平日久”,我心中有些不快,我悍然决定发动一场战争。那一天正好是周五,我眼见也没有什么生意,便草草收摊,将一些工具,全都暂时摆放在了门外,然后将我的小动物朋友们,暂且束之高阁。将我的城池的西南角,进行了修改,我将湖泊的一角插进了城池里面,形成了“涌金门”,然后剪好了无数个“士兵”,然后将我的烟花炮竹全都准备妥,当作炸弹、火炮,我将盘形鞭炮中心的大炮竹,拿了出来,放在了纸车上,当作重型炸弹,再将擦炮裹上泥巴,做成水雷,再纸糊出三十来个帐篷,最后将阵形、营寨摆好,便开始了战争游戏梁山军士征方腊。

   北宋徽宗宣和年间,宋江奉诏率领梁山十余万军士,前来讨伐江南方腊等叛逆,经过一路苦战,贼军现只有二十余万众,盘踞在杭州城内,准备负隅顽抗。为了以防城内补给遭受梁山军士封锁,以及避免城中拥挤,方腊令坐下大将邓远觉、石宝、司行方、厉天闰率领五万马军出城,立阵于杭州正大门玄武门外。此时宋江、卢俊义率领梁山军士征伐而来,在玄武门对面,十余公里外安营扎寨,严阵以待。

   此时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关胜、朱武正在大帐内商议攻城策略。

   “今遵奉皇命,一路征伐而来,胜败在此一举呀,诸位兄弟!可有什么良策?”宋江站于杭州城防图前,说。

   “大哥,现可将军士分为三路,一路由大哥亲自坐阵,攻击正大门玄武门,一路由卢员外、呼延灼等诸将率领两万军士攻击北城,牵制住北城防守贼军,不能支援正门。再有一路,由李俊率领水军攻进南边的涌金门,三军齐发,让他们南北左右不能呼应。”吴用站于宋江右边,说道。

   “我军十万,敌军二十余万,分兵而战,对我军不力。”公孙胜捋着胡须说道。

   “公孙兄,所言非虚呀。”卢俊义在宋江左边,说道。

   “敌军虽说有二十万众,可我梁山军士,个个骁勇善战,一个顶俩,不足为惧。”吴用说道。

   “这江南方腊帐下,八大元帅,以及各部洞主,也非等闲之辈呀。”关胜说道。

   “唉,不足为惧,不足为惧,将军乃关圣公之后,岂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吴用说道。

   “这~”关胜有些为难,便未多言

   第六章 12云影徘徊

   “我军有朝廷支援的轰天雷、火箭炮,攻城拔寨自当如履平地。”神机军师朱武,说道。

   “是啊,朝廷助我这些神器,魏定国、凌振可否将其列好于军前?”宋江询问道。

   “早已准备妥当,填满弹药,只要大哥一声令下,便叫那玄武门天崩地裂。”吴用说。

   “嗯,可先用火器冲击对方城外的五万马军,等炮声落下,卢员外一路攻击北门,李俊攻击涌金门,关将军、林冲、秦明率领马军两万,速速消灭剩于贼部马军,然后鲁智深、武松、李逵等步军统领,率军两万,与马军一起攻城。”宋江订好计谋,对诸众兄弟,说:“诸位兄弟,觉得如何?”

   “一切都由大哥定夺,小弟一定不负期望。”众位兄弟,跪拜着说。

   “请起,古言常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大战之前,我想与方腊那厮见上一面,希望能感化他,放弃抵抗,要是折损了我家兄弟们,我可怎么向他们的家人交待。”宋江扶起众位兄弟,,说。

   “不可、不可,这可是有私自议和的嫌疑,要是朝廷知道了,定会怪罪于哥哥呀。”吴用,说道。

   “唉,只要还有避免生灵涂炭的机会,我愿意一试,要是朝廷怪罪下来,我一个人承担所有罪责。”宋江说。

   “大哥,仁义呀。”卢俊义感涕而叹。

   随后,花荣单骑出营寨,立于敌军马阵前,朝着玄武门上,将绑缚有信约的一支长箭,射于玄武门门匾中心,惹得敌军哗然,随后花荣便骑马归于营中。数日之后,方腊与宋江约于涌金门外相见。于是宋江来于梁山水军阵前,由张顺保护,只舟前去议会,李俊不敢怠慢,各种艨艟、战船,全都严阵以待,以防不测。此时方腊坐于艨艟,由方天定、庞万春护佑,出涌金门外,与宋江对答。

   “来者,可是郓城宋江呀!”方腊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宋江,一脸漠然地问道。

   “正是小可!”宋江回复道。

   “你这黑脸汉子,不去乡下卖炭耕农,跑来攻打我杭州城,你是何居心?”方腊指责着宋江。

   “闻将军威名久已,今日终于有幸得见。”宋江拱手说道:“将军能力超群,何不与宋某一起效忠朝廷,何故借这胡来之教,蛊惑人心,聚众反对朝廷、反对儒道思想。”

   “我呸!”方腊大怒,说:“我就是要扩大明教,吸纳教众,立足于中原,破除迂腐的儒道思想。”

   “我等皆是汉人,何故偏信那些胡教胡言乱语,坏我山河礼数。”

   “胡教?佛教也是胡教,你帐下鲁智深、武松,不也是僧侣,为何佛教能立足中原,我明教却不可。”

   “佛教,吸纳我儒道思想,方能立足于中原,不然陛下定学那二武一宗灭佛。”宋江说道:“望你识时务,及时改过自新,重回我儒道正统。”

   “儒生迂腐误国,道生邪术欺君,我堂堂光明之教,为何要改过知错。”

   “你这方腊,好些口舌!我正统儒道,历经千年支系庞杂,难免不出几个败类,扰乱超纲,我等儒生道生,大多数还是信奉孔孟之仁义,老庄之自然。以至于我们汉家文化,千年不灭。”

   “那我要是不反对你们的朝廷,可否让我的教会,在中原合法经营,开庙建寺,广受信徒。”

   “这恐怕不行。”

   “为什么不行?和尚可以,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武周妇人广开佛教,以至于天下膏腴尽被僧侣所夺,以至于唐武宗时必须灭佛而安天下.为避免重蹈覆辙,必须抑制各类宗教大肆扩展。”

   “可我就是不服,你们有种先灭了佛,再来灭了我。”

   “而灭佛也非灭佛,武宗还是秉承儒道思想,尽毁大量寺庙,非伤及大量无辜。灭佛此乃蔑称,我们儒道众生虽不信佛,却也尊佛。”

   “好啊,你说让我该怎么做,才能像秃驴那般,享受庙宇香火,好不快活。”

   “便是接受儒家仁义,回教、景教、一赐乐业教,无不如此,才能在我大宋境内传播。”

   “接受汝等儒教改良,恐怕我这明教百年之后,已面目全非了,我可没有那么傻。”

   “我儒道,是学派不是宗教!”宋江动怒,道。

   “学派?你宋江给我听好了,总有一天我要让我们明教也变成明学,即享受庙宇香火,又辅佑江山社稷。我要做那****的君王。”方腊拍着胸膛,喊道。

   “难道你就一定要大动干戈,弃苍生之不顾!”宋江大为恼火地说。

   “你这贼配军,不远万里来讨伐于我,有什么资格说我弃苍生而不顾。”方腊指着宋江骂道。

   “大胆!你这庄奴,竟然辱骂我家哥哥!”张顺指着方腊,大骂道。此时双方水军剑拔弩张,情势危急。

   “你这贼人,竟然辱骂我家陛下!”庞万春抽出大刀来,指向宋江与张顺骂完,便吩咐左右部将,说道:“来人啦,杀了那两个贼人。”

   “慢,不可。”方天定制止了庞万春,对方腊,说道:“父皇,这贼配军只乘一舟而来,有些蹊跷,听闻那梁山水军曾沉水凿船,打败那高太尉,非同小可呀,不可贸然攻击,恐水中有伏兵。”

   “我儿所言甚是!”方腊坐回椅子,对着左右大声吼道:“走,撤回涌金门。”

   方腊撤走之后,宋江与张顺一起回到了梁山水军阵中,吴用、李俊等等部将,这才放下心来,一拥而来。

   “哥哥,好险啦!”吴用走在宋江后面,说:“要不是我军军容齐整,方腊不敢冒进,恐怕就见不着哥哥咯。”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军师不必惊慌。”宋江笑道,众将便回到了大帐之中。

   “哥哥,是否该定夺这攻城之日。”卢俊义说道:“这朝廷可是催得紧哟。”

   “额,我见方腊那厮,只不过乃市井走卒之辈,即使当上伪皇,仍然惦记那点和尚寺庙的香火钱。”宋江好像没听道卢俊义说话似得,对着众人,继续玩笑着说,众将也齐笑道。

   第六章 13云影徘徊

   “哥哥,可是还心存议和之心?”吴用似乎看出了宋江的心思,问道。

   “还是军师知我心呀,能用钱解决的事情,自然用钱来解决,切不可用上兄弟们的性命。”宋江背着手,说:“明日,我再与方腊那厮一会,只要他接受朝廷招安,我可以上奏天子,给予他荣华富贵,让他与和尚们共争香火嘛!”

   “哥哥,切不可再去!”卢俊义急匆匆地跪下,祈求说:“若哥哥有所闪失,恐无法向兄弟们交待呀。”

   “员外所言极是,切不可再一次犯险。”吴用、朱武纷纷劝谏道。

   “报!启禀宋先锋!”戴宗急匆匆地赶来,见到宋江,跪拜道:“那镇守清溪的方率领5万士卒,放弃清溪方腊老巢,已经进入杭州城协助守城。”

   “啊,这样一来城中足有二十五万众!这一战下来,谁输谁赢,也愈加说不定呀。”宋江皱着眉头,说:“议和,还是尽可能试一试,要不由我修书一封,由一部将前去代为传达?”

   “末将愿意前往。”花荣站出来,说道。

   “我去,我愿意去方腊阵中,他若不同意,俺一板斧披了他,提着他的人头,回来见哥哥。”李逵大喊着说。

   “哥哥,还是我去,这方腊定还在涌金门里,由我水军前去。”李俊说道:“由我去吧!”

   “哥哥,让我去吧,小弟一定不负众望。”张顺站出来,说道。

   “哥哥,还是让张顺兄弟前去,他水性最好,李俊作为水军统领,不宜前去。”吴用建议着说。

   “好,就依军师的。”宋江笑着说完,便写好劝降书,交由张顺,然后众将去水师阵中,于张顺兄弟相送。

   张顺乘着孤舟前往,抵达涌金门外时,一边大喊“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家哥哥有封信要交由汝家大王。”,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城防。

   宋江在大帐内,如坐针毡,突然额头冒汗,大喊:“不好!真不该派张顺兄弟前去,这张顺兄弟辱骂过方腊,方腊定不会饶他。”

   “是我失策呀,失策呀。”宋江说完,便冲出了大帐之外,赶赴水军阵中,此时逃入水里的张顺已经被钩镰箭射中,拉出水面,悬挂于城头,然后涌金门守军朝张顺齐射,张顺万箭穿心而死,血淋淋地染红了涌金门。张顺兄长张横横刀悲愤至极,冲出军阵,赴入水中,准备登舟冲杀而上,被阮氏三雄所拦。

   “方貌,我要是杀了你!”张横怒目恨视地大喊。军中众将纷纷请战,请求为张顺兄弟报仇雪恨,宋江咬牙啮齿,恨不得立刻拔了方貌的狗皮,然而深知一切都未能准备妥当,只能喝止住群情激愤的兄弟们,派人收回张顺的尸体,全军为张顺兄弟举哀一日。

   翌日,宋江坐于阵中,面对着杭州正门城楼上的方天定,凶光怒目。

   “卢副先锋,你与呼延灼、穆宏、解真、解宝等众将,率领马步混合军两万进发,准备攻击贼军南门,以我方火炮声为号!”

   “是的,末将听命!”卢俊义说完,便与呼延灼一起,领兵抵达南门,此时南门由敌军方把守。

   “关将军、林冲、秦明、董平。马军列阵!”宋江呼喊着。

   此时,关胜率领马军两万,立于阵前,与敌匪马军对峙。邓远觉、石宝一声令下,他敌军五万马军,便一起朝梁山马军攻击而来。

   “放炮!”宋江一声怒吼,凌振摇旗呐喊“放炮”,瞬间火箭炮齐发,朝敌马军攻击而去,顿时敌军人仰马翻,被炸死、踩踏而死不下万人。此时宋江一声令下,关胜领导马军,一起朝敌军冲击而去,卢俊义也下令火炮攻击南城,火炮落下之后,解珍解宝兄弟以及时迁率领着梁山飞攀军,攻击南城,燕青、穆宏穆春兄弟、孙立孙新顾大嫂等协同作战。魏定国炮击涌金门之后,李俊与披麻带白的张横、童家兄弟一起坐在晁天王号艨艟上,率领着百艘战船一起,疯狂地冲向涌金门,势要为张顺兄弟报仇。

   梁山马军一阵冲杀之后,敌军再损失一万余众,梁山马军冲出敌阵,抵达杭州城下,刚掉过头来,准备再一次冲杀敌马军而去时。城楼上的贼军朝梁山马军抛下了成捆成捆的炸药,梁山马军措手不及,损失惨重,冲入敌军马队时,已经阵形大乱,两军混战起来。

   “看来,朝廷的军需里面有内鬼,万万没有想到,敌军居然拥有与我军一模一样的火器炸药呀。”吴用站在宋江身后自责道:“是我失算呀,失算呀,早知道不如让火炮先行攻击敌军城楼呀。”

   “给我轰击城楼。”宋江一声令下,凌振继续炮轰正门大楼,方天定立即撤下,顿时城楼上石碰楼道,人仰马翻。

   此时,双方马军混战,关胜在斩杀五十余贼军时,与邓远觉交上手来,三十余回合之下,难分胜负,此时敌将张威前来助战,被郝思文劫住,昌盛随即攻击而来。林冲与石宝大战,厉天闰与秦明交火,司行方与董平相持不下。杨志一刀斩落敌军许定,便被陈观、陈亦、陈泰所纠缠,双方力战,此时索超追来助战,敌军叶桂、吴成在后追来袭击,徐宁、朱仝、史进、张清与苟正、邬福、甄城、徐方,郭世广混站起来。宣赞、韩滔、彭、吕方、郭盛、被郑彪、厉天佑、吴智、赵毅、黄爱、晁中截住。

   水军这边,庞万春坐镇雄鲸号,冲散无数梁山战船,阮氏三雄见状,率领着水鬼军立即跳入水中,去凿庞万春的战船。李俊立在船头率兵冲杀入敌军船只里面,与方貌所乘坐的大船,方旺号狭路相逢,张横一马当先,率兵冲入船中,径直寻杀方貌而去。此时天王号战船也被贼军攻击,一些敌军将校冲入船内与童威、童猛兄弟交战。此时魏定国在岸边,继续指挥着炮兵,轰击涌金门。单廷圭、侯健、段景住乘船前来助战。

   第六章 14云影徘徊

   水军这边,庞万春坐镇雄鲸号,冲散无数梁山战船,阮氏三雄见状,率领着水鬼军立即跳入水中,去凿庞万春的战船。李俊立在船头率兵冲杀入敌军船只里面,与方貌所乘坐的大船,方旺号狭路相逢,张横一马当先,率兵冲入船中,径直寻杀方貌而去。此时天王号战船也被贼军攻击,一些敌军将校冲入船内与童威、童猛兄弟交战。此时魏定国在岸边,继续指挥着炮兵,轰击涌金门。单廷圭、侯健、段景住乘船前来助战。

   马军战斗,郝思文被昌盛桶伤,幸得关胜助战,得以脱身,杀死二三个贼兵之后,被黄爱追杀,百余回合之后,郝思文精疲力竭,而终于一枪捅死敌将黄爱。昌盛随即赶来,将郝思文捅下马来,郝思文重伤,徐宁摆脱徐芳,前来营救,被退下来的贼帅邓远觉拦住去路。昌盛一枪戳穿郝思文的肋骨,贼兵下马提绳,前来捆绑郝思文,郝思文不甘被俘受辱,乃解下匕首,割颈自尽。关胜大怒而来,一刀劈向昌盛,昌盛连接三招,边已经无力阻挡,被关胜用青龙偃月刀斩落于马下,关胜随即扫刀一劈,那些欲图捆缚郝思文的贼兵皆断成两半。

   林冲与石宝战于城下,百余回合之后,没能决出胜负,林冲见贼兵纷纷前来助战,便调头便跑,沿路刺杀五十余贼马兵时,而听见邓宝提刀追来,随即转身持枪,一招回马枪刺向邓宝,邓宝跳下马来,才没能受伤。随即邓宝换马,继续与林冲战斗。苟正与朱仝大战,三十回合,便一刀斩落苟正。便前去助战秦明与厉天闰、张威交手。司行方被董平刺死战马,险些掉落,幸亏得马卒相救,换上战马与董平再战三十余回合,仍旧难分难解。杨志与三陈且战且退,战于城墙下,杨志放下长枪,拔刀从马背飞起,一刀便结果了陈泰性命,另外二陈悲愤,更是与其厮杀不下。

   索超四十回合斧劈吴成,吴成一命呜呼,随即被城楼上的白钦一箭射落马下,幸好只伤及皮肉,尚无大碍,方准备上马时,马被叶桂所杀,只能持双斧,徒步与敌兵绞杀。史进百余回合之后,打死郭世广,张清戳死甄城,飞石击落邬福。吕方六十回合力战厉天佑,将其用方天画戟戳穿肠肚而死。其兄长悲愤,厉天闰提刀摆脱秦明,奔着吕方攻击而来。郭盛砍倒赵毅,便与吕方一起,血战厉天闰。韩滔杀死晁中之后,被郑彪追来,杜微在城楼上射出飞刀来,将韩滔射中,韩滔不幸被郑彪所杀,彭前来营救已经为时已晚,只得转身悲愤地砍死敌将吴智,宣赞骑马持刀与郑彪大战。

   解珍、解宝、时迁的飞攀军已经攀上了南城,随即扔下一条条绳索而来,燕青、穆宏、黄信纷纷登上城墙。解珍、解宝与敌军重将钱程鹏、金节、许定大战,再杀死金节之后,解宝被钱程鹏所杀,时迁来救不及时,解珍与许定、段恺血战五十回合,在被许定、段恺戳穿肠肚时,难忍解宝之死,使尽全力,仍力劈许定,被段恺与士卒合力将解珍推下城楼,燕青眼见掉落的解珍,悲愤大喊,随即攀上城楼,跳于段恺面前,大战二十余回合之后,力砍段恺,为解珍报仇,随即与钱程鹏大战起来。水军这边,梁山水军与贼军互相发射水雷,被击沉、爆毁灭的战船不计其数,水面上尸横遍野。敌军雷、计稷与侯健、段景住交上手,侯健、段景住联手杀死敌军后,船被雄鲸号撞沉,落水而亡。阮氏三雄率领水鬼军,终于凿沉雄鲸号,庞万春兄妹弃船而逃,单廷圭乘船追击而来,斩杀敌军将领卫亨之后,被庞万春所射杀,阮氏三雄暴怒,乘船一路追砍,百余回合之后,先后斩杀吴升与蒋印。此时,方貌与张横血战,难解难分,此时巨舰之上敌军从甲板上,源源不断前来助战,城楼上严勇、李玉一边放箭,一边朝水中放雷,造成梁山水师伤亡惨重。李俊随即决意,使用宋先锋的巨型火雷,将方旺号巨舰炸毁,方能杀进涌金门去。于是下令退回天王号,李俊截住方貌大战,童家兄弟拦住张横背在身上,便撤回了天王号上,随即李俊率军也随即撤回天王号,随即天王号后撤,拿出了巨型火雷,李俊不顾童家兄弟劝阻,解下衣袍,撑着孤舟载着巨雷,举着火炬前去,方貌见状,大事不妙,随即登上小舟而逃。张横也随乘船追杀而去。

   马军阵前,杨志宰杀陈亦,与陈观继续缠斗,索超随即斩落叶桂,石宝大战林冲仍难取胜,而五万马军所剩无几,不如撤回城中继续大战,于是喝开城门,奔入城中。陈泰眼见不敌杨志,也随之奔赴城内,林冲被撤离的司行方所阻止,董平追杀司行方而来,被城上杜维飞镖,射中臂膀。杨志追杀陈泰,方入门下时,石宝令手下关上城门,弓箭手射出箭来,便关上了城门,陈泰被挡于门外,杨志躲避箭矢,所骑马匹眼睛中箭,一头撞向了城门横死,杨志措手不及,倒于马下,被马匹压断了大腿。陈泰趁机劈砍杨志,索超得见大怒,一飞斧而去,劈死陈泰,随即赶到救下杨志,怎奈被门缝之中的三支暗箭射中胸口而负伤,与杨志躺在一处。邬福与徐宁大战,三十回合之后,被徐宁钩镰枪钩住马腿,被史进一棍,击碎脑袋所亡命。此时,城楼上,方天定大怒,下令放箭,顿时箭如雨下,史进喉咙中箭而亡,张清立即下马,纠集士卒,一起向城楼上,飞石还击。秦明肩膀中箭,仍旧追杀厉天闰而去,厉天闰见势不妙,击败吕方之后,与郑彪一起斩杀彭之后,骑马便逃。

   第六章 15云影徘徊

   此时,宋江立于军中,眼见部下伤亡惨烈,脸上抽搐不止,花荣请战,被吴用喝止,花荣继续留守保卫宋江。宋江乃命令鲁智深、武松、雷横、李逵等步军两万,在阵前立正,每人手端一碗白酒,准备听命攻城。为了便于步军攻城,一些马军下马,拖着载着轰天巨雷的战车,攻于门下,准备引爆。石宝见大事不妙,随即打开城门,劈砍梁山马军士卒,正准备将战车推走之时,林冲飞马赶来,与石宝大战,石宝又撤入城中,林冲、董平冲入城中,与城中将校大战。石宝令人再一次关闭城门,索超与未能退入城中的一百多贼兵大砍起来,索超身上多处受伤,关胜一边大战邓远觉一边前来援救,此时索超推着战车与众贼兵角力,然后对着杨志大喊:“杨志使,可助我一臂之力,点燃着战车!”杨志丢下大刀,取出火石,点燃火棒,然后笑着说道:“索将军,当年与君在大名府校场大战五十回合,都未能决出胜负,看来我们一起要到阴曹地府里再一决高下!”

   索超大喊:“是啊,我们一起大战五百回合!”

   杨志:“一言为定!”

   说完,杨志便将火棒,扔进了战车里面,随即索超使尽全身之力,战车在城门上爆炸,冲毁了玄武门,顿时地上坍塌着无数砖瓦,堆积如山。关胜险些被爆炸所起的飞石所伤,眼见索超、杨志牺牲,怒火满腔,终于于一百多回合,斩杀敌军元帅邓远觉,随即割下头颅来,举在手上,冲进城去,救助林冲、董平。秦明转而与郑彪血战,一狼牙棒终于将砸死,怎奈厉天闰一刀劈来,将秦明击落马下,秦明滚落在地,仍旧保住了性命,只见吴用大喊。“秦明兄弟!去协助战车军士,推车将玄武门左侧再炸一个缺口出来。”

   厉天闰被张清缠住,张威冲击而来,被朱仝拦住,郭盛、宣赞冲来,郭盛一画戟将张威杀死。

   “军师,玄武门已经洞开,何故还要炸开一个缺口。”宋江问道。

   “玄武门虽说已破,可敌军必然重兵集结在门口,血战下来,恐所剩无余,不如再破一个缺口,分散贼兵。”吴用解释说。

   “军士所言极是啊!”宋江说道。

   随即秦明亲自推着战车,攻击而去。楼上士卒万千齐发,秦明身边的士卒尽皆倒下,秦明身中数箭,带着最后一口气,点燃战车终于炸开了另外一个缺口,城楼轰他,缺口大开,秦明战死。张清与朱仝、吕方合力杀死厉天闰,便率领剩下马军,从左侧缺口冲进了城去。

   而在玄武门内,关胜、林冲、董平、徐宁单独四将与石宝、司行方以及城中马军继续交战,董平刺死司行方,被石宝用流星锤击伤落马,林冲勃然大怒继续与石宝大战,关胜一边砍杀士卒,一边掩护受伤的董平。敌将吕师囊飞来与石宝助战,被徐宁拦下交战,二十余回合,徐宁用钩镰枪击落吕师囊,随即戳穿吕师囊喉咙,吕师囊一命呜呼。此时高可立藏于废墟,向徐宁射出暗箭,徐宁躲避不及,箭射中肋骨。关胜砍杀城中两百余军士之后,追杀高可立而去,高可立闻声遁逃。徐宁见肩伤黑血横流,知大事不妙,此乃毒箭耶。徐宁拔掉毒箭,大喊道好汉死便死,随即不顾毒伤,继续在乱军之中大砍大杀,直至杀掉敌军三百余人后,伤势加重,乃落于马下。林冲快马来救,石宝追杀而来,董平带伤扶住徐宁,与围堵而来的兵卒血杀。

   水中进攻正酣,李俊乘孤舟撞上方旺号之后,便点燃孤舟,纵身跳入水中逃生。孤舟剧烈爆炸,将方旺号炸毁,方貌与庞氏兄妹回合一处,逃回涌金门,之后率兵逃窜至匪军将军府,方貌下令炸毁涌金江的防护堤,不顾城中无辜百姓生活。随着几声巨响,长提炸开,泥土飞溅,血红的江水冲破长堤,冲入杭州西南城郭,无数房屋冲毁,双方水军以及百姓死亡无数,此时天王号以及梁山战船,随着大水冲入大街之上,天王号艨艟,直接立在无数屋顶之上。张横领着童家兄弟从艨艟下至街道,氏三雄朝着贼军将军府杀去,路中遇见李俊正在砍杀贼军百余人,李俊不愧是诨名浑江龙,一番水中险境下来,居然毫发未损失,随即一同杀将而去。

   两万梁山马军准备继续,宋江亲赴阵中,与诸位兄弟饮完最后一碗酒,随即众将、士卒一起摔碎酒碗,势要为死去的将士报仇雪恨。而玄武门废墟石瓦堆后,王寅率领着汤逢时、王集、薛斗南、冷恭、张俭等将领、以及三万步兵严阵以待,个个忐忑不安,一战愈加激烈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宋江站于管站台摇旗呐喊进攻,随即鲁智深、武松、雷横、李逵、刘唐等众将以及两万步兵,蜂拥着杀将而去。刚抵达玄武门时,王寅便下令反击,随后双方围绕着废墟大门血战,城楼上不时有弓箭射来,顿时血流成河,尸骨堆积如山,玄武门无法进入,方天定吓得带着杜维等下城楼向城中逃遁,杜维被李逵两板斧砍翻在地,随即被项充用飞毛所杀,白钦被李衮用五把飞剑所杀。王寅与鲁智深大战八十回合,终被禅杖劈死。武松连杀敌将元兴、姚义,雷横杀死温课让、茅迪,刘唐杀死王仁、崔。孔明、孔亮在杀死敌军头领张俭、冷恭之后,被汤逢时所杀,杨春、陈达杀死汤逢时后,围杀薛斗南,与之同归于尽。王集见三万步军尽没,率兵便跑。

   第六章 16云影徘徊

   此时北城战况,越加紧张,燕青、穆宏等在城楼上与地将严勇、李玉厮杀,斩杀敌将之后,时迁杀死敌寇五应星之后,被钱程鹏砍断双腿,推下城楼摔死。黄信杀死景德之后,追砍钱程鹏而去,大战五十回合之后,樊瑞赶到一刀砍断钱程鹏臂膀,钱程鹏悲痛难忍,导入地上,被樊瑞割去脑袋,随即立于城头。随即众将追杀方而去,黄信、燕秋、穆宏杀入城下,打开城门,随即卢俊义、呼延灼、孙立杀进城来,方抵挡不住,手下诸将夏侯成、余庆、李韶、韩明皆备呼延灼、卢俊义、孙立所杀,方赶紧上马而逃,呼延灼在后穷追不舍,裴宣杀死五十余贼寇之后,被逃遁而来的方一刀劈死。呼延灼大怒双鞭将方垂落马下,方起身继续逃遁,巧遇逃至至此的高可立,随即坐上高可立的战马,继续逃亡,此时关胜追杀而来,挡住去路。高可立眼见难敌,便搭弓射击而去,被关胜躲闪而过,关胜跨马在地上拖着青龙偃月刀而来,一刀将高可立连人带马劈成两半。方冲上去与呼延灼大战五十余回合,被呼延灼乱鞭打死。穆宏带着穆春、马麟前来救助被贼兵重重包围的徐宁、董平、林冲,待杀退一千余贼兵将后,救出重伤的董平、徐宁。马麟追赶石宝而去,被石宝十回合,杀落马下而亡,林冲飞马刺死凤仪之后,拔刀飞向石宝的坐骑之上,石宝飞出流星锤来,林冲躲闪而过,一脚踹歪石宝脖子,随即一朴刀将石宝劈成两半。穆春背着徐宁回大帐中时,安道全还没来及抢救,徐宁已经毒发身亡。

   阮氏三雄杀入将军府,方貌已经逃遁而去,张横急匆匆一路追砍。在将军府阮氏三雄与庞万春兄妹大战,此时李逵念及昔日与庞氏兄妹的旧情,待攻入城中,便杀入将军府,企图救下庞氏兄妹,怎奈阮氏兄弟为了替冤死的水军兄弟,特别是张顺、单廷圭报仇,坚决不同意,于是李逵只得护住庞家小妹,阮小二一长刀破开了庞万春的胸膛,阮小五一钢叉戳穿了庞万春的肚子,阮小七提刀疯砍庞万春背部,阮家小妹冲出砍向阮小七,结果被阮小七一脚踹开,李逵赶紧上前护住。阮小二长刀接连劈向庞万春的喉咙,庞万春吐血不止,阮小五、阮小七上前,将其碎尸万段。庞家小妹悲愤兄长惨死,随即提刀砍向阮小二,被阮小五一钢叉戳穿,阮小二提着长刀,抹破了庞家小妹的脖子,庞家小妹飞翻在地,吐血不止,便死不瞑目。李逵眼见心上人惨死,却怪不得那阮氏三雄,顿时火冒三丈,无处发作,便抓住方腊贼军便是一通砍杀,随后阮氏三雄率兵,继续沿街追杀贼兵而去。张横提刀与方貌大战五十回合,方貌被砍伤右肋,眼见不是杀红眼的张横对手,拔腿跃上战马继续蹦跑,留下五百军士围砍张横。方貌逃入另一街区,恰逢王英、扈三娘步履来战,于是跃马而上,一刀劈了王英,扈三娘悲愤趴在王英身上哭泣,被回马的方貌用马蹋死。待张横杀尽五百军士,追杀而来时,眼见横死的王英夫妇,顿时越加火冒三丈,大喊一声“方貌,我要将你碎尸万段!”,随即扔出大刀,戳死方貌战马,方貌滚落下地,起身持到与赤手空拳的张横大战,张横夺下方貌的大刀,将方貌踹飞向空中,张横随即跳起,用大刀在空中将方貌大卸八块。张横正准备继续前进时,被敌将张近仁射中腿脚,好在马军吕方正好赶来,与张近仁血战,六十回合之后,吕方与张近人两败俱伤,吕方被暗箭射落马下,一方天画戟将张近人的马匹杀死,张近人落地,与吕方一起起身,互相拔刀相向,结果互相戳穿腹部,一起同归于尽。张横负伤,被马军照顾,此时张清、郭盛领马军前来与阮氏三雄会兵一处,在干将大街与敌寇鲁安、潘浚、程胜祖等两千马步混队相遇,于是厮杀起来,张清杀死鲁安,郭盛画戟杀死潘浚、阮小五杀死程胜祖,敌军两千混队尽被好汉杀尽,张清率剩下五百军士一马当先,冲过干将大街时,敌军廉明、徐白、张道原、张韬等率部曲三千前来阻挡,匪军在干将大街路口停下,张清诸将即将与敌军厮杀之时,敌军一声令下,顿时干将大街坑陷,地下露出一根根竹刺来,顿时梁山军士人仰马翻,五百余人尽皆落坑,被竹刺穿身而亡,死相惨极了。张清的战马落坑,马背穿过而来的竹刺,透过了张清的膝盖,张清跪在马背上,敌兵追砍而来,张清一首射出五个飞石,弹无虚发,射杀士兵五人,敌兵不敢近身,随即廉明等诸将拉弓,将张清射死。阮小七落入坑中,被其也被竹刺穿透的兄长阮小二、阮小五所举起,得而保全性命。郭盛马被刺死,手臂被穿透,及时站在空档处,才得以幸免。当李逵、鲁智深、武松、雷横等诸将以及马军朱仝、宣赞,水军李俊、童家兄弟赶至干将大街时,面对厮声痛喊的阮小七、郭盛,以及对面街头被乱箭射死的张清,顿时血脉贲张,怒火中烧,随即大军拆掉大街上的门板、长木,一边将大街坑陷铺好,一边大军掩杀而来,鲁智深拉起阮小七,朱仝救起郭盛。不一会工夫,武松冲上街头,跺了廉明,刘唐杀死徐白、张道元,而双臂受伤。张韬被雷横以及宣赞乱刀劈死。众军杀入莫邪大街处,与追击方天定而来的关胜、林冲所遇,然后一起朝方腊的行宫杀去。敌军米泉、苏泾、贝应夔一声令下,莫邪大街众多房屋被炸开,墙体朝着莫邪大街中央倒塌,顿时梁山大军,血流成河。

   第六章 17云影徘徊

   宋万、杜清、施恩被压死,孙二娘为保武松,抱住武松后背,也被墙体压死,张青腿被压折,被乱箭射死。武功大怒,冲出阵前,连劈米泉、贝应夔。方天定率领浙江四龙,成贵、翟源、乔正、谢福率军一万余趁梁山军士大乱,于是砍杀而来。

   此时宋江见城中军士已剩不多,胸中忐忑。此时柴进、李应率领梁山后勤大军前来。柴进走到宋江面前,说:“哥哥,今城中兄弟伤亡惨烈,后勤人员不愿意苟活,势要为城中兄弟们报仇。”

   “柴大官人,你不可去,李庄主去了,柴大官人又去,我军后勤堪忧。”宋江对李应、柴进说道。

   “是啊,柴大官人不可前去,还需在此稳定军心呀。”李应说道。

   “好吧,宋清!”宋江呼唤自己的亲弟弟出来,对宋清说道:“你可随军前去,与兄弟们浴血奋战。”

   “不可啊,哥哥!”吴用赶紧劝阻:“宋清不识战,又是大哥唯一之兄弟骨肉,万万不可犯险。”

   “城中牺牲的将士,以及正在浴血奋战的兄弟们,哪一个不是我的兄弟?我一剑一决,军士休得再议!”宋江说道。

   “让我去吧!”花荣再一次请战。

   “花荣也一并且去!”宋江命令道。

   随即花荣、李英、朱贵、朱富率领梁山后勤军马七千余人人,奔杀城中。宋江命令乐和演奏《天时地利人和》前来为城中军士助威,顿时雄浑、激昂的音乐响彻苍穹。

   双方大军在莫邪大街继续厮杀,随即卢俊义、呼延灼、朱武、燕青前来助战,方天定眼见不敌,率军且退,双方杀入方腊宫门团团围住,方杰、金芝公主率领两万多人,护住宫门,力战到底。花荣率军赶来,众军向城内放射火箭。方天定在宫外,与武松、鲁智深大战,三十回合不敌,成贵偷袭鲁智深而来,被林冲刺死。结果林冲被宫墙上的匪兵射穿臂膀,幸亏花荣来救,连续射击,射杀宫墙上的敌弓箭手二十余名,然后与乔正大战,五十多回合之后,双枪杀死乔正。石秀杀死百余敌匪军后,截住方天定,结果被其二十招内所杀。杨雄、武松前来报仇,杨雄一刀劈来不着,武松砍断其战马尾巴,鲁智深一拳打死其战马,方天定陆地而逃,将郑天寿从马上拉下杀伤,夺走战马,准备朝灵隐山跑去,结果遇见卢俊义,被一矛刺死。武松、鲁智深、杨雄、黄信赶到,将其剁成肉泥。

   城中方腊、方杰、金芝公主知晓太子惨死大怒。朱仝、李俊、童家兄弟、阮小七、李逵、雷横攻破宫门而入,随即与宫内太监、士卒混战起来。方杰、沈刚、潘文得、高玉、娄敏中、祖士远护着方腊杀出宫门,准备逃往灵隐山,与山上驻守的桓逸、谭高、包道乙等两万士卒汇合,在门外被卢俊义、呼延灼、关胜、林冲、武松、鲁智深、花荣、李应、杨雄、燕青等所阻拦,方杰怒杀杨雄后,被鲁智深打伤,随即被武松所砍杀,方腊大怒,砍断武松一条臂膀,卢俊义追杀而来,一刀砍死潘文得,扶住武松。方腊放弃大军,与高立一起跑到灵隐山上。

   在宫中,雷横与蒲文英等士卒大战,终于不敌,被蒲文英所杀,李俊赶到,提刀剁掉蒲文英的臂膀,阮小七将其疯砍而死。童家兄弟与金芝公主大战,见其是妇人,不敢打破杀戒。此时,李俊赶到,一脚踹翻金芝公主,将其踩于脚下,提刀欲砍,念其是妇女,收起刀来。不过想想那些战死的兄弟,尤其是手下被万箭穿心的张顺,以及被竹子刺穿的阮家二兄弟,这怒火无从收拾,乃揪着金芝公主的衣领,拖入殿中,撕碎衣物,将其强暴。阮小七在宫内搜索着方腊的龙袍,于是穿在身上招摇过市,李逵在宫内放肆大杀,顿时宫中已五抵抗。宫外娄敏中杀死燕顺,被呼延灼所杀,沈刚被乱军戳死,祖士元杀伤林冲,被关胜砍到,被鲁智深一拳砸碎天灵盖而亡。随之宫外战斗已经完毕,梁山众军士集结,所剩下不足五千,然后一起朝灵隐山,奔袭而去。

   方腊眼见自己一家老小被杀,金芝公主遭受李俊侮辱,颇为气愤,于是命令山中士卒,将三门巨型冲天火炮列好,瞄准宋江军帐,准备将宋江一举消灭。宋江见大事不妙,于是下令凌振也将军中三门巨型冲天火炮列备。梁山军士冲上山来,包道乙率军伏击,梁山军士损失曹正、丁得孙、朱贵三员偏将,鲁智深、林冲合力将包道乙杀死,此时梁山军士所剩不足两千人,敌军还有一万六千余人,其中六千余人,在桓逸的率领之下,居高临下,准备一起冲下山来,杀光处于绝对劣势的梁山军士。见势不妙,卢俊义与一众兄弟,朝宋江阵军中呐喊,“哥哥,向我开炮!开炮。”

   响声响彻苍穹,宋江嚎哭不知如何是好,城中毕竟还有兄弟。吴用也无计可施,柴进、戴宗一旁抹泪不止。

   “哥哥,放炮吧,如果不然,等敌军先放,我军恐怕要全军覆没。”吴用说道:“战争不可轻生恻隐之心啊!”

   城中兄弟继续竭力嘶喊宋江,放炮,此时桓逸已经率军攻下与卢俊义等两千兄弟相杀。宋江跪下向城中兄弟三拜,随即命令开炮,三炮齐发,此时灵隐山中三门冲天巨炮也齐放,火炮四溅射击城中、宋江军中火药具燃、爆炸,顿时硝烟四起、火烧连天,灵隐山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城墙上也是分崩离析,火烧不止。

   第六章 18云影徘徊

   战争结束之后,我房间内已经一片狼藉,冲出的烟花拖着火焰,在我房间内乱蹿之后,璀璨地爆炸,我房间内充斥着爆炸声、四溅着火花,我感觉非常危险,于是拉开房门,阁楼上的兔子也是惊慌失措,一只跳下楼阁,跟着我跑出门外,一直从楼阁上的窗户跳出,正好落在我的肩膀上,我背后一团黑烟从门后滚滚冒了出来,系在窗户旁的鸽子,拖着长绳飞出窗外,被窗户里冒出的浓烟熏着。等六只二十冲的烟火燃放殆尽,我赶紧冲回屋子,将卫生间提前准备妥当好的三大桶水,端进屋内,泼向屋内的着火点,屋内更是白烟滚滚。幸好处于节假日期间,附近居民寥寥无几,无人报告火警,不然势必引起我不少麻烦。而我又再从事餐饮行业,屋内升火燃煤,有些烟火,也是实属正常,房东也未追究。所以尽管屋内热闹非凡,外人也不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我的世界是如何精彩,我也舍不得去告诉旁人。

   生平第一次一个人度过了春节,24岁了,本命年。听说为了辟邪,本命年的人需要穿上红内裤,我偏不信邪,就不那样穿。大年初六之后,我便继续出摊生意,附近工厂的工人陆续返厂工作,一些效益好的工厂门前排好了准备入厂面试的新员工。我的生意稍稍好了起来,一个星期之后,所有的工厂该搬走的,统统搬走了。该恢复生产的,统统恢复生产。我在摊位前看着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从我摊前路过,有的结婚刚回来,有的新人换旧人,有的恢复单身生涯,但无论他们如何分分合合,有一件事情总是一成不变的,我已经一个人生活了好久,好久。那份从我体内排遣出去的孤独感,又在心中滋生,我有些茫然无措,于是决定放纵自己,继续观看日本x女星的视频mv,继续看着她写情书,然后星期一去海边,将情书放进可乐瓶里,扔进大海里面,继续满怀希望地祈求她有一天能够与我回信。然而我自己版本的《水浒传》剧终之后,我的《三国演义》、《隋唐英雄传》、《西游记》、《天龙八部》全部剧终完结,我的寂寞时光越来越多,而我已经想不着其他比这些小说,更好的故事,于是我将所有的闲暇时光统统给予了x女星,给予了爱情。我仿佛终于寻找着了,抒发恋爱生命的载体,她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漂亮红润的脸袋以及如同桃花灿烂般的微笑。但她是日本人,该如何是好?她是给我们民族带来沉重苦难的日本人,我居然爱上了一个日本人,这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叛经离道,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段感情,于是我写了封信给朱莉亚,准备寄往意大利维罗纳。

   “亲爱的,朱莉亚!不!应该是罗密欧夫人。一段感情的开始是否像相遇那般始料未及,我始料未及地爱上了一个女孩。我知道您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也只有您有资格告诉我该何去何从。她一双大大的眼睛,凝望着我微笑,我如痴如醉,对她朝思夜想。我感觉很害怕,怕她认为我太过轻薄,因为我的每一封情书都太过炙热,没有丝毫含蓄之情,现在女孩还会相信情书吗?我们之间会有结果吗?她贵为日本公主,而我却卑微于中国街角,出生上我们有门第之念,民族上我们仇深似海,不亚于您和罗密欧先生曾经的家族纷争。不怕您见笑,我见到她只不过是。唉,连我都感觉,可笑得难以启齿。我偶然看到她的mtv,她便飞入我心。从此,只要一有闲暇,我都会看着她的视频,一直看,一直看,这样我才能感觉快乐。突然有一天,我在她眼珠里看见了自己,那孤独的身影终于被我看着,毫无疑问,她分享到了我的孤独,谁夺走了我的那份孤独,那么谁就必须嫁给我。但是我没有钱,去不了日本,我知道我得通过努力赚钱!以此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去日本,去亲口告诉她,我喜欢她很久了,一切努力都会有结果吗?仿佛感性和理性在相驳的两个极端,我永远都无法平衡,我有时对这段感情近乎绝望。偶尔我想找个朋友诉说,却发现我已经没有了任何朋友,他们从小都说我小气,不愿意和我玩,孰不知我对自己都是这样。我是个怪物,从来都没人给我打电话嘘寒问暖过,打过来的不是找我借钱,就是让我把钱寄给他们。我不敢把钱给他们,我害怕有一天又露宿街头,受人耻笑,我害怕饥饿,害怕被狗咬了,都没人把我送到医院,还要骂我如何惹狗咬!我害怕没钱买新衣服,从小都穿着破旧衣服上学,烂裤子都是掉在屁股上,成为别人的笑柄。下起了雷霆大雨,连雨伞都没有,我像疯狗一样冲回家。连老师都欺负我,就因为我穷。我脑海里总有一个人影,一个小孩趴在窗户上,摸着身上的瘀伤,看着明月,低头哭泣,我好想去带走他。对!我已经没有诚心对待任何人,因为一个人的诚心也有限,我的诚心早已经耗尽了!现在我好想找个人来喜欢,给我带来点美好感受,也许不该告诉你这些,希望没能影响到您的心情!”

   写完信笺之后,我略微看了看,感觉自己是不是真疯掉了,那种痛苦的情绪从何而来,如此强烈地摇曳着我的内心,我内心仿佛寄居着一个魔鬼,随时令我抓狂。我必须控制住这份危险的情绪,我将x女星的所有视频都删掉,通过聆听fm调频广播,藉由训练,来增强自己的理性思维,用别人的生活哲学来伪装自己。

   第六章 19云影徘徊

   白天尚可稳定,到了晚上我又几乎失眠,像吸毒者一般战战兢兢。我四处追寻,仿佛在寻找从来都未曾有过的东西。我没法无所适从地度过黑夜,只能放纵于自己,又去下载了她的视频,情绪才得以缓和,我才终于发现感情是不容玩笑的,我彻彻底底喜欢上了她。没过多久,门前突然多了棵枯死的树,它皱巴巴地立在路旁,枝干成伞状,光秃秃的,没有一片绿叶青意,树干中间位置有一个空洞,这个空洞黑漆漆的,那种黑仿佛是世界所有的黑,一起所能熬成的最浓稠的一种黑。我不知道此树从何处而来,也许它一直就在那里,我从未曾注意到罢了。一天晚上,这棵枯树拦住我,告诉我说,只要每晚将情话诉说给它听,它便能春意盎然地复活,帮我实现一个梦想。我相信了它,也无人可信,每晚我都会踮起脚尖,捂住嘴角,对着黑洞洞的树孔绵绵诉说,我的情感不再仅流于文字,它有了声音,我读给枯树来听。我每一次摸着树干,都能感觉它在微微颤抖,仿佛生命正在悄然苏醒,然后不久,我将完成理想,娶到自己所钟意的女人。

   ?“你也长大了,看看相片!”我心情渐好,坐在阁楼,对着被绳系在窗前的鸽子,从手机里翻出了它被领养时的相片,说。

   “谢谢你的养育之恩!”鸽子略带讽刺语气地对我说。

   “我知道你想要自由。”

   “那你快放我走呀”

   “可以!不过临走之前可不可以帮我办一忙?”

   “什么事情?让你都可以屈身求人!”

   “去帮我递一封情书。”

   “哇!你真是个古典的浪漫主义者!但是为什么要我去?”

   “因为这是你的宿命!”

   “那你为什么当初不去领养一只鸿雁,它也有飞鸽传书的技能呀!”

   “你长得帅一点嘛。”我笑着说,其实我心里明白,当初我确实准备领养一只鸿雁,只不过鸿雁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我没有资格领养,也只能将就养了这只白鸽。

   “这才像话,不过你也不是养了我一个,怎么不让那两只兔子,两条金鱼去呢?”

   “你本事大嘛,可以去飞。兔子过得了陆地,过不了海。鱼啦,过得了海,过不了陆地。”

   “噢!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们都是成双成对,而我就得形影孤单!你用心真够狠毒啊!”

   “你误会了,我其实想你找一只日本鸽子做老婆,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迷人的微笑,漂亮的羽毛,而且唱歌很好听,你应该会很喜欢。”我摸了一下鸽子的嘴啄说。

   “喜欢呀,真有这种雌性鸽子?”白鸽疑惑地望着我,问。

   “当然,不过你要自己去日本追寻,求你啦,你就顺便帮我传递情书吧。”

   “好啦,看你这么有诚意,我们又志同道合,就替你走一趟呗!”

   “从深圳飞到福州,穿过东海,登陆鹿儿岛,直达东京!”我拿着世界地图,有模有样地画着线路,给鸽子看。

   “东京那么大,我又怎么知道谁是她呢?你又害羞不肯将她的相片给我看。”

   “到时候,你问下你的同类,谁是日本最漂亮的女孩,它们会告诉你答案的。”

   “哦!这倒是个好办法。”

   “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到处瞎逛,其实这个世界有很多人想要伤害你,例如美国总统***,日本右派主义分子。”我担心着鸽子,提醒它说。

   “好啦,好啦,你也真够嗦的!我小心点就是了。”鸽子一副无所谓的神态,说。

   “待会,我们一家人一起吃个饭,和你的兄弟姐妹们道个别吧!”我指着兔儿和金鱼,对鸽子说。

   喂完它们,大家纷纷与鸽子道完别,鸽子在窗前踌躇着,我把情书系在了鸽子腿上。

   “你还会不会回来?”我忧心忡忡地问鸽子。

   “你可以来找我嘛!”它已经扑展着翅膀,跃跃欲飞。

   “一路顺风!”我慢慢打开了窗户,祝福它说。

   “不用!我自己会飞!用不着风。”鸽子飞出窗外,在我眼前盘旋了会,就径直向东飞走。

   我的半个身体穿过窗户,一直看着鸽子经过的那片天空,与曾经再熟悉不过的云朵,眼睛被阳光所刺痛,待我缓过神来时,鸽子已经无从寻迹,此时一阵清风拂过耳旁的长发,我伤感了起来,我想到了赵风。赵风与鸽子都会回来吗?为了信守承诺,我立即出门,在网吧里下载了那部电影《东邪西毒》,便回到住处观看,这部电影以前所未有的情绪气势,恢弘得使我产生了强烈共鸣,从来没有电影令人如此震撼,特别是梁朝伟在大漠里截杀马贼的镜头,气势悲壮,场面壮观,令人酣畅淋漓,当剑客被快刀手割破胸口时,侠客独白:“听说一个人的刀法够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声音,会像风声一样,好好听。”我便已经难挨心中的侠客之心,奔呼而外,对着蓝天白云呐喊,我想加入那场从寂寞缺口喷发,汹涌澎湃的情绪洪流。我想象着自己变成了一个剑客,嗖的一声,剑光出鞘,我像一只矫捷的飞燕,晃荡着加入到战局,将那些贼吗刀客杀得片甲不留。为了纪念这次非同寻常的观影体验,我写下了一首诗:

   大漠杀手

   天空云影幻万千,灸阳熊熊气如焰。

   破栈乱甲侠客饮,狂风漫沙贼马掩。

   呼呼草寇蜂呼来,嗖嗖寒光燕嗖现。

   一把肝胆爆烈剑,千军万马全杀遍。

   我将这部电影,连续看了三遍,便已经喜欢得不得了,为当初年少无知,看不懂就将它归类于烂片,而懊恼不已。

   我虽说得到了一部好电影,却失去了一条生命,不久我领养的一只雄兔死了,我看着雌兔踩在它的尸体上,茫然地看向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它的尸体,烧掉!我怕它会疼;埋掉!怕它腐烂;最后挣扎了很久,还是把它烧掉了,我把它的骨灰洒进了死树的树洞里,希望有朝一日,他们都能复活。雄兔走了之后,雌兔越来越消极,也不怎么吃东西。我劝慰它不要悲伤,不还有我在陪伴吗?它嫌我太消沉,已经不愿意和我住在一起。我指了指鱼儿,对雌兔说不是还有它们在吗?看它们多快活!雌兔哭了对我说它触景伤怀,想起了雄兔。

   第六章 20云影徘徊

   我知道雌兔想离开这里,重新开始一段生活,没人会一直呆在一块伤心的地方。我忍着眼泪,将兔子送给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临走时我告诫小女孩,它现在很可怜,失去了挚爱,可千万不能虐待它,更不能让人吃了它,它可是个大人物,它是伯邑考的化身,周文王的孩子,小心文王不给他们家算卦,指点迷津,让他们永远对于未来充满迷茫。

   我怕重蹈覆辙,见着鱼儿将来的生离死别,我将鱼儿放生在公园的金鱼溏里。她们临走时,我警告雄鱼说,里面漂亮的鱼儿很多,千万不可花心,不然就把它捞起来,扔到大海里喂鲨鱼。我又对雌鱼说,以后对它温柔点,多听听它的倾诉。

   晚上回到屋子里,里面又是一片死气沉沉,我知道我一个人玩残不了寂寞,无力地趴在地上嚎哭。就在此时,死树透过窗户对我说,“喂!哭什么?你不是还要恋人吗?“哦!”我这才恍然大悟,跑出门外,对着树洞继续诉说。自此,我给自己重新取了个很酷的名字,我叫独孤云。他英俊、帅气、伟岸、富有理想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每天都对着死树深情倾诉。最后精疲力竭地回到屋子,满怀期待地睡着了。

   水中有朵云开来的花,迎着春日阳光,贴着天壁,微波粼粼地浅笑着。少年泛起孤舟,划着双桨,穿破那片镜水云天,一眼瞧见了那朵水中云开来的花,“咕咚”,他失神地栽倒进了水里,他朝着云花游去,想要将它摘在手里。四季更迭,他面对的天空倒影,有过乌云、暴雨、电闪雷鸣,有过老鹰、飞机、世外飞碟。他朝着水中漫溯,渐渐有了水的皱纹。那朵云开来的花,仍在如同时光一般,没有终点的地方,他身心俱疲,辗转冒出了水面,那曾经与他一起而来的孤舟,落满了尘埃,形成一座悬浮的孤岛,四周的朽木长满蘑菇、青苔、蔓草,生满蚯蚓、蚂蚁、飞蛾。他发现他仍在时光中游弋,他在时光中漫溯,渐渐有了时光的皱纹,他悲伤、绝望、一筹莫展地爬上岸边,与自己的孤影相伴,此时西陲的天空,已有了云霞,他掘开土地,要赶到黑夜之前,将自己的黑影埋没,他便能化作孤魂厉鬼,游荡在她身边七日,最后落进最黑暗的深渊。

   我在沉睡之中察觉,这只不过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我感到极不满意,我怎么能如此悲哀呢?于是竭尽所能地睁开眼睛,感觉花费了前所未有的力量,我才终于苏醒过来,摸了摸充满倦意的脸,我横卧在池塘边的一棵柳树下面,周围开满了虞美人,我望向池塘,此时清澈的水中倒影着碧空晴云,三月的春风缕缕吹拂而过,我有纵情诗酒的冲动,我乃赋诗曰:

   镜湖明净晴碧空,

   云芳开戴垂柳中。

   我向春风借酒疯,

   醉于三月百花丛。

   突然我的电话铃声,久违地响了,我方从梦中惊醒过来,发觉我刚刚做一场梦中梦,我恍惚了许久,手机铃声停止之后,又响了起来。我这才接通了电话,是我哥哥打来的,他说他们想我了,让我早点回去。听到电话,我兴奋无比,终于有人挂念起我,我变卖了所有家当,满怀期待地坐着火车回老家,听说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说不定他们都与以前大不相同,我可以体会到别人的幸福了。

   ?

   下了火车,辗转两趟汽车之后,天就下起细雨,我拖着厚重行李箱,走在镇上的街道里,总感觉有许多人异样地着看我,在我身后指指点点。要是换做以前,我可能会恐惧得躲起来,不知道为何,我现在变得从容多了,也许我已经卑微得习以为常。认出我的人,会说两句话,一句“浪子回来啦!外面的世界好好玩!”一句是“你比你爸爸还老!”,我统统都一笑带过。

   ??眺望整个望河村,难免有些失落。我没有超人归来那般万众瞩目;没有苏秦挂印六国归来的那般羡煞旁人;也没有状元及第,那般光耀门庭;不过我们终究是回来了。我又笑了笑,远远看到父母,在门口看着我,看到他们失去了五年时光,所留下的样子,我的眼睛难免有些湿润。我拖着箱子,走进田间小路,小鱼还在池塘里冒着水泡,鞋底沾满厚厚的泥土,拖沓着步伐继续归家。

   回到家,我回到曾经的卧室,把行李放好,却突然看见门上的数字,我有些头疼起来,原来我自小便有一身债务,还没能还清,我每年的学费、生活费、集资费,我母亲全都密密麻麻地写在了门上,她活像一个犹太人,生性精明善算,由于我天生头发金黄,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存在犹太血统。

   父亲拍了拍我,说:“终于回来啦!”

   我微微点了下头,感觉和他说话不太好意思,尴尬一段时间之后,父亲灰溜溜地离开了。之后我母亲便原形毕露,边做饭,边用最粗俗语言咒骂我,当我什么也不能给予她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像小时候那样忍受。我和他们本质上是无话可说的,也不能开口说话,一说话便是向他们的权威挑战,所以我是边挨完骂边吃完饭的,之后我就去睡觉去了,徒个清闲自在。

   第六章 21云影徘徊

   待黎明醒来时,钱和银行卡都已经不见踪影,我知道又被母亲给搜走了。我母亲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希望掌控家里的一切,特别是钱财和我,稍有不如意,就会非常暴躁,找各种琐事、借口,与家人争吵不休,言语恶毒至极,掘我三尺祖坟尤不为过,情绪实在是受控不住,便会用各种手段折磨于我。尽管在这样的家庭生活了将近二十来年,我依然接受不来这种生活,于是我早早出门,连早饭都毫无心情去吃,我开始后悔回来。我在村子里逛了逛,在赵风家的藕塘里,看到赵风的父亲正在用电杆打渔。我立即躲起来。他父亲也是个粗暴之辈,经常无故殴打赵风以及赵风母亲,并且总把赵风当作奴婢使唤,俨然一副在家高高在上的模样,连喝杯水都得让赵风倒来,亲自双手递给他。小时候,赵风非常厌烦这种生活,倒水时总是往他父亲水杯里撒点自己的尿液,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递给他父亲,最后站在一旁一边偷笑,一边看完他父亲一饮而尽,所以他父亲经常辱骂他是神经病。现在想想,依然觉得非常有趣味,我忍不住偷笑了起来,结果被他父亲发现,我企图跑掉,却感觉不好交待,毕竟我与赵风一起离家的,我回来了,他却了无音讯。

   ?

   ?他父亲看见了我,喊我去他身边聊聊家常,我唯唯诺诺地走了过去。

   “你见了我,跑什么呢?你刚才像神经病一样在那里偷笑,那神态与我们家赵风,还颇为相似!”他回到岸上,边脱套靴,边说。

   “呵呵!”我估计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赵风到底在他杯子里作了什么,我又忍俊不禁,笑了起来。

   “你们两个人也怪,不在一起的时候是两个人,怎么在一起时,就像两个神经病,整日疯疯癫癫。”他仰头望天,笑了笑,又叹息着说:“我这混蛋儿子,就会撒谎,连父母都骗,那时他说要结婚,我们都开心得不得了,一直等他回来,结果呢,他连个电话都换了,不知所踪。他好像也没什么长处了,就会谎话连篇地取悦于人。”

   “有时候,他说的话是真诚的,倒真不是撒谎,只不过事与愿违而已。”我解释着,说。

   “哎,别提了,他估计也没救了。”赵风父亲继续,问我说:“赵风去了哪里?你知道吗?”

   “不知道。”

   “你们是不是关系出现问题?”

   “是的。”我将事情经过,告诉了赵风父亲。

   “我还以为他多尊重女人,还不跟老子一样!”赵父讽刺着说:“所以你们记住了,这鞋子就不能太珍惜了,它总有一天会烂,你得想着第二双。”

   “我要是见到了他,会劝他回来的。”我不想再与赵风父亲说下去了,于是说道:“我还有事,再见!”

   “我这儿子养,跟没养是一样。”赵父唉声叹气地说。

   之后我去了镇上,恍如隔世,突然发现镇上凭空拔地而起了许多房屋,这里一拨,那里一群,就像春天里无人收拾的角落,旺盛地生长出来的荒草一样,毫无规划可言,以前两条主街两旁的两层小楼,都已经成为五、六层的高楼,剩下来的低矮旧房屋顶,照射出来的阳光,远远没法铺满街道,使我仿似置身于一片充满阴森气息的森林里头,我身边来来往往着种种神态的“动物”,使镇上的经济看起来相当活跃,然而我仍旧不习惯这种氛围,我没法迎着阳光,从街道这头一眼望见那头。望河村里也有很多人举家搬到了街道上生活,我难免有些惭愧,依然还让父母住在乡下。

   突然一辆小轿车停在了我面前,赵风的初恋怀抱着婴儿,急匆匆跑出来拉住了我。我乍看一眼,吓得着实不轻,时光来去匆匆,她堂而皇之地嫁作他人之妇,现在连小孩都好似从天而降般,那个才华横溢的女孩,突然间烟消云散,化为我记忆里的一片尘埃,没法清扫。

   “赵风回来没有?”她噙满泪水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我。

   “回不回来,对你重要吗?”我不屑着说。

   “我知道,我对不起他。”她松开了手,显得有些精神恍惚,双臂有些轻微颤抖,手里的婴孩襁褓摇摇欲坠似的,我都感觉冷汗直冒。我感觉奇怪,小孩一直嚎哭不止,她却一直无动于衷,我怀疑这个婴孩与她的血缘性。我低下头,准备离开。她又立即缓过了神来,抓住了我的袖口。我赶紧甩开,却意外看到她胳膊上的一颗黑痣,赵风的第二任女友,在相同位置也有着一颗差不多大小的黑痣。我这才明白,赵风从来都没忘记过她,我愈发觉得愧疚,那个玩笑对赵风何其残忍。

   她见我态度决绝地不愿搭理,也就不再纠缠。她似乎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反而竖起脖子,呈现于我一副骄傲姿态,似乎是她不情愿再打理我,我反而有种自作多情的奇怪感受,她漠然地坐上车,中年司机启动了汽车,缓缓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街道里,她透过后车车窗,冷冰冰地看向我,我抬头回望着她,即忐忑,又彷徨,她的确是位让人没法释怀的女人,仿佛那一刻我就是赵风,她和赵风在一起的画面,一直浮影若现。我隐隐感觉,赵风终究会有一天过来找我,我能和他感同身受,心中都有一片没法收拾的尘埃。

   我在大街上偶遇燕秋,我刚要上前打招呼,他便笑嘻嘻地跑过来,向我宣告他已经结婚了。我怀着一种奇怪心情,咽下一口唾液,便对未能参加他的婚礼表示遗憾。说实在话,现在结婚的人很多,也趋于年轻化,有的刚满二十就相亲结婚了。像我们这样24岁、又没读过多少书,还孤身一人,的确是凤毛麟角,我难免有些难为情,他也非常享受我那一副即羡慕、又难为情的情绪,热情地邀请我去他新家做客。燕秋也是相亲结的婚,且搬到镇上不久,他现在生活不错,泥瓦匠手艺早已出师,俨然一位正在大步流星地迈入康庄大道里头的幸福之人,他呱啦呱啦地讲了两个多小时,说来说去,不过也就两个重点,一个中心罢了。一个重点是说以前与我们一起学人家讲梦想很可笑,另外一个重点是说幸亏有张舟红劝解,即使悬崖勒马、浪子回头,中心自然是他年收入十万以上,同时也奉劝我不要再胡思乱想,好好做一个人。我对于他的两个重点一点兴趣都没有,对于他的中心,倒是想入非非。我笑留着他的电话号码,希望能向他拜师学艺,他欣然接受。我与他们夫妻两人一起吃完晚饭,便就走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思考,我该如何不去做梦?我是一个靠梦活着的人,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经常一个人待在家里,我母亲不容许我随便出门,活动范围也顶多宽限在村子附近,但她不这样对待我哥哥。我时常一人待在在家里自娱自乐,甚至装过死尸。晚上,我便扒在窗前,看着高悬的明月做梦,着实纯真、又不失浪漫。

   第六章 22云影徘徊

   回到家中,我母亲便又喋喋不休地谩骂我无能,出门工作五年,什么名堂都没有混出来,像她那把年纪的人,早就闲暇在家享受清福。我保持沉默,却心绪不灵地想要将自己撕碎,我父亲也渐渐心态失衡,对我开始施以谩骂,他们在这一点上,倒是难能可贵地寻求着了一致。我心灰意冷,可能是我自小便非常敏感,从小就形成了一个概念,我只不过是他们手里的一笔投资,他们一切不能得到的东西,都希望从我和我哥哥的未来里,轻而易举地获得。令他们失望了,我只是支垃圾股。

   ?

   家里的争吵也越来越激烈,我总是想走,可连走的路费也没有。后来有人跑到家里来说媒,倒是给了我机会。于是我与那位相亲的女孩在镇上的一座大桥上,见了一面,那位女孩很诚实,她有一位外地男友,一直还保持着关系,这次相亲也只过是想找一个本地男孩嫁了,自然会与那位男友分手,我表示理解,一直聆听她在说话,话题相当枯燥乏味,主要是她向往怎番光景的生活,将来是住镇上还是县城比较好;还什么时不时希望出去远方;以及麻将游戏的各类技巧等等。我一句都听不进去,差点想从大桥上跳下去,落个清闲自在。之后,我送她回家,后来媒人传话,她对我有点意思,我非常开心,这样我就有借口向母亲索要两百块钱,说是请女孩吃饭,虽说两百块钱追一个女孩,显得小气得近乎儿戏,不过我母亲对于我在这方面一贯的节俭习惯,表示赞赏。我拿到钱之后,心想要是换做赵风的话,两百块钱将一位女孩追到手,应该绰绰有余。我还是另当别论,我收拾好一些衣物,当晚翻过后院,耳根清净地溜之大吉。临走的时候,我望向白兆山,心想到底事出何因,造成我一生最仰慕的人,非得拖儿带女地离开这块土地,宁可客死安徽马鞍山,也不愿意归来。

   当离乡的汽车驶过武汉长江大桥,我回想起很多往事,曾经我和赵风路过此桥,追逐梦想的画面,历历在目。汽车到站之后,我转坐公交在阅马场站下车,一直往回走,抵达大桥上时,我扶着栏杆,俯瞰江面,宽阔江面上几只江鸟俯冲着掠过,轮渡上的汽笛声,由近即远,令人焦躁。江风参杂着尘灰,吹进了眼睛,我眨了下眼,就在那一瞬间,x女星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微斜下头,满脸愁容的脸上,渐渐绽放出微笑。我挠着头,羞红着脸笑了,看来她才是我的眷恋之人。可能是因为桥的缘故,她的那首有关于桥的歌曲旋律,在脑海里响起。首先是钢琴演奏,她穿着淡桃红色的连衣纱裙,从舞台上慢慢走下阶梯,抵达镜头前,轻轻吟唱起来,小手也随着节奏比划,一会抚在胸口,一会有些伤痛地摸着头发。尽管从专业角度讲,唱功不敢恭维,但我就喜欢听,喜欢一直凝视着她,她才是我钟意的人。如果结婚非要有一个目的,那我只想娶到我所钟意的人,我没法背叛我心。如果我们永远都没法在一起,仿佛站在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上,那就让我这一边,永远注视着她。

   ?

   “请问武昌火车站在哪里?怎么走?”一位男孩扯了扯我的衣角说。

   ?

   “离这里挺远,你应该做公汽,比较快些!”我回头看了看男孩,他个子刚到我的胸口,头发凌乱,衣衫褴褛,背着一根竹条,一只脚穿着脱了胶的帆布鞋,一只脚光着。

   ?

   “我一毛钱都没有。”

   ?

   “走过去,要很久的!”

   ?

   “你要不借我两块钱,然后留下你家的地址、电话。”

   ?

   “留给你干什么?”

   ?

   “我将来还你二十万!”

   ?

   “你很搞笑。”我冷冷一笑,然后问:“你去武昌火车站干什么?”

   ?

   “我不想读书,我要出去打工,自己养活自己!”他生气地对我说完,然后又笑着说:“将来我要发财的!”

   ?

   “做梦吧!”我摸了摸他的头,若有所思地说:“你应该十二岁吧?”

   ?

   “对呀,我本来想等到十六岁拿到身份证再离开的,可是我实在是没法忍受!”他很痛苦地对我说:“我崩溃了!我要去我的江湖,寻找幸福。”

   ?

   “你还小,应该呆在家里。”说完,我傻愣愣地看着他,讲不出话来。

   ?

   “我好害怕!”他哆哆嗦嗦地说。

   ?

   “怕什么?”

   ?

   “这个你别管!”

   ?

   “你发不了财的,别傻了!别做梦了。”我面对着他,神情痛苦地说。

   ?

   “除了做梦,我还能干什么呢?”

   ?

   “回去好不好。”我推着他,往电视塔方向走。

   ?

   “你推不走的,就像我推不走六岁的自己。”

   ?

   “你不要胡扯!我祈求你不要再装神弄鬼。”

   “你的思维被压迫成为了一条直线,不可能成长起来的,六岁是你,十二岁是你,二十四岁也是你,三十六岁了也只是你。”他言语恶毒起来,对着我诡笑着说。

   ?

   “那我该怎么办?”我松开了他,僵硬地伏在了桥栏上。

   ?

   “做梦呗!在梦里面,你发财啦,掌控了家里的主导权,教会了你爸爸妈妈该如何去经营家庭。”他咬着牙说完,后又歪着头对我嘲笑:“可能你现在比我多了那么一条,娶一个大美女。”?

   第六章 23云影徘徊

   “那你,那——”我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

   “我也没想到,我的未来会是你,你刚才不是很快乐吗?就活在梦里吧!这样你会活得更久一点。”他对着我冷酷地说。

   ?

   “不!那是我的理想,我要实现它。”我指着他,严厉地说。

   ?

   “去算个命吧,记住多给点钱,瞎子会祝愿你梦想成真的,像你一样一直骗着你自己。”

   “难道我真改变不了?”我一脸失落。

   ?

   “你照照镜子,再看看我,你小时候多帅的一张脸,现在都成了什么样子?你自身的优势正在一点点消逝!”

   “现在最要紧地是学会忍耐孤独,好好保护好我,千万不要在现实世界给我找一个女人,我惧怕女人,她们野蛮粗暴,毫不讲理。”他说完,笔直穿过几辆疾驰的车辆,爬上大桥另一边,坐在了灰色桥栏上,回头望了望我,吐出舌头,双手捂在嘴旁,一副得意洋洋地表情,说了声“拜拜”,便掉落了下去。

   ?

   我万万没想到,故地重游时会遇见他,我蹬在桥栏,一直默默抽着烟,过了很久,才得以缓过神来离开。我最后联系上燕秋,与他们一起赶往天津,当起了泥瓦匠。这回也是在张舟红的麾下,刚开始我每天都和一帮老头们挖沙、推车,锻炼力气。后来,燕秋开始手把手传授我技术,我慢慢打好基础,在劳作中积累经验,便能独立完成任务,张舟宏与燕秋在生活上对于我也是照顾有加,虽说工作劳累,也算生活充裕,不过平日里除了与他们一起说过话之外,与其他人绝少有过交流。许多人见我一声不吭,以为我与我父亲一样,是位怂货,人见可欺,时不时拿我与我父亲开各种玩笑,动不动当着我的面对我父亲冷嘲热讽,虽说我一直隐忍不发,却知道自己憋不了多久,有时候长时间保持沉默,也是一种警告。后来不出意料地果然爆发,队伍里力气最大的一个人,仗势欺辱我与我父亲。他还没来得及说完话,我便看准了他得瑟得失去重心的身体,将他虎扑在地,一只胳膊死死勒住他的脖子,抡起砖头狂扇他的嘴巴。众人吓得脸色铁青,赶紧将我们拉扯开来。这下惹下的祸事不小,虽说张舟宏代为赔付医药费用,不过那个人以及他们众多的兄弟、表亲仍然不依不饶,非得惩治我不可,这些人在他队伍里面的属于骨干力量,一旦处置不当,他的团队便会四分五裂,他没法平息这场风波对我继续袒护,也不能对此置之不理,让我遭受皮肉之苦。两全其美的办法,也只能是让我离开这里。?后来张舟宏、燕秋找到我,将我的工资放在桌上,各自抽起一支香烟。

   “你来了多久?”张舟宏对我问起。

   ?

   “四个半月。”

   ?

   “还可以在北方再工作四个月左右嘛!不过我觉得你适合单飞,我已经帮你找好了去处,北京那边有一位与我相识要好的工头,与我们属于一个地级市,现在工地正缺人,我已经帮你连络好了,你明天就早早去吧。”

   ?

   “嗯!”我答应了下来。

   “我想知道,你到底怎么啦?怎么越来越难以合群。”张舟宏一脸疑惑地继续询问。

   ?

   “不知道!有时候就是不想去认识太多人,说太多的话。”我回答说。

   “这是他的一贯作风。”燕秋插嘴,说:“不过我愈发觉得楚云现在有点像赵风,这个混蛋了,性情有点急躁。”

   “我也这么觉得。”张舟宏对燕秋说完,转头继续对我说:“我以前认为你和赵风不一样,你只是深受其害,被他蛊惑而已,现在才发现,你可能就是这样的人,喜欢做白日梦!”

   “那是理想!”我说。

   “唉,又是这一套。”燕秋淡然一笑。

   “理想?”张舟宏嗤之以鼻地笑了一下,对我说:“好吧,不管是理想也好,还是白日梦也罢,我希望给你一句忠告,也希望你能听见心里。”

   “什么忠告?”我询问着说。

   “不要封闭自己,学会与人和睦相处。”张舟宏说完,?继续问道:“有时候,我很羡慕你,即使寂寞了,也不需要朋友。而我们却需要,即使是自己讨厌的人。你是怎样排解寂寞的?”

   “读诗呀!”我一脸无所谓地微笑,回他答说。

   ?

   “然后在梦里面睡着。”张舟宏也笑了起来。

   ?

   “嗯。”我装好桌上的钱财,准备回住处,收拾行囊去北京。

   “我们还会是朋友吗?”张舟宏对我,问。

   ?

   “当然!”我转头笑着,对他说。

   ?

   “你可不要像赵风那样,一年半载也不给我打个电话,嘘寒问暖。”他大笑起来,说:“我需要你们那些从前的朋友。等事态平息了,你明年继续跟着我。”

   “一路保重!”燕秋说道。

   我收拾好家当与劳动工具,启程抵达北京,联系到新工头,去他工地上找好床铺,便开始了工作。与几个生疏的人,系着安全带,在大楼骨架和室内跳来跳去,粉刷着外墙。吃饭时,打好饭菜,我就坐在铁架,怡然自得地欣赏北京的街景。后来我想一个人独住,便去租房中介所,准备租一间价格合适的地下室。我填好表,一个女工作人员目光奇异地盯着我看了很久,告诉我她有一个朋友,刚好租有一套房子,里面有间空房,想要出租出去,房租价格也与地下室差不多,问我有没有意向。我不敢相信,她又提供诸多证明,仍旧未能打消我的疑虑。我怕是遇见了骗子,不过仔细想想,遇见骗子也没所谓,我一身锤炼的肌肉与力量,正好无处施展,我也可以当一回侠客,替天行道。于是我答应了下来,不过她要说一个句子,将里面关键的一个字或者词语改成反义,原意可以保持不变。我想起小时候和哥哥唯一讨论过,称得上是学术的问题。“我们打败了敌人”,“我们打赢了敌人”我脱口而出。她很满意,我们签好合同,便准备搬去那里。临走时,她说我很有福气,我开始怀疑她的动机。

   第六章 24云影徘徊

   按照地址,找到了房子,敲开大门。是一个女孩打开的,我终于明白了“福气”,所指何意。她散着头发,遮住了半边脸,脸色苍白。她从上到下仔细打量我一番。看得连我都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见我如此,她的脸也瞬间红彤彤了起来。我吞吞吐吐地介绍完自己,她便引我去了房间,房间布置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一张白色的床,白色蚊帐爬满了塑胶青藤,写字台和床平行放置,坐在床上刚好可以在桌上书写。窗帘上有着急湍的瀑布涂鸦,我摸了摸,是画上去的,帘旁边挂着几根长条风铃,风铃上的兔子图案,也是画上去的。

   ?

   我没有按照自己的风格,整理房间,而且就住几个月而已,也无此必要。我每天早上四点半出门工作,工作完将工具清洗干净,放进长背包,将脏鞋子、脏衣服换掉,一起藏于工地的某个角落。便坐公汽车回到出租屋,冲完凉,再仔细将卫生间里,从我身上流落下来的细沙冲掉,唯恐留下半点沙泥。我晾好衣服,她也刚好回来,坐在客厅里吃着盒饭。

   我身处京城,又住在一条繁华的步行街附近,我是非常乐意出门闲逛的。穿过几条马路,便是步行街,街上一到周末、或者每天黄昏降至时,便比肩继踵地积满了人流,我看着街上的男男女女,渐渐发现了一个奇特现象,大街上抽烟的女性,似乎多过了男性。我对于街上的吃的、喝的、穿的,一点兴致都没有,却一头扎进了一家书店,便再也没法自拔了。书店开在步行街的尽头,分为上下两层,一楼主要摆置着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当代各类畅销书包括一些名人录,励志创业故事,以及各种有关未来、有关认知、有关思维等等方面的书籍以及一些时尚杂志,一楼内部明亮处,还提供有几张桌椅,店台上贩卖着冷热饮品、面包糕点,一些读者一边吃吃喝喝、一边坐在椅子上阅读书籍,显得非常惬意。二楼主要充斥着fm调频文学,一些西餐料理的制作方法以及一些其他与生活相关的书籍。由于我对于生活、旅行、性格情感的意义,渐渐自有一番见解,二楼去过一次,翻看了一些fm文学,便已经索然无味,再也没有上去过二楼了。自此我便一直留在一楼,不过我感觉非常奇怪,这家装修不错的书店,居然连一本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一本都寻不着,这简直都不可思议。整个书店里面,外国小说明显居多,其中日本的小说占比最重,东野圭吾所有的犯罪推理小说,更是占据日本类小说的半壁江山,其次是村上春树、太宰治、一坂幸太郎。我本来是准备阅读一些外国小说,例如一直久负盛名的《裸麦田》、《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挪威的森林》之类的,结果在这些小说旁边,显目地看到的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李继宏翻译的。我虽说对此书有些兴趣,不过联想到赵风的初恋之前看过,便感觉心中有根刺似的放弃了,转而回到了中国类别,结果被易中天先生的《中华史》部集所吸引了过去。易中天先生的历史书看完之后,我又转而寻找四大名著,结果只是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找寻了一本厚实的《红楼梦》以及非四大名著的冯梦龙《三言》,结果在旁边又看到了一堆红色封套的《月亮与六便士》,是苏福忠先生的译本,我顿时头大,不想再看见这本小说,便转身去对面书堆,寻找其他书籍,我偶然间发现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对于鲁迅的文章是心存偏见的,所读的地方也都仅限于中学课本。之前当某位新锐作家指出鲁迅的文采稍逊时,我便拍手称快,与之惺惺相惜。而我之所以翻开那本《朝花夕拾》,也只不过是想从其他,我没有读过的章节里,验证那位新锐作家以及我个人的观点。可当我随手翻到第一百五十业,读完《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时,便已经赞不绝口,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赞叹,我也瞬间明白个人对于鲁迅先生的偏见起源于何处,一是曾经年少知识匮乏,看不懂所致。二是反叛心理作祟,始终觉得鲁迅与学校站在一起。我又连续看完了几章,便愈想扇自己耳刮。为了表达对于周树人先生的愧疚之情,向来只看书,而从不买书的我,决定花掉25块现金,将这本《朝花夕拾》买下来留作纪念。我将阅读样本放在一边,然后从一摞书中,拿起一本包装好的《朝花夕拾》,结果那一摞书,显露出来的下一本书籍,居然又是《月亮与六便士》,只不过是王晋华的译本。我已经毫无脾气可言,只能将那本《月亮与六便士》,连同《朝花夕拾》一起夹在腋窝里,继续寻找其他书籍阅读,结果遇见了一大推冯唐的小说以及杂文书,虽说冯唐的小说不够鸡汤,却足够鸡贼,我开始怀疑学医的人,是不是都非常适合写文章。我去收银台买单时,意外遇见与我同住一屋的女孩,她拿着四五本书,正在买单结账。我们互相瞧了一眼,我便瞟了一眼她所购买的小说,一本有关星座的,一本《解忧杂货店》、一本《萤火虫小巷》,两本fm体畅销书。她总共支付了近三百多块现金,我一脸惊讶莫名,觉得她非常铺张浪费,这些书籍只要稍稍花费点时间,便能在书店里免费阅读完毕,完全没有购买必要。我每天累死累活地抹水泥灰,也就三百来块收入,她真是不懂得赚钱的艰苦性,难道她对于未来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万一哪一天遇上旦夕祸福,面对纷至叠来的账单,该如何是好,总不能潸潸泪流地故作可怜,问题便能自然而然地解决掉了。她买完单后,我接着也买完单,我们一前一后朝着住处,步履在大街上。她突然停下了脚步,问了我一个问题:“说,你是巨蟹座?”

   第六章 25云影徘徊

   “嗯。”我红着脸,点了下头回答。

   “不要害羞嘛!”她盈盈一笑,然后说道:“我是白羊座的,是不会喜欢你的,但是我们可以做朋友。”

   “不会吧,我看《朝花夕拾》,你看《裸麦田》,我们应该不大可能成为朋友。”我瞪大眼睛,说。

   “唉!”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便加快脚步,大步流星地回到了住处。

   我回到住处时,她正在大厅里的餐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有关星座的书籍。我回到卧室,关上门,蒙头躺在床上,却总也睡不着,于是只能放一些音乐来消磨余下无眠的时光,主要是谢霆锋的粤语音乐,《潜龙勿用》、《不是定理》、《罪人》等等乐曲,让我汹涌澎湃,我踩在床上,变了一个似的,全然无所顾忌地蹦蹦跳跳,我突然发现谢霆锋是位严重遭受忽视的摇滚乐手,这些音乐远比他的那些国语抒情歌曲,更有耐唱度。之后,我便阅读起购买回来的《月亮与六便士》,将那本小说通宵看完之后,我长舒了一口气,不禁对于主人公的安贫乐道、愤世妒俗的生活态度,心生崇敬之情。我开始非常憧憬自己也能写一本小说,就写我与赵风人生经历,以及我与x女星之间的故事,要是有一天苍天开眼,让我的这本小说畅销中外,我最后即使像《月亮与六便士》的男主那样穷困潦倒,x女星也会因为这本小说知道曾经在大洋彼岸,有我这么一个人,一直钟意于她。

   翌日早上,我准时出门工作,在楼梯里与房东偶遇,她脸色苍白,一身酒气。我们擦肩而过时,没有打招呼,只是互相瞧了一眼。我刚下到楼梯半截,她便晕倒在了门前。我赶紧回过头来,将她扶进屋子里,准备送进她卧室休息,我问她卧室的钥匙,她摇摇头,不想告诉我,男女授受不亲,我也不好意思搜她的身。于是只能将她扶进我的卧室,躺在了我的床上。我

   摸了摸她的头,似乎是在发烧,我不晓得她的毛巾在哪里,,为了不让她嫌弃,我没有使用我自己的毛巾,只得去买了条新的,沾上温水敷在她额头上。

   “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她迷迷糊糊地说:“可以倒杯水给我吗?”

   “可以,当然可以。”我倒好一杯热水,扶起她的背部,将热水送进她嘴里,然后笑着说:“其实我是一位古道热肠的人。”

   她脸色稍稍好转,对我微微一笑,接着又躺了回去,安心地睡觉。我唯恐她出什么意外,

   我打电话给工头说明情况,请完了假,就一直坐在她的对面,盯着她看。中午我去给她买了些吃的东西,她吃完饭,洗了个热水澡,便浑身精神抖擞起来,丝毫看不出她刚才还处于感冒状态。她对于我的关怀非常感激,下午请我至一家餐厅吃饭聊表谢意。期间我便头疼了,不知道她出于原因,给我讲起了她的生活经历,虽说我不爱听别人的故事,可又怕拒绝

   的话,又令人难堪。只能无可奈何地听她自顾自地讲述下去,她抹着眼泪说房子是她家的,父母离异,她恨父母所以没有与和他们一起居住。我的卧室原本是她和他男朋友的房间,也是她布置的,后来他男友承受不起她的脾气,两人便分手告终。她自此陷入孤独生活的状态,

   每天独自一人逛街、泡吧,她感觉很难受,想找一个孤独的人,学习该如何面对寂寞,又怕这个人不够聪明,才会托中介工作的闺蜜,设下圈套,将我给网进了她的生活当中。其实

   她经常晚上会一直坐在地板上,耳朵贴着墙壁,偷听我在干什么。听完她所说的话,我便毛骨悚然起来,遭受监视可不能寻常对待,毕竟一个人的隐私非常至关重要。我本想对她发火警告,可见她哭得梨花带雨,我难免又于心不忍。之后我们虽说没能成为知己,可稍微对她有些了解,她名叫李谢茵,属相羊,白羊座三,乱发脾气时的确刚烈似火,平时安分下来,

   也算是活泼可爱,对待朋友也颇为热情周到,有时连我都感动得浮想联翩,时常会想要是我不是心有所属的话,会不会喜欢上她。不过我仍旧提防着她,为了减少她监视我的机会,我很少会回卧室,一般工作之余,会比往日更加长久地待在书店里看书,一边阅读书籍积淀语感,一边着手动笔写着自己的小说。面包麦香、浓郁咖啡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置身于一片温馨、祥和的空间里,乐不思蜀。然而我无论看多少外国经典名著,或者本国名人散文等等书籍,都始终没法改变我对于中国古典诗词的热爱,那种热爱时常令我的眼神星光火冒。我几乎舍弃了所有书籍,一股脑地钻进收录中国古典诗词以及与之有关的书籍堆里,甚至忘记了写作。

   第六章 26云影徘徊

   不久,工地上的活已经所剩不多,北京底于20摄氏度的天气,越来越普遍,我开始思考工期结束,结算完工资之后,该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以及何时离开。我站在工地的一栋大楼楼顶,忙完手里的闲活,翻看了会《全唐诗》之后,便觉得双眼发痛,我抬头仰望天空,此刻晴空万里,我面朝天空的不远处,被几块大型白色云层,围出一个弧线不规则、却线条优美的天坑,里面没有一片枯丝微云,这个天坑露出着深邃、干净得令人着迷的蓝色,仿佛一湖风平浪寂的秋水,展露在我面前一样,我几乎就要倾倒在了里面。此刻我听着飞机发动机轰鸣的声音,一架空客330穿过薄薄的云层,喷射器迸射出一条笔直细长的云带,出现在了天空中。空客330此时像一条展翅翱翔的白色飞鱼,划开着水沫,正要经过那片蓝色的天湖。我伸出手去,迎着阳光,仿佛捏住了飞机的脖子,那架空客在我手里像一架玩具,任我玩弄摆布,从云的这一段移动到云的另外一端,我渐渐松手放开,它已经抵达彼岸,径直向南飞行。此时此刻,我心中似乎总有着一朵云,那是一朵愁云,看着那架飞机往南方无尽的天际越飞越小,那朵心目中的愁云,似乎愈积愈厚,越拉越长。在这种千头万绪的乡愁之中,我几次伸出手去,那架小小的飞机在我指尖溜走,遁迹得毫无踪影。我开始思考,这片乡愁魂归何处,它似乎不能再单指具体某个地方,它变得即模糊,又宽阔广泛,所有我曾经去过的地方,都在我胸中魂牵梦绕。由于我遥望的是白云深处的南国,向南再向南,我自然思念起广东本地的女孩,她们眼角上的褶皱,古朴韵雅的肌肤,在我的心中挥之不去,如果我不是心有所属的话,我更希望此生有幸,娶一位广东本地女孩作为妻子,无论是广府人,还是客家人、潮汕人。

   知不觉之已经时至黄昏,落日在西陲点亮着最后一朵霞云,那朵霞云鲜红艳丽,宛如一朵虞美人,又像已过花时,渐渐色彩黯淡下来,几欲凋零了一般,此时,北京的街头已经陆陆续续地出现了灯火,街上的汽车都已经开启夜灯行驶穿梭,一片万家灯火、流光溢彩的北京夜色,不久便呈现了出来,反射向天空的亿万光粒,使我看不着天上的星辰。在这股乡愁、这番景象之中,我写了一首诗:

   翻书越篇泪湿裳,

   行云落日不归郎。

   灯火渐明满京城,

   错把人间当天上。

   工程终于结束,我结算完工资,便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南方,继续等待赵风归来找我。临走那天,李谢茵出来拉住我,说她已经喜欢上了我,不希望我走。我彷如遭受晴空霹雳了一般,呆楞了许久,我觉得我一无是处,即爱好单调,又形象邋遢,她不可能会喜欢上我。她说她原本也是这样想的,不过最终还是被我牵着鼻子,顺走了心。她还用星座书向我解释这种神奇力量,说我们是深具诱惑力的一对,她是白羊三,而我是双子巨蟹座,她笃信自己会在我心中筑起波澜。我感觉非常荒唐可笑,这和算命有什么分别,于是我断然拒绝,背起行囊离开了,虽说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心如刀割般难受,可想想毕竟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平等的物质关系,我是绝对不会与她在一起的,便释然了许多。早上七点半,高铁动车g71准时启动,在日丽风和的天气里,穿过京畿,飞速行驶的华北平原,天空中硕大云朵,还未来得及被我仔细观赏,便被抛之身后,沿途的田野、村庄以及一块块工整的人工养鱼池塘,更是如此。9点51分,抵达邯郸东站,站旁的两边围墙上,印有一幅幅成语典故的涂画,三分钟之后,动车继续朝黄河流域进发。11点钟左右,火车穿过了黄河,黄河的颜色使我联想起杭州的钱塘江。火车穿过大别山山麓,12点半之后,经过孝感,我顿时不禁感概,那里的女人大多有着一张圆润的脸袋。下午一点钟之后,抵达了武汉,五个小时的行程,便已经穿越了半个中国,我还没来及看清这半壁国度的山河大地,实属可惜。为了不让自己再徒生惋惜之情,将行程变慢,我果断放弃高铁之旅,买上了翌日早上六点半的特快火车z229,火车6点半开出武昌火车站,向南继续进发,途径咸宁、赤壁、岳阳,田野、山间开始陆陆续续地出现一块块不规则,却充满自然气息的水泊、平湖,里面水草丰茂,碧水涟涟。火车路过衡阳之后,周围的部分高山变幻了形态,出现了一座座即非常尖削、突兀,又几乎寸草不生的秃山。近16点钟的时候,火车路过郴州市,临近广东韶关,在一个隧道附近犹如奄奄一息了一般,缓缓停下车轮之际,发出一声几乎悲鸣的刺耳之声,令人心头发麻。一辆动车急速地从另外一条铁轨驶过,牵动着我们的车厢,微微震动。我感觉饥饿,带上零食饮料,去餐厅车厢买了盒饭,便坐在餐厅车厢,临窗的位置,带上耳机,听着绿洲乐队的《don`tlookbackinanger》演唱会现场版,一边吃东西,一边望向窗外,此时列车两侧轻微拱起的连绵山坡上,生满了碧绿的杂草,让瘦瘠的山坡,看起来厚实了不少。抽穗的狗尾草从头至尾,散布于坡顶,在微风中向南颤抖似的摇曳,无数整齐划一的十字电线杆的两端,各自拖着间隔相同的四条电线,向着远方连绵不绝。而这些景物的背景,是一片高高腾起,如同在山坡之后熊熊燃烧,气焰滚滚地蹿上天空,火海似的金色云海,枯蓝色的天空里,悬浮着几朵黑烟一般的团状云彩。此时另外一辆白色动车,如风一般,刮过了停在一旁的z229次列车,车厢再一次震动,一群群三五结群的乌鸦,黑压压地从金色云海里,如同逃生一般,急促飞过电线杆上方的天空,一张四方白色的纸片在山坡后蓦然飞起,朝着隧道山顶飞去。我隐约感觉山坡后面,视线没法触及的地方,有一位梵高或者高更那样的画家,正在兴致冲冲地描摹着四周的风景

   第六章 27云影徘徊

   我被这震撼人心的风景所感动,当手机里的音乐播放至群情高涨的合唱部分,尤其是唱到那段歌词“不要愤怒地回首。”时,我便已经有点眼泪模糊,心想是时候放下曾经的心结,学会向前追寻,寻找着自己内心的金矿。此时音乐已经换做尼尔扬所演唱的《heartofgold》,细雨如同微小的泡沫一般,零星点点地飞落在了车窗。枯蓝色的天空渐渐加深,夹杂着黑云白丝,变幻出紫色天光,一颗大型流星,四周伴行着三颗星光略微黯淡的流星,拖着一条尾巴在变幻莫测的天空,稍纵即逝,不久之后,另外一颗更为璀璨的流星接踵而来,在天空中横冲直撞,宽阔的天空远不足以令其燃烧殆尽,他带着一股懵懂劲头,肆无忌惮地撞向了那片熊熊燃烧的云海,令那片云海愈加火势滔天。此时无数颗流星集结成群,继之而来,天空下起了壮丽夺目的流星雨,争先恐后地撞向云海,争先恐后地撞向我的内心,在我的内心遗留下来三座金矿,我想成为一个矿工,想采掘一颗金子般的心,爱国主义、理想主义、自由主义,这三座金矿有待我从内心深处采掘。那最先出现的四颗流星便是初唐四杰,之后那一颗桀骜不驯的流星便是李白,他后面流星雨依次是杜甫、高适、贺知章、孟浩然、王维、王昌龄、刘禹锡、岑参、韦应物、元稹、百居易、李贺、李商隐、杜牧

   这些伟大诗人们留下不朽杰作,将三大主义早就融化进了我内心里面,我将重新发现这些金灿灿的思想,立志成为一位诗人。

   此时列车终于缓缓启动,窗户外面挂起了大风,翻转而起的碧草丛里,飞出了蒲公英。旁边铁轨上的动车抽拉着长风前进,山坡后面的画家似乎无法克制自己,他没法描绘那瑰丽的风景,他气馁了,将所有的白纸以及四方画板,全都抛向了天空。如同白色的鸽群蓦然蜂拥而起。大风席卷着这近百张白纸,在天空中漫天飞扬、翻腾、撕碎。列车奔跑了起来,几分钟之后,便冲进了隧道里面,车厢里一片漆黑,我也没法克制住自己,站起身来,走进过道里面,一边手舞足蹈,一边大喊:“抽风、抽风,这是自然最动人的力量。?抽疯、抽疯,这是人性最自然的状态。”

   列车冲出隧道,车厢恢复了明亮,我赶紧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回自己位置,而列车上的乘务人员都惊讶莫名地四周张望,寻找着在黑暗中大呼小叫的疯子。那朵火势凶猛的金色云朵,渐渐离我远去,我心中没法割舍,如果自己有足够力量,我恐怕早就破窗而出了。火车停在了韶关站,我便赶紧下了火车,不顾任何人的阻挡,沿着铁轨朝那片云海奔去。我奔跑了好久好久,却始终没法寻找着那片金色云海,此时我已经体力不支,难免有些失望。我四周张望,

   一座陡峭高耸的山峰出现在我眼前,光秃秃的,几乎寸草未生,急湍狭窄的小河,蜿蜒绕过山峰,小山坡上一排排低矮的茶树,郁郁葱葱沿着河边生长。天边阴云密布,惨淡的阳光透过云层,轻抚着荒草。我走到茶树底下,愁云越来越凝重,再也没有一丝阳光,湿冷的空气渐渐凝重起来,清凌凌的河水变得有些浑浊,夹杂着乱草堆,急促地涌向远方,远方稀稀落落着的几栋斑裸、红砖青瓦式样的矮屋,一座村庄映入眼前。细雨而下,山峰缭绕着渺渺云烟,耸入天境。我取出杯子,去河边取些水,加几片茶叶,睡卧在地,如酒般品尝着,茶香弥散,鸟语呢喃。我如痴如醉般闭目游思,长风冷清地掠过双袖,落叶轻轻拍打着我的脸颊,长发在风中乱舞?,我听着风声,梦见燕子低飞,矫捷的影子路过我的脸上,我吟诗:

   “太白舞月华,

   华发落村乡。

   白兆山下民,

   神游在潇湘。

   孤峰披云仙,

   群林尽绿裳,

   鸟飞轻插簪,

   茶香入锦囊。

   风过拂袖清,

   落木拍客行。

   长河流不尽,

   何必宿人家。

   底燕鸣知音,

   秋雨织珠帘,

   无处诉离肠,

   邀我入罗帐。”

   我正在发梦之际,雨水大煞风景地越下越大。我仓促起身,似乎无处可躲。我突然发现对面的山峰底下,有一个小山洞。我趟进浑浊的河水,河水近乎将我卷走。我双脚打滑,摔倒在了水里,被河水冲走了一会,幸好及时地抓住岸边的青草,方才爬上了对岸。我走进山洞里面,山峰上的泥巴随着雨水,倾泻而下,一点一点堵住洞口,我闭上了眼睛,思念着x女星,以为就此不再会醒来。结果我?睡了很久,被老鼠熙熙凿凿的叫声吵醒,我慢慢睁开眼睛,周围一片漆黑,一道晨曦从泥墙上的小洞里照了进来。我用手挖开泥墙,走了出去,找回包裹,乘坐汽车回到了深圳,在原来工厂附近继续摆着摊,等着赵风过来寻我。等到次年春暖花开时,不管等不等的着,我就启程去北方当泥瓦匠,维持生计。冬来南下,春到北还,我仿似一只孤雁,寂寞行驶在别样的人生里。

   第七章 2没有方向的风

   “什么办法?”我抬头望向她,问。

   “那就是找一个人,好好爱给他看呗!”她皱了皱眉头,说:“还能怎么样?总不能杀了他吧。”

   “这个方法倒是不错,非常阳光积极,而且毫无副作用。”

   她穿好衣服、鞋子出门而去,我听着门上扑动地响了几声。她好像是在摆弄着镜子,只见她笑逐颜开地回到屋里,玩笑地说:“由这一分钟开始,第一个照进镜子里面的人,无论男女,我就会喜欢上他。”

   我想她应该明白,在感情上我绝对谈不上是什么好人,我应该不会是她选择的人。当我准备离开这间屋子时,她走到我身前,帮我整理完衣领,偷偷将她屋里的一把钥匙,放进我的口袋里,希望我随时可以来找她。我想她也只是暂时需求而已,她不可能喜欢上我。

   我低头离开了房间,走进刺眼的阳光里,眼睛一时难以适应,我用手掌遮住阳光,缓缓抬起头来,眨了眨眼睛,渐渐恢复了视觉。我望向我时常处足的天台,灰色的水泥护栏上,脱落的泥块,从八楼垂直降落,在地上摔得粉碎。青旗高高飘扬,旗帜扬起的边角伸展至近乎碰着天空里冻僵似的云,长空格外纯净无垢,几乎可以看着烛日周边的光晕。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赵风,我们曾经在深圳的一家鞋厂里,一场淋漓的酣雨过后,天空得以平复,比往日更为蔚蓝清净,浮云渺渺松如一层铺在机杼上的棉絮。周围遍布着白色纤维,在空气里轻微浮动,两条彩虹,一上一下地悬在办公大楼的楼顶上,整个大楼变得鲜明,有神采起来。湿漉漉的地表上水分逐步蒸发,出现了一块一块晒干的圆圈,漫延似的扩大。我们蹲在篮球场边的歇脚石凳上,几乎纹丝未动地望着那两条彩虹,为天空上的魔幻,予之惊撼,直至彩虹渐渐稀疏而消失,令人不禁感慨,多美的天空呀,要是什么也不干,就盯着天空该多好。

   “赵风呀,赵风,正是因你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与一个女人不明不白地就同眠共枕,不该呀,真不该。”我由衷地心怀感念,默念着赵风的名字:“赵风,赵风,你又在何方?我们该一起看天空了。”

   我随手掩上门,察觉门未能关紧,于是转身将门锁好,可就当我低头平视之际,我清楚地透过那面镜子,看见了一张久违了的脸。我不敢相信这一幕,原来我已经整整三年都没有照过镜子,我**着镜子,仔细看着自己的模样。抑郁、消瘦的脸,一脸苍白,寄生于那上方的头发,竟然没有一丝干枯的黄颜色,一丝都没有,我实在没法相信,头迎着照射来的阳光,再照照镜子,虽说有着几分金色光泽,发质却仍未达到脑海里留有的印象,即不够蓬乱,又不够波西米亚。我是赵风,我确定了自己的真实身份,难免有些痛苦之情,我为什么不是黄毛小子楚云。楚云现在身处何地,我左思右想,也没有寻找。相书上说过,黄发枯槁,穷困潦倒,纵遇横财该不会?我没法相信。于是跑回了废楼里面,找一处屋子,昏睡了起来。待第二天,我神色恢复之后,便回到大楼里天台上,将自己洗漱干净,之后坐在卧室的床上,拿出笔记本来,将昨日讲给裴思琪的故事记录在案。大概一两个小时之后,我有些疲惫,不想再写下去,可也百无聊赖得很。我拿出那个蓝色的啤酒盖子,在手里拨来拨去,我隐约感觉乞丐躲在屋外,窥探着屋内的一切。

   “出来吧!”我对着屋外大喊。

   “既然让你发现了。”乞丐走进屋里,继续说道:“我本想与你玩下捉迷藏的游戏,结果还是被你发现,看来那个杀手对于你的训练,还是相当有效。

   “那当然,我警觉性是很高的。”我冷冷地说。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那个杀手,一直不肯出手杀了你。”乞丐说完,然后端起纯净水桶,大口喝起水来。

   “是啊,前些日,他都已经抓到了我,可偏偏让我逃脱。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思考了片刻,感觉有些异常之处,前天杀手追杀我时,在我身后出现的大砍大杀的声音,不就是电影《东邪西毒》里面,盲武士截杀马贼时的场面。

   “现在唯一的解释,就是”乞丐喝玩水,卖好关子,擦拭掉嘴角的水珠,继续说道:“他想吓死你!”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样死,我很痛苦的。”我忧虑地说。

   “就是要让你痛苦,你总得为曾经的是非罪过付出代价吧。”

   “他这样值得吗??还不如直接结果我的性命,婆婆妈妈,像什么男人?”我将蓝色瓶盖按在桌子上,说:“我像是胆小的人?”

   “不像,但是他知道你的软肋。”

   “就算知道我的软肋,又能怎样?在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上,花掉那么多宝贵的时间,值得吗?”

   “当然不值得!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杀人毕竟是要偿命的,他可不想为了你,而遭受法律制裁。”

   第七章 3没有方向的风

   唉!”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这个杀手挺聪明的嘛,这样将我吓破胆而死,警方也不大可能找到证据,证明我是被他所杀。”

   “对呀。”乞丐翻开我新写的章节,略览了小会,问:“你是楚云?”

   “不是。”我回答完,接着说道:“我也很想是他,这样我就可以问心无愧了。”

   “你觉得你对不起他?”乞丐继续问答。

   “可能是吧,也有可能不是。”我站起来,怀抱着肩膀走门前,仰望着南边的云彩,说:“我为什么要是我自己。”

   “你是赵风?”

   “嗯,我是他。”

   “感觉怎么样,重新找回自己,真是可喜可贺!”

   “哼!”我冷笑了一下,继续问乞丐:“你觉得赵风与楚云,究竟有什么区别?”

   “一个内向一点,一个外向一点。”乞丐又端起水桶,喝起水来,痛饮一翻之后,继续说:“其实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呀,这只是外在的性格罢了。”

   “说的也是。”

   “如果你记起来自己的一些往事,倒不如给我讲讲,说不定我能知道,你与楚云的不同之处嘛!”

   “什么往事?”我苦苦一笑,不愿意说什么。

   “呐,赵风的故事也需要被挖掘嘛,你不能因为楚云比赵风做得好,就真把自己当作他了。”

   我低头看着门沿,几条水泥已经脱落,露出了红色的砖块来,一阵阵风屡屡从窗户里头,涌了进来,将我的衣服吹拂而起。我突然间,想起了一首诗来:

   斜阳莺歌风波停,

   孤舟泛影瓢水清。

   远山近岭落春暮,

   皓月星辰照青壶。

   盈盈拂袖点玉烛,

   凝眉撇嘴嫌酒苦。

   看君信手摘月甜,

   直蜜依人芳心处。”

   赵风的故事也得重新被发掘,一段段往事随风而来,我想起了一些女人。故事的开头,也得从那次我恼羞成怒地离开深圳开始。当时我痛恨所有带给我伤害的人,包括多年以来未分彼此的楚云。我背着包,心里一直在想,如果我是一只螃蟹,何必把蟹螯举得像奥运火炬一样,投降似地还象征什么和平。我应该发挥它的本质作用,攻击企图伤害我的人,依此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据悉夺走我初恋的中年男人曾经是位佩剑运动员,我还年轻正茂,绝不想输给他,我决定要去当一位货真价实的卡萨诺瓦,以一个潇洒的刺击动作,结束这段羞辱。他既然个人资产有三千多万,我想到了一个适合现代人决斗的更好方法。我要赚到足够更多的钱,即使是不择手段,我们把所有的财产全都拿去买汽车,用来互相撞击,直至其中一人,倾家荡产地死掉。也许这个世界不存在一个真我,但必须有一个存在的自己。

   我进入车厢,有个平头男子穿着鞋,踩在我的座位上往行李架上放置着行李。我冷冷望了他了一眼,充满了愤恨。他放好行李,下来之后,在我座位上留下了两只脚印,却一点歉意都没有,我几乎想要上前,狠狠敲敲他的脑袋,给自己讨个说法。就在我准备上前与他争执时,一位漂亮的女孩,穿着一件卫衣与一条牛仔裤,朝着我走了过来,非常有礼貌地对我表示歉意,然后将座位上的脚印,用衣服拍掉,我见如此,也就只能按捺住心中的冲动,不去与该平头男子发生摩擦,不过却始终没法消退心中的怒火。该平头男子与那位漂亮女孩,属于男朋友关系,我就座之后,他们俩人一直手牵着手,先是打情骂俏一番,然后一副依依不舍的神情。该男子应该是来送行的,他随即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与女孩道了声珍重,便奔下了火车,该女孩路过我的跟前,我挪动着膝盖,她走进靠窗户的座位,该男子又突然出现在车窗外面,让我心中一惊,他们继续隔着窗户情意浓浓。我一脸不爽快地死死盯着那位平头男子,不经意间看见了那位女孩的脖子,她的脖子细长,皮肤白皙水灵,让我联想起了湖北南部水乡的女孩。我不知道是醋意大发,还是报复的使然,当火车慢慢启动,我突然吻住了女孩子唇部,女孩伸手针扎,我便抓住她的手,女孩踢腿乱踹,我便夹住她的腿,她已经势单力薄,黔驴技穷,任由我非礼之举。她窗外的男友狠狠敲着窗户,我知道此刻他更想去撕裂我,却无济于事。我得逞了,气消了,于是放过了那位女孩,我对着该平头男子露出着诡异的笑容,隔着窗户回头看着他成为了一个愤怒的黑点。火车加速离开了车站,被我强吻的女孩,低下头趴在桌子上,啜啜泣泪。我默不吭声,望向天花板,带上耳机,听着谢霆锋的曲子。也许是整个车厢里的人,都忙于收拾旅途上的复杂心情,根本没有闲暇功夫,留意我的所作所为,看着都跟没看着似的,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对我加以指责,或者更有不明真相者,认为我们是对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情侣,即开放,又大胆。

   与我对面而坐的是一对小情侣,年纪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男的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把玩着手机。女的好像没事可做,又毫无倦意,笑着掰着男方的另外一只手,仿佛又觉得厌烦,在他手上发现部落多少乐趣。开始在他的其他部位进行搜索,她突然侧转头来,亲了一下男方的脸,一头长发甩过肩膀,垂落下来,轻微地上下振荡。她又挠挠头,好像在刻意用头发遮掩他们的亲昵行径,我的视线被阻挡,只能看见他脖子后面的一列弓形凸起的颈椎。说实话,我更想看见他更具有实质性的举动,要是这里不是大庭广众之下该多好。他们吻了很久,方才停了下来。女方好像豁然间发现男方的鼻子质地优良,先蜻蜓点水般地亲了下,仿佛又觉得味道不错,又接连吻了几次。看到这一幕,我恍然间察觉到,就在刚刚不久,我竟然以一种荒谬的方式在一种荒唐的情节里,丢弃了自己的初吻,想想便觉得不可思议地羞煞旁人。

   第七章 4没有方向的风

   过了会,被我所强吻的女孩手机铃声响起,她接通电话,电话是他男朋友打来的,她哭哭啼啼埋怨了许久之后,将电话伸到了我的面前,说:“给,你接电话。”

   “我才不接呢!”我一脸冷峻地说:“我只是做了一件非常正确的事情罢了,为何要接受谩骂?”

   “还正确?你这是耍流氓,非礼!”女孩愤愤不平地说:“你有没有人性,考虑过人家的感受没有。”

   “我没有人性,却唯有情感,我被你撩动的情感,指使我这么去做,非这么做不可,不然我一生一世都会感到后悔。试想一下,若干年以后,当垂老病休的我躺在床上一息尚存时,我会回顾我这一生,我会为今天的所作所为,感到无比宽慰,因为我为一位绝顶漂亮的女孩,奉献了自己的初吻。”我看着她的眼睛,说。

   “嗯?”她瞪大眼睛,脸色红润地笑了笑,然后关掉了电话,低着头对我说:“可不熟练了!”

   “我今天睡醒之前,梦见一只白鹤,从一簇荷叶丛中飞过,结果下午就遇见一位翩翩的白衣女子,我想我再做一次白日梦,今天就白白浪费掉了。”

   “你的嘴巴真甜。”她抬起头来,抹了抹头发,对我说。

   “你是湖北人?”我又仔细端详了她的面部特征、体内散发出的气质,以及说话时所参杂的方言语调,判断说。

   “对呀!你怎么知道!”她一脸惊愕地问。

   “因为我也是!我们都要许多共同的特征。”我轻蔑一笑地说:“你那位男朋友应该不是,你怎么能摒弃湖北男人,而找一位外地人作为男友,你难道准备嫁至外地,你割舍得下你的故乡吗?你爸妈会同意吗?你未来不会幸福,因为思念会折磨你。”

   “我父母当然希望我不要嫁得太远。”她掰着手指,低着头,一脸茫然地说:“可有什么办法呢?我找得是一位外地男友呀。”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老家应该是咸宁、仙桃那一块区域的。”我继续观调她的特点,说。

   “哇!我是赤壁的。”她瞪大眼睛,观察着我问:“你也是的吗?”

   “我是孝感的,向北过了武汉市便到了。”

   “遇见老乡真是有缘。”她说完,便用指甲拔开了两罐汽水罐,然后各自插上一支吸管,递给我一罐,说道:“我请你喝。”

   “谢谢!”我接过汽水罐,喝了起来。

   “我这次离开深圳,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她吸允了会饮料,然后拍着脑袋,一脸愁容地对我说:“我现在很烦躁,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得跟你男朋友说分手,然后争取幸福,就这么简单。”

   “我发现你存心不良,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对着我,一脸怒色地说。

   “对,我就是存心不良。我的存心不良,就是使你幸福,使我幸福。”我对面的那对小情侣,又拥吻了起来。我内心躁动,实在没法忍受,于是贴向白衣女孩,又主动强吻了她,她略感突然地回避了会,便完全放弃了抵抗,组织着顽强反击。她变得主动起来,俨然一位熟练的情人,我没法放开她,她占据了主导权,她拉着我的手,在她身上摸来拂去,身体力行地教授我该去如何接吻。几分钟之后,我与她没有继续接吻,不过我们的关系却因此变得亲密,我们互相留有对方的练习方式,她叫李芝林,刚好二十二岁,这次她去杭州一家制衣厂工作,不过她人那么漂亮,应该不会是流水线上的工人,应该是文秘或者管理层之类的工作。其实我有时候也会想起她,我在流水线上做过鞋子,她刚好是做衣服的,我们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很般配才对,如果我们能够在一起的话,不就是鞋子、衣服一一俱全,我们再也不必操心自己的穿着。她邀请我与她一路同行,她可以安排我与她一起进厂工作。我却拒绝了,因为我要报复一个人。她虽说有些心中不悦,不过也算是经验丰富的人,一次火车的离别,对许多人而言,意味着从此也未必相见,火车的两头没有唯一之说,我想用不了多久,她便会与她男友分手,我感到很开心。

   我在温州下的火车,赶去瑞安投靠了赵伟,我想像他学习,该如何成为一位流连风色,而不知廉耻的人。虽说我们年纪相仿,不过赵伟的爷爷与我曾祖父是亲堂兄弟,在封建理论上,我们还处于五服之内,所以对于我再一次过来投靠于他,仍旧秉持着欢迎态度。结果我们见面之时,他便挥拳击破了我的嘴角。

   “你知道吗?赵风!”他有些愤愤不平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

   “你神经病!”我捂着嘴角,说。

   “因为你是个混蛋!我无论是作为你的朋友,还是作为你的叔叔,我都必须让你重新找回自己,去当一个混蛋,让所有的伤害,都对你毫无作用,你也不能让我们家族蒙羞,与那呆傻一般的楚云、不思进取的楚国辉总是待在一起。”

   “谢谢,我已经不再认识他们,我已经与你重新相识。”

   “对!你做得很好。”赵伟接着说:“我给你一拳,无非是想让你提神醒脑,从今往后化悲痛为力量,不要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宁为人憎,不为人怜。”

   “对,我已经获得新生,与你不打不相识。”

   “我知道你被女人抛弃了,你有没有从中受到什么教训。”

   “我要报复!”

   “你这样不对,你怎么能报复一位女人呢?你要继续对她们好,逗她们开心,与她们成为最好的朋友,让她们不顾一切地跟着你,赴汤蹈火。”

   第七章 5没有方向的风

   “我非常不理解,你说的话。”我摇摇头,一脸疑惑。

   “你知道,你为什么会伤心吗?”他一脸失望地看着我。

   “为什么?”

   “因为爱情呀!”他轻蔑地一笑,说:“错就错在你将你们之间关系,确定为爱情,而非普通朋友之间的关系,所以一旦她找了别人,你就会伤心,包容不下来。”

   “照你这么说,你会包容一个背叛你的女人。”

   “一个积极进取的人,最大的特征便是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我之前谈的第一个女朋友,她跟我分手之后,我也出现了像你那种愤愤不平的情绪,后来多交往几个女人之后,渐渐发现与其确定成为情侣关系,倒不如发展成为一种暧昧的朋友关系,一旦我们有需求,有时即使没有酒精、药物作用,我们也是无事不做哟。而且她们即便找到了其他男人做为情人,你不仅不会伤心,而且会由衷地为她们而感到高兴,当然她们也会由衷地对你表示愧疚,而且会对你更加好。”赵伟说完,然后按住我的肩膀,说道:“给你一句忠告怎么样?”

   “请说!”

   “在我们临死之前,所有的爱情都必须打上问号,保持怀疑。”

   “听起来,很有见地嘛!”

   “那当然!说出的话,不要太通俗,尽量参照格言警句的格式,这样那些女人,就会觉得你知识渊博,对你产生好感。”

   “看来你比我出来早混了那么几年,的确经验丰富,我实在是甘拜下风。”

   “你不要以为我好色、花心而已,我也是位有理想的人。”赵伟低下头,脸红了起来。

   “那你的理想是什么?”我询问道。

   “还是不要说了。”赵伟羞怯地说:“你知道了,会笑的。”

   “我不会笑的。我保证。”

   “你看过一部日本电影没有。”

   “什么电影?”

   “介绍一个女孩上当受骗,沦为一位女公关之后,努力成长、度己度人的励志故事。”

   “哦,我知道了,你想天天左拥右抱,夜夜笙歌。”

   “不,我想当一名公关经理,之后开一间夜总会,度人度己。”

   “这也太伤风化了?”我笑出声来,声音越来越响,全然不顾之前的保证。

   “你这个乡巴佬,知道什么叫作有伤风化吗?”他一脸愤然地说:“处男、单身汉、穷鬼,这才叫作有伤风化,因为他们不懂得该如何去积极进取,赚钱、泡妞、结束单身生活,也不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事情呀,看看大街上,有钱人、牵手的男女,也比比皆是嘛。”

   我捂起脸来,一时语塞,我突然间觉得他讲得非常有道理,自己与楚云的确是彻彻底底的傻瓜。

   我们聊完之后,他请我吃了早餐,之后我便将房子租在了他的隔壁。他在一家工业园附近,开了一间地下马庄,他先将我安排到一家工厂里上班,我一有空闲时间,便到他的马庄里帮忙填写单子。为了扩大马庄业务,我随手携带着码单,每日在工厂工作时,还不忘给诸位工友推广,渐渐我们的生活得到了改观。不过为了不让自己那么劳累,我决定我有必要从流水线上,挣脱出来,于是我决定收买我们厂里面的经理。我找来几个人,将经理逼近了巷角里面,我一手拿着一条香烟,一手拿着钢棍,非常直截了当地讲完自己的目的,他欣然接过了香烟,从此不仅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袒护有加,一位倒垃圾的老头负责给我每天刷上下班卡,我不用上班,照样领着工资,当然我也持续给他们上下打点、提供好处。后来我又故技重施,在几家工厂同时领着工资。六合彩的业务蒸蒸日上,我与赵伟的生活也随之提高,私下也招聘了几位小弟打下手,我们渐渐有了许多闲暇时光。每天晚上赵伟都会去酒吧、夜总会消遣,而我则是牢记此行的目的,我开始学习佩剑技术,为此我网上买来了许多相关书籍以及武器装备。我在面墙上挂着一面镜子,在天花板上垂直吊有一根根用红绳系着的啤酒盖。每晚练习之前,我都会照一照镜子,把自己打扮得像阿兰德隆一样,把自己的头发挠得蓬乱,面容保持冷峻、眼神吐露恶着恶毒之情,嘴角上扬充满邪气。然后对着木桩、对着啤酒盖子,参照教材上面的讲解,反复刺击、劈砍、闪躲,我要以一个卡萨诺瓦式的潇洒、优雅的姿势,击败敌人,夺回佳人。然而大汗淋漓地练习完毕之后,等身体冷却下来,在深夜里我并无心睡眠,一些潜藏于内心的东西,让我苦苦针扎,我毫无招架之力,任由这些东西左右摆布。有时实在难以忍受,便去酒吧里与赵伟一起醉生梦死。

   “听说你最近在练习西洋剑。”赵伟在桌台上,端着威士忌酒杯,想我询问道。

   “对!”

   “你为什么要学这个?”赵伟询问我,说道:“是出于兴趣,还是没事干?”

   “我只是想提高自己的气质。”我端着酒杯,说。

   “非常好,我是感觉你比以前稳重了一点。”赵伟笑了笑,说:“我可以学吗?”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我玩笑地说道。

   第七章 6没有方向的风

   “那就算了,我还是学好应付女人的功夫。”赵伟哈哈大笑,然后突然对我询问道:“我们一起长大,你现在觉得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与以前大不一样。”我点点头说:“以前我与楚云,觉得你是一个堕落得无可救药的人,现在我发现你完全不是,你比谁都要积极进取。”

   “对,你终于理解我了。”赵伟举起酒杯来,向我敬酒,说:“当年我刚出来打工,生活拮据,便去了夜总会上班,心里真心觉得屈辱,特别是我的工作在家乡传开之后,几乎所有人都在对我指指点点。然后我想了想,这些戳着我脊梁骨的人,这一生到底得到了什么,有什么资格对我嘲笑讥讽。”

   “他们一生得到了什么?”我与赵伟碰杯,问。

   “无非是一个女人,一、两个小孩,然后一大堆是是非非、争争吵吵。我便觉得可笑,我可以得到更多的女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更多的女人给我生更多的小孩,我的是是非非也可以比谁都多,我只是不会与女人发生争吵而已,我爱好和平。所以只有我鄙视他们的份,他们没有半点资格嘲笑我。他们虚伪、懦弱,小富即安,然后就是背后败坏别人的名声,他们凭什么败坏我这么一个积极争取更多精彩生活的男子汉,特别是我看了那部讲述女公关的日本电影后,我发现我已经彻底爱上了我的工作,当我的工资刨开,一个月的小费都能拿到两千多块钱的时候,你们这些人在工厂里面,一个月也才一千来块钱,为什么?因为我热爱、因为我努力!给你个忠告行吗?”

   “行,请说!”

   “不管你身处何地,从事何种工作,你首先要学会热爱,即使黑暗降临,也拿你无能为力,你总是一个乐观、进取的人,颓废、抑郁根本就不会在你身上发生。”

   “有见解。”我低下头,喝了一口酒,想了想一些日本电影、电视剧,大多是那种热爱式的暖人之作,我对于赵风开始心生崇敬之情,难免还有一丝愧疚,当初我对他也是一脸鄙视。我询问赵伟,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非常好,不愧是我们赵家的子弟,有自己的想法,不受世事所困扰。”赵伟激动地说道:“当你告诉我,你与楚云、楚国辉决裂,前来投奔我时,我高兴得几乎一夜未眠,你不仅是我的亲人,更是我的故交。”

   “那你觉得楚云怎么样?”我向来没法评价楚云,时常对于他的缺点,就像对待自己的缺点一样,从来不肯承认,而我现在确实想找一些词语来羞辱他,以消心头之愤,我想赵伟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哈哈,我们村子里姓楚的人,无非两类,一类像楚国辉那样,一个月没挣几个钱,也不知道开拓争取,还不忘买一块卡地亚手表,如此也只能借债度日,至于什么时候还清债务,可不在他们的日程里面,还有一类,就是像楚云那种蠢材,懦弱无能,有时候还奢望出人头地,将来也买一块欧米茄手表。反正就这两类人,我时常都弄不清楚,我们赵家怎么会与这么一个家族参合在一个村子里生活。”

   ““太贴切了,他们就是这个德行,怪不得村子里我们赵家从来不嫁女给楚家。”我对于赵伟的评价,我拍手称快,不过我也隐约感觉,我们赵家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管他呢,楚云在我心中,现在就是这副废物德行,我离他越远越好。

   “连一个寡妇都不要嫁给他们。”他鄙视地说完,然后一饮而尽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找了一位女朋友。”

   “你不是说,你不相信爱情的吗?”我一脸惊讶地说。

   “对呀,我与她没有爱情,有的只是共同的理想,然后相互扶持,俨然像你一样的好朋友、好闺蜜。我与其他女孩子搂搂抱抱、亲亲热热,她不仅不会吃醋,而且还会介绍女孩给我认识,而且对于她,我也是如此。我觉得这种关系非常超前,将来与她结婚,也有何不可。”

   “我真是挺佩服你的,你也从来不嫌弃别人的出身,怪不得经常左拥右抱,好不乐乎。”我感觉他正在影响我,我所恪守的观念正在悄然发生转变,如果曾经初恋背信弃义的行为,让我的道德大厦轰然倒塌,那么赵伟现在正踩在上面,用锤头将碎块敲成碎片,我自己则是陷入了没法取舍的彷徨境地,不知道是立起一个道德纪念碑好,还是任由赵伟这等人,标新立异地重建一栋新大厦出来。

   不一会,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孩,走进了酒吧,来到我们的桌前就坐。

   “来,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侄子,我爷爷与他曾祖父可是亲堂兄弟,大家以后要多多关照。”赵伟搂着一位戴着银色耳环的女子,拍着我的肩膀,对着三位女子说道。

   “你们的关系,也真够远的。”其中一个烟熏眼妆的女孩,笑着说。

   “来,叫阿姨。”另外一个梳着黑人款式小长辫的女孩对我说。

   “请不要胡说!”我一脸不悦。

   “我们都是赵伟的三妻四妾,你难道喊一声阿姨,有问题吗?”赵伟搂着的女孩,对我说。

   “是呀,从血缘上讲,我的确是你的叔叔呀。”赵伟也说道。

   “唉!你找这么多善解人意的老婆,难道就是为了你自己的理想?”我问赵伟说。

   “对,我准备回归本行,现在正大量招聘女公关,你可不要以为我晚上就无事可做,我通常会去大街上,张贴牛皮藓招聘广告。”赵风又亲了一口梳着小辫子的女孩,说:“以后,我的姐妹们,可要多多幸苦咯。”

   “加油!”烟熏眼妆的女孩,说。

   “看来你开一家夜总会的梦想,指日可待了。”我又喝了一杯酒,说。

   “你也很适合做这一行。”赵伟对我说完,然后对着其他女孩说:“大家说,对不对?”

   第七章 7没有方向的风

   “这可说不准,他虽说模样招人喜欢,不过。似乎有点清高,比较令人觉得讨厌。”赵伟搂着的女人,说。

   “你要是真开了一家夜总会,我倒是想给你一个建议。”我说。

   “什么建议?”赵伟瞪大眼睛,问我说。

   “不如专门将一些包房按照古代的样式布置,然后让一些女孩每天穿着古代的衣服,每天与客户们诵读古文、唐诗以及宋词,这样即有气氛,又增长知识,何乐而不为呢?”我玩笑地说。

   “你这个建议,非常具有不错,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要聘请你当总监。”赵伟对我表示“赞赏”地说:“你当年那个赫赫有名的诨名,可真不是徒有虚名。”

   “什么诨名?”我一脸疑惑。

   “邪圣呀!当年你可比同年纪女生,对于月经认知要来得早,知道得多,我们一伙人每次讨论生理问题,赵风总是头头是道,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赵伟笑得呛了一口酒,说。

   “哈哈,原来你是这么一个人!”其他三个女孩,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一时语塞,初中那会我的确有这么一个不雅的诨名,但是我对于月经的认知,也全来自于电视上的卫生棉广告,外加一点夸张的想象而已,实际上了解甚微,只知道颜色,来了要使用卫生棉,对于什么时候来,能持续多久,又多疼,这些实质上的了解,我都起码不能切身体会,而当年的夸夸其谈,只不过是为了搞笑、活跃气氛罢了。

   “原来你是这么一个早熟的人。”烟熏眼妆的女孩,楼了一下我的脖子,说。

   “行啦!”我被女孩接触着了皮肤,感觉非常不舒服,打了一阵激灵,便推开了女孩。

   “你还没有与女孩子睡过?”赵伟体察入微,从我的反应,立刻判断了出来,调侃道:“邪圣,居然是处男,真是不可思议。”

   “他是处男?我看一点都不像。”梳着小辫子的女孩,说道。

   “我怎么可能是处男呢?我花心着哩!”我感觉非常难堪地掩饰道。

   “我想你也应该不是。”赵伟思考了片刻,说:“但是你的一些反应,确实是处男的反应。”

   “看来,我得证明给你看,我赵风怎么可能是处男呢?”我见离我们三桌之外的吧台处,有一位皮肤古铜色的女孩自饮自酌着,我对赵伟,说道:“我要让你见识见识。”

   说完之后,我端着酒杯,径直走了过去,我在她傍边就坐,将酒杯狠狠砸在桌子上。古铜色肌肤的女孩别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她那一双明亮的眸子,仿佛是一轮初升的明日,悬挂在黯淡的山麓之上,色彩绚丽而柔和,从里面散发出来的红光,极具穿透力,令周围薄薄的云层,逐渐亮丽如同灯火。她似乎一瞬间便吸引住了我,我们互相凝视三秒钟之久,她才别过了头去。

   “今天天气非常糟糕,白天阴云密布。”我脸色发烫地对她说。

   “嗯。”她低着头,一脸冷漠。

   “但是看见你,我感觉非常开心。”

   “哼,关我什么事?”

   “因为你的皮肤还容留有阳光的倒影。”我微笑着,说。

   “呵呵!”她捂起嘴儿,大笑地说:“你这不是骂我长得黑吗?”

   “我是农村来的,我只想告诉你一个特别淳朴的想法。”我看她的肤色应该是天生所致居多,而绝非一时兴起去海边晒出来的,而且从她的言语之中,我发现她似乎一直对自己的肤色,心怀芥蒂。

   “什么想法?”

   “你非常适合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欣赏夕阳暮色,你的肤色令人觉得温暖、质朴而不失典雅之气。”

   “你嘴挺甜的嘛。”她微笑着抬起头来,对我说。

   “我要是能与你一起坐在谷堆上面,那怕只欣赏一次夕阳暮色,即使从今往后,我变成了瞎子,我也知足了。”我继续恭维着她说。

   “谢谢,你真是个有品味的人。”她让侍应生给我到了一杯威士忌,然后说:“我请你喝的。”

   “谢谢,你的好意。”我突然发现,她的右侧额头至颧骨之间的弧线向眼角方向,稍稍弯曲着,与流畅的左侧线条,相比显得非常不协调,从这一点上看,与我的初恋非常相似,她们都有着两张不协调、不对称的脸,却反而奇怪地加深了她们身上的美感。于是我直接对她说:“你是天蝎座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她一脸惊讶莫名地看着我说。

   “因为我是巨蟹座,男蟹女蝎之间的相遇,不可能只是一场萍水相逢罢了。”我将威士忌一饮而尽,然后掏出自己的手机,向她索要联系方式,她没有拒绝,非常爽快地留给了我。

   “我叫赵风,天空白云赵风。”我捂着胸口,向她慢慢靠近,于是说。

   “跟你一起喝酒、聊天一定会很开心。”她盈盈一笑,对我表示好感,然后说:“我叫~~~”

   我听到她的姓名之后,差点噎死,因为她的姓名与我初恋的都是两个字,除了姓氏上的韵母声调不同之外,几乎一模一样,一个读作第三声、一个读作第二声,而名字是同一个字。我有一种造化弄人的感觉。我继续看着她的眼角,感觉有些广东人的特质,于是说:“?你是广东人?”

   “你全都猜对了,我是潮汕人。”她不可思议地对我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第七章8没有方向的风

   “在我很小时的时候,我爸妈离异,我妈妈带着我,跟着我舅舅一家去广东深圳生活,他们在一家工厂里面工作,而且每天都要加班加得很晚。由于我是外地来的,对于周围的环境极为陌生,不敢与人交流,于是我经常一个人玩耍,一个人睡觉,饱尝了孤独之感,后来我们租房的楼下超市,来了位漂亮的梅州售货阿姨,她十分同情我,经常给我糖吃,我晚上怕黑,她便哄我睡觉,在她的鼓励帮助之下,我终于改掉了自己内向的性格,成为了一个阳光活泼的人,由此她也发现自己特别擅长照顾小孩,于是她回老家开了一间育儿所。我非常感激她,如果不是她的话,我的童年根本不会有快乐,所以我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欣赏广东女性的,她们就是我另外的一位母亲,因此即使我在混乱的人群之中,也能一眼认出她们。”我保持脸色严肃,胡编乱造地说着。

   “当然,我们广东女人,是世界上最博爱的女人。”她似乎相信了我的鬼话,说道。

   “有时间的话,我希望能与你仔细详谈我儿时的经历,我儿时的家庭留有不小的阴影,也只有广东女人,才能无私耐心地聆听我的唠叨。”

   “嗯,平时你要是有什么心事,尽可以给我讲。”她一脸认真对我说,然后看了看手表,说:“时候不早了,我先走了。”

   “好吧。再见!”我端起酒杯,站起身来。

   她买完单,给完小费,便起身离开。她走了四、五远米之后,掏出响着铃声的手机,对我莞尔一笑地挥手说:“记住,一定要坚强、勇敢,就像你之前过来搭讪那样。”

   她说完,便接起电话离开了酒吧。我赶紧回到赵伟的跟前,赵伟拍着我的肩膀说:“?不愧是我们赵家的青年才俊,对女人很有一套。”

   “你跟那个女的讲什么?她居然那么开心。”烟熏眼妆的女孩,问道。

   “哦,我讲哪个牌子的姨妈巾好用。”我玩笑地说。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是呀,哪个牌子的好用呢?”梳着小辫的女孩,问。

   “你每一个月都使用不同品牌的姨妈巾,要不了多久就知道了。”我笑着说。

   “算啦,不与你闲谈了,不如跳舞。”赵伟说完,不久波音喇叭里喷薄出欧美韩日的劲爆音乐。赵伟带着他的“三妻四妾”一起走进舞池里面,劲歌热舞起来。

   我听着好似地狱里传来的音乐以及从一副副好似腐烂的身体上发出的拐角,几个勤勤恳恳地侍应生,端着酒水、果盘,从我身前来来回回地穿梭。散发于空气中的酒精味道、缭绕的烟雾,以及朝我打来的五颜六色的灯光,让我一阵头晕目眩。我用手掌抑住头,发现世界仿佛搁置着一面面镜子,我根本摸不清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与方向。我想着赵伟所说过的话,体会他的为人处事的态度,我感觉有些迷茫,我莫非真只有向他那样,才不致于受到伤害,可打心底我现在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充满各种歪理邪说的家伙,相反对于令我痛恨的楚云,我现在倒是充满了好感起来。我想楚云要是身处这种乌七八糟的地方,肯定早就恶心地吐得一塌糊涂。

   突然酒吧里闹哄哄地一片,好像有人发酒疯闹事。我走上前观看,一位带着眼镜、西装革履的秃顶中年男子,正在酒后寻衅滋事,一边打砸东西,一边对着服务员吐口大骂。几个服务人员保持克制,不想在酒吧里闹出问题来,便一直弓腰道歉不止。可秃顶男子仍不肯善罢甘休,居然给其中一位服务员的几耳光。其他服务员群情激奋,冲上来顺势便将该男子推翻在地,然后挟起他的腋窝,将他托了出去,准备以暴制暴,一解心头之愤。我觉得我应该做一个顺水人情,拯救该男子免于遭受皮肉之苦。我上前阻止了他们,表示认识该男子,愿意代为赔付他所砸坏的东西。其中几个服务员平日里也与我相熟,于是做了个顺水人情,放过了该男子,我给他们一千块钱作为答谢。那些服务员走后,我赶紧前去扶起该男子,他却毫不领情地对我劈头盖脸地大骂。

   “原以为有文化,有身份的人,发起酒疯来会不一样,原来与我们这些流氓也没有什么区别。”我对他有些鄙视地说。

   “那你说,我应该怎么样发泄心中的不快呢?”他心中一怔,紧皱着眉头,嘴中嗫嚅着声响,向我询问。

   “来,我带你去你一个地方。”我看了看他紧皱的眉头,以及嗫嚅的怪声,我便察觉到他应该是小急所致。于是我带着他来到了一个深巷里。我环顾四周,便对着墙壁,一边吹口哨,一边小解了起来,说:“别不好意思,我经常这样做的。”

   “这太不文明了吧,这可是大街上。”他一脸惊讶地说。

   “不要装斯文了,你就当是寻找童年。”我撒完之后,一脸轻松地说:“我就不信,你小时候没有在大街上撒过。”

   “好吧。”他羞红着脸,又望了望四周,见四下无人,便小心翼翼地撒了起来,他撒完之后,一脸满足地说:“那种返璞归真的感觉,还真出来了。”

   “对吧,就是要放开自己嘛。”我说。

   “我刚才放得很开呀?我不爽,我就砸他们的东西,打他们的人。”

   “你那叫作发泄自己。”我说完,便走出巷子,说:“算啦,别提了,我现在带你去调戏美女。”

   “还有美女?”他一脸坏笑地看了我一眼,便跟着我走了起来。

   “绿草作榻枕红花,清风抚琴细吟唱。谁来为我按摩腿,天边玉娥催月光。”我躺在草皮上,胡乱作诗。

   “你的诗写得很烂。”

   第七章 9没有方向的风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总比你无理取闹,打砸东西要强吧,古人发酒疯,可比现代人文明多、潇洒多了。”

   “年轻人,说得蛮有道理的嘛。”他低下头来,说:“是呀,今天是我不对。”

   “没关系,记得把钱还给我。”我笑着说。

   “我们交个朋友吧,虽说我看起来像你爸爸。”他也笑了起来,说。

   我答应了下来,之后便互相留有电话号码,渐渐我们成为忘年之交,他好像对于我身体内,一些古怪部分,颇感兴趣。我虽说有时尽说些歪理邪说,他也从不反驳。

   没过多久,他又来到了酒吧,同几位自己的下属讨论广告创意,他招呼我与他一起就坐喝酒。他对于下属的一则广告创意,非常不满。他突然问我的有什么想法,我受宠若惊地愣了一下,脑子里旋即闪过曾经楚云设计的洗发水广告,于是我将设计告诉了秃顶男子。他觉得有些想法,于是发了一张明信片给我,如果想回归正业的话,尽可以去找他。我看了看明信片,原来他是一位杭州某广告传媒公司的制作总监。我欣然接受,将明信片放好,这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机会,我还有步入光明正规的可能。

   总监走了之后,我醉醺醺地走出酒吧,来到出租屋楼下。不经意间,我见到了一个女子,有些眼熟,她正坐在江边护栏上。我没有在意,在墙角继续排泄小便。她捂着眼睛,突然坠下了护栏。我见大事不妙,于是着魔似的,跳下江水里,好在江水不深,我及时将她打捞了上来,仔细看了一眼,原来是之前我在酒吧搭讪过的天蝎座女子。她昏厥了过去,浑身都是污水恶臭,我将她抱进了医院接受救治,然后跑去卫生间里,不停呕吐着脏水,那种味道确实难忍,我都几乎要到肠胃科清洗胃部了。我见她已经并无大碍,便准备离开。结果工作人员,却拉住我,让我垫付医药费用,周围不明就里的人,更是将我当作导致女人跳江求死的负心汉,对我指指点点。我百口莫辩,只能垫付医疗费用,忍受着谩骂,离开了医院。

   我回到租房内,洗完澡,心中有点忐忑,老想买点东西送过去似的,可是我不想再惹麻烦,因为我感觉她无论在外貌上、还是气质上讲,甚至是名字,都与我的初恋有几分相似。几天之后,我与赵伟在酒吧里,再一次与那位天蝎座相遇,她与我打了一个招呼,我没有回应,但还是禁不起赵伟以及他三妻四妾的嘲弄讥讽,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我无论如何都不能维持单身身份,不然不仅会被别人瞧不起,而且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孤独感带来的压抑。我决定改变自己的现状,将天蝎座尽早拿下。于是我直接走上前去,坐在她的左边,依肩而坐。

   “你来干什么?不是挺拽的吗?连招呼都不理。”天蝎座别过头去,说。

   “你让我怎么理你,你都有男朋友了。”我笑着说。

   “那你就不要再过来呀。”她不开心地说。

   “但是没有办法,我巨蟹座的嘛,对于天蝎座没法保持淡定,何况是这么一位爱晒太阳、拥有健康肤色的蝎子。”我指着她的鼻子,打趣地说:“你一定是从撒哈拉沙漠里跑过来的,你看,你的鼻子就像阿拉伯人的一样,尖削高耸。”

   “唉,真是一位马屁精!”天蝎座笑了起来,说。

   “你真的有男友了?”我问他说。

   “是呀,你怎么知道?”

   “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没有男友,一定天理不容。”我严肃地看着自己的拳头,说:“他对你好吗?”

   “嗯,很好!”她略微皱了皱眉头,左眼眼帘耸拉成一个拱形形状的褶皱,她带着一脸幸福微笑,对我说。

   “你说谎!”我冷冷地看着她的眼睛说。

   “我没有骗你,他对我真的很好。”

   “不,你说话的时候没有思考,没有回想起他对你的好处,你只是条件反射性地这么说,因为你知道有人会这么问,像你朋友、闺蜜以及家人。”我一边说,一边从衣服内部口袋里,掏出一支笔与小型记录本,放在了她的手边。其实我是在胡说八道,一切都是从她眼神变化猜测而来的。

   “你给我这些干什么?”她的脸色变得冷冰冰起来。

   “将你对你男友的种种不满,全都写出来。”我贴近她的耳朵,我保持冰冷神情,继续故弄玄虚地说:“天蝎座的女人,最大的一个特质,便是永远都比任何人,都要擅长发现别人的过失以及缺点。写下来吧,你会心里好受得多,伪装是最令天蝎座厌恶的行径。”

   “好吧。”她拿起纸笔,莎莎地写完,然后递给我看。

   “爱抽烟、爱喝酒、经常与其他女人暧昧,表里不如一”我念了念其中部分,然后将笔记本与笔,放进了口袋里,微笑着说:“我得到了非常宝贵的经验教训,我将引以为戒,从今天开始我将先把烟酒都戒掉。

   “你什么意思?”她大笑了起来,说。

   “我的意思是我想成为你所理想的男友,你也没结婚,应该给我一个机会。”我站起身来,对她说:“记住,蟹男与蝎女的相遇,不可能只是一场萍水相逢。如果你的男友也是巨蟹座的话,那么就不要给我机会,你们已经是最好的一对。我没法控制自己,那一天你掉进河里,不管是因为被我吓到,不小心掉进去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都清楚地记得,我做了些什么。”

   “你做些了什么?该不会是趁机,占了我的便宜。”她继续微笑着说。

   “我为你着魔,我着魔似的地跳进河里,不顾一切地将你拯救出来。我只想跟你说,你已在我心中。我等你电话。”我说完,便掐掉手中的半截香烟,然后长吸一鼻冷气,抹了抹眼角,便转身离开酒吧。

   三天之后,我接到天蝎座的电话,她邀请我一起四处旅行。我答应了下来,却没有带她去一些名胜古迹浏览,而是带她去了衢州、金华一带的农村四处游走。这让我非常容易触景生情,我想起了曾经与楚云一起心怀梦想与憧憬的情景。而现在一切憧憬都没有了,我的初恋抛弃了我,而我现在正心怀鬼胎地跟着另外一个女人,牵手漫步。之后她又带我去了杭州,乘坐在一艘游船之上,从富春江上溯流而行,远处青山隐隐约约,层层叠叠的近处山岭倒影在了水里,斜阳慢慢从山头落去,两只轻莺欢叫,矫捷地飞过水面,几点繁星出现在水里,我们在船头端着酒杯,抬头仰望,明月苍白如蜡地悬挂于幽寂的天空。

   第七章10没有方向的风

   “哇,景色真是迷人。”她握着双手,一脸幸福地说。

   “是呀,不到江南非才子嘛。”我倒了一杯酒于她,说道。

   “照你这么说,你就是才子咯,可我没有看得出来。”她推辞着酒,说道:“我现在不想喝酒,我想喝点甜的东西。”

   “加块糖,不就好了。”我将盛满酒水的酒杯,对着明月方向,待月影倒影进了酒杯之中,笑着说道:“看,糖加好了。”

   “你真是风趣。”她看着杯中月影,捂嘴大笑起来。

   我腹稿过后,对着她念了一首诗:

   “斜阳莺歌风波平,

   孤舟泛影瓢水清。

   远山近岭落春暮,

   皓月星辰照青壶。

   盈盈拂袖点玉烛,

   凝眉撇嘴嫌酒苦。

   看君信手摘月甜,

   直蜜依人芳心处。”

   她接过了酒杯,摸了摸我头,说:“唉,才子谈不上,不过还挺会讨人喜欢的。”

   我没有说话,而是一点点向她进犯,我凝视着她眼睛,慢慢搂住她,她没有拒绝,我们情不自禁地亲吻了起来。之后,我们回到了酒店里面,当晚我们发生了关系。我极为不熟练地褪下她的衣服,她又褪下我的,之间在我背后**,我感觉背后骤冷,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好像知道了,这是我的初次,然后愈来愈主动,而我渐渐忍耐住浑身的敏感反应,鸡皮疙瘩渐渐消失,我要重夺主导权,不然会非常难堪,我们在各自的肌肤上,寻找着情感入口,终于由于没有经验,在这场情感博弈之中,我溃败了下来。

   “我与我男友分手了。”她躺在床上,说。

   “嗯,我之后会再找你。”我穿好衣服,感觉自己内心一片茫然,我都做了些什么,能与一个陌生女孩接吻,能与一位没有与我结婚的女人发生关系,我现在到底是谁。我感到非常伤心,于是连夜坐车回到了温州的住处,我倦坐于墙角,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悬挂着的啤酒盖,心里想起了楚云,我多想与他说说话,告诉他“傻瓜,不要再恪守儿时的憧憬,你与我曾经那纯洁无垢的想法,在成人世界,只不过是滑稽笑谈罢了。”我感觉越来越难受,好像胸中曾经留有的一朵纯洁无垢的白云,变得浓稠而污浊,我始终没法将其消除掉,任由其向四周漫延扩撒。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儿时的楚云与儿时的我,正在一起玩耍、一起憧憬的画面,在我脑海里浮现。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念楚云了,我完全没有力量去憎恨他,因为他也许还保留着那片未受污染的胸中之云,那一朵我曾经也拥有过的云。为了信守承诺,我看了那部电影《东邪西毒》,尤为使我震撼,我完全被那些台词所左右,好像看到了我,又看到了楚云,以及我周围来来往往过的人。之前《大话西游》一直在我心中高居第一,依次是《功夫》、《重庆森林》、《教父》、《2046》、《唐伯虎点秋香》,现在《东邪西毒》完全可以与《大话西游》并驾齐驱,有时甚至是独占鳌头。我完全没有想到这部电影,会如此强烈地影响到我,我好像找着了不受伤害的方法,“当你不想被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这句台词,是不是可以衍化成这么一句话,“当你不想被人伤害,最好的方法便是先伤害别人。”这样当别人一旦伤害着你,你便会觉得非常公平,因为你先伤害过别人,你罪有应得罢了。于是我决定当面拒绝天蝎座,以此伤害她。我打电话,将她约了出来,我们在一个公园里面见面。

   “从前蟹子与蝎子,都向鱼儿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水里,只要离开水便会死掉。他们之间的亲密感情,遭受了其他水族动物的嫉妒。不入世俗的他们,遭受了诅咒,天蝎被魔法流放到了沙漠里面,与烈日而舞,巨蟹则流放在了水边生活,成为了两栖动物。为了保护自己,他们都披上了坚固的外壳。有一天,没法忍受慌乱、寂寞的天蝎,抛开了一切,来到了河边,遇见了一只横着爬行的奇怪动物,大家都被一种似曾相识的强烈感觉所吸引,大家一直紧紧盯着对方,不知不觉地掉进了河里,那条河叫作爱河。”程宜雪见到我,活蹦乱跳地说:“我编得怎么样?你喜不喜欢?”

   “神经病。”我鄙夷一笑。

   “你才神经病!”她拉着我的手,说:“我决定做你女朋友。”

   “我不是巨蟹座,我是双子座的。”我骗她说。

   “你骗我,我对双子座,没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没有骗你,我有一位巨蟹座的男友,我们在一起很久,所以我伪装成巨蟹座,丝毫不难。”我笑着说。

   “男友?”她惊讶地盯着我说。

   “对,实不相瞒,我是一位同志。”为能让她知难而退,我继续骗她,说:“我与他分开之后,为了信守对他的承诺,所以我才找女人的,如果这让你有了非分之想,我表示歉意。”

   “行!无论你是何种人,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她说完便转过身去,扭过头来,对我说:“我想我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以后再也不愿见到你。”

   “谢谢!”我对她挥手,表示道别。

   第七章 11没有方向的风

   天蝎座离开之后,我似乎觉得天气便凉了许多,我独自呆在出租屋内,无心练习剑术,也没有任何闲情雅致聆听音乐,一直闷闷不乐地抽着香烟。身体里暗潮涌动着一股黏稠而黑暗的物质,这种物质极其阴冷而躁动,那朵被污染的云已经融化掉了,现在正一步步地将我体内的其他部分全都侵蚀掉,一块能容留下赤子之心的地方都不会放过,现在我肩负这股暴怒的力量,如饥似渴。为了让自己好受一点,我决定将其从我体内引导出来,我先想到了程宜雪,然而我们方才分手,她不会回头,即使她能够回头,我也颇为担心与她产生火花,这也是我最不情愿发生的事情。于是我又想着了李芝林,我拨通她的电话,希望能去杭州看望于她。她在电话的那头,欣然接受,便告诉我她所在具体地址,满怀期待我能周末前往。我连夜买好火车票,由于时间紧凑,只买着一张站票,便星夜赶往了杭州。天色为时已晚,街头上的商店都几乎打烊,我只能坐上的士,赶去一处公园,翻过围墙,于公园里面摘下了几十束颜色鲜艳、不同种类的花朵,拆下自己毛衣上的毛线,将花朵缠绕一起,便继续搭乘的士,匆匆忙忙地赶往李芝林所处的工业园。

   我下车之后,便打电话给她。她睡梦放醒,极为吃惊,碎碎叨叨地埋怨于我,这突如其来的搅扰。我告诉她,我没法克制住自己等到周末,一切的目的,都只为能尽快见她一脸,我从温州不辞幸苦地赶来,都是思念所犯的错。她在电话那头保持沉默,我不知该如何收场,低着头一脸苦恼。一分钟之后,她答应了下来,愿意出来见我。我站在她们工业园门口,手捧着鲜花,等待了将近半个钟头,她终于走了出来。我赶紧上前,将鲜花递到她的胸前,她昏暗的眼神,顿时闪烁着光亮。

   “你之前还在温州,现在就赶过来了!”她情绪有点激动,捏着自己的鼻子,说:“你这花不像是在花店里面买的。”

   “都凌成三点,我到哪一家花店去给你买花?”我捂着自己的胸口,说:“我只能将自己的心掏出来,变成这些花朵。”

   “骗子!”她微微一笑,用拳头轻微砸向我的胸口,说:“说实话,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我告诉她花儿的来历,她便已经哭笑不得,继而感动,继而激动地抱住了我,良久之后,她抬起头来,一脸鲜花怒放,我却对她情欲横流,即使道德浮现心田,也只不过是这场洪流之中一晃而过的过江之鲤,虽起涟漪,也没法阻止这场洪流,摧枯拉朽地冲毁我纯洁污垢的少时朦懵的憧憬。最后我们去一家旅社开了一间房间,我们在那里云雨,在那里任由情绪波澜起伏。我费尽一切力量地将那胸中的浓稠暗流,全都从我体内抒发出来。累了便昏头大睡,饿了便啃食面包、水果,不分黑夜白昼地忍耐着、发泄着,等浓稠物质在我体内变得稀薄、所剩无几的时候,我已经精疲力竭。等最后一次醒来时,我已经不知昼夜轮转几日,我准备去卫生间洗澡,然后离开这个地方。刚走至门口的时候,她从我身后紧紧抱住了我。

   “我已经与我男友分手了。”她的额头紧贴在我后背上,情绪抑郁地说。

   “啊?”我早不再感受着肌肤的敏感,没有任何反应,也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没有说话。

   “我们在一起好吗?”她转而用脸贴着我的后背,继续说:“你娶我,你带我回老家。”

   “我是理想的人选嘛?”

   “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了,我们的老家相隔不远,逢年过节,我也可以多回家看看,当然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什么?”

   “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你的花,你的毛线,你的无所顾忌,让我疯了。”她的脸在我后背,微微地上下反复磨蹭,我感觉自己有些心动,沉默良久,也不知出于何种心情,满口答应了下来。

   我独自离开杭州,果断删掉了李芝林所有的联系方式,然后换掉了手机号码。我待在住处一整天都没有出门,感觉非常心痛,我终于明白,原来我答应李芝林的话,也绝非出自谎言,娶一位像她那样姿色甚好的女人,何尝不是一件令人幸运的事情,而且我的确对她动了心。但是我没法做到,因为我已经没有了从前的锐气,不敢答应,不敢承诺,不敢对幸福怀有期望,我失去了做人的底气。只能去伤害一个人,而不至于让自己受到伤害。

   等我从这种悲哀之中爬出来时,对于赵伟越发生畏,他已经又找着几位甘心情愿的女孩,准备开展自己的梦想。我心想要是我有赵伟那种心态,也不至于迷茫到这种地步。然而我仍旧不太喜欢他,没法向他托付心事。几天之后,赵伟特别开心,请我去酒吧喝酒。

   “你来温州这么久了,都没有找一个女人,这太不像话了。”赵伟说道:“该不会那方面有障碍。”

   “嗯,水土不服,我月经失调。”我玩笑地回应赵伟。

   “尽胡说!”赵伟戴银色耳环的女友说:“你们叔侄能不能说话正常点。”

   “好。”赵伟答应了女友,搂着她的肩膀,然后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们准备下个月结婚!”

   “啊!”我几乎被他所说的话,吓得从凳子上掉了下来。

   “怎么啦?”赵伟似乎对于我的反应,一脸疑惑,盯着我,说:“你不相信?”

   “我信!”他们的行为,虽说完全出乎于我的意料,不过我还是感受得到,他们是认真的,我也只能这么回答。

   “其实我一直想给你一句,最能令你受用的经验。”赵伟亲了一吻她的女友,对我说。

   “你说。”

   “女人比男人更讲情意,更够意思。”赵伟言传,说。

   “恭喜你们!”我觉得他说得有些道理,于是伸出手来,对他女友表示祝贺,也表示歉意,因为我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赵伟的未婚妻。

   “谢谢!”赵伟的未婚妻微笑着与我握手,一副亲切和蔼的模样,然后对我说:“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尽可以给我讲,我一定会帮你介绍,当然我不会给你介绍从事我们这一行的女人。”

   第七章 12没有方向的风

   “谢谢。”我礼貌性地回应完她的未婚妻,然后对赵伟说:“你今天请我喝酒,就为了告诉我这个?想我给你当伴郎吧。”

   “不仅仅是这个。”赵伟大笑了起来,说:“今天有两个傻瓜,想发财想疯了,居然来我店子里,每人下注了一万块钱,单顶一个号码。”

   “多少号?”

   “25号。”

   “哇,你太浑了,这种单子你也接,万一他们中了怎么办,我们拿什么赔给人家。”我惴惴不安地说。

   “哪有那么好中,我看他们的长相,就是一个大大的穷字。”赵伟闪着腿,说:“况且两万块钱,放在你的面前,你只要给他写一张单子,便能据为己有,你能不心动吗?”

   “行啦,待会看开奖结果。”我拿出手机,开始密切关注着六合彩信息,半个钟头之后,我便头疼不已。

   “开奖啦!”赵伟的女友,说。

   “特码多少号?”赵伟向我询问,说。

   “25号啦!”我一脸愤慨地回答。

   “25号?”赵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抢过我的手机,看了一眼,说:“真是25号!”

   “我早就告诉你了,太大的单子、我们赔付不起的单子,不要接,现在好啦,总共八十万,赔的起吗?”我愤慨地说:“现在我们的信用破产了,要是不赔的话,以后还有谁会来我们手里买六合彩,我在这一片,还怎么混。”

   “唉,没什么大不了的,”赵伟叹了一口气,说:“大不了卷着钱,一起跑路。”

   “我想你收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打算赔付给他们。”我说。

   “唉,跑路就跑路呗,大不了重新找个地方卷土再来嘛。”赵伟说。

   “你以为找一个地方容易吗?”我抱怨着说。

   “没关系,要是实在找不着地方,可以先来我们夜总会上班,反正现在我手下的丫头片子,也不少,可以养活你们叔侄。”赵伟的未婚妻说。

   “是呀,你婶婶蛮关心你嘛。”赵伟打趣地说。

   “我先去杭州避避风头。”我说。

   “先散散心也好。”赵伟的未婚妻说道。

   “好,等我找好新地方,再通知你。”赵伟说。

   我说完,便回住处收拾好行装,赶往杭州。然后打电话给秃顶总监。对于我的突然到访,制作总监持有期待已久的高兴之情。令我也倍感意外。他安排我先住在他家,他本来一个人独居,妻子与他离婚已久,儿子出国留学。随着儿子年纪增长,他没法从善如流地与之交流,在电话里面频频争吵,他儿子撂下狠话,再也不回家了。他很着急,发现自己对当下的年轻人丝毫没有理解,于是想藉由我来作为参照物,体悟当下年轻人的所思所想。我奉劝他与儿子交流时,多以朋友的口吻行事,切不可自认为既然作为父亲,便能高高在上。他慢慢接受之后,父子之间的争吵,似乎不再剑拔弩张。

   不久他便安排我去他们公司上班,面对有些陌生的写字楼办公环境,我有些生怯,毕竟也没有多少文化,而周围的同事大都是二本以上,我非常识趣地坐在一个非常不起眼地方。等我熟悉了周围的同事与工作环境,总监便安排我与他的办公助理坐在一起,让我准备当他的助理,总监的助理手把手教会了我工作之后,便交接完成任务,被安排进了业务部门。对于秃总而言,有我这么一个助理,实属不幸。我会在他茶里面,放不同品种的茶叶,以及参杂其他饮料、牛仔。他的办公桌,我也从未染指,做得一些文档也是马马虎虎,摆不上台面。他虽说苦不堪言,不过仍然对我抱以热忱的期望,他不厌其烦地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甚至自掏腰包替我报名培训班。周围的同事,见我与总监关系非同寻常,也对我渐渐客气了起来,我的生活又逐步风生水起,男同事欣赏我的粗俗,女的欣赏我的放荡不羁。,不过最让他们艳羡的是,我曾经给总监的创意,居然果真被公司采纳。

   公司老板也是位年轻人,叫作牛健,总给人一副严肃的表情,平时也绝少与员工交流,除了富裕的家庭,以及盛气凌人的脾气,员工们几乎都对他一无所知。但是我很快便摸索着他的爱好,便与他成为铁杆搭档。我们初次交流,还得从一位女同事的欣赏开始。那一天有位女同事,身披紧身皮夹克,一身朋克打扮。她侧下身来,趴在另外一位女同事的文案桌上的侧栏,完美的身体曲线,展露无遗。我同死、五位无聊的男同事,开始对她评头论足。我顺手拉过来了一个人,滔滔不绝地发表着自己拙见,去浑然不知我拉过来的那个人,正是老板牛健。待我察觉时,所有人都毛骨悚然地看着我,我瞪大了眼睛,气氛极为尴尬,我原以为大事不妙。结果老板没有责罚我的意思,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便继续一副正经地步入办公室里面,关上了门。之后,他单独约我出来,表示非常行赏我对于女人的看法,我的审美观与他的颇为相似,希望可以与我成为狐朋狗友。我非常诚惶诚恐,感恩戴德地请他吃了无数次饭,我们的话题也渐渐变多起来,他是国际米兰的球迷,对意甲联赛了如指掌的我,轻而易举伪装成死地国米的球迷。我们下班,就相约一起去酒吧、夜总会,喝酒、找女人、聊足球。他私底下是位好色之徒,身边美女如云,不过仍秉持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准则,我对他的私生活紧守如瓶,他仍旧在公司维持着一副严肃君子形象,我们在一起相处相当自然、愉悦。

   第七章 13没有方向的风

   至于培训班上课,便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了。到不是我大脑不开窍,学不好的缘故,是我与那位与我初恋名字相似的天蝎座不期而遇,我们讲课的老师正是她。她穿着工作装,在讲台上一边讲解,一边时不时对我抛来恶狠狠地眼神。我根本没法学好,也不敢再看她一眼,匆匆上完几天课题之后,便草草收场,再也没有去过补习班。但是某种潜意识,似乎被激活了一样,我又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她与初恋的影子在我脑海里,像孤魂野鬼一般,在我脑海里游荡。后来,牛健兴高采烈地来找我,让我替他写一封情书,说他找到了可以结婚的对象,他想用情书来表达,就像当初他上初中那样。我爽快地答应下来,胡乱完成情书,然后播放着抒情音乐,将情书交给牛健。牛健看完之后,对于我的文采拍手叫好,非常感激。我自知自己文采拙陋,于是才播放抒情音乐,他只是被音乐所感染罢了,跟文采没多大关系。他递完情书之后,整个人都便变了,很少再去酒吧,每天脸上都洋溢着幸福,那一副高高在上的形象,也化为乌有。我想他应该是认真的,这一次绝不是玩玩而已,而且我也很好奇,是何种女人能具有如此魅力,让这个曾经无可救药的俗物,成为一个认真而有温度的人。看着他幸福的模样,我内心是嫉妒的,对于初恋的愤恨之心,更为强烈。我想尽快报复她,尽快挣到与她丈夫同等的财富。然而机会很快眷顾着我,牛健的堂妹从国外归来,开始在公司里工作。她长得很胖,粗腰浑臀,身体丝毫看不出任何曲线,她还时常一副日系公主打扮,我便打起了她主意,自然是因为她的家庭大富大贵,他们家也很奇怪,爷爷的遗产没有传承给她父亲,而是直接留给了她,总数不下六千万,这种机会起哦岂能白白错过,只要我娶了她,离婚之后,按照婚姻法,我自然能分着三千万,我便具有资格尽快与初恋的丈夫决斗。

   我每天观察她的一举一动,下班也时常会跟踪她,偶尔我会故意让她发现,然后又装作惊弓之鸟般,躲起来。在公司里她看我眼神也渐渐不太一样,说话时还会脸红发热。一周之后,我觉得时机成熟,便决定收网,我满头大汗地跑到她的面前,挡住她的去路,低着头,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害羞,不知道心到底怎么了?我抽烟,去旁敲心的邻居肺,心怎么了?肺告诉我,它喜欢上了一个人。我喝酒,侧击心最好的朋友肝,心喜欢上了谁。肝告诉我,他喜欢上了你,香香!”我又转而盯着她的眼睛,继续说:“是你!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至心在你面前扑通直跳,我即害羞,又自卑,我不敢贸然出现在你的视角,我不停地抽烟问着肝,该如何是好,它告诉我,必须鼓起勇气,不然我将错过心爱的女孩,我又不停地喝酒问肝,该如何是好,它告诉我必须不顾一切,不然我将终身追悔莫及。我love你,不管你接受也好,拒绝也罢,我都要抛开一切地告诉你这一事实真相!”

   我撒了一个谎言,连自己都觉得脸红,然而这种现象反而帮助了我。她也觉得我是在害羞,我们两个人都红着脸陷入了漫长的沉默,她低着头一言不发,我非常失望地转过身,准备离开时。她答应了我,从此我算是得逞,我们的关系很快便公开化了,几乎所有人都感觉画风不太搭配,认为我另有所图,不过这并未引起牛香的坚持。而让我最为不可思议地是,牛健居然没有反对,可能他觉得我是在向他学习,因为他没有鬼混之后,我也没有鬼混,他自然很欣慰,还一直鼓励我努力,好好对待他堂妹。

   后来牛健兴致冲冲地告诉我,他追求的女孩已经答应做他女朋友,让我带着牛香同他们一起参加一次旅行。我答应下来,越发想见那位魅力女人,连牛健都改邪归正,应该非同小可。见面那天,我和牛香手牵着手,我远远看见那个女人,我大惊失色,赶紧用胳膊挡住自己的脸。

   “来!我来介绍我妹夫、妹妹?给你认识!”牛健见我们过来,拉着他女友的手,走到我们面前,说。

   “原来你不是同志!”她瞄了我一眼,然后仔细地大量了牛香一翻,最后对我说。

   “大家开个玩笑嘛!”我颇为紧张地对天蝎座“招呼”,说:“同志好!”

   “你们认识?”牛健好奇地问。

   “她是我培训班的老师!”我解释着说。

   “那你的前任怎么办?”她冷着眉目,说道。

   “你以前有女朋友?”牛香惊讶着,问。

   “早就分手啦!”我对着牛香说。

   “妹妹!不要紧张,现在哪个男的、女的没谈过几次恋爱!”牛健安抚着牛香,然后对我说:“是啊,怎么最近很长一段时间,没见你去过培训班?”

   “我哪有空,上班工作,下班陪牛香。我也想去学习。”我忐忑了会,转头对牛香继续说:“我也到了该解决终身大事的年纪,择重避轻,就没有再去。”

   牛健对我竖起大拇指,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是应该好好学学东西,应该再抽点时间,去好好上课!”

   “好啊!”我明白牛健的目的,他无非是想借我来协助他了解程宜雪的一举一动,然后伺机将程宜雪彻底追到手。

   “你还学得好吗?”天蝎座鄙夷地对着我说。

   “应该可以吧!”我说。

   整场约会充满诡异气氛,我和她故作甜蜜地挽着各自的另外一半,我们更毫无交流,但眼神总会不知不觉地交集在一起。晚餐吃完之后,牛健兄妹接通了一个电话,便与我们道别,急匆匆地离开,似乎有什么大事,让我送天蝎座回住处。当场面只剩下我和天蝎座时,我望着天空,感觉造化弄人,我始终没法避开天蝎座的女人。她痛恨地看着我,我知道这次在劫难逃。我斜视着周围打量,暗自庆幸,周围没有刀,也没有剑,连一块拿得动的石头都没有。就在我洋洋得意之时,她用锋利的指甲,抓住我胳膊,牙齿死死咬在了上面,我嗷嗷叫痛,她却无动于衷。

   第七章14没有方向的风

   “我知道,今天已经无法逃避,我是因为穷才会被抛弃的人,我不敢奢求于你,害怕再次被拒绝!于是先拒绝了你。”我忍着疼痛继续说:“我无法忍受你和我一起受穷,辛苦地生活在这个世界,即使你愿意,我也不会同意。我有一个梦想,我想在我们家乡那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旁,建一座木屋,每天听着潺潺流水从缓缓流出,然后在小河之上,修建一座小小的石拱桥,夏日的晚上我们坐在石拱桥上,双脚荡漾在倒影着明月的水中。我们在木屋旁,养几只曲颈向天的白鹅,门前栽上几棵桃树,等到春暖花开时,让花香弥漫在整个空气里,我们过上一种衣食无忧的神仙伴侣般的生活。”

   “那我们可以一起营造嘛!”她松开我,对我喝斥着说。

   “现在污染这么严重,要花很多钱的!我痛恨我自己,没有本事,不能实现梦想。为此我不得不不择手段。你就继续痛咬下去吧,那都是我罪有应得。”

   “我还以为你真的爱上牛香。”

   “别搞笑了,我只是想分得她的钱。”

   “但是你的手段也太卑鄙了,就像当初分手时,你说你是同性恋一样。”

   “因为之前我没有机会,我必须拒绝你。现在情况不同了,我有了机会,我希望计划得逞之后,你能接受我。我也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后世会有千千万万的人对我唾骂,我都一个人承担下来,我只是想完成我的梦想。”我擦了下鼻涕,恶狠狠地,说:“你不能拆穿我,你只要好好演下去就行了!”

   她没有回答,便独自离开了。

   我轻易蒙混过关,接下来的日子,我与她在培训班开始有些交谈,不过仍然保持一定的距离,我也给牛健制造了更多的机会,他也愈加感激我。

   09|10意甲最后一轮,国际米兰挑战锡耶纳,那是心爱的罗马同国米,争夺冠军最惨烈的赛季。赛前国米领先罗马两分,我和牛健一伙人熬夜观看着国米的比赛,而我一直用手机,关注的是另外一场比赛,罗马对阵切沃。结果还是罗马还是与联赛冠军无缘,我憎恨国米,现在却更为憎恨罗马队,这么多年的等待,结果只是增加国际米兰的冠军成色,我为国米“欢呼雀跃”。我一个人悄悄独自走在夜里,已经不想再关注足球,尽管足球是男人正真的舞蹈。

   为了尽快完成自己的念头,早点结婚离婚,分得财产。我事先至一处景点,收买一位算命先生,将我和牛香的生辰以及家庭情况,悉数告知。便带着牛香去那处景点游玩,装作心血来潮似的,请她去算命。算命先生看了我一眼,成竹在胸,给牛香看着全像,大夸牛香的富贵双全,并且准确“推算”出牛香详细的生辰,令牛香对算命先生深信不疑。然后听着算命先生恭维地“预测”未来,我们今年结婚,婚后生活美满、众人艳羡。牛香开心得忘乎所以,对于我更加喜爱。而我着手准备求婚,我先去杭州大厦准备买一件体面的西装,可面对铺面里各式各样的女装,心里总是感觉痒痒的,好想买给某人似的。我在大厦里越逛越伤心,只能赶紧逃离杭州大厦,回到出租屋内。我抽着烟、喝着酒,我想知道,我的心到底喜欢谁。当乱醉如泥时,我趴在墙壁上,喃喃自语。我想知道我的心怎么啦,我害羞,抽烟去问心的邻居肺,它告诉我,心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又喝酒去问心的好朋友肝,它告诉我,心爱上了一个叫某某的女孩子。经过一宿近乎神经质的叨叨絮絮,我在疲惫中苏醒时,已经不晓得我喊了多少声初恋的名字,却已经不再单纯,因为她的名字时而变调地参合了进去。

   不知道是否出于对我的报复,还是出自真心地喜欢牛健,天蝎座先答应牛健的求婚。之后我向牛香也求婚成功,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取悦牛香的父母。牛香的家庭情况颇为奇怪,家权在母,不在父。她父亲很自私,万事都漠不关心,牛香时常感到苦恼,甚至怀疑她是否是他父亲的亲女,不管使用何种方法,去讨父亲欢心,她父亲依然对她不理不睬。关于我和牛香的婚事,牛香的母亲见我的样貌与气质,也较为满意,只是给我开出条件,牛香是独生女,结婚的话,男方必须改姓入赘到女方家。我装作很犯难,说我也是独生子,不好向家中父母交待。牛香见我不悦,安慰说将来可以生两个小孩子,一个姓牛,一个姓赵。最后她母亲建议先结婚、生米煮成熟饭了,再通知家中父母,免得结婚时他们大吵大闹,不吉利于婚姻幸福。

   关于我们结婚的日期,需要回到他们老家临安,和他们的族人商议。那天我和天蝎座、牛健去了牛香家里,去见牛香的父亲。当我进入牛香家的老宅,立马心旷神怡,一栋很具有古典韵味宅子。铺满石子的小道,弯弯曲曲地环绕于圆形小池塘,池塘中央有一座假山,池塘里喂养着金鱼,四周整齐地载着香樟树,载满花卉的花盆依次摆放在墙角。最让我欣赏的是院内长亭,里面生满了青藤,整个亭顶上的青瓦全被覆盖,柱子上也爬满了。青藤像帘子一样倾泻下来,穿过雕花的白色栏杆,**在了绿草地上。我们饶有兴致地走在亭子里,里面的空气比外面的清新得多,光斑和藤影相映成趣,辐照在我们的脸上。牛香告诉我,这里一切的布置和修理,都是他父亲亲手完成的,他父亲每天也只做这些,再就是抽着烟斗,在亭子里发呆。

   见面时,牛香的父亲穿着简单,一套黑色西装,里面的是一件白色衬衣,衣领上有两粒扣子解开着,他还穿着木屐拖鞋,神态抑郁,干涸的嘴唇上布满浓密的胡子。对于我们的到来,他显得很稀松平常,耄耋悠哉地一直坐在弄椅上,没有搭理我们。女人们做饭之时,我坐在她父亲的旁边,企图讨好他,结果毫无效果,他父亲几乎都没有认真审视过我。我想他可能是看不上他的未来女婿。我有些忐忑地向牛香询问缘由。牛香让我不必担心,只要母亲答应了,他是不会反对的。

   第七章15没有方向的风

   晚餐开始,牛健和天蝎座坐在我同牛香的对面,牛香的父亲坐在主座上,慢条斯理地吃着东西,她母亲坐在她父亲对面,时常哀怨地看着她父亲。我偶然间看到她父亲背后的一幅《闹春图》,这才找到话题的切入点,那副画是一副水墨画,景物很简单,一亩方塘边,柳树垂影在水旁,一只黑色的野鸭,扑通着翅膀跳进柳条里,两只蜂蜜在一朵硕大的花蕊里流连,三只蝴蝶也在其他花草的枝头上停歇。后面还附有一首诗“蝶躲枝头窃花香,蜂入花蕊偷蜜忙。鸭跃翠柳画春意,锦花簇团闹芬芳。”

   我看到此诗非常开心,这诗肯定出自她父亲手笔,这首诗歌确实糟糕,我决定自己可以改一改,以求介入更多的话题。

   “这幅画真不错!清闲淡雅好不艳俗。”我慢慢起身,看了看画说。

   “很好看吧!那是我父亲画的。”牛香看着我,说。

   “窃香蝶郎藏枝头,偷心蜂贼嗡甜蜜。鸭跃柳屏画春意,挥来春风添一笔。”我朗朗吟完自己改进的诗歌,众人便哄哄大笑起来。

   “嗯,不错!这春天少不了春风,我怎么没有把春风写进诗里,真可惜!”她父亲顿悟着说。

   “写的不错嘛!与我父亲相比较起来,显得俏皮许多。”牛香笑嘻嘻地说。

   “看来女婿还会写诗,我们家以后又有一位文雅分子了!”牛香的母亲也在一旁夸口称赞,只有牛健一脸鄙视,因为在他眼里,“诗”和“屎”,不仅读音相近,用意也差不多。

   “其实,我这首诗写得固然俏皮,但我心里总感觉有块疙瘩,不完美。”我见牛香父亲面露几分嫉妒神情。为了恭维他,我想到了《红楼梦》里林黛玉赏诗的那一段,灵光一闪地说:“我这诗颇具硬伤,当我闭上眼睛仔细品读原诗,那个意境仿佛就是那副画!这是我万万不及的地方。”

   “嗯,年轻人有自知自明,写诗需要讲究意境,不过你这诗,还算不错!”她父亲见我连连摇头否认自己,他这才和颜悦色起来。

   我和她父亲渐渐相谈甚欢,牛香兄妹与她母亲以及天蝎座,准备出门购物,她父亲自然不去,见我和她父亲聊得兴起,便留下我陪着他父亲聊天解闷。

   品完其他画作之后,他父亲带我走进长亭,他抽着烟斗,隔着青藤之间的缝隙,看着亭外景物,颇为伤感起来。我知道他一定有故事,而且今天非一吐为快不可,他压抑不住自己,他好像是一位有着悠久孤独史的长者。

   “很遗憾,我女儿长得不像我!”他突然对我说道。

   “嗯!”听到这句话,我仿若遭受晴空霹雳,心有不安,仿佛被他看穿。

   “牛香张得像她妈妈一样粗俗,愿意和她结婚的人,不是图财,我看也没有其他目的。”

   “呃”我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不要紧张,其实我同你一样。我本不姓牛,我姓程,也是一位上门女婿!”

   “哦。”我这才对于他们家怪异的家庭关系,恍然大悟,而一般入赘的人基本上,是出于经济上的考量。

   “我出生在农村,兄弟姐妹多,又家徒四壁,我作为长兄,自然有必要去承担家庭的责任。我的童年是非常痛苦的,唯一的快乐就是和村里的一个女孩,在一起青梅竹马地长大。她很漂亮,但家里一样很穷,因为是女孩,自然也没读书,那时我们经常一起做农活、修集体水库,我都抢着替她做,生怕她伤着纤细的双手。我喜欢上她,她对我也非常温柔,于是我下决心要去娶她,带她脱离苦难,我要像保护大自然一样爱护她,给他一生一世的幸福。于是我十七岁便离家外出辛苦打拼,希望能变得富裕,结果一无所获。我有一个苦难的童年,不想再去有一个苍白而落魄的青春。于是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一样,喜欢走捷径,我主动攀上牛香的妈妈,他们家要求入赘,我答应了下来。准备结婚时,养了这么大的儿子,都跟别人姓了,我父母肯定强烈反对。但是我还是力排众议,入赘牛家。所有的人都看不起我,认为我没有骨气。我丝毫不放在心里,因为他们根本都无关紧要。我有钱之后,准备离婚,我朝思暮想着我所爱的人,我一定要娶到手。我的挚爱也明白我的苦衷,也一直苦苦等待着我回去。”

   “那你为什么现在还在这里?”

   “牛家对我很有手段,对我软硬兼施,先是主动将我的弟弟妹妹,送到杭州最好的学校,毕业后也安排在他们家族的事业里工作,牛香的母亲对我的双亲也照顾得细致入微,我们家也成了村里众人羡慕的对象,我父母也觉得扬眉吐气。本来与我形同水火的父母,对牛家也是感恩戴德,不仅原谅了我,而且对牛香的妈妈也视如己出。当他们得知我要离婚时,没有一个人支持我,父母谩骂指责我,早已没有骨气,连最后的名节也都不想要了,一心想要成为千夫所指、忘恩负义的东西。我不会顾及他们的感受,我只想为自己而活一回,但是他们居然以死相威胁,而且当面责怪,甚至辱骂我所爱的人!”他咬牙启齿地说:“我憎恨他们。”

   “你的这一生都是为家里而活?”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牛健不反对我和牛香交往,原来牛家对付上门女婿颇有经验。

   “我后来终于明白,对于家庭的责任,都是命运强加给我的,我唯一乐于承担的只是对那个女孩的爱,我根本不想为我所谓的家而活,都是他们逼迫的。”

   第七章 16没有方向的风

   “那您爱的女孩呢?”

   “我离不了婚,只能回到村里告诉她。那一天她眼睛里噙满泪水,我从她绝望的眼神里,看见了那颗为我而死的心!我让她找个人嫁了吧,当我说出口时,心如刀绞,有谁知道我的痛苦!没有人知道,我成长所蒙受的痛苦,我的父母熟视无睹也就算了,现在更是对我的切肤之痛,欢欣鼓舞。”

   “那你的挚爱嫁人了没有?”

   ““没有人会一直没有结果地等下去,她的爱因我而死,而且由于我们家带给她的风波,她嫁得不好,她嫁给了一位不是我的丈夫,粗俗而野蛮;生了一个不是我的儿子,丑陋而顽劣;她在那个家里,活得像我一样痛苦。我没能保护好她,更为内疚,我每天都消沉着活着,酒精、香烟填补着我空虚的精神生活。”

   “过去了这么多年,您是否还惦记着她!”

   “嗯,后来我仍然不死心,不顾一切地想要得到她。但是我再见她时,她皮肤变得粗糙,脸部臃肿,用最粗俗的语言咒骂着自己的孩子时。我的心都碎了,一切都没法重来,她已经不是我所爱的人,我的挚爱彻彻底底消失了,那个小可人无从寻觅,我心灰意冷!”

   “这样也好,您也可以了无牵挂。”

   “但是她却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她牢牢控制着我的思维,活在我的想象力里,那张漂亮的脸袋、明眸秀眉、修长的身姿、隔着衬衫的轻微隆起的双乳、纤细的小手一直都在我脑海回荡。每当我想象着她时,我也复活一般,非常快乐。”他笑了起来,指着自己的脑袋说。

   “那回到现实不是很痛苦?”

   “我靠着这种想象活着,从此我的世界只有我和她!我拒绝了那些朋友啦、父母、弟弟、妹妹、妻子、女儿。我也没有再要求离婚,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衣食无忧地想象着一切。我的生活就像园丁一样,我修葺着庭园里的花花草草,细心照料这里一切的美景,我一生所求的美。她曾经说过,我们要像青藤一样,紧紧缠绕在一起。这个长亭也是我一砖一瓦地修筑起来的,青藤来自我的故乡,那个有着我爱情的村里带回来的。我每天孤独地呆在这里,躲避着阳光,透过青藤间微小的缝隙,看着庭院的风景,不由自主地想象着她。谁说我得不到那份感情,都不还在我脑子里旺盛地生长吗?她在我身边,一直都在,我带着她去了好多地方,游历在西湖畔、登临在黄山上、踏足于长城上”他抓着青藤神情呆滞起来,然后突然悲恸地说:“但是,我毕竟还活在这个现实世界里,每当停下想象时,我都感觉头晕脑胀,脑袋就好像瞬间就要爆炸一般痛苦。”

   “呵呵!”我苦笑着。

   “今天就告诉你这么多,你好好想想,面对这样优美的风景,你会想起谁,谁就是你的生命!你自己好好掂量,我也不想去拆穿你。”说完,他便慢悠悠地走进了屋子里。

   我长舒了一口气,他的故事让我窒息。我继续在亭子里走来走去,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但是在这优美的环境里,我很难再有心思去算计,反而不知不觉地想起程宜雪,想象着我们未来的生活,期间初恋的影子,时不时也出现在我脑海,我不知所错,然而已经走到这一步,我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我忧心忡忡地找到牛香的父亲,牛香的父亲对着我,诡异着笑了笑,然后继续拿起烟斗,抽了起来。

   “不必担心,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牛香的父亲见我如此紧张,于是说:“你想到了谁?”

   “你让我如何相信你?”我还是忐忑不安地说。

   “你要相信你自己,你对我是有价值的!”

   “有什么价值。”

   “我希望有你这样的一个人,好好陪我潦度残生。你的感受力很强,能体会到我的痛苦。”

   “恕不奉陪!”我有恨不得当场就把他掐死的冲动,我过来许久,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继续心怀欺骗地说:“我想到的人是牛香,我真心实意地喜欢她,就像你喜欢你那青梅竹马的女孩。”

   “好,不错。”他拍了怕手,说:“欢迎你来我们家,你真是一个比我还要混蛋的混蛋。”

   后来我同牛香的婚期终于确定下来,牛健作为兄长,婚期自然在我的前面。至于牛健的婚礼,伴郎、伴娘开始准备让我和牛香来担当。天蝎座不同意,于是就找来两个小孩凑合。临近婚期的那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和天蝎座到底是何种关系,我总会不知不觉地想起她,就像之前在我脑海里徘徊的初恋。为此我好好看了几本有关星座的书籍,巨蟹座与天蝎座之间存在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要么合二为一,要么憎恨一生。我感觉非常害怕,怕曾经说过的谎话变成真话,那是很痛苦的过程。然而我本就是一个很悲剧的人,曾经说的真话,大都变成了谎言,现在所说的谎,都几乎变真。

   牛健的婚礼在一所教堂里,如期举行。十几辆高级轿车,在加长的林肯婚礼车的带领下,停靠在了教堂旁边。而我在车上一直听着甲壳虫的《挪威的森林》,心就像那片森林一样冷清,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教堂里排满了鲜花,高朋满座,众人翘楚以待婚礼的正式举行。新郎在牧师前等待着新娘。新娘挽着她父亲的手,慢慢走在红色的地毯上。新娘穿着纯白色的婚纱,宛如女神下凡。我神情哀伤地底着头。新郎慢慢接过新娘的手,走到牧师面前。我感觉特别心酸,想起了楚云,曾经考日本研修生时,他说过想赚钱去给自己的所爱一个教堂式的婚礼,而一切都成为了幻想,我们都没有得到自己所爱的人。随着教堂钟声的响起,我愈发不安,一直默默不语地坐在牛香身旁,不想去看着那这对狗男女,如果我没有幸福,我也不会祝福别人得到,我又恶狠狠着抬起头瞟了牛健一眼。

   第七章 17没有方向的风

   “你愿意取新娘子吗?无论生老病死,贫穷或者富贵,都永不分离!”牧师拿着圣经老生常谈地说着。

   “愿意!”牛健说。

   “请你在上帝面前盟誓!”牧师说着。

   “我在上帝面前盟誓,无论生老病死,贫穷或者富贵,我都永不分离!”牛健蒙着誓。

   “新娘,你愿意嫁给新郎吗?无论生老病死,贫穷或者富贵,都永不分离!”

   “等等!”一位带着眼镜的男人,突然闯进教堂里,大吼大叫起来。

   “你他妈的!是谁?”众人一片哗然,牛健气愤地指着此人骂道。

   “我反对这场婚姻,她曾经说过,她只爱我,又怎么会爱你呢?你配不上她!”那人对着牛健说完,扭着头对着天蝎座说:“我爱你!真的,原谅我一次,一次就行!”

   “啊!你说什么?”牛健疯了一样,准备动手打人。

   “让我来!说什么?说什么——!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到你这只四眼田鸡来反对?”我立马上前拦住了牛健,然后对着此人喝骂道。

   “你又是哪个混蛋?”四眼田鸡回骂我,说。

   “我靠!来人啦,把这个王八蛋轰走!”我和众人将四眼田鸡抓了起来,推到教堂外面,我边痛打,边骂道:“打死你这个王八蛋,看你还敢不敢打搅我大哥的婚礼!”

   “大哥,搞定了!”我打完人之后,走到牛健的傍边,得瑟地说。

   “你好像一条狗!”当我走过天蝎座的旁边时,她对我横眉怒眼地说。

   “是吗?”我仰头僵硬地笑着,慢慢走回自己的座位,喧闹的教堂,恢复了肃静。

   天蝎座对着大家解释完毕,盟誓重新开始,新郎重新说了一遍。

   “你愿意嫁给新郎吗?”牧师询问着程宜雪,说。

   “不知道!”新娘低头沉默良久,有转头看着我说。

   “什么?”新郎惊讶着。

   “是的,我不愿意!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我不敢去想象,和一个我不爱的人,躺在同一张床上是什么滋味,只要我一想起便觉得恶心。能得到我身体的人,只能是我所爱的人,我不想你再碰我一下,那怕只是牵手。我可以被所有人背叛,但是我绝对不能连自己都背叛自己,我清楚地知道,现在所爱的人是谁!”天蝎座对着牛健说完,急匆匆地走下台阶,到了我的面前,指着我说:“对!我爱的人是他!”

   “不要冲动,你不想嫁给牛健,何必拿我当炮灰。”我无奈着说。

   “什吗?”众人又再次哗然,整个庄严的婚礼,已经变成一出闹剧。

   “你们?”牛香站起来,气愤地指着我们说。

   “不要听她胡说八道,我对你是真心的!”我拉住牛香说。

   “肥婆!你仔细想想,他这么花心,会喜欢你吗?你看看你的样子。”天蝎座说。

   “我绝对爱你!”我对着牛香说。

   “是吗?你之前同我睡过觉!”天蝎座对我继续说:“今天我们就是要鱼死网破,谁让你骗走了我的心,令我再也无法喜欢别人,我不会让你的计划得逞,我要让你痛苦难堪。”

   “你们天蝎座的,就是这般狠毒!”我蒙着脸,一脸羞愧。

   “什么!你这个混蛋,居然勾引大嫂!看我不揍死你!”牛健气冲冲地跑了过来,想要揍我,被秃总和众人拦住。牛健只得气愤地甩手离开,边走边指着我说:“好小子!有种!有你好看的!”

   “混蛋!你这个骗子!”牛香也扭头走了。

   众人见此也感觉不太光彩地纷纷离开。

   “你到底想怎么样?才肯放过我。”我对着天蝎座,无计可施地说。

   “我要你有尊严地活着,如果你想当一条狗,那只能是我的一条狗!只要我们好好抛开一切,便能幸福生活在一起,不要为你那些华而不实的理想,而苟活了。”天蝎座的语气越来越重。

   “我求你啦!放过我好吗?”我不敢看她的眼睛说。

   “我重新看过电影《东邪西毒》,现在我终于明白,你无法醉生梦死地忘记一个人,幼稚地想要找一个月光宝盒回到过去。”她说罢,眼泪渐渐流淌了出来。

   我默不吭声,一直咬着嘴唇。

   “我现在只想知道,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对不起,从来没有。”我愤恨地说。

   “如果你认为曾经的感情才是你真正值得珍惜的,那么就让我成为你的过去!”她说完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接着说:“我恨你,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她痛哭着离开了,我低着头捂着脸,等情绪缓和了下来,此时教堂里也只剩下我和牧师。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教堂结婚?”我笑着摸了摸头发,见牧师走了过来,我问道。

   “因为人们总是期望,这段婚姻能够得到上帝护佑。”

   “不是吧!”我苦笑着站了起来,几乎贴着牧师的脸,说:“因为这样够浪漫。”

   “唉!也许真是这样,面对上帝盟誓,也有很多人都背弃了誓言。”

   “我就不相信上帝,因为他从来不会亲口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办!连懂得上帝唇语的贝多芬,一生都是个单身汉。”我对着牧师说完,独自离开教堂。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没有自尊,没有理想,没有灵魂。我身败名裂,一无所有。此时七八个彪形大汉,拿着木棍,围了过来。我知道牛健不会饶恕我,听说一个人失去真爱之后,会变得麻木,我想验证一下。在他们揍我之前,我把上衣脱了,任由他们揍来揍去,直至我最后昏迷不醒。

   当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床上,秃总站在我的身旁。

   “你醒啦!”

   “嗯。”

   “你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

   “这么久?”

   “嗯,你一直在说梦话,叫着两个人的名字!”

   “不可能吧?我有这么分裂。”

   “一个是第三声,一个是第二声。”

   “不要说了。”

   “我想知道你到底喜欢谁?”

   “我也不知道。”

   “前老板娘!”

   “为什么你会认为是她?”

   “因为她的名字出现得多一点。”

   “如果我真喜欢她的话,总需要一个理由吧!”

   “还好,你没有叫牛香的名字,因为你清楚地知道你喜欢着谁。但是我就是搞不懂,那好的一位女人,漂亮、对爱大胆直抒,你非得放弃掉!”

   “一位一无所有的人,是没有资格喜欢任何人的。”

   “你考虑得太多,工作有这么上心就好了!拿不起,也更放不下。”

   “行啦,这件事情就告一段落,我想牛健也不会放过你,毕竟你是我的朋友。”

   “不要紧,我已经一大把年纪,早就准备辞工了。看你这么悲哀,告诉你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你说得很对,我不仅多了一个儿子,也多了一个朋友。我和我儿子和好如初了,我就要出国,父子团聚啦!”

   “恭喜!秃总。”

   “其实,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家伙,能让很多人变得不刻板!”

   “谢谢你!把我带到了医院。”

   “你不用付医药费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是她把你送进医院的,医药费也出了,她说曾经欠你五千块钱的医疗费,不想再和你纠缠不清,现在互不相欠。”

   “呵呵——”我一脸苦笑,这才记起来,曾经把天蝎座从河里救起,送进医院后,那五千块钱医疗费,我一直都没有追讨过。

   “你看看,她在你胸口留下了什么?”

   “留下了什么?”我看了看胸口。

   “眼泪,她走之前爬在你胸口痛哭过!”

   “拜托,不要又绕回来了好不好,还让不让人好好休息?”

   “那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和她说的哪句话是真的?”

   “不知道,我说我喜欢她是谎话,说不喜欢她也是谎话!我没有一句话能是真的。”我邪笑着,说。

   “嗯,我知道了,你是在骗自己!”

   “不要再说了!”我倒吸一口凉气。

   “嗯,我对你很失望!”秃总说完,便拿着衣服走了,我从此也没有颜面去再去见他。

   出院之后,我感觉心里空落落的,想找一位知己,好生分担痛苦,而我唯一能想到的人,便是楚云,我也一直感受得到,他也一直在等我,我为什么不能原谅他,他也是巨蟹座,他为什么不能喜欢天蝎座。

   第八章 2风云际会

   我缓步向前靠近,仔细发现,他比以前爱修饰自己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非常想知道,谁是那个让他爱俏的女孩?他竖起耳朵,似乎知道我回来了,但他没有看我,似乎也陷入了不可思议地状态,这种会面不都是电影里面,才有的情景吗?既然如此,自娱自乐一番,也不错。于是我们都在为接下的会面,想着台词,

   “雁过云影语不休,萍踪江湖血未酬。”我背过身说。

   “几经流离随风去,周转天涯无处留。你还是又来了,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没想到,你还是不肯放弃杀死我的念头。”

   “杀死你是我毕生的梦想,我也为之努力奋斗。”

   “到底怎么样,你才肯放手?”

   “你死在我的眼前,我才会罢手。”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会如此恨我?”楚云摇摇头,说。

   “在决战‘紫金之边’之前,我是天下第一杀手,每天生活在聚光灯下,接受粉丝们的顶礼膜拜,尽管我也偶尔,会在媒体面前抱怨下狗仔队,但是我真的很享受,那份来之不易的荣耀。”我转过身来,指着楚云说。

   “我还以为,是出自于你的职业操守。”

   “但那一个腥风血雨的晚上,我没有杀死你,从此身败名裂,受到媒体的猛烈抨击,我还获得了那年杀手界的‘金酸梅’奖,被同行所唾弃,很快又被经济公司解约,我还要单独偿还那笔巨大的佣金,我失业了,失去了我的荣耀,失去了我的生活。”我故装激动地说。

   “你可以继续跑龙套嘛,或者帮你那个雇主看家护院,维持生计。”

   “没有,那个雇我杀你的人,让我去杀死一头拐走他家母猪的公猪,为了还债,我杀了,从此我成为了一名屠夫。杀手变成了屠夫,我成了那些还记得我的人,茶饭之后的谈资,受尽无尽的调侃。当我看到,今年美国《时代周刊》,刊登出的全球最杰出、最具影响力的杀手照片时,我的心都碎了。”

   “那又怎么样?那都是些虚名。“

   “要知道,我曾经是国际杀联评选出的世界杀手先生,获得过杀手界的‘金球奖’,就是因为你,我被世界遗弃,我成为了一个屠夫,从此我即使挽着卡梅隆迪亚兹的手,走在大街上,都没有狗仔队追踪跟拍,我发现我开始想念他们了,你知道情况有多么严重了吗?”

   “明白了,你一定要杀了我!”

   “是的,只有杀了你,一定要杀死你。”

   “出招吧!”

   我装模做样地挥剑,向楚云劈来。楚云也故作样子,剑立马出鞘还击。一招之后,我们退到各自的一边,此时一阵一阵冷风,急驰地从我们的耳旁划过,两边的腮发不停摇曳起来。

   “呵呵,剑都断了,看你还怎么样杀我。”楚云轻蔑地笑道。

   我马上将手套进口袋里,突然掏了出来,故作样子,用“手枪”朝楚云开了一枪。

   “你真够卑鄙的!”楚云立马捂住胸口,跪倒在地,吃力地说。

   “冷兵器时代早就过去了,当洋枪洋炮撬开我们的大门时,你还在像清政府一样使用大刀长矛,你一点都不吸取教训!”我洋洋得意地吹了吹手指,说

   “龌龊!你不是一名剑客。”

   “是的,我与时俱进,现在是一名枪手,可以重新扬名立万了。”

   “是的,你又可以生活在你的聚光灯下,你可以把我的寂寞带走了。”

   “你不是死了吗?怎么还有这么多的废话?”

   “我是死了,你是和我的灵魂在说话。”

   “好呀,我把你的灵魂打入地狱,让你万劫不复,永不超生。”

   “呵呵!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扯淡!”楚云微笑起来,面颊泛红,好似冬日的荒草地里,腾起的野火,叫人胸口涌起一股暖流。

   “哈哈!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和我扯淡的!”我拍着他的肩膀,说。

   我们互相拥抱在了一起,那种快乐不可替代。我感觉他的身板比之前结实了,也很不明白,为什么脸还是那样消瘦、憔悴。这次见面,我们彼此都十分兴奋。他收起炉子,我帮他推着车,早早结束今天的营生。我与他一起回到他的住处,那间大白天都幽暗着屋,他打开灯,清理好物品,我把包放在地铺上,就去卫生间里冲凉,他拿出笔记本电脑,放着艾薇儿的《mobile》,在节奏中,他手舞足蹈了会,热情地帮我,递着洗发水、沐浴液、毛巾,之后出门买了一点面包,几瓶可乐,两包黄鹤楼,和一床新棉被。他照顾他喜欢的人,总是显得细致入微。

   下午,楚云带我去吃饭。这次他慷慨无私,我们乘坐出租车,抵达布吉镇中心的一家餐厅,点了很多菜,特别是曾经最喜欢的回锅肉,他还特意点了一瓶红酒。我们慢条斯理吃完,他有点了两杯果汁,我们再一次提及曾经的梦。他说他尽管气馁过,可仍不想放弃,只要有机会,他便要参与,即使是买彩票,中奖概率寥寥无几,可一期也不落下。他也一直单身,一生也绝少与女人来往,连一位普通女性友人都没有。我告诉他,应该多去与女孩搭讪,成功与否,也是概率事件,而且与女性聊天,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就像一把小提琴与小号,在一起合奏。他不以为然,认为我越来越轻浮。

   第八章 1风云际会

   我讲完赵风的这段故事,乞丐也刚好将我所写的故事看完,于是张望着我,一言不发起来。

   “你觉得楚云与赵风,究竟有何不同?”我我询问着,说。

   “还是那句话,行为决定命运,行为塑造性格。”乞丐将手套进袖套里面,开始评价说:“现在知道你与楚云各自分开后的故事,我发现你们早已是性格迥异的人。楚云是那种性格,明知对方喜欢他,也会替对方想到理由,拒绝自己。而你不是,你是截然相反的那种,明知自己喜欢对方,占完便宜之后,也会找到诸多借口,离开的人。”

   “

   “挺中肯的嘛!”我说完,便垂头丧气地说:“为什么我要是赵风?”

   “赵风是挺混蛋的,当然你能想起自己真实的身份,本来就是一件好事,何必苦恼?”乞丐坏笑地接着说:“怪不得你轻而易举地追到了裴思琪。”

   “那里的话,与一个女人睡过觉,对现在的人而言,也属稀松平常,也不能说明我追着了她。”

   “果然很赵风嘛!”

   “行啦,我想一个人,好好将小说写完,不然我内心过意不去。”

   “好吧!”乞丐说完,便走了。

   我写完楚云与赵风分开之后的各自故事,便已经精疲力竭地倒头便睡,我感觉从未如此困乏过,身体沉重得好像是紧贴在地铺上的一块钢板,棉絮被压得紧紧的,我深刻体会着地板的硬度。

   门外挂在墙上躯壳似的塑料薄膜,在大风的吹拂之下,发出了一阵阵刺耳的撕扯之声,与抖动着的青旗,将昏睡之中的我吵醒。我睁开眼睛,看看了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10月26日的中午。我起身打水,拿着蘸有牙膏的牙刷,走出门外,此刻阳光惨淡、稀薄地辐照着大地,犹如铺上了一层塑料薄膜。我洗漱完毕,又冲了一个凉水澡,将自己打扮得清爽整洁。我看了看黄历,准备出门活动。从今天开始,我拥有自己的真实身份开始重新生活。

   九月初七日,宜嫁娶会亲友,忌动土安葬,冲龙煞北,我叫赵风,今年30岁,巨蟹座,湖北白兆山人士。我出门穿过街道,来到郊外的铁道桥附近的荒草地,拿出那本古体诗词小册子仔细品读,我觉得这本小册子应该是楚云的,应该里面没有收录那位与我初恋名字相似的天蝎座女人,我与之苟且时,所作的那首诗歌。我翻看里面最后半首词《念奴娇》,这首词似乎有着某种难以抗拒的魔力,能够深层次挖掘出某种怪异现象,独孤风云的由来,并不像它的名字一样,随笔由来。

   “小楼青苑,斜阳春光晚,柳色年年。

   鸾镜粉黛嫣香染,一笑玉璞如面.

   偶睹芳颜,情深脉脉,惟留字千言。

   轻递笺书,却扰伊人惊惊。”

   我反复念着这半首词,这首词无疑是写给他的女神x女星的,他留下半首的目的,我实在难以琢磨,我实在想不起出来,便感觉头昏脑胀,不愿意再去思考。我于是抬起头来,望着西陲的天空,两行大雁,汇合成人字形,慢慢悠悠地飞翔而去,无数量汽车在旷阔的公路上,也随即开往地平线的尽头,这些物体越变越小,逐渐成为一个个灰色的斑点,黏在昏暗的天地交界线上,拼凑成为一条弧线。

   我离开郊外,穿过市中心购物广场,再走过几条街道巷尾之后,我停下脚步,**着胸口,暗自庆幸,杀手居然没有出现。我长舒一口气,准备开开心心继续行走时,他还是出现了,一股刺骨的寒气瞬间朝我席卷而来,我只能哆哆嗦嗦地继续亡命而逃,他在我身后,大声念着一首诗歌:

   常忆少年落魄事,

   双鬓阵阵东风知。

   初花纷纷亦别离,

   秋雨潇潇下春时。

   我失魂落魄地跑回废楼里的一处房间角落,藏躲了起来,直至天色渐暗,我感觉安全之后,才回到楼顶住处,僵坐在床。等神色缓和之后,我点燃粘在墙上的蜡烛,昏暗的屋子渐渐明亮起来,我将杀手念的诗歌写在墙上,瞬间想起了楚云的那间幽暗的屋子。一条纯白色t恤,无力搭在蓝色塑胶椅的扶手上。他穿着准备结婚之用的黑色西装,僵坐在那张椅子上,双手冰冷地扶着扶手,纹丝不动。他神情呆滞、脸色苍白,一直凝望着墙壁。右手指间夹着燃尽四分之一的香烟,青烟笔直成一条无力的直线,蹿上屋顶。整个世界都似乎是以他为中心,悄悄旋转起来,所有物体上的颜色、声音,深陷伤感、忧愁、孤寂的情感旋涡里,卷入海底一样幽深的心里。

   我放起x女星的歌曲,想到了与楚云的最后一别。为了不让我和他继续混淆在一起,我特意出门买了一面塑料镜子,时刻提醒着自己,我是赵风,不是楚云,当理智准备就绪,我回到卧室,摆好桌子,开始着笔写了起来。

   我离开杭州,回到深圳,去了曾经分开的地方。我不敢确信他就在那里,但是还是隐约感觉,他一直都很内疚于我,会一直等着我回去找他,说声对不起,这段友谊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种感觉,离曾经打工的工厂愈近,便愈显得强烈起来。

   在路头的拐角处,他非常显眼地出现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来。他干净而凌乱的头发,迎着一抹阳光,闪烁着金色光亮,陈旧的咖啡色休闲西服,穿得别具味道。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碴子、消瘦的脸颊,一支香烟在指尖冒着青烟。他的样貌没变,只是少许沧桑。就像杜拉斯所说的一样,长期在饥谨中的年轻人等于老人。他没有幸福的童年,也没有像样的少年,当十九岁走过,我们也没有回到十八岁,只能任由时光流逝,青春凋敝。

   第八章 3风云际会

   离开餐厅之后,我们去了网吧,链接局域网,玩起了《实况足球》,这次我们都选择了罗马队,对于球队人员都经过精心修改,托蒂依然年轻、蒙特拉仍在壮年,卡萨诺从桑普多利亚转会归来~~~~~~,那还是我们所熟悉的那只球队。我们专注于游戏,比分是5比5。

   之后,我看着电影《东邪西毒》,想知道,为何总是失去最想得到的东西。而楚云却一直看着,一位日本女孩的mtv视频,刚开始我没有在意。过了很久,他却一直僵硬地靠在椅子上,神情忧伤起来。我这才留意着他精神不正常,他很少能专注于一件事情,除非那个事物、人,对他有着极强的吸引力。我看了看他的视频,是一位清纯女孩,特别是那双大眼睛,让我想起了很多,她扎着长长的马尾,穿着淡粉红色的纱裙,白色的靴子,坐在黑色的钢琴旁,面对着观众,礼貌讲完即将开始的曲目后,边弹着钢琴,边演唱了起来。唱功功底不好,但也无关紧要了。那首mvt,我也看了很久,也被楚云发现了,他询问我怎么样,我说不错。

   他说他现在每天就做这几件事,工作、看真她的视频、睡觉。这些我都能理解,但是我非常吃惊,他说他喜欢上了她,就像瘾君子一般痴迷。

   早上六点钟,天还没亮,我们就回到住处,冲完凉,睡着觉。再过一天工厂刚好放假,他准备来一次大酬宾活动。我们煞费苦心地清洗餐车以及所有工具,买来许多生鸡蛋和卤料回来,那天还未亮,我们早早起床,出去摆摊。出门前,他特意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我很是费解。他打好招牌,“假日大酬宾,买一送一”,我卤着鸡蛋,调制着武汉热干面的酱料。许多同行对于我们的行为,愈发不屑,认为我们的成本很高,赚不了多少钱。这些对我们而言,都不重要,我们只要开心就好。十点钟时,工厂里陆陆续续走出许多工人,街道里开始变得热闹嘈杂,我们的生意也渐入佳境,我们忙得热火朝天。一直到晚上十点,终于销售一空。我们收好摊子,我坐在推车上,他笑呵呵地推着我向前冲。回到住处,整理好房间,冲去一身的疲惫和汗水,去乌烟瘴气的烧烤摊位上,吃着烧烤,喝着啤酒。两个小时之后,老板打烊,我们才醉醺醺地离开。

   我们来到社区广场,坐在草坪上,凌晨两点多,社区周围的灯光大多数熄灭,月亮越加皎洁起来,天上几点繁星褪去浮尘,闪闪发光。他觉得这两天亏待于我,让我委身屈就陪着他,睡在僵硬的地铺上,于是决定晚上带我去住酒店,还得上星级。我自然知道他的意思,附会说,起码得是五星级的哟,不然我绝不会入住。他让我抬头看着天空,我仰望明月,它拖着一条窄窄长长的银色云带,周围零散分布着十来颗星星,我数了数,说比七星级还要高级哟。我们一起仰天大笑起来,忆起那些年我们一起流浪的晚上,为了节省住宿费,我们睡在香樟树下、绿野的田园里、天安门的石板凳子上。天冷时,我们紧紧抱在一起取暖,想着各自的所爱,看着月亮,数着天上的星星,直至慢慢睡着。

   “你读书的时候,真不该与我们在一起,这种境遇,本不该属于你的,你真应该咬紧牙关,好好学习,当初不要听我给你胡说八道。”我感觉有些心酸,睡在荒郊野外可不是什么值得怀念的往事,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经历,他本来有非常优异的成绩,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也不是不可能。我开始为自己当初的一些言语,感觉后悔。

   “的确你算不上一位良师益友。”他有些无可奈何地说:“不过也不能全怪你嘛,这也有我自身的原因在里头,这些都是命,半点不由人。”

   “命?”我难以置信,楚云年纪轻轻,竟会如同四十岁的人一般,以天命来作为自己的格言。

   “对,不信不行,我以前上课时,注意力从未集中过十分钟以上,我总是自然而然地神游于学校之外,我躺在草地上面朝天空,呼吸清晰空气,幻想自己将来,成为谁或者谁,一些杰出的英雄人物。这种注意力难以集中的学习模式,可是一直贯穿整个学海生涯。”

   “啊!”我感觉此言非虚,他身上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之处,我也是如此,可成绩一直都没有半点起色。

   “我们当初入学时,成绩一样烂得被人嘲笑,可从四年级时,我的脑袋突然开窍似的,我面对作业题、试卷,不再茫然无措,相反变得游刃有余起来,整个思维出奇地清晰、流畅,仿佛从坡度平缓的山丘,飞奔而下。这种变化连我自己都感觉吃惊,莫非上天开始眷属于我,不愿意让我甘居平庸。可上高中,上天开始讨厌我了,给我关上了知识大门,我又进入了一片崇山峻岭之中,总找不着合适的出口,笨笨地在原地踌躇,变化得太突然了,就像一阵风一样,极为短暂。我也不甘心,本来形象、性格就不突出,我还藉由一个好成绩,来立足于社会,改变命运,我努力过,然而收效甚微,又每日听你轻言梦想与自由,我便越想离开学校,如此就彻底向命运就范,任由成绩烂下去。”他有点沮丧,底下头来,感慨地说:“命运为什么总是捉弄我?”

   第八章 4风云际会

   “可能老师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吧,你想想,四年级之前,班上最后三排学生,可都是我们这些穷人子弟,而四年级之后,换掉了那位长着势利眼的班主任,新班主任可谓是即严厉,又公正,我们虽说有时淘气被打得很惨,可现在想想,那可真是对事不对人,优秀的学生也都苦不堪言。后来重排座位,无论成绩优劣、性格好坏,我们都有机会往前排坐,当然那些个头矮的同学始终得坐在前排,不然看不着黑板嘛,可以理解。在这种一视同仁的环境下,我的成绩也稍有起色哟。”我觉得他不该相信宿命,这不符合科学逻辑。

   “呵呵,这些班上的精英,我可是领教过,我成绩好时,周围坐满了这些神童,一开始我与大家一样,都对他们心存一种羡慕之情,觉得他们智力超凡。不过,渐渐我便觉得很普通,不过他们的一副积极的做派,确实是我们所缺乏的,他们好像刻意在智力上显示自己的优势,与老师一唱一和,上课举手最多,提问最多。我烦死他们了,时常受之牵连,他们一举起手来,我便好像置身于一片森林,我是被天空中的陨石,砸过而凹陷下去的部分,反而更能引起老师注意,被点名作答,我有时根本不知道老师所提的问题,答不上来,被老师责罚。他们也很热衷与社会产生纠葛,有一次更为可笑,那时学校附近,有猜诗谜的赌博游戏,本金可以翻四十倍的那种。他们拿来诗,非要与我积极探讨,一股认真劲头,好像天下没有他们智力所解答不来的问题。我拿他们开心,胡乱点拨,答案肯定不对,结果他们居然牵强附会,硬生生地将我的错误解读为误差,于是我又在他们的宣传下,摇身一变,成为一位颇有名气的神算子。反正只要有点风吹草动,他们便要使用智力参合进去,可他们爱动脑子吗,不尽然吧,他们只是沽名钓誉罢了。”楚云想起那些成绩优异的矮个子同学,便觉得好笑起来,又无不敬佩地说:“其实这也不算坏处,这种作风反而会让他们变得比我们乐观、积极,也不至于想我们那般消极处事。”

   “也是,据我所知,这些人进入社会了,也比我们混滋润。”

   “所以说嘛,世界需要这种能大声附和,积极参入的人,而不是我们这种,总喜欢愤世妒俗的清高之人,要是向他们那样,随处可爱,惹人垂青,轻而易举地成为精英。”

   “那倒是。要是向他们那样,该多好。”

   :“不可向他们那样的,反正我们的性格不好,我们不具有精英的品质,读不读书,对我们其实也没有多少影响。”他扬起头来,神情黯然地说:“唉,当初我母亲逼迫我读高中,竟真去租了几亩地,让我一个人打理。我那时觉得丢脸,毕竟成绩还好,年纪也小,谁不愿意出门一试身手呢。现在确实后悔,我应该答应下来,我的性格的的确确是一位农民性格,我现在非常了解,一个人成熟的关键,就是发现自己,而不是妄想成为别人,我理应是位农民,你想春天时,我将一袋子谷子浸泡在水里,再提出来散开在墙角阴暗处,几昼夜之后,谷子发芽,我把种子播撒到种田里,等长大一定个头,我便坐着秧马,小心翼翼地将它们连根拔起,一簇一簇捆成团,用扁担挑起,均匀地扔进施完肥料的水田里,最后挽起裤脚,小天一株一株栽下。算一算,除了杀虫、除草需要花点精力之外,我将拥有充裕的时间,用来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也可以不必与更多的人接触。这种职业很适合我,虽说赚不来多少钱,也起码能维持生计,而且本身我的个人开销也并不多。待秋高气爽时,我可以站在田埂中间,两边金灿灿的稻蕙,我望向蔚蓝色的天空,盯着千变万幻的云彩,清风缓缓吹来,我闭上眼睛,低头听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仿佛灵魂出窍般,随风拂过此起彼伏的稻海。我最后带着被自然洗礼的舒畅感,胸怀坦荡地归家,钻进被窝里,无忧无虑地进入梦乡。可惜呀,我们都被世俗恶念所逼迫,再也无法回归纯净,即使我尽量避免与外界接触,仍难以摆脱,我失去了自己那一片金光灿灿的稻田,我最钟意的颜色。”

   “是啊,我小时候也喜欢呆望天空,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一场雷雨过后,我打开传呼,空气格外清新,我望向惨淡的天空,里面一丝阳光也没有,好像刚哭过的人似的,数不尽的云朵,粉墨登场,一簇接着一簇,变化成形形色色的模样,猪、狗、羊、牛,带蓑帽的农民、骑马的武士,端冲锋枪的士兵,它们随风飘荡,我都有点目不暇接了。那画面就像一副水彩墨画,至今都挂在我的脑海里,待我细细欣赏。”

   “唉,无法回头了,我们现在成不了农民了,那番置身于自然的闲适生活,只能相逢于梦中。”他叹息了一阵,又笑了笑,说:“现在当农民,可娶不着漂亮老婆哟,太穷啦,太穷。”

   “说不定,你可以嘛。”我玩笑地对他,说。

   “你见过女人的裸体没有?”他羞红着脸,问我。

   “嘿嘿,见过,还深有研究。”我有些得意洋洋地回答。

   “我也见过,在电影《燕尾蝶》里,16岁的伊藤步,扎着马尾,脱去白衬衣,在一间不满暧昧光粒的屋里,在胸口上纹着燕尾蝶。他脸红至脖子,不好意思地说:“非常奇怪,我竟然一点生理反应都没有,仿佛太过纯净的湖水,我反而不太愿意下水游泳似的,以免亵渎自然。”

   第八章 5风云际会

   “有时,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去买春也行嘛,凡是也切不可较真,女人也渴望那种东西哟,何必比他们还要在乎他们的名节。现在这种混乱的男女关系,不也比比皆是。”

   “这该死的霍乱,几乎毁灭了我对于世界的幻想。”他抱怨完之后,失落地说:“我也并非不近女色,可那关系神圣,还是等结婚吧。”

   “结婚?你可恋爱也没谈过。”

   “谁说的,我早就掉进了爱情悬崖,结婚也该顺理成章,为此我结婚礼服都买好了,一身黑色西服,质地不错,我可花了不少钱。”

   “啊,说说,她是谁?”我满怀欣喜,地说:“那可要好好恭喜你!”

   “这是x女星织给我的!”他躺在草坪上,翻着手机,入神地看着x女星的mtv,拉扯着自己的围巾对着我说。

   “呵呵,你真搞笑!”我看见mv,便笑了起来。他没有在意,也自嘲起来。

   “她见过我哟。”他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从来没有欺骗过你。”

   “也是,你是我最信得过的人。”我感觉他们或许真见过,现在街头上偶遇明星,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情。

   “那一天,我去海边,将情书放进可乐罐子里,继续提出了约会的请求。也许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我晚上梦见了她,她说她将要专程来中国看望我。我非常激动地醒来,难以再次入眠,早早起床,收拾着房间,我将床铺全都扔了,换制新的。我不停打扮自己,要将自己最帅的一面,一览无余地展示在她的面前。我坐公汽去了宝安机场,我的心扑动直跳,一直焦急等着,从东京飞来的飞机。有很多人都在问我,这样急切等着谁,我告诉他们,在等x女星,他们很好奇于我们的关系,我得意洋洋地告诉他们,x女星就是我的爱人,他们羡慕不已,祝贺我找到传说中温柔漂亮的日本女孩。我一直等,一直等,她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她从出口处出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穿着白色的纱裙,白色的靴子,背着可爱的背包。长长的马尾,随着步伐,甩来甩去,那双疲惫的大眼睛,在看见我的那一刻,突然炯炯有神起来,那桃红般的脸,渐渐展露出迷人的微笑。我非常感慨,她居然认得出我,向我招着手。我赶紧跑过去,见她的那一刻,我格外害羞,整张脸滚烫着,包括躲在头发里的耳根。我接过背包,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居然还会中国话,她的中国话非常标准、流利。我问她,什么时候学的中国话,她告诉我是我的那只信鸽,飞到了她的家里,它像一只无赖一样,赖着不走。每天晚上,它都说着我的情书,她渐渐习惯了,开始喜欢上了中国话,当她明白情书的意思之后,鸽子也飞走了,再也觅不见踪影。我问她为什么会认得我,她说,每晚都会梦见同一个人,在另外的一片海岸等着她,而她去海边游玩时,无意之中捡到了装着信笺的可乐罐子,她终于知道那个梦是真的,于是决定按照信里的地址来看看我。我们坐在公汽上,就这样一直谈论了很多,回来之后,她感觉不思议,原来有许多中国人,也像她们一样,喜欢睡在地铺上。关于吃什么,这个问题,很让我头疼,蔬菜里的农药太多,肉类里面的瘦肉精,牛奶制品里面的三聚氰胺——,我选择去吃西餐,去了肯德基,吃了午饭,结果后来连外国人的东西,都出了问题。晚上,我自己精选面条,加上纯正的芝麻酱,给她做了一碗正宗的武汉热干面。她吃得很开心,大赞比意大利面更具特色,她从来都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面条。她吃完了,在床铺上睡着了,我坐在椅子上,一直看着,那张可爱的脸袋,整宿我都没抽一根烟。第二天,我先带她去了欢乐谷,随后我们一起去爬梧桐山,爬在山腰上时,她爬不动了,我背着她,爬到了山顶。我拿出手机告诉她,我们已经到了香港,她不信,抢过手机,我手机讯号确实漫游到了香港,她感觉非常稀奇。第三天,她就要回日本了,我把她送进了机场,临走时,她看着我不舍的眼神说,夸赞我长得很帅。我开心极了,她上了飞机,在机舱门前,回头看了看我,微笑着,招了招手说‘再见’,我趴在飞机场外的铁丝网上,一直看着飞机起飞,慢慢消失在东边的云彩里。我的心是那样伤感,快乐总是短暂的,思念却要与日俱增。”

   “你就这样每天给自己编故事吗?”我问他。

   “很好笑的故事吗?”他开始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着,后突然抬起头,语气凝重起来说。

   “不要这样了好吗?”。我看着他的眼神,已不敢再有半丝笑意。

   “你不相信?”他愤慨地问我说。

   “这样下去,是非常危险的。”

   “那有什么办法呢?”

   “你得改变,知道吗?现实点,知道吗?”

   “我什么都可以变得现实,唯独感情不可改变。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而x女星就是那样的女孩。”他的情绪越来越暴躁起来,说。

   “嗯——”看着他痛苦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他一直在给自己编故事,而且死心踏地往里钻,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第八章 6风云际会

   “我小时候,第一次看电影《东邪西毒》,当我看到电影的名字,就非常期待,以为是讲述这些武林高手们,年轻时决战华山的精彩武斗,结果却看了个稀里糊涂,什么也没有看懂。现在我看懂了,他们年轻时的战场就是爱情。就像黄药师所说的那样,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我爱着最好的,就是得不到的,理智只会让我,感受不到任何美,美德、美景、美色。”

   “没想到你现在也重新看了这部电影。”我开始怀疑他的动机。

   “还记得我们的梦想吗?”

   “永远都记得!但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知道海是什么颜色的。”

   “以前我总以为海是蓝色的,当我把海水捧在手里,才发现它是没有颜色的,当黑夜降临,它不一样还是黑色的,即使还装着星辰。它向往着天空,就像我们一样,向往着美好的事物。”

   “我们的理想只是黄粱一梦。”

   “我明白,你向往的东西,已经没有了。我们早已死心,然而我们还是在像以前一样,漂泊流浪,因为我们现在都活在惯性里,也许停下来的那一刻,早已车毁人亡。”

   “如果有一天,我们可以实现理想,那一定是在做梦!”我苦笑着说。

   “不理智的我们,总是干出一些蠢事来。”

   “呵呵,我们可以改变吗?”

   “不会,除非一切都可以重来。”他呆望着月亮,靠着我坐着,对我说:“你可以把你的肩膀借我用下吗?”

   “当然可以!”我说完,他的头靠在我肩膀上,我勾住他的肩膀,脸紧贴着他的头,两个痛苦的心,好像也互相依偎了在一起。我突然发现,他头上有一块小拇指指头大小的伤疤,上面没有头发,我摸了摸,问道:“怎么这里没有头发?”

   “那是我父母的杰作,六岁那年,他们在家里吵架,砸着东西,我哭着去劝他们,结果我父亲非常气愤,一脚把我踹飞了起来,头重重撞在米缸上,血流不止。我一直哭,却没人在乎。”他眼睛再次充满泪水,在我肩膀上,头不停地揉搓,他如同一位受伤的小孩,急需呵护。他接着说:“他们总是这样残忍地对待我,他们将婚姻的不幸、生活的穷困全都发泄在我的身上,我不是爱之子,我是痛苦因子,注定得不到爱!”

   “有人说,一个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我们都应该忘掉才好。”

   “忘不了的,我好想回到过去,好好呵护曾经的自己。”他放下了头,对我继续说:“我现在很想对你说声对不起,我不该去喜欢你的初恋。”

   “你无需道歉,你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不行!我不能喜欢她,绝对不能,你必须让我给你道歉,不然我内心不安。”

   “好吧,你要道歉,就道歉吧。”我知道,如果不让他道歉,势必继续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于是说。

   “嗯,我错了。”

   “谢谢,我早就原谅你了。”我笑着回答。

   “真的原谅啦!”他翻过身将我推倒在地,笑着说道。

   “不然我也不会回来找你。”

   我们躺在草坪上,此时浓云渐渐密布,冷风夹杂着木棉树的碎叶,飘过眼前,我们抬头凝望着天空,明月、星辰都已淹没在冷清的黑夜里。滚滚的雷声此起彼伏,楚云站了起来,瞪大眼睛,对着黑云:“我形影孤单,被亲情遗弃,受尽无耻之徒的唾骂,叛逆、自私、苟且偷生,恬不知耻地刻在我名字上,我声名狼藉,它们还不满足,假借苍天之名,诅咒我进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接受魔鬼的极刑。我却心胸坦荡,依然故我,自由自在飞在白云之上,一意孤行随风飘向远方。在天地之间,总有我,从未向庸俗的生活摇尾乞怜,从未向虚伪的哲学卑躬屈膝,我从未改变,至死都不会变成他,他粗俗、虚伪、道貌岸然,一呼百应。而我又有什么呢?忧愁、伤感、孤寂,如影随形。它们从何而来?我站在云影里,倾听着风声,那是我与生俱来所拥有的。我爱不释手,珍惜着苍生的馈赠,属于我生命的符号。”

   我也站了起来,一直呆呆着看着他。

   “我以为只有这些,直至蒙受维纳斯的感召,赫然发觉我还有爱,我意乱情迷爱上一位女孩,一切规劝、借口、嘲笑,都不能挽救,我情不自禁坠入爱河。她凝眉笑颦,我如痴如醉;她举手投足,我小鹿乱撞;她美若天仙,我相思成灾。我有一位女友,11月17日,思念着她的我,是位诗人,纯净的心灵在三指之间,一直凝视着她,她的美貌尽收眼底,一笔一划勾勒进不朽的文字里,伟大的忧愁,得以正面体现;高尚的孤独,相伴着纯洁的爱情;却唯有伤感,觅不见最终的幸福。一封封至情至深的情书,在海潮里石沉大海,在天际中销声匿迹,望眼欲穿的依然只是无边无际的落寞,我从未真眼目睹过她的丰姿,也未曾亲耳告诉她,这一发自肺腑的真相,我自惭形秽,躲在黑夜里,一无所有。”

   一阵霹雳响彻苍穹,狂风肆掠着木棉树,瞬间地面上积满憔悴的木棉花以及无所依靠的碎叶。

   第八章 7风云际会

   “苍天为之愤怒,用狂风摇曳着我的躯体,用惊雷对着我咆哮,它从未见过,对女人,如此怯懦、悲观的人!它深深为我蒙羞,为何不能拥有,卡萨诺瓦千分之一的勇气,当面坦诚这份揽入胸怀的情丝爱意。我竭力反驳,这都不是我的过错,我样貌丑陋,一贫如洗,难道要让我用贫穷、荒芜,去修葺她的美么?我做不到,我游不过那片波澜壮阔的大海;飞不过那片一望无际的蓝天。造物者理屈词穷,为当初的唐突大意而愧疚。然而都无济于事,我只得竭尽所能,用诗歌雕琢着内心,对着明月浅吟低唱。完美无瑕的心,当我再次使用时,它游刃有余地使用着花言巧语,倾诉着缠绵悱则的相思,排解着空空荡荡的寂寞。思念,我力所能及地忍受,它却遥遥无期,面对挚爱乏力,将我刺痛得遍体鳞伤。我的怯懦、无能,正在委身屈就,为那些英俊潇洒的勇士助阵打气,攫取我挚爱的香吻。我注定得不到爱,愁云、冷风、惊雷、落花、残枝枯叶,还缺什么?噢,眼泪,来于这场雨前,铅华尽洗,凄凄凉凉的人生。”他说完,僵跪在地,一手掩面,一手撑地,低着头笑着声泪俱下。

   我目瞪口呆,从未见过这样矛盾的楚云,他的笑是在自嘲,他的心却在动情哭泣,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他竟然能表现得如此丝丝入扣。当它们浑然参杂在一起,他骨子里的凄凉、孤楚,渐渐感伤着天地万物。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我不禁粟立寒颤,赶紧上前,死死拽起他,唯恐他彻底深陷在这种失控的感情里,不能自拔。

   一直到天明,他才得以缓和情绪,变得默默不语起来。过了很久,清晨已至,我心血来潮,找来一位路人帮忙,用手机给我们照了一张合影。我们站在木棉树下,摆好姿势。我背对着镜头,横眉怒眼转过头来,楚云站在我的旁边,侧着身子,忧郁地低下头,抽着香烟。拍好照,我们仔细看了看,还算不错,这是我们最酷的模样了。然而,这场注定要落于泪后的雨,终于按耐不住,不禁潇潇而下。楚云仰望着雨天,耳旁的鬓发,在冷风里瑟瑟发抖,他吟诗:

   “常忆少年落魄事,

   双鬓阵阵东风知。

   初花纷纷亦别离,

   秋雨潇潇下春时。

   回到住处,他擦完头发,换上结婚用的西服,就那样死气沉沉地僵坐在塑胶椅子上,听着风雨,凝视着永不在眼前的挚爱。几天之后,清朗气清,我刷完牙齿,他知道,我要离开了,也很快起床,他压抑的脸,遮蔽在幽暗的房间里,迎着阳光渐渐清晰地走了出来。他说他还是处男,问我会嘲笑他吗。我说不会。他对待女人,一直都是这样宁缺毋滥。他说他很开心,还玩笑地说,他想去人多的地方,放风筝,风筝上就写着“我是处男,我骄傲!”。他又问我,是处男吗,我说不是,他知道这个严肃的问题,我不会玩笑于他,也知道我和初恋之间,从来都没有过。他问我,那位女孩是谁,我告诉了他。他对我很失望,对他而言,能得到漂亮女孩的爱,实属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我们也完成了神圣的肉体交融,然而我却放弃了。他对于我的不纯洁、背弃信仰的行为,感到愤慨,对我彻底绝望,甚至抱以仇恨。他又阴沉沉,走回房间里,转头一直看着我,慢慢关着门。我看着他的眼神,恐惧油然而生,门沿相互摩擦的声音,随着锁声戛然而止,一切又静悄悄地归于死寂。我轻轻关上了铁门,走了,以为他会理解,出来送送我,毕竟我是他唯一的朋友,但是他没有,显然已经把我,也排除在他的感情生活里。我知道,楚云也不会再留在那家工厂附近,他已经获得我的原谅,从此将坦荡地继续活在惯性里,四处飘泊。他将靠着感觉,独来独往,去他认为美的地方,思念着他的挚爱。

   第九章 1云幻风魔

   九月初八日,宜出行、开市,忌嫁娶、破土,冲蛇煞西,我叫赵风,今年三十岁,巨蟹座,湖北白兆山人士。?

   我照着镜子,明白自己是谁,写完与楚云的最后一面,便陷入了漫长的沉思之中。今年我们都已经三十岁了,我想他也没有机会娶着钟意的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穿越回到当年十九岁的时候,会不会再听我胡说八道,放弃学业,与我一起出来践行梦想?他现在怎么想,我不知道。不过换做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这么做,正如电影《东邪西毒》里面,所讲的那样,穿鞋的与不穿鞋的刀客,价格相差很大。那怕他后来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财富能让他轻而易举地重续亲情、友情,但人生最风华正茂的年华青春,毕竟虚度一场,而且一去不再复返。我要是他的话,我肯定会憎恨那些给我造成这种不幸的人,而楚云也本不是那种心胸豁达的人,从最后一面他显露出的,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愤恨眼神,就可以看出来。强烈的报复心肯定会驱使他有所行动。而我作为那场愚蠢梦想之旅的煽动者,肯定首当其冲,蒙受他的攻击。

   想到这里,我恍然大悟起来,他极有可能正是那位玩弄我于鼓掌的杀手,因为他完全知道我的软内,而且他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另辟蹊径,尽量让自己与众不同。我想他不会以一种快意、爽快的方式,来杀死我。他精明着哩,他也不想留下证据,触及法律,从而危及自己。而最好的方式,便是利用我的痛处,循序渐进地折磨于我,我只会因为自身的痛苦以及胆怯,从而被恐吓至死。何其古怪的一个家伙,现在关于杀手的一切疑问,似乎迎刃而解。楚云为了防止我记起他的口音,所以才会用非常空洞的声音,对我念着那些诗词,而那些诗词也只有我与他知道,所以只需要一次,我便能清楚地记住那些诗词,更何况我们曾经玩过杀手游戏,他现在付诸于实践,一点也不为过,就像我们曾经开过的玩笑,后来变成了真一样。那笔飞来横财,也足以维持这项死亡游戏。我倒是更希望他是那个杀手,能死在他手里,我也死不足惜了。但是我还有许多自身的事情还没有想明白,我可不想稀里糊涂地死掉。更何况我现在心里有着一个女人,让我对未来又稍稍重燃希望,即使我不会再结婚。

   我走出门外,伏在扶栏上,俯视楼下的枫树巷,盯着裴思琪门前的镜子,那面镜子在微风中颤动,反射着熠熠跳跃着光芒。我不想再去欺骗女人,必须告诉她真相,我并不是楚云,我是薄情寡义的赵风。于是我带上自己所写的小说,下楼来到她的屋前,敲开了她的门。我走进去之后,她开始换着鞋子。

   “其实我不是楚云。”我告诉她,说。

   “我看得出来。”她盈盈一笑地说。

   “我是赵风。”我说完,便把自己所写的、有关于赵风的章节,给她翻阅。

   “怪不得,这么讨女人喜欢。”她说完,接过小说,便阅读起来。我坐在沙发上,抽着香烟,一言不发地盯着她阅读时的认真样子。

   “这与我心里所想的赵风,如出一辙嘛。”她看完之后,合上小说,说:“没关系的,你也遭受了报应。”

   “那也太轻了吧。”

   “嗯,证明你还是有些良知嘛,知道报应还不够。”她站起身来,对我说:“不要再与我谈论,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过去了吧,如果你觉得无聊,趁今日阳光明媚,不如陪我逛逛街。”

   “好吧。”也许是许久没有与女人并肩齐步,我答应了下来。

   于是与她一起走出屋子,穿过枫树巷。她渐渐挽起我的手臂,来到了市中心。大白天的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几位清洁工清理着垃圾,专卖店里的员工百无聊赖地趴在柜台,玩着手机、电脑,来来往往的汽车遵循着红绿灯信号,开开停停。放置于广场上的喇叭音箱,播放着音乐,一群大妈拿着红色折扇,随着阴阳怪气的音乐,扭着臃肿的身体,载歌载舞。

   我顿时感觉无聊,这个世界太过于这般千篇一律,北上广深如此,一些中型城市如此,就连一些小县城也是如此,似乎每个地方都是这般模样。我想起了楚云,当他局限在自己的壳里,憋不过气来,也会溜上大街吧,更何况我现在也出现在了大街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发现大街上了无生趣,便又想回到自己坚硬的躯壳里,任谁也拽不出来。

   我们路过一家便利店,买了一包香烟,老板的ipad里面,正播放着周星驰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星爷正在荒诞地哈哈大笑。我与裴思琪离开便利店,继续行走,听着星爷的笑声,也不禁笑了起来。大街上突然响起了警报音乐,一辆红色的洒水车,车顶上载着一个一闪一闪的红色警报灯,从我们背后的街道中心龟速开来,街道两边的行人迅速规避躲开,车底部两个左右不同方向的喷水器,向两边喷射着水柱,一瞬间便将水泥地面一片一片地冲湿,车底下几个圆形打扫器,不停旋转着,大街上看起来干净了许多。我们躲过这辆洒水车之后,不知出于何种故障,这辆洒水车在我们前面停了下来,右边的喷射水柱,刚好冲击着路边的乳白色灯柱,激荡起来了一朵水花。两个驾驶员匆忙下车,需找故障原因。几个顽童乘虚跑至灯柱之下,用手掌拍击水花,顿时水珠四溅。两个家长模样的妇女急忙冲过来,一边对几个顽童喝斥,一边将他们拉走。我与裴思琪走过灯柱,无数细微的水滴,如同篝火之中,飘过而来的星火,细腻地触及着我们的肌肤。我看着那溅起的水花,水花迎着阳光,在上头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绚丽霓虹。我耳后怵然间传来了一阵阵大步流星的脚步声,我知道杀手又追杀而来了,于是狠狠甩开裴思琪的手,裴思琪一脸错愕地看着我,我已经慌不择路地向前奔跑起来。我周围寒气弥漫,将我冻得浑身哆嗦。我脑海里徘徊着水雾中的霓虹,想起了楚云与我七岁时,所玩的捉迷藏游戏。

   第九章 2云幻风魔

   依稀分布的洁白云团,腾架于深邃幽蓝的天空,仿佛几只肥羊,放牧于一望无际的草原。初夏的阳光洒满了整个望河村,四栋相连接、朝向南的青瓦屋前,一长条方形的碾地上,好像铺着一层层绘有龟裂细纹的金色作业簿。碾地东端也是一间瓦房,只有一个屋子,门前有一头水牛趴卧在地,牵牛绳被拴在硕大的滚碾石上。水牛上下颚左右磨合,咀嚼着稻草,草堆飞起几只飞虫,在水牛身来叮来咬去,令水牛不厌其烦,水牛仍旧一副慢性子的模样,悠悠地举起尾巴,那条尾巴在空中左右晃动,虽不如突兀而起的眼镜蛇那般粗壮,其咄咄逼人的态势,却丝毫也不逊色,它旋即抽打身躯上的飞虫,啪啪地响个不停。我与楚云方七岁,正一人端着一个水瓢,站在水牛旁边,用嘴巴对墙角喷水,以此制造彩虹。两条七色彩虹悬浮于阳光之中,然后我们对着彩虹许愿,祝愿自己今天生日快乐。随即我们放下水瓢,开始准备玩捉迷藏游戏,我们一起投掷一角硬币,楚云投的是正面,我投掷的是反面,楚云躲藏由我来寻找。

   我面对着水牛,楚云一头金色蓬发,一脸坏笑地站在我身后,他穿着一件起满毛球的绿色t恤衫,白色短裤,两只赤脚立在一起,互相挠着脚丫。

   “你作弊!”楚云指着我说:“你必须用手蒙住自己的眼睛。”

   “我脑后没长眼睛,是看不到你的。”我望着牛眼睛,对他说:“你赶紧躲起来。”

   “我从牛眼睛里,看到了你在观望我的一举一动。”楚云催促地说:“赶紧蒙上。”

   “这都让你发现了。”我只能无奈地蒙上眼睛,然后开始倒计时,我慢慢喊道:“一、二”

   此时杀手正在向我临近,我能感受着他的气息,在风中微微流动。他就是楚云,他现在就像当年一样在我身后。估计正端着一个音质独特的扩音喇叭,他对着我继续空洞地念着:“‘我是一个乞丐,异如常人,光着赤脚,刻意与大地亲密无间。我是一个乞丐,手持竹杖,在风的方向一意孤行。向北,在漫花灿烂的春天里,沉醉痴迷;向南,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战战兢兢。异如常人,视放逐为解脱,把苦难作幸福,以贫穷为财富。我以为就此孤老终身,云却如影随形。我落魄不堪,却站在一个自我的高度,咏叹;在虚幻的世界里,鸣诗。”

   我知道他说的都是气话,谁愿意去成为他口中的家伙?不读书就会这样,尽管他非常憎恨我,但是没有办法,我就是他唯一的朋友,我觉得自己应该壮大胆量,以他唯一朋友的身份,劝说他放弃,我遭受的惩罚已经够多了。我想我应该回头面对他,兴许就像我们最后那一次相逢,当我们互相面对着对方,一定会禁不住笑场,他的那股怨气自然也就泄下了,我也可以得以继续苟活。

   十秒倒计时刚过,我与七岁的自己睁开眼睛,一起转过身去。我瞬间走进了那块碾地,清风吹拂着榉木的叶子,发出莎拉沙拉的声响。我身后本来空无一物的碾地上,铺满了金光,倒扣着一只竹篾摇篮。我四处寻找,四周毫无人烟,我又走进那四家瓦房里面搜索,仍旧没有眉目地走回至空旷平整的碾地。我歪着头,瞥了一眼那只不知从何而来的摇篮,便继续走到碾地南边的池塘边,用竹篙扒开着池塘里荷叶,仍旧找不着他。我变得非常暴躁,不管是身处这座北方小城的大街上,而是置身于那块碾地上。

   我捶胸顿足地大喊:“出来!出来,给我出来。”四周沉默着,毫无回应。

   我张开双臂奔跑起来,大叫道:“楚云,你在哪里呀?你给我滚出来,不要再玩下去了,今天游戏到此结束!”

   大街上的人群,对着我指指点点,然而我却丝毫没有放在眼里,我现在正在那块碾地上,四处寻找我一生的挚友,他把自己藏起来了,我非常焦急,我找不着他。

   我举着双拳,仰天呼啸:“楚云!你给我滚出来,滚出来,你是个混蛋,难道你一切的阴谋诡计、聪明才智,就是为了藏匿自己,让谁也找不着?你休想再躲起来,我一定要找着你,你还欠我一样东西未还,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我说完,此时路上的行人都目瞪口呆地望向我,一个壮汉大声叫喊要将我送去医院。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去,于是赶紧疲于拼命地逃了起来。二十来分钟之后,我跑进了枫树巷,这一次万万不可以回废楼,不然极其容易暴露自己唯一的住处,自己被医院给赶到大街上,露宿街头。我偶然间听见口袋里有钥匙互相碰撞的声响,我恍然间想起裴思琪曾给我一串钥匙,于是赶紧掏出来,逃至她门前,打开屋子,然后紧紧锁上,自己躲进了裴思琪的衣柜里,抱膝大睡了起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我闻到芳香的衣柜里,隐隐约约传来烤鸡腿、鸡翅的香味。我抽缩着鼻子,确信无疑时,便一头从衣柜里倒了出来。裴思琪见状,近乎魂飞魄散地跳了起来。

   “是我!”我赶紧起身,便跑到她的面前,拿起鸡腿狼吞虎咽了起来。

   “原来你躲在这里!”裴思琪见是我,这才情绪稳定下来,长舒一口气,说:“你刚才发什么神经?跑什么跑?”

   “楚云在追杀我。”我忐忑不安地说。

   “他为什么要追杀你?”

   “因为我害他浪费了青春,成为别人的笑柄。”

   “那你也该死。”裴思琪翻阅着白天我带过来的诗词册子,看中了其中一首,念道:?“《玉蝴蝶》

   第九章3云幻风魔

   “那你也该死。”裴思琪翻阅着白天我带过来的诗词册子,看中了其中一首,念道:?“《玉蝴蝶》

   秀眉深眸浓妆,玉肌雪肤,霞染云裳。

   素手轻舞,春来桃花羞唱。

   自多情,荆楚才郎。

   劳鸿雁,锦书频寄。

   相思急,翘首摇叹,沧海茫茫。

   绝望。好梦初醒,觅影寻芳,怎生扶桑?

   破帆乱桨,山高水长隔屏窗。

   问东风,不遇娇娘。

   见明月,苦结凝霜。

   惊拍桌,怨酌一觞,饮断愁肠。”

   “写得不错嘛!”裴思琪读完之后,合上诗词册子,说:“在哪里抄的,不像现代人的手笔。”

   “楚云写的。”

   “哼,你就继续编造。”裴思琪冷笑一声,说:“我现在非常怀疑,楚云是你捏造杜撰出来的,用以美化自己。”

   “楚云真实存在,这是毋庸置疑的,我现在也清楚地知道,赵风不喜欢x女星,因为我从没有给她写过半首情诗,她是楚云的挚爱,我深深喜欢x女星。”我想解释清楚,却又回到了独孤风云的状态,说着一大堆自相矛盾的话。

   “哇,也真够分裂的。”她摆着手,然后打开了播放机,插入一版磁材,放起了《大话西游》的片尾曲《一生所爱》,说:“不想再听你瞎掰了,你不正常。”

   “啊!”我听着音乐,霎那间记起了自己曾经所说的一句话,我与星爷存在共同的生命符号,便陷入了思考,良久之后,我问裴思琪,说:“周星驰是哪一天出生的?”

   “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帮你查一查。”她拿起智能手机,搜索着之后说:“1962年6月22日,你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6月22日。”我一脸苦笑地说:“1987年6月22日,就在楚云出生的两个小时前,我便出生了。”

   “你是双子巨蟹座?”裴思琪一脸坏笑地说:“怪不得这么分裂。如果非要用星座来归纳人的话,你不像巨蟹,倒像是双子,不过楚云是巨蟹座,这一点确信无疑。”

   “6月22日啊!”我一边说着,一边脑海里奔腾着黑夜里的海潮之声,我叹息着自言自语地问:“楚云,你究竟在哪里?”想到这里,我竟然出自本能地瘫坐在椅子上,掩面几欲潸潸泪流,一个难以接受的现实,像一块癌瘤,一直被掩埋于身体里,不知名的某个角落,隐隐作痛。我是始终没法摒弃,现在它很快便要重现天日。

   “我回去了。”我感觉非常疲惫,尽管我已经吃下了一只鸡腿,四、五只鸡翅。

   “好吧,你想起什么来,尽可以讲给我听,我喜欢你那充满魔幻主义色彩的故事。”裴思琪探过身体来,吹着我的眼睛,说。

   “谢谢,与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自在。”我说完,便拿着自己的小说、诗词册子,装进口袋,走进枫树巷里。

   深巷里空无一人,橘黄的路灯还亮着,我望向漆黑一片的天台,听着青色旗帜在旗杆上飘摇,深巷里的小狗不知去向。我沿途追忆那些年我同楚云,经过的岁月,记忆犹新的情书、诗词,以及历历在目的梦想。仿佛又置身于一片阴霾里,我感觉整个世界黑压压一片。忽然一只惊鸟,在我眼前一晃而过,寒风凛冽,刮过我的周遭,渗入骨髓的阴冷,冻得令人感觉浑身疼痛。

   当我穿过画有拆字的墙壁窟窿,又一阵寒风婆娑而过,在这极其短促的时间里,一只昏鸦扑动翅膀,早眼前一晃即过。通过这凄厉的呱呱声鸣,寻觅那只飞鸟。我发现了一颗死树,光秃秃的枯枝如同伞状分布,一直昏鸦立足于树杈之上,边扑通黑色翅膀,便继续呱呱鸣叫。我盯着粗壮而皱巴巴的树干,一环白色光纤,在树干中间位置,旋转着切割出一圈不规则的黑洞,那个黑洞幽暗而独立,即使在黑夜里,也极其显目。我走至树前,探出手伸了进去,里面仿佛有着地狱空间般的粘稠之感。我脑海里立即浮想起楚云孤独时的身影,他踮起脚尖,双手合在一起,捂着嘴角,满怀美好的憧憬,对着黑乎乎的树洞,绵绵诉说情话。我缩回手掌,**着树干,不可思议地摇摇头,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这里从来都没有这颗死树,我无论白天、黑夜无数次从这里经过,断然不会记错,它似乎就是楚云想象而来的那颗死树,在夜深人寂的夜晚,带着一个个无法企及、没法实现的美梦,从天而降,闲置在了这里。我难以忍受,死死抱住死树,指甲深嵌入树干内,挠着皱巴巴的树皮,痛心疾首,我心中没法接受的癌瘤般的现实,我已经忆起了所谓何事,那句命数批语,“黄发枯槁,穷困潦倒,纵遇横财,已饮黄泉。”,没想到会是真的,楚云死了,早已化作一盒尘灰,而带给我死讯的人,便是他哥哥,我失去了一生的挚友,我和楚云,在孤独的黑夜里,似乎可以完全融合在一起,我想借助这种空灵感觉,再一次过滤他的死亡。我迅速跑回自己的卧室,点燃蜡烛,然后架好桌子,打开手机音乐,《东邪西毒》的片头曲《旗未动》在弥漫而起的尘埃里响起,我听着汹涌澎湃的海潮声,仿佛回到了杭州湾。

   第二次离家之后,我只身流浪到苏州的郊外,寄望能迷失在优美的环境里,渐渐忘记那些极不愉快的往事、以及我不想再见的人。然而一切的美丽景物,都不知不觉,带着兜转回一位女人的怀抱里,那双大眼睛,水灵灵地吸附着我的灵魂。当我想要搂住她时,却什么也碰不着,什么也嗅不到,他如梦幻泡影,在我眼前幻灭。我只能颓废于酒精、烟草,以此麻痹自己,迷迷糊糊地在周遭游荡,然后便沉溺于睡梦里,享受着虚幻的欢愉。每天睡醒之后,一种强烈的落差感,把我的心掏得空空的,我仿佛经历了一次跳崖之举,我被摔来摔去地疼得死去活来。

   第九章4云幻风魔

   没过多久,我接通了一个陌生电话,是从武汉打开的,楚云的哥哥邀请我6月21日,共赴杭州见上一面,我们订好详细地点、时间、礼节性地说完再见,便挂断了电话。我向来不喜欢这个人,并不是他比我高那么几厘米,又一脸正气,让我心生嫉妒的缘故,这种不喜欢,便是不管他说是些什么,做些什么,我都会嗤之以鼻,无论他的品行好坏,道德如何,也从未因为他是楚云的亲哥哥,爱屋及乌地有过改观。我想他对于我,也是同样的厌恶,如果不是从小生活在一个村落里,周围重叠着部分,互相认识的朋友,我们压根连点头之交都谈不上。

   而我之所以答应下来,无非是因为这次见面的主题,一定是关乎于楚云的。尽管电话里,大家都没有谈及过楚云,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那时对于楚云,我也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楚云又了无音讯地消失了三年之久,一想到他,就好像看见他孤独的背影,拖着一条长长的死亡戾气,他如同幽灵般地游荡在不知名的地方,朝着一个沉甸甸的木棺走去,那个木棺慢慢自动打开,就等着他身心俱疲地躺在里面,一个稀奇古怪的家伙,即将被盖棺定论。

   我坐上去杭州的汽车上一直在思考,楚云的哥哥何以选择杭州作为见面的地方。关于杭州,我和楚云倒是去过很多次,其实也没有留下多大印象,我们坐在滴答答的火车上,天刚亮不久,火车也正好穿行于钱塘江的大桥上,我们低头望着黄泥水浆,缓慢流淌在干涸河床上,很难以置信,这就是可以“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的钱塘江,如果不是手中的火车票提醒,还误以为到了郑州。而这次,我从苏州而下,途径杭州余杭区,一座座干净的村落、精致典雅的别墅、幽风叠影的竹林、宛如盘蛇的公路桥、以及公路旁边一辆废旧面包车改装的小卖部,沿途景物令人心旷神怡,我有一种与杭州要重新认识的冲动。

   我与楚云的哥哥相约在一家餐厅里吃饭。他比以前稍显强壮了些,看上去仍是大号一点的楚云,不过楚云的确大不如他兄长帅气,唉!造物者真是神奇,为什么楚云就是不帅呢,而另外一张与他极其相似的脸,却帅得一塌糊涂。我想我要是有一位亲兄弟,会是什么模样?真不敢想象。

   席间,我们都避谈楚云,他兄长给我讲起童年时代,村里发生的纷纭故事,试图依此拉近我们之间的关系,建立友谊。不过我却一件也听不下去,碍于情面,我只能频频点头,表示知道而已,场面有些尴尬,他努力失败了,我们仍旧是点头之交都谈不上的关系,现在我与他在一起吃饭,也只是因为楚云的关系。

   吃完晚餐,我来到楚云兄长所住的酒店房间,房间内只开着一盏橘黄色的射灯。我走进微弱灯光里,心情全失。

   “你高兴,你能过来。”他拿起几瓶啤酒,用开瓶器撬开,之后递给了我一支,然后饮了一口,说:“你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我为你感到难过。”

   我拿着酒瓶,喝了喝,没有说话。

   “你的所作所为,总是超乎别人对你的印象。”

   “此话怎讲?”

   “比如吧,你给我印象就是那种玩世不恭,行为放荡,对所有事都满不在乎、关心的人,但是你对那个女人用情至深,完全不符合我对你由印象作出的行为判断。”他仰头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你同我弟弟一样性格古怪,把你们当好人吧,你们总会干些坏事出来,把你们当坏人吧,你们也能做些好事,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定义你们。你们的爱好也是如此,有时候低俗得无可救药,有时候又附庸高雅。比如我弟弟低俗时,污言秽语不堪入耳,高雅时,也喜欢品读诗歌。我很想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不知道。”我冷冷一笑,说。

   “你认识那位叫林美的女孩吗?”他拿出一个酒杯,大概不习惯用瓶子直接喝酒,他将啤酒倒进杯子里,突然问我。

   “哦,就是学长的表妹,之前曾被学长网上介绍给了楚云。”

   “嗯,你应该知道我和你们那位学长的关系,就像你和弟弟的那样牢不可破。一天那位女孩过生日,你们学长带我去蹭饭,那个女孩很奇怪地看着我,居然问你们学长,我是不是赵风的兄弟,我可是摸不着头脑,我怎么和你扯上了兄弟关系?”

   “其实楚云是用我的身份与她视频以及聊天的。”

   “呵呵,原来如此,我弟弟真会撩妹!”他苦笑了起来,又疑惑地问我:“他为什么要以你的身份出现呢?”

   “他自卑!他对于自己的相貌一直耿耿于怀。”

   “自卑?我就不太理解了,他其实即自命不凡,又极度自恋,小时候他给我吹嘘,说他是李白在白兆山耕种时,遗留下的一根头发幻化而生。”他有些嘲笑意味地说,又想了想,说:“在陌生人的面前,害羞倒是有,不过说也奇怪,他与他小时候的相貌,差别太大,那时他是我们家族兄弟当中,五官最为端正、漂亮的,一头柔顺、金灿灿的头发,特别引人注目。”

   “这个我也知道,小时候我们在一起时,很多人都夸他比我还要漂亮。”

   “渐渐长大,他的样貌变化太大,头发也蓬乱、干燥得难以梳理,我完全不能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异常变化。”

   “确实改变得很明显,是不是性格变化引起的?”我询问他说。

   “性格?他小时候很讨人喜欢,活泼可爱,而且没大没小。但是很少有亲戚能发现他内敛的性格,其实他的性格一直存在双面性。但是长大了,活泼完全没有了,我看到只是消沉、忧郁、沉默寡言。”

   第九章 5云幻风魔

   “嗯,他长大后对大多数人的表现,都是如此。”我也颇有同感地说。

   “我记得,我们小时候经常寄宿于外祖母家里,在那里享受着远比本族要和谐、幸福的亲情。”他转移话题说。

   “嗯,我们本族的关系视同水火。”

   “彼此彼此!”他叹了口气,说。

   “你们家族的事情,我也知道,无非也是财产分配问题。”我也长舒一口气,说。

   “其实,我们家族本来没有什么财产,但是争执至毫厘、头破血流的打斗,还是无可避免,我迫不得已卷入其中,倒是我弟弟总是身先士卒。”

   “其实我也听楚云说过,他只不过是想保护自己的母亲。”

   “也是,他与我母亲的关系也颇为诡异。”他停顿了会,接着说:“例如,我父母亲争斗时,他会毫不犹豫地偏向我母亲,而发生在家里的无数次争吵,大多是因为我母亲所引发的,吵架可是我母亲最得心应手的沟通方式,对我们兄弟两人更是之有打骂。而且我们这种家庭确实就不应该存在,每一次吵架吗,就非得死一个人,才能收场。但是导火索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比如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粗心大意地将衣服上的扣子弄掉了。”

   “你母亲的吵架功夫,的确不可匹敌,我领教过多次。”我想着楚云的母亲,便心有余悸。

   “谁都怕她!”

   “其实他非常憎恨你母亲。”

   “这个嘛,我也知道,但他的表现又出人所料。”他又喝了一杯酒,然后说:“他给家里人买东西,母亲的那一份肯定比我们的都好。”

   “这对于我来说,倒不难解释,母亲其实在我们心中拥有很最崇高的地位,是超越父子情的,只是他比较不幸,这个位置上是一位对他伤害颇深的人。”

   “嗯,随着我们长大,我母亲不会再打我,但是对于他还是如此,一直都非常残暴。我记得有一次,他不小心遗失了一把钥匙,胆战心惊地告诉我,说他暂时去外婆家避一避,等母亲气消了,就让我去接他回来。他跑了四、五里路,我母亲和我骑着自行车,拦住了他。我母亲把他像捻小小狗一样,揪上了后车坐上。他哆哆嗦嗦地哭求我母亲不要打他。我以为他这么可怜,我母亲就不会打他了,结果他被打得像狗一样,在地上翻滚、嚎叫。她还骂他有心计了,居然小小年纪,就想去外婆家,打她小报告。”他拿起酒杯,放在嘴边,又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放到了桌子上,说:“要是我母亲的这种脾气,用来保护小时候的我们该多好,可是当我们受到别人的大人欺凌时,她却又无动于衷,而我们那位父亲更是软弱得人皆可欺,还要时不时嚷嚷着让我们两个小孩替他报仇雪恨,真是难为情,所以我们从小就懂得保护自己,这毕竟是一个互相碰撞的年代,我们只能以沉默、隐忍,来尽量减少与外界的联系与接触。”

   “我想这也是楚云在别人面前,不爱说话的缘故。”

   “我想他之所以同你成为最好的朋友,是因为你可以保护他吧。”

   “不是,我从未帮他打过架,倒是他帮过我一、两次,而且他还都是以一敌二,颇有战斗力。”

   “他打架确实有些技巧可言,那时他自己省钱,买一辆玩具赛车,我不小心将车尾弄掉了,他用胶水粘好,却又怎么也看不顺眼,最后火冒三丈地将赛车摔了个粉碎,还不忘在再狠狠跺上几脚,对着我骂骂咧咧的。我很恼火,揍了他一顿,尽管他的个头比我矮小,有时却很机灵,居然能趁机将我撂倒在地,我以为他会下狠手,结果拳头悬着,迟迟下不了手,我那里管他下不下手,趁他迟疑之际,将他翻过来,继续痛打。”

   “你就是个混蛋。你从来都没有替他出过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一直不喜欢这个人,因为他揍过楚云,我对他说:“我替他出过头,打过架。但是你这一生,打得最多人的,也应该是楚云吧。你这个彬彬有礼的斯文人!”

   “嗯,我的确不该如此。”他眼睛泛红地问:“但是这些并不是我们最难受的。”

   “还有什么?”

   “我母亲在外人眼里,是非常勤劳、质朴的。”

   “对,你母亲非常勤劳,我想这个世界再也找不着,第二个女人像她那样不要命了。”

   “是啊,我不否认,但是我与我弟弟,觉得很可耻,她这么做,只不过是为了勤劳那个名声罢了,实际上工作效率非常底,我们的生活也一直都很贫困。至于什么质朴呀!都一直隐藏着莫大的虚荣,我父亲的名胜古迹之旅、中华茅台等名牌烟酒,我母亲的化装贵服,金银首饰等等憧憬,都在我们还是小孩时,他们每天都给我们叨唠这些,而却十分明确,他们辛辛苦苦将我们拉扯长大,就是为了这些东西,从而扬眉吐气,而孝敬父母又都是天经地义的,我们感觉压力非常大,时常会问,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争取么?”他语气变重,然后悲哀地继续说:“我弟弟曾经对我说,我们从小就是借着高利贷活着,有时他实在是喘不过气来,还经常玩离家出走这一出,他六岁的时候,我父亲带着他去访亲,他居然失踪了,我们在很远的地方,才找着他。他解释说他迷路了。现在想想,他应该不只是迷路,而是离家出走。后来十二岁被竹条狠狠抽了一顿,居然独自跑去了武汉。”

   第九章 6云幻风魔

   “我想求证一件事情,你母亲在你们很小的时候,是不是想把你们俩给毒死?”

   “嗯,并非虚言,我母亲也给我讲过,她与我父亲打完架之后,心灰意冷,于是就动了心思,好在发现及时,她没能得手。现在也倒是如她所愿,先走了一个。”

   “楚云现在怎么样了?”我对于楚云的不祥预感,越来越强烈。

   “他死了!”他终于端起另外一支啤酒,一饮而尽。

   “怎么死的?”我的心如刀割般难受,强撑着身体。

   “投海自杀的,就在杭州湾。”不抽烟的他,也难以抑制情绪,向我索要香烟,我递给他一支,他手颤抖地点燃了,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相片,说:“我很难理解,他死后被发现时,所面带的微笑。”

   “太令人难受了。”我看着那张相片,楚云穿着白色衬衣与一条黑色西裤,趴在满是细沙难得海滩上,此起彼伏的海浪没过赤脚,在脚跟涌起着浪花。他被白色泡沫所包围着,他头发湿漉,脸色苍白,嘴角乌青还扬着微笑,神态像极了冲向洞庭湖沙滩死亡的江豚。

   “你还可以继续听下去吗?”我们沉默了很久,他情绪缓和后,对我说着。

   “嗯!你讲吧,我对他也想知道得更多。”

   “他的命运曲折,总会有许多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将他的计划打乱,也许是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得太频繁,他总是一副很气馁的神情。”

   “运气是不太好。”我略有不同感地说。

   “他从出生开始,一直都是朝着别人期望相反的方向发展。”

   “从出生?”

   “嗯,他还在娘胎时,我母亲非常期待他是个女孩。左邻右舍有经验的,以及算命先生,都说是个女孩,而且我父亲的那些兄弟们,次胎也都是女孩。我母亲很开心,连女孩的名字都取好了,女孩的衣服都准备妥当,就盼着一个叫楚媛的女孩降生,结果呱呱坠地的,是一个叫作楚云的臭小子,出生时不仅要穿女孩的衣服,还要面对母亲、奶奶的失望,所有人对于他的出生,都带着一股笑话,侃侃而谈。”

   “真可悲!”我不禁也笑了起来。

   “我想知道,关于你们十九岁那年,到底在想什么?”

   “关于梦想。”

   “具体点?”

   “他想早点发财,去改变许多事物。”

   “嗯,这些我也理解,他小时候也经常吹嘘嘛,我真没当回事。”

   “所以当他践行时,你是不是又感觉意外。”

   “嗯,他确实让人捉摸不透。”他收拾了一下心情,然后说:“我之所以与你谈论关于我的家庭,关于我的兄弟,无非是想通过你来求证一点,我弟弟并非别人所说的那样,对于家庭、亲情极其冷漠。”

   “他是家庭观念浓厚的人,也喜欢给你们买东西。”

   “嗯,说也难为情,我们家的第一次群体性的礼物,也是他送出的。”

   “他很悲剧,想要的永远也得不到。”

   “嗯,还有一点,关于他精神上的问题,许多人都说他是精神病。”

   “很多人也这么说我。”

   “这可不是玩笑话,他最后的行为,绝非常人可以做得出来。他27岁那年,得瑟、活泼地回过老家。”

   “那他一定赚了许多钱,不然他绝对不会回去。”

   “嗯,三千万左右。”他笑着说道。

   “不可能有这么多吧。”

   “是的,那些钱并非劳动所得。”

   “中了双色球?”

   “你怎么知道?”

   “他的发财梦,一直都没有放弃,还一直保有着买彩票的习惯,而且喜欢倍投三倍。”

   “嗯,那次全国开奖,也就他一个人中奖,每注有一千万的奖金。”

   “那对他而言,应该是件好事,这样他就可以扬眉吐气,一抒胸中的郁积之气。”

   “他回到家很开心,先给我们一家人买了好多衣服,也跑去镇上买了一套房子。他品味独特,他的房间是他亲手装修的。他铲掉了墙上的水泥,将红色的砖块露出来,房间里的家具也是精心挑选的红木。连白炽灯都换成了橘黄灯。”

   “嗯,他复古怀旧。”

   “但是对于这些,他也不是很满意,又专门把我的房间也收拾一下,这次又颇具现代感,还经常溜到我房间里,待着不走。我怕他了,经常想搬出去居住。他的性情也大变,喜欢表现自己,不管是谁,他都毫不顾忌地抒发自己的见解,大家对于他的见解,即使偏颇,也乐于接受,因为他既有钱,又幽默风趣。他在物质上不仅满足了我的父母,而且也会话许多时间,来与他们交流,甚至试图去收买我的父母,不要再去吵架,建立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当他以这种面貌出现时,我们都非常高兴,他在外面获得的声誉也与日俱增,家里来的媒人也非常之多,不过统统被他婉拒。我父母肯定不会依他,结果他说他有了女朋友,我们真不敢相信,他不仅解释得头头是道,又带我们去看新房、挑选彩礼,显得非常认真,完全看不出来,是在装模做样。他瞒过了我的父母,不过我还是发现他手机连话费都没有,晚上喜欢一个人躲起来,看一个日本女孩的mv,一直到晚上才会睡觉,这不是有女友的表现。”他又问我,说:“那些mv,你看过没有?”

   “看过。”

   第九章7云幻风魔

   “我偶尔瞟过几眼,我感觉非常可笑,这种幼稚的视频他也看,要是看看日本av,?我也觉得正常一点。”

   “他的品味也如同不同嘛。”

   “我们也不担心他会单身,他不仅有钱,而且变得像你们那样,非常善于**女孩,时常肆意地与女孩打情骂俏起来,但是他的目的,也纯属娱乐。”

   “他骨子里,还是一本正经,绝不会有越雷池的举动。”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完全让我头疼。他喜欢去赌场赌博,那时他的运气也真好,赢了很多钱。不过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还把钱还给了输家,还苦口婆心地规劝赌徒,不要再赌博了。以前我们家穷得出名,现在因为他的阔绰举动,从而声名远播。渐渐大家也没有当回事,都认为他很有钱嘛,也不在乎那点小钱。”

   “他很在乎钱的,我觉得不正常。”

   “这还算轻的,还有更荒诞的。他居然报名去读小学,学校里的那些混蛋们,也把他给收录了,他与那些小孩玩得很开心。”

   “童心未泯嘛!”

   “嗯,大家也没有在意,他本来就是一个怪癖的家伙。不过学校领导们可头疼了,他带着那些同学造反、罢课,要学校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停止乱收费等不良行径,不歧视穷学生,要给予小孩最基本的自由。而且还开展唱诗活动,来修葺小孩的心灵。学校领导受不了他,于是报警将他抓走了。他有钱嘛,派出所的那些人,对他很客气,也都想交上这么一个有钱人作为朋友,就把他给释放了。他出来后,一点都不领情,还一直嚷嚷着辱骂那些派出所的民警。然后继续去找学校麻烦,那些学校领导也完全说不过他,只能找借口将他搪塞回去。他刚走,学校领导便要求门卫,不容许他踏进学校半步。这那里难得了他,他本来就喜欢翻墙越院。更可笑的是,他与学校门卫上瘾似的,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翻墙之前,他会边踹大门,便学狗叫,来刺激门卫去追他。然后他像小孩一样,边做鬼脸,便嘻嘻哈哈地沿着墙壁奔跑,当他进入一种活泼状态,翻越围墙的动作,愈加娴熟自如,他非常轻而易举地翻入学校。他与学校里的门卫,继续追逐、躲藏。学校里的所有人都狼狈不堪,跑来我家抱怨。我弟弟才不会打理他们,每天吃完饭,照常去逗学校的门卫、领导,回家之后,也是活蹦乱跳,不亦乐乎,没有丝毫疲惫之感,他的精力出奇地旺盛。”

   “是挺有意思嘛!”我捂着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没准,你也会干出同样的荒唐事情。”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还有一次,我同他一起赶集,偶遇那个叫张舟宏的工头,他们俩关系很好,一见面就是漫无边际地扯淡,这个也看似正常,张舟宏也是个俗不可耐的家伙,他们说着说着,我弟弟眼明手快,发现张舟宏的裤腰带没有系紧,他瞬间就把张舟宏的裤子给扯了下来。一溜烟的功夫,我弟弟窜进人流,就溜得无影无踪。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连一向荒诞绝伦的张舟宏,都晕乎乎地提好了裤子问我,我弟弟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了。我都不好意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新交的朋友也都是些小孩,他周末会去网吧,把一些小孩带到家里面,一边请他们吃东西,一边给小孩们念他自己写的诗,有时还会组织小孩们去郊游、野炊。一些很穷的小孩,他甚至会给人家买衣服、鞋子。很多人开始纳闷,怀疑他是不是别用有心,是个拐卖儿童的人口贩子。总之他后来越来越淘气,好像越长越小,这与他五、六岁时的表现差不多。”

   “他很天真无邪。”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颇为极端了。”他挠了挠自己头发,说:“那一天,我父母一如既往地为了一点小事,大动干戈,而他的表现彻底失常,他这一次没有扯架,非常冷漠地走开,呆坐在凳子上,面部肌肉抽搐不止,牙齿也是磨得砰砰作响。他狂笑着垂泣,表情分外恐怖。等干戈平息之后,他居然苦劝我父母离婚,他知道劝我母亲是无济于事的,我母亲是那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观念非常浓重的人,于是他拿我父亲作为突破口,用高档烟酒,便将我父亲收买,好在我及时强烈阻拦,他才没能得逞。”

   “我倒是赞成他的想法,既然无法改变,还不如毁灭。”

   “是啊,就是这种极端想法,才让他陷入了极其狂躁的境地,他从此不再与我父母说一句话,生活也阴郁了下来。后来便失去了理智,他拿着刀,冲进了以前欺负过他的班主任家里,幸好人家知道他精神不正常,远远看见他,便把门给关了起来。他一边大骂,一边在别人的门上乱砍,吓得别人报警,将他抓走了。”他扯了一下衣服,说:“那个老师,也是你的班主任吧。”

   “嗯,应该是我们小学四年级之前的班主任,经常欺负我们这些穷人子弟。曾经我们被她当众脱掉裤子,像小丑一样,用竹条抽打屁股。”

   第九章 8云幻风魔

   “哦,原来如此,这次派出所也没有难为他,除了他有钱之外,他还拍了马屁,很快也被放了出来,不过他继续每天都在学校附近转悠,遇见那些东北回来的混混欺负人时,他便会走上前去,一人便是一耳光,那些人看着他,茫然不知所措,不敢还手,都知道他也上过东北,作过泥瓦匠,不仅身体结实,而且与混蛋工头张舟宏私交甚笃。但是时间久了,人家也管不了那么多,他们便互相斗殴了起来,他进入亢奋的状态太快,不怕疼、不怕死,他下手也很重,尽管他有时也被打得半死,但还是继续每天出现在学校附近。自此学校周边的流氓们,也是闻风丧胆,不敢再出现了。后来他因为打架,被抓进派出所,我父母也拍手称快,认为被抓进去了,好好教训一顿也好。他在派出所本来故技重施地讨好民警,结果就是因为不肯写保证书,于是争吵了起来,被那些民警惩治了一整晚,后来我们家上缴罚款,才将他赎了出来。尽管他被打的很惨,却依旧不吸取教训,他又换了花样继续无理取闹。他晚上喜欢伪装自己,像个独行侠一样,打到了大街上。第一天,他穿着黑衣,带着眼罩,深夜归来,用钢管搁在我的脖子上,问我说,‘你认得出我是谁吗?答错了罚款一百。’我气得要死,在他脑袋上扇了几巴掌,大骂他是神经病。他笑嘻嘻的,也不还手,还学娘娘腔地说,‘恭喜你,答错啦,我是黑玫瑰!惩恶扬善为己任,劫富济贫是理想。’我差点晕倒,后来他又装扮过超人、蝙蝠侠、青蜂侠、蜘蛛侠、连猪八戒他都扮过。每天回来,必来骚扰一下我。最过分的是,他最后居然不穿上衣,装作李小龙灵魂附体,去砸别人的赌场,赌场的老板扬言要整死他,结果他把别人所说的话给录音了,大义凛然地说,‘如果他的死,可以终结一个个流氓的性命,他倒是死得其所。’现在的人,都知道‘宁惹好人,不惹疯子’的道理,赌场老板也拿他没辙,只能报警,将他抓走。他的确有手段,进派出所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嘴里碎碎叨叨地念着那些民警的家庭地址,扬言只要他活着,就会报复,不管会等多久。这下子,那些混日子的警察也怕他了,自然毫发无伤地将他送回了家。临走时,人家问他为什么非得到处惹是生非,他的回答倒是非常惬意,‘我是神经病嘛’。后来照常出门胡闹,整个镇上鸡飞狗跳。后来派出所的人,也只能四处张贴通告,要求镇上的居民,远离他这个神经病,否则后果自负。他倒是蛮喜欢神经病这个称谓,还帮着警察张贴。他到那条街道,那条街道的人?便躲得一个人不剩下。你说他是神经病嘛,他讲道理时,也是条理清晰,面面俱到。认为他正常嘛,他总是干些荒唐透顶的事情。后来家里人不想他再去门闹事,就把他锁在了房间里,只要吃好、有得睡,他也不吵不闹,不要求出门,就是意志越来越消沉。经常靠在墙角,喃喃自语。”

   “这样不好,他本来就性格孤僻,能一直待在屋子里。”

   “是啊,他后来写了个清单,让我给他买些东西,我一看清单傻眼了,都是些玩具。我买给了他,他白天玩玩玩具,到晚上还是那样消沉。我想这样也是办法,就把他放了出去,结果他还是那样,于是又把他给关了起来。我父母也觉得他年纪那也不小了,就一不做、二不休,给他说了个媒。看能不能让他精神恢复正常。虽说他臭名昭著,正经的家庭都不会答应,不过还是有人应允,前来说媒,毕竟他还很有钱嘛。这一次似乎彻底触怒了他,他疯狂嚷嚷着要出门,最后将窗户上的钢筋都拔掉了,沿着楼顶而下的排水管,爬到了屋顶。他拍掉身上的灰尘,低着头,张开双臂,闭上眼睛冥想,好像正在与苍天通灵似的,他的动作非常优雅,楼下的人,也都跑了过来看热闹,都以为他下一步,就是要跳楼了。结果大家大失所望,他扬起头来,面红耳赤地挥舞着手臂,疯狂地发表着自己的演讲。当时楼下闹哄成一片,大家都对他指指点点,予以嘲讽。他疯得太彻底了,纷纷要求我家将他送进精神病院,我父母也是羞愧难当,我母亲跑到楼下,对着他跪了下来。他才停止了疯狂举动,呆愣着坐了下来。我最后到楼顶,将他扶了下来。当天晚上,他精神恍惚地冲进了镇上的那条脏河里面,幸亏我即使救起了他,我问他为什么要寻短见,他却说‘我只是想洗个澡而已,这条河水清澈见底,鱼虾潜游’我知道,他意识已经完全模糊,与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多少瓜葛。”

   “你父母给他跪下了,这样对他的触伤会非常深的。”

   “应该是这样,他从此食欲不振起来,但也不再胡闹,死气沉沉地呆在家里。于是我问他到底想要什么。他说他什么也不想要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亲眼目睹他的挚爱。你知道他的挚爱是谁吗?”

   “不知道!”我不想楚云被继续嘲笑下去,这也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秘密,所以对他哥哥无可奉告。

   “也奇怪,他渐渐意识恢复,说他之所以如此,只不过想给大家开些玩笑,他才懒得管人家怎样生活。至于打架闹事嘛,也只是想打出个名堂出来,这样大家就不会再欺负他和家人了。我想想也蛮有道理,现在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他这么一闹,现在的确有很多人对我们家毕恭毕敬。他后来说憋得慌,想去江南旅游散心,我父母也同意。”

   第九章9云幻风魔

   “你也跟去了?”我询问着,说。

   “为防止意外,我自然得跟去。走之前,他特意回了趟望河村。呆坐在村头的碾地上,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副画面,他是如此孤独而悲凉!”他又悲恸着哭了起来。

   “什么画面?”

   “他坐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柳树与一块灰白色的滚碾石之间,双手**着碧草,闭上眼睛,面朝远方的青山白云。清风吹过,扦起屋高的扬尘,阵阵刮过龟裂空旷的碾地。他在风中、柳影里,渐渐睁开眼睛,露出了微笑。他随即作了一首诗,‘我是一个乞丐,异如常人,光着赤脚,刻意与大地亲密无间。我是一个乞丐,手持竹杖,在风的方向一意孤行。向北,在漫花灿烂的春天里,沉醉痴迷;向南,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战战兢兢。异如常人,视放逐为解脱,把苦难作幸福,以贫穷为财富。我以为就此孤老终身,云却如影随形。我落魄不堪,却站在一个自我的高度,咏叹;在虚幻的世界里,鸣诗。’”

   “这诗写得真好!”我不禁赞叹楚云的文采。

   “嗯,还不错,我们是坐高铁抵达杭州的,期间他说了许多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什么一棵死树,什么一只鸽子,什么两只金鱼、两只兔子的故事,还说一位女孩在彼岸。我继续玩着手游,根本就不知道他说什么?他可能也觉得没多大意思,于是他问我,该如何面对孤独。我说不知道。他说,孤独归根结底是一种温度底于24摄氏度的幽暗物质,我们需要加强运动来锤炼自己,这样才能将体内的那种幽暗物质加热,直至超过24摄氏度,这样我们便能感觉到幸福。我略微一笑,表示赞同,之后他便没有再说话。我们抵达杭州之后,游览完西湖,在一家旅店住下。他说他想出去跑步,以此排解孤独,我同意了,最后他一个人出去了。当我醒来的时,已是翌日早上,他却没有回来。我彻底懵了,赶紧报警,四处找他。结果没过多久,公安局就找到了他的尸体,拍了那张照片。但是公安局的人跟我讲,他满嘴酒气,好像不是自杀,更像是喝多了酒,迷迷糊糊地栽进了大海里淹死的。我很伤心,对于他的死亡,也没法挽回,我领完尸体,翻开了他的行李箱,发现了一个文件夹与一封遗书,文件夹是用强力胶封贴着的,而且注明只有你能够打开。”

   “可以把遗书给我看看嘛?”

   “我看完遗书之后,便撕毁了,里面尽是一些谩骂之词,最后他也只提了两点要求,一,不要举行葬礼,想清闲地化为灰烬。二,要求将自己的骨灰洒进沙漠,那里苍凉的风声,才是他灵魂的归宿,他要在那里看着天空在不断变幻。”

   “那你们履行了没有?”我仰望天花板,长叹一口气,说。

   “没有,这封遗书要是给我父母看后,还不得气死,孝道可不是想当然地来得天经地义,所以我父母便不知道这些遗物。于是葬礼照办,亲戚照来。不过,我知道他喜欢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我只能剪下他的一撮头发,特地去了一趟沙漠,偷偷埋在了黄沙里面,以此告慰他吧。”

   “我理解你。”

   “他太自私了。我以前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给你留下一个文件夹。”他从抽屉里,抽出一个文件袋,递给我,说:“现在与你聊了这么久,我才终于明白,只有你才能理解他,同情他。”

   “嗯。”我接过文件袋,没有拆开,夹在自己的腋窝之下,问:“你们没有看过?”

   “没有,如果他不是我弟弟,我对他不会有半点兴趣。这个文件袋,除了我知道之外,谁也不知道。”他说完,有苦笑着,说:“要是我母亲、父亲知道了,这封文件袋是断然不会落入你手中,我母亲喜欢挖掘他的隐私,并且喜欢公之于众,用以羞辱他。所以他有许许多多,别人都不大能理解的秘密。”

   “嗯。”我表示赞同。

   “我想知道,你与怎么拥有与我弟弟一样的双重人格的?”他纳闷地看着我,说。

   “哦,算命先生说过,我父亲命格里,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被计划生育了,所以他只生了一个,我与我弟弟同宿于一个身体里面。”我玩笑地回答,说。

   “理由挺清奇的嘛!”他也笑了笑,接着说:“我之所找你来,除了将楚云的东西,交给你之外,6月22日是他的祭日,我想他最好的朋友,能够过来祭奠他,他太孤独了。”

   “6月22日?阳历?”我忐忑地问道。

   “对呀,阳历。”

   “唉!”我又长叹一声,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还准备今天过生日哩,结果却要去祭奠他的死期。我知道楚云死去的那片海域,所在的具体位置,笑着回绝了与他哥哥共同祭奠的请求,我转身离开了房间。我非常伤心,6月22日,楚云居然会在他生日那一天,终结生命,给顺便给我捎来了一份非同寻常的生日礼物。我去超市买上各种各样的酒,装在背包里,然后坐着出租车,赶至那一片海域。

   当晚,我沿着海岸线行走,海鸥在漆黑的夜里飞行,一浪高过一浪的潮水齐刷刷地冲向海岸,淹没我的鞋子,冲向那三块紧挨在一起的崖石。我脱下鞋子,继续走在沙滩上,脚印随着退去的海潮,显露了出来。真没有想到,与楚云深圳一别,竟然成为了永别,他一生渴望的温暖幸福,终归只是没法融化的愁霜。我们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没有温馨的家庭,没法实现的天真梦,极端的性格终将为我们毁灭。我不禁想起楚云的那首诗《我是鹰,我是狼》,再回读那首《乞丐》时,巨大的落差感,让我都为他心碎。

   我黯然神伤地爬上那三块紧挨着的海崖石,坐在了上面,继续面朝着大海饮酒。潮水奔涌之声,越加苍凉起来。海风阵阵吹乱我的头发,鼓起衣背,虽说你我此时醉醺醺的,却感觉异常清醒。当我一楚云为中心,回顾曾经一起的生活经历,仿佛此时具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触角,我想重新感知他。我拆开楚云给我的文件袋,里面夹着一封留给我信,我便拆开信。信上写着:“非常高兴能与你再一次相遇,我很早便已经预感到自己时日不多了,所以这封信也草草拟好一个轮廓,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把里面觉得不再重要的地方删掉,又添加了些我突然想起或者我新的心路历程,就这样反复增减修改,以致于整封书信都不成样子,当你收到这封不成样的信,我确信我们已经阴阳永隔。”

   第九章 10云幻风魔

   我看完第一段,便感觉自己的天空,某个色彩斑斓的奇异地方,瞬间塌陷了下来,形成了一块黑乎异常的洞,溜进了我的心里。我继续看着信:“其实我是惧怕死亡的,远没有你们现在想象那样勇敢,即使我之前人生的某个阶段,确实有过这种极端想法,却没法这么做,因为这即草率,又卑劣。我也不知道那样会有多疼、多难受,我也毫无经验可言。所以我必须首先声明,我不是自杀的,更何况我已经找着处理,独孤的办法,那便用运动将自己加热,直至热量传递给独孤这种黑暗物质,等它温度逐步升高,超过24摄氏度,你便能感觉着温暖与幸福。而我之所以一命呜呼,可能是因为幻觉所致,如果一个人精神不太好的话,最好不要去太多危险的地方,当我跳进镇上的那条脏河游泳,被救起来时,我便已经察觉自己存在幻觉,我跳进那条脏河,无非是因为那条脏河第一眼看上去清澈见底,我想像鱼儿一样游在其中。所以可以这么说吧,我可能想像鸟一样飞,于是张开双臂,从一个高处不自觉地条了下去;我想像鱼一样游,于是站在水边,毫无意识地钻进了大水里面,我活在幻觉里,几乎快与世界两清了。如果迫不得已,发生了这种事情,没能及时通知到你,我为此感到歉意。我想如果人死了会有灵魂,该下地狱,还是上天堂呢?我应该一分为二,各去一方吧。如果你觉得这样不是一人的终点,那就好好想象我在天堂的部分,我用最纯真的部分与x女星在一起。答应我,用你想象,来让我幸福地活着。谢谢。

   我现在也彻底体悟自己,我们相当地情绪化,以风为神,压力大了就吹走;以云为圣,阴郁了便悲泣。我们曾经积蓄于胸中,自以为是的才华,只不过是自小蒙受而来的伤害,那些伤害开垦于我们的肌肤或者耕种于我们的内心,让我们始终没法畅快、健康。不过你远比我幸运,你在现实中有喜欢你的女人,而且不顾一切地想要嫁给你,我感到非常嫉妒,我想你也能够理解,这种现象也再正常不过。现在不管你如何背弃曾经的信仰,迷失到了怎样的境地,说到底,你仍旧是我现实之中,唯一可以托付心事,有血肉鲜明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在人生浩瀚无垠的字典里,翻至赵风这一页时,‘一生无悔’赫然在目。

   我知道你与她结婚的故事,我去过望河村后的青松林,我为你感到难过,恨不得将那间木屋付之一炬,然后送你一首《旗未动》。我不明白她为何又舍你而去,这对你的确相当残忍。每当我想起你斩断的婚姻指,就如同回想起我残疾的心智,让我感觉分外恐怖。感情的创伤是永远没法愈合的,我只是希望你,还可以遇见喜欢你的女人,娶妻生子,努力做一个健全的人,给予关爱,收获关爱。

   但愿你也理解我对于x女星,这段看似可笑的故事。最后我再一次恳求你,能够为我做一件事情,我写着一本小说,希望能用文字这种远比语言要优雅得多的表示方式,将我们的青春、以及烟消云散的思念,一一记录下来。却一直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一直都没有写完。我希望你能够完成它,有时我也心存侥幸,说不定在我死后的诺干年以后,她能知道曾经有一位叫作楚云的家伙,做过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我一直暗恋着她。我知道这令你很为难,毕竟写作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远没有写诗那般轻松惬意,不过我不会亏待你的,你将获得应有的报酬,我有你曾经的银行卡,里面有我为你存的小小诚意。我把它藏在有螃蟹出没的地方,我想你应该很容易就能找着。”

   看完信,我悲恸地对着大海呐喊,冷风从我无力的手中,夺走了那一封书信,它翻转着,急促消失在幽暗的海平线里。当我渐渐缓和情绪,两只螃蟹怯生生地横着钻进足下的石头缝里。我伸手进了石缝,仔细捞了捞,终于捞出了一个用塑料袋,严密包裹的烟盒。我拆开了烟盒,里面有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内存卡以及一本《古诗词十首》的小书册。银行卡里的钱,应该是他幸苦劳动、省吃俭用所得的吧,他是我人生最好的朋友,我没法拒绝,我想完成他最后的心愿。

   我继续饮酒悲哀,我用手机插上他的内存卡,放着卡上的第一首音乐,是x女星演唱的一首歌曲。欢快的音符夹杂在海风里,轻轻袭来,连绵起伏的字符飘向海面。大海磅礴地一浪高过一浪。一轮明月从幽深的海底骤然升起,划破天际与海平面的交际线,一道明净月光,径直拂过海面,抵至我的足下。

   悬于天空的明月,彷如一面镜子,将x女星的身姿照进了里面。她一头秀发如瀑,戴着鲜红色的丝带叠成的花朵,身穿一袭深红色的连衣纱裙,一条流苏玫瑰的丝带,从胸口缠绕至裙边。她一首拿着拿话筒,欢快歌唱,一手紧随着音乐节拍,比划着起伏的潮涌,翩翩起舞。她的面颊渐渐放大,填满了明净的镜子,迷人的大眼睛豁然明亮起来,闪烁着光芒,?彻底俘获了我。柔和曲线勾勒出小巧鼻子、轻轻走上秀丽的眉梢,微笑自然灿烂地坦露出来,剔除隐约在圆月里黑瑕,漫天的星辰,似乎因为承蒙她的芳泽,而熠熠生辉,我为之心醉。

   此时星辰如同烟花般绚丽怒放,源源不断地洒落进了大海。无数株风铃草顶着如同纱帘般垂落的海水,从跳动的海平面上“破茧而出”。蓝钟、紫晶、铃铛、尖项,各成一色,交相呼应地瞬间开放。花瓣上晶莹剔透水珠,一滴一滴地跌落回了海水里,振起了朵朵涟漪,向四周涟涟扩散。水珠化作一粒粒璀璨夺目的珍珠,沉入海底,照亮了整个深海。

   第九章11云幻风魔

   一簇一簇的风铃草随着音乐,欢快地招展起来,我情不自禁地踏上月光走廊,听从悦耳音符的指引,走进风铃草的花园,仰头凝望着,x女星的大眼睛说道:“?蓝钟叩响着心灵

   紫晶就是我被雕琢的心

   白色的铃铛传递着我的心声

   我把对你的倾慕,

   置于粉红色的尖顶

   不要问我到底是谁

   我只是一株对你充满赞美的风铃草

   你是东瀛蓬莱岛上的仙女

   我是飘逸、高雅的大唐子孙

   长江蜿蜒流淌,

   在江汉平原冲刷出

   水一般缠绵悱则的我

   在逶迤的白兆山下

   谪仙的诗篇

   教会了我

   用最美好的方式去赞美

   一个钟意的人

   而你就是我发自内心

   所要饮觞诗赋的美人儿

   你大大的眼睛

   宛如秋水

   你迷人的微笑

   醉若桃红

   你漂亮的脸袋

   雍容华贵

   不要为你的身高

   而霜敛愁眉

   当我垂头丧气时

   你聪明的脑袋

   足可以顶起

   我渐渐消沉的下巴

   你应该把我放置在你的闺房里

   把那只生硬学舌的鹦鹉赶走

   当你在黎明的晨曦中苏醒

   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

   一直环绕着你

   你不至于孤独寂寞。

   当你对着晓镜梳妆

   会有一段优美的诗歌

   粉饰你的美貌。

   总之,我必须常伴你左右

   你美丽的枝头

   可否容留停歇

   我这只没有小脚的飞鸟。”

   冰冷、咸涩的海水,呛入咽喉,我这才猛然清醒过来,我腾挪翻滚地针扎着窒息的空间,拼命地探出头来,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我顺着奔涌的潮水,冲回了岸边,疲惫不堪地趴在沙滩上,呕吐不止。我差一点就像楚云一样淹死在了大海里。我战战兢兢爬上崖石,关掉手机上的音乐,心灵处于一片废墟之上,茫然而僵硬地坐着,当冰冷的海风再一次吹起,我又焦躁不安,唯唯诺诺地颤抖起来,仿佛已经失去了抒发生命的载体。

   我当时似乎接过了他的生命,喜欢上了x女星,当我再一次回顾往事,仿佛被丢弃于一个不真实的美梦与不幸福的现实之中,空虚鼓噪。我也终于明白,错把梦当作理想的人,是愚蠢的。而他偏偏就是这样的人,当梦与现实完全对立,他竟然背叛了全世界。我也稍稍理解了自己,我一直寻找着活下去的借口,结果找着的满是死亡的理由,原来我也是靠着一个个临近死亡的梦活着。

   我不想这般过活,首先我得不是赵风,我星夜离开那片海域,用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将银行卡的密码找回,然后将钱全都取出,装进我蓝色的双肩包里,便将银行卡丢弃于垃圾箱。之后我背着双肩包,边看着文件袋里的小说,边沿着漫长的海岸线北走,然而我却愈发暴躁起来,我莫名其妙地对着自己发脾气,好像自己的身体完全不受自己所控制,那副皮囊好像装着另外一个人,我被这个人推着向前,继续沿着北方海岸线暴走,将看后的小说一页页撕毁,洒向风中乱舞,一些不是我的记忆以及其所导致的情绪、思想一片一片地扎进这副皮囊之中,渐渐我脑海里浮现的全然不是我的记忆,以及想象他与x女星的幸福生活,我甚是难堪,想把自己装回去,不停地回想属于自己的往事,竭尽所能地试图停下脚步,好好躺在床榻上睡上一觉。不行,我在这种扭矩、混乱的想象空间,个性变得极为倔强,我不畏炎日,不畏风雨,啃馒头,饮脏水,在昼夜里极端行走,倒下即睡,醒来又走,完全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停止下来。我尤为着急,好歹找个目的地,至少让我有个盼头才行,青岛、东营?要不再远些,天津、秦皇岛。大连也可以,不然走到白令海峡,冻死了怎么办?这副躯壳毫无体恤之意,即使嘴唇干裂、脚底渗血,仍旧持续这般恐怖行走。我多想在这蜿蜒曲折的海岸线上,遇见面朝大海的楚云,告诉他,回去吧!我达不到他的要求,无法想象你在天堂的部分,我也有着严峻现实需要面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幅皮囊终于支撑不住,栽倒在地,我昏厥了过去。

   第九章 10云幻风魔

   “你该剪头发啦!”

   “嗯?”我惊讶地撑起身体,一个头发蓬乱、瘦骨嶙峋的男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他皮肤黝黑,身着白色t恤短袖,黑色短裤,趴在我身上,两只眼睛好奇地盯着我看。

   “胡须也该剪了,哈哈……”他扯了一下我的胡须,然后跳下床,在一间很小的房间内,摸着自己腮帮,活蹦乱跳地疯笑。

   我嘴角撕裂流着血,说不出话来。他拿着卫生纸在我嘴上轻微擦试,端来水用吸管喂给我饮用,我甚为感动。几周过后,在他悉心照料下,我很快得以康复,内心对他充满感激。

   他住在一个很大渔村的边缘,独居于这间不起眼的瓦房,房间摆设简单,一张床,一个炉子、一些蜡烛、陈旧厨具而已。性格也很古怪,每天都对着我神经质似的说说笑笑,不管我听也好,不听也罢,他都要如此。由此我一开始以为他应该是个很活泼好动的家伙,结果他在村落里与其他人碰面时,即使别人和他打招呼、玩笑、聊天,他也只是偶尔点点头,“嗯,哼、是、知道了。”敷衍了事,或者干脆低头沉默,对人不理不睬。和楚云一样,好像刻意把所有想说的,以及对所有人的看法,都刻意储存到了一个话匣子里,然后对着我一股脑打开。用他的话解释“我既不怕你,也挺喜欢你的。”我才恍然明白,这不又是个孤僻的怪胎么?就像当初楚云对赵风所说的“我不怕你,我们才是朋友嘛。喜欢你,才在一起疯癫哟。”我为何总能遇见这样的人?

   “风,来刮刮胡子。”他把我的剃须电动刀,不知道在哪里冲好了电,先在自己脸上四周装模作样地刮了会,然后递给了我。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刮完胡须问他。

   “我看了你的身份证,上面除了那些数字,我就认得个风字。四笔以上的字,我都几乎不认识。”

   “哦,你叫什么?”

   “狗娃。”他说完,然后学了几声狗叫。

   “你真名叫什么?”

   “就叫狗娃呀,我本来叫福狗娃,后来我把福字去掉了。”

   “你姓福?”

   “不是,我没有姓!”于是他话匣子又打开了,讲:“我是个孤儿,不对,我生身父母应该还在,我是个弃儿才对,一出生就裹着一件女裙,被扔在一家乡镇福利院门口。我被这家福利院收养。给我取名字可是破费周折哟,每个人都想给我取个名字,也不想让我随谁姓,我毕竟太贱了,晦气嘛。结果名字倒是挺多,正经的、不正经的、文雅的、搞笑的,有些我现在还知道哩,后来相持不下,干脆就叫福利院,这也挺好,还是有人反对,要是我走丢了,被旁人找到,说把福利院送回福利院,那不是一句笑话么?倒是位有知识的老奶奶说,名贱好养,就叫狗娃,虽有道理,这也不行,容易与人重名,最后他们加上了福字,我的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

   “那你为什么要把福字去掉呢?”

   “哎,烦啦。我一开始在福利院住得挺好,毕竟整个院子里,就我一个小孩,一些老头、老奶奶总逗我玩,偶尔还给我些好吃的,那时候还真好。之后,我学会了走路,也能端得住东西,就天天看一群老头端着茶杯下象棋,我出于好玩之心,帮一个人倒了一杯茶,每个人都为我的这一举动惊讶赞叹,纷纷都要我来倒,我也乐在其中地一一倒来。结果这些懒老头,有事没事都要我倒,非要我把这种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可,一些老太太开始犯嘀咕,她们也养了我呀,不能光给他们倒,我还得照顾她们。这些老头、老太喝茶又多,我根本没有时间玩耍,六岁那年我不爽了,我在他们茶里吐口水、加头皮、放泥巴,然后我偷着乐,最后还是被抓到,被他们狠狠揍了一顿。循序渐进,最后什么事情都让我做,我都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狗腿子。我也愈发讨厌福利院,想把名字上和它一样的福字去掉。”

   “有没有小便、挖鼻屎在茶里?”我捂着嘴大笑。

   “噫!我那时怎么没想到?“他笑着摸着头,然后说:“看来你那时比我聪明,比我还顽皮啊!”

   “那后来呢?”我感觉他很可爱,对他的故事越发感兴趣。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啧啧啧啧啧啧赞赞赞赞赞赞赞

   第九章 11云幻风魔

   “我后来免费上小学,一去就自觉地坐在了后面,而且一直坐在后面,也清闲自在。我面对课本知识,就是个傻瓜,只学会些数字以及斗大的几个文字,我在成绩上,给班上争不了光,也不是没有作用哟,我们老师每学期都会号召同学给我捐赠,我就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得上台发表感言,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在语言上没什么才能,只得哭着说命苦,笑着讲谢谢,哭笑不得地大话将来一定报答社会。我怎么报答社会啊?我当时还得和福利院的孤寡老人,上街捡垃圾为生,我好有压力哟。况且这些同学也大都嫌弃我衣衫不整、脏兮兮的,每天都拿我开玩笑,连漫画书都不借给我看,生怕把书弄脏了。他们要是遇见我在捡垃圾,躲得比鬼还快,我成了班上的污点,几乎没人和我往来。有时我与他们产生龌龊,他们就拿捐献说事,我就哑口无言了。其实他们捐给我的衣服,太新了,我不舍得穿,我穿的都是我捡回来的乱衣服,至于笔、文具,我也不敢用,要是坏了,他们不是又要捐赠,我岂不是又要发表夸夸其词的感言,将来一定成为超人,拯救地球么?钱嘛,都是被福利院的老头老太保管的,我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当然也有人真心实意地对我很好,对我一点也不嫌弃,请我去他家吃饭、看电视,可是我就感觉不自在,真怕把什么弄脏了,出于这种心理我谁家也不想去。再后来,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我的身世,我生身父母生我时,还都是未成年不良学生,或者我生母是未成年,我生父是个成年、或老年流氓,反正我是不清不白、被人行苟且之事来到这个世界的,整个周围的人,自此看见我愈加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我成为了众矢之的的戏谀对象。在我梦里我父母可不是这个样子啊,真想逃离那个鬼地方。”他低头垂泣了起来,然后又突然抬起头,嘻笑着说:“渐渐长大,我有些个头、力气,从垃圾堆里捡了只圣斗士星矢的面具,戴在了脸上,小学都没毕业,兴高采烈地独自离开了这个地方,从今往后,也把福字去掉,再不欠人任何东西,我开始了新世界,没人知道我的过往,我也可以不认识那么多人。被人欺负到忍无可忍的地步,就稍微反击一下,我是男人了,可以骂人,可以打架!即使输了,也感觉开心哟!”

   “好样的,少年!”我为他感觉震撼,不禁喝彩起来,接着问他怎么到海边的。

   “我流落到了很多地方哟,而且只去大城市,白天就在餐馆、酒店里寻觅残羹剩饭,有时还能捡到鸡腿哟,衣服也都随处可以捡着,真是衣食无忧的日子。晚上随便找个公园、小区木椅睡觉,刮风下雨,我就钻进单元楼一楼楼梯下面睡。那时除了到处东游西逛地玩耍,我还可以捡垃圾售卖,赚点钱买些可乐、蛋糕,有些老板见我可怜,自然会给多点。后来,也有社会援助,我可不要,我过惯了这种日子,不习惯被集体约束起来,要是如此,那不又得重蹈覆辙,这可不成。再后来个子又张高了点,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就去找工作,还好有个蛋糕店老板收容了我,我一边学做蛋糕,一边攒钱准备买套房子栖身。可能是打小冻手的缘故,我怎么也做不好一块像样的蛋糕,只得做些粗活,每月一千块钱,后来我就去买房子去了,我的天!几十上百万,我傻呀,我花这么多钱买套还得爬楼梯的囚笼,我还是去农村买得了,一敞开大门,一溜屁股,我就跑不见了。最后蛋糕店生意不好,关门大吉了,我被店里一山东籍的伙计,带到威海这里打鱼,第一次出海,大海好奇妙,我什么烦恼都没有了,一个月后我就回到岸上,那个伙计领走我两千块钱,就跑出去又做蛋糕去了,我就拿了一千块钱,什么人啊。之后我又出了几次海,就买来了这间屋子,我打算这次出海,赚了钱,就通电,买个电视机回来。”他洋洋得意地笑红了脸,对电视机充满了憧憬,又愣了会,问我:“对了,你做什么工作的?”

   “失业。”

   “哦,那干脆跟我一起下海打渔吧,我和船长很熟,我也会照顾好你的,别担心哟。而且听说船长换了条更大的船,我们可以打更多鱼,赚更多钱。”

   “好啊,我也有些烦恼,需要忘记。”我答应了,拿出两个手机,问他:“哪里可以充电?”

   “哦,这个交给我,我替你去村里小卖铺里冲。”他说完,拉着我一起到了村里,先去船长家报名,他盯着一个彪形大汉的船员,悄悄对我说:“他叫阿拳,我最怕他了,动不动就指挥我做这、做那的,我稍有不慎,他就抓住我的衣领,拳头举动高高的,我经常害怕得尿裤子,晚上做噩梦都会梦见他打我,你可别惹他。”

   “我去忙你冲电啦。”我们抵押了身份证,以及手机,报好名,走在村子里,他帮我扣下手机电板,准备去充电。

   “可不要跟过来哟。”他补充道。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哎,里面有个女孩,比我稍微大几岁,很有魔力哟,打第一眼起,我就经常情不自禁地到她那里逗她玩。每次看到她,我都对她想做什么,却不知道该做什么,憋得难受。有时会梦见她,她穿着很少衣服,然后我就飙了出来,过程是蛮爽,可是又黏糊糊的,恶心极了。我可从来没有这样过,可以这样说我因为看见她,就病了。我也不敢看医生,在医生面前脱裤子,那不羞死人。我可不想你也有种感受,像我一样莫名其妙地病了,她有魔力哟。”他说完,就跑去了小卖铺里,我忍俊不禁地原地大笑起来。

   回到屋里,我们喝着啤酒,煮着酸菜鱼,他拆开几袋方便面,倒进了里面。我问他,平时有什么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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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12云幻风魔

   “我最喜欢看动画片,长这么大就完整看了部《葫芦娃》,其他的都是零零散散看过部分,等有了电视机就好了,我天天看这些动画片,又没人管,我一集都不落下。”

   “那你可以去网吧看呀,一晚上就看完了。”

   “我认字不多,汉语拼音都不会,怎么打字?我又不喜欢被人帮助,而且根本不懂电脑啊!”他一筹莫展的样子,颇为可爱。

   “那平时怎么玩耍?到处跑跑跳跳?”

   “哈哈,是啊,我其实还有几项业余活动,我喜欢睡觉,躺着睡、趴着睡、坐着睡、站着睡、倒立着睡,我统统拿手,总有一天我会把这项绝活,练成一门艺术,现在我还经常去海边到处捡贝壳,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哟。”他又不忘补充一句,说:“你就是我捡贝壳捡回来的呀,要是那天捡条美人鱼回来,该多好。”

   “这也叫丰富多彩?”

   “是啊,我就是这样感觉的啊,反正我觉得知道得愈少,生活得越好。就像小学时,我因为知道《圣斗士星矢》还有下部,我有个同学恰好有这本漫画,他也不会借给我,我实在想看,就把那本漫画给偷了,虽看后过了瘾,可我偷东西的确不对,我很后悔,要是不知道有下部该多好。”

   “嗯,有时还真在理,被人嘲弄愚昧也无所谓。”我心想,要是我那时有这种觉悟该多好,什么***、成功学统统去死,什么路易十三、香奈儿、劳斯莱斯一并毁掉,我才不要知道这些世俗之物,也不至于在都市里彷徨游离那么久。

   “呵呵,我一生就干过这么一件让我后悔的事,平时就很少与外界接触了,简简单单地快活一生。”他开始往碗里夹着鱼块,边吃边继续说着。

   “嗯?”我用牙齿撬开一瓶啤酒,看着啤酒盖上的生产日期,愣住了,一脸吃惊。

   “你看什么?2037年11月17日出产的啊?这酒太假了,今年才2014年呀。真稀罕,要不留给你作纪念。”他好奇地抢过啤酒盖,看了看,哈哈大笑说完,然后把啤酒盖放进我背包里,又说:“要是真到了那天,我会是什么样子呢?你知道么?”

   “有钱人呗。”我嬉笑着说。

   “是吗?”他高兴地放下碗筷,穿上了我的西装,拿出镜子照了照,有些灰心地说:“怎么看都像只猴子穿西服,不成体统,这将来怎么会是有钱人呢。”

   “那我会不会成为有钱人呢?”

   “都不像,不可能成为有钱人。”他扯住衣襟,摸着肚皮,突然愉悦地转过身面对我,夸张着说:“有钱人应该像村长那样肥头大耳、大腹便便才对。哈哈……”

   “哈哈……”我也跟着大笑。

   “咦,你的皱纹好深哟,将来我像你一样的年纪,会不会也有这些东西。”他摸了摸我脸上的皱纹,然后用手挤着脸,折出几条纹路出来,说:“耳朵长来听话,嘴巴长来说话,眼睛长来可以看漫画,这长来有什么用处么?”

   “噢,捉迷藏!这是我顽皮青春的藏身之处,我得靠记忆才能找寻到他。”我玩笑地说。

   “哇!你是个诗人么?真有寓意啊。”他在屋内来回转悠,感觉惊奇地连连拍着额头,又指着我说:“我太喜欢你啦。”

   “你趁现在赶紧找个女朋友,将来把他娶了,免得长出皱纹来,就不好找了。”

   “我才不要哩,我一个人过得很好。”他又想了想,心里不舒服地说:“我看过一部电视,里面没结婚的男女,互相脱着衣服,男的裸着上身,女的上身就剩下一件胸罩,然后男的用嘴在女人身上、脸上涂唾沫,不久女人怀孕,男方要打掉小孩,我是不是也是这么来的?真恶心,这是不是苟且之事?”

   “这对男女是啦,好多不是嘛,有好多孩子不是健健康康出生,平平安安成长。”我安慰他说。

   “哦,嘿嘿,将来我要是想当爸爸,我就远远地对着那个小卖铺里的女人,往她脸上、脖子、身上吐唾沫,直至她怀孕为止。”他笑容灿烂,满怀憧憬地继续说:“将来,我决不抛弃她、自己的孩子,我要好好疼他们、爱他们、保护他们。”

   “是啊,那你要努力哟。”

   “嗯!来,吃块鱼。”他加了块鱼到我碗里,说:“明天可要出海了,今天一定要吃饱喝足。”

   “你们大多在船上吃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鱼啊,各种各样吃不尽的鱼,尽管我喜欢吃鱼,可天天吃,那不得腻,我可不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变成我不喜欢的。所以我明天早上煮几大锅饭,用塑料袋密封起来,这样就不容易馊,到时候饭拌盐、猪油、菜油。我应该再带上一箱方便面,拆开袋子就吃干的,这可是我最喜欢的零食哟,就像吃爆米花一样。还得带上几瓶麻辣酱,尽管火夫也有,人太多了,我也不想和他们抢,他吃他们的,我偷偷吃我的,我不喜欢他们。”他絮絮叨叨说完,去盛了碗白米饭,倒了点盐,加了些猪油,熟练地搅拌起来,然后递给了我,说:“给,我最喜欢吃这香喷喷的猪油饭了,你尝尝,肯定会喜欢的。”

   “哦。”我看着猪油饭,不禁想起了楚云、赵风,上学时我们也是那样呀,午饭没有菜,赵风带着猪油,楚云更是可怜,只有菜油可拌,后来我们换换口味,互相交换着拌饭吃,有时菜油、猪油一起拌,尽可能多些花样,苦中作乐。

   第九章 13云幻风魔

   翌日,天还未亮,狗娃背着他准备好在船上用或吃的东西,领着我抵达港口,整个港口里密密麻麻的渔船。周围也陆陆续续赶来,即将出海的渔民。

   “这就是我们的船。”他指着一条很怪异的船,说:“很大吧,我们要发财了。”

   “大是大,可看起来,不像样子了。”我看着那条可笑的船,笑着说。

   这条船确实奇怪,好像是一条游艇改造而成的。船身吃水的部分,倒是游艇的材料,四处可见一块块褪色的地方,就像一个周身被火烧伤的人,周身布满了疤痕,有些“疤痕”,看起来更像是用铁板焊接、修补好的洞。甲板却用一条条结实的木板横着铺好的,再用巨大铁钉将木板钉在船沿两头。布满锈迹的三根上下均匀分布的白色铁栅栏,齐胸高地固定在船体四周,放眼一看感觉还很牢固。船上也是简单地在中间竖起一杆旗,旗帜上写着一个“勇”字。一间用木头搭成的大木屋,坐立在离船尾三米距离远的位置,驾驶舱、厨房、船舱入口都在里面。

   稍等了片刻之后,水手阿拳点好名,船长神情严肃、抽着一根雪茄姗姗来迟。阿拳借着一根绳索爬上渔船,打开了绑在船沿中间的栅栏上的铁索,朝里面拉开一扇入口,放下来一块人行木板,大家一行二十来人,带着渔具、背着包袱纷纷上船了。

   随后,港口里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长长的汽笛,所有的船纷纷启动马达,开启船上的汽笛回应,声音像一层浓浓长长的云霾,笼罩在天海之间。有妻儿老小送行的人,没妻儿老小送行的人,也开始对着海岸,有的挥着手,有的狂吼着,向大陆上逗留的人道别。就这样一百来条大大小小、旗帜各异的渔船,载着一群形形色色的人,面对着东方,浩浩荡荡地向深海驶去,场面极其壮观,连我都不由惊叹起来。

   船队驶离了港口,面对渐渐再也看不着那片大陆,我竟然莫名其妙地感觉惆怅起来,狗娃仿佛也是这般,在一旁沉默不语。天色尚早,大家回木屋各自补充睡眠,只剩下我和狗娃又跑到了船头。我感觉有些头晕,坐在甲板上靠着栅栏,带上耳机听着电影《东邪西毒》终极版里的插曲。狗娃则正好在船头,站在围栏最底下的一根横杠上,扶于栏杆,向着东方撕开的一道明如鱼腹肚白的缺口挥舞着手臂,他还一边学着猩猩兴奋地怪叫。

   不一会那道口子愈撕愈大,一抹抹绚丽的色彩,从里面照射了出来,红日从浓墨色的云簇里缓缓升起,天际红通通一片,此时海面上也浮现出这道风景,海浪波光粼粼地起伏着。狗娃放下挥舞的小手,攀着绳索,吹着海风,面对这些景色,唱着歌:“葫芦娃、葫芦娃,金刚葫芦娃……”,仿佛融入进美如奇迹的晨曦。他这样太纯真了,真叫人喜欢,也过于弱小,他需要得到保护才行,要是有人胆敢欺负于这个少年,就如同亵渎圣灵无异,我必将严厉惩治那个人。我也同时认为他如果面对其他人也像面对我一样,将来肯定能成长为“杰克.斯派恩”,一位风趣,又有魅力的男儿。

   很快,整个天空蔚蓝一片,一团团好似从棉花上撕扯下来的云,静止不动地悬于头顶之上。这艘怪异的船在这样的天空下停了下来,渔民回到甲板上,开始向大海里撒网,等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用机器将渔网拖了上来,大家纷纷开始逮鱼。

   阿拳对着我们喝叫一声,狗娃提着桶捡鱼、分类去了,不慎踉踉跄跄地摔了一跤,将一条鱼踩得面目全非。众人对着他大笑起来,阿拳拿着鱼叉,走到他跟前,踢了他一脚,喝骂着:“笨蛋,你怎么总是笨手笨脚的,这条鱼烂了,你吃啊!”

   “还有你,叫什么来着,怎么像个死人一样,不知道要干活了吗?”阿拳骂完狗娃,然后对着还在船头的我,说。

   我刚刚听完《尘归尘,土归土》,现在开始听《纠结》,他说着、骂着什么,我都全当没有听见。他又喝叫了几声,我依然不为所动,心想好像我不是来打渔的,我到大海是来忘记烦恼才对。

   “你是来好玩的是吧?”阿拳放下鱼叉,提着木棍朝我走来,狗娃赶紧爬起来,尾随其后。

   我吹起口哨,阿拳举起木棍朝我打来,狗娃赶紧抱住了他,恳求着阿拳,说:“他第一次出海,难免头晕,不适应,等他适应了,再干活吧。”

   “去你的,我才不管,船长交待谁不听话,我就揍谁。”

   阿拳将狗娃推倒在地,向我挥下木棍,我及时躲开,蹦了起来拿着手机朝他头上猛敲下去,力气着实不小,整个机身都敲得粉碎,阿拳头也蒙了,鲜血直流,赶紧捂住伤口瘫倒在地呻吟,木棍也随之掉到了我的脚下。围观的其他人,拿着工具气凶凶地朝我走来,准备来狠狠教训我这个不分轻重又来历不明的人。我有些害怕,自己毕竟势单力薄,但有什么办法呢?难道得卑躬屈膝地向他们摇尾乞怜,任由他们作贱自己,不,再也不要如此了,赵风不是这样,连懦弱的楚云也不是,我们从来都没想过一直受制于人。又该如何面对内心的恐惧呢?像楚云那样韬光养晦地蓄势一发?或是如赵风那般以卵击石地绝地反击?呵呵,“风”,狗娃还叫着一个名字,那我就选择赵风,

   我捡起木棍朝阿拳面部顺势再次一击,阿拳又捂着脸惨叫,像泥鳅一样在甲板上翻腾着。

   第九章 14云幻风魔

   我对着那群即将围过来的人,伸展着我只有四根手指的手掌,疯狂乱舞,这些人得先剁了自己一根指头,才能有资格与我争斗。我全身瞬间血脉贲张起来,青筋暴露着从脖子抽蓄到了额头,我在这波澜壮阔的海面上暴怒,时而吼叫,苍天为之震撼,大风不止地呼啸而来;时而狂笑,海神为之畏惧,大浪不停地冲撞着渔船。对!此时此刻我就是这般气焰嚣张,我身体上这些异如常人的声音就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我心里爆开个黑洞,一直通到地狱的出口,魔鬼在对着洞口吼叫、疯笑。

   我疯魔地迎接挑战,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着,始终不敢前进一步,连其他渔船上的人都停下了作业,惊呆地望向了这里,这里有个魔鬼,准备和一群豺狼决斗,不为正义、邪恶,只为生存之道。

   我残缺的身体,不完整的人格,强烈威慑着他们,我面无惧色地走上前,捡到一把鱼叉,扔掉了木棍,一会恶狠狠地看着他们,一会继续疯笑不止。见他们仍旧不敢动手,我用鱼叉狠狠教训着阿拳,阿拳在甲板上嗷嗷大叫,那群人开始放下武器,换上一张“和蔼可亲”的脸,规劝我不要冲动。船长也从人缝里走了出来,递着一只雪茄,苦口婆心地求我放下屠刀。我咬着牙,将鼻青脸肿的阿拳扯起,顶着阿拳的身体重重撞向栅栏,阿拳确实够沉,栅栏向外变形凸起地弯折了部分,整个栅栏随之都在颤抖。

   “从现在起,这艘船上有两个船长!”我停止了对阿拳的殴打,对着那群人,庄严地说道,然后接过了雪茄,指着船长的鼻子,大声叫说道:“以后你管你的渔民,我管我的疯子、少年、神经病!”

   船长一脸难看,领着几个人把阿拳抬回了木屋内包扎,其他人也各自去工作,一脸晦气。我点燃了雪茄,对着呆愣一旁的狗娃,拿着鱼叉比划着说:“看见了没,把你身体内残缺的部位磨得尖锐,戳向妄想欺负、征服你的人!”

   狗娃点点头,也跑去捡鱼分类了。我则继续靠着栏杆坐立,怎么也平静不了情绪,只得望向破碎不堪的天空,一团团凌乱的黑云,布满头顶之上,随着大风急促地向远方飞蹿,黑压压的一整块厚重的云,遮天蔽日地在远端的另外一头穷追不舍。大浪愈加强大,整个船体都在来回晃动,我头晕目眩起来,仿佛自己的灵魂像一片向上蒸浮的烟云,在头顶盖下愈积愈厚,力量强烈得几欲不可阻挡,马上就要从头顶上碰裂出来,我顿时恶心不已,仍旧强压住咽在喉咙下的秽物,低头捶挫着胸口。

   “船舱漏水了!堵也堵不住。”几个人从木屋里跑了出来,大声喊叫着。船上其他人穿上救生圈,乱作一团。船长呵斥着让大家冷静,大伙一起对着附近的友船呼救着。

   不一会几艘大船听见呼救,向我们靠近了过来,伸出无数根长长的竹竿,搁满我们这艘渔船四周,大伙先把不省人事的阿拳绑在上竹竿,对面的渔民收起竹竿将阿拳救上了友船,其他人也纷纷抓紧竹竿,朝友船方向攀爬,此时狗娃提着他的东西,拽着我起来,我一把抓起他,将他也捆在了竹竿上,笑着拍了拍他的屁股,让他好自珍重,未来可以捡到比我更令他喜欢的人。狗娃呼叫着我,被竹竿收到了友船上。此时渔船上就剩下我和船长,船长催促我去爬上竹竿,我不为所动,对着狗娃挥手告别。对面的渔民焦急地催促船长赶快脱身,不要理我这个疯子。

   “我带了多少人出海,就要带着多少人回去,不管他是疯子,还是魔鬼。”船长对着渔民说完,拿着绳子准备把我捆上竹竿。

   “你自己走吧,我才刚当上船长,还没过足瘾哩!”我推开了船长,疯笑着说:“我将最后一个离开这艘船,我才算货真价实的船长。”

   “你好自为之。”船长束手无策,只得在围栏上捆了几个救生圈,然后向友船逃生。

   “哈哈……,从今往后这就我的船,我就是杰克.斯派恩,这条诡异的船,乘载着我这个古怪的人,即将开启一段魔幻、传奇的旅程!”我对着向这片海域夺命逃窜的船队,吼叫着。

   现在这片海域只剩下我和这艘正在沉没的渔船,天空上那些胆小、卑微的云朵,还在抱头鼠蹿,那一整块庞然大物的乌云,闪烁着两点微小而红亮的闪电,像一只身形硕大的蝙蝠,瞪着两只血红的眼睛,已经飞临我的头顶之上,覆盖了半边天,黑影遮住一片海域。木屋上一直摇摇晃晃地开着的照灯,这才派上了用场,光亮在甲板上摇摆不定。灯罩在挂钩上来回摩擦、碰击,如同狗娃活蹦乱跳时,腰间挂着的钥匙一样,乒乒作响。听着这种声音,我有些心神不宁地坐了下来,又被这跃动的灯光,晃动得双眼昏花。仿佛悬浮在我头内的烟云,已经凝结变成了一块沾满脑浆的白布,两种性格各自扯着一边,来回来回地抖荡。我被抖荡得迷迷糊糊,不时浮现着赵风、楚云,各自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世界里,仿如行尸走肉般地彷徨游离。此时没有人可以呼唤我的名字,我是谁?赵风?楚云?我在纠结、扭曲,等待着撕裂。此时,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两只眼睛闪烁着微弱的荧光看向我,伸出一只手来,好像要把我从这泥泞的记忆里解救出来。我几次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他却像一个只看得见轮廓的黑影,即没有质感,也没有重量,我完全抓不住他。我焦急地问他是谁,赵风?楚云?他只是呲牙咧嘴地微微邪笑,好像说着什么,我无法听着他说的话,这些话在呜呼的风里,被吹走了。

   第九章 15云幻风魔

   那整块黑压压的云,向自己中心隆隆滚动地积蓄着力量,云层越来越厚,向我暴虐地发着脾气,好像在说:“你在干什么?在藐视我的存在吗?我非要给点颜色你瞧瞧,我才是你现在急需面对的恐惧。呵呵……!”

   这个人影似乎也听着了,抽动着眉目,化作一团火云,拖着一条长长的火焰,暴躁地围着旗杆,向上螺旋几圈,扯动开勇旗,一直倾斜地冲向云霄,像一颗愤怒的炮弹,瞬间击中恶云的心脏,火光四溅地爆炸,随之一声惊雷咋起,响彻了整个苍穹。一道道闪电开始撕裂着天空,此消彼长地照亮着黑暗的空间,明如白昼。

   我终于抑制不住,将噎在喉咙里的秽物,统统都吐了出来,不禁邪笑起来。我感觉体内的那两类性格,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准备以我的人格作为擂场,进行一番一决雌雄的较量,那些内敛与张扬,真诚与虚伪,懦弱与勇敢,冷漠与热情,善良与恶毒……,都给我准备就绪,摆开架势,这就是今天的对阵表,《旗未动》已经在这个海面上悠扬雄浑地响起,上场吧,决斗!我再也无法忍受积郁在心口的痛楚,只手撑起了身体,跑到旗杆旁,对着天空发泄式地疯狂嘶吼,那两类性格竭尽浑身能量,极端地想要将我撕裂,我像那闪电霹雳着的天空,被撕裂开了一道道不规则的伤痕,这还不够彻底,几道闪电击中了铁栅栏,电火花在围栏上游走,发出着吱吱的游丝之声。一道更是气势汹汹地击碎了照灯,碎片四溅,冒气一团白烟,被大风吹尽。来吧,尽可朝我击来,将我从中间劈开,一分为二,最好还来一场暴雨,将面目全非的我清洗得干干净净,不要留下一点点关于过去的痕迹,再融贯成流地灌进船仓,加速我和这条船一起沉没,一起灭亡。就这样,我一直站在这条正在下沉的诡异之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颠簸着嘶吼,在雷电交加的恶劣天气里穿梭,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将会被震荡、撕裂成什么模样,这条船也还能支撑多久,现在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不知道过了一晚、一天、一年还是一个世纪?暴雨不知道具体出于什么原因,没能如期而至,好像不愿去将这个撕裂得血肉模糊的人清洗干净,再给上致命一击,就让他苟且偷生吧,地球上行尸走肉的人还少吗?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倒是恶云已经黔驴技穷,没有脾气地消停下来,收起雷电,像宰鹅场里被扔弃一旁的一地鹅毛,即杂乱无章,又毫无生气。一束一束白光从云缝里照了下来,天空一片苍白,没有日出日落,我根本不知道是早晨还是傍晚,全无时间概念。海浪异乎寻常地平缓,连江河湖泊里的水浪都不如,撞在船体上没有一丝声响,风也不知道吹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周围出奇地安静。

   我此时恍然感觉筋疲力尽,躬下腰,双手贴着膝盖,气喘吁吁地想不起任何人、任何事,脑海里只是在晃动地浮现着没有人影的一座座桥、一栋栋楼、一条条铁轨以及丢在一旁的火车,这些稍感熟悉的东西具体都是哪里的?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都没有印象,我的世界都去了哪?

   我看着周遭的环境,整个甲板上一片狼藉,四周的铁栅栏到处都是一个个的黑色小缺口,靠近船头的部分还有个折凸的弯型,木屋上还有被烧焦的痕迹。大概这里发生过一件非常恐怖的事件,我当时应该被吓坏了,吓得几乎忘记了一切,我现在像没有记忆的新生儿一样,充满了饥饿,在船上寻找食物和水,我踹开了木屋的门,一股海水夹杂着渔网、活鱼、死鱼、废渣涌了出来,将我打翻在地。

   我湿淋淋地爬起,清理掉身上的这些废物,走进了木屋里,伙房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只有一把生锈的阔面菜刀还砍在木桌上,几只胶桶滚在地上。离我几步之遥的船舱入口,也被一个被挤瘪皮箱加一些碎木板死死堵住,随着船体摇晃,一些海水从入口处忽慢忽急地溢出。驾驶舱里的机器也全都被水浸泡过或者烧坏了,我完全没有办法知晓自己所处的经纬度,也不知道航向,更无法驾驶这艘船,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吃的要紧,只得去甲板上寻找。在船头附近可算找着了一个破损的袋子,馊了的饭、破碎的瓶瓶罐罐散落在水滩上,猪油凝块渐渐融化,菜油在色彩绮丽地一圈一圈扩散。我爬在甲板上,使劲地把馊饭往嘴里扒,吃饱后爬到船沿边准备痛饮海水,发现这条船真是诡异,还有一掌的距离,海水就可以漫到甲板上,好像船仓内存在一个密封的真空气囊,一直支撑着它,它才不会这么容易地沉没。我伸出双手,捧着海水喝了一口,苦涩难忍地呛了出来。海水到底能不能喝,管他哩,海水既然能把蛟养大成龙,那就把我肚子里的蛔虫也养成龙来,我猛喝着海水,顺便洗了几把脸。最后才把甲板上的一些活鱼,用胶桶装了起来,放回了木屋,这些鲜活的生命,在水里呼吸着。

   第九章 16云幻风魔

   没过几日,烈日当空,空气里热浪滚滚,整个甲板上的死鱼都被烤得干瘪,铁栅栏热得发烫,我只好躲进了木屋,遮蔽着毒日。当望向在胶桶内活动的鱼,我显得饥肠辘辘,周围也无物可食,只得拔下菜刀,捞起活鱼,闭着眼睛将活鱼开膛破肚,即使这样鱼还在垂死挣扎,尾巴摇摆不停。再狠心掏尽鱼体内的五脏六腑,鱼一命呜呼地没有动弹,我这才睁开了双眼,将鱼身上的鳞片刮掉。最后地上留下一滩鱼血,菜刀上血迹淋漓,空气里还充满了鱼腥味,我甚是恶心,也实在饥饿难耐,附近又着实找不着可用的厨具,我只得生生将一整条鱼都吃掉了。味道差极了,让人难以入咽,几乎快要吐了出来,我应该放点调料才是,在鱼身加上一些盐、麻辣酱、胡椒粉之类的,可这些统统都没有了,那就重新换种吃法,我把鱼切成一长条一长条的,然后用绳子串起来,系在旗杆上暴晒,再吃起来,味道真是不错,鲜嫩爽口,很有嚼劲,不加调料也好,也算是原汁原味了。

   鱼毕竟为数不多,维持不了多久,我只好等晚上天气凉爽,把一些渔网撒向大海,绑在铁栅栏上,第二天醒来就去收网,运气糟糕透顶,每天都只能打到寥寥无几的一些小鱼,聊以度日。要是每天都能捞到一条和我身形一样大小的鱼该多好,我的生活将丰盈无忧,只要这艘船一直不沉,我完全可以活一辈子。

   可是老天爷可没有这么仁慈,那消失的大风好像突然想起了我,大白天地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刮了回来,这次变本加厉,旗杆都被吹成弓形,几乎快要折断。它在海里搅起一阵阵惊涛,一同齐步地狠狠撞向船体,在船体四周溅起巨大的水花,高过人头十几米,吞没了栏杆,声势浩大地流回海里。这次没有击毁渔船,海浪开始各自为营地进攻,船体周围此起彼伏着这些如同张开白色獠牙的浪花。我感觉非常害怕,在动荡的甲板上也无法站稳,躲回了屋里,抵住门坐着。狂风、巨浪依然不依不饶,我听见外面的旗杆被吹断了,就在此时一股巨浪顺着狂风,像一只蓄力已久的铁拳,从船头击中了木屋,玻璃、木板、木头完全抵挡不住这种势如破竹的力量,一块块碎片随着海浪潮我涌来,整个木屋瞬间离析瓦解,我随着浪花被干净利落地击到了船尾,及时抓住了铁栏杆,随着船尾栽进了海里,周围满是被打到海里的残木断片,船尾又被回浪扦起,我被从海里抛向了天空,屁股狠狠落地,我疼得嗷嗷大叫起来。船头带着还立在上面的机器,也被这种回势倾覆到了海里,两边的巨浪一起打向了船头,像鱼雷爆炸一般扦起一团几十米高的浪花,我随之滚滚下滑,幸好抓住旗杆,才得以幸免。不一会,船尾又沉入海里,船头也又冒出海面,向上倾斜,一眼望去,上面的机器全都不见了,好像刚刚被海浪打成碎片,都跌落进了海底。此刻那间木屋就剩下船舱入口,里面倒出海水来,齐刷刷地淋着我的头,我感觉一阵冰凉。于是这般,船头、船尾像小孩跷跷板那样,一头向上翘起,一头则同步向下沉进海里,来来回回多次,而我就像一个失灵钟上的指针,以竖着的半截旗杆为轴心,一会摆向六点钟方向,一会摆向十二点。

   到了晚上,海浪略微减弱,我稍稍可以站立会,但还是起伏剧烈,我随时都有可能不慎跌入海里。这样折腾上一整天了,人也疲乏得不得了,瞌睡得眼睛都睁不开,我必须想办法把自己固定在甲板上,好好大睡一觉才好。我爬过去抓紧铁栅栏,将渔网都拉了上来,然后绑在了旗杆上,还是松松的,不太牢固,我目光四寻可以使用的锐器,那把菜刀刚好在不远处砍在甲板之间的缝隙里,刀刃隐隐反射着微光,我拔回菜刀,使劲砍着旗杆下面的甲板缝隙,再将网丝扯断,穿过缝隙,将渔网紧紧捆在甲板上,我便枕着几块木板,钻进了渔网内睡觉起来,任凭海浪激烈拍打,渔船剧烈颠簸,我感觉无所谓了。可是深夜又异常寒冷,御寒衣物也没有一件,我无计可施,冻得哆哆嗦嗦地翻着白眼,骨髓里像装满了冰块一样,腿脚抽搐不止。心想难道这附近还有冰山?是不是快到了极地?我究竟在什么该死的地方?我感觉全身都结满冰霜,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不知道昏睡了多久,周围又变温和起来,暖得先教人胸口一阵紧缩,仿佛春天正午时分的阳光正洒在身上,我浑身舒畅,感觉皮肤上的凝霜已经挥发掉了,骨髓里的冰块正在融化,腿脚痒痒的,好像在里面发着芽,皮肤上可以长出嫩草来,闭着的双眼里,也被照得红通通的,我似乎正在通往另外一个世界,上帝头顶着光圈,普照着我。我想上帝不该对我如此包容,应该在我旁边放上一桶一桶被我吃掉的鱼,让我接受审判,洗净罪恶才对。上帝或许不这么想,才会这般仁慈,裕人、朝香宫鸠彦等等罪恶滔天的杂碎,不是舒舒服服过完了一生吗?活活生吃几条鱼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对上帝的仁慈有些反感,这不公平呀。

   第九章 17云幻风魔

   我慢慢苏醒,睁开了眼睛,脸几乎快要碰着天空上的浮云,整个天空湛蓝、纯净,一群白色飞鸟俯冲着掠过我的身体,我几乎看清楚了它们羽毛上的纹路,它们随后从围杆之间的空隙里穿过,与甲板平行乱飞了会,就消失不见了。我感觉我与浮云越来越近,这艘船好似正在飞行一般,微微摇晃着。我从渔网里挣脱出来想一探究竟,一阵水浪越过围栏,便落了下去,我又感觉这艘船又在下沉,与浮云越来越远,我跑到船尾,抓着栏杆,一下子目瞪口呆。我居然和这艘船处于一波骇浪之上,向前滑翔一般地移动,浪高令我咋舌,足有几百米之高,我几乎可以遥望到大海的尽头。现在它正在滑动地下沉,后面还尾随着其他几十米高的一条排大浪,像抚在一根笛子上的手指,连绵起伏着,或者说,我和这艘船已经漂流到了海神的乐器房,波塞东大人正在吹着魔笛,这些骇浪就是他一根根手指,刚才是音阶“so”,骇浪随之上升,现在正好是“la”,骇浪正在下沉。我向海神祈求,他能将演奏一些舒缓的轻音乐,让我踏踏实实活下去,如果现在非要从希腊神话里选择一个信仰出来,我不信维纳斯,不信雅典娜,更不信阿尔忒弥斯了,我只对波塞东大人顶礼膜拜。海神听不懂凡人唇语似的,骇浪急速下沉,“do”的一声,我被卷进了海里,船也不知道沉到了哪里。五彩缤纷的鱼群,宛如一条又宽又长的网丝带,先围着我转悠成一个弧,然后朝我攻击了起来,我被裹进了鱼群里面,一条条鱼前赴后继地啄着我侧边的脸、腰、腿,我身体只好不停地伸缩,再伸出双手上下阻挡,鱼群的冲击力越发激烈,我慢慢地被冲击得像一个风车一样,急速旋转起来。此时渔船出现在我的身下,我刚好臂膀先碰到甲板,随后倾斜着头着地。我和这艘船继续同病相怜,“fa”的一声,被骇浪搅出了海面,随着海水涌向天空,我躺在甲板上,大口呼吸着空气,周围到处皆是活蹦乱跳的海鱼。我准备趁骇浪收回进海里之前,捡几条大鱼作为食物,刚坐在甲板上用鱼网丝串了一条,一只湿淋淋的海鸥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我头上,我向上瞪着眼珠瞟了眼,海鸥已经死了,应该是堕进海里淹死后被骇浪卷起来的。海神也好像觉得我吃鱼吃腻了,想让我换换口味,又有五、六只死海鸥摔在了我面前,我着实有点受宠若惊。此时天空哀鸣一片,好像发生了什么,我爬到船头,看见一片片飞鸟惊慌失措地四处飞窜,前面一望无际的海域上,满是涌起着与现在我齐高的惊涛骇浪,像一只只身型更加巨大、长颈乌喙的尼斯湖水怪,它们此起彼伏地吞噬着遍布天空的飞鸟,我吓得呆若木鸡,面对眼前的一场屠杀,浑身乏术,我救不了任何一只飞鸟,而且连自己都危在旦夕,我赶紧又钻进了鱼网,面对即将到来的灾难。

   这艘船很快进入这片魔鬼海域,整个船体都在剧烈震荡,一会被卷进海里,后被搅上天空,一会从这波海浪上落下,刚好落在前面涌起着的海浪后背,随着向上冲起,就这样一波波海浪像接力一样,让我和这艘船时而向前跌落,时而向前滑翔,大多时都是这种状态,我很少再沉入大海,感受窒息。后来这艘船似乎厌倦了总是在骇浪背面行驶,时不时改从骇浪正面迎刃而上,像一把匕首从骇浪的腹部,刨过胸膛,弯削向颈脖,在下巴上迟开了个口子,而这是我最惊恐万分的时刻,感觉自己背着一个庞然大物,面朝着百米之下的大海,随时都有可能摔得粉身碎骨。

   就这样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终于从这片魔鬼海域解脱,骇浪有所减弱,波面变宽,幅度减小了下来,这艘船此时像一辆从山坡上行驶而下的越野车,跌跌撞撞地在波浪上向下滑行到海面,再又像冲浪板一样,横侧着身体,慢慢依势冲向了另一个浪头。而我已经习惯了这种颠簸,不再惊慌地从鱼网里爬了出来。海浪越来越小,渔船有些时候稍微可以如履平地地在海面上漂泊,而海水早就淹没了甲板,这艘船已经又下沉了部分,海水最平静时刚好淹没过我的腰部,我只得淌着海水,到达右侧船沿,扶紧栏杆,望着还有所起伏的海浪,悲叹,我何时可以回到我的大陆。

   就在这悲叹之际,我遥遥望见一个白色、小三角形状的东西,在两个海峰相连的一条缝隙里,越来越大地游着,离渔船大约十几米距离时,我几乎看清楚了全貌,“该死”,我惊愕得骂了出来,是鲨鱼,那是它背上的鱼鳍,难道经历了这么多磨难,海神都不愿意给我条活路,现在连全尸都不可以留,让这些海上豺狼凶残地咬断我最后一口气,将身体撕成碎片,咽下鲨鱼肚子里。我想我还是得给它说些什么,看能不能让它产生共鸣,与我惺惺相惜,从而放我一条生路。

   “大家都是高级哺乳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高端,何必自相残杀,大家一起吃鱼才对。”我是这样对它说的。

   第九章 18云幻风魔

   “什么高级不高级,你们凶恶残暴,残杀的鲨鱼还少吗?甚至不也是人吃人?而且我本就属于鱼类,还是里面最凶残的一种,对哺乳动物更加情有独钟。”它好像这样回答于我。

   我这才记起来,原来鲨鱼属于鱼类,之前我一直把它和鲸鱼混淆起来,误以为它是哺乳动物。真不着调,我现在究竟在想什么?这和同野蛮人谈地域关联、友谊、礼节,有什么区别,当务之急应该想办法驱走它才对。

   鲨鱼越来越近,开始围绕着船体游弋,好像在寻找闯进渔船的入口。情势紧迫,我回头目光寻找甲板上的利器,准备和它较量一番,此时刚好看见一条柱子粗的大鱼,系着鱼网丝,漂浮在水上。心想,这条鱼挺大的,也够填饱鲨鱼的肚子,等它吃饱了,或许没有胃口再来吃我。我淌过海水,将大鱼捡到船沿,搁置在栏杆上。等鲨鱼游到我正前方,我将大鱼抛了出去。只见鲨鱼从海面上瞬间腾起,露出浑圆体粗的半截身躯,张开着血盆大嘴一口就从中间撕开了大鱼的身体,将大鱼咬得血肉模糊,鲜血淋漓地布满鲨鱼的整个头部,部分流经腹、背而下,染红了一滩海水。鲨鱼再落回水面,几秒功夫,剩下的大鱼躯体,就被鲨鱼毫不留情地撕下了肚。

   那滩血水被海浪飘散,在海面上没有一丝痕迹后,鲨鱼继续围着船体游弋,我想可能是鲨鱼还没吃饱,但是这么大一条鱼,该差不多了呀?可能还差一点点吧,我想起了那半截旗杆上还挂着鱼干,兴许鲨鱼吃掉这,就该完全满足了。我又去捡鱼干,突然记起鲨鱼可是欲壑难填的海上豺狼,绝对不会放过我,我现在应该补充能量,竭力反抗才对,即使是死,也要死得光彩。

   于是我狼吐虎咽地吃着鱼干,大浪却卷起了船尾,我倾斜滑落至船沿,抓住了栏杆,睁大了眼睛看着鲨鱼借助海浪跃进了船头,我匆忙起身站稳,船体略微平衡,鲨鱼从船体另外一侧,缓缓游到了船尾,正对于我。海水来回震荡,它时而露出背脊出来,那立着的三角形鱼鳍像一把阔斧一样插在上面。它瞪圆了眼睛,嗖的一身,扦起一条波浪,它快速地我冲了过来,我急转身,背靠着栏杆,双手抓在上面,躲过了这次攻击。鲨鱼则冲向船头附近,快速转弯到左侧船沿,缓缓游到船尾,再次向我瞄准。我觉得自己不应该侧对着它,一来从气势上输给了对方,二来失去了躲闪的余地,我一手抓紧栏杆,站正身体再次直面于它。它再次冲击了过来,我依然抓紧栏杆地躲开了,可是它这次攻击完,没有再做休整,选择快速地从船沿游过,在船尾又一次冲向了我,我还没正面站稳,虽仓促转身躲过了它躯干,但还是被他的腹鳍砍翻,跌坐到了甲板上,震开了一团水花。

   我从水里爬起来,立足未稳,它旋即发动了第四次攻击,嘶叫着张开那血盆大嘴,我根本来不及闪躲,额头旁湿淋淋的长发,被海风吹进鲨鱼锋利獠牙的缝隙,眼睛甚至看着它嘴里的声带在急速颤抖,原以为会就此一命呜呼,像那条被撕咬得血肉模糊的大鱼一样,海浪却扦起了船头,它随着下落的海水,被扦翻回了船尾。我刚好悬挂在栅栏上,逃过了一劫。船头随着回潮回落进海里,它借势迅猛地冲了过来,我及时抓紧栏杆,翻过了围栏,在船体外侧摆晃着。它没有得手,刚冲到船头附近,船头又被海浪冲起,它自身惯性太大的缘故,当海水全都朝船尾落去,它却全都裸露在了船头,尾巴带着水光,啪啪作响地狠狠拍打着甲板,身体腾挪摇摆了片刻,便朝船尾方向滑落。我也看清了它的全貌,它身长两米左右,胸部浑圆直径约有六十厘米的样子,全身肌肉结实,完全有力量消灭掉我,我必须找把利器,才能与它抗衡。我想起了那把菜刀,趁鲨鱼还没缓过神来,翻进船上,待船体稍微平衡会,冲到旗杆附近,摸到了那把砍在甲板缝隙的菜刀,一边使劲拔着,一边观察鲨鱼动向。这次鲨鱼在船尾摆好架势,又故意向后退了退,好像有谁在它后面拉开了弓弦,它就是那弦上的箭,“噌”的一声,它射了出来,离我还有近一米远时,我拔出了刀,朝它裸露在外的脊背砍了过去,它摇摆身体,向左侧船沿调头躲闪着,船尾此时翘了起来,海水淹没鲨鱼身体,菜刀遭受海水不小的阻力,虽然砍着了,但是我感觉伤口并不深,要是菜刀是把长匕首该多好,我就能戳穿鲨鱼后背,或者我应该直接朝它眼睛部位一通劈砍,这样它就会丧失视觉,我也能身体上取得优势。

   而我和鲨鱼已经滚落至船头,重重撞上围栏,我边在水里翻转腾挪,边挥刀乱砍,却什么也没砍着,倒是鲨鱼尾巴扇着了我的脸,我忍着疼痛,使劲踹着鲨鱼腹部,以此还以颜色。随后船头涌出了海面向上翘起后,稍稍平复下来,我则滑落到了围栏向外弯曲的凸槽,扶着栏杆爬了起来,观察到鲨鱼已经游到了船头的另一侧,我以为鲨鱼会像以前一样,先游到船尾,再蓄势攻击。这次它没有,好像变聪明了,直接转向从船沿急速冲了过来,我急中生智,咬着刀背,双臂在栏杆上向上撑起身体,再次翻到了船体外,原以为它会一头撞死在这布满棱角的折弯处,结果一波巨浪从船沿打向船内,菜刀从嘴里掉进了大海,我被卷回了船上,扶着左侧栏杆,面朝大海粗喘着气,目光四寻地发现鲨鱼在船内消失无影。

   第九章 19云幻风魔

   我暗自庆幸,这头鲨鱼大概也疲惫不堪,眼见解决不了我,不想再继续缠斗下去,逃回了海里。但是鲨鱼可真不随人愿,没一会时间它又出现在了海面,刻意露出脊背上白色的刀痕,嘴里还耀武扬威地衔着一条海鱼,等与我四目相对时,一口把海鱼咬了进去,鲜血四溅地流满嘴唇,好像在表示它一直还存在附近,决斗远远没有结束,它将比刚才愈加凶猛地投入战斗,吃不吃我其实无关紧要了,现在唯一的意义就是击败我、撕裂我,一解心头之愤。鲨鱼确实比之前凶猛许多,不再借助海浪冲上甲板,急速滑行地从海面上高高跃起,张开大嘴,朝我头部袭来。我不知从哪里来的本事、力气,跳起来翻了个筋斗,双脚在空中踹到了它的肚子,鲨鱼侧翻着狠狠落进了船内。我想这只鲨鱼之前肯定生活在某个军港附近,每天接受《军舰进行曲》、《勇敢的水兵》、《吾皇至上》等等法西斯歌曲的熏陶,不讲仁慈,变得格外凶残变态,这将是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决斗,我没有其他选择,必须比它更加残暴才行。它快速调整,转头朝我袭来,海浪瞬间扦起左侧船沿,刚冲到我附近,船内海水退去一半,它又裸露到了甲板上,慢慢被重力牵引向下滑行。我看着它狰狞的面目,感觉自己内心并不比它勇敢,之前和它搏斗,只不过是在躲闪、反抗罢了,甚至一度侥幸它可以放弃攻击,身心疲倦地游回大海,反正我从未真正主动攻击过它,我在惧怕什么呢?它在陆地上,绝不是我的对手,在大海里,它绝对吃得了我,可现在我和它在这条漫进海水、将沉未沉的渔船上,大家都不能完全施展自己的能耐,它的牙齿比我锋利,嘴比我大,还有什么地方比我强呢?我也有优势呀,起码还有灵活的四肢,而它只有那几片软骨组织的鱼鳍,大家现在处于很公平的位置,我应该放手攻击才对。我松开栏杆,跳了过去,一把摁住它的嘴巴,一边和它一起滑进水里,一边攒紧拳头,挥如流石地朝它头上猛砸。它也豪不示弱,当我们再次随着回浪撞到左侧船沿的栏杆,又被弹至船体中央,它猛然使劲地甩起尾巴,将我的头部扇到了甲板上,我额头上冒出血来。不过及时反应,一脚把它踢开,它在水里翻腾了会,不加调整地攻了过来,我忙乱后退,两脚踏空似的,大半个身躯都掉进了船舱入口,里面巨大的水注夹杂着木头、碎板、胶胎等杂物,喷射了出来,正好将鲨鱼冲向天空,摔到了船尾。而我在水里被急速的水注顶起了身体,倒立着死死抓住入口侧沿的甲板,脸上的肌肉好像快被海水削掉似的,向上褶皱翻卷,眼睛完全无法睁开。很快我也没能坚持住,被卷上水注顶端,立马一阵惊涛向船头袭击过来,我被甩到船头栅栏上,还没来得及抓住栏杆,船头竖直翘了起来,我正在腾空向船尾坠落。船尾的鲨鱼没有闲着,张大了嘴巴,露出獠牙,等着我掉进它嘴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顺手抓住了那半截旗杆,整个人悬在了甲板上,来回摆荡,才得以虎口夺命。

   由此它愈发气急败坏,依托快速回涌而上的海水,奋起地摇动着身体,像高高跃起的猎豹一样,向我一口咬来。我向后奋力摇摆起身体,朝着右侧船沿一蹭,随着惯性跳到船沿上,抓住了栏杆,回头看见它一口将那半截旗杆咬得粉碎,冲到了船头。船体回到平衡,它恶狠狠地调头,向我又一次冲击而来,我迎面握紧拳头,准备攻向它的眼睛。在我们快要接近时,一阵巨浪势大力沉地撞向船沿围栏上的凸槽,将我们冲向了另外一侧。这股巨浪的力量着实惊人,部分铁横杆都被打断,那个凸槽整体都凹了进来,从中间撕开了缺口。我借助回浪,游到了这个缺口旁,渔船又稍微平缓下来,我使劲踹着一根与腿部平齐的铁横杆,这根铁横杆只要再使把力气,就可以被折断下来充当武器使用,而它另外一头断掉的部分,已经被巨浪折损得像条顿骑士冲锋使用的长矛,细长而锐利,这件武器对鲨鱼完成致命一击,也再好不过了。鲨鱼好像知道我的意图,趁我还没踹断铁栏杆,卯足力量,疯一般地向我冲击了过来。见状,我头冒冷汗,当它獠牙扑来,我立即旋转躲闪,手臂无意间勒住了它的头部。尽管我咬紧牙关,死死地勒住,它仍在激烈反抗,闭合的嘴巴拼命地想要张开,它牙齿越露越大,我的手臂越来越松,情势极为不妙,我几乎都快使不上劲了。此时,我的腿部被铁栅栏的棱角割到了,我疼得叫了出来,而我的手臂随着这种疼痛感,居然使上了些力气,将鲨鱼的嘴巴压拢了一点,它好像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嘴巴针扎得越来越激烈,我的手臂酸胀得快要松开。我想起了那根锋利的铁横杆,或许应该用更大的疼痛感,来刺激我的神经,激发自身还潜在的能量,我挪动小腿,朝这把“利矛”撞去,铁栏杆戳穿了我的小腿,血液一团团冒出了海面,我疼得声嘶力竭地吼叫了起来,浑身都充满了需要发泄的力气,手臂绷紧着肌肉,将鲨鱼的嘴巴越压越拢,它上下片的牙齿被压得互相交错,碰碰地作响,部分甚至从两颚里刺穿了出来,鲜血从它稀烂的嘴里流出着。

   第九章 20云幻风魔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海平静异常,我已经面色苍白,一直张开着的干涸嘴唇,轻微地呼吸着气,眼睛疲倦地咪成一条缝隙,一手扶在围栏,另一条手臂毫无力气地箍着在水面上、血泊里轻微浮动的鲨鱼。一只海鸥从天空俯冲而下,飞上了围栏,在我耳畔断断续续地鸣叫,我才缓过神来,结束了,鲨鱼已经命去西天,这场生死决斗,以活下来人的胜利告终。我这才把小腿从“利矛”上抽了出来,一股剧痛从腿脚蹿上了脑部神经,嘴口却只是略略张了张,叫不出声来,我现在连嘶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扯下了自己的袖子,紧紧绷好了伤口,我想肯定还会有其他鲨鱼,会追从着血迹,来向我挑战。得给这些豺狼些警示不可,我把鲨鱼用绳索吊在了围栏上,也终于踹断了那根铁横杆,拿在手里刨开了鲨鱼的后背,将鱼鳍割了下来,随后又去割掉了它的腹鳍、尾鳍,我把它身体上最有价值的这些东西,用一根根渔网丝穿起,将背鳍挂在了胸前,腹鳍、尾鳍缠在了腰间,这就我的战利品,我将以此对着其他海上凶猛的动物耀武扬威。

   刚挂好鱼鳍,我就听到甲板上有咯吱咯吱的声音,回头望去,船内向上冒出了几条水注,渔船也左右剧烈晃动起来,甲板碎裂了,一块块碎如鱼鳞的木板被船舱内涌出的水注冲上了天,船体也在上升,我赶紧抓紧栏杆,水注瞬间又落下去了,脚底的甲板都已经坍塌进了船舱内,我失去了支撑,整个身体都悬吊在船沿上,我知道又有一波骇浪在我的下方涌起。此时放眼前方,一条巨大的回潮正在向我涌来,一会功夫就撞上我足下的骇浪,船体被迅速地打上天空,脱离了涌上天际的骇浪,侧着身体不停地旋转,缓缓向下抛落着,而我也早就被甩出了船内,狗爬式地跌落进了海水里,被大浪卷着冲得撞倒了一棵椰树的树干上,吐着鲜血地落在了沙滩上。

   我就这样被冲倒了一座孤岛,周围遍布着渔船的残骸,这艘坚强的渔船终于玉石俱碎了,而我也只剩下小半条命,在一棵椰树下躺着奄奄一息,根本就没有力气爬起来。一天之后,我又饿得头晕目眩,眼角迷迷糊糊地瞟到了一条船队在孤岛附近搁浅了,一伙人跳出甲板朝我的方向边呐喊,边躺着海水跑了过来。我知道我快要得救,终于松下口气,晕睡了过去。

   等醒来时,我发现一个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爬在我床前,边跟我说:“风,你该剃胡须了。”然后对着电视机播放的动画片剧情哈哈大笑。

   我摸了摸身体上绷着的白色胶布,突然想起我的战利品,急切地询问鱼鳍的去向,我还等着将它们都泡好盐水,晒干之后,好好补补身体。他告诉我,鱼鳍已经被船长变卖,充当了医护费用。我很暴躁于这种替我私作主张的行为,拉着少年去找船长索要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我到了船长家里,船长让一个叫阿拳、也全身裹着胶布的粗汉子,先给了我部手机。我看了这个手机,虽说有些面熟,也不知道是谁的,既然给我,我就照收不误,毕竟里面有些歌曲还是我比较喜欢的,有谢霆锋的、真野惠里菜的,还有一些电影里的插曲。我收了这个薄礼,态度依然坚定继续索要鱼鳍,船长以及他身边的一些人好像很惧怕于我,没人敢和我说一句重话,恭恭敬敬地把鱼鳍变卖的钱都还给了我,尽管我现在吃不了鱼鳍,等有机会再去吃点鱼翅也不迟,那些钱就权且收下。临走时,船长问我是哪里人?我迟疑了很久,都答不出来,只得以“清河县人”惺惺作态地回答。我和少年,在渔村里往少年家里走,这个村落的人,见到我都显得很有礼貌地和我打招呼,“风,吃饭了没?”、“风,身体好些了吗?”、“风,今天怎么有时间出来逛逛。”,这些招呼用语,我都习以为常,只是感觉很奇怪,这些陌生人打招呼,怎么都和我身旁的古怪少年一样,前面非要夸张地加个“风”字,我想“风”大概是个语气叹词,类似“喂,嘿”,或者干脆替代“你好”使用。这真是个奇怪的部落,拥有独特的语言习惯。有时我也入乡随俗地使用“风”作前缀形成句子,一一回复大家,感觉还很有新鲜感。

   “风,你杀掉一头鲨鱼的事迹,在村子里广为流传。”回到住处,少年开始给我说着。

   “风,有没有上你们这里报纸的头版头条?”我笑着不屑地说。

   “没看过报纸,不知道。”少年回答完,开始哩嗦地说:“你太勇猛了,现在大家都对你敬畏得不得了,托你的福,我现在也稍稍受人尊敬了。连村里小卖铺里那个我喜欢的女孩,都为你犯病了,我去逗她,她竟然毫无兴趣,一个劲地向我询问有关你的个人信息,好像想对你做什么,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我没有理他,只想好好睡一场大觉而已。

   “最近有个老板来看过你,还留了电话号码,让你需要的话,可以随时给他打电话,他可以给你提供一条船和人,你就可以当船长了,带着大伙一起去打渔。你可要想好,再过十几天,我们就又要去出海啦!到时我跟着你混,你可要照顾好我哟。”

   听到出海两字,我几乎恶心得吐了出来,那种神鬼莫测的经历,我实在无法再去忍受,准备离开这个地方。临走时,为了感激这些天来的照顾,我把变卖鱼鳍的钱,全给了少年,少年拿了个背包给我,据他说这是我的行李,我一打开拉链,里面除了一些衣物、日常用品,居然还有二十来万现金,我虽记不起来这些东西的来历,想少年也不会糊弄于我,就背在了身上,匆匆道完别,朝西北方向离开了。可是每次使用那些钱时,我就想写本小说,一些模模糊糊的人或事开始断断续续地出现,没过多久一个古怪的杀手,也如影随行,我整个精神都变得糟糕透顶。

   第十章 一节 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我回到天台,写完这段故事,已经翌日凌晨四点半钟,天台之外一片漆黑。我感觉腹中饥肠辘辘,寻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觅着半点食物。于是只能趁着天还未亮,下楼穿过枫树巷,来到大街上的一家小卖部门前,敲开了店门,男老板裹着被子,一脸睡意,对于这次买卖不清不愿。我买了一箱啤酒,扛在肩膀上,然后手提着一些苹果、橘子、香蕉,还有一些辣条、鸡腿,以及一条香烟,便继续走在大街上。此时,大街上几家早点铺子陆续开门营业,灯火通明地割碎漆黑的大街,包子、馒头的香味渗透在空气里,我更是肚中咕噜不止,于是我又趁热买来一袋子肉包、馒头,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八楼天台。

   我将一瓶啤酒撬开,便一饮而尽,感觉特别爽快。我吃了几个肉包,连续吸了两支香烟,虽说熬夜通宵,身上一脸油腻之感,让人颇为疲惫,却仍无睡意。我看了看今日的黄历,不禁心中感慨,此时东方渐渐有了云霞,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丁酉年九月,初九日,重阳节,宜沐浴、会亲友。忌出行、移徙。冲马煞南,喜神东南,福神财神正北。我沐浴更衣完毕,便朝着西方,搭着祭祀台,然后去楼下装了一碗河沙,插上三支香烟,同一些水果、馒头、啤酒齐放在祭台上面,磕头祭拜之后,便播放起了手机里面的电影背景音乐《孤星入命》,然后在祭台前烧着一些纸片,用以告慰他的亡灵。“生于6月22日,死于6月22日,楚云将自己原封不动地归还了回去。”我将这句话,作为对他的挽词,写在纸上,也一并烧给了他。我想起了那半首词来,也终于参透楚云之所以留下半首的目的,其实他也一直渴望被理解,而正真想理解他的人,又微乎其微,于是只能选择我,想让我参照他的心思,将那首宋体词的下阕写出来,而我又的确有这个同理心。

   苦守云归飞雁,枉度三秋,竟无片言还。岂不伤怀青成雪,梦里寻她也欢。又恐无眠,愁肠满腹,茕影折花残。明月泪眼,再见不是人间。

   我写完词,便靠在墙角,阳光已经照满了整个天地,天台之上,那条挂在墙壁上的塑料袋子,在微风中扯动,声音犹如电线露电,电火花猛烈碰击的声响。五只麻雀一直盘旋在屋顶,趁机飞向祭台,啄着上面的食物。我喝了大概五、六瓶啤酒,已经稍显醉意朦胧。我将手中嚼剩下的馒头,撕成碎屑,然后走到那条没有灵魂的塑料袋前,将馒头屑洒在地上,几只麻雀这才飞了过来,啄食着地上的食物。其中一只麻雀误打误撞地飞进塑料袋,被困在里面,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走过去,隔着塑料袋,抓起麻雀,学着楚云对着动物说话,道:“我被排挤到了一块叫作寂寞的人生边缘,如果有一天,我不慎跌落了下去,我还能幸存回来的话,那么我一定像你一样,是一只飞鸟,我的声音必将在人性的幽谷里绝响。”

   之后,我便放走了那只麻雀,那只麻雀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又飞回来,继续啄食。我拿着啤酒,晒了会大太阳,便走进屋子里,收拾着房间,我将衣物重新整理,准备离开这个地方,留在此处写小说虽说即清闲寡淡又颇具格调,然而楚云毕竟也死了,这本小说我恐怕已经没有闲情雅致写得下去,更何况在这里我愈发有一种不详预感。我收拾好行囊,却猛然记起一路跟着我的那个蓝色双肩包,也不知哪里去了,里面似乎有着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得找着才行,怎奈身体愈加疲惫,我想不起来,又找不着,醉意上头,只能趴在床铺上抱头酣睡起来。

   等我醒来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我点燃了墙壁上的蜡烛,坐在床铺上,将手伏在折叠桌上,继续喝着啤酒,继续试图将自己灌醉,然而却越来越难以醉倒。我感觉非常无聊,于是将口袋里的那只啤酒盖搜出来,在折叠桌上用手一拨,啤酒盖立在桌子上,旋转不停。我再双手拍着桌面,啤酒盖跳起来,又旋即落下,在桌子上翘来翘去。

   “这么无聊。”乞丐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上楼了,而且坐在我的身旁,对我说道。

   “麻烦你下次出现是,先在门外问一问,有没有人?”我吓得一跳,说。

   “没问题啦。”乞丐看了看我搁在床铺边的行囊,说:“你想走?”

   “嗯。”

   “准备去哪里?”

   “去和楼下的那个女人一起住。”我玩笑着,说。

   “想必不是吧。”

   “你居然知道,又何必来问我呢?”我冷看乞丐一眼,说。

   “你赵风的禀性发作,你想逃!逃避是你唯一会做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位女人,可能会导致独孤风云想起许多往事,从而彻彻底底变回赵风。”

   “对,我不是赵风,我是独孤风云,什么都最好忘记,我可不想步楚云的后尘。”

   “我希望你能够勇敢面对,承担做人的责任,不要再逃避了。一直去试图竭尽全力地忘记你一直都忘不了的人,是徒劳无益的,还不如接受现实。”

   “我在忘记一位我忘记不了的人?我有这么分裂吗?”

   “对,再这么持续下去,恐怕你再也没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了。”

   “那我应该怎么做?”我一脸茫然地望着他。

   “同那位女人在一起咯!”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喜欢上了她。”

   “笑话,我同一位女人睡过觉,就代表我喜欢她嘛?”

   “前些日,你还小鹿乱撞地在天台上胡言乱语呢!”

   “看来你偷偷观察过我很久?”我疑惑地看着他说。

   “而且她也是天蝎座的嘛!”

   “你又是怎么知道?”

   “我以前当过相面师,而且能掐会算。”

   第十章 2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看来你偷偷观察过我很久?”我疑惑地看着他说。

   “而且她也是天蝎座的嘛!”

   “你又是怎么知道?”

   “我以前当过相面师,而且能掐会算。”

   “哼!我们还真是‘志同道合’,我曾经也想过,当楚云的钱花光了,我也去买一张折叠凳、一面八卦旗子,外交一副防紫外线的太阳眼镜,也去给人家看相算命,聊以度日。”

   “你为什么不吃?”乞丐拿起散落在地上的香蕉,剥去皮吃了起来,顺便拿着几根,走到我的面前。

   “没看到已经出现腐败了吗?”我看了一眼香蕉,早上买来的香蕉,到晚上竟然已经出现腐烂,于是反问乞丐说。

   “难道你买回来时,就是烂的。”

   “我买当然是买好的,没吃完,时间久了,自然会腐烂嘛。”我继续喝着啤酒。

   “这是你最喜欢的水果?”

   “算不上,那时我与楚云一起在广东打工,香蕉是水果之中最便宜的,那时才八毛一斤,为了积蓄梦想基金,嘴馋了,就只买香蕉吃。”我收起桌子上的那只啤酒盖,对着乞丐说。

   “吃了它!”乞丐剥开一根香蕉,送到我嘴边。

   “神经病,都坏了,还怎么去吃。”我有些不屑地说。

   “对,就是要你尝尝,你们自己制造的人生苦果。”他将香蕉塞进我嘴中,然后说:“为什么曾经好好的时候不吃,非要等它腐烂变质,花开时来尽需摘,莫等无花空攀枝。”

   我推开他的手,狠下心来,狼吞虎咽起来,说:“吃就吃。”

   “很好,就应该这样不顾一切,你一样吃得下去的。”乞丐继续问我,说:“味道怎么样?”

   “不错。”我违心地说。

   “只要不再逃避,勇敢面对,你过去的痛苦,一定也可以消化得了的。”

   “那万一拉肚子,怎么办?”。

   “看医生呀,谁怪你在它好的时候,不吃掉的。”

   “我靠。”我瞪大一眼,略微感觉腹中不适。

   “趁那位楼下的女孩,不讨厌你,你应该放下自己,加把劲将其娶了,免得以后空悲叹。”

   “凭什么听你的。”

   “你要明白,我只是想帮助你,我不想你将来越来越神经兮兮。”

   “未来?未来对我而言,现在已经不见得重要,我也一个人落得潇洒自在,我很习惯这种孤僻的生活。”

   “是吗?看来我要掏你的真心话了。”

   “我给你说的是真心话呀。”

   “你还没有醉,那里来的真心话,可否请我喝一杯酒。”乞丐盘坐在床铺旁边,说。

   “原来你是来混酒喝的嘛!干嘛这样装腔作势。”我略微一笑,然后撕开了啤酒箱,对着乞丐说:“请随便。”

   之后,我与乞丐一会功夫就将纸箱里的啤酒喝完,然而仍不尽兴,我便又去买来啤酒,一直喝到凌晨,我已经醉得快不醒人事了,准备蒙头大睡。结果乞丐却不随我愿,将我拉至枫树巷,我们在巷子里嬉闹不止。

   “谁是赵风?”乞丐搀扶着我,说。

   “我!”我拿着一只瓶酒,醉履蹒跚地指着自己的鼻子,说。

   “证明给我看看!”乞丐拍着我的脸说。

   “赵风是位粗俗无比的家伙,尽干些无聊、低级、毫无意义的事情。”我拉开裤拉链,只手撑着墙壁,然后对着墙面小便起来。

   “给我画个山出来。”乞丐玩笑地说。

   “好,画就画,一条清凌凌的抛物线,闪烁着白光,斜着冲向墙边,勾勒出起起伏伏的线条,那是一条条山脊。现在烟雨霏霏,洗净苍白的山空,我再突然扬起,描画?出一座最高的顶峰,哈哈!”我一边向着墙壁冲刷,一边放声大笑。

   “嗯,画得不错,有力量。”乞丐看着我所描绘的“画”,说“最高峰上,似乎还差个人。”

   “对不起,憋不出来了,要继续画,你自己去撒去。”我拉上裤拉链,说。

   “你是个笨蛋!”乞丐特意贴近我的耳朵说。

   “谁说的。看我来,我呸!”我对着最高峰上,吐了一口唾沫,刚好凸显出一个人影来。

   “不错,挺富有想象力嘛。”

   “那当然,我是赵风嘛!”

   “要不要题一首诗?”乞丐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瓦片,滴到我眼前,说。

   “没问题!”我伸直腰板,挺了挺胸脯,接过碎瓦片,笑嘻嘻地在最“高峰”旁边,题诗:“九月烟雨细霏霏,孤峰云影人自悲。总笑秋风不得志,常是偏向东南飞。”

   “哎哟,才子!”乞丐念着最后两句,嘲讽着说。我突然感觉一股积蓄已久的孤独感,一股脑地奔涌了出来,我浑身阴冷冰凉,黯然神伤地趴在地上,干呕了起来。

   “你还想做一位孤独的人,过上孤僻的生活吗?”乞丐弯下身体,提着我的发梢,问我说。

   “不知道,我好想能找一位可以理解我的人,好好说说话,孤独可真不是滋味。”

   “要男人还是女人?”

   “美女最好。”

   “好,?我带你去找她。”乞丐说完,便扶起我,将我往裴思琪的闺中,推搡着。

   “还是算了吧,她不一定会喜欢我的。”

   “没关系的,你是赵风嘛,人即长得英俊潇洒,又套路层出不穷,再努力、主动一点,基本上就可以得手了。”

   “我想做一位好人,不可以又轻薄无知女子!”我表示为难地说。

   “还是先把她的心偷走了,再当一个好人吧。记住,你比你那位八拜之交,可要幸运得多,要好好珍惜她,未来是可以改变的。”

   “你为什么要给我说这么多?”我疑惑地望着乞丐,说。

   “因为我也想改变自己呀。”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改变你,也许就能改变我,知道吧。”

   “什么逻辑?”我猛然思考了会,对他疑惑地问:“你到底是谁?”

   “如果你不改变自己,这个问题,对你而言,一点都不重要。”

   第十章3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啊!”我突然感觉自己后脑勺,被人狠狠闷了一棍,我瞬间昏倒了过去。

   再醒来时,已经躺在裴思琪的床上,我看着她正坐在椅子上,边哼着歌曲,边织着毛衣。

   “你醒啦!”她看着我,睁开了眼睛,说。

   “你打毛衣呀!”我摸了摸后脑勺,然后从床上爬起来,穿好鞋子,说。

   “冬天快到了,多准备些衣服才行。”

   “自己买一件不就行了吗?更何况工资也高,不必在乎那点小钱。”

   “我辞掉工作了!”

   “啊!”我站起身来,颇感意外地继续说:“那你以后怎么样生活?”

   “我准备与几个姐妹一起,去市中心开一家咖啡饮品店,之后随便找一个傻瓜嫁啦呗。”

   “想法倒是蛮不错,秋冬季节还可以卖点炸鸡腿、糕点之类的,春夏之际,再卖点冰淇淋、广东化州特色冷食,一定很受欢迎!”我点点头,对于她想嫁人的话,颇为在意,因为这便不是一句玩笑话,里面参合着有意无意的暗示。

   “你脑子满活络的嘛!是个好建议,不如店子开好之后,聘请你来当服务员。”

   “拉倒吧!”我照着镜子,整理头发,玩笑地说:“我可是一位小说家。”

   “对了,有人在巷子里的墙上题有一首诗,但是我看不懂,这里何来的山与雨,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种没有眉目头脑的事情,应该是你所为吧。”

   “嗯,是我写的。”

   “看字迹就觉得有点像,你说说你为何写那首诗。”她站起身,靠近我,说。

   我告诉她整个经过,她捂着自己的肚子,头磕在我的胸口,近乎疯掉似的,哈哈大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现在完全知道,文人骚客所谓何意了。”

   “唉,现在想起来,还颇为后悔,我都三十岁了,还这么放荡。”我一脸无趣地说。

   “算你有自知自明,不过我这里对你有个建议。”她将头从我胸口挪开,对我说:“以后少喝点酒,保持清醒与警觉,不然屋上的瓦片掉落下来,你都察觉不了。”

   “瓦片?什么意思?”我一脸懵然地问。

   “你昨天被瓦片砸晕了!”

   “什么?”我大惑不解,应该是木棍才对,但是来不及细细揣摩。

   她随即将毛衣,贴在我的胸口上,比划着,说:“嗯,听不错的,再过些时日,你就可以穿上这件毛衣了。”

   “这是给我织的毛衣?”我微微一笑,颇受感动,在我印象里,除了我母亲之外,真没有谁给我做过衣服,我想确实应该珍惜眼前人,这样才能改变宿命,回归寻常。

   “对呀,冬天快到了,这里可不比南方暖和。”她微笑着说。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低下头,有些歉疚地问。

   “没办法!与你在一起,我感觉很开心,你很会讲故事。”她双臂垂下,握着双手指尖,有些忐忑地说。

   “谢谢!”我推开房门,准备离开,发现门上的镜子,也不见踪影。于是我微笑转头对她玩笑地说:“对不起!那件毛衣的颜色,我不太喜欢,虽然说你心灵手巧。”

   我说完,便回到了天台,此时旭日东升,我感觉特别开心。我想起楚云最后给我忠告,给予关怀,收获关怀,我想改变自己,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首先自然得从形象上着手改变,我冲进卧室,在东墙右侧角落里,推开啤酒纸箱,然后拆卸掉一块四方砖头,将藏匿于墙体里面的现金,全都掏了出来。我略微数了数,大概还有十来万,这么多年以来,我居然花掉了他近十万块钱,我想将剩下的这些钱,还给楚云的父母,可是现在改变形象要紧,暂且只能先借用一阵子,等日后有机会凑齐二十万,一并交于楚云的父母亲。于是我拿了一万块钱,放进口袋里,然后将剩余的现金,继续藏匿于墙洞里,用砖块封堵,再用啤酒箱挡住。

   我来到大街上,先给自己买了一台智能手机,由于遗失身份证的缘故,我没法办理手机电话卡,虽说能借用他人的身份证解决,但是存在安全风险,此事又非同小可,我必须找一位可靠的人才行,而除了裴思琪之外,我想在这座小城里,没有人比她更为可靠。之后我又去了是服装店,看中一款机车样式的皮衣,其中分为绵羊皮与pu皮两类,绵羊皮的价格要比pu皮贵上三倍以上。尽管绵羊皮摸起来手感颇佳,而且重量较轻,不过毕竟不容易保养,所以我选择了pu皮,为了让自己看起来稍显年轻些,我又挑选了一件黑色立领毛衣、一条黑色修身牛仔裤,一双黑色跑鞋。可能是因为今年冬天流行黑色,我这一身行头看起来不仅颇具风范,而且也与这个世界多少拉近了一些距离。我提着购物袋,在大街上行走,数了数剩下的钱,经破花掉了一半。我顿时充满感慨,没想到几年之后,买一身国产行头,也是花销不菲,一台国产手机1999,一件外套699,毛衣399、裤子499、鞋子399,我看着账单,头疼不已,又有想去写那本小说的冲动,但是我清楚,真不能再写下去了。我必须得去找一份工作,尽早将钱还上,不然又会心存内疚去写那本小说,然后再任由那本小说,将我陷入纷纭复杂的境地。

   第十章4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我回到住处的天台,将购物袋在卧室里放置好,然后搜出口袋中的那只啤酒盖,拿在手中旋转了会,觉得自己是时候放弃这段颓废、毫无生机的生活了,于是将啤酒盖向下扔落,?瓶盖着地之后,朝着墙角滚落,溜了很长一段时间,撞击在了墙壁上,反弹回了些许距离,不肯停下来似的,颇有频率地翘来翘去。我看着瓶盖,听着它叩响着地面,感觉它好像非要告诉我什么似的。我陷入了神思,想起了小时候,立在我床头案桌上的金黄色闹钟,闹钟头顶着两个小铃铛,每一天早上,我好梦正酣时,它就疯狂地震动起来,两个铃铛响个不停,好像呆在案桌上浑身不在,我就这样被它惊醒,我不想起床,蒙进被窝里,懒得去理会,继续酣睡,它仍旧不依不饶地闹腾,我实在没法忍受,拿起它也懒得去关开关,直接塞进被窝里面,狠狠摁住,整个世界清净了。

   此时我看了看手机时间,时候不早了,我这才从神思中抽身而出,然后跑出卧室,来到天台,看着楼下的枫树巷,等待着裴思琪回来。大概十分钟之后,裴思琪走进了巷子口,巷口的拴着一条狗,有气无力地犬吠几声。我赶紧下楼去,站在她门前,面朝着浮尘若显的阳光,抽着香烟。

   “哟,今天穿得挺英俊的嘛!”她走到我的跟前,摸着我的皮夹克,说:“这件衣服不错,满适合你。”

   “喂,美女!”我对着她,突然拿出手机来,说:“听说你的手机上,再添加一位好友,便能召唤来神龙,实现一个愿望。”

   “呵呵!蛮有套路嘛!”她捂着嘴,掏出手机,笑了起来,说:“来,你先打过来。”

   裴思琪报完手机号给我,我储存下来,然后一筹莫展地摊开手,说:“我没有身份证,办不了手机号!”

   “哦,没关系,你先用我的。”她说完,便打开了门,对我说:“你先等一等。”

   她说完,便从一个国产手机里抠出一张电话卡,递给我手里。我用自己的新手机装上电话卡,然后拨通了她的国外品牌手机,她挂断电话,我们在各自的手机电话簿上写上各自名字。

   “有什么事情的话,记得打我电话。”她拉开门,准备进屋里休息。

   “对了,确实还有一件事情。”我装作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事情?”她瞪大眼睛地望着我。

   “神龙让我转告你,除了今天中午十二点,在市中心那家巴扎特色餐厅,我请你吃饭,这个愿望可以如愿以偿之外,其他的一概不会实现。”我双手捂嘴,笑着对她说。

   “你真是讨厌!”她微笑着,跺起脚,说。

   “现在是中午十一点,你还有一个小时时间,来重新打扮,抓紧点。”我看了看手机时间,冷峻地望着她的眼睛,说:“我先去餐厅,等你。”

   我说完,便朝着市中区走去,裴思琪满口答应下来,便去屋子里,重新打扮自己。我将那家巴扎特色餐厅内部环境以及卫生间所在的位置悉数了解之后,便坐在餐厅里,一边用手机观看诺兰的《敦刻尔克大撤退》,一边等待着裴思琪的到来。十二点钟的时候,裴思琪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做旧破洞样式的牛仔休闲外套、里面一件紫色毛衣,一条灰蓝色的牛仔休闲裤以及一双匡威帆布鞋,打扮得颇为新潮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们相对就坐下来,点了纳瓦鱼羊一锅鲜、缸缸肉、酸汤肥牛以及和田馕包肉,期间维吾尔族男女青年,在餐厅中央位置,随着维吾尔民歌翩翩起舞。

   “为什么请我到这里吃饭?”裴思琪吃着和田馕包肉,对我说。

   “因为这种朴素的料理,更有真实的生活氛围。”我喝了一口羊汤,继续说:“我可能会回农村生活,以后吃的喝的,可能就是这么粗糙”。

   “生活质量挺高嘛,天天都有羊肉吃。”她玩笑着说。

   “可不要小瞧我们农村人,我们那里的农村,畜牧业也是发展不错,每天吃羊肉,也不是不可能嘛。”

   “你准备回去放羊咯。”

   “我有这个想法哟。”我点点头说。

   “不打算来我们即将开业的咖啡店打工吗?”她喝着羊汤,觉得味道太重,于是往羊汤里加着陈醋。

   “在你店子里攒点钱,以后回家发展蓄牧养殖业也好,但就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业。”

   “你再等一个月,我们的店面就会交付。”她盈盈一笑地喝下羊汤,说:“以后有谁欺负你,你尽可以报我的名字,我罩着你。”

   “不过跟你说句真话,你可以考虑一下,夏天的时候,将广东化州的冷食料理,照搬过来。”我夹着肥牛肉,咀嚼起来,说。

   “你还真是未雨绸缪,冬天了,就先考虑夏天的事情。”她用筷子夹着肥肠,此时维吾尔青年随着音乐,兜转身体旋转起来,她看了一眼,随后对我说:“要不这样,等冬天过去了,我与你一起去躺广东旅游,然后去一家化州冷饮店,当一个星期的间谍,怎么样?”

   “嗯,我好久都没有去过广东了,去一次也无妨。”

   “不过现在冬天耶,你能不能考虑一下现在的问题。”她拍着桌子,对我挤着白眼说:“我发现你有一个缺点,总是容易忽视现在,喜欢对于未来指手画脚。”

   “也是!”我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继续说:“你门店面有多大?”

   第十章5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不过现在冬天耶,你能不能考虑一下现在的问题。”她拍着桌子,对我挤着白眼说:“我发现你有一个缺点,总是容易忽视现在,喜欢对于未来指手画脚。”

   “也是!”我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继续说:“你门店面有多大?”

   “80多方。”

   “这么大?”

   “总要摆放几个桌子吧。”

   “要不这样,我们买些书籍回来,将饮品店装修成书店,一面卖书,一面卖热饮、面包等糕点。”

   “挂羊头卖狗肉!”裴思琪指着我,喝了一杯饮料,说:“总感觉你这个人,‘阴谋诡计’多。”

   “唉,只能说我见多识广吧。”我略微一笑,见一叶绿色葱花,正贴在她嘴角。我便抽出纸巾来,非常自然地从她对面起身,坐至她的身旁,然后一手握住她的后脑勺,一手擦拭着她的嘴角,将葱花以及多余葱花,全都擦拭掉。

   “谢谢!”她对着莞尔一笑。

   大家吃饱喝足之后,她身体后仰向沙发,挥手招来服务生,说:“买单!”

   服务员匆匆赶来,提交账单,她掏出钱包打开,抽出几张百元钞票。被我及时拦住,我出现金买完单。她皱了皱眉头,玩弄着那件橘色钱包,说:“看来,你还蛮富有,出门还带着一大叠现金。”

   “我是一个小说家嘛,有一位大款雇佣我给他写本自传性质的小说,我自然要收取不菲的佣金。”我继续开着玩笑,突然看见她钱包里面有一张老版的一元纸币,于是指着纸币,说:“像这种钱,好久都没见过了,现在应该蛮有价值,可以兑换不少钱吧。”

   “是蛮有价值,不过我才会将其兑换掉。”她抽出那张老版一元纸币给我看,纸币中间印有一个女驾驶员,驾驶着一辆拖拉机。

   “不会继续坐等升值吧。”我抽出一支香烟,说。

   “不是呀,这是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奶奶给我。”她也点上一支香烟,说:“她说希望我能像那位女驾驶员一样勤劳,自己所赚的每一块钱,都来自于自己的辛勤劳动。”

   “嗯,很有道理嘛!”我掐灭了香烟,然后将她手中的香烟夺走、掐灭,说:“那就从现在开始,照着你奶奶所说的去做,那位女驾驶员可不抽烟哟!”

   “呵呵!”她低着,拍着我的肩膀,说:“要是那一天,我们生意失败,我破产了怎么办?”、

   “没事的,我家还有十几亩地,大不了我去银行贷款,买一辆拖拉机。”?我继续玩笑地说。

   “呵呵,你可要说话算话,我家可没有田种。”她伸出手来,想要与我勾手。我满口答应,我们勾完手之后,便离开餐厅,走回了枫叶巷。

   我们在深巷里并肩齐步,始终保持着同样的节奏踱步,也始终保持着微妙的一公分距离。此时长空澄碧,阳光透过朵朵枫树树冠,洒进深巷里面,令我们感觉浑身暖意洋洋。脚下积满紫灰色的枯萎枫叶,好像被大火燃烧殆尽了一般,向树叶中心位置翻卷曲折,每每踩在上面,那些枫叶就会发出松脆的声响,令人心中徒生凌波。

   我们抵至她的门前便停了下来,我抬头透过她门前的枫树树冠,仰望湛湛云天。火红的枫叶早已不知什么时候褪掉了颜色,有些还枯败地卷在枝头,在微风之中摇摇欲坠,无数个层次分明树叶缝隙,让我多目睹的天空,分外深邃明净。我打开手机,播放起了王菲的《天空》,正如楚云喜欢金色一样,我对于这种蔚蓝深邃的颜色,更是情有独钟。

   裴思琪慢慢面对于我,微微底下头来,不动声色地给予我一个靠近的机会。此时一阵清风席卷而来,地上的残枝败叶在地上翻卷着刮过。我伸出双手,放在离她胳膊肘一公分的位置。她旋即向上曲直手臂,手掌抚在离我肩膀上,还有一公分的距离处。我慢慢向她走进,额头向她左侧肩膀靠拢,始终保持着那耐人寻味的一公分距离。这一公分距离,纵横交错着一条条颇为神秘的吸引力,力量温和细腻,丝毫不令人觉得强烈唐突,却足以扰人心痒,仿佛将一直隐藏于我们各自体内的某种俗尘异物剥离了出来,隔着薄薄的皮肤,在引力的牵引下,异乎寻常地颤颤巍巍地上蹿下跳。我们这般心猿意马起来,我知道她一直在等我给她给他一句话,就简单三个字。我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即使我将自己切换成楚云,或者独孤风云的身份,那一句话却始终积蓄在心头没法讲出。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此时枫树树冠上的几片枯叶,轻飘飘地垂落,毫无声响地着地。她耳旁的几丝秀发参杂着芳香,向我面颊缓缓袭来,却始终规规矩矩地待在她的肩头微微悸动,没能与我碰面。我颇受感动,那种情感几欲喷发出来,但是那个字眼太过于沉重,我只能用‘我喜欢你’,或者其他隐晦话语,偷偷地告诉她。

   “我羡你的长发如飘,我慕你的身姿妖娆。”我贴近她的耳朵,悄悄地说。

   她盈盈一笑,额头从我耳畔,转向了肩头,噘着嘴唇,说:“你会不会给我送花?”

   “不会!”我立即抬起头来,站直身体,对着她笑着说。

   “为什么不送?”她也抬起头来,一脸惊讶地问。

   “即浪费钱,而且又容易枯萎,何必到时候又触景伤怀。”我转动着眼珠,说。

   “去你的,这个人也真够小气的。”她旋即生气地踹了我一脚,然后走进屋里,掩上了大门。

   第十章六节11月17人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我此时此刻,对自己充满希望,尽管她曾经误入歧途,离我曾经的择偶标准相差甚远,但是我现在又能好到那里去呢?更何况我真心实意地喜欢她。作为一个男人,而且都已经三十岁了,的确该肩负起应有的责任,我坚决不能再依靠于楚云的报酬生活,必须脚踏实地自食其力,而不是像风一样,吹到哪里就算是那里。

   第二天,我便在城市郊外,找了份建筑工作,收入还过得去,每天两百块钱现结工资。主要负责筛沙、操作水泥搅罐车等等粗活。工作虽说多年未曾再染指过,第一天工作自然不太协调,显得非常生疏,休息一觉醒来,身体四肢便一如往常地酸痛起来。不过好在我动作上的记忆,很快便被激活,没过两天,我就熟练到令其他人不可小视的地步,有时连他们也自叹不如,自此以后也都不敢对我再说半点重话。而我其实像当初一样不喜欢他们,也不想住在工地,每天工作完吃完饭,就回我的天台睡觉,天还未亮就早早往工地上赶路,连我都吃惊我居然很少会有因为懒散而迟到现象发生,我确实比以前勤快许多。可能是因为工作让我恢复了精神气,时常又觉得自己又高人一筹。自己要是再稍微学习一下,可能会是另外一番境遇,每天都灰土灰脸的样子,裴思琪与我走在一起,应该非常难为情吧。于是一天中午午休时间,我手里拿着几个白面窝窝头,坐在一间屋子里,打开智能手机,上面有一个知识付费学习软件。于是我点开了进去,刚好上面推荐有万维刚老师《精英日课》,我看了看万老师的履历,一股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点进课程准备收听,页面显示必须首先付费199元,才能获得收听资格,由于我本身又对得到app创始人罗振宇先生也颇为崇敬,自然非常相信他们所推荐的知识。可是我没有支付宝,也只能给裴思琪发微信求助,裴思琪爽快地发来两百块钱红包,我全都冲兑进了得到app里面。然后收听着万维刚老师的课程。刚开始我的大脑仿佛就受到猛烈冲击,我有一种茅塞顿开的舒服感受,可是后来我便渐渐不知其所云了,心思稍稍徘徊于知识的大门之外,手中的窝窝头也越来越难以下咽。我想出门买包榨菜,搜了搜口袋,发现今天出门忘记携带现金,于是想使用微信支付买包榨菜,可微信支付余额已经为零,得到app里面所剩的一元钱,怎么也转不回微信。我只能继续啃着白面窝窝头,听着天书,沉沉欲睡。

   我来到了一间大学教室,里面坐满了90年代的大学生。由于我是一个丝,于是很自觉地往第一组最后一排走去,结果一眼就瞧见了坐在中间的一组,倒数第三排中间的大个子胖子,他果然人中龙凤,皮肤白皙,一头浓黑的大盖头,穿着一件整洁的白色衬衣,既威严,又精神抖擞。

   我赶紧上前对着他打招呼:“你好,罗振宇先生。”

   罗振宇先生一头雾水地望着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们才第一次上大学呢?”

   我说:“金龙岂是池中物,我仰慕你很久啦?”

   罗先生很高兴,胳膊肘在课桌上富有节奏地拍来拍去,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新同学。”

   我掏出手机,打开了“得到”app,点到了余额这一处,对他说:“你欠我一块零毛三分钱,现在可不可以还给我。”

   罗先生起身拍着桌子,对我说:“鬼话,我什么时候欠你钱了,我都不认识你!你可不要信口雌黄,一块多钱可是个大数目。”

   我说:“您日后会开一家公司,然后开发这个软件,公司主要是做知识的运营商”

   我话至中途,罗先生便嘘停了我,轻声说:“小子,小声点,我们出去谈,不要被别人知道了。”

   我们走出了教室,在一个花坛上坐下,罗先生好奇地问我:“什么叫作知识的运营商?”

   我解释说:“就是个卖书的。”

   罗先生果然聪敏非凡,一点就通,他拿过我的手机,翻了翻“得到”app,听了一点万维刚老师的《精英课程》里面的免费章节,对我说:“真是可惜,我认为你应该把那一块钱,在这一本书里面花掉。”

   我说:“太贵了,听不起。而且我认为成为精英其实很简单,就两步,一步就是不断学习,不断挖坑,就像挖井一样,总有一天你会挖到地下水。另一步就是会花钱,钱来了,你要尽快将它花出去,不要在身上停留,久而久之那些流出去的钱,就会冲刷出一条条流向你的水渠,等连通了水源,你就成为精英了。”

   罗先生听完,觉得有些道理,说:“你应该像这么做,我觉得你可以成为一个精英。”

   我摆摆手说:“算了,我可是一个百分百的纯丝,精英?我八字太轻,承受不起。”

   于是,他掏出了一张老式的一元纸币来,递向我,说:“这本来是我老爸留给我买红枣吃的,不管我日后欠不欠你钱,我今天就先还给你,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如果有一天如你所说,我成功了,你就来找我,我请你吃饭。当然如果有一天,我没有成功,我去找你,你请我吃饭,那怕你穷得只剩下窝窝头与榨菜。”

   “一定,一定!”我说完,接过了纸币,看着纸币正面,转身蹦蹦跳跳地准备离开,结果我一跃而起,跳到了纸币上的拖拉机上面,,成为了一名驾驶员,拖拉机烟囱冒着黑烟,我驾驶拖拉机从纸币里开出,滴滴答答地行驶在弯弯曲曲的农村小路,背后是蓝蓝的天空,两边是金色稻田,当我行驶到一座山坡下时,停了下来,我遇见了一位金色头发、西装革履的外国人,我心中一惊:这不是克里斯托弗诺兰吗?

   诺兰对我说:“你很像莱昂纳多.迪卡普尼奥?”

   第十章 七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诺兰对我说:“你很像莱昂纳多.迪卡普尼奥?”

   我诧异地指着自己说:“我长得像莱昂纳多.迪卡普尼奥?我这么瘦,你居然说我像莱昂纳多.迪卡普尼奥!嘿嘿!其实我们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到了三十岁之后,都还没有结婚。”

   诺兰说:“单身没有关系,二战时许多士兵都是光棍,我现在正式向你发出邀请,参演我的电影《敦刻尔克大撤退》。”

   听完诺兰的说话,突然间我成为了一名水手,正在一艘巨舰上随着风浪晃荡,德军的飞机大炮正对着海滩、海面、巨舰疯狂轰炸,英法联军正在敦刻尔克的海滩上一溃千里。

   一声炮响,令我几乎也是从那场梦里,狼狈溃退了出来一般惊醒。我一只手里拿着一个窝窝头,一只手里拿着手机,得到app里的那一块钱,还是转不出来,于是我只能放弃榨菜,独自啃起了窝窝头来,然后思索那场神经兮兮的怪梦从何而来。

   我坚持到工程结束,工头给我结算完工资,我先去澡堂洗了回热水澡,换上西装,打上了领带,去一所学校附近特地买了一捧玫瑰,心想何不更得寸进尺一点,直接向裴思琪求婚,相遇、相恋、结婚一气呵成,岂不是更令人畅快,我要改变自己,不能再仍由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让自己七零八落,从而畏首畏尾。即使被她拒绝,也没什么关系,继续再接再厉嘛。

   我精心挑选好九十九朵玫瑰,便朝枫树巷走去,沿途想着即将对薛婷的求婚说辞。“我知道此生我都无法变得富有,有些东西给予不了你,有时整个人即显得虚弱无力,又精神恍惚,不仅不能保护好你,而且更需要你的保护。希望你能理解。现在我真心想做一位健全的人,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我喜欢你,所以想和你结婚,不管你曾经做过什么,这都不是你的真实意愿,这都是男人制造的卑劣世界,你没法独善其身而已,我也毫无理由、毫无资格,指责你的过错,希望你能答应我。当然如果将来我发生什么意外,或者你不想和我生活了,随时随地都可以离开,我绝不会心生半点怨言。”当我由衷想到这套说辞,不禁感慨起来,要是我还是十九岁或者更小的年纪,是断然不会对女人这么说,更别提接受这样一位女人,甚至极为可耻于这种行径的人与事,但有时候命运真叫人悲哀,事事难料,曾经也未必想到,十多年以后,我是这么一个人渣,无论对社会,还是家庭,一点贡献都没有。

   我默念着说辞,刚踏进深巷里,就刮起凛冽北风,树叶稀里哗啦地飞零,一连片树叶穿过橘黄的路灯,在暗光中散乱地穿梭,有的落在路灯照着的地上,与它们的黑影一起翻来覆去,有的则落进了黑暗里,不知了去向,有两片更是特立独行地紧紧贴着路灯灯泡,一点也不肯松动下来,蒙住灯光,在地上留有比自身大十几倍的黑斑,刚好笼罩在一旁拴着的小狗。那条小狗被冻得可怜兮兮地吠叫数声,腾挪着身体,一头钻进自己盘曲的后腿里面,以最能保持体温的姿势卷缩着呻吟。而我离薛婷的屋子,渐渐只有五六步的距离,她的屋里亮着灯光,从窗帘的四周边沿照射出来。当我准备再走近时,房间里突然响起竖琴的拔弦之音,将我的心扉敲开了一道缝,我怔住了,停下脚步。几秒钟之后,小提琴优美演奏了起来,将这道心门摩擦着木轴缓缓推开。这两种乐器随即合奏,音符交织在一起,似滑翔的轻燕在微风里底鸣,格外优美。我情难自禁地随着轻燕的身姿追寻,它往下俯冲穿入一片青松林里,松木高耸笔直、郁郁葱葱。飞燕路经一间木屋窗前,绕过底下一米多高的木桩。飞至微微隆起的山坡处,停歇于枫杨树茂密的枝头上,回头盯着木屋门前,那平缓的绿地里,西装革履的男人演奏着小提琴,穿纱织连衣裙的女人翩翩起舞。随着时光推移,春日阳光从树杈里投射下来,在木屋顶部留下几道树影,随即金光染红了女人的纱裙。

   光亮在风杨树无数的叶缝里熠熠生辉,形成大小不一的几重薄如蝉翼的光圈。当这些光圈色彩斑斓地在我眼前跳耀,我终于记起来了这首曲子,就是那个男人用小提琴演奏的《卡农》,这首曲子搅动着我的脑海,浮现出另外一个空间,空间里的画面好像王家卫电影里头的抽格镜头,虽极不连贯,却又张弛有力,现在这些画面正力量十足地撞向我所处的空间,要把黑夜变成白昼,要把秋风变成春风,要把我装回进原来的位置。我一动不动,任由这种碰撞而来的冲击感,令我混乱。我四周开始出现裂痕,天空正在一小块、一小块地脱壳,部分光束穿透了出来,一些碧草在鞋底展露着头角,我甚至嗅到了从缝隙里溢出来的清新空气,心被这幽清的气息所凉透,我感觉自己快醒了。此时这首曲目停了下来,紧跟着放起张学友翻唱的《天黑黑》,那春日里的空间才停止了撞击,那些裂痕、脱落的壳都弥合了回去,我还是现在的我,手捧着鲜花,站在还是枫树巷的枫树巷里纹丝不动,眼前只剩那位穿着纱裙、头戴柳条头环的女人,她的脸袋、肌肤完全透明,身体轮廓散发着耀眼的白光,我根本看不清她的全貌,唯独能见的是那一双漂亮的明眸,静如秋水,又如幽灵般地悬于人形的白光里。

   第十章八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我还是我,还不是原来的自己,我无法伸出手来触摸,她旋即随着旋律向天空漂浮了起来,离我越来越远,深巷也被愈拉愈长,我仿佛正在渐渐缩小,愣在这条幽深的窄巷里,动弹不得。没一会功夫,她与明月贴合在了一起,消融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月光瞬间由暗淡变得光彩皎洁,照亮了云际,照亮了云端,洒向我所居住的天台,穿过竖着的青旗、水泥护栏,斜切着墙面,照进了深巷里以及院落上的屋顶,投射到我半边脸上,靠着我右侧肩膀旁的鲜花,在地面上落下了一条长长的孤影。我积郁难忍,想要撕心裂肺地呼喊一个女人的名字,却什么也喊不出来,她像一团纯白色的蒸雾,刚从脑海里冒出,就被冷风吹散在我广袤无垠的记忆里,形成了一粒粒没有颜色的分子,我无法在这个空间里将那些虚无缥缈的分子汇集成一个凝块,然后照着它读出她的名字来。我很伤心,想去砸烂那些音乐,为什么什么都可以记起来,唯独她还是个谜。我想冲进裴思琪的房间,砸烂那些音乐,然而我却被封印了一般,动弹不得,那些音乐渐渐停止下来,房间里的灯光熄灭。我固步自封地待了一晚上,天空逐渐放亮,三条云彩横过长空,路人依稀穿行于枫树巷,非常惊奇地望了我一眼,然后见怪不怪地从我身旁路过。

   当阳光照满我的面颊,稍稍可以动弹手臂。此时裴思琪的房间,灯光再一次亮起,音乐也随之播放起了披头士的《lucyintheskywithdiamonds》。我神色慌张地敲打着裴思琪的屋门,全然忘记我来此的本来目的。她推开门来,见我手捧的鲜花,娇羞地底下头来,微微一笑地转过身去,便随着音乐节拍,自我陶醉地拿起酒杯,轻轻扭动着身姿。我刚想推开她,砸烂音乐播放器。她却满脸酒红,回头看着我,食指轻放于嘴边,轻“嘘”一声,拖出一条长长的余音。我瞬间愣住了,身体又变得僵硬起来,“嘘!”,风也在我的脑海里轻吹了起来,那姓氏早已在记忆里转换成为拟声词,可以是人的长叹,也可以是风声,现在我想起了那位女人的姓氏。薛婷回头继续扭动舞姿,那面偶尔被遮挡的镜子,时不时反射出光芒,晃耀我的眼睛。“镜,是女孩的名字,好好听。”我豁然间想起这句话来,里面有个同音通假字,是她的名字。

   我双眼泛红,不知所措。音乐停止之后,裴思琪哼着曲子,坐至梳妆台前,正对着镜子着妆,美貌在镜子里一览无余。我突然察觉镜子里出现的似乎是另外一个人,她在木窗旁照着镜子,扎好了马尾,眉笔轻画眉梢,渐渐眉展眼舒,她拾起桌上的口红,涂抹着嘴唇,一不小心地画过了唇角,不高兴地抿起嘴来。我呆呆地望着那面镜子,不禁想起了一首词那首《如梦令》。

   裴思琪刚贴好假睫毛,然后又对我说:“你因为你真不会买花哩!知道吗?我小时候也想象过,我未来夫君会捧着花,单膝跪地向我求婚,知不知道会不会实现。”

   我一直盯着镜子,没有说话。

   ?

   ?“要不是看在你是巨蟹座的份上,才不会给你机会。我昨天刚刚看过星座书,上面说天蝎三的绝配情人,就是双子巨蟹座。赵雅芝、苏菲玛索,这些女神可都是天蝎三,你可真走运!”她笑着说完,便涂好口红,接着说:“我的生日就是11月17日,你可要记好了!”

   ?

   ?“11月17日,思念你时的我,是位诗人!”这句话似乎是从我灵魂深处冒出来的,我眼睛红彤,看着那张脸消失在了镜子里。我慌乱上前,紧张地摸着镜子,还是没能如愿地留住她,我非常暴躁,将桌子上的化妆品统统推到了地上,对着裴思琪大喊着说:“这只是三百六十五天之中的一天,它平淡无奇!”

   ?

   ?“你怎么啦?”她愤怒地站起身,说:“又发神经了!”

   ?

   “那是我生命之中,最伟大的日子。”我气馁地底下头说完,又旋即抬了起来,哆哆嗦嗦地大叫着说:“不,不!这一天和我一点干系都没有,我的生命符号是6月22日!”

   ?

   “你到底发什么神经?”她越发气愤地吼叫。

   ?

   “我是谁?我到底想要干什么?”我边愤怒问着自己,边拿起木凳往地上狂摔着,直至摔得粉身碎骨为止。

   ?

   “你闹够了没有?”裴思琪站起来,死死看着我。

   ?

   “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一位诗人。”这句话久久徘徊于我的脑海,我猛然记起,楚云也曾经说过这一句话。我由衷感慨自己愚钝,居然又上了楚云的当,差点又让他敷衍了过去。我气冲冲地推开门,指着白色云朵,谩骂:“楚云!你好一个混蛋。你用尽一生一世,都对我女人,念念不忘,你喜欢x女星,只不过是借尸还魂,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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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九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一位诗人。”这句话久久徘徊于我的脑海,我猛然记起,楚云也曾经说过这一句话。我由衷感慨自己愚钝,居然又上了楚云的当,差点又让他敷衍了过去。我气冲冲地推开门,指着白色云朵,谩骂:“楚云!你好一个混蛋。你用尽一生一世,都对我女人,念念不忘,你喜欢x女星,只不过是借尸还魂,对不对?”

   我摸了摸滚烫的额头,奔跑了出去。我跑至大街上四处游荡,我要找着杀手,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一直捉弄我。于是我一直念着我方才想起的名字。那锥骨的股寒气,很快如期而来。我竭尽全力地忍受住哆哆嗦嗦的身体,奔跑了起来,这次我想占据主动,把杀手引至一个地方,与其一决雌雄。我撬开了一个下水道井盖,然后钻了进去。我踩着窄浅的脏水,在下水道里面疯狂奔跑起来,四目一片漆黑,耳边缓缓回响着杀手紧随着于我的脚步声。此时一群硕大老鼠沿着管道四壁惊慌失措地逃窜,沿途传来的声响,即沉闷又密集,他们撞倒我身体上弹跳了起来,其中有四、五只老鼠大胆妄为地撕咬着我的衣物,我将其一只只抓起,狠狠砸向洞壁,它们惨叫着继续逃窜。待转过几个弯洞之后,我面前开始有一些白色光束,犹如长剑般地管道顶部、破损路面上的缝隙里捅了下来,前方远处也出现了一个细微的亮点,逐渐扩大。当汽车轮胎辗过这一条条缝隙,光束忽明忽暗着划破了空间里头的昏暗。我就在这支离破碎的漆黑里,听着头顶的汽车疾驰而过以及脏水哗啦啦摩擦着鞋底的声音,朝着那点光亮奔跑。当自己就快跑不动时,我气喘吁吁地低着头,拿出手机播放电影背景音乐《世事苍茫成云烟》,想依此告知杀手,我所处的具体位置。当音乐想起,杀手追赶而来的脚步声,越显急促,于是我插着腰猛然回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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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带你来这里吗?因为我现在不怕你!我现在要用同样的语气告诉你!你的恫吓现在对我毫无作用。我已经猜着你想要念什么诗词了,我现在要把语气加重,咆哮着对你说,《如梦令》,晓镜初妆眉舒,错红画过唇处,玉面凝霜怒。抿嘴跺足扔梳,可恶,可恶。情郎窃吻消除。”我咬牙启齿地吼完,之后不停邪笑了起来,我空洞的声音在管道里吭长地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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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过了很久,杀手仍旧没有出现,而且脚步声也似乎停止了,四周一片空寂,我想他一定是害怕地躲了起来。于是我洋洋得意,长舒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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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你以为你谁?我会怕你?”杀手的声音,突然传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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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云死了,你到底是谁?”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杀手这样同我说话,但是我对于他的具体行踪,仍然不知。我骤然紧张地原地环顾四周,唯唯诺诺地说:“告诉我,楚云死了,你是来替他报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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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台,看来你的年纪也有三十岁了。呐!这些年来总有些事情你不愿再提;有些人你不想再见。有一个人,曾经对不起你,也许你想过要去杀了他,但是你不敢,或者你觉得不值。”杀手一副冷酷无情的语气,继续说:“好好想想吧,当你明白你想要杀的人是谁,自然就会知道我是谁了。我要走了,多留点时间给你,我不想你不明不白就死了。”

   杀手这样说完,就没有再说下去了。我良久地还待在原地,不知道他还在不在这里,但是我明白,他一定受雇于我最想要杀死的那个人。我一筹莫展地顺着水流,朝着洞口的光亮,走到了下水道的出口处。然后双脚蹬在弧壁上,身体后靠着撑了起来,此时一群蝙蝠也从洞口层层叠叠地飞了出来,随即不见踪影。而我正悬在脏水之上,抽着烟,看着污黑流水自高而下流到了布满石头的干涸河床里,光秃秃的河道两旁,栽着正蒙上一层层灰尘的桦树,一阵寒风刮过身旁,让我突然想起了我恨的那一帮人,他们就是这样居高临下,将所有的肮脏都倾泻给了我们。

   同楚云在深圳最后一别之后,我变得愈加焦躁而伤感,他不是我减轻痛苦的良药,相反还会让我滑进更深的泥沼里,我不能像他一样活着,也许我还有机会重新来过,于是想回家一趟,我有时真的太想念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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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我回到了故乡。当我走在大街上时,已经没有多少人认得出我,即使是花了好长一段时间认出我的人,也是蓦然生出一副惊讶表情,说不出话来。我走过小镇,踱步于归家的公路上,半个小时候,远远眺望着望河村,那里突然变得非常冷清,几乎很少有人烟出没,但我反而欣喜胜过了悲哀,这也许更符合我理想中的家园,不再是曾经那种哄哄闹闹的样子。不过想想自己现在的成就,也不由感慨万千起来,如果电影《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仙子,猜着了前头,却没能猜着结局,那我什么也没猜着,我不是盖世英雄,也没有踩着七色云彩回来,连想娶的女人都已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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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穿过阡陌,走进村子里,拴在树底下的狗对我凶狠地吼叫,它们陌生于我,却不知道我比它们更早来到这个村落。我没有搭理那些狗,继续低头而走,沿途非常侥幸地遇见的一个女人,她是我以前小时候的女玩伴,她一眼就认了我出来,不可思议地惊呼“情圣回来了”。我仰起头,用眼神冷酷地看着她,说“呵呵!你的明眸宛如一湖风平浪寂的秋水,‘咕咚’,我失神地栽倒进了里面。”她瞬间面红耳赤,不停地摆着手,说:“我的天啦!我晕,我晕死了,你真是个流氓,我都已经嫁了啦,不好意思!打扰了。”,她急冲冲地跑开了,我看着她慌不择路的样子,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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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11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我穿过阡陌,走进村子里,拴在树底下的狗对我凶狠地吼叫,它们陌生于我,却不知道我比它们更早来到这个村落。我没有搭理那些狗,继续低头而走,沿途非常侥幸地遇见的一个女人,她是我以前小时候的女玩伴,她一眼就认了我出来,不可思议地惊呼“情圣回来了”。我仰起头,用眼神冷酷地看着她,说“呵呵!你的明眸宛如一湖风平浪寂的秋水,‘咕咚’,我失神地栽倒进了里面。”她瞬间面红耳赤,不停地摆着手,说:“我的天啦!我晕,我晕死了,你真是个流氓,我都已经嫁了啦,不好意思!打扰了。”,她急冲冲地跑开了,我看着她慌不择路的样子,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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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我父亲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无话可说地低着头,背着农具出门了。我母亲倒是很开心,开始给我烧水、做饭。她没有责备我,还是一如既往付出关怀。我洗完热水澡,同母亲坐在一起,吃了会一些饭,母亲突然哭着告诉我,我的外婆已经病入膏肓,等待她老人家辞世,准备葬礼,居然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要是有钱该多好。

   我外婆是位很慈祥的人,我和楚云的遭遇都颇为奇怪,我们小时候在本族老人那里,是不待见的,家里农忙时都呆在外公、外婆家,由他们细心照料,由此我们对外公外婆有着高于爷爷奶奶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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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外婆便去世了,我在灵堂前跪着烧了些纸,便默默地走开了,生老病死本无可厚非,但是我还是不甘心。外婆的确是位悲哀的人,其实她的病,早就谁都知道,包括她自己,但是我们大家都没有带她去仔细治疗过,归根到底还是因为钱的问题,谁都没有能力去支付那些昂贵的医疗费。平时发病时,除了外公,也没有谁有时间去照料于她,她们一直靠着自己活着,生活上也很节俭、朴实。这场葬礼起了争执,我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我父亲种的人,以及他那令人可耻的家庭是用什么手段,将我母亲哄骗进门的。我讨厌我的父亲,一直都讨厌着这个醉鬼,他把外婆的葬礼当成炫耀自我的地方,任何规劝都无济于事,他反正都要闹,他要大声嚷嚷,恨不得要告诉所有人,他是一个有本事的女婿,其实旁人都知道我母亲跟着他受了许多苦,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戳中他的下怀,礼貌只是对流氓的放纵,我只得站出来,指出他的痛处,他气得狠狠地踹了我几脚,我们几乎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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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葬礼结束后,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早早离开了,当外公、外婆丧失家庭权利后,我很少再去他们家,我心知肚明,在其他人眼中,也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说大话。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看着沿途无比熟悉的路景,关于这条路以前总是很期待,通过这条路,就可以去外公、外婆家,而现在注定越走越少,我童年最美好的事情,也快走上了尽头,我有些悲恸,心中默默祭奠着离开的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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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我躺在椅子上睡了一会。醒来之后,我去后院的小片竹林里,那片竹林比起小时候稀松了许多。潮湿的空气里散发着清幽的竹香,我踩在松软、枯黄的落叶残堆里,轻轻抚摸青绿的竹身,冰冷的竹身上还流淌着晶莹的水珠,一滴一滴滑过手背。我仰望天空,才发现天边愁云密布,快要下雨了。我在压水井里,打些许凉爽的清水,匆匆洗过脸后,回头在墙角处,看到我父亲的名字,那名字居然还没消失。那是我小时候用砖头刻在上面的,每一次挨揍之后,我都会往上面吐唾沫。想起童年的趣事,脸上总能不经意地流露笑容,仿佛我才是这个孩子的父亲,他是我的孩子,我可爱的小孩。

   我想出去走走,看能否想起更多往事,那些值得回忆的童年毕竟还有。我在村子里转了很久,猛然发现我已经是这个村子里最大的孩子、最小的壮年,有很多人都出外打工,或者举家搬到了镇上。我只得和一些陌生于我的小孩子们简单地自我介绍,或者和一直都还记得我的老头们互相寒暄。我还特地去了趟楚云家,他家也搬走了,门前碾地上长满了蒿草,两级门阶上七零八落散落着枯叶和碎水泥渣子,红色对联也被时间漂白,破乱不堪地贴在门沿上,大门紧锁,散发着霉味。以前只要我对着那张门,大叫一声“楚云”,他都会兴高采烈地溜出来,而现在即使我叫破喉咙都无人应声,我时常想要是楚云能回来该多好。

   之后我走进田埂里,想去村前的小山坡上看看,在那里回头,可以清晰俯瞰整个望河村。没膝的荒草掩盖了山坡的小路,我还是凭着残存记忆走上了上坡,站在一颗树叶稀疏的小树底下蓦然发现,我在春天里竟然感受到的是秋天的荒凉。一切都大不如前,一切都毫无生机。我不想要那些让人伤怀的景物,一定要毁掉那些缺少春天的色彩。我在山上放起了野火,那些荒草本该在秋天或者冬天时,全部化为灰烬,这样新草才会破土发芽,春天才会到来。火势熊熊向四周漫延,‘霹雳啪啦’吞噬着干燥枯草。红光炙热着身体,我的脸在发烫,血液在汹涌迸流。浓烟滚滚而上,像一面黑色长旗一样在风中招展,慢慢消散在了水墨色的天空里。不知不觉,天空也按耐不住,垂直下起如酥细雨,我没有避雨,一直待在山坡上,看着大火渐渐被浇灭,看着地上的灰烬,一点一点被雨水所淋湿,随着红色的水土弯弯曲曲流进了田沟里。我胳膊靠在树旁,零散的绿叶落在了头上,我远远看着望河村,那在风雨中飘零的村落。雨越下越淅沥,我闻着溅起的尘土味,泥土之间的干裂处被重新黏合成了一块。雨水流进田间滋润着秧苗,飘洒在低矮的青草里,清洗出嫩绿颜色,拍打尖尖角的小荷叶,散落在藕塘里。整个望河村都在雨里,接受着苍天的“洗礼”。青瓦上的水注间隔相同向下流着,村尾那栋破败土房,不合时宜地映入眼前,还是毁掉了孕育生机的仪式。灰黑色、歪歪斜斜的土泥墙,在风雨中摇摇欲坠。断掉的屋梁铺着青灰色的旧瓦片,成“v”字形,一起塌落进了屋里,雨水不停地往里面灌着,霉烂的稻草、破碎的陶片,在雨水中被重新发掘,那间屋子一直凄凉地待在那里许多年。那是我奶奶曾经住过的房子。我十岁生日宴席结束过后,家里人正在为剩余的食物发愁,毕竟是夏天难以保存,结果一天之后,终于派上了用场,我奶奶就因为未知疾病从而辞世。弥留之际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无可奈何地垂泪。她思念着一个人,一位许久都没有见过的一个人,一位我也素未谋面的人。关于这位人,我也只能从左邻右舍谈论之中,略微知道些来龙去脉。反正我们家的女性,是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所以我从小立志,早早发迹,带着我母亲一起脱离这个蛀满流氓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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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12节11月17日,思念你的我,是位诗人

   ?我踩着泥泞,越走越陈沉重。回到家门口时,我在门前的石坎上刮掉鞋底的泥巴。父亲便对我破口大骂,我在他眼里依旧只是一个神经病、混蛋。母亲很焦急地过来,给我打着雨伞,被我拒绝了,我感到非常惭愧,没能带离她脱离苦海。吃饭时,我和父亲保持沉默,只是我母亲在一旁一直唠叨着,要给我张罗一桩婚事,我理解她的心情,也想让她早点抱孙子,享受那膝下之欢。但是我做不到,贫贱夫妻百事哀,我绝不能重蹈覆辙,那怕是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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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病!老子养了你这么久了,你总得把我的香火传承下去吧!”我父亲终于按耐不住,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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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这种凡夫俗子所做的事情,我怎么能做呢?”我毫不在乎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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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兔崽子,你对得起祖先?”父亲暴跳如雷地站起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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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祖先,我想知道你们都继承了他们什么?”我不紧不慢地说:“我爷爷是个混蛋,我爷爷的儿子们也都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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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小子!你谁都敢忤逆!”父亲忍了又忍地说:“要是以前的话,我非得打死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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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不是讲理的人,你现在应该是心里忌惮我。你其实满聪明的嘛!知道我会还手,而且不一定打得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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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父亲抬起巴掌,给了我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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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这样,你看你多沉不住气!”我捂了捂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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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和你废话,你的废话太多,以前总说要怎么、怎么样,将来发大财,娶美女,带着你老娘离开老子之类的废话。”父亲讽刺着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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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败是成功之母,但是失败是我的父亲,我跟父姓了,我姓失败,所以才很失败。”我亦惶恐不可多让地反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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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臭东西,我都可以被你活活气死,老子懒得管你,不是怕你再跑了,老子又轰你出家门!”父亲说完,摔碎了一只碗,愤慨地回到了房间里,大声嚷嚷了几句“真是养不教,父之过!”,这才算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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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几天,我父亲真的不管我了,我也清闲自在,也想去一个地方,去和一个人好好说下话。清明节,我给奶奶上完坟,便骑着自行车,穿过两座小镇,来至一座坟前,清理了下坟前的荒草。曾经姑父泪流满面地说,一定要给我姑妈立一个碑,结果还是荒凉的孤坟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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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妈,很久都没有见过我了吧!你也许会惊讶,怎么一眨眼,我就突然长大了,以一种您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面孔出现。不过我还记得,你惊讶时,瞪大的眼睛,以及笑得合不拢嘴时的仪态。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都过去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以来,你有没有想过我?”我点上香,边烧冥纸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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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姑妈是喝农药离世的,离世前和姑父大吵一架之后,拉着自己的小孩诉说了很多关于她在娘家时的悲惨遭遇,便趁人不备,匆匆结束这段只有三十来岁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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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收到这个噩耗,他不相信,又突然两眼发黑起来。他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只能神智不清地匆匆赶往,去见上最后一面。他骑着自行车,抄着近路,疯狂地往那里赶路,他面对着一条正处于汛期的河,不加思考地背起自行车游了过去。他终于赶至葬礼,看着她被关在冰冷的玻璃棺材里。他们自此阴阳永隔,他无能为力地眼睁睁看着冰霜凝聚在她的眉头,她嘴唇乌青发紫。

   葬礼举行了三天,她被送至火葬场,那冰凉的棺材才终于被打开,他不甘心地一直紧紧握着、搓着那双冰冷的左手,怎么也掰不开手指,他想给她温暖,想发生奇迹,她能活过来,结果却发现,他的手也是如此冰凉。她最后化为了灰烬,残存的骨头也都被捣碎,装进狭小的骨灰盒里,埋葬在黄土内,从此与孤独长眠。他才得以接受现实。关于她的死因,众说纷纭,一般农村人都欣然接受这一点,姑父的那座烂村庄里,之前都有很多人是喝药结束生命的,这个村子里一直存在着一股怨气,姑妈就是被这些孤魂冤鬼缠身,才匆匆结束生命的。他至始至终都无法接受这种说法,这种充满戏剧色彩的神奇故事是发生在电影、电视剧里面才对吧。那个男孩知道,那次吵架就是导火索,她的心灵被触痛,无法根治的痛苦再一次浮现。这个情绪化的女人,太过小家子气,老是爱哭,还拉着小孩唠叨着那些毫无意义的往事。

   此时她需要一个怀抱,来感知爱的所在;她需要被索取一个怀抱,来感知自己存在的意义,没有,都没有,他周围的人变得如此吝啬,她没有得到丝毫同情和关照以及体现自己存在感的索取,于是她紧锁着门,结束了这一切,一切都成为了过往云烟,包括她的大哥曾经在大冬天里,把她唯一的被子偷去卖掉,只为参加狐朋狗友的聚会。以及她出嫁时的滑稽故事,男方彩礼刚送过来,就被她父亲挥霍一空,嫁妆也没有着落,于是她父亲溜之大吉,她哥哥们来不及避躲,这些穷鬼们胡乱凑了点零头,就匆匆打发掉了迎亲的队伍。她于是带着屈辱嫁了出去,但是她父亲、哥哥们,又准时、频频出现在她的新家里,要钱养老、借债不还。她夫家烦了,怎么这么倒霉,和这种鲜廉寡耻、欲壑难填的人,扯上了关系,终于有一天,发现原来都是这个女人,于是耻笑、揶揄、打骂,都再一次出现在了这个柔弱的女子身上,她又开始体验着痛苦。她感觉非常无辜,回了娘家一次,她不敢责怪那些流氓们,但是她实在难以忍受,便向她的哥哥们祈求庇护,教训她的丈夫也好,毕竟别人家的女人也都是怎么做的嘛。但是远近闻名的流氓们,这次却表现得超乎寻常的通情达理,以一种“书香门第”才有的气度规劝夫家,他们不想以一些寻常琐事,而坏了感情,于是一顿酒肉之后,笑眯眯地走了。夫家终于看穿了这些酒囊饭袋的嘴脸,心情不顺时,依旧肆无忌惮地欺负着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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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13节

   这个轻若鸿毛的女人,痛苦时无依无靠,以至于那些男人们,非常理性地面对她的死亡,未来还远着哩,看开点吧。就这样姑父在姑妈死后两个月不到,就完成了续弦,他绝不会为了思念而去单身的,柏拉图真是个神经病。

   我姑妈也懂得不多,也不想通过死亡来得到什么永生,她大概只想从来都没有来到这个世界,和那些人扯上关系。葬礼结束之后,这个男孩回到了家,坐凳子上,双手伏着桌子,他不敢相信,他未来的日子里已经没有了这个女人,空空荡荡地发着呆,他开始感觉到,身后的世界背景,裂开了一条细细长长的纹路,一直跟着他,他自此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她。

   他母亲突然放了一碗瘦肉面在他的面前。他疑惑地看着他母亲。他母亲解释说,今天是他的生日。“这是谁的生日,这么悲哀。”他说完,眼泪就哗啦啦流了出来。他回到了九岁那年,他姑妈来到他家,就坐在他家门口,而他就在门前玩着泥巴。突然,有人从身后狠狠踹了他一脚,他爬起身来,回过头,害怕地哆嗦一下。他拍了拍身后的脚印,扭头准备逃走时,被喝斥住了。他伯伯拧着他的耳朵,他本不敢吱声,姑妈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着他,他听到了嘲笑之声,非常恼火,他气愤地甩掉了流氓的手,怒目以对。他伯父呵骂着他,姑妈笑盈盈上前,拍了拍他的头,继续嘲笑他胆子小。他怒火中烧,眼睛瞪得比牛的还大,腮帮鼓得比青蛙的还鼓,他的拳头紧紧攥着,他就这样面对着流氓。一群旁观者也都围了过来,准备大看笑话。姑妈走开,笑着说这个孩子不敢动手。流氓又扇了他一巴掌,他呐喊着冲上前,一拳头就砸到流氓的肚子上。流氓彻底愤怒,抓住他准备猛揍时,却发现他眼睛里的愤恨有增无减。流氓竟然没有再下手,男孩父亲出现,于是男孩上前告诉他的委屈,他父亲看了看眼前的兄长,眼神里一丝恐惧掠过,但是他父亲也是个流氓,无论如何都要维持自己颜面,他父亲的拳脚,干脆都粗暴地给了这个目无尊长、不遵常伦的男孩。自始至终,姑妈都没有上前,去劝止这一切。因为她也像这个男孩一样,恐惧着这些人,尝遍了辱骂、恐吓、拳头、飞脚、皮鞭等等,这个家族的这种传统,从大到小,依次“传承”着,整个家族的女人、小孩,都在哭叫、乞怜。姑妈毫无痕迹地怂恿着这个男孩,将捏得紧紧的拳头,挥舞了出去。她心生羡慕,没想到这个男孩真的会动手,这个拳头对于他来得如此之早,而对她却从来没有挥起过。自此之后,正因为这个拳头,他再也没有无缘无故,就被流氓们拧着耳朵、踹上几脚、扇上几巴掌,抓去跪上几个小时,以此大发淫威。他也不用再躲避,冷酷地从这些人的身旁走过,所有的人都对这个男孩指指点点,认为他将来不是个好东西,因为他的眼神凶神恶煞般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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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她只是我的小姑妈,我还有一位不知踪迹的大姑妈,她在我还没出世时,就尝遍痛苦,离家出走了。所以关于她,我没有任何记忆,只是从他人嘴里略略得知,她离家后嫁到了偏远的安徽阜南县,期间回过娘家一次,之后就了无音讯,据说也是死了,更难得的是至今家族里没一个人知道她的死因以及她夫家的详细地址,好可笑的家族。

   虽说从未见过这位姑妈,有时我却会突然间想起她,每每想起这位女人,也不知到她具体在哪里,只得先看一眼地图,然后闭上眼睛,想象着疆域在一点点地缩小,直至阜南县缩小成一点,才能通过这一小点寻找着她,她像披着长发的黑影,模糊地出现在我面前。我由衷地憎恨这些人,我们家的男人都是废物,那些我爱的人,也不至于都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早早离开人世,而且都颇具戏剧性地在我生日前后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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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这个男孩又回到了六岁,有一天,他母亲尝遍家暴之后,一个人躲着哭泣。他走到母亲身旁,拥入了她的怀里,哭了起来。她妈妈摸着他的头,发现这个男孩,能够亲身感受到她的痛苦。她于是安慰着他,他没有再哭,他爬上母亲的膝盖上,身体悬着翘来翘去,他不禁笑了起来。她母亲也笑了,把他抱过身来,却发现那张笑脸上,镶着一双忧伤的眼珠。母亲问他,不快乐吗?他说在母亲的身边,他永远都是快乐的。母亲哭着说,她做得不好,她要他在任何人的面前,都能是快乐的。没过多久,他去找他父亲,要父亲不要再打他母亲,他要快乐。他父亲指着路过门前的疯子,告诉他,快乐是自找的,看那个疯子,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都是快乐的。他于是去问疯子,是怎么样做到的。疯子没有答话,只是在一旁疯笑。他豁然开朗,找到了他的专属玩伴小云,两个人在后山的松林里,学着疯笑。他保持着那张笑脸,问小云,是否还看得到他忧郁的眼珠。小云告诉他,笑眯眯的什么也看不到,于是他找到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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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过坟之后,我骑车回到本镇上,准备去街头,历经二十年岁月的特色烧饼摊,买上两、三个烧饼。此时一辆比亚迪汽车疾驰地从我身前开过,将地面上的一滩脏水,震荡到了我的身前。我从自行车上下来,准备对着那辆汽车大骂,结果那辆比亚迪汽车停至我前面,燕秋从驾驶座上出来,对着我喊道:“赵风,你回来了!”

   “原来是你呀!我差点没有顾及你祖宗,对你肆意谩骂。”我微微一笑地玩笑说。

   “你回来了,怎么不事先给我打个招呼。”他站在拉开的车门内,对着我说:“这样我也可以邀请你来我家,我们畅怀痛饮,我们已经多年都没有一起喝过酒。”

   第十章 14节

   一位女孩也从车里面下车,看着我,对他询问:“他是谁?”

   “我是赵风!”我对着那位女人介绍,说:“与燕秋是一个村落的。”

   “原来是你呀。”那位女人听我介绍完,便瞪大了眼睛,好像对我有所耳闻一样,说:“原来是你这个花心的人?”

   “风流才是。”我冷冷一笑地说。

   “我结婚了!”燕秋一脸幸福地拍着车门,继续得以地说:“今年刚买的车。”

   “恭喜!你应的。”我恭维着说完,而此时我的心里其实颇为不是滋味。

   “你知不知道,楚云在哪里?”他继续问我,说。

   “现在应该还在广东,之后就不知道了,我同他也失去了联系。”我说。

   “是呀,这个人太飘忽了,居无定所,我一直试图联系上他,希望他回到我们的队伍中间,他的事情我们已经替他摆平了,他不必害怕。”燕秋说。

   “他不会跟你们的。”我一口断定地说。

   “你说的也是,他的性格就那样了,只希望他以后回来的时候,能带着老婆孩子回来,这样我们望河村的男孩们便后继有人了。”燕秋仔细打量我一番,似乎有什么重要的话,要同我讲,结果却噎了回去,想了半天,才说:“你有工作没有?”

   “没有。”我无所谓地说。

   “要不上车,同我一起走。”

   “去哪里?”

   “去天津,当泥瓦匠,一年一家两口可以赚十来万。”

   “省省吧,我不可不想再去。”我长叹一声地说。

   “真是可惜!”他摊开手,然后继续说:“明年我可能就要当父亲了,希望你能在老家遇见你。”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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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不早了,我得赶去孝感与张舟宏汇合,然后一起去天津。”他看了看手表,说。

   “你准备带她去。”我看着她老婆坐进车里,于是说。

   “是呀,事在人为嘛,有谁规定不可以带着老婆出去打工,对不对?我们工地上夫妻档,也比比皆是嘛。”他摇着身体,好像身体后面,长着一条尾巴。

   “你不怕累着她?”

   “这有什么办法,女人也需要工作,也需要肩负家庭责任!”他说完,与我挥手告别,便坐进汽车,驱车离开了。

   “哼!”我轻蔑一笑,看着他们绝尘而去,我的心是嫉妒的,不过我知道即使我有这种机会,也一样会放弃,我还没有鲜廉寡耻到需要女人,与我同甘共苦地从事这类繁重工作,而自鸣得意。

   我独自在镇上吃着东西,才发现这里变化真的太大,房子更高、人也更多,晚上灯光更亮,我都没有在意,这不过是人口膨胀增长所致,这仍是个本质未变的俗气世界。就像那些人们休闲方式没变,变的只是场所的数量,特别是牌场,近乎十步就会有一家。我在街道上闲逛,偶尔会遇见一些年轻人,三五成群地在街上醉酒胡闹、疯言秽语。而像我这般独行者,已经绝少可见。有时我也会遇见一些以前和我关系不错的人,见面寒暄后,他们会邀请我去他家里打牌或者去县城里厮混,我都一一回绝,这些娱乐真不是我喜欢或者擅长的,我情愿一个人默默无闻地闲逛。

   回到家,我一直想去看看后山的青松林,松林里以前有着一群小孩捉着迷藏。我和楚云经常拿着长长的松针,放进虫洞里,手围着洞口防住风,仔细观察,直至针叶蠕动起来,我们提起针叶,吊起来一只俗名“地老虎”的黑茸茸虫子,关于这种虫子的科学名称,我们一直没有追究过,只记得童年有这么一件趣事罢了。但是母亲却一反常态,暴躁地警告我,后山绝不可以去。关于后山,我也听说了一些事,后山承包给了一位很有钱的女人,村里人本以为会有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结果青松林基本保持原貌,特别之处就是里面盖了一间木屋,那片青松林下的一片荒地里,栽有一种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却很具有观赏性的果树。

   大家都说那女人不正常,背弃了自己的丈夫,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一直住在那间木屋里,白天也只是站在高高的山坡上,看着底下只能容留一辆汽车通过的村间小路,好像等待着什么人回来,平时也完全不与其他人说话。乡亲们每每说起那位女人时,都会刻意躲避着我,仿佛那位女人和我有着某种关系似的。我并未在意,太过怪异的事与人,现在也见怪不怪,只想去山上看看罢了。村里有两条路可以通往后山,一条是从村后翻过一米多高的土屏直接上去,一条是径直走上村头,再转个弯,沿着舒缓的山坡而上。我们一般都选择后面的一条,那条路走上去感觉舒服极了,没有荆棘、杂草以及硬脚的石块。我沿着山坡,踩着碧草,脚底摩擦着着“丝丝”之声,走上山坡顶部,进入松林的入口。现在入口里铺满了个子差不多大小的白色鹅卵石,路旁一棵被修葺得像圣诞树模样的小松树,横在了我的眼前。数百支透明薄膜里面包裹着小纸鹤,用红线系好着,井然有序地挂满了这棵小松的枝条,在明媚阳光里,微风的侵袭下,熠熠生辉地跳跃着。这几乎是这片松林里最低矮的松树,第一排枝干伸出的位置,刚好可以碰着我的头顶。而在我的记忆里,从没有关于这颗树的印象,我想应该是这个女人后来栽上的,她也许也是位似水的浪漫主义者。我好奇揭开第一个包裹上的红绳,拿着纸鹤,挥着手臂飞了会,然后拆开,上面写着:

   ?

   “你是一朵玫瑰,不过似乎还在矜持,等待含苞待放的时机。你需要一阵风,轻轻解开防卫,幸福随之展露。我们再次相遇,不是上天的刻意安排,也不是机缘巧合,只是季节更迭,春天悄无声息地来临,碧草新生,我心萌动,深陷一种不理智的美妙感觉里,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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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15节

   看完之后,我不停苦笑,太令人意外了,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我接着依次打开了其他的几个,上面写着:

   “在丘比特剑拔弩张,向我射来了第一支爱情之箭,我接受感觉,却无法运用言语勇敢地吐露出来,我们之间似乎还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我很惶恐,又有试探性地接近过你几次,几乎都是寒暄片刻、匆匆擦肩而过,我已经偏体鳞伤。”

   “我得鼓起勇气,我害怕看不到你炫丽动人的风姿,盛开在我的面前。那样就意味着,我并不是一位喜欢去追求美的人。我的心在对你真诚呼唤,,拒绝我心,其实就是在拒绝一个诚实的小孩。你愿意失去这颗为你每分钟达到百次,甚至是更多的心跳吗?如果你是一朵冷艳高贵的玫瑰,而我此生只希望成为两片绿叶,烘托在你身边,让我们的命运如此相连。最后我必能蒙受神灵眷顾,让我拥有一个与童话世界更加接近的地方。静女其姝,愿依我于城隅?”

   ?

   我紧紧按着署名的地方,不敢再看下去,那是我一直藉由忘记的第一封情书,楚云替我所写的。我终于明白母亲的警告,原来这个女人真同我有关联。老天给我开了个玩笑,继续充满戏剧性,我已经推测出接下来的故事,我们会在非常优美的环境里遇见。就在我感叹人生如戏时,她果真出现了,从木屋的阶梯上走出来,手里拿着浇灌之用的水壶。

   她额前的头发井井有条地梳理至发尾,中间插着一朵栀子花,然后和后面发髻一起扎成了一条我所熟悉的马尾,除此之外,冷若秋水的明眸,如皓月般白皙的脸,都已经有所变样,当然她已经过了24岁,和大多数女人一样,脸自然而然松弛了下来,然而她那张脸仿佛经过细微膨胀之后又突然凹陷了下来,和过去相比,我很难在她脸上找着一根很流畅的线条。那双眼睛也变得浓暗,还稍微带有一丝倦意。不单指面貌,骨子里还散发出一股令人惊寒的孤冷之气,这是与以前有所不同的,以前她要是较起真来,立起脖子,给人感觉就像在雨中的风荷,一点雨水也不愿意沾,显得非常遗世孤立,而现在她就像一块凝满霜雪的冰棱,让人不颤而栗。

   我们一直凝视良久,都没有说话,和以前类似,我要是不主动说话,她也从来不会开口,她就是那种天生的仲裁者,等我说话,等我犯错,然后从我言行举止里发现问题并且毫不留情地指出来,见解相当独到,观念也令我着实感觉佩服,我非常欣赏甚至感觉自卑于她。虽说有时评价人短处时,极为恶毒,不考虑情面,不过连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对她这项缺点,都乐于接受,丝毫没有埋怨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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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见她不说话,心里有些怨愤需要发泄出来,也就先开了口,但真不敢对她恶言相向,我理解我对于她的恐惧,她在我心里一直高高在上,当她站在我的面前,我只会越来越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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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这里。”她冷冷地说。

   ?

   “这是你不该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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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还喜欢我,那我就还有资格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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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我答不出个所然,只得苦笑着说:“你的遗弃,将我推进了痛苦的深渊,你还有资格说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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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完全是我的错,这是你应该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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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我不想说得太多废话,如果你还感觉内疚,那就请离开,回到你家里,好好过你的生活,做好你的妻子,当好你的母亲。”

   ?

   “我不会回去,我只想自私一点,给自己一个机会。”她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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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情圣,你用不着对我如此上心。”

   ?

   “情圣?沽名钓誉罢了。”

   “看来你对我还是缺乏了解,那我就把事实真相,告诉你吧。我最擅长撒谎,曾经对你说的一切都是假的,连给你写的情书,都懒得自己来写,只能找楚云代笔。”

   ?

   “你能把那简单的三个字当作谎话,对我再说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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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经!”

   ?

   ?

   我说完,扭头就走了。我回到家里,疲惫地靠在椅子上沉思。父亲跑过来,因为替我张罗相亲的问题,又大动干戈一番,我绝不会妥协。我父亲也绝不会依从于我,他恼羞成怒,将我的行李全都扔到了门外。我如果不屈从,那就滚出这个家,养我和没养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

   我出门整理好散落在地的衣物,父亲狠狠关上了门。我很失落,其实我并不想这样对他,可就是没法克制得住自己。既然没有家人可以理解我的难处,我也只好准备再次轻装远行,过我风一般的生活,至于今晚的归宿,去一些朋友家,倒不成问题,但我还是想临走之前,去趟青松林。

   我记忆里的青松林在一座前后颇为陡峭的山坡左边。那座山坡上有一条小路正好从山顶滑向山脚,而山顶左右两侧向下又极为平缓,右侧凹进去的部分,被挖成了一个水深很浅的水塘,每年雨水不周,严重时水塘都会干涸枯竭,河床要么裸露在外,要么杂草丛生,除了岸边栽着几棵杨柳,也几乎没有其他树木。向东穿过水塘,又是一座山坡,从山坡上一直蔓延至坡下的小路旁,是一片竹林。而水塘左侧向西的山坡上,就是另外一番风景的青松林,前后左右载满了郁郁葱葱的参天青松,中间有一块轻微凹陷、感觉几乎平坦的闲置空地,里面碧草如斯,也有两棵青松在草坪中央附近无伤大雅地矗立,那时我和楚云经常在里面嬉戏、午睡、仰望天空。

   第十章 16节

   那时我和楚云经常在里面嬉戏、午睡、仰望天空。现在以这块草坪为中心,向东自然可以看日出,而且视线方好。向北则可以从草坪北部边缘的一排列队整齐的青松间隔,一眼就遥望见连绵不绝的白兆山,这排青松向前半步之遥是一层断裂的土层,土层偶尔会被暴雨冲塌,一些青松的根都裸露在外,有两、三根青松朝着北方,横倒着生长,枝干长长地伸出绝壁之外,土层绝壁之下满是荒草、碎石,只有小数青松生长在里面。向西,草坪边缘渐渐凸起了小山丘,上面密密地栽着七八株枫杨树,坐在山丘、靠于枫杨,看夕阳暮色也再合适不过了。向南,眼睛可以透过村落屋顶,俯视村前的荷塘、田野、以及另外一些起起伏伏的山坡。整个青松林都如此充满了奇异,连黏土是红色的,逢年过节,村民都会去山上挖点黏土回家,捏成船型、锥形、金字塔形……,放在大堂神台上,点香祭神之用。

   为了避开初恋,我从村后曲折的小路而上,刚好遇见那道土屏,我摸着土屏,那些土屏是由山上流失的水土,冲击一些土房坍塌后剩下的一排残垣断壁,常年累月沉淀下来,形成的土垒。尽管年代久远,两种不同来历的黏土,部分混合一体,但还是能根据颜色清晰分辨出来,那些红色的土壤是从山上流失下来的,那些灰暗的色调本属于曾经的墙壁。而我脚下的地方,也隐隐约约出现了一条条地基线,让我想起了少年时,那些居住此地的年纪七、八十的老头、老太,也不知道他们在祖坟里过得怎么样。人去楼空,再至倒塌,也不过数年之久,我越发觉得时间弥足珍贵。说不定眨眼间,我有幸能再回到这里时,这里已经出现了考古队,队员拿着刷子,在这里翻来覆去地寻找陶罐、米缸。

   我翻过土屏,爬上了松林,躺在松软的草皮上,靠着粗状的松干歇息。夜幕已经降临,几只归鸟在松林里扑通翅膀,碰撞着树叶,咕咕哀叫,松林里充满了诡异气息。我发现一旁的草里有一点荧光,方才想起来这些精灵,小时候那些萤火虫成群结队地在碾地上方、水塘边、树丛里,飘忽地飞来飞去,而自从我十六岁去县城读高中开始,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些奇异的生物。我为自己感到后悔,本来我的世界就是充满神奇的,为什么要随波逐流,去城市里生活迷茫,正如楚云所感概的那样,我们要是留在这里,当一个农民该有多好。想到这里,眼前那只萤火虫好像被什么痒着似的,径直向上飞了起来,又慢悠悠地落了回去。没过一会,明月从密密的树杈里露出了半边,月光照到了我身上以及周围的树干、碧草。此时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德彪西的《月光曲》钢琴独奏版,那些音符仿佛在一点一点上升,悬浮于空气里,任由清风吹拂,朝我的方向轻轻飘浮而来,然后洒落在碧草里、树叶间,引起了微微共鸣似的的颤动。丛间隐蔽的成千上百只萤火虫似乎也受到这些音符的指引,纷纷冒了出来,组成一条条光线,在松林里起起伏伏地四处穿梭。而我现在被这首音乐所融化,成为月光的一部分,从粗干处折弯,形如瀑布般,倾泻至一倾碧草。就这样,在这片奇异的松林里,我非常舒适地睡着了。

   清晨,“豌豆大哥”、“豌豆大哥”,布谷鸟的天籁之音在天空里悠扬地回荡,露珠也从树枝上,一滴滴落在了我的额头上。我微微苏醒,鼻子嗅到了一股女人的幽香,我摸了摸身体,一床被子铺在了身上。我悲愤地起身拿起被子,走到松林里的那间木屋旁,将它扔在了台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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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需要你的怜悯,你应该将你的温情给予你的丈夫!”我对着木屋,悲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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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醒啦。”初恋微笑着,提着水桶出现在我的身后。

   “呵呵,真难能可贵,你现在居然不听《流星雨》,改听《月光曲》了。”我讥讽着说。

   “《流星雨》,我现在也听,曲调还是很优美。”她略略一笑地说。

   “我没时间陪你花痴下去,今天就必须走。”我冷冷说完,从她身旁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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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再走了,好不好!”她转身拉住我的袖角,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说:“我从来不求人,你是知道的,算我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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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留下的,我已经习惯一个人活着,你没必要为我放低你的骄傲。”我甩开了她的手,走出了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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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一对奸夫**,还在这里拉拉扯扯!”一个五十来岁的人,从一辆丰田车里,走了出来,对着我说。

   ?

   “请注意您的措词,我的拳头,可不太理性!”我愤怒地看着那个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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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该如何措词,来形容你们这种关系?她毕竟是有丈夫的人!”他仔细打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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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没有猜错,您就是她所背弃的丈夫?”我身体前俯后仰,给了他一个讥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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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干什么?给我滚!”她指着路口,对那男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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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把我的女人带回去。”他对她说:“女儿还在家里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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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这才是一对奸夫**嘛。”我冷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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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很嚣张!”他转头面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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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你知道吗?我曾经一直在做一件事,那就是赚钱!”我走到男士的面前,做着点钱状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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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理想嘛!男人就应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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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我想这样,只是想给我喜欢的人一个舒适生活,而自从失去了她,我只想和你来一场决斗。我自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男人的决斗方式,我们将所有积攒的财富,都去买车,互相撞击,直至一个人倾家荡产地死掉。结果我错了,由此失去了很多,朋友、女友!”

   ?

   “这种方式不错嘛,我很欣赏,但是当你真正有钱之后,你不一定会这么干,钱可以给予我们更多,朋友、女友。”

   ?

   “不,不,我一定会这么干!”

   ?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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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你夺走了我的挚爱,侮辱了我的灵魂,我活得非常羞辱,生命都找不着价值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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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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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可是我仍旧一贫如洗,但是只要不底下高昂的头颅,自我依然存在,你鄙视我贫穷,我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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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啊q,你就继续在这里自吹自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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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17节

   “你也不是因为一个穷光蛋,而失去女人的吗?”我转过头去,看着初恋说:“瞧,这就是我的挚爱,天蝎座!美丽、性感、华贵。”

   ?

   “王八蛋!”男人从汽车里,拿出了两把西洋剑,扔了一把给我,说:“看过电影《卡萨诺瓦》了吗?”

   ?

   “有很多部,你指的是那部?”我摸了摸剑柄,说。

   ?

   “阿兰德龙演的那部,你就像那个不自量力的中尉,而我得像卡萨诺瓦那样,好好教训教训你,有时候,年轻再加一张俊俏的脸,在我们面前一无是处。”

   ?

   “嗯,很抱歉,在我一无是处的时候,还会被一个有钱人的老婆惦记着!”

   ?

   “听说你很浪漫,我给这个机会,让你在无知、可耻、自不量力中死去。”

   ?

   “这西洋剑,我不会,怎么办?”我玩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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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废话,我们就是要以你们不擅长的方式,夺走你们的一切,这不能怪我,要怪只怪你自己,没有学到更多!”

   ?

   “那我该好好尝尝!”

   ?

   我们比划了几招,我看准时机,踹了他一脚,他跌跌撞撞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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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很卑鄙!看来你还学过,有那么两下子。”

   ?

   “那也不能怪我,谁让你带剑不带裁判的。”

   ?

   “呵呵,真是很遗憾,要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我到是蛮欣赏你。”

   ?

   我一剑向他刺了过去,他及时躲开了,我发现他基本上只会冲刺、劈砍以及防御,不太会使用身体,以及障碍物,来进行攻击,也就是他所学的西洋剑,基本上是为参加运动会而学习的花拳绣腿,没有什么实战性。而我所学的,虽然不专业,不过多多少少有自己的一套野路子,而那些野路子,也是参考西方剑客以及东方武侠剑客的电影招式而来,他难以按照常规战法,来速战速决。

   ?

   “慢点,在决斗时带点醉意,我想会更好点!”我与他大战二十回合之后,说。

   ?

   “又是什么把戏?”

   ?

   “我想喝点酒,让语言挥发出来醇香,不至于污言秽语。让动作增添几分优雅,不至于呆板;让精神变得高上,不至于低俗。”

   ?

   “可以,你的嘴巴的确不干净。”

   ?

   “嗯!”我轻挑下眉宇,从散落在地的背包里,取出了一小瓶白酒,抿了一小口,扔在到了一旁,醉步蹒跚地举着剑。

   ?

   “沾酒就醉,真不敢恭维。”

   ?

   “你错了,我只不过为醉找一个借口。”我故意搂过了初恋,看着她的大眼睛,指尖欢快按着她纤细的腰间,说:“她如此美丽,一个眼神、一次沉思,单单一个扔手帕的优雅,我都沉醉不已。”

   ?

   “混蛋!”他愤怒朝着我刺过一剑。

   ?

   “你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吗?”我抱着初恋,一个漂亮地旋转,躲了过去,将她放在了安全的位置,我面对着他说。

   ?

   “我到要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

   “晨望白兆山,醉梦李谪仙。

   清风舞长剑,霞光染云天。”我望了望白兆山,在风里手臂挥舞了几下剑,作诗说。

   “呵呵,真难得,还有闲工夫玩文艺。”他说完,朝我再一次猛烈地刺了过来,我用剑挡了回去。

   “挥舞长剑

   ?

   刺向我的胸膛

   ?

   一个老混蛋道貌岸然的模样

   ?

   想一剑取下我的性命

   ?

   好将我的名字提前刻在失败的墓碑上

   ?

   与羞辱共枕同床。

   我奋力抵抗

   青春激昂

   这将是属于我们的时代

   他开始气喘吁吁

   ?

   因为他们即将就将就木。

   那腐朽的灵魂,

   ?

   正在未来面前低头沦丧

   ?而我的呼吸里,

   戒不了的是一抹思念、一抹哀伤。

   ?

   我卑微

   身着粗布麻衫

   ?

   依然知晓装扮自己的心房

   ?

   在风中,我走在充满诗意的画廊。

   ?

   ??他疏松着骨头,仍不甘心

   ?

   对着守护女孩的我,

   ?

   信口雌黄

   ?

   ‘她是我的,这个富裕社会,是我们制造的天堂。”

   ?

   ???我毫不吝啬,高举勇气

   ??

   ???与金色的光芒

   ?

   熠熠生辉

   ?

   威风凛凛地告诉着流氓

   ?

   ‘她才是我的,我们才是未来民族的脊梁。”

   ?

   他开着庞然大物,

   ?

   在造物者的脸上造次摸黑

   ??

   ?我驾驭着身躯

   ?

   一步步虔诚走在阳光底下

   ?

   自己黑影的前方。

   ?

   ?晚上他躲在屋檐下的富丽堂皇,

   ?

   在原始物欲里浸淫放荡。

   ?

   而我敞开胸襟

   ?

   在月神庇护下

   ?

   靠在粗壮的树干旁

   ?

   享受着月光的纯净和高尚。”

   ?

   ?我一边说着,一边和他激烈地比试着,他在我的语言的攻击下,开始非常焦躁,我继续说着:“在我语言的攻击下

   ?

   你的弱点一览无余

   展露在我的剑前

   ?

   我轻挑一下你的皮囊

   ?

   让你卑微的心

   ?

   在阳光中死亡!”

   ?

   我迅猛地一剑刺破了他名牌衣服上的商标,紧跟狠狠一脚将他踹倒在地,一个人上了年纪,即使看样子再高深莫测,也只是徒有其表罢了,毕竟他没有太好的体能与年轻气壮的我,相持太长时间,他的实战经验,对于这场决斗的作用也是微不足道。那些武侠影视剧里,总把一些白头老者刻画得神乎其神,显然不科学严谨。

   ?

   “好小子,我输了。”他趴在地上说:“没想到,你练过剑。”

   ?

   “哼,我就是卡萨诺瓦,你还差远了,我建议你多增加点涵养,说点俏皮话也倒是可以!要不然留着一撇精致、漂亮胡须,保持着沉默也行。”

   ?

   “其实我还是赢家。”他爬了起来,继续说着:“我制作了你们的痛苦!”

   ?

   “那些痛苦,只限于曾经。”

   ?

   第十章18节

   “是吗?我想验证一下,看你现在是否能坦然面对。”他诡笑地看着我说:“她的爸爸,做生意失败,欠下我很多债务,他无法偿还于我,我告诫他并非一无所有,如果不想坐牢或者有其他麻烦,那就把漂亮的女儿嫁给我吧,一切都可以一笔勾销。他爸爸没有答应,但是她答应了。那天我约她吃饭,她几乎看都不看我一眼,但是都无关紧要,这使我更有征服欲望,把她压在日产的车头上,就在我的车库里,她不停反抗,我疯狂撕烂她的衣服。她居然还是处女。我非常兴奋,一个完璧无暇的花季少女,就这样被我征服!亦或者说,我带着她离开了,一个一无所有、一无是处的小流氓。”

   “我很狠嘛!”我咬着牙关说。

   ?

   “那个美妙的夜晚,我一直都难以忘怀,即使结婚之后,在她月经期,我都强迫她这么做,直至有一天她竟然喊出了你的名字,我才知道,我被一个穷光蛋羞辱着,我想碾死这只爬进她心里的蚂蚁。”

   ?

   “你变态!”

   ?

   “那淋淋的血迹滴在了我的车标上,我给这辆车子,增添新的荣耀,我发现,我不在乎她心里到底爱着谁。”

   ?

   “你是王八蛋!”

   ?

   “她每天晚上都痛不欲生,会爬起来,赤身裸体站在玻璃窗前,抽泣或者微笑,我才会发现她得了神经病。她唾弃自己的女儿,对家里的一切都漠视,但是她积极参与我的业务,私自积攒够了钱,毅然和我离婚来到了这里,居然是想等一个穷光蛋的归来,她疯得太彻底了!”

   ?

   我已经说不出话来,胸口闷慌。

   ?

   “但是不要紧,她也不会被你父母所接受,除了抹不掉我的标记之外,在多年的折磨之下,已经没有了生育能力,你们在一起,只可能是断子绝孙,这对你们未必不是好事,可以节约许多开销。”

   我从来没有想着她居然受到如此非人的伤害,此时我胸中好像压抑着一桶火药,难以忍受,一瞬间爆炸开来,血从嘴里喷涌而出,我乏力地趴倒在地,昏厥了过去。

   我躺在她的床上,几天之后身体尽管有些恢复,即使神志清醒时,也佯装睡着,我没法接受这种事实。不过无休止的吵闹,还是直接将我暴露在了这种痛苦之中。我的父母用最粗俗的话语,谩骂着这位其实比我受伤更深的人。为了保护她,我暴跳如雷地跳出来,推走了父母。父母看着我粗暴鼓起的筋脉,在嘴边已经流出来的鲜血,不想太过于激怒我,撂下一句话来,“如果我还和这位女人在一起,就断绝关系”,便悻悻离开。我没得选,父母完全同我不在一个世界,自然也体会不了我们的苦衷。

   ?

   ?

   我康复之后,在松林里住着,我同初恋之间一直沉默无言,她也只问过我一句话,“你还会再走吗?”。我无言以对,背转过身,伏在松树旁,静静站在山坡上,遥望远处的白兆山,看着蜿蜒起伏山峰。我笑了,我从来没有发现过原来家乡如此之美!山下灌满水的稻田里,曾经有两个小男孩穿着短裤在里面嬉笑吵闹。一位唤作楚云,一位唤作赵风,他们并驾齐驱地推着秧马在水田里“乘风破浪”,任由泥巴沾满全身。他们冲上田埂,然后调头,一个人坐在秧马上,一个人在后面推着,秧马在水中急促滑行,势如破竹地分开浪花,直至秧马向上飘了起来,两人一起人仰马翻地摔倒在了泥泞里,他们爬起来互相“责怪”着对方,一个没有使力推好、一个没有掌好舵。最后他们带着损坏的秧马,一身泥巴地回家,挨上一顿打骂,冲完凉,吃完饭,便酣然大睡。我好想留在这里。

   ??我准备离开的那天夜里,下着大雨,雨点敲打着木屋顶,我和她面对着,靠在屋角。

   ?

   “即使再大的雨,你依然会走?”她对我说。

   ?

   “嗯。”

   ?

   “你喜欢这里吗?”

   ?

   “谈不上。”

   ?

   “你现在是不是很讨厌我!”?

   ?

   “不是,我答应过自己,是一定要离开的。”

   ?

   “你曾经说过,我就是你的灵魂,我现在不想你走!”

   ?

   “过去了,就不要让它重来,你应该可以活得好好的。”

   ?

   “你是一个懦夫,逃避是你唯一会做的事情。你所说的一切,没有一句能是真的。”

   ?

   ??我不想再说太多,便把被子披在她的身上,她愤然地扔在了一边,认为这样的关怀毫无必要。

   ?

   ??雨过天晴的早上,阳光初露峥嵘,我背着行囊,走出青松林,脚底都陷入了泥泞里,步履维艰。很奇怪,我在想着她,她所承受的痛苦,在我脑海里针扎腾挪,她对于我的背叛,当我设身处地于她的位置,我能做什么?当她一个人陷入困境,我又在何方?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自不量力的追求,只不过是黄粱一梦罢了。我扪心自问,还喜欢她吗?她漂亮、优雅、深情,这还不是那位我一直喜欢的女人?我滑倒在地,侧转身子,趴在行李上笑了,我喜欢她,一如既往地喜欢她,我面对谪仙舞剑的白兆山,心有所悟,我绝不能重蹈覆辙,于是放声大喊“hereiam!我就在这里!”

   ?

   ??我站起身,看着她站在松林的入口,对我笑脸以对。她一直在等我回头,我飞快跑了过去,我们互相拥抱在一起,明白此生只喜欢过三个女孩,一个是初恋、天蝎女、和现在在我怀抱里的女人,我与她决定从头来过。

   ?

   ?“我这辈子都不会走。”我呼吸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清香,趁她不留神时,蜻蜓点水般地吻了她,说:“你收到那三个字没有?”

   “哪三个字?”她羞红着脸。

   “就是情人表白时,经常需要说的呀。”

   “你又在糊弄人。”

   “没有,我只是非常直接简单地话入了你嘴里,不再粗俗地流传入你的耳朵里面。“

   “还是那样油嘴滑舌!”她的头搁在了我的肩膀上,盈盈一笑。

   ?

   “在看什么?”我别过她的头说。

   ?

   “你的步伐真的好拖沓。”她指着我的离开时的脚印说。

   ?

   “地上好多狗脚印。”我笑着说。

   ?

   “呵呵!”她笑着用鼻尖,戳向我的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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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19节

   晚上,我们在木屋里闲聊起来,话题从我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开始。关于请代笔一事,她便不是非常计较,她告诉我,她可能在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我,只是高中偶遇之后,一直都没法承认,不过不是楚云代笔寄来情书,也许我们之间再见已是惘然。现在回想起来,才恍然发觉,楚云性格着实很怪,他总能从女孩的表情里,观察到她们的喜好,但是在自己所喜欢的女孩面前,却仿佛完全丧失了这种洞悉能力,变得木讷、彷徨、不知所措。

   她说一直都很喜欢我的花言巧语,总能让她鲜花怒放,是不是我的原创都无关紧要,那怕我站在她的身旁,拿着书,念着李商隐的诗,都深深为之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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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就好了,我背诵楚云的蹩足诗给了你听。”我笑嘻嘻地对着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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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以为这样,你就得以开脱,你给我滚出去,看你的花言巧语,是否依旧管用!”她微笑着,将我推出门外,掩门时不忘对我说:“用心点,我相信你可以写得比楚云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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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摸着头,思考良久,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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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往昔静悄悄的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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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疲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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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找一片美丽之处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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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步不由自主带着我来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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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片松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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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拔的松树威严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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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酥软的长草里

   晶莹的露珠沾湿了酸疼的脚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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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倦鸟打着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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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着松针等待着翌日的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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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密的枝叶在袅袅的清风里婆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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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吹掉遮面的纱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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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皎洁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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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洒向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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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脸上留下了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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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的萤火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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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摇晃晃迈着醉步飞行

   散发着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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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只万只?照亮着每一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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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光未曾顾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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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尽收眼底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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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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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睡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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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比这里更美的地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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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儿听见我的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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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然穿过,鸟鸣在我脑海里回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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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错了,傻瓜!最漂亮的是木屋里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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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大眼睛深若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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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夜明珠都自惭形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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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去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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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儿听见我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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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啸而过,风声在我耳际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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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错了,笨蛋!最漂亮的是屋里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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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肌肤香凝似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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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月光都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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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奇着靠近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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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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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萤火虫趴在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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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挤破着小脑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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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了!最漂亮的是屋里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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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把自己镶在她的围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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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才能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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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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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吧!让我荣幸、让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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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拥抱真正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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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偎着你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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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诗,她这才笑嘻嘻打开了门,我们相拥在一起。往后的日子,我们都沉浸在神仙眷侣才有的生活。早上,我经常睡的很晚,晨曦高照,轻轻推开窗户,悄悄地照进房间内,拂面于我。我翻滚腾挪之后,这才不情愿的起身,穿好衣服,洗涮完,坐在矮木桌旁,吃起早餐。吃完饭,洗好碗筷,我走下木屋的阶梯,这才发现门前的几步远的一小块地方,栽植着一棵桃树,树上的桃花已经盛开,和畅的迎面春风里花香四溢,桃树周围还环种着一些玫瑰,我发现一个没有离开的我,俨然活在一位女人的浪漫幻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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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般早起,给我做完早饭之后,都会悄悄离开。关于她去了哪里,我也无需猜忌。她会走上一里的田间小路,来到一条狭窄的小河旁,捣洗衣物。

   那条清澈舒缓的小河,从西边弯弯曲曲地驶过平地,溜过几座山丘,然后躲进一座山岚后头,而我们一般不会再去找它,因为躲起之后的它,是个混蛋。就像我生命中的许多人一样,开始还好好的,消失一段时间再遇见时,已经败坏得令人吃惊。它就是这样的一条小河,当它溜到城镇,已变得污染不堪,充斥着垃圾、动物浮尸,堵塞住河道,脏得连一条活鱼都几乎没有。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乡野遗民,还是竭尽所能地馈赠着最纯净的水源。

   在她洗衣的那段河岸,有一座木桥。桥旁有一块光滑、黑褐色的大理石,石头上还凌乱分布着白色的斑点。石头浸在水里的周围,生满了毛茸茸的青苔,不时会有小鱼冒失地钻进石缝里,游弋起细微水痕。她穿着纱裙,打着赤脚,挽起秀发,就蹬在那块石头上,用木杵来回捣着衣服。阵阵清风拂过,她抬头挥着额头上的汗水,那双眼睛迷离地看了一眼河水,洁白的手指划过额头,抓住腮帮的发梢扎在耳后。白色裙底轻轻拍着脚腕,溅起的水花也洒落在了脚上。每一个动作都优雅、温柔得教人动容。当我想要去帮忙时,她总是将我推到树荫底下,她说非常喜欢我欣赏她时模样,一副目不转睛的神态。我只好坐在树阴里,嘴里衔着根绿草,一直盯着她,做着白日梦。直至涮衣服时,她才会邀我一起拧衣服。我们各自扯住衣服的一边,反向用力地拧了起来,衣服上的水滴哗啦啦洒落进河里,惊得水里的鱼儿落荒而逃。衣服洗完,我们会坐在桥头,她漂亮的脸袋,依偎在我肩膀上,我拿着鱼竿钓着鱼。有时见我半天都没钓着,她会装作非常生气的样子,直接把我推进河里。我扑通栽进河里,她站起来,捂嘴哈哈大笑。我顺势潜入水里,会摸一下鱼,最后再冒出水来,运气好时,抓着一条鱼,对着她高高举起,慢慢递到她的手里。她见我这么有经验,会让我沿着河岸,再试着抓几只河蟹,她提着水桶,在岸边一直面对着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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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20节

   蟹,她提着水桶,在岸边一直面对着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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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青松林里,我们将衣服晾好,晚餐就煮酸菜鱼,烤螃蟹,一般吃鱼还好,但是吃着螃蟹,我皮肤就会过敏,长出红疹来。她笑称这是我吃了同类缘故,以后让我善待螃蟹就好了。对于门前的桃花树、玫瑰花,我觉得以村里小孩子的脾气,这些花儿未开时,就会被统统摘掉,松林里是不可能存在整片的花朵。她洋洋得意告诉我,她早就买好了桃子,和村里的孩子达成了口头协议,只要不胡乱采摘,她都会给些桃子分享给那些小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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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吃完晚饭,我们一起坐在栽有枫杨树的山丘上,吹着晚风闲聊。她说这一些年来,一直听着法语歌《我的名字叫伊莲》,一般一首歌,听上一整天就会腻耳,但是当她一直想着远在他方的我时,仿佛感觉在整个世界里,真的有一个喜欢着的人,一直在等她似的,怎么听都不觉得乏味,就像一杯米酒,久久在脑海里,余香缭绕。这首歌,她一听再听,直至与我再一次坐在夕阳的余晖里。

   她询问我想她时会听什么歌。我自然如实告诉她,非常之多,以前喜欢听流行歌曲去想念她,现在比较喜欢古典音乐,说也奇怪,我愈来愈觉得男人不适合唱歌,男人的嗓子简直就是一种即庸俗又刺耳的乐器。结果她表示反对,认为在整个华语乐团,无论男女,张学友依然是首屈一指的唱将,神一般地存在着。希望我能重新体会张学友的流行歌曲,以此来思念她。我答应了下来。

   期间我们也聊起过我同楚云的“奋斗史”。她其实老早便预料到会失败,我同楚云在她眼里都是那种不切实际的人,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正如电影《东邪西毒》里,欧阳锋所说的那样,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看到一片山,就像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而且不亲自试一试,是绝不会甘心的,她深知这点,也不好意思再去规劝。后来她特意教我去拉小提琴,而我之前从未学过音乐,连一些箫管乐器都没碰过,学起来颇为费力,左右手根本无法协调,有时连声音都拉不出来,拉出来也像卸磨杀驴的驴叫一样难听,连我自己都听不下去。她却非常耐心地一教便是一整天,而且很有方法,她挑了首简单的《卡农》,一小段接着一小段,手把手地教授于我。为了让我将音阶、把位控制好,她还在弦上用粉笔画好标记,直至我掌握自如,才进入下一段的学习,最后我才算会拉整首曲子了,她却没有再教下去,好像刻意只让我学会这首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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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如此这般,快乐地度过一月之久,之后我们仿佛陷入了感情的“瓶颈”里,我们各怀同样的心事,却经常欲言又止。她看着我这个样子,反而愈加开心,她仿佛知道,我想要什么,这也是她期待已久的诺言。

   那一天我向她求婚了,这也许是我这一辈子最期望做,而且一直搁置的幸福时刻。我们顶着春日阳光,离开青松林,沿着布满石渣子的羊肠小路,向西走上两里多路,来到了方圆三、四公里的李子湖边。对岸村湾里载满了李子树,从而让这片广阔的湖泊得名为李子湖,而那个村湾里的大部分村民也姓李,一直以李白后裔自称,从而颇受楚云羡慕。我们手牵着站在岸边,湖泊周边生满了一倾茂密的荷叶,几乎就要漫延至湖心位置,无数枝含苞荷花,探出粉嫩的尖尖角来,而对岸却只有少许荷叶丛生,从湖心一直到对岸,露出了半湖波光粼粼的碧水。湖水在缓缓春风的吹拂之下,慢慢悠悠地冲击低矮岸堤,回波与逐浪相互撞击,产生了一条白色泡沫,包裹着湖岸,来回振荡。我们朝着湖水慢慢靠近,足下覆盖水草的松软泥土,渗出水来,浸湿我们的鞋底,足心一片清凉。我们后退几步,两只白鹤正落在荷叶丛里的低矮处,双翼闭合,两颈相邀,形成一个“几”字形,四目以对。此时不知从荷叶丛里的何处传来了一阵阵鸣叫,那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如同床脚摇晃时,咯吱咯吱般的声响。那是另外一只鹤鸣之声,我们四处张望,仍未能寻找着那只白鹤的踪迹,此时一阵春风疾驰扫过湖面,千万支荷叶左右摇摆,那只白鹤从荷叶丛里,扑展翅膀,双脚蹬踏两下一支含苞待放的荷花,便向尾部蹬直双腿,兀自飞起。也惊起另外两只白鹤,振翅飞翔起来。他们形成一个品字形,阵形忽大忽小,时而工整,时而抽象地沿着荷花丛的上沿,盘旋低飞。当白鹤绕过我们的头顶,我看着那翅膀上的白色羽毛,即有条不紊,又铿锵有力,从而使那一双翅膀,远非我想象的那般,像被撕碎的蘑菇碎瓣一样柔软。我有些惊讶莫名,导致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早就被捕猎殆尽,待我十岁之前,还没有留心想要看清楚它们时,便销声匿迹于这一带区域,我想正由于周边村落的人,争相搬去了城镇的缘故,让得以让这些白鹤与我久别重逢。

   我们在湖边四周信步游走,此时在荷叶丛中发现了一只孤舟,被铁链锁在水中的水泥踏板上,一只鸬鹚鸟,立在船头纹丝不动。我跳过浅滩,涉足于水泥踏板上,扯着铁链,鸬鹚鸟大声叫唤,激烈地扑动着翅膀,俨然一副准备向我发起进攻的态势。此时一个道士模样的人,缓缓朝我们走过来。

   “赵风?”道士弯着背,看了我一眼,一脸狐疑地问。

   “哦,齐叔叔!”我们周边一带,除了此人是道士之外,别无他人,于是我大声喊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齐叔叔走上我的面前,说。

   “一个多月之前!”我回答完,然后摇曳着铁链,鸬鹚鸟振翅飞向他的肩膀,我向他借船,说:“可否将你的渔船借给我周游李子湖。”

   第十章21节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齐叔叔走上我的面前,说。

   “一个多月之前!”我回答完,然后摇曳着铁链,鸬鹚鸟振翅飞向他的肩膀,我向他借船,说:“可否将你的渔船借给我周游李子湖。”

   “既然是你,当然可以。”他爽快地答应了下来,说:“你与你们村的那个叫作楚云的小子,是最具有道根的。”

   “唉,虽说我们对于道教文化,存在天然好感,不过我们倒是对于齐叔叔赚钱的手艺,甚是羡慕。每逢白事丧葬,叔叔总能念得一口好经来超度亡灵,即行善积德,又能赚取不小收入,而且娶妻生子,好不快活自在。”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他望了我的初恋一眼,说:“这就是那位等你许久的女子。”

   “对呀。”我回答说。

   “你小子,果然名不虚传。”说完,他便将钥匙扔向了我,说:“拿去,尽可随意使用。”

   “谢谢,叔叔!”我接过钥匙,表示感谢。

   “以后要是有机会,你可以来找我修道。”他说完,便转头离开了。

   “求之不得,您可要将你的超度经书,丧葬礼数,一起教授于我,才行啦!”我开玩笑的地说。

   “你小子,还在取笑于我。”他说完,哈哈大笑,便转身抱着鸬鹚鸟,离开了。

   “你真想当一个道士?”她一脸疑惑地问。

   “为什么不当道士,我可对于道家文化,心悦诚服。”我用钥匙揭开了铁链,对着她说:“度我以天地之道,隐匿于山林,顺应自然。而且当道士也可以娶妻生子呀,每一次齐叔叔替人颂经,少说也能收入六百,一条黄鹤楼香烟哟。”

   “虽说业务收入可以,总不会天天死人,有生意吧。”她走至岸边,向我伸出手来,说。

   “家里还有田种,渔打,齐叔叔一年的收入,足以封妻荫子哟。”我接过她的手臂,她一跃跳上了四方水泥踏板上。

   我们一起登船,相对而坐,然后我挡起双桨,渔舟缓缓划着碧波,在荷叶丛中朝着湖心行驶而去,水上漂虫本随着湖水轻微涌动,受到双桨的搅扰,便抽动细长的腿脚,敏捷地离我们远去,一些飞虫也在荷叶丛中飞舞。春风缕缕穿过荷叶,一股燥热之气迎面相继拂来,令浑身暖意充盈。我们慢慢驶过荷叶丛,低至湖心位置,蓝天白云倒影于湖水之中,对岸的李湾村也愈发清晰可见,几户人家门前,十来个人,正在从屋子里,向外搬着圆桌以及长凳,好像正准备着酒宴,一些汽车慢慢开进碾地,然后停下来,迎客之人接过来宾手中的鞭炮,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过后,几个顽劣儿童,便冲进炸后的炮竹堆里,寻找着残留尚好的炮竹,然后去路边扎着废弃纸杯、啤酒盖子。

   一只蹬坐在浮萍之上的青蛙,受到炮竹惊扰,嗖的一声跳进了水中,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过了好一阵子,那只青蛙才在三米开外出现,一跃跳上了另外一支浮萍之上,继续心无旁骛地晒着太阳。我停止了双桨,将船停在了湖心,任由轻舟随风向北微微前行。我们躺于舟船上,闭上眼睛,顿时眼帘被阳光点燃了一般,火红一片。她随即用手机播放起了音乐,第一首歌曲是比利乔的曲子《pianoman》,随后便是张学友的全集。我们沐浴着春夏之交的阳光,戚戚入梦。晚风相继吹动荷丛左右摇曳之声此起彼伏,白鹤蹿飞而起,鹤唳惊魂,我们这才从睡梦中苏醒。此时夕阳余晖落进了湖中,红日在水中燃烧。我们起身对坐,她拉我站起来,关掉音乐,拿出一本她所摘抄的古诗词文,让我朗读。我面对着水中落日,首先朗读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紧跟着的是曹子建的《洛神赋》,随后是王勃的《滕王阁序》,当我读完《滕王阁序》时,夕阳缤纷已经落下山头,湛蓝湛蓝的天空少了些许深邃,多了几分幽沉,明月悬于东方,依稀零落几颗星辰,我转而朗读苏轼的《赤壁赋》,后又背诵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她双手捧着脸,胳膊肘部抵在膝盖上,入神地聆听着。天色昏暗之后,天空繁星点点,明月的倒影,在船桨的不远处,随着水波褶皱,我暂且休息之后,为她背诵着唐诗宋词,她尤为喜欢李商隐的诗句,而我颇为推崇杜牧的诗章。当夜色渐渐深,对岸的宴席仍旧灯通明,她依偎在我怀里,有点凄婉地唱起了王菲的《扑火》。

   “咦,怎么有种解放之初的老式唱调在里头。”待她唱完,我一脸疑惑地问:“谁是原创歌手。”

   “王菲呀。”她笑着回答说。

   “王菲?”我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她,说:“不对吧,怎么会是她?”

   “就是她嘛。”她斩钉截铁地说,然后歪着头,想了想,说:“的确有点郭兰英的唱调,特别是那几句‘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谁喜欢天天把折磨当享受’,‘爱到飞蛾扑火是很伤痛,我只是相信人总会被感动’”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爱得海枯石烂是种罪过。”我修改歌词,笑着说。

   “唉!”她叹声一气,转而继续唱起张学友的歌曲,此时船桨处,鱼尾抽动起水声,骤然间在打破了宁谧的黑夜,水鸟断断续续地声响由远及近,荷叶丛风声振荡。

   第十章22节

   水鸟断断续续地声响由远及近,荷叶丛风声振荡。

   我们继续抱着她,轻舟缓缓划破水中月明星稀的天空倒影,砰的一声,对岸鸣放起了烟花,高高地射向天空,璀璨的星火在夜空里炸开,顿时照亮了云海。我们抬头望去,大概有六支方形烟花正在齐放,有的拖着长长的火尾,直抵天空而消失;有的喷射出时,像蒙头的飞虫,来回抖动着明亮的身体,带着一声长笛似的声响,忽然蹿向天空而爆炸;有的迸射出之后,消失得无影无形,当射向天空的声响殆尽时,便瞬间爆炸出五颜六色的火团来```````,在天空中爆炸的无数烟火,有的如同火球,有的如同蘑菇伞状,有的爆炸开来的火星,在天空中纷纷扰扰地乱飞,它们前赴后继地照亮着夜空,云海皑皑如同覆雪洁白,天空绚丽缤纷。我想对岸应该是在操办喜事,而且是一户积极实力颇为雄厚的家庭,八两豪华轿车,缓缓驶离村湾。我看了看手机时间,刚好凌晨4点钟整,我推测新娘应该家住百公里之外,不然迎亲车队不会如此之早,天还未亮便匆匆启程。

   烟火继续冲向天空,在我们的头顶绚烂地爆炸,烟火划过了湖水,在一叶扁舟的底下绚烂地迸裂。当天空、水底热闹非凡,面对如此美妙的情景,我若有所思起来,沉默良久,我拉着她手,看着她的洁白手指,一个美好想法又如鲠在喉一般,我欲言又止。

   “做你想要做的吧,没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她反而拉起我的手,将我的婚姻指套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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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单膝跪在了舟船上,装模做样地掏了掏口袋,装作掏出了一个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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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形状的盒子,不会是心形的吧!”她微微一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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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对了哟。”我继续装模做样地给她的右手中指带上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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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鸽子蛋呀!怎么给我带中指呢?”她故作惊讶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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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婚戒指嘛,当然是带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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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你考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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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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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不答应都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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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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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火燃尽之后,我想对岸的新娘应该晌午时分才会到,于是当天空即白之时,便划动船桨,轻舟晃晃悠悠地踏上归途。

   三日之后,我们准备着婚礼,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早就给我准备好了礼服,我便愈发觉得自己可悲,两手空空,连给初恋买婚纱的钱都不够。我偷偷跑去企求父母,希望能周转经济,在女方面前不能太过于寒酸,父母自然勃然大怒,对他们而言,我的这段婚姻是整个家族的奇耻大辱,我被拒绝在外。女方的父母也表示强烈反对,尽管她结过婚,但是我毕竟一贫如洗岁,也毫无优势可言。

   我们要结婚的消息,渐渐不胫而走,乡亲们也竭尽所能地挖苦着我,认为我不知道自爱,好端端的一个年轻人,居然要和一个嫁过人、还生有小孩的女人结婚。有些人装作一副实在看不下去的模样,添油加醋地怂恿我的父母,来到松林里责备于她。我们顶住所有纷扰,一切都不足以撼动我们,我们将坚持把自己的爱情带进婚姻里,这段感情对我们而言,都是久别重逢、来之不易的,每一张笑脸,都是经历太多割舍、痛楚才得以换来,我们要彼此愈加珍惜对方,才对得起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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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婚礼的见证人,几乎找遍了所有还把我当朋友的人,这些人不是规劝我放弃,就是对我的“恶搞”嗤之以鼻。婚纱没有买成,伴郎伴娘没有找到,我们免不了举行一场冷冷清清的婚礼。没有人祝福,我们自然非常郁闷。我带着她去镇上的婚姻所里登记,路上的行人,像看怪物一样,在我们的身后指指点点。有时气愤难忍,会转过身去和他们理论,骄傲宣称这就是我的婚姻,我将娶到自己所爱的人,而有多少人能够做到,我们的婚姻不饱含生活动机以及阴谋,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循序渐进的过程。她看着我说完这些话,一扫脸上的阴郁,微笑着将我从争执中拉离。来到婚姻登记所,做好登记,工作人员也没有好颜色。反正只要接触到的人,我们都不会愉快。

   ??我们收拾着新房,清洗着木屋,在木床上铺上新被褥,一双红烛插在窗前的木桌上。我穿着她买的西装,她还是很随意地穿着那条白色纱裙。我用嫩绿的柳条,做成希腊头冠,扎上几朵玫瑰,戴在她的头上。她站在我的面前,就像古希腊的女神一样高贵、典雅,又美丽动人。

   当一切准备就绪,已刚过下午四点,晴空碧洗的天气里,微风吹拂而起,阳光洒进了松林,在枫杨树冠上泛起一团团金光,一些枝叶繁茂的树杈里,呈现出一道道薄薄的光圈,隐隐约约地恍耀着。我们在树林里,站在屋前的碧草上,我拿着小提琴,她紧握住手,相对低头冥思。此时轻燕促然间穿过窗前,唧唧喳喳叫唤起来,我随之拉起了《卡农》,这些音符在风里渐渐飘扬,穿透于整片松林。她跟随轻缓的音乐,舒展着手、臂,好像脱俗的仙子在虚无缥缈的光粒子之中,捕风捉影,她要将一丝丝轻风抓住,好留在自己白裙里;把一片片云影拾起,好绕在自己手腕上。当轻燕从她耳畔低飞而过,她微微移动起脚步,身体轻盈地舞蹈,手、臂时高时低轻盈自如,宛若白鹤立起一只脚尖,在绿油油的稻田里,优雅地振翅舞蹈,那双白色翅膀,一会儿来回掩面,表情自然变转;一会儿向后挥动,身体退步腾行。再后来晚霞透过林梢染红了她的白裙,她仿如夕阳里的鸿雁,正待与浮云齐飞。

   很快夜幕降临了下来,我们生起了篝火,烤着鱼、肉,当香气四溢林间,我们进行了结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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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在乎有没有结婚钻戒,当别人看见我时,只要你用婚姻指紧紧勾住我的婚姻指,足以!”她勾住我的婚姻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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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23节

   “我不在乎有没有结婚钻戒,当别人看见我时,只要你用婚姻指紧紧勾住我的婚姻指,足以!”她勾住我的婚姻指说。

   “从此这根无名指,将以你姓氏作为姓氏,以你的名字作为名字。”我抬起她的尖削下巴说:“真是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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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真是不完美,没有给你带嫁妆过来,真对不起你。”她故作唉声叹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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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妆里有我曾亲吻过的脸,嫁妆里有我曾靠过的肩,嫁妆里有我曾赞美的眼,嫁妆里有我曾记得的鼻子弧线。”我把梁静茹的《昨天》里的歌词改了,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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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会改歌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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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娶到了你圣洁的心,你把优美的身体当作了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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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腔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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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都是你一直喜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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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说你的结婚感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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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就说,今天,似乎并不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它平淡无奇,只是三百六十五天的一天,没多少人愿意在乎,它一晃而过,就像任何人匆匆迈过的一步而已。但是仅限于那些伟大的历史学家,科学家,思想家们,而对于我,那岂止是伟大,简直就是浓缩我生命精华的一天,它将我的过去开花,将我的未来结果,这是我用生命不息挑战,奋力迎来的最值大书一笔的一天。没有音乐,可以比新娘更动人,没有童话,可以比新娘更纯真,没有诗句,可以比新娘更优美,而今天,我就可以成为这个最荣幸的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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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为君郎,水作伊人,我们感受着天籁之音的祝福,在大自然的见证下,盟誓喜结连理。在没有浮躁喧哗的婚礼上,新郎一直陪伴新娘左右。明月初升,我拉着她的手,踏过阶梯,走进新房里,我们对坐在靠于窗户的桌旁,点上了红烛,喝着米酒,仿佛此时心灵插上了翅膀,在浪漫的屋子里,优雅飞行。她拿着剪刀,将火绳剪短一截之后,我们挽着手,一起坐在了床旁,我双手摘下她头上的花冠,小心翼翼地放于床头。我轻轻褪去她的纱裙,将她抱上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羞怯的脸袋,一手托着她尖削的腮帮子。缠绵之后,她双手抚在我胸口,头依偎在我怀里,长发在我脖子上缠绕。我搂着她的肩膀,闻着她身上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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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让我写几个字!”她拿着水彩笔,按着我的胸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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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痒的!”我笑着推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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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鹊桥仙》青案红烛,流光影疏,薄酒绵绵衷肠诉。清风叩门闹新婚,明月皎皎窥窗处。”她在我胸前笑盈盈地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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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容珠玉,香唇雪肌,一响贪欢云合雨。绣褥新枝双鹧鸪,飞入君怀挽春宿。”我翻过身来,在她的背上也写完了下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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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看看,你写的什么?”她拿着镜子递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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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吧!”我用镜子照着她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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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个流氓!”她扭过头,凝神看了一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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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房花烛夜后的早上,她在明净如洗的窗户旁,照着那面镜子,我穿好衣服,一直凝视着镜子。她梳理好头发,扎好马尾,眉笔轻轻划过眉梢,和颜悦色地仔细对着镜子,反复看着自己的侧脸,再拿起口红涂抹时,不小心地将口红画过了嘴角,来不及粉饰的脸上,骤生怒霜。她抿着嘴“责怪”我那一双“色色咪咪”的眼睛,让她不慎分了心。我笑着上前,趁她不注意时,做了个嘴儿,划过她的脸,替她抹掉了错红,然后笑嘻嘻地躲开。她“气”得躲着脚,把桌上的梳子扔到了我的身上。

   我随后拿起笔,在桌上写着:?《如梦令》

   晓镜初妆眉舒,

   错红画过唇处,

   玉面凝霜怒。

   抿嘴跺足扔梳,

   可恶,可恶。

   情郎窃吻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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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完,哈哈大笑起来,嫌我字迹丑陋,用布擦掉之后,自己再重新用剪刀刻在桌面上。

   ?

   她后来拿出我曾经送给她的那朵玫瑰做成的标本,从书夹里取出。我们来到山脚的公路旁,将标本和一粒玫瑰花种埋在了一起。我们曾经那段逝去的感情,将会化作肥料,来滋养现在幸福的婚姻生活。埋好后,她拉着我跪在了地上,一起向维纳斯女神祷告,期待着它烂漫的盛开。婚后的生活更加美满,白天她会陪我睡到很晚才起床,我帮着她提着衣服和水桶,她拿着一株含羞草,活蹦乱跳走到我前面,不时用含羞草戳着我的鼻子,催促着我快点赶上。洗完衣服,做完午餐,我们会在松林里捉迷藏。

   ?

   一天,我们像往常一样,牵着手走在松林里。

   ?

   “我想要生个小孩!”她笑着背靠在我的胸前,摸着我的脸颊说。

   ?

   “要小孩干嘛!现在的小孩讨厌死了,将来说不好,又是个混蛋!”我知道她已经不能生育,不想她胡思乱想。

   ?

   “你爱我吗?”

   ?

   “爱呀!”

   ?

   “那为什么不爱我们的孩子!”她突然冷着脸对我说。

   ?

   “你是不是晚上睡不着觉,想多了?”

   ?

   “我们是夫妻,就得有孩子!”

   ?

   “这好像不是我的问题!如果你想生小孩,我倒是不反对,试管婴儿行吗?”

   第十章25节

   “不要,我不想借助仪器,我们的小孩,必须是身心结合、爱的精灵!”

   ?

   “那怎么生嘛!要不把你女儿接过来?”

   ?

   “不要,她不是我的小孩,我从来都没有爱过她,她更像是我的痛苦!”

   “那怎么办?”

   ?

   “我生不了,我被摧毁了!”她瘫倒在地,掩面哭泣起来。

   ?

   我蹬下身子,将她搂在怀里,她靠在我的胸前哭得撕心裂肺。我们搂了很久,她才从悲痛中缓解了过来。但是接下来的面貌,却让我倍感陌生。她慢慢起身,走上断壁,看着下面她栽植的一片芒果树林。她立起脖子,双手交叉在一起,长风乍起,松林不停莎莎作响,她飘起的长发遮住整张脸,白色长裙抓住冷飕飕的风声。她此时像一尊女神雕塑,一动不动地矗立在那,我从她的身上触摸不到半点温暖,她孤傲的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是让我望而怯步的冷意。我之前从未见过她这幅模样,她眼神里生满了恨意,一直死死盯着我,我的手慢慢从她的身体上滑落,双脚不听使唤,一步步地退缩着。那种神情,如此突如其来,她给我竖起了高傲的镜子,让我看到自己的卑微;她给我停止了温柔的笑脸,让我感觉到了刺骨穿髓的冰冷;她在我的面前,仿佛拿着一把憎恨的尖刀,我惶恐不安地退避下来。

   ?

   ?

   过了很久,她才得以从这种情绪中走出来,面带微笑拉着我。这种神态变化无常,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她却浑然不知,继续和我生活在一起,好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一样。我开始心生芥蒂,从此小心翼翼地斟酌着自己每一句话,生怕一字之差,又惹得她心生怨态。她从我语句上的迟钝和含糊,开始怀疑着我,问我怎么不像以前一样,畅所欲言,是不是已经厌倦了她以及婚姻生活。尽管我竭力解释,她亦不是很满意,反而对我越发温柔,极力讨好着我。我对于她害怕于我的离开,有时反而自得其乐,完全没有考虑到接下来严重的结果。

   ?

   ??没多久的一天早上,我一个人呆呆地将头靠在案桌上。残破红烛旁,烟灰缸里缭乱着缕缕青烟,几点水滴划破蒙在玻璃窗上的雾,留下几道明净的水痕。透过水痕,我看着那片烟雾朦胧下的青松林,树上的桃花一瓣瓣跌落,已经凋萎的玫瑰滴着露珠,渗入进散发腥味的泥土,草丛里几只死去的白蛾,两只燕尔站在枝头闪过窗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切景物都因为失去了一个人,变得大不如以前。我不知道该如何抒发这段仓促逝去的感情,在我离开她眼前半天之际,再提着芒果回到青松林时,她已经扔下我而去,她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漂亮的脸袋、绰约的风姿、温柔的小手,都随如烟灰,消散在了空气里。

   ?长风一阵阵刮过,微微震动的窗户上,水珠支离破碎。所有的树枝摇曳不止,稀稀落落的松针、松果满地皆是,细雨悄然而至,哗啦啦的雨水拍打着凋零着的桃花,玫瑰也不堪雨水重负折倒一片,浑浊的地面溅起着水朵,水泡流入深沟里,逐次破灭。我触景伤怀,悲恸大哭了起来,泪如泉涌,如同溪流从心灵的最深处、精神的最高端,缓缓而下,所有的诅咒都无法克制得住,它无尽无止、伤心欲绝。

   我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当面对这种结症,我有些无所适从,只好看了下星座书寻找着办法。据书上解析,双子座的人一般会说“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过来。”,而巨蟹座的人会说“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永远都不要忘记。”,我生于双子座的最后一天,巨蟹座的第一天,当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星座还在含糊不清地交换时,我已经匆匆降生,自然无法知晓自己究竟是双子还是巨蟹,也找不着面对现实的借鉴,只得匆忙将那面她梳妆时所用的那一面镜子,装进一个蓝色的双肩包,背在肩膀上,继续茫然无措地踩着泥泞,逃离了这块地方。

   第十一章 风伤云愁

   现在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忘记自己,因为赵风曾经也发现过,原来第二段感情一开始就是场骗局,她早就不爱赵风了,只是愧疚而已。她活在梦里,这点同楚云何其相似,她也有一个个没法实现的梦,当自以为偿还完一切,所有人包括赵风,对她而言都不再重要,她便可以与那位梦中人,携手余梦。这样说来,赵风真可笑,还为一位不爱、舍弃他的女人,伤心了那么之久。

   当明月高高悬于天际,我踏在下水道的出口处,非常懊悔,为什么要记起了如此之多,徒添烦恼。我不是楚云,也更不想是赵风,我憎恨这两位智障人士。现在独孤风云才是我,我要忘记她的名字,永远都不要记起来,这样才能心安理得地过活下去。

   于是我回到楼顶,收拾好行李,洗换好衣物,盘坐在地上喝水,等休息好,衣服晒干之后,就继续远行,反正我不可以停下来,我要在流浪中忘记自我,寻找类似的一座座城市、一条条路之间的细微分别也好,只要可以把全部心思都花掉,就没空再去想那些人、那些事了。

   我一觉醒来,已是翌日晌午,天空清朗,阳刚明媚,我走出卧室,摸了摸天台上的衣物,不仅没有晒干,还残留着下水道的臭味。于是我决定放弃那一身衣物,去大街上重新购买一套,再动身启程。我来到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沿着栅栏,朝市中心走去。突然一群人围在一个修车行附近,一起凑着热闹,一五十来岁的胖大婶,对着位身有残疾,正在乞讨的年轻人大声唾骂。年轻人趴在一辆小推车上,一只手爬于地面,带动小车艰难滑行,另一只手端着残破的瓷碗继续哀讨。他并没有理会大婶。大婶的情绪越加激烈起来,她愤慨地扦翻小车,年轻人摔倒在地,乱叫起来,但还是尽量保持卧姿,眼神里流露出害怕被揭穿的恐惧。大婶突然拉住了我,我一脸错愕。

   “你来说说,这样的年轻人像话吗?”大婶问着我说。

   “关我什么事!”我不屑地说。

   “你要是觉得不像话,就应该和我一起谴责他,不然的话,就当个受骗者,给些钱他。”

   此时我对面的洗车工,正在用刷子擦着汽车,白色的泡沫遍布着车身。

   “我尊重每一个人,这是他的生活。”我掏出点零钱,放到了碗里,接着对大婶说:“请您放开我!”

   我刚准备走时,钟楼上的钟声瞬间响起,洗车工正在用水管冲洗汽车,水注喷向玻璃,一阵阵水雾笼罩于我,我亲身体验着那些细微的水分,从脸上凉进入心里,我已经有些清醒了。

   乞丐的确是假乞丐,他居然在众人的搀扶下,高兴地蹦了起来,大婶也连连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两人看起来俨然是一伙骗子。

   此刻我周遭开始发生变化,热拥的情侣不再亲密,变得互不认识地彼此分开;修理工、清洁工,以及放下了自行车的人,都走进了人头攒动的行人里。餐厅里、超市里、商铺里、居民楼里……所有的人,都依次排列整齐地走出来汇入人流,人流都朝着地下卖场里涌入。眼看人流越来越短,我被这井然有序的恐怖场景所惊呆怔住,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我猛然回头,车道里两股左右相反行驶的车流,突然被截断,汽车呼啸着消失在了路的两头。最后整个大街上悄无声息,寻不着一个人影,仿佛这个世界,已经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我。

   我颤抖着掏出香烟,点上火,想要镇定下来。一阵狰狞的笑声,响彻苍穹,“我快赶上你啦!你永远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这句话不停地我耳际咆哮。我甚为恐惧,手中的香烟,吓得掉在了地上。我疯狂跑起来,后面紧紧追赶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两边商铺的玻璃墙上,出现了一个个扭曲、憎恶的脸,我终于看见了杀手的面貌。我跑回楼顶,就战战兢兢地躲进了被窝里,双手死死地摁住被角,不让一丝空气溜进来,直至疲惫地昏睡了过去。

   当再醒来时,我在用砖块垒在门前,形成两个垛子,然后用一条长长的木板,搁置在两头。我坐在长木板上,一直等待着地下室里的乞丐,当夜幕降临,他也一直没有来,我终于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在和我演戏,连乞丐也不例外,我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我背着早已收拾好的背包,离开了这栋半成品大楼,来到了这座半成品城市大街上,我非常意外,街上又恢复了往日的正常,人们依旧如故地在街上活动,而我已经不相信任何人。此时我与废楼前面医院的一位医生,在枫树巷的拐角处偶遇。他骑着一辆存在故障的电驴车,拖着长长的噪音,从我身前骑过时,随即停止下来,然后扭过头来与我打招呼。我猛然记起来,之前被人送进精神病院,肯定是他所为,必须教训一下他才能一节心头之恨。我转身走至他的面前,对他示以微笑,令其马虎大意。然后我一拳挥向他的眼部,他赶紧护住眼部,我旋即夺走了他的电驴,骑上之后,开至了郊外时,电动车已经没有了电量。于是我在市郊的一家旅馆里,租了一个房间,做好登记,拿着钥匙打开了房门。房间异常狭小、简单,白色的床单铺在床上,床头整齐折叠的被褥,我把背包放在了床上,脱下外套,准备去卫生间洗澡时,我听见屋外有人敲打窗户的声音,那种声响极具穿透力,一声一声地穿过我的肌肤,挖着我的骨髓一般,我感到疼痛不已。一种焦躁不安的情绪,从身体里最幽暗的地方也催发了出来,周围的空气,变得潮湿。我又听到了那咄咄逼人的追逐声。我知道杀手已经追赶而至,赶紧穿上了衣服,背上背包,骑上充满电的电动车,打开门,忍住疼痛,骑出门外,落荒而逃。我心底不停劝诫自己,逃吧,逃吧,那怕生活面目全非,也需要勇往直前地活下去。我得活下去,这是我最真实的想法,我可不想藉由死亡,来试探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多重要、或者能在多少人心中留下何种程度的影响。然而逃生非常不顺利,电动车骑上二十多公里,便发生了故障,停在了路口旁,而杀手的追赶之声,仍旧风声鹤唳于耳旁。我立即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电动车的沙发座椅,一股恶臭而来,我感觉喉咙、胸口被异物堵住一般难受。我爬在地上,疯狂干呕起来,我感觉头脑眩晕,然而杀手步步紧逼而来,我只能跳下公路,逃进路旁的草地里,继续慌乱地逃生,苍劲的长风灌进耳朵里,四周遍布着阴森的气息,芒草一片一片地割伤我的双腿。突然间,我感觉一双冰冷的双手,死死勒住我的脖子,快要失去呼吸的我,只得拼命挣扎。天空中凝云散开,月光照至我的身上,那双掐住脖子的双手,又奇怪地松开了。我摔倒在了草地里,眼前一沟净水,端着一轮明月,皎洁的圆月渐渐消融,化作她那张笑逐颜开的漂亮脸袋。我也微微一笑,对着那轮明月,说:“嘘对徐,镜对静,徐静呀,徐静,我此生怎么能忘记得了你,你就是我抒发生命的载体,你贪婪地将我心据为己有。”

   第十一章2风伤云愁

   我放下杂念,祥和地闭上了眼睛,我想应该是那圣洁的月光拯救了我。

   “当我无法挽回你的死亡,就请带走我此世为你而生的左手无名指。”当在月亮的庇护下,杀手逃离之后,我恐惧之感消退,这句话从我的骨腔里冒了出来。我之前一直都在回避这些情景,这个刻在我生命里最痛的故事。现在当楚云留给我的问题,得到了清理,它也应该重新被审视。

   与徐静最后几天的生活,可谓极不愉快。她每晚都会失眠,我在一旁极力安抚,都不济于事。后来天一黑,她干脆拉着我向北散步,好像要把我们曾经本该一起牵手踱步、却从未实践的脚印,统统都走回来,我们在田径小路朝北一直行走,穿过木桥、攀过山坡,一直到白兆山下,终于无路可走时,才会折返。期间她仿佛忘记我的存在,放下我的手,一句话也不愿说地继续低头行走。而我已经稍稍跟不上她的节奏,稍不留神,就会被甩到后边。这种节奏最后完全被打乱,要么她走在我前面,要么退到我身后,我们再也无法并肩齐步。她好像正在另外一个世界,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踱步,而那个世界与这个世界仿佛只隔着脚底的一层黑色薄膜,里面时不时透着光亮,让那层隔膜显得愈加纤薄,只须用力一脚就会蹭破,从里面射出光来,然无论是我,还是徐静,甚至是世间其他人,都不能做到,只有神才可以。但我们终归是人,不是神,只能返回木屋,无能为力地睡觉,无能为力地再次走上那层隔膜。直到我26岁生日的那一天凌晨,我突然从睡梦中醒来,摸了摸床头,发现徐静不在被窝里,她以前折返回来,睡到中午才会醒来,但这次她居然不在木屋里,我慌乱起身,出门寻找。我在静谧的黑色里,听见了她的哭声,从松林下面的芒果树林传过来的。我跳进芒果林里,看见她穿着薄薄的纱裙,仰头呆望着芒果树上畸形的残花,一片树叶飘零着落在她凌乱的头发上。我走到她身后,环抱住她。她身体冰冷,我只好用西服外套,将她包裹起来。

   “我的孩子已经两岁了。”她闭起眼睛,笑着说。

   “嗯?”我不知道该如何同她对话。

   “他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也是一只属兔的小机灵,调皮可爱,是妈妈的心肝宝贝。”

   “嗯,漂亮得不得了。”我想起了她的女儿,于是说。

   “你错了!我们都错了,我们都违背了自然规律!”她抽泣起来,哽咽地说:“那年少时纯洁无垢的憧憬,就像自然规律一般,我们都违背了。”

   “不要再想了,不管以前怎么样,我们还是在了一起。”我稳稳握住她开始颤抖的双臂。

   “缘分相遇、相爱、结婚、性、生育、传承,这本该才是自然规律,你、我年少时最纯真的憧憬呀。但是我们都错了,注定要遭受大自然的惩罚,我们的爱情开不出果实来,我好想和你有个小孩。”她挽住我的脖子,头不停地痛苦摇晃。

   我也终于明白,她在我们那里种植在岭南地区才能结果的芒果树之用意。我悲伤地将头放在她的肩膀上,将她搂得更紧。我们在痛苦趋于沉默。随后她的情绪慢慢得以缓和,拉着我,坐在了上坡上等待着日出。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看日出时的情景吗?我晚上偷偷从家里溜了出来,那也是我第一次晚上单独同一位男人相处。我和你一起在广场里骑着租来的自行车逛着,逛累了,我们在一家夜摊前吃凉粉,那个摊位的女老板还说我们非常般配,我们当时都听得蛮不好意思。吃完后,我们继续嬉笑打闹,那晚我们玩得很疯。凌晨三四点时,你带着我去了一座桥上,我伏在桥栏上,你也站在我的身旁,本以为你会趁机搂住我,或者亲吻我,坦白说我心里还很害怕。但你是没有,居然羞红着脸,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胳膊肘撑在桥栏,用手掌拖着腮帮子,傻傻盯着我看。我当时觉得挺意外,不过我真的喜欢你安静时凝望我的样子。我们就这样,一直等到了日出,日出美轮美奂,你却没看一眼,注意力全在我的身上。也正因为那一晚,很多同学说我们一起睡过,我丝毫没有理会那些流言蜚语,因为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就可以了。你对待感情还是单纯、传统的嘛,当然你也经常和其她女孩打情骂俏,你后来看出了我的醋意,也能及时纠正过来。你也很敏感,对我语气、表情上的变化,也能迅速揣摩着我的心思,而且不遗余力哄我开心,你其实一直都害怕我会离开你,因为你是一位自卑的人。”她依偎在我怀里说着。

   “呵呵,我看了你一早上,兴奋得不得了,怎么都睡不着。要是让我看一早上的日出,我估计马上就昏睡过去了。你就是世间上最美的风景,我何须再去留意别的地方,我要一直陪在你的身边。”我微笑着说。

   “嗯,你的狐朋狗友很多,但是我就对那个楚云有些印象,他也怪怪的,平时像傻瓜一样,结果和你在一起时,却总是显得废话连篇,突然间活泼机灵似的。我现在也听说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情,才发现性格其实只是灵魂的表达方式,不管如何不同,你们都是同样的两个人。”

   “不会吧?”

   “还记得当初,我们在高中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我认出了你,从你身后拍了下你的肩膀,你转过身像个傻瓜一样,摸着头,羞红着脸。我完全摸不着头脑,这不是我以前印象里的赵风,倒更像楚云。”

   “是啊,那次见面之后,我试探性地接近过你几次,客套几句之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一脸失落地逃开了。最后是楚云看不下去,替我写了那封情书,递交给你的。”

   十一章 3完结 风伤云愁

   是啊,那次见面之后,我试探性地接近过你几次,客套几句之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一脸失落地逃开了。最后是楚云看不下去,替我写了那封情书,递交给你的。”

   “嗯,你应该和楚云一样,拥有同样的心灵。只不过,楚云从来没有机会迈出第一步。”

   “可能是她母亲对他太过凶悍的缘故,他畏惧女人。”

   “你那时在学校里,总是显得很自由,像一只没有束缚的小鸟,到处飞。”她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机,放着张学友的《回头太难》。然后甜美地望向我的眼睛,接着说:“这次,你一定要好好看下日出,这样你就可以睡个好觉。等醒来时,你会看到一个让你惊喜的生日礼物。”

   “嗯!”

   我们在这首歌声中,看着日出,她靠在我肩膀上渐渐熟睡过去,我抱起她,回到木屋,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回床上。我萌生了一个想法,想去买些芒果,挂在没有果实的芒果树上,希望能够平复她内心的痛苦。我关好门,打车去了县里的水果行,仔细挑选芒果,我要把最好、最漂亮的芒果都买来。

   早上九点之前,我赶回了青松林。一眼望见徐静躺在山坡上,鲜血洒满草地。我目瞪口呆,扔下水果袋,金色的芒果散落在地。我失魂落魄地抱起徐静,跪在地上悲痛欲绝。我一只手紧紧捏住她割断的手腕,一只手反复搓着她冰冷的身体,希望她可以苏醒过来,这样持续了很久,她始终没有活过来,我难以接受这种既定事实,心开始不停地颤抖,脸上抽搐不止,声音哽咽,想要痛哭,却没能留下一滴眼泪。“我不在乎有没有钻戒,我从此不再孤独,当别人看到我时,只要你用婚姻指紧紧勾住我的婚姻指,足以!”这句话飘入耳际,我看见了地上,那把割断徐静生命、沾满血迹的匕首,我用自己的婚姻指勾住徐静的,拿起匕首瞬间就斩断了自己指头。我声嘶力竭大吼着“如果我没有了眼泪,你就从我的鲜血里感受吧。这根手指永远都是属于你的,它因你而得名!”。我竭力控制着自己,不要疼痛昏倒,害怕被别人发现时手指被取下,它又回到我身上。我死死扯着绿草,随后将自己撑了起来,在松林里上下乱窜,仰着头,撕心裂肺地咆哮,释放着灵魂最深处的痛苦,惊鸿四起,慌乱飞窜出松林,长风紊乱,似乎也不敢呼啸而过。不一会,父母惊闻我的惨叫声,跑进松林里,看到这幅场景都吓呆了。我哆哆嗦嗦恳求父母将我的手指一直留给她,不然我将整个自己都送给徐静。他们知道我做得出来,恼丧着答应了,我也终于昏了过去。当醒来时,徐静已经躺在冰冷的棺材里,父母最终接受了她,替我操办了葬礼。

   “节哀顺变,你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众亲友用类似的话规劝我,哀伤坐在棺材旁的我,不知道失去了挚爱,接下来的路还重要吗。徐静火葬之后,我捧着她的骨灰盒,走进青松林里头,我把她栽种的桃树砍伐,以那块翻新的土地为墓址,将骨灰埋在了里面。接下来的七天,我想来一次放生仪式,以此祭奠她的亡灵。我买来木笼,围在绿地四周。之后到处收购燕子,开始五块一只,可没买着多少,好吧,一只十块、二十块、三十块……,我都不嫌贵,只要是活的,还能飞起来,尽可以卖给我。整个镇上的人闻风而动,满世界地捕捉燕子,有人甚至拖来了一车,我统统收下,一并装进木笼里,直至木笼装满,徐静留下的遗产分文不剩为止。

   徐静头七那天,群燕都在哀鸣,像一层雾霭笼罩在了天空。我打开所有笼门,站在她墓旁。这些燕子好像不肯相信我会将它们放生,磨蹭了很久,才有第一只飞出来,绕着木笼飞了一圈,蹿入天空里盘旋。笼里的其他燕子这才得以放心,纷纷飞出了笼外,形成一个黑圈,在木笼上方旋转,绕完一圈的燕子,一只紧跟着一只,飞入圆圈中心,像一条细细的曲线,升向天空,在头燕指引下,编织了一个心形出来。那群飞燕无法停滞于天空,又好像不想过早飞走,这颗薄薄的心只得起起伏伏,在松林上端来回左右地摆荡,犹如紊乱风里的风筝一样飘忽。木笼里飞出的燕子越来越多,速度也越来越快,仪式变得隆重起来,悬浮于木笼上圆圈,向上一点点地膨胀,像一杯正在注入水的容器,水越升越高。很快,我和那座坟墓就被这黑麻麻、旋转的圆形幕墙围绕起来,那条细线也变成了一根粗粗的梭绳,轻燕螺旋着飞入天空,加入队列,心形无限扩大着,遮天蔽日,我在这圈幕墙里,几乎看不着一丝阳光。最后,木笼里的燕子已经全部飞出,幕墙低端显现出了白光,一环环地显露出碧草、山丘、绿树,直至出现一朵朵白云,那条粗绳终于消失,燕子全都飞入心形里,在天空徘徊了会,嗖的一声,开始慌乱地四散飞走,这颗心碎了,没过多久,就消失于无影,我悲哀起来,此情无计可消除。

   过完头七,我每天都待在木屋里,对着那面镜子,希望看见一个不是我的人,她活灵活现地在我身边,没有,都没有,她赶上了我生命里最后一道春风,随风逝去。我唯有看见自己,她和春天再也不会回来。

   “长风落木道春去,小屋孤窗依月明。照镜白头不见卿,天涯何处觅花影。”我写了首诗,寄以相思,在坟前烧给了她。之后我越发难以忍受这种现实,带着眼泪和雨水,离开了这块伤心之地。

   我是独孤风云,醒来时,已经躺在了病床上,那家医院后面就是我住的废楼。

   “你醒啦!”一白袍医生笑着走到了我面前,对我说:“你把我电动车开哪里去了?”

   \

   “非常抱歉,我把它付之一炬了!”我低着头,一脸愧疚地说。

   第十一章4完结 风伤云愁

   没关系,这样我就有一个相当不错的理由,去换一辆新的。”

   “嗯!谢谢你们救了我。”我对着这位一直关注我的医生,说。

   “不用,你的身体检验报告已经出来了。”

   “我得了什么病?”

   “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问你口袋里的银行卡,它会如实回答你。”

   “可以收现金吗?”

   “可以!你的普通话说得不错。”

   “谢谢!”我起身交完医疗费,回来继续躺在床上,对他说:“现在可以告诉我答案了吧?”

   “你一天抽几包烟?”他皱着眉头问我。

   “至少三包。”

   “非常遗憾,你昂贵的医疗费给了你一个不幸的结果,你得了肺癌,而且还是晚期。”

   “哼哼!都是寂寞惹得祸,原来我得了相思病!”我开完玩笑,问他说:“还能活多久?”

   “一个月左右吧。”

   “你要不要再去我们医院的精神科诊断会,看是不是真得了精神病。”

   “不用了,我可不想你们这家破医院,继承我的遗产。”

   “看样子,你很乐观嘛,这样我就放心了。”

   “要不你也赶紧去得神经病,这样你就会活泼乱跳,跑向生命的终点。”

   “呵呵!最后一个月,你想做什么?”

   “今天几号?”

   “11月10日!”他看了看手表,说。

   “嗯,还有7天,便可以春暖花开了,当然是等待春天。”

   “嗯,真是无可救药,你好好休息吧,有事尽可以来找我。”

   “谢谢。”

   ??命运之神对我不再捉弄,决定把我收回去。如果我是一只没有脚的飞鸟,当生命即将结束时,我知道该停栖的枝头。在最后的时间里,其实我也只想做三件事,和裴思琪彻底说再见,回故乡看望家人,最后弄清楚徐静所爱、为之而死的那个人。最后的问题也好解答,那棵挂满情书与思念的松树上,应该可以找到答案。为什么她最后喜欢的人不是我,我几欲失声痛哭起来。

   ??一天之后,我便出院,来到枫树巷里。此时枫树巷里落叶残积,一片离愁萧索景象。我试着敲开裴思琪的屋门,不想再次不辞而别。

   “你这几天又去哪里了?”裴思琪打开门,冷冷地看着我说。

   “我要回家。”我没有回答自己这几日的去处,只是这样说。

   “什么时候走?”

   “今天就走吧。”我拿出了诊断书递交给她,继续说:“我快死了,最后只想跟你道声珍重。”

   “你真是卑劣,为了摆脱我,连这样的招数都想得出来。”她不相信,将诊断书扔到了我脸上。

   “真的,你好像我妻子。”我捡起了诊断书,凝望她眼睛,我能看到她与徐静的相似之处,我便越发后悔,我后悔去喜欢上她,因为有时候与看起来似曾相识的人发生一段感情,反而是一种伤害。

   “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我曾经对很多人说过“我喜欢你”此类种种的话,当我再想起某个人时,发现原来我撒过怎么多的谎。这次我真不想再骗下去了。”我斩钉截铁地说:“没有!”

   “那好,你走你的吧,我毕竟也不清白,你的选择无可厚非。”

   “拿着,我就这么点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了点钱,塞到她手里,继续说:“也请你不要这样说自己,你是苍生赋予世间的美,应该被写进诗里,流进纯净的爱河,但是我们都破坏了。这些钱算是我赞助你重新开始生活的,你一定要收下,全当我是你的一位普普通通的朋友。”

   “普通朋友?本以为预先知道了结果,就不会再恨,结果我错了,我现在比谁都要恨你。可能是因为你可怜吧,这份恨意,并未使我有过想要报复你的想法,你好自为之吧。”

   ?“趁我还没有完全投入,提前离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记住!永远不要原谅我。”我说完,笑了一声,便转头就离开了。

   我想即使承认自己喜欢她,两人生活在了一起,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彼此分开。这就是宿命,我现在由衷相信宿命,它不容我幸福,和我在一起的人,最后也不会幸福,既然不幸福,就要有人离开,然后我孤独一生,最初的幸福,也只不过是为了将我推入进最黑暗的深渊罢了。我改变不了这种宿命,任由其摆布终身。天注定我就是一个孤星入命的人,造物者还刻意分两个步骤把我塑造出来,我生于初夏,心却生在了深秋,无论以前有多少欢乐,我终归形单影只地在深秋里游荡。

   离开小巷之后,我来到一家餐馆吃汤米粉,想到医生给我说的一句怪话“你的普通话说得不错。”医生为何这么说?我快死了,也不想再去枉费心思,不过这让我想起了普通话不太好的乞丐。我有些遗憾,没能和他道别,毕竟他陪了我那么久,自狗娃之后,我就和他这个朋友说得上话了。此时电视机里,放起了一则小品,北方的相声演员学着广东话互相调侃,怪腔怪调的,令人捧腹大笑。我和楚云在广东时,也这样调侃着对方。我目瞪口呆起来,豁然间懂了乞丐的方言,那不就是连广东人都听不懂的蹩足话吗?任谁也不会听得懂,他居然用这种方式,拒绝了大多数人,逃避着一切。然何后来渐渐只对我说普通话呢?他对于我心思想法,也了如指掌。他应该是我认识的一个人,完全了解我的故事。

   第十一章5完结风伤云愁

   我想知道他到底是谁,于是带着这个疑问,回到半成品大楼的住处,在房间里四处张望,墙角一只绿色啤酒盖显眼地躺那里,上面蒙上一层薄灰,那是我一直玩弄的啤酒盖。尽管周围还散布着其他啤酒盖子,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它想提醒我什么?它想告诉我什么来着?

   我捡了起来,吹掉灰尘,仔细看了看,打码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37/11/17,对了,这只瓶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它想提醒我时间,告诉我未来。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可笑了,这个世界还有这样荒唐的事情发生。

   我想去乞丐睡觉的地方瞧瞧,于是去了有如冰窖般寒冷的地下室。我打着打火机,在地下室阴森、狭窄的走廊里,发现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门牌上写着“太平间”。我有些害怕地走了进去,天花板上溢出的水珠,“汀、汀、汀——”连续敲拍打水泥地面,这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使整个空间更加阴森恐怖起来。我毛骨悚然地寻遍了很久,仍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一道刺眼的寒光,从我面对的墙上投射了过来。我抬起手臂,遮住被刺得发痛的眼睛,当渐渐适应这道白光,我发现寒光是从墙上镜子里射出的。我走上前翻过镜子,上面素描着一位女人,这不是我遗失了很久的镜子吗?徐静梳妆时用的那面镜子。我又翻了回来,乞丐就在镜子里,我在房间里四处张望,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不会就是我自己吧?不然一切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我对着镜子,不停摆弄各种表情,镜子里乞丐的表情也随着我的变化而变化,完全一模一样。我僵硬地坐在了地上,苦笑起来,也终于明白乞丐所说,那些诸如“改变你就能改变我。”之类的怪话。其实我一个人住在这栋废楼里,自己陪着自己玩笑而已,原来乞丐就是我,他是我的未来,五十岁的我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乞丐,那个医生所指的疯子也是我,我怎能错怪他将我送进精神病院。

   我是精神病,事实已经不容置疑,我取下镜子,对着反面的素描女人问,我是否来过这里,狂笑过、咆哮过、哀嚎过。她没有作答。我只好拎着镜子,捡起那个蓝色的双肩包,回到了八楼。在天台上,我不停揉着酸胀的眼睛,我居然还活在幻象里,自己所说的话不可信,现在连眼睛亦不可信。我坐在栏杆上,看着那片城市,想起了杀手,我想对他这样说,“朋友,看样子你有二十六岁了吧,这些年,有些事你不愿再提;有些人你不想再见。有一个人一直对不起你,你就想杀了他,但是你不敢。”我想起了小时候,母亲对我常说的那句话“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不起你,是你自己对不起自己。”原来杀手一直都想杀死的人,就是他自己,我一直存在自杀倾向。杀手就是过去的我,我想他应该刚刚斩断手指,经历了那段痛苦了吧。

   此时一阵狂风一扫而过,将我所写的小说撕成碎片,碎片翻卷而起,杀手随即现身。我们异口同声,念着那首诗“长风落木道春去,小屋孤窗依月明。照镜白头不见卿,天涯何处觅花影。”

   念完诗,他狂笑不止,死死掐住了我的脖子,将我架空了起来。

   “你为什么要回头看,为什么要重新经历那份痛苦!”他咬牙切齿地说:“我今天一定要杀了你,这样我便不会存在,也不会重来。”

   我摸着口袋里啤酒盖,希望乞丐能够出现,助我一臂之力,将我解救下来,我可不想客死异乡。

   “他已经很可怜,放了他吧!”乞丐飞了出来,掰着杀手的手指。

   “滚!老东西,他死了,对你也有好处。”

   “我不会让你杀了他,他可以该变我的。”乞丐说完,咬着杀手的手,杀手疼得松开了我,捂着伤口退到一边去了。

   “真没想到大家都到齐了。”我摸着脖子,咳嗽了几声,然后从口袋里掏出诊断书,对乞丐说:“一个月之后,我就死了,所以不存在你。”?

   “我会相信你吗?”乞丐不相信我,鄙夷地对我说。

   “我会自己骗自己吗?”

   “你一直都在骗自己。”

   “臭乞丐!别和他废话,干掉他,他已经无药可救。”杀手指着我,对乞丐说。

   “不要这样,毕竟我也是你,就让我走完这最后一个月吧!相信我,我不会骗你,毕竟我走在你的前面,比你更痛苦,更想不存在。”我走到杀手面前说完,然后望了望乞丐说:“唉,大家也难得一聚,多好!过去、现在、未来找个地方坐坐吧。”

   我们毕竟是一个人,感情上还能互通,于是他们自然全答应了下来,我们坐在两头搁在砖上的木板,我在中间,他俩坐在了两旁。我们忧郁地低着头,看着一条自己的孤影。

   “如果我还可以活,还会陷入另外一段感情吗?”我问乞丐说。

   “不会了,裴思琪是你最后一次。”

   “你还想风流?”杀手一脸鄙夷地插着话说。

   “那我今天再给你编织一个美梦,让你明天好好感受一下。”我挽着杀手的头,笑着说。

   “你自己玩不死你自己吗?”杀手推开了我的手,说。

   “你还有时间,可以改变自己。”乞丐焦急着,对我说。

   “你会改变你自己吗?”我问杀手。

   “不会,我向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杀手回答说。

   “听到了没有,我过去的自己,都不想改变,你过去的我又怎么会改变呢?好好当你的乞丐吧!”我转过头来,对乞丐说。

   “我真想杀死你们两个混蛋!”乞丐气愤地站了起来,对我们说。

   “好啊,看谁杀了谁!臭乞丐,老不死!”我和杀手一起也站起来,对着乞丐比划着拳头说。?

   “唉!两个臭小子,真没救,我认命了。”乞丐苦笑地坐了回去。

   “我们好好谈谈自己吧!”我也坐了下来,说。

   “从谁开始?”杀手跟着坐下,对我说。

   完结 第十一章 6风伤云愁

   “唉!两个臭小子,真没救,我认命了。”乞丐苦笑地坐了回去。

   “我们好好谈谈自己吧!”我也坐了下来,说。

   “从谁开始?”杀手跟着坐下,对我说。

   “从你开始呀!”我对杀手说完,然后笑着对乞丐说:“我们不尊老,但要懂得爱幼。”

   “我是一个梦想主义者!”杀手说。

   “我是一个神经病!”我说。

   “唉!我是一个乞丐。”乞丐说。

   “呵呵!这就是我们的人生。”我摊开手,说:“改变不了啦!”

   “没想到而立之年我,竟会如此悲观,我要走了。”乞丐起身准备离开。

   “抽根烟再走吧。”我掏出香烟,每人递了一支。

   “好吧。”他们接过烟,抽了起来。

   “我想问你最后一个问题?老了的我,还忘得了徐静吗?”我眼睛湿红,问站在水泥扶栏上抽完烟,准备离开的乞丐,说。

   “她是我一生所爱,永远活在我梦里。”乞丐伤感地跳了下去,化作一缕缕尘灰,在风中消散殆尽。

   “我也该走了!。”杀手泪流满面,背转过身去,然后说道:“记住,我永远永远都忘不了她。”

   “好吧,你不会等太久。”我说完,杀手走进房间,化作腾起的碎纸片,散落在了地上。

   他们两人走了之后,我呆坐在木板上很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散布着一种尘腥气味,整个空间也变得黄通通一片,从天空到云里,再到天台,把我触目所及的一切都染黄了。此时n72手机喇叭突然放起了《天地孤影任我行》,鼓声一阵阵响起,风起了,云开始涌动,我看见地上所有尘粒都在颤抖,听见无数的风沙拍打着墙壁,整栋大楼也随之轻轻地摇摇晃晃。我走到了水泥扶栏旁,顺手攀爬,站在了上面。我侧耳听着竹竿上的青色旗帜,好像快要被撕碎似的,不停地阵阵搅动。我再放眼遥望远方西北边陲的天际线,在整座城市最高的大厦后面,浑压压的沙尘暴,在天际线上奋力翻滚着,在苍劲的长风中疯狂咆哮。那些碎布、广告板、黑瓦以及一切可以撕扯、吹刮起来的物体,一片一片地在天地之间,朝我的方向飞临过来,冲向墙壁,冲向栏杆,冲向楼顶,撞得折断,撞得残破,撞得粉碎,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在暴风之中泰然自若。

   那一线漫天黄沙滔滔席卷而来,声势浩荡地淹没了郊外的荒地、公路,漫过了铁路桥,随之变得愈加密集,越滚越大,终于克制不住压抑已久的情绪,迎面呼啸而来,吞没了一座座处于惊悚之中的高楼,天色随之瞬间昏暗了下来。

   立冬之后,很快就到了单身节,据说每年的这个时候,这里都会爆发一场沙尘暴,今年它终于来了。我知道他会来,却没有想到会来得如此气势如虹,其实我一直都这里等他,他还欠我一样东西。于是我回头跳至天台,为了给他指明位置,我点燃了挂在墙壁上随风乱舞的塑料袋,烈火很快从塑料袋中心位置扩展开来,一滴一滴焦油带着火焰,如同飞花飘零而落。

   我回到木板上坐下,等待他的到来,我想对他而言,我何尝不是死了。没过多久,他便坐在我身旁左边,模样依旧定格在了27岁,一双忧郁的眼睛,一头蓬乱的黄发,棱角分明的脸也还似从前那样,不太规则。

   “你来啦!”我看着他说。

   “嗯,好久不见。”楚云低下头,不敢看着我。

   “词,已经替你写完了;钱,也替你花得所剩无几,就是小说,我无法再写下去了。”

   “很抱歉,我不应该让你去写那本小说,这样你就不用回头去想。”楚云哭了起来,说:“回忆真不是滋味,你忘记了我们该多好。”

   “哎,别提了,从你那边给我捎带点开心的事情吧!”

   “中国男足终于获得了世界杯!”

   我和楚云都饱含眼泪,哈哈大笑起来。

   此刻我的大脑是沉重的,装着太多沉甸甸的记忆,而我的肩膀已经无法承受这些重量,它需要另外一个肩膀来分担,我紧靠在他的肩膀上,眼泪不停往外涌出,憋在心里的痛苦,不住地往外倾泻。他也感同身受,紧紧抱住我。

   “我要回去了。”过了许久,他语气轻缓地对我说完,手机曲目已经换作《conquestofparadise?》。

   “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的身体正在发生异样,从左边臂膀开始,向内逐渐泛起细微的沙粒,一小阵余风在上面回旋一圈,扫过他的胸口,搅起一弧漫起的沙尘,稍稍平息之后,留下一条犬牙差乎的曲线,这条曲线好像燃烧起来似的,微微的黄色火焰正在他胸口上,像履过草地一样蔓延,火焰向右飘着,头顶冒起宛如时间沙漏里的细细沙线,一长条一长条地依着风势吹逝,随后他全身遍布了这种沙线,他正在从外至内一点点消失,衣襟吹尽,露出肌肤;肌肤吹尽,露出白骨;以此类推,他越来越单薄,我没法挽留,只能呆呆地看着他消失殆尽,我想我们很快就会再见,姑且任由他还完肩膀,随风先行离开吧。

   等再醒来时,我的头还是保持依靠状态,而他也已经消失殆尽。我感觉脖子有些酸痛,扭捏之后,便起身拍了拍半边身上的黄沙,走向扶栏旁,整座城市都覆盖着厚厚的沙尘。我抬头仰望,愁云凝聚的天空,骤雨潇潇而下。我躲进屋子里,坐在床头,靠着墙壁,抚摸着镜子,只要我还在,挚爱的样貌依然还在,那条马尾,那张桃红的脸,那双大大的眼睛,都在镜子里,她别过头来,向我深情回眸。

   大雨一直在下,天空里早已不见一丝尘埃,略略露出黯淡的白光。不计其数的黄色水帘挂满了高矮不同的所有屋顶、平台,哗啦啦地撒向地面,

   完结 第十一章7风伤云愁

   与从天际直降的雨珠,汇成大大小小的洪流,漂浮着一些木门、胶盆、衣服等等,在街道里横冲乱撞,我出去不了,也不想出来,只想固步自封在这所房间里,利用充足的时间来思索我到底是什么东西,一个人死了之后,身体可能只需要一座孤坟,音容笑貌却需要许许多多活着的人用心来埋葬。如此说来,我就是一副幽浮移动的棺木,当独孤、悲伤、苍凉,都已经雕刻在我的墓志铭上,失去挚爱的我,俨然成为了一座活墓,不管我逃到那里,都无法遮掩我即死的事实。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就是一副活生生的木棺,她一直躺在在里面,永垂不朽。

   雨下了足足三天三夜,天空焕然一新,我也可以神清气爽地归家了。我收拾好镜子,背着包,从画有“拆”字的墙窟窿里走出,正好看见手臂被墙洞里的破砖刮出一道伤痕,上面溢满了鲜血。我竟毫无知觉,一点疼痛感都没有。真不可思议,我的五感已经完全失灵,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给了我一个虚虚实实的世界,我也分不清楚个真假出来。

   看来,我终究半梦半醒,不如给自己一次奇异的归途吧。我闭上眼睛,转过身,手指轻戳了一下墙壁,‘汀’的一声悦耳的水滴声响起,墙壁上泛起了一朵涟漪,悠悠地向四周漫延。我灵魂出窍,在破楼里的楼梯向上行走,一叠叠鬼魅的影子紧随其后。灵魂走到我经常处足的地点,停了下来。我遥望小城,城市里所有的物体,都是用一根根水晶棱条框架而成,里面变得透明。“砰”的一声,那根置于最高大厦顶端的水晶棱条,瞬间消失了,“砰、砰、砰”接连三声,大厦整个顶部也完全消失。“砰、砰、砰、砰”,所有的水晶棱条,从上而下,整齐地依次消失,不一会透明的人、行驶或静止的汽车、宽阔的马路等等,全部消失不见。被繁华所铺盖着的大地坦露了出来,自然的生机开始萌动,草芽、树干、花株破土而出,布满了大地,高山从褶皱着的平地骤然耸起,一座冰川从天而降,割破了大地,向南开凿起河沟。蔚蓝色的天空里,几朵白云汇聚在了一起,形似一朵盛放的莲花,水注从“花蕊”里流了下来,清凌凌地注满河沟。柳树一株株地沿着长河两岸生长,清风缕缕吹过,柳叶萧萧而下,聚积在清澈的河水里,形成一叶孤舟。我的灵魂张开了双臂,召唤我的躯体。我闭上了眼睛,躯体背对小河缓缓升起,躯体、灵魂的两叠飞影,形成两条抛物线,在空中聚焦之后,我飞卧在了孤舟里,孤舟随着流水开始划行。一路上,我在小舟里,欣赏大自然的各种形态之美。小舟顺流而下,经过气势磅礴的黄河,穿越逶迤连绵的大别山,穿过汉水,流入长江。我在武汉江滩登陆,精神抖擞地坐上汽车回到了故乡。

   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在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周围的人都像神经病一样,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他们对这种病情,不仅毫无察觉,反而对着装轻松的我,投以异样的目光。我才懒得理会这些无趣的人,径直回到了望河村。

   2017年,这一年我三十岁,我又站回青松林的入口,凝望那棵挂满情书和思念的小松树。我想是时候该摘下那个男人的面具,我爬上松树,从树顶取下几封纸条,跳下来,依次打开。

   “赵风走了,要去实现他的理想,他的梦好美,连我都似乎怦然心动,不过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梦完全不切实际。但我还是让他走了,真不忍心,破坏他的美梦。他的理想是不会实现的,尝尝失败也好,这样他也会学得实际点,早点回到我的身边,我要好好劝告他,让他虚心学点实用的技术,学家电倒是不错,虽不能发达,也足以安稳营生。”

   “好想他,信是从北京寄过来的,他忽南忽北地四处流浪,让我完全掌握不着他的行踪,我害怕!害怕他会迷失方向,彻底消失掉——”

   “最近越来越消沉,对他的思念却与日俱增,都过了好久,他都不记得回来看看我,好想劝他早点回来,但是看到他对于理想的执着,我还是于心不忍——”

   “真的好害怕,怕他再也无法回来,他幼稚地只把青春看作是成功的资本,面对失败,只要未老,他还是会这样追逐下去,一个可怕的小孩——”

   “我已经对不起赵风了,迫不得已就要嫁给别人,如果赵风在我身边劝导,我肯定不会这么做,父亲也不会怪罪,毕竟有谁的父母愿意毁掉自己独女的一生幸福。我已无法成为赵风的妻子,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原谅我,放下这段感情,重新找到所爱,好好活着。但我还是担心,他忘不了我,就像我忘不了他一样——”

   “生活是痛苦的,我最好的年华已付诸流水。尽管受尽耻辱和折磨,但只要回忆曾经和赵风的爱情,依然会感受到幸福。也许我们的命运,可以是这样的,失败的赵风回来,在众人的帮助下,拜师学艺之后,开了间维修家电的店铺。我大学毕业后,在6月22日,他收到了人生最好的生日礼物,我嫁给了她。不久我怀孕了,孩子将和赵风一样属兔,不过我希望孩子能在爱的熏陶下,成长为一只灵巧的乖乖兔,而不是赵风那样的流氓兔——”

   “我从娘家回来,赵风抱着孩子,在家门口等我。孩子拥有我的一双大眼睛,脸型却像赵风。孩子远远地看见了我,张开双臂,可爱地呼叫着‘妈妈’,我从赵风的手里接过孩子,赵风拥着我的肩膀,我们幸福平淡地生活着——”

   “在赵风26岁生日的那一天,我告诉他,我又怀孕了。赵风开心得不得了,这又是他最美的生日礼物,他说6月22日,是如此欢乐,他一直都喜欢小孩,也很期待这个小孩降临——”

   完结 第十一章 8风伤云愁

   “这一个个的梦,醒来时是那么痛苦,都无法实现,我们都遭受了大自然的惩罚,注定无法品尝到爱的果实。”

   看完之后,我瘫坐在地,不停嘲笑自己,徐静爱的还真不是我,只是另外一位活在她梦里的赵风。她的梦如此实际,完全贴近生活,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足可以达成。我真不该夸父追日,在她彷徨、痛苦时,又不在她身边,以至于她用梦来重拾那段逝去的感情,再也无法抽离出来。

   我哀伤地站了起来,走进残破的木屋,麻雀唧唧喳喳起来,在窗户上惊走而飞,屋内结满了蜘蛛网,在房梁、在屋角、在墙壁,迎着阳光的细丝闪烁着绿光。我稍作清理,坐到床旁,摸着铁网,那些温柔,无法重拾。又起身走到妆台旁,擦去桌上的碎叶、落尘,《如梦令》清晰出现,我抚摸她的字迹,重读时声音嘶竭,难以成语。

   我难以忍受此情此景,内心充满悔恨地走出木屋,仰望天空,呼吸着空气,她的味道依稀还在这里,我知道春天来了。我便走回山坡,遥望远处的白兆山,似乎它都为之伤感,倾斜了许多。

   “

   归时青山斜,

   人依是两别。

   相守白头心已缺。

   海枯石烂泪不绝。”

   破窗飞乱雀,

   残屋结蛛网。

   磨净妆台如梦令,

   风来重读声嘶竭。

   云花落尽,乞堪回时,回头时,我看见了徐静的坟墓,我想哭,我是一个混蛋,完全配不上她,她不应该爱上我这样的一个人。她的痛苦与死亡,都是我一手铸就的大错,我亲手毁掉了她,我完全死不足惜。我走到徐静的墓前,抱着墓碑嚎啕大哭。我知道她爱的人究竟是谁了,我决定亲手把他带到她的面前。

   离开青松林,回到了家里。父亲看到我,大惊失色,连连劝我不要再离开,以后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好好照顾我。我答应下来,不过看着他也穿着大衣,倒是挺担忧的,莫非他也得了神经病。

   “风,快穿上!”母亲见着了我,抹着眼泪,拿了件棉袄,披在了我的身上。

   “别开玩笑了,我不冷。”我推掉棉袄,看见母亲也穿着羽绒服,疑惑地说:“您不会是太想我,也得了神经病?”

   “哎哟!看看,居然一点鸡皮疙瘩都没起,也许他真的不冷,我的这个儿子,太怪了!”父亲指着我露出的胳膊,对母亲说。

   “还不冷?身体都是冰凉的!”母亲摸着我的胳膊,焦急地说。

   “这可是春天!暖和得很。”我有点不耐烦地说。

   “你清醒点,行不行?”母亲泼了一瓢清水到我的脸上,继续说:“别发疯了,这可是大冬天。”

   “母亲!可不可以骗我一次?”我感觉全身骤然冰冷起来,含泪哆哆嗦嗦地恳求于母亲,说。

   “别说傻话了!”母亲把棉袄继续往我身上披。

   我抢过棉袄,摔在地上,收起几件春装,跑了出去。我就一个人了,谁也骗不了我,这就是阳光明媚、春暖花开的春天。我在大街上游走了一天,晚上在一家餐馆门前,吃着汤米粉,中央电视台的气象预报着:“一场入冬以来,第一场大雪将于明天11月17日,席卷整个江汉平原,请大家做好防寒防冻准备——”。

   我没有太在意,继续吃着,突然一辆敞篷跑车从我眼前呼啸而过,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后又倒回我的面前,张舟红走了下来,瞪大眼睛地看着我。

   “我的神!你不冷?”张舟宏拍着我的肩膀,

   “要是真冷的话,你把敞篷开着干嘛?”我对张舟宏鄙夷地说。

   “什么时候回来的?”

   “第一阵春风吹来时,我就回来了。”

   “呵呵!还这么幽默,要不要来我车上坐坐?”

   “好啊。”

   我跟他起身,一起坐到了车里。

   “你要不要穿件棉袄?”

   “你当我和你一样,神经病!”

   ???????????

   “哎哟!我真是倒霉。”他唉声叹气地说。

   “怎么倒霉了?”

   “我最好的三个朋友,一个残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

   ?“显然我不是你最好的朋友,我没有疯。”我转念之间,突然想到了燕秋,于是问:“燕秋怎么啦?”

   “他摔断了腿。”他沉默了会,然后神情哀伤地说:“他平日里粉刷外墙,总不爱系安全带,多次苛责都无济于事,今年终于倒霉了。”

   “唉,这都是命,我也知道他是什么人,这不怪你。”

   “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会一直照顾他的。”

   “好吧。”他又沉默了良久之后,突然对我说:“我结婚了。”

   “有所耳闻,恭喜你。”

   “我和我老婆也是相亲认识的,你应该没有想到!其实这样结婚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时间久了,也无所谓了。”

   “我们和你不一样,我们从不妥协!”

   张舟宏把我载到他家里。我用冷水洗完澡,换好结婚时穿过的西装,手里夹着香烟,呆坐在车里,想着徐静。她是世界上唯一能给我温暖的人,失去她,犹如拔掉我整整的一层皮。我失去肌肤地苟活着,所有的风吹雨淋,都倍冷于常人,我痛得完全迷失在了这个不适应的现实环境里。19岁,憧憬着一个梦步入社会生活,24岁,带着一颗伤痛的心,四处流浪,26岁,这颗心不停编制着的美梦,让大家都活着,30岁,一张憔悴的脸,面对着无情的镜子,眼睛渐渐睁开,青春已经消逝殆尽。11年时光带来的荒凉,掏空了生命的精髓,行将枯木的人,准备就绪,等待着燃烧,只为点亮灵魂,飞向挚爱的人,永远都不再离开。

   完结 第十一章 9风伤云愁

   那晚我彻夜未眠,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我兴奋地洗刷完毕,偷骑了他家的一辆自行车,行驶在两旁绿油油的马路里。蔚蓝色的天空,白云轻渺渺地变幻着。爽朗的春风,急速挽起发梢,远方隐隐约约的白兆山,传来一篇篇优美的诗章,几只新燕轻快地俯冲过眼前,斜飞拉升至自由的天空。不一会功夫,我在山坡下放下自行车,然后踱步几欲抵达山顶时,一支红色嘴喙从山头伸了出来,渐渐反复张开闭合,乍乍然的叫声,严肃而郑重,似一阵厉声呵斥。我迎了上去,白鹅急速调头后撤十来米远。待我走上山坡顶部,它又转过身来,叫声愈发尖锐,令人心中发毛,它旋即张开一双洁白健硕的翅膀扑展,身体高高跃起,一副骄傲张狂的仪态,让我不敢轻慢。它又向前弓直身体,翅膀完全展开,脖子伸长似箭,最后摇摇晃晃地冲刺而来,我立即蹬下身体,伸出双手逮住它的翅膀,将它抱入怀中。它奋力挣脱,跌跌撞撞地退后几步,慌乱地扑展翅膀,笨拙的身体飞了起来,它蹿飞入了松林的入口处,将杂草林弄得风声鹤唳,松树上的部分纸鹤也随之飘落了下来,大鹅随之了无踪迹。我走近青松林的入口处,停下脚步,看见我们曾经栽种于树下的那只玫瑰,它终于生长了出来,开得如此楚楚动人,我再也不会看见它凋零了。我张开双臂,呼吸前所未有的清新空气,慢慢抽完人生最后一支香烟,然后走到玫瑰旁,放皮囊般的身体,扑倒在地。鼻尖紧贴玫瑰的绿枝,嗅着花香,双手捂住胸口,两脚相连,我就这样永远躺下了。感觉一扇扇通向天堂的门,轻盈缥缈于蔚蓝的天空,似乎那只是云影;一阵阵悦耳的敲门声,清脆传递在纯净的空气里,似乎那只是风声:

   “呜——呜——呜——”

   我听见了艾薇儿翻唱鲍勃迪伦的《knockingonheaven’sdoor》,仿佛自己慢慢悬浮起来,我就要与徐静相见,重新触摸她的脸。原来起点、终点,我始终都在天堂的门口徘徊,聆听着敲门声,挚爱替我敞开了心灵之门。她给予我的思念,就是我进入天堂的钥匙。我们携手走进去,在这个崭新的世界里,我们的发丝瞬间苍白,所有的吵闹、嘈杂之声戛然而止,被粗俗、野蛮、欲望所毁灭的一切自然,都在身后重新焕发,我们触手可及。隔绝、堕落、对抗、背叛,都已掩埋在时间的灰烬里,一同落下凡尘,我们都已重新开始。我们将遵循灵魂的神旨,相见、倾听、呼吸、轻吻、柔抚,我们互为载体,用全新的五感书写生命。

   鹅毛般的大雪纷飞而至,渐渐遮盖住了绿草、树林、青山、公路。我的躯体披着皑皑白雪,陪伴在路口,在春天里沉醉死去的我,再也不会醒来。银装素裹的世界,送走我的灵魂,偶尔回头,其实现实有时也不错,只是没有我所挚爱的人。

   我死于11月17日,这一女神辈出的时光区间,这就是我的春天,人生最春暖花开的时节,也正因为这一天,我有幸成为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风已伤,云且愁,鸿雁飞过,无止的相思,在天际凄厉地哀鸣,之后了无音讯。一场新雨,所有的灰烬渐渐凝结,一层新土,所有的生命再次孕育出来,四季更迭,不同的花儿,只是昙花一现,一切都在不停轮转,唯有真情亘古不变,静默无语,只待白头,相爱成诗,完璧无瑕。

   风伤云愁起哀鸿,

   春来秋往花不同。

   人间何时有真情,

   相思白头古今通。

   怀揣梦想跑出去,带着幻象走回来,如果这是一部悲剧,希望能写得很干净。最后我想给三个人来一次特写,女神优先,徐静在青松林的入口处,久久地凝望着低头哀伤归来的赵风,楚云忧郁地提起笔,下巴搁于桌上的信纸,冥思苦想。徐静凝霜的脸,笑如桃花般地绽放。赵风伸出手指,插进发梢,抬起头来,不好意思的微笑,渐渐变得张弛有力。文思泉涌的楚云,瞬间羞红着脸,为浪漫天真的诗意,腼腆地微笑起来。

   那一天黄历上写着,驿马动,火逼金行,大利西方。我放不下笔,信笔纵横千里,字如挥泪雨下: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每天你都有机会于人擦肩而过,他会成为你的朋友或者知己。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看来你的年纪也有四十出头了,这些年来,总有些事你不想提,有些人你不想再见,有一个人曾经对不起你,也许你想过要杀了他,但是你不敢,又或者你觉得不值,其实杀人很容易,呐,我有一个朋友,他武功非常好,不过生活有点苦难,只要你随便给他一点银两,他就可以帮你杀了那个人,你尽管考虑一下,不过要快。

   桃花流水杳然去,别有洞天非人间。

   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很嫉妒,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为什么,却放弃了。洪七走的时候,风是向南吹的,他故意逆风而行,我记得那一天是十五,黄历上是这么写的,势星当值,大利北方。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高人。

   我曾经听人讲过,如果一个人的刀法够快的话,血从伤口上喷出的声音,会像风声一样,好好听,没想到第一次听到的,会是自己身上流出来的血。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知道我为什么请你吃完吗?因为我知道你肚子饿,其实我留意你很久了,我看你蹬在那堵破墙下,半天也没动,看你也不像是病了,你这种年轻人,我见得多了,懂一点武功,就以为可以横行天下,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会武功也有很多东西不能去做,呐,你不想去种地,又不耻去打劫,更不想抛头露面在大街上卖艺,那你怎么生活?武功高强也要吃饭,有种职业非常适合你,既可以帮你去赚点银两,又可以行侠仗义,你有兴趣吗?你呀,考虑一下吧,不过要快,你知道的,肚子很快就饿了。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无人不识君。

   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个阶段,望见一座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我想告诉他,其实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头看反而觉得这边更好,但是他不会相信,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试一试,是绝不会甘心的。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你去哪?我准备去一个没去过的地方,希望能闯出一个名堂,如果以后江湖上听说有一个九指英雄,那一定是我。她啦?带她一起去,像你说的,事在人为,谁说过不许带着老婆一起闯荡江湖,对不对。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

   立春之后,很快就到了惊蛰,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有一个朋友过来看我,但是今年他没有来。我知道他不会再来,可是我仍然在等,我在门外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在不断地变幻,我才发现虽然我到这里很久,却从来没有看清这片沙漠。

   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从小我就懂得自己,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别人,因为这个原因,我再也没有回去过,其实那边也不错,可惜已经不能回头,我命书里说过,夫妻宫太阳化极,夫妻有实无名,没想到会是真的。那一晚我突然非常想喝酒,结果我喝了那半坛醉生梦死,继续做着我的生意,没事干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地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里等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他给我开了的一场玩笑。当你越是想要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再也无法拥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永远不要忘记。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每一个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品尝过什么是嫉妒。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转星移几度秋。

   一个人记性不好的话,最好不要去太多是非之地,因为你可能会遇见自己的仇人。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你知道喝酒与喝水的分别吗?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冷。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要一个人死,最痛苦的方法,就是先杀了他最欢喜的人。但是我不能这么做,要是那样的话,我找谁要钱去。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一个人受到挫折,或多或少会找借口来掩饰自己,其实慕容燕、慕容嫣,只不是同一个人的两种身份,在两种身份背后,躲着一个受伤的人。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胭脂凝夜紫。

   我曾经问过我自己,你最喜欢的人是不是我,现在我已经不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禁不住问题,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情愿,也千万不要告诉我,你最喜欢的人不是我。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曾经也有人这么问过我,但是我没有回答,换了是黄药师的身份,原来那几个字,便不是很难说出口。

   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惊天逗秋雨。

   多年之后,江湖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剑客,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他每天只对着自己的倒影练剑,他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叫作独孤求败。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因为穿鞋的,与不穿的,价格是相差很远的。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虽然我很喜欢她,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一个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从那一年开始,我忘记了许多事情,唯一能记住的,就是我喜欢桃花。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十六号,四月十六号,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与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我明天还会再来。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我听说这个世界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地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跟一个人合作久了,你的习惯或多或少会受到她的影响,虽然我很熟悉这种香水,不过我怎么也不喜欢从别的女人身上闻到。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有些人离开了之后,才发现离开的是自己的最爱。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看着它哭的时候,我很开心,因为它外表好像变了,可是他的本质并没有变,它仍然是一条感情丰富的毛巾。

   千里莺鸣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每一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我每一次失恋,都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让我体内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能流泪呢?在阿may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一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酱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们分手那天是愚人节,所以我一直当她是在开玩笑。我原因让她这个玩笑维持一个月。从分手那天开始,我每天都买一罐五月一号过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may最爱吃的东西,而五月一号是我的生日。我告诉我自己,当我买满三十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会过期。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在一九九四年五月一号,有一个女人对我说了一声“生日快乐”。因为这句话,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女人。如果记忆也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罐罐头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日子的话,我希望它是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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